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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而論財,究也夫婦之道喪。葬而求福,究也父子之恩絕。

《格言聯璧》又名《覺覺錄》、《傳世言》。金蘭生編纂,了悟子整理,由一代高僧印光法師作序。被稱為,立身處世的金科玉律,修心養性的人生智慧,千古不移的至理名言。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貧富,家家置之於案,人人背誦習讀。近代著名高僧弘一大師云:「余自兒時,即讀此書;皈信 佛法以後,亦常常翻閱,甚覺親切而有味。」《格言聯璧》影響之深遠,由此可見,堪稱修身處世之法寶。

「覺覺」者,自覺覺他、覺悟覺醒之謂也。蓋以金科玉律之言,作暮鼓晨鐘之警,以聖賢之智慧濟世利人,以先哲之格言鞭策啟蒙。其中不乏為人處事的智慧法則,治家教子的諄諄教誨,修身養性的道理箴言,字字珠璣,句句中肯,雅俗共賞,發人深省。其說理之切、舉事之賅、擇辭之精、成篇之簡,皆冠絕古今。

今於「中華文化講堂」連載,與大家共享~

※ 每天靜下來讀會兒書 & —— 齊家類

1

【原文】

孝莫辭勞,轉眼便為人父母。

善毋望報,回頭但看爾兒孫。

【譯文】

孝順父母應當不辭勞苦,轉眼自己也會為人父母。行善不要期望回報,回頭便能看到自己的兒孫(可獲回報)。

2

【原文】

子之孝,不如率婦以為孝,婦能養親者也。

公姑得一孝婦,勝如得一孝子。

婦之孝,不如導孫以為孝,孫能娛親者也。

祖父得一孝孫,又增一輩孝子。

【譯文】

兒子孝順父母,不如引導媳婦來孝順父母,因為媳婦是可以奉養雙親的;父母如果能得到一個孝順的媳婦,將勝過一個孝順的兒子。媳婦孝順父母,不如教導孫子來孝順父母,因為孫子能讓父母快樂;祖父得到一個孝順的孫子,等於又增添了一輩孝子。

3

 【原文】

父母所欲為者,我繼述之。

【原注】凡父母生前所欲為而不得者,我善為繼述之。孝思之大,莫過於是。

父母所重念者,我親厚之。

【原注】凡人父母雖亡,無可補過。然有兄弟,有姐妹,皆父母所重念之人也,我當看顧之,聯和之,則父母在天之靈悅。有伯叔,有宗族,皆祖父所不忘之人也,我當體恤之,周濟之,則祖父在天之靈悅。有親戚,有鄰朋,亦祖父所加意之人也,我當提攜之,憐憫之,不獨祖父在天之靈悅,即在天虛空之神鬼,亦無不皆悅。

【譯文】

對父母親生前所期望的,我們應繼承遺志,努力去完成;對父母親生前所惦念的人,我要親近並厚待他們。

4

【原文】

君子有終身之喪,忌日是也。

君子有百世之養,丘墓是也。

【譯文】

讓君子終生黯然傷神的,是父母每年的忌日;讓君子對祖先百世奉養的,是不忘常常去父母墳前祭祀。

【感悟】

志石墓碑,不在禁例。稍有力者,宜內志以石,或記事功,或止勒亡者生庚。故葬年月,及山向四至大概,附埋冢內,上樹碑一通,不必過於高大,嫌於僭也。碑面照有無封贈職銜,據實開刻,考妣某某之墓,旁書子某孫某敬立,碑陰仍將父母生庚。故葬年月日,所葬坐山朝向,及墳地四至丈尺,墓田畝數,明白刊刻。庶可示久遠,以防侵佔。為人子者,不可不急講也。

5

【原文】

婚而論財,究也夫婦之道喪。

【原注】古者男女之族,各擇德焉,不以財為禮。

文中子曰:「婚姻而論財,夷虜之道也,君子不入其鄉。近世婚嫁一事,競尚侈奢,日趨日盛。其實豪華滿眼,不過一瞬虛名,有何實際而鋪張揚厲若此?德不如人,而衣飾是尚?家不能治而容冶相先,因之敗德蠹家,離間骨肉多矣。先輩詩云:『婚姻幾見斗奢華,金屋銀屏眾口誇。轉眼十年人事變,妝奩賤賣與人家。』殊有深味,每見嫁資豐饒之女,多至非貧則夭者,雖曰其命,亦未必非暴殄天物之孽也。」

葬而求福,究也父子之恩絕。

【原注】古人云:「先有人而後有地,先有德而後有人。此真探源之論,可破除葬師一切妄談謬說。蓋山川英靈之蘊,沖和之萃,必有神物為之護持,乃造物秘之以待善人也。豈人力之所能為哉?故吉壤之遇,每在乎貧賤、積善之餘,而凶土之藏,輒卜於富貴不仁之後。若使神工果可奪,天命果可改,則古今富貴在一家,而造物之機幾息矣。宋謙父云:『世人盡知穴在山,豈知穴在方寸間。好山好水世不乏,苟非其人尋不見。我見富貴家人墳,往往葬時皆貧賤。迨至富貴力可求,人事盡時天理變。』仁人孝子,可以知所自處矣。」

【譯文】

婚嫁之事如講究財禮多少,最終會讓夫婦之道喪失殆盡;喪葬之事如祈求福穴,終究會導致父子的情分斷絕。

文章來自「中華文化講堂」

本文為中華文化講堂編輯整理,轉載請註明出處,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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