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融合治理鄉村(微觀)
05-28
山西運城市鹽湖區委書記 王吉敏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將發揮鄉村治理的最大能量,營造人人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最大限度地激發農村發展活力,更好更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鄉村治,則百姓安。農村要成為安居樂業的家園,離不開科學有效的治理。
自治方式激發治理活力。村民自治的核心在於全面推進「四個民主」。多年來,鹽湖區嚴格執行「三級議事例會」「四議兩公開」等務實管用的村務管理機制,把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情擺出來讓群眾議,讓老百姓充分參與村務管理。同時注重強化黨支部的統領作用,增強對村民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引導。
法治手段維護公平正義。法律作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特殊行為規範,在人情關係複雜的鄉村,最具說服力和公信力。近年來,我們以完善鄉村法律服務體系為重點,以「一村一警一律師」為載體,打通法律服務「最後一公里」,讓群眾感受到法律的存在、認知法律的尊嚴、增強法律的信仰,法治在鄉村治理中的權威地位不斷增強。
道德力量糾正失德行為。我們注重優秀傳統文化挖掘,注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踐行,注重先進典型倡樹,更好地發揮德治在矛盾糾紛化解、鄉風文明引領方面的作用。持續開展「道德模範」「最美家庭」等評選活動,連續舉辦舜帝德孝文化、關公忠義文化傳承活動。以文化傳承無聲潤物,用身邊榜樣示範帶動,目前全區鄉村更加和諧安定,民風更為厚道淳樸。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將發揮鄉村治理的最大能量,營造人人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最大限度地激發農村發展活力,更好更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本報記者 劉鑫焱整理 馬國英繪圖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