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梁啟超評李鴻章的話「敬李之才,惜李之識,悲李之遇」 評價肖揚
2008-11-17 07:33:45| 分類: 默認分類 | 標籤: |字型大小大中小 訂閱
有人曾以梁啟超評李鴻章的話評價肖揚:「敬李之才,惜李之識,悲李之遇。」
2007年,肖揚完成了他任內最後一件大事,收回了死刑複核權。70歲的他也就要離開了。
三個月後,這位主政中國十年法院工作的大法官將卸下院長一職,走出北京東郊民巷最高法院的院門。他會帶著怎樣的心情離開,沒有人知道。
近乎十年前,躊躇滿志的肖揚終於站在了中國最高法院院長的席位上。那一年,他已經60歲。
24歲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畢業後,肖揚當過法律教員和公安幹事。之後15年都在干黨務工作。
那15年與法律無關的日子,成為肖揚人生最大的遺憾。他說,這個國家的遺憾,在於法治中斷了很久;而他個人的遺憾在於,學了法律卻很長時間沒有干與法律有關的事。
1983年,偶然機緣下肖揚重返法律圈。45歲的他,只爭朝夕。
1998年,肖揚開啟最高法院院長之責,60歲的他,更加只爭朝夕。
收回死刑複核權時,肖揚說過,要讓每個死刑案件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一位法律學者說,肖揚帶給中國司法的價值以及伴隨的爭議,也將交由歷史去檢驗。「但是,作為法律人,我們感謝他。假以時日,五年,十年後,中國人都會感謝他。」
「上下不討好」的大法官
肖揚入主最高法的前五年,曾被認為「政治上幼稚」。
這個評價源於他「脫離中國現實」的司法改革。
不幸的是,他的改革似也未能獲得多數基層法官的理解。
基層法官們抱怨,肖揚擔任最高法院院長的十年,是他們最忙最累的十年。統一司法考試讓很多人進不了法院,特別是在中西部,法官後繼乏人,令人心憂。最高法院推行法官職業化,學習、培訓太多,很多法官應付不來。
相應地,法官待遇卻沒有實質改善。苦盼多年的法官津貼在2007年姍姍來遲,一位高級法院廳長說,看著拿到手的230塊錢,哭笑不得。
也是在這一年,當有些部門在攬權攬財時,法院大幅下調訴訟費。肖揚解釋說,想讓有理無錢的人都能打得起官司。法院訴訟費的銳減,令偏遠地區基層法院的運轉都成問題。
在這些法官眼裡,他們的院長太「弱勢」,有人甚至說他是「三交」院長:交槍、交權、交錢。
當司法部長時,肖揚就以「交」出名。他主張司法部將律師交出去,讓律師走向市場,一度引起地方司法廳局的不滿。有人說,他還想把公證、勞教也交出去,身邊人說他傻。
肖揚也在「攬」。1989年,時任廣東省檢察院檢察長時,他建立了中國第一個反貪局,並倡導立一部反貪法。有人評論說,反貪局的成立,是向世界公開承認,中國是有貪污腐敗。
任司法部長時,他把法律援助制度引進中國。這個不賺錢的活兒,被分派到各個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頭上,這被律所視為「勞民傷財」,加重負擔。
從最高檢察院到司法部,再到最高法院,肖揚幹了很多事,卻鮮有讓他所在系統內的人們直接受益。
一位與肖揚同事的法官說,十年司法改革,一定程度是部門擴權的過程。但肖卻在不斷讓渡權力。他所做的努力,就是為了讓司法的歸司法,讓行政的歸行政,還原法院本來面目,讓法院心無旁騖地專事審判。
肖超越部門本位主義的改革思想,讓法院系統擴權,特別是經濟權力的希望落空。
然而,理解肖揚的人,卻深感希望。曾在他身邊工作過的人說,有他在就有朝氣。
一位知名時事評論員聽過肖的演講。他說精彩程度不亞於法學家,說理充分而且充滿激情。在最高法院的內部講話,肖揚也以其開明和大膽讓很多法官擊節叫好。
他們中的一位說,肖揚對現代法治觀念的體認,常讓人覺得他不是50年代的法科生。50年代蘇聯法與國家的理論佔據主導,並非真正意義上的西方法學。甚至有人說,那個時代的人學的不是法,學的是怎麼整人。
給中央領導上課
1998年底,中國法院全面實行審判公開。這是肖上台後做的一件大事。
手持身份證的普通公民和持記者證的媒體記者走進了此前神秘的法院大院,當在法庭聆聽控辯雙方的交鋒時,他們獲得了完全嶄新的體驗。
義大利法學家貝卡利亞曾說過,「審判應當公開,犯罪的證據應當公開,以便使或許是社會唯一制約手段的輿論能夠約束強力和慾望。」
肖揚應是深以為然,他說,公正不僅應當實現,而且應當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
「正義是看得見的正義」這些法治文明的常識性表達,常被法學者提及,但在中國最高司法官員口中說出此話的,肖揚是第一人。
一位最高法院法官說,肖揚這些年所做的,大多是現代法治中的常識性安排,但就是這些「常識」也是那麼難以實現。「在這種環境下,他只能以客家人特有的執著和韌勁一點點地做。」有人這麼說。
1938年,出身於廣東河源縣貧苦家庭的肖揚,天性中攜著客家人強大的抱負心和寬闊眼界。他有客家人的堅忍,有法律人的自覺,也深諳中國現實政治規則。正是他當司法部長的第二年,他力推向中央領導舉辦法制講座。
1994年12月9日,中央政治局上了首堂法制課。之後,中央領導聽法制課成為制度。
次年,籌備第三次講座時,肖揚向中央提出,希望介紹法律界最關注的依法治國問題,正是在這一次講座的總結講話中,作為最高領導的江澤民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治國」方略。
從此,法律實務界和法學界關於依法治國的探討形成熱潮,有關「法制」與「法治」的討論成為思想界的焦點。
接近他的人這樣解釋肖揚的開明:他歷經中國法治衰興之路,他從開風氣之先的廣東起步,他愛好的法律史給他以熏陶。
有人說,他是在為開明思想和審判獨立奮鬥。也有人說,他太激進,太理想主義。
肖揚致力推進的司法專業化也招致非議。在任最高法院院長的第二年,1999年,最高法院廣發英雄帖,從資深律師和學者中選拔法官。結果應者寥寥。
有人戲稱,資深律師一個案子的律師費,抵得上首席大法官一輩子的工資,怎麼可能看得上最高法院法官這種清淡之職?
作為中國的首席大法官,肖揚一個月的法官津貼是340元。
從社會法律精英中納賢以失敗終,但肖揚做成了另一件事——2001年起,初任法官必須以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為前提。中國從此告別了以政治合格為主的法官任用標準。法官這一「黨和國家的法律工作者」,第一次有了專業方面的任職要求。
司法改革家
2002年,中國法官們卸下半個世紀有著專政色彩的肩章大蓋帽,換上法袍用上法槌。肖揚一心堅持要從裡到外改造中國法院工作者,要讓他們更像真正的法官。
肖說,法律的權威,與其說是一種權力,毋寧說是一種威望。
然而,這一彰顯法庭威儀的舉措也讓他受到指責。有些人詬病其為只重形式不重實質;更尖銳的質問是,為何搞那麼多西方的玩意兒?
2004年,作為中國20年來首次訪美的最高法院院長,肖揚在耶魯大學法學院做了一次演講。「司法改革怎樣處理司法機關和其他權力機關的關係?」有位美國教授這樣發問。肖談到了地方保護主義的問題,到場旁聽者說,顯然他的回答不能讓人滿意,當然,身為中國大法官在這樣的場合也不可能給出一個讓人滿意的回答。
另一位美國教授問,最高法院打算怎樣通過司法保護憲法權利。肖揚回答說,根據中國的法律,解釋憲法的權力在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法院沒有權力解釋憲法,也不能做出違憲審查。但有一個趨勢,那就是憲法權利越來越受到重視,有關憲法權利的訴訟會越來越多地出現。
在那次演講上,他和當時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奧康納分享了各自職責的差異,這番比照,引來了掌聲和歡笑聲。
同是大國之大法官,肖揚深知,身邊這位美國同行要遠比他擁有更多來自法律所賦予的尊榮和權威。
然而,民眾對司法的極度不信任,讓肖企圖重建法院權威的努力顯得非常尷尬。
當房屋被拆得不到合理賠償、法院又迫於政府壓力無法為他們主持公道時,民眾不相信法院;當「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法官形象在坊間流傳時,民眾不相信法院。
肖揚推出錯案追究制,希望能保證個案的質量,卻使法院內部生起請示之風,充斥行政式命令。為解決案件久拖不決,他提出公正與效率並舉,有人說,法院的唯一目標就是追求公正。
他顯然無法解決司法權威缺失的問題,他只能保證每次遇到攔車告狀的人,都停下來。他說,要麼有冤情,要麼有審判不公問題,總是有難處,老百姓才會採取這個辦法。
一位學者說,最高法院院長領導司法改革,這本身就是個悖論。因為法院也是改革的對象。
肖揚在這個悖論中行走了十年。
有學者說,肖揚開啟了中國司法改革的空間。儘管諸多探索是社會合力的結果,肖揚作為重要的參與者和推動者,功不可沒。
「他逆來順受,立志改革卻無能為力。」一位基層法院院長這樣理解他們的最高院長。這位西北一隅的法官說,肖揚卸任那天,會給老院長寄封信,感謝他和他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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