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該怎麼應對?

1.將施暴者亮亮、軍軍的行為定性,通報批評並記錄在案,採取矯治措施予以教育懲戒。

2.保護明明在校期間的身心安全,不因受害者身份遭到二度傷害。

3.要求亮亮、軍軍家長進行誠懇的書面道歉,在校領導面前、三個孩子均在場的情況下宣讀道歉書,保證這兩個孩子不再對我們進行霸凌侵害,拒絕口頭和敷衍的態度。

4.明明因此事已經造成心理創傷,需要進行專業的兒童心理干預,軍軍、亮亮家長需承擔此部分治療費用的權利。

但是,這些要求沒有得到學校和加害方家長的認同,處理手法含混。「學校與三位同學的家長就上述訴求反覆進行溝通,亮亮和媽媽向明明及其父母當面致歉,軍軍的家長也對孩子的不當行為進行了教育,但亮亮和軍軍的家長不認可此事是校園欺凌行為,更不是施暴行為,故始終未能達成共識。」

學校經過了解後,認為:上述偶發事件尚不足以認定亮亮和軍軍的行為已經構成校園「欺凌」或「暴力」。

被人用廁所垃圾桶扣在頭上,被診斷出「急性應激反應」,居然被學校這麼輕描淡寫地認為「不足以認定為欺凌和暴力」,不知道在這些領導眼裡,要怎樣才算欺凌和暴力?按照自己篩選的國際標準來?看來,中國人普遍的無尊嚴感和不平等感,是從小被加之於身上了。

即使學校沒有斷定欺凌與玩笑的權力(事實上學校已經認定這不是欺凌或施暴行為),但至少可以站在人性的角度,明確地支持受害人得到書面道歉和賠款,這才是對三位孩子負責任的教育。至於學校無法支持的要求,建議雙方上法庭也是可以的,但是校方卻希望「讓教育問題回歸校園進行處理」,和稀泥、推脫責任的意圖太明顯了。

話說回來,你或你家的孩子如何面對欺凌的呢?我有幾點建議:

1、反覆告誡孩子,要遵循老祖宗的一句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2、受到欺凌應該觀察態勢,能戰勝對方應該毫不猶豫地立即反擊(此種情況多半是相互打鬧,但一直不反擊則會轉化為被欺凌);無法戰勝應該立即避讓。如果老師管事要告知老師,老師不管事必須告訴家長。

3、欺凌往往發生在一群孩子對個別弱勢孩子的身上。如果你不幸就是那弱勢的一方,要設法多交幾個朋友,謀劃如何反擊,避免被再次欺凌。這種謀劃應該得到家長的認同和支持。

4、家長不可以認為欺凌是成長中無法避免的,並且要求孩子自己解決。家長選擇和孩子共同面對欺凌非常重要,否則孩子會產生嚴重的不安全感或更嚴重的心理問題,帶來終身的負面影響。

當然,你未必會同意我的看法和建議,歡迎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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