回歸二十年 | 「一國兩制」與基本法

《「一國兩制」與基本法:二十年回顧與展望》

王振民 著

江蘇人民出版社

2017年7月版

       《「一國兩制」與基本法:二十年回顧與展望》是一部系統闡述「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二十年理論與實踐的力作。全書分五大部分:一、通過縱橫分析,全面回顧「一國兩制」構想的提出與成功實踐的經驗;二、從憲法學的角度,系統闡述國家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三、以正在發生的法律實踐為切入點,重點解釋「人大釋法」的若干重大問題;四、立足現實與宏觀角度,探討香港政制的發展,闡明主導權在中央、基本法是關鍵的精神實質;五、運用比較法學的方法,精闢分析普通法與大陸法的關係。

        本書有三個鮮明特點:一、牢牢把握中央處理香港問題的原則精神,深度解析中央對港政策;二、以嚴肅的政治學和法理學為基礎,深刻闡述「一國兩制」下香港治理與國家憲制的關係;三、從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視角,回答了內地和香港民眾普遍關心的重大問題。全書把握政策準確,學理清晰,視野開闊,是法學界研究「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標誌性成果,對提升港澳基本法的研究水平、促進與國際學界在該領域的學術交流,皆有重要意義。 

作者簡介

王振民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法律部部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前院長。兼任教育部法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會長、美國法律學會會員等。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學、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作者序:

在撰寫這個序言的時候,我一直在思考自己與香港的緣分或者故事應該追溯到何時。經過反覆認真考慮,我決定從著名的「八十年代三大任務(三件大事)」說起,因為任何人的成長、擇業離不開所處的時代大背景。如果沒有結束「文化大革命」、沒有上世紀八十年代把實現國家統一列入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的議事日程,也就沒有過去30多年波瀾壯闊、彪炳史冊的港澳回歸大業,也就沒有今天我為之努力的「一國兩制」研究事業。

 

1982年秋天,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鄧小平的9月1日在開幕致辭中鄭重提出:「加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爭取實現包括台灣在內的祖國統一,反對霸權主義、維護世界和平,是我國人民在八十年代的三大任務。」「八十年代三大任務」或者口語所講的「三件大事」由此成為國家政治的主題詞,也成為幾乎所有政治課考試的必考題目,那個年代的青年學生對此都耳熟能詳。我1982年初中畢業,進入當時河南省重點名校密縣第二高級中學。當時的政治考試總是少不了這道題,考查學生知不知道中華民族要完成的這三件大事,依稀記得年少的我還真思忖過自己能否參與其中某件大事的解決。其實,任何人想要成就一番事業,都必須參與到自己祖國、自己民族面對的重大使命中去。

鄧小平與撒切爾夫人會談

鄧小平提出,關於收回香港主權問題,可以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一國兩制)」的方案解決。他強調:「關於主權問題,中國在這個問題上沒有迴轉餘地。」

從那以後,在每五年一次的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上,這三件大事都被以不同方式提出,2002年以後統一改稱為「三大歷史任務」。2012年11月8日,胡錦濤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堅定不移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奮鬥》中提出:「在新的征程上,我們的責任更大、擔子更重,必須以更加堅定的信念、更加頑強的努力,繼續實現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這三大歷史任務。」可見,這三大歷史任務不僅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的三件大事,而且是中華民族很多代人都要持續不斷努力才能真正全面完成的歷史使命。

 

1985年我中學畢業,進入大學讀法律。當時我的學術興趣就是憲法,志向是推動國家的民主法治大業,讓人民富裕幸福。我沒有想到自己以後會與三大歷史任務中的第二個「實現國家統一」、與港澳回歸和建設有什麼聯繫。再說那個年代談國家統一,指向都是台灣地區,人們一直熱衷的是研究兩岸如何實現統一的問題。也許由於新中國成立後我們對港澳的基本政策是「暫不收回,維持現狀,長期打算,充分利用」這16個字,不追求立即統一港澳,很多人對港澳問題所知不多,只是知道那時中國地圖上香港、澳門兩個地名下面都很彆扭地加了括弧,一個寫著「英佔」,一個寫著「葡佔」。

香港回歸

香港從1997年7月1日起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同日生效。

長期以來,在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中國是唯一一個尚未實現統一的國家。這是中華民族近代百多年屈辱歷史遺留下來的國族傷痛。粉碎「四人幫」、國家恢復正常政治秩序之後,這件事情就迅速被提上議事日程,其重要性與現代化建設、改革開放是一樣的。1978年12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討論通過著名的《告台灣同胞書》,1979年元旦發布。熟悉中國大陸政治制度和運作的人士都注意到這封「家書」不是慣常由中共中央或者國務院通過並發布,而是破例以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構的名義發布,賦予其濃厚的法律意涵。可見「一國兩制」從萌芽開始,就以嚴謹的法律形式出現。此後幾年,鄧小平頻繁接見海外華人和港澳台同胞,不斷闡釋、發展、完善他的「一國兩制」構想,最終形成了完整的「一國兩制」理論,從解決台灣問題擴展到解決港澳問題,形成了「一國兩制」的港澳版,並成功運用於1982年至1984年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談判。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訂,1985年香港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啟動,後來澳門問題也順利解決,港澳終於踏上了回家的征程,三項歷史任務之第二項的解決獲得重大進展。

 

後來常講「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今天結合「一國兩制」當時產生的歷史大背景,我們更加認識到「一國兩制」必須首先滿足「一國」的基本要求,因為提出「一國兩制」的初衷和目的就是實現國家統一(即「一國」),完成祖國統一大業,也就是基本法序言所說的實現「長期以來中國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願望」。如果「兩制」不能再滿足「一國」的基本要求,甚至威脅「一國」自身的存在和安全,讓香港得而復失,人們就要質疑我們是否忘記了實現並維護國家統一這個初衷。我內心深處堅信「一國兩制」,希望「一國兩制」事業永葆青春、歷久彌新,不希望個別人的不理性行為毀掉「一國兩制」,才提出這樣的逆耳忠言。

「人大釋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具有解釋權。目前為止全國人大常委會共進行過5次「人大釋法」。

1989年我從鄭州大學本科畢業,到中國人民大學讀憲法學專業研究生,一直到1995年畢業,在那裡獲得了碩士和博士學位。當時中國人民大學憲法學科的掌門人許崇德教授是香港和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作為他的弟子,我很自然選擇了基本法作為我的博士論文選題。從那時候開始我接觸基本法、研究基本法和港澳問題迄今也有20多年時間。30多年前在家鄉農村中學飢腸轆轆、背誦「八十年代三件大事」的我,沒有想到我的學術生涯和事業發展真的與國家統一大業結下不解之緣。

 

1992年許崇德教授組織了一次高規格紀念中國現行憲法公布施行十周年的國際研討會。時任香港大學法律學系主任韋利文(Raymond Wacks)教授和佳日思(Yash Ghai)教授都參加了會議。韋利文教授提出會後希望訪問河南省,由於我是河南人,許崇德教授就把組織這次河南之行的光榮任務交給了我。成功的河南之行後,韋利文教授邀請我到香港大學學習,許崇德教授幫助我解決了生活費問題。1993年9月我從中國人民大學來到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學習並進行研究工作,1995年4月回到北京。能夠出境學習,在那個年代還是很特別的。在香港這不到兩年的學習生活,對我認識「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對我認識香港司法、法治、法律教育和香港社會,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1995年我完成香港的學習,並從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畢業正式加盟清華大學,參與清華法學院的籌備復建工作,一直從事法學院的管理工作,其中從2008年到2016年擔任法學院院長,同時從事憲法、基本法的教學研究,是典型的「雙肩挑」。清華大學法學院的建設不僅得到香港法律界、工商界的大力支持,而且辦學模式也借鑒了香港的法律教育,例如對普通法教學的重視。我的學術研究主要集中在憲法和基本法領域,後來也從事國家安全法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的研究工作。2015年底我被借調到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工作。20年後重新回到香港,直接從事「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實踐,耳聞目睹、親身見證了幾場大的選戰,特別是今年第五任行政長官的選舉,更新了我對香港的很多認識,修正、改變了很多看法和想法。

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

2017年3月26日,林鄭月娥當選為香港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人選。

1994年我用英文寫了一篇關於「一國兩制」的文章,題目是「One Country Two Systems:Its Historical Background,Present Operation and Future Development」(《「一國兩制」:歷史背景、實際操作和未來發展》),1995年7月發表於亞太法協會刊《比較憲法》(LAWASIA: Comparative Constitutional Law),這是本人第一篇關於「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論文。在文中我首先從中國政治歷史的角度分析了「一國兩制」的巨大進步意義,之後從香港、澳門兩部基本法的異同分析「一國兩制」在兩地的差異,認為「一國兩制」的實質是「一國多制」,因為香港和澳門各自的那一制也有很大不同,至於未來台灣的那一制只會更加不同,文章最後對「一國兩制」進行展望,堅信「一國兩制」一定能夠取得成功,一定會得到長期堅持,表達了對貫徹實施「一國兩制」堅定的信心。今天我對「一國兩制」的未來仍然是這個看法。20多年來,「一國兩制」事業不管遇到多大的挫折,我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從未動搖過。從這篇文章之後,除了我的博士論文《中央與特區關係——一種法治結構的解析》外,我的一半學術創作都是關於「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2004年以來我開始擔任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其中一段時間同時擔任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還兼任眾多與港澳有關的學術職位,港澳研究佔據和花費了我學術研究的大部分時間和精力。

 

本書精選了20多年來我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研究方面的主要文章、評論,記載了20多年來我的心路歷程,時間截至2017年4月。全書共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分收錄關於「一國兩制」的文章,共計10篇;第二部分關於憲法和基本法,共計10篇;第三部分關於人大釋法,共計6篇;第四部分關於香港政制發展,共計7篇;第五部分關於香港普通法與大陸法,共計3篇。這五部分涵蓋了香港20多年主要的政治法律事件,觸及20多年來發生的重大憲制問題,特別是回歸20年來發生在香港的重大憲法、基本法事件,可以說是香港回歸20年憲制發展的學術見證。

 

20年是很好的回顧與展望的時間節點。根據基本法,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現在已經進入五十年不變的中期。當初與很多學者一樣,我也曾經認為隨著1997年香港回歸、1999年澳門回歸,需要研究的問題就沒有多少了,這件大事很快可以完成了,可以刀槍入庫、放馬南山,去研究其他問題了。現在看來這不符合實際。其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實施中產生的問題比起草制定基本法遇到的問題更多,更複雜,更需要研究。美國憲法最初的文本只有幾千字,實施200多年來,美國一代又一代學者可以說前赴後繼地開展研究,到今天很多問題還沒有研究清楚。基本法作為一部非常年輕、非常特別、非常複雜的憲制性法律,需要研究的問題只會更多,肯定不是更少,需要我們世世代代發奮努力,不斷把「一國兩制」事業推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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