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子平真詮10、用神變化
原文:
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變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庫也。即以寅論,甲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長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長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為提,不透甲而透丙,則如知府不臨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變化之由也。
徐註:
十二支中,子午卯酉為專氣,所藏僅一神也;寅申巳亥為生地,所藏為長生祿旺之氣也。十干即五行,五行僅四生地。陰長生者,乃陽極而陰生,非真生地,故子午卯酉中,無長生之神也。寅中甲木祿旺,丙戊長生,故所藏為甲戊丙。巳中丙戊祿旺,庚金長生,故所藏為丙戊庚,甲木長生,故所藏為壬戊甲。土寄生於寅申,寄旺於巳亥。僅言寅巳而不言申亥者,以寅中有丙火之生,故土旺可用申;亥中有金水之泄,故土弱不可用也。辰戌丑未為墓地,所藏者即餘氣及入墓之物。辰為木之餘,水之墓,而土為其本氣,故所藏為戊乙癸也,戌丑未准此類推。故以寅而論,甲為本主,乃當旺之氣也,次者丙戊,亦已得氣。假使寅月為提,不透甲而透丙,是甲雖當旺,而在此八字中,非其所管轄;丙雖次要,而為此八字之主持者,勢須舍甲而用丙。此為變化之由也。
詮釋:
從這一段開始,討論的就是我們在前面貼子里所提到的「變格」的概念,為什麼會有變格的情況呢?沈孝瞻在文中作了形象的比喻,「即以寅論,甲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長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長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為提,不透甲而透丙,則如知府不臨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變化之由也。」關於這一段,很多人歷史知識不是很豐富,所以有些看不懂,我把這一段按現代人能理解的方式,重新敘述一下。
例如月令為寅,寅中所藏之干為甲,丙,戊。如果將寅比作是一個現在一個城市的話,那麼,甲為主氣,就好像是一個城市的市長;丙為中氣,就好像是這個城市裡的黨委書記;戊為餘氣,則好像是這個城市裡的副市長。假如月令為寅,天干不透甲而透丙,就好像是這個市的市長不在,而黨委書記兼任市長主持政府工作,這個時候,就是黨委書記主事。也就是說,生於寅月,如果甲不透干,而丙透乾的話,就以丙所代表的十神為格局。如果甲丙皆不透,而戊透出天乾的話,就以戊代表的十神為格局。這就是格局變化的原由。
在徐樂吾的註解里,關於十二長生的定義,我在之前的貼中已經詳細論述,此處不再重複。
上面敘述了格局之所以有變格的原由,我在這裡就判斷格局存在的一些問題,給大家詳細說一下。定格局,是八字命局批斷的關鍵步驟,關於格局對取用神的重要意義,我在前面的貼子里已經講的很詳細了,此處不再重複。而所謂的定格局指的是什麼呢?其根本意義其實還是命局五行的旺衰判斷。為什麼格局要在月令中取?就是因為四柱之內,月支對八字的影響力是最重的。所以定格局的核心意義,就是五行於月令是否乘旺。還是以寅為例,寅月自然是木最旺,所以逢甲乙透出,則以甲乙在命局所代表的十神為格局。而逢丙丁透出,是為相月,所以甲乙不透,則丙丁透干為最旺,是以丙丁在命局所代表的十神為格局。逢戊己透出,我們知道土寄長生於火,所以木火不透,則戊己透干為最旺,是以戊己在命局所代表的十神為格局。
那麼有朋友會問,寅為木,木不是要克土的嗎?戊己受木之克怎麼會最旺呢?這就是前面我們所講的陰陽動靜的概念了。月令為寅,木火皆不透,而戊己透出,即意味著寅中木火的力量沒有被引出來,還處於靜的狀態,而土的力量被戊己引動,所以這時的土不受木克。但如果是地支合會木局,這個時候情況就不一樣了,木氣合動則能克土,此時戊己受克,則不能以戊己所代表的十神為格局了。
那麼如果是天干木火土皆透出呢?這種情況下,命造的格局是如何變化的呢?別急,後面的貼子里將會詳細說明。
原文:
故若丁生亥月,本為正官,支全卯未,則化為印。己生申月,本屬傷官。藏庚透壬,則化為財。凡此之類皆用神之變化也。
徐註:
丁生亥月,本為月令正官,支全卯未,則三合木局而化為印,此因會合而變化者也。己生申月,本土金傷官,藏庚透壬,則傷官而用財,此因藏透而變化者也。
詮釋:
這幾句是承接上文,意思是,丁生亥月,亥月本是壬水乘旺,本應取正官格,而地支卯未俱全,亥卯未三合木局,引動亥中所藏甲木之氣,則不取正官格,應取正印格。己生申月,申月本是庚金乘旺,本應取傷官格,但天干庚金不透而透出壬水,申中所藏庚金之氣不被引動,而申中所藏壬水之氣被引動,則舍傷官格不取,而取正財格。以上就是因月令藏乾的不同而引起的格局變化的情況。
原文:
變之而善,其格愈美;變之不善,其格遂壞,何謂變之而善?1.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財為官;2.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為印,不專以煞論。 此二者以透出而變化者也。3.癸生寅月,月令傷官秉令,藏甲透丙,會午會戌,則寅午戌三合,傷化為財;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為財論,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財旺生官論。蓋寅午戌三合變化在前,不作傷官見官論也。4.乙生寅月,月劫秉令,會午會戌,則劫化為食傷,透戊則為食傷生財,不作比劫爭財論。此二者因會合而變化者。因變化而忌化為喜,為變之善者。
徐註:
辛生寅月,
丙 |
辛 |
||
寅 |
月令正財秉令,透丙則以財生官旺為用,不專以財論。壬生戌月,
辛 |
壬 |
||
戌 |
月令七煞秉令,透辛則辛金餘氣作用,煞印相生,不專以煞論。此二者以透出而變化者也。癸生寅月,
丙 |
癸 |
||
午 |
寅 |
戌 |
月令傷官秉令,藏甲透丙,會午會戌,則寅午戌三合,傷化為財;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為財論,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財旺生官論。蓋寅午戌三合變化在前,不作傷官見官論也。乙生寅月,
乙 |
戊 |
||
寅 |
午 |
戌 |
月劫秉令,會午會戌,則劫化為食傷,透戊則為食傷生財,不作比劫爭財論。此二者因會合而變化者也。因變化而忌化為喜,為變之善者。
詮釋:
這一段就格局的變化對於命局造成的影響給出了答案,即「變之而善,其格愈美;變之不善,其格遂壞。」那麼關於善與不善定義,我們前面講過了,其根本就是陰陽五行的順逆的概念。關於這一點,此處不作綴述。而在這裡,善與不善,還有一層意思,那就是格局的成格和清濁。
我前面說過,在八字命局理氣的過程中,應該始終不記四個字「成格取清」。無論是什麼樣的八字理論,在理氣的過程中,都不應該與「成格取清」這四個字相違背。那麼,我們在判斷格局變化對命局的影響時,也是要本著「成格取清」的標準來看的。
在這裡,我大致把格局的層次分為四個層次。第一種,也即是最好的格局層次,八字成格且命局清純;第二種,八字成格但命局混濁;第三種,八字破格但命局清純;第四種,也即是最差的格局層次,八字破格且命局混濁。當然如果細分,格局的層次遠不止這些。這裡大致區分一下,就是為了方便大家理解。
那麼,我們將格局層次大致區分一下就很好理解變格對格局的影響了。例如,命局本應是第一種格局,而因為變格的影響,讓命局變成第二,第三,甚至第四種格局,那就是變之不善。而如果命局本應是第四種格局,而因為變格的影響,讓命局變成,第三種,第二種,甚至第一種格局,那就是變之愈美。總的來說就是,因為格局的變化,而使命造的格局由高層次的格局變化為低層次的格局,即是變之不善;而使低層次的格局變化為高層次的格局,即是變之愈美。
所以,格局的變化的善與不善包含兩個意思:第一,則是陰陽五行的順逆,即由順變逆或由逆變順;第二,則是格局層次的高低,即由高變低或由低變高。
緊接著,沈孝瞻仍是利用舉例論述的方法,為我們論述了格局變化的形式,即因天干透出而引起的格局變化;和地支會合引起的格局變化。
「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財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為印,不專以煞論。此二者以透出而變化者也。 」
辛生寅月,本是甲木乘旺,應取正財格,但天干甲木不透而丙火透出,是以命造的格局由正財格變為正官格。壬生戌月,本是戊土乘旺,應取七煞格,而天干戊土不透而辛金透出,是以命造的格局由七煞格變為正印格,不再以七煞格來論,這兩種情況,是以天干透出的不同而造成的格局的變化。
「癸生寅月,月令傷官秉令,藏甲透丙,會午會戌,則寅午戌三合,傷化為財;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為財論,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財旺生官論。蓋寅午戌三合變化在前,不作傷官見官論也。乙生寅月,月劫秉令,會午會戌,則劫化為食傷,透戊則為食傷生財,不作比劫爭財論。此二者因會合而變化者。」
癸生寅月,甲木乘旺,應取傷官格,但天干藏甲透丙,地支又逢戌午俱全,則寅午戌三合為火,是以傷官格變化為正財格。加上天干丙火透出,則格局完全變成了正財格,即使天干不透丙而透戊土,也看作是正財格中的財旺生官格,而不是正官格中的財官雙美格。這是因為寅午戌三合火局,丙為中氣,戊為餘氣,論藏乾的力量強弱,丙在戊土的前面。所以不能以傷官見官來定格局。
乙生寅月,甲木乘旺,應取月劫格,而地支午戌俱全,寅午戌三合火局,則月劫格變化為食神格或傷官格,如天干戊土透出,則是食神或傷官格中的食傷生財格,而不是月劫格里的比劫爭財格。
以上兩種情況是屬於因地支合會而引起的格局變化的情況。
在這裡,我要強調幾點:
-
就是關於乙生寅月的舉例,這是個錯誤的例證,大家只要理解其表述的意思即可,而真的遇到例子里所說的情況的時候,千萬不能這樣判斷格局。因為根本就沒有月劫格,而關於月劫格的問題,我在前面的貼子里已經詳細論述過了。不明白的可以參閱前貼。遇到乙生寅月,甲丙戊天干皆不透,地支沒有合會,也不能取月劫格。應該比較甲丙戊三種力量的強弱,以強者定格局。如寅午戌三合火局,則為食神或傷官格。如天干又有戊土透出,則為食傷生財格。
-
日主為乙,地支寅午戌三合火局,究竟是食神格,還是傷官格。這要看寅午戌哪個是月支,月支為寅,則為傷官格,這是因為寅中所藏之火為丙火;月支為午戌,則為食神格,這是因為午戌中所藏之為為丁火。
-
就是關於癸生寅月的舉例。有這麼一句「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為財論, 」徐樂吾在注釋的時候,關於這句話也沒有特別的說明,一筆代過了。有很多朋友看了這句之後,就會覺得,「傷化為財」和「完全作為財論」是不是兩種不同的情況?我在這裡告訴大家,這裡是沈孝瞻的筆誤,無論是「傷化為財」還是「完全作為財論」都是一樣的,都是以財格為格局。
以上三個要點,大家要注意分辨,不要導致誤讀。
原文:
何謂變之而不善?如丙生寅月,本為印綬,甲不透干而會午會戌,則化為劫。丙生申月,本屬偏財,藏庚透壬,會子會辰,則化為煞。如此之類亦多,皆變之不善者也。
徐註:
丙生寅月,甲木秉令,本為偏印,
丙 |
丙 |
||
寅 |
午 |
戌 |
甲不透干百透丙,或會午會戌,則三合火局,印化為劫。丙生申月,
壬 |
丙 |
||
申 |
子 |
辰 |
庚金秉令,本屬偏財,干不透庚而透壬,或會子會辰,則三合水局,才化為煞。因變化而喜化為忌,為變之不善。
喜忌變化不一,特舉數造為例:
壬 |
丁 |
己 |
乙 |
寅 |
未 |
卯 |
亥 |
此伍廷芳之造也。己生未月,干透丁火,正火土當旺之時,然支會亥卯未木局,干透壬水,丁合壬化木,年支寅,時透乙以助之,丁未兩字,皆化為木,己土不得不從煞矣。四柱無金,會局純粹,從煞格成也。
丙 |
壬 |
壬 |
乙 |
子 |
辰 |
申 |
巳 |
此王克敏造也。壬生三月,本為墓地,戊土七煞秉令,然辰中不透戊而透壬乙,申子辰三合水局,則土旺變為水旺,春木餘氣,泄水之旺氣,丙火又得祿於巳,變為傷官生才格。
乙 |
己 |
甲 |
乙 |
亥 |
卯 |
申 |
亥 |
此湖北都督蕭耀南之造。月令陽刃,申金制之,煞刃格成也。申中庚金,見卯中乙木暗合,氣協情和,正所謂「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是也。陽刃合煞,煞不克身,至甲運而開府兩湖;戌運生金合卯,格局盡破,不祿。
癸 |
丁 |
壬 |
丙 |
酉 |
巳 |
午 |
午 |
此淞滬護軍使何豐從造也。月令才煞,日元弱極,妙在巳酉一合,財化為印,癸克去丁,使丁不合於壬,亦不傷印,所謂用劫護印也。時上丙火透出,財旺生官,而財印不相礙,遂成貴格。設有癸水之救應,而無巳酉之變化,亦不成也。
詮釋:
關於什麼是變之善,什麼是變之不善,我在上貼已作過詳細的解釋,此處不再重複綴述。我就後面所敘述的例子,作一下詳細解釋
丙生寅月,甲木乘旺,本應取偏印格,但甲不透出天干,地支又寅午戌三合火局,則化為月劫格。
丙生申月,庚金乘旺,本應取偏財格,但天干藏庚透壬,地支申子辰三合水局,則化為七煞格。
像上述之類的格局變化還有很多,像這樣的變化情況都屬於變之不善的情況。
這裡我再提醒一下,丙生寅月的例子是錯誤的。丙生寅月,就算甲戊皆不透,地支三合火局,也不可定為月劫格,關於月劫格,前面的貼子有詳細的論述,請參閱前貼。那麼這個例子的情況該如何判斷呢?應結合命局的整體情況,就甲戊的力量進行比較,取力量較強的一個定為格局。
原文:
又有變之而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
甲 |
丙 |
辛 |
|
寅 |
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財,正官乃其兼格也。乙生申月,
戊 |
壬 |
乙 |
|
申 |
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則財能生官,印逢財而退位,雖通月令,格成正官。癸生寅月,
丙 |
甲 |
癸 |
|
寅 |
甲丙並透,仍為傷官,百官忌見。丙生寅月,
壬 |
甲 |
丙 |
|
寅 |
午 |
戌 |
午戌會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則仍為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
戊 |
壬 |
丙 |
|
申 |
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則食神能制煞生財,仍為財格,不失富貴。如此之類甚多,是皆變而不失本格者也。
辛生寅月,
甲 |
丙 |
辛 |
|
寅 |
甲木正財秉令,甲丙並透,則成為財旺生官之局。兼格者兼而用之,非兩格並用也。乙生申月,
戊 |
壬 |
乙 |
|
申 |
月令正官,透壬本可舍官而用印,戊財並透,則財生官而破印,格須棄印就財官。蓋寅中甲木當旺,而丙甲得氣;申中庚金當旺,壬戊得氣。先用當旺之神
丙 |
甲 |
癸 |
|
寅 |
傷官秉令,甲丙並透,則先甲後丙,仍為傷官生財,而忌見官星矣。
壬 |
甲 |
丙 |
|
寅 |
午 |
戌 |
印綬秉令,支會午戌,則化為劫。透甲則甲印當權,印格不變;透壬則印有煞生,劫被煞制,而印格亦不變。丙生申月,
戊 |
壬 |
丙 |
|
申 |
偏才秉令,透壬則水通源而化煞,又透戊,則財有食生,煞為食制,而才格亦不變。此為變而不變者之例。
詮釋:
這一段論述的是「變之而不失本格者」的定義。意思是說,雖然格局產生了變化,但變化之後的格局仍然是原來的格局。
「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財,正官乃其兼格也。」
這一句說的是辛生寅月,天干甲丙皆透的情況,應取正財格中的財旺生官格。注意,這句話里提到的「正官乃其兼格也」容易引起誤讀,乍一看,命造的格局好像還有兼格。其實不然,這裡所說的兼格,是個偽定義,是沈孝瞻對財旺生官格這一格局的模糊認識。徐樂吾在註解中也提到了這一點,「兼格者兼而用之,非兩格並用也。」就是說,徐樂吾明確地表示,八字命局不存在兩格並用的情況。「兼而用之」,就是說,這個格局是正財格這個格局大類里的財旺生官格,也就是將正財格細分之後的格局。既是財旺生官格,也是正財格,只不過是大致劃分和詳細劃分的區別。而並不是說,既是正財格,又是正官格。這樣的認識是不正確的。
「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則財能生官,印逢財而退位,雖通月令,格成正官。」
乙生申月,壬戊並透,而財能破印,所以壬水被戊土克破,雖然通根月令,但不能取之為格,而戊土乘旺,財旺則能生官,所以格局應成正官。這時,有的朋友就會問了,辛生寅月,甲丙並透,為什麼就取正財格?而乙生申月,壬戊並透,戊土乘旺,為什麼就取正官格?後面這造財旺能生官,而前面那造財旺怎麼就不能生官呢?這些問題,徐樂吾在註解里給出了詳細的解釋:
「蓋寅中甲木當旺,而丙甲得氣;申中庚金當旺,壬戊得氣。先用當旺之神,次及得氣之神,乃一定之次序。當旺之氣透出,則次要者退讓,或生助當旺之神為用,乃一定之理也」
這是因為寅中甲木當旺,而申中庚金當旺。前者財旺取正財格,是因為寅中甲木當旺。而後者財旺取正官格,是因為申中庚金當旺。先取當旺之神為格局,次取得氣之神為格局,這是固定不變的次序。如果當旺之神透出,則得氣之神要退讓;或透出之神為生助當旺之神;這兩種情況都要取當旺之神為格局,這是固定不變的道理。
在這裡,我要強調一下,徐樂吾在這裡所說的「透出之神為生助當旺之神,要取當旺之神為格局」的理論,是只有格局產生財破印這種格局生克變化時才能運用的理論。如乙生申月,透戊而不透壬,這種情況下沒有產生格局的生克變化,則仍然取正財格。這是因為變即是動,不變即是靜,這就是陰陽動靜的不同。
「癸生寅月,甲丙並透,仍為傷官,百官忌見」癸生寅月,甲丙並透,取月令當旺之神,所以仍為傷官格,忌見官星。
「丙生寅月,午戌會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則仍為印而格不破。」
丙生寅月,寅午戌三合火局,而天干無論透甲,還是透壬,都為印格而不變。這是因為透甲,甲木為當旺之神,所以格為印格;透壬,則壬水與寅午戌合動的丙火相剋,壬克丙而生甲,所以格局仍為印格。(註:這個道理與前面所講的「乙生申月壬戊並透,取正官格」的道理一樣)
「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則食神能制煞生財,仍為財格,不失富貴。」
丙生申月,偏財乘旺,壬透則化為七煞格,而又透出戊土,則食神能制煞生財,所以仍為財格,不失富貴。
「如此之類甚多,是皆變而不失本格者也。」像上面所舉的例子,在實際的命局裡面,還有很多,這些都是屬於雖然格局變化,但變化之後仍然是本來格局的情況。
原文:
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變化不靈,善觀命者,必於此細詳之。
徐註:
看用神而不察其變化,則用神不能確定,宜細辨之。
詮釋:所以,批斷八字取用神為第一要義,而取用神而不審察格局的變化,則用神取而不真,學習八字命理的人,必須在格局的變化上面認真學習,加以詳細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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