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城女青年紛紛休夫的經濟學分析
05-28
近有一則新聞披露,進城打工的青年離婚率增加。據重慶市一些基層法庭統計,現在農村打工者離婚案占案件總量的六至七成。而在這些因一方進城打工引起感情破裂的離婚案中,女方提出離婚的占絕大多數。 在傳統的中國社會,被人譴責的多是因富貴後而拋棄髮妻的「陳世美」,因為在農耕社會裡,女性是長期處在弱勢地位的,她們多是被丈夫休掉,很少能主動要求解除自己的婚姻。而今,越來越多的進城務工女青年要求解除和老家丈夫的婚姻,當然會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那些處在貧困之中又要失去妻子的農村男青年是值得同情的。但從另一個角度來分析,民工「離婚潮」未必不能看成是因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女性獲得越來越多平等權利的一種進步,儘管這種進步要付出社會代價。
如那條新聞所分析的那樣,一些民工的婚姻價值取向發生了偏離,尤其是部分女青年,追求以物質享受為基礎的「實惠婚姻」,這也是造成婚姻破裂的原因之一。第二個原因是因打工的女青年開闊了眼界,湊合婚姻瓦解。對追求物質享受或因和丈夫產生差距而要離婚的女青年,用道德的大棒去砸她們是沒有意義的,有誰說這些進城的女青年不能追求物質享受?難道她們天生就應該賺錢回家相夫教子?
現代婚姻法的三條原則: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婚姻自主,男女平等是核心。只有女性處在不平等的從屬地位,才可能產生男子納妾、父母包辦和買賣婚姻等諸多問題。而男女平等的核心又是經濟平等。儘管新中國成立五十多年來,婦女的地位有了極大的提高,但相比較而言,農村女青年的婚姻自主程度不如城鎮女青年,其重要原因就是農村女青年經濟上不如城鎮女青年獨立,相當多的女青年在娘家時,生產、生活資料控制在家長手中,出嫁後則控制在丈夫手中。儘管現在的女青年的婚姻已不可能完全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決定,她們多多少少能表達自己的意見。可是由於經濟上不能獨立,她們往往不得不屈服於現實,只要父母中意,對方家庭還可以,男的看上去順眼就行了。這類婚姻實則就是湊合,並沒有達到真正的「自主」。而傳統農村擇偶的標準很少,一個村莊男女婚配的範圍往往不超過方圓幾十里,同一個地方的不同宗族,往往有著幾百年的相互通婚史。彼此之間拐彎抹角都能找到親戚關係。在這樣一個相對封閉和靜止的環境里,大多數婚姻是比較穩定的,因為沒有強大的外部因素衝擊。 可當農村青年大批進城務工後,這種靜止被打破了。在適應城市生活方面,農村女青年比男青年更有優勢。我留意過身邊的進城農村青年,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大多數女孩子很快就學會普通話,且穿著打扮洋氣起來,而許多小夥子好幾年仍然鄉音未改。在城市文明面前,同樣來自農村,男青年反而處於弱勢地位。這種「強」「弱」的角色互換產生的後果是,女性的擇偶範圍更廣,婚姻的自主權更大。打工的男青年在婚姻上陷入了更為殘酷的「優勝劣汰」境地,過去在農村社會中對婚姻有一些影響的因素,如家庭殷實狀況、家族以及父母的聲望等等幾乎不存在,只有一個標準,你個人是否有吸引女性的能力和經濟實力。這就出現一個必須引起關注的社會問題,越來越多的農村男青年娶不上媳婦,進城女青年則「攀了高枝」。而那些已經在農村結婚的女青年,由於進城後個人的生活狀況發生變化,很容易對自己的婚姻不滿意。對這樣的女性,豈能僅僅是大力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傳,幫助她們樹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這類大而化之的辦法所能解決的? 十年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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