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八駿:為何香港有不少人相信政改會成功?
上一篇《香港反對派為何錯估政改結果?》,我們談到,反對派一是視中央維護香港穩定繁榮為「軟弱」;二是視中央對待2012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採取適當讓步為「慣例」,因而對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產生脫離實際的遐想。但這一次非同以往。
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是特區政治制度「質變」,影響香港與國家關係全局,不能與2012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局部調整相比較。
相信政改成功的群體
儘管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2015年6月9日公開表示對政改前景感到渺茫,但是,香港仍有一些人直至立法會表決前夕,仍指望「奇蹟」出現。6月9日前,相信政改成功者就更多了,在不同政治立場和觀點的群體中都有。
大致是三類情況。
第一類情況,一部分不了解政改內情,基於個人願望和對於政改方案的認識,相信2017年能夠普選行政長官。這一部分人之所以預期與事實相悖,在邏輯上,將「應該」等同於「能夠」。
第二類情況,出現在一些了解政改、甚至程度不同地參與政改的人群中。若干被視為可能爭取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在公開場合沒有表示支持政府方案,私下與遊說者接觸時留有餘地。有些掌握或聽聞這一類動向者,對政改產生了憧憬。
第三類情況,既見於一些掌握政改內情者,也見於一些不了解內情者。他們共同依據一點:進入2015年,美英兩國政府都勸說香港反對派接受特區政府政改方案。
英美對政改的態度
美英兩國都在香港擁有不可低估的政治、經濟、文化影響力,兩國政府對香港政改的態度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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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國務大臣Hugo Swire在英國政府網站發表書面聲明稱,英國政府對立法會表決結果感到失望。
2005年12月,特區第二屆政府關於2007年第三任行政長官和2008年第四屆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議案被反對派議員否決,當時華盛頓與倫敦態度相異是重要原因。
2005年3月10日,曾蔭權開始代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二任行政長官;4月30日,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祈俊文(James R. Kelth)提前3個月離任;3個月後,8月4日,美國新總領事郭明瀚(James B. Gunningham)才到任。
2005年10月19日,特區政府公布關於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方案。10月28日,曾蔭權在華盛頓會晤時任美國國務卿賴斯(Condoleezza Rice)。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和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館分別發表談話或聲明稱:賴斯向曾蔭權表示,美國認為香港具備在2007年和2008年實行雙普選的條件,香港民主發展的範圍和進程應由香港市民決定。
然而,12月1日,英國駐香港總領事柏聖文(Stephen Bradley)在香港中文大學以《英國在歐盟的角色》(「The UK in the EU」)為題發表演講時表示,香港政制發展有進展肯定比原地踏步好;普選是《基本法》確保的目標,如果政改方案未能通過,便會錯失一個機會。
值得深究的是,英國政府正面態度沒有轉化為若干反對派議員支持曾蔭權提出的政改方案,內里乾坤有待將來相關檔案解密揭曉。
2010年6月,關於2012年第四任行政長官和第五屆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方案獲立法會通過,與當時美英兩國政府的共同立場有頗大關聯。
倫敦一開始是擺出強硬姿態的。
2009年11月18日,特區政府發表《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展開為期3個月公眾諮詢。諮詢一開始,香港社會焦點就被引向2020年可以普選立法會全部議員時,取消功能組別。
11月20日,距特區政府公布諮詢文件僅一天,英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館發言人就發表聲明稱:「行政長官已表明,目前功能組別不符合普選原則。2020年以後若依然如故,則其支持者必須說明它如何符合關於普選的公認的國際標準。」
2010年2月23日,英國政府向國會提交《關於香港的六個月報告(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Six-monthly Report on Hong Kong,1 July-31 December 2009),重申英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於2009年11月20日的觀點。
然而,5月6日,英國大選,工黨政府下台,保守黨與自由民主黨組成聯合政府。新政府調整對香港政改的態度。5月28日,新任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國務大臣白偉明(Jeremy Browne)發表聲明稱:「我們明白許多香港人對於政府就2012年選舉所提出的方案未能更進一步達至這個終極目標而感到失望。然而,這個方案代表著一個重要機會,讓香港政製得到發展,並且讓2017和2020選舉朝著全面普選取得若干真正的進展。」
那時,美國政府先保持低調。2010年6月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Jon Neade Huntsman, Jr.)訪問香港,在一個晚宴上卻高調預言政改方案會通過,並透露有關細節,令在場政商各界人士頗感震動。
事與願違 為什麼?
時間過去5年。這一回,不少人以為美英兩國政府共同勸說反對派接受特區政府普選行政長官方案,能使政改成功,但事與願違。為什麼?
首先,華盛頓和倫敦錯估了中國新領導層政治膽略,以為「佔中」能逼北京退讓,殊不料長達79天「佔中」損害香港居民利益、加劇反對派分化,北京卻巋然不動。他們將香港反對派政治團體推至政治要價過高「騎虎難下」境地,豈能指望一個一百八十度轉身的指令讓後者服從?
其次,華盛頓和倫敦難以協調其香港不同類型代理人之間利害關係。
在香港,堅持「拒中抗共」政治立場和觀點的不止於反對派政治團體,還包括分布於建制和社會的「兩面派」。前者是「顯形反對派」。後者是「隱形反對派」。
光陰如箭,從2005年第一次政改到2015年第三次政改,10年間「顯形反對派」領袖人物和相當一部分骨幹從中年變成老年或接近老年。基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他們一直只能通過競選區議會議員和立法會議員躋身特區建制。個別反對派政治人物實現「華麗轉身」成了特區政府局長、副局長,是特例。公民黨的梁家傑和民主黨的何俊仁先後成為第三任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第四任行政長官候選人,均落選。
如果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不能確保「顯形反對派」領袖人物成為候選人,那麼,整整一代「顯形反對派」領袖人物政治生涯都將在現水平止步。所以,儘管特區政府方案提供「隱形反對派」人士以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參與普選角逐行政長官寶座的機會,但是,對方案擁有否決權的「顯形反對派」領袖們不同意。
長期以來,「隱形反對派」一直以「顯形反對派」在第一線與愛國愛港陣營激戰為依託,卻取得較後者可觀的「名」和「利」。不對稱的責任與權利,再要擴大至行政長官普選,讓「隱形反對派」人士當候選人,讓「顯形反對派」搖旗吶喊為其爭選票,後者領袖人物豈能心甘?
華盛頓和倫敦對這兩類人都能夠發號施令,但尚未來得及將其整合成一支整體紀律嚴明、成員權責公平的政黨,難以調和他們在普選行政長官上重大利益分歧。如果硬性指令若干反對派議員支持特區政府方案,由此引發反對派政治團體分裂,使他們失去今年11月區議會和明年9月立法區競選話語權、主導權,也為華盛頓和倫敦所不願見。
香港政治錯綜複雜,必須以基本政治矛盾為綱,也必須細緻分析基本政治矛盾在特定條件下的具體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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