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滴天髓思想法則

任鐵樵氏,他自己對命學的觀點,也是有著他自己的特色,今淺學幾則他八字實務論俞定律提要於下,不足處請大家見諒。

一:格局引至月支,若是失令。(即是.格局絕於月支者之為廢格。(甲寅、壬申、

癸巳、癸亥。     

二:用神受沖,天干見比、劫者,連傷三妻,且主無子。

三:流年、四柱拱字,沖運支大凶。甲寅、丙子、癸巳、癸亥 流年癸酉)拱戌(沖庚辰運,凶終。

四:火絕在亥,若見寅亥木,為絕處逢生。

五:傷官用神,喜神即是官星。

六:地支帶沖者,讀書未遂。

七:土金傷官,且又是傷官佩印者,皆是喜木火、忌金水。

八:傷官生財,四柱又是財在地支無根者。不是喜財根之運,而是喜調候用神。

九:辛日主,地支辰戍丑未全.又透天干戊、己者,為土重埋金。戊辰、壬戌、辛未、己丑。

十:衰位(餘氣),不沖可以單獨而論。辰字可以當乙用。若衰位遇沖,則

不能作乙之用。

十一:辰、戌、丑、未,在地支排列成對沖者,主無妻、乏子。若丑、辰、未、戌。則未必作妻子之論。

十二.不認為有雜氣要衝之一說。

十三:丙、辛合水,不必以月支之亥、子為真化。但以壬、癸日丙、辛合為真化水。並可列入水、木二局之格局。

十四:水、木二局,必須木當令,方成身、食二停不忌刑、害!為人恭而有禮、和而中節。丙子、辛卯、壬子、癸卯

十五:亥水,不為土所克,反作潤土之論。土克水,只論天干。辛未、乙

未、庚辰、丁亥。

十六:引格局字。至時支為絕、胎地,則為晚年敗。丁正官。絕胎於一丑時

等。辛丑、乙未、庚辰、丁丑

十七:地支隔位可以論三合。庚戌、乙酉、甲寅、庚午

十八:格局引時支為絕、胎為廢格!可另取他用。丁巳、癸丑、丁卯、丙午

十九:日主在地支有生、旺位相刑,等同比、劫出干。主刑妻克子。庚寅、辛巳、

丙寅、辛卯

二十:三合暗拱對沖而死。

庚寅、辛巳、丙寅、辛卯。大運丙戌,丙寅日拱午,寅午戌。

丙子流年,丙戌運拱亥,丙寅日拱丑!會亥子丑。亥子丑沖寅午戌而亡。

二一:年上食神,月令財當令,日主坐祿。出身富家。

二二:歲運柱,三合申子辰沖午刃背,家破人亡。戊辰、辛酉、丙午、癸巳。甲子運、申年凶。

二三:通根旺水,運入土支。逆其性,刑妻克子,孤苦無依。癸酉、甲子、癸亥、辛酉。

一:火煉秋金,地支子午卯酉又配坎、離、震、兌,支全四正氣貫八方。

二:值於秋令,午火不破酉金,足以輔庚。

三:更妙卯酉沖,金克木,則卯木不助午火,制伏得宜

四:戊土生於春季,又值午時,似乎旺相,帶春時土虛。

五:二辰水蓄水為濕。足以泄火生金。

六:日主印綬不傷,精神旺足純粹中和,一生無波。

七:春木逢金,必作楝梁之器。

八:辰土,乃水之庫,木之餘氣,能蓄水養木,不能生金。

九:身強殺淺,取殺為用。

十:天干浮庚,曰:一點庚金休囚已極,且有午火敵壬水泄

子,不惟無用,反為生水

之病。丙午運,克盡庚金之病,發財十餘萬。

十一:水既逢金,其勢沖奔。

十二:天干浮甲,曰:一點甲木枯浮,難泄水氣。

十三:將來者進,是謂相,進而當令是謂旺。功成者退,是謂休,退而無氣。是謂囚。為日主,為喜神,宜旺相。不宜休囚。為凶煞,為忌神,宜

休囚,不宜旺相。

十四:甲生秋月,庚金旺祿克之,一點丁火,難以相對。

十五.壬水貼甲,貼身相生,不傷丁火。

十六:戊乃燥土,火木之木。

十七:天干一制一生,地支又遇艮生.四柱生化有情.五行不爭不鬥。

十八:甲以妹妻庚凶為吉兆。貪合忘沖。反之則曰.反助其暴。

十九:吉凶二言,甲子、戊辰、庚申、壬午。

吉論:天十透三奇之美,支逢拱貴之榮,且又會局不沖,官星得用,主名利雙收。

凶論:庚金生於春季,水木休囚原可用官。嫌其支會水局,則水增其勢,火失其威。官星、傷、不足為用。更嫌三奇透戊,根深奪合,亦難作用。甲木之財,本可借用,疏土衛水,泄傷生官。似乎有情,不知甲木退氣,戊土當權,難以疏通,縱用甲木,亦是假神,不過庸碌之人。

二十:年生月、時生日:日:各立門戶、相生有情,必無克之意。

二一:竊怪命家作為歌賦、比擬失倫,竟以甲木為梁楝、乙木為花果、丙作太陽,丁作燈燭。誠大意也。又以甲為無根死木,乙為有根活木。又為活木畏水泛,死木不畏水泛:如此之類,不一而足,當盡詳之。

二二:乙日主,干透甲乙.秋生不畏金局。地支有寅卯,冬生不忌水格。

二三:戊土,春夏氣動而關發,秋冬氣靜而合。生於四季月者,最喜庚申、辛酉。己土亦然,定為貴格。如見木火,行運亦然。

二四:己土見丁火,陰土能斂火晦火。

二五:戊土太重,凅水埋金。

二六:癸水、申子辰全縱有戊己土,亦不能止其流,必用木以泄之。

二七.地支有以夏至巳為陽.午至亥為陽。也有以寅至未為陽,申至丑為陰::。

(冬至太陽,夏至為陰。)(木火為陽,金水為陰。)

二八:若子從癸、午從丁。是體陽而用陰。若已從丙、寅從壬是體陰而用陽。

二九;金水能沖木火,木火不能沖金水,此論天干則可,論地支則不可。

三十:子午卯酉之專氣。用金水則可沖。用木火則不可沖。

三一:比劫坐沖刑者:三妻亦無子。

三二:戊日主、地支辰戌丑未全。透玄金乃吐秀。

三三:土重埋金亦成埋辛金

三四:月之辰乙木司令。逢戌沖則戌中之辛,亦能傷乙木。

六月之未,丁火司權。逢丑沖,則丑中之癸,亦能傷丁火。

三五:任鐵樵,不承認有三刑之一說。

任氏日:三刑皆俗謬,六害尤屬不經,削之可也。

三六:八字之中,木火旺,則金水必乏。金水旺。則木火乏水。旺而有餘者衝去之為喜。

三七:制之以威,不若化之以德。化之以德,有益於日主也制之以威者,泄日主之氣也。

三八:驛馬逢財,出外大利。

三九:子午沖:子中癸水.沖午中丁午。如午旺提綱.四柱無金而有木,則午能沖子。

卯酉沖:酉中辛金,沖卯中乙木。如卯旺提綱四柱無火而有土,則卯亦能沖酉。

寅申沖:寅中甲木丙火,被申中庚金,壬水所克。然寅旺提綱,四柱有火則寅亦能沖申。

巳亥沖:巳中丙火戊土,被亥中甲木壬水所克。然巳旺提綱,四柱有木,則巳亦能沖亥。

四十:古法只有四長生之說,從無子午卯酉為陰長生之說。

五陽干:育於生方,盛於本方。弊於泄方,盡於克方。

五陰乾:生於泄方,死於生方。

子午之地,終無產木之道。寅亥之地,終無滅火、滅木之道。

四一:四柱無官殺,事業必清高。

四二:傷死陰生,此說不足為憑。

四三:雖失令,黨多亦能為用。縱當令,孤無輔時,亦難為恩。

四四:地生天者,日主失令,遇沖日主之流年主大凶地生天:甲子、乙亥、丁卯等日。

四五:天合地,地旺喜靜。

丁亥、戊子、甲午、己亥·

若丁亥日,而生於亥月,壬地旺之月則忌沖。反之,丁亥日,午月,則可沖。

一:干支雙合之中,地支不能與其他地支有沖。

己酉、丁卯、庚辰、甲申。壬戌合丁卯。辰、戌沖而凶。

二:得令而無輔,不若失令而覺多。

庚申、壬午、辛酉、癸巳午當令而無輔辛失令而黨多。

三:地生天者,天衰怕沖。

甲子、乙亥、丙寅、丁卯、己已::等。日主失令怕逢沖刑。

四:五陰合五陰為財,五陰合五陽為官。陰旺則不從陽,陽旺則

不從陰。

五:干支合地支須不可沖。

六:流年地支,最怕是四柱中,一生一絕,又見六合,主大凶。

己丑、丙子、丁亥、庚子。戊寅年。寅是庚絕,又是丙長生。又是寅亥)木。

七:四柱干支,同生一干或一支,為始其所始,終其所終。不必

論格局、日主亦為吉命。

甲子、丙寅、己巳、辛未。干支俱生辛金。壽至九旬,科甲聯登

八:戊日.見[寅月寅卯辰,作七殺論。見卯)月之寅卯辰,作正官論。

九:三合、三會合局者,忌沖。亥卯未離丑字,貼位一衝即破。隔位相衝無力,若引出天干,亦可用。

十:支全三者可沖、可合。(陽沖陰合)壬子日,三子可暗沖午財。乙卯日,卯可暗合戌土為財。

十一:辰戌丑未,雜氣財官,亦是畫蛇添足。

十二:子時前三刻三分,為壬水用事。即所謂夜子時。後為癸水用事。

十三.天幹得一比肩,不如地支得一餘氣(衰),或庫墓。陰陽同庫墓,庚辛:丑,丙丁:戌·…。

十四:木太旺者似金,喜火之煉。水太旺者似土,喜木之制。

木旺極者似火,喜水之克。水旺極者似木,喜金之克。

火太旺者似水,喜土之止。

火旺極者似火,喜木之克。

土太旺老似木,喜金之克。

土極旺者似金.喜火之煉

金太旺者似火,喜水之濟。

金旺極者似水喜土之止。

十五:木主衰者似水,宜金以生。木衰極者似土,宜火以生。

火太衰者似木,宜水以生。火衰極者似金,宜土以生。

土太衰者似火,宜木以生。土衰極者似水,宜金以生。

金太衰者似土,宜火以生。金衰極者似木,宜水以生。

水太衰者似金,宜土以生。水衰極者似火,宜木以生。

(此五行顛倒之真機。)

十六:年月是食、印)。位於日時是財、官。則上叨祖蔭,下享孫之福。

年月是財、官。位於日時是[傷、劫。則破敗祖業,刑妻克子。

十七.官殺混雜者.富貴甚多。總要殺官當令)。必要坐下印綬。或日主之氣貫生時,若不坐下印緩,不貧亦困。若殺官不當者,不作此論

十八:丑辰:濕土。未戌:燥土。

十九:財神不真者有九。

一:財重食傷多。一不真。

二:財輕而印旺,二不真。

三.財輕劫重,食傷不現,三不真

四.財多喜劫、官星制劫,四不真。

五:喜印,而財星壞印,五不真。

六:忌印,而財星生官,六不真。

七.喜財而財合閑神而化,七不真。

八:忌財而財合閑神化財,八不真。

九:官殺旺而財星得局,九不真。

二十:三等官星不見。

官輕印重而身旺官重印輕而身弱官印二平而日主休囚上等官星不見。官輕劫重而無財官殺重而又無印財輕劫重又官伏中等官星不見。官旺喜印財壤印官殺重而無印,食傷強制之。官多忌財,則星得局喜官星,而官星合他神化傷官。忌官星,他神合官星,又化官星……下等官星不見。

二一:財庫太多則無子。

戊辰、庚申、己卯、戊辰。

二二:夭而無子:(神枯)

身弱而印太重。身旺而克泄全無。重用印,而財壞印。身弱無印,而重疊食傷。金寒水冷而土濕。火炎土燥而木枯(

二三:木、水二旺者,最忌無土,入火運則夭。

壬寅、壬寅、甲寅、壬申。壬子、壬寅、甲子、行申丙午運亡。重重濕土,帶寒

金。辛丑、辛丑、癸酉、癸丑夭。

二四:四柱無印,縱建祿、會七殺亦亡。

辛丑、癸巳、丙子、丁酉。十歲辛亥年亡。

二五:謂二不沖一此謬言也。

二六:金衰水旺,其人作事荒唐。口是心非,有挾術待人之意。

二七:夏木用水必先有金。冬金遇火須有木印。此二者富貴,否財,清枯之象名利皆虛。

二八.真傷官:身弱有印,不見財為清。月令傷官.支無傷局。透干者是。

假傷官:身旺有財,不見印為貴。滿局比劫,無官星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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