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劣根性的28個標識之二十四:鬥智不鬥力
中國文化劣根性的28個標識之二十四:鬥智不鬥力
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講:「中國人的貪利之心是不可想像的,但法律並沒有想去加以限制,一切暴行獲得的東西都是禁止的,一切用術數或狡詐取得的東西都是許可的」。
不少人覺得孟德斯鳩先生的話未免武斷,委屈了我們。我大大的不以為然,翻開中國農耕社會幾千年的歷史陳賬,可有一點冤枉了我們?從莊子生活的時代起就有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的感嘆。竊鉤者因為有暴力傾向,所以要殺頭,不比竊國者憑的是智慧,不但不會被殺,而且要受到全體人民的頂禮膜拜。
中國有句跟孟德斯鳩的觀念相差不多的俗語是「打死人償命,哄死人不償命」。如果允許打死人不償命,那誰都可以和官府動手動腳,基本的社會秩序則無法維持。如果規定哄死人要償命,那統治集團就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自己跟自己過不去。試看那些登上
中國人對智斗的熱衷,也在於中國農耕社會是一個講究忠孝,講究順從,壓抑個性的社會,這樣的社會制度無疑會引起被壓迫者的不滿。但被壓迫者不滿歸不滿,若要付諸行動,還得反覆掂量:官府既有文治又有武功,明目張胆地跟他們訴諸武力無異於以卵擊石。只有藉助於智斗,正面不行從反面,明的不行來暗的,硬的不行用軟的,方有揚眉吐氣的可能。於是乎借刀殺人、趁火打劫、無中生有、隔岸觀火、笑裡藏刀、混水摸魚、金蟬脫殼、偷梁換柱、過河折橋、調虎離山、欲擒故縱、破釜沉舟、滿天過海、美人計、反間計、苦肉計、空城計等計謀智術被廣泛應用於各種各樣的爭鬥場中,愈演愈烈,經久不衰。
所以,中國人在名利場上的較量,大多會採用智斗而絕少採用武鬥。尤其是在暫時弱小者一方,弱者跟強者爭鬥,硬碰硬肯定不行,明智的做法應是兜個圈子,繞個彎兒,想個法子,再攻其不備,出其不意。
身處這樣的氛圍,如果誰不分對象,不分場合地堅持誠實守信,那一定要大吃苦頭不可。
楚漢相爭時,有萬夫不擋之勇的項羽曾希望和無賴出生的劉邦單挑,話音剛落,就被劉邦以一句「吾寧鬥智不鬥力」回了個乾淨。在劉邦看來,好勇鬥狠,那是頭腦簡單的赳赳武夫們乾的粗活,檔次低,咱堂堂偉人要玩就玩智慧,才夠檔次,夠水平。
英雄豪傑多奇智,不愛鬥力愛鬥智。喜愛鬥智未必是壞事,但喜愛斗歪門邪智,斗陰謀詭智則肯定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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