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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百的恩典意味著百分之百的責任 -

http://www.jidujiao.com/ziliao/7224/index_4.htm     原文

作者:小約翰

原文的內容比較多,下面是把它簡略地整理下來了。

約翰福音第四章,主耶穌治好大臣兒子那段(約4:46-54),有一很有趣問題:大臣來到加利利請耶穌去迦百農醫治他兒子,耶穌對他說:「若不看見神跡奇事,你們總是不信。」大臣說:「先生,求你趁著我的孩子還沒有死就下去。」耶穌對他說:「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那人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就在回家的路上,他遇見僕人,說他兒子活了,他問什麼時候見好的,他們就告訴他時間,他一算,正好是耶穌說他兒子活了的時刻,於是,「他自己和全家就都信了」(約4:53)。——約翰福音前四章的教牧分享


大臣不是已經信了嗎,那為何到了第二天,聖經又寫他信了呢?

這也許是對羅馬書1:17「本於信,以致於信」的完美詮釋。在新約作者看來,信不是一勞永逸的,而是一不斷進行的過程。就像悔改一樣,不是僅只一次,而是今生不斷持續著的悔改。經由這一生不斷持續著的悔改,來見證那一次性的本質性悔改,正如經由這一生不斷持續著的信(靠),來見證那一次性的本質性信(靠)。

相信和悔改都是聖靈的工作。但具體到每一個基督徒的生命中,又必然體現在信徒的責任上。因此,主耶穌才責備人說:「若不看見神跡奇事,你們總是不信。」

這恰是約翰福音作者的思路。信,固然是神的工作,如1:13所說:「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然而,這又是人的責任,「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1:5);「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3:18)。

照罪人邏輯,不少人會強嘴說:「信不是出於神嗎?神不是早就預定和揀選了嗎?那為何我還要因不信而受罰?」

但使徒約翰卻在切切地提醒我們,信的確是出於神的預定和揀選,但不信和犯罪卻不能直接歸因為神的預定和揀選,而是出於罪人選擇性的抵擋和犯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3:19-20)

所以,約翰福音前四章把這兩方面的真理都充分加以強調,我們不能只偏重一方。信,是上帝百分之百的恩典,同時,又是我們百分之百的責任。所以,主耶穌才經常挑戰人說:「你信我能作這事嗎?」

但在今日教牧實際中,兩方面都有極大偏差。我們往往強調恩典時強調不透,而變成律法主義,也往往強調責任時強調不夠而變成反律主義。律法主義是今日基督教界的猛獸,到處吞噬我們軟弱的信心,反律主義則是泛濫在當今教會界的洪水,令基督徒的所作所為甚至連非信徒也不如(聽說生命季刊在香港舉辦的福音大會,就曾發生過基督徒們紛紛爭搶上車事件)。

我們必須大力傳揚上帝恩典的福音,來剜除律法主義的毒瘤。針對這點,我在《是恩典推動責任,而不是責任推動恩典》(載《生命季刊》2013年總第67期)一文已講過,敬請諸位參閱。

在此,我要重點講講我們必須要勇猛抵擋基督教反律主義的泛濫這一大問題。

有位主內肢體很真誠地對我說:「主耶穌基督不是都已經替我們做了嗎,我們還要做什麼呢?我們只要信就好了!」

的確,主耶穌替我們成全了救恩,我們只要信祂就可以,福音不是我做了什麼,而是祂做了什麼。「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然而,這救恩如何跟我們有關聯呢?說到底,這救恩之所以能在我們身上發生持久不減的效力,則必須要借著我們持續不斷的信靠。

因此,保羅在腓立比書,一方面強調說:「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1:6);「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但另一方面,保羅又強調說:「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功夫。」(腓1:12)

這其中的關鍵在於,我們的信靠和功夫,不是以人為本,而是以神為本。換句說法,我們的信靠和功夫,是經由我們的信心信靠聖靈大能而不是單靠我們自身努力來踐履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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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為本的信靠,不啻人再進母腹生出來,實乃不可能之事。而依靠聖靈大能的重生,則體現為對主耶穌活潑聖言之接納、投靠、委身並跟隨,因為主說過「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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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傳講必須包括這完整的兩面,福音在信徒生命中的落實,也必然包括這兩面。聖靈工作必不可少,但信徒回應性的責任,也必不可少。



遺憾的是,教會講台和信徒生活,總不能像聖經那樣兩者都強調。我們要麼落入百分之五十恩典+百分之五十責任的伯拉糾和半伯拉糾主義泥潭,要麼落入只要恩典不要責任的反律主義深坑,或只要責任不要恩典的律法主義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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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在路加福音9:23明明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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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恩典和憐憫來掩蓋基督徒每天當盡的責任,是不斷發生在今日基督教界的一場騙局。多少信徒用完全依靠神這樣的屬靈口號為自己墮入到疲懶和松垮中來辯護。這樣的屬靈就是「屬零」,說白了就是零行動,啥都不願做,啥都不想做,最後也就啥都不能做了。二十世紀的基督教是懶惰的基督教,我們全面退出各行各業,任由魔鬼撒但和他的僕役們勤奮工作、搖旗吶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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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上帝活潑的聖言已經賞賜給我們,上帝的同在在其特殊啟示全部完成後轉變為聖靈藉助聖言的同在,甚至親眼見過耶穌登山變像榮耀的彼得,都寧可放下他的超凡經驗而說我們「有先知更確」的聖言(彼後1:19),但很多信徒就是不能讀經吃乾糧,甚至不能喝靈奶,而只能貧弱到在靈里天天要靠自己的夢和別人妄言來「餵養」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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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看看今天的信徒們吧。先不要說信徒,牧師又如何?據美國較為權威的巴納調查機構(https://www.barna.org/)統計,受調查牧師中百分之四十有色情方面的掙扎。再說說牧師的妻子們,她們中三分之二不願自己的丈夫成為牧師,她們認為牧師的工作太辛苦。而百分之七十五的基督徒青少年有婚前性行為,和非信徒在這方面的比例一樣。而不管是美國還是中國,基督徒二代的流失率(即上大學後不再去教會者)高達百分之九十。

難道這還不怵目驚心嗎?難道這還不夠驚心怵目嗎?

約翰?歐文在《治死罪》中提醒我們,儘管神對罪惡的最終審判已由基督代替我們擔當,但我們仍要提醒自己,持續犯罪是當受審判的。換句話說,我們每人與基督的關係,是建立在基督使人稱義的工作和祂的公義而不是我們自己身上,但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則仍要天天治死我們內心那些毀滅性的罪惡,不管這罪惡看起來多麼微不足道或多麼根深蒂固。在歐文看來,忽略這個責任,甚至跟無神論者沒什麼區別,這種人的生活方式就宛如上帝不存在,因此他們也就沒什麼道德責任可言。這種人是口頭上的基督教徒,卻是實踐中的無神論者。(附加:基督既然已經在基督徒身上做王,他的生命已在聖徒裡面;聖徒有必要使他、生命充分地顯露出來,為他為那個生命做出見證。)

他們屢次犯罪,甚至屢犯同樣的罪,每次都振振有詞說:「不要緊,沒什麼,人是罪人嘛,我不是基督嘛,沒有基督徒在今生是可以不犯罪的,也沒有人能像主耶穌那樣完全,上帝是無條件愛著我的阿爸,祂總會原諒和饒恕我的。難道不是嗎?」

《恩典多奇異》這樣的基督教暢銷書不斷推銷說:「恩典就是你無論做什麼都不能讓上帝多愛你一點,你無論做什麼都不能讓上帝少愛你一點。」同樣暢銷的基督教書籍《衣衫襤褸的福音》、《阿爸的孩子》的作者至死都是屢悔不改的酒鬼。

當然,在這裡有一部分是對的,那就是白白的恩典臨到無論多爛的我,沒有什麼肯悔改的罪大到上帝不可赦免。但也要記得,哪怕對基督徒來說,也沒有任何不肯悔改或悔而不改的罪小到上帝可以忽略,我們的上帝恨惡罪。「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懲罰該怎樣加重呢?」(來10:29)我們必須得悔改,結出聖靈的果子來才行。「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賽55:7)

【附加:彼得前書1:3 願頌讚歸於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他照著自己極大的憐憫,藉著耶穌基督從死人中的復活,使我們重生,得著永生的盼望, 4 得著不會朽壞、不會玷污、不會衰殘、保存[a]在天上的繼業; 5 你們藉著信,在神的大能中蒙保守,以至於那預備好要在末世顯現的救恩。 6 為此,你們歡欣跳躍,但如今必須在種種試煉中暫時憂傷, 7 好讓你們的信仰經過考驗,就比那被火煉過仍然會朽壞的金子更加寶貴,能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被看為是可以得著稱讚、榮耀和尊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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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里去。」(可9:43-44)
基督徒的靈命就像一塊田地,基督徒被召來管理這塊田,知道人心的上帝給的不是不可能完成的責任——把這塊田裡所有雜草的根和種子都找到且挖出來,而是可以完成的責任——把眼皮底下這棵雜草拔出來。我們總該有呼召、準備和力氣來做完眼前這一拔掉雜草、培育莊稼的工作。當然,我們哪怕都做完了這一切,也要知道我們只是無用的僕人,叫莊稼成長不是我們自己,乃是神。

所以,我們才一定要告訴剛信主的弟兄姊妹說,上帝呼召他們,不只是要跟世界和魔鬼爭戰,更是要跟他們自身的敗壞爭戰。我們不只是要告訴他們,更要裝備他們,來打這一場硬戰。在此,上帝聖靈的大能和基督徒當盡的本分,必須連接在一起,缺一不可。我們不該對上帝的大能缺乏信心,要相信上帝呼召時的應許,也不該因自己不斷失敗就氣餒,賴在地上不肯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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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此必須有足夠的信心,也要有嚴肅的警醒和足夠的準備來作天國精兵、奔跑勇士和打拳鬥士。

「人若是利用上帝的慈愛和憐憫,來縱容自己去做壞事,這是世上最容易惹動上帝怒氣的事情!」布里居在《從低谷走向高處》一書這樣提醒和警告我們。

「你們要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上帝借著保羅在以弗所書6:10-11這樣應許和命令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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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是,我們固然曾是破罐子,現在卻不是了,我們成了窯匠手中新器皿,祂正在陶造我們。我們既然屬祂,就沒有理由不被祂陶造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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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讓我們回到約翰福音第4章前半部分吧。這是我最喜歡也是信主後默想最多的聖經經文之一。我能理解那個撒瑪利亞女人心中的空虛、饑渴和罪疚。試想,如果不是有驚人的熱情和渴望,她怎麼可能有過五次婚姻經歷?她分明是希望從男人那獲得終極安慰和幫助,她期盼愛情和婚姻能帶給她最終快樂和滿足。每換一次丈夫,她都期盼下一任婚姻能徹底滿足她。這個幻想,直到跟第六個男人同居為止。這時,她是否已明白,她把男人、婚姻和愛情當成偶像,最終也會碰死在偶像前?這時,她懶得結婚了呢,還是正準備重拜偶像?

[經文好像告訴我們,在這個世界中沒有什麼能滿足人們的各種需要,反而是使我們知道在這個世界中找不到;使我們的眼光放在 全能者 神那裡。]
就在這時,她遇見了主耶穌。換作是我,我一定要問一問自己最為關切的問題:「我是不是要跟眼前這個男人結婚?他會帶給我快樂和滿足嗎?我要離開他還是走近他?離開他我怎麼生活?走近他我會幸福嗎?」

然而,這位撒瑪利亞婦人沒有問這些問題,而是問敬拜的地方到底在眼前的基利心山還是耶路撒冷?這個問題問得非常好。我們沒有好的生活,是因為我們沒有好的敬拜。世界上有這麼多淫亂,往往就是因為先有屬靈的淫亂(參羅1:19-27)。

主耶穌沒有直接回答她的宗教問題,而是直奔信仰實質而去,真正的信仰是要在聖靈和真理中敬拜神。主耶穌不只在講敬拜態度,更是啟示祂就是敬拜對象。敬拜就是與祂面對面,從而被祂從內而外地更新。

然後呢?約翰福音沒有停在這裡,而是講那女人認出了眼前這一位,就放下了她過去的宗教和生活,開始了生命更新的旅程。「那婦人就留下水罐子,往城裡去,對眾人說:『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嗎?』」(約4:28-29)

她這麼有勇氣背後是因為她有信心,而她的信心也給她帶來了在全城人面前坦白自己不道德生活的真誠和見證耶穌基督的勇氣!她欣喜若狂到把水罐子都忘在了井邊,她興奮莫名到在大中午就不分時間、場合地高聲喧嚷起來了。這背後該是一種多麼巨大的力量,而這種力量帶給她的又是何等大的巨變!

這豈不正應了主耶穌的話?「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4:34)今日此刻不完成,此刻今日就不休息!

【彼前1:22 你們既然藉著順從真理,[f]使自己的靈魂[g]純潔,以致有了不虛假的弟兄之愛,就應當以潔凈的心[h],彼此熱切地相愛。】

一旦由神開始了的工作,那些關乎生命的道路和真理的耶穌基督的靈入住我們裡面,在我的生命和生活中,可以借著順從真理,使我的靈魂純潔起來,把這工繼續地進行下去。

.....主耶穌應許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祂裡頭成為泉源,直涌到永生。」(約4:13-14)
.....

祂早把永生應許給我們,但要我們每天去支取天國(神的統治)力量,流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得勝又得勝!這個征戰是 神與你我同在,是不是你我時時刻刻接受神的能力統治臨到你我身上了!

那麼,你準備好了嗎?做好了接受 神的能力統治了嗎(順從)?
那就,別忘了一點,你就如同神的軍隊,與別人一同接受 神的帶領開始了致死肉體的情慾,以 神的聖潔真理來改變你我了!


記住,這個仗是靠著 神的恩典和我的甘心順從來完成的功夫;以此會蒙 神的極大祝福![以弗所書1:11 在基督里,我們也得了繼業[g],是照著那一位的心意而預先定下的,他按著自己旨意的計劃來運作萬事, 12 以致我們這些早已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能歸於[h]他榮耀的稱讚[i]。...... 17 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賜給你們智慧和啟示的靈[o],使你們能真正地認識他。 18 我也求神照亮你們心中[p]的[q]眼睛,使你們知道:屬他召喚的盼望到底是什麼;在聖徒中間,他繼業榮耀的豐盛到底是什麼; 19 並且在我們這些相信之人的身上,照著他力量的權能作為,他能力的無限偉大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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