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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五行生旺取用 第二節

論五行生旺取用 第二節 十干通變

正官:即官星,喜官印相生,有職有權,四柱中忌二正官相逢,爭權奪利,克我者,陰克陽,陽克陰是也。偏官:即七煞,煞印相生,能化煞生權,遇文星亦可制之,克我者,陽克陽,陰克...

 正官:即官星,喜官印相生,有職有權,四柱中忌二正官相逢,爭權奪利,克我者,陰克陽,陽克陰是也。

偏官:即七煞,煞印相生,能化煞生權,遇文星亦可制之,克我者,陽克陽,陰克陰是也。

正印:即印綬,喜印與官逢,有印無官,為廢印,忌食神相見,生我者,陽生陰,陰生陽是也。

偏印:即副印,次於正印,生我者陽生陽,陰生陰是也。

食神:即文星,子星,主衣祿食祿豐厚,忌印相見,尤忌正印,我生者,陽生陽,陰生陰是也。

傷官:又名倒食,即盜氣,主體弱,泄氣,我生者,陽生陰,陰生陽是也。

正財:正當的財,即本身應得的財,財多身健方為貴。一般財多身弱,因喜比財相見。我克者,陽克陰,陰克陽為正財。

偏財:即妻財,意外之財。我克者,陽克陽,陰克陰是也。

比肩:即本身自己,所謂比助身強,甲見甲,乙見乙,丙見丙……是也。

劫財:即兄弟,兄弟多爭奪財物,甲見乙,乙見甲,丙見丁,丁見丙……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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