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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基礎

編  者  序  言 

 

《佛學基礎》一書系界詮法師編輯。

界詮法師俗姓李,福建省福鼎店下人,1959年11月19日出生,自幼善根深厚,聰慧過人。1978年7月,在福建太姥山平興寺披剃出家。1981年在北京廣濟寺受具足戒。1984年畢業於中國佛學院。1985——1991年執教於莆田廣化寺福建佛學院,並擔任教務長及監院等職。1994年,出任福建省佛教協會會長一職。現為福鼎太姥山平興寺住持,帶領僧青年學律。

 

《佛學基礎》一書,是界詮法師為佛學院編輯的基礎教材,屬於概論性入門書。全書雖不過五萬餘字,但對於佛教發展歷史、基本原理、學說、宗派,均有精要的論述。全書體系嚴整,內涵豐富,文辭流暢,為學佛者提供一本簡明的入門讀物,淺者得淺,中者得宜、高者可演釋為深。

 

今有綿居士發心學教,樂捐助印《佛學基礎》,聞之不勝隨喜,謹為之序,願諸學者善根增長,福慧增上!

 

 

 

釋了幻  2007年4月10日

 

 

 

作   者   序  言

  

  佛法是有精密條理的教法,經籍繁多,教理高深。對於初學面對無邊的法流,不免望洋興嘆之感。如缺乏一般性的了解,就拘蔽於所傳授的,或通俗的信仰,自以為是最究竟、最完美的佛法,那就不免固蔽而流於無知了。為此,初學者應先概略的了解佛法的本質與多方適應性。

  《佛學基礎》是屬概論性的入門書。從了解佛學概念,乃至佛學的簡史、五乘教法,佛學宇宙論、有情身心的研究、有情流轉的業感、以及流行在中國的各宗思想要略。如此讓初學者,對整個佛教有多方面的、一般的概略認識,然後研究深入,這就是編輯此書的意圖所在。

  從釋尊大覺而流傳的佛法,是適應眾生根性的,方便誘導而使學者達成身心自在解脫。人類的根性是多樣,佛法也就各殊。佛法歷經長期的流傳,傳到各區域又呈現不同特色。無論是印度,中國及各地區的佛法,由於學者的好樂不同,有重信賴的,有重戒行,重義解的,重智證的,重自利或利他的。有不同的義解、持行,也就有不同的宗派產生。總之,佛法是智理的德行的宗教,是以身心的篤行為主,而達到深奧與研究。佛法的本質,決非抽象的概念而已,也決不以說明為目的。佛法的正解,決非離開信與戒而可成就。法是佛學的根本問題,信解行證,不外於此。所以《佛學基礎》亦可是《佛學概論》,同學們能通泛概略的了解,然後取適應於自己個性的,或適應現代人心的,去深入、持行與發揚,作一個完美的佛弟子。

 

  

 

第一章 佛法僧三寶

 

第一節 何謂佛

  

  所謂佛者,梵語佛陀之簡稱。(梵語,指印度之語言)譯言覺者,或智者。即真正圓滿覺悟宇宙人生之真相,亦即了悟諸法之事理的一切智人。因眾生由無明所覆蓋,對宇宙人生的真相,不知不覺,而流轉生死。出世聖人,歷劫修因,行滿果圓,於一切無明睡眠中,朗然大悟,妙契宇宙之真理,如頑雲開,故稱覺者。覺有正覺、等覺、無上覺三義。正覺簡別凡夫不覺和外道的邪覺而言,凡夫對於事物的真相不明,起種種顛倒,所以名不覺。外道依於有限的定力和通力,見事物的某些部分道理,執為真實,建立種種錯誤理論,自命為覺,實際上仍是有漏分別的錯覺。佛陀以無漏無分別智親證諸法的真如實相,是徹底覺悟者。等覺即遍覺義,簡別二乘聖人,他們雖然是正覺,而未遍覺。佛陀興運大慈悲,以自覺遍覺一切有情,所以是遍覺者。無上覺簡別菩薩,登地菩薩福慧尚未圓滿,唯佛悲智行願皆已究竟圓滿,無有過上,無有與之可比,所以稱無上覺者。如佛地經論云:「於一切法一切法種相,能自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蓮花開故名佛。」

 

  覺有覺察覺悟二義,覺察者,察知煩惱,如人覺賊,對治煩惱障;覺悟者,照了諸法,如睡得森,對治所知障。覺復有三: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悟性真常,了惑虛妄,合陽覺真理為自覺,運無緣慈,度有情眾為覺他,窮源極底,行滿果圓為覺行圓滿。大乘義章云:「既能自覺,復能覺他,覺行圓滿,故名為佛。」總之,所謂佛者,對宇宙人生的真相,先覺,先知,大覺,無上正等正覺者。

 

  佛又有十種稱號,即如來,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應供,應受人天供養;正遍知,真正遍知一切法;明行足,三明圓滿,三業無失;善逝,自在人於涅籌;世間解,洞達世間一切事理;無上土,至高無上的智人;調御丈夫,能調御修正道的大丈夫;天人師,一切無人之導師;佛世尊,一切世人所共同尊重的人。

 

第二節  釋迎牟尼佛

 

  一、釋名

 

  佛有過、現、未十萬三世無量諸佛,但在兩千五百多年前,於娑婆世界,創誕於印度是釋跡牟尼佛,即佛教之教主。釋迎,澤雲能仁,禮讓之義,種族之名,印度四姓(婆羅門,凈行者;剎帝利,王種;吠舍,商人;首陀羅,農人。)中王族所屬。牟尼,澤雲寂默,智也。意思是大智慧,能成就諸善法,離譜過惡。此名是已出家求解脫時所得名,後世簡稱釋跡,又稱釋述文。實名喬答摩悉達多。喬答摩,譯雲翟曇,最勝義;悉達多,澤雲財吉,或成就義。

 

  二、出生年代

 

  古來有種種異說,今依《眾聖點記》說,是在公元前565年四月初八日,誕生於拘利城外蘭毗尼園內無憂樹下。父是印度中的跡毗羅衛國國王叫凈飯王,母叫摩耶。七日後母歿,由姨母摩河波卜波提撫養。

 

  三、青少年時代

  (前558 --537年,8--29歲)

  從七歲開始學文,十歲習武。年漸向大,宅心高遠,觀造世間事相,念皆悉非常,深生厭離。曾隨父游于田野,見農夫耕作情景而無限同情和悲憫。凈飯王聞之,心生愁優,於是迎耶輸陽羅為太子妃。並建三妃宮,又建三時殿,用來系留太子。太子不因此而有所染著愛戀。隨後便出遊四門,東門遇到老人,南門遇到病人,西門看到死人,北門逢一道人。太子甚為驚奇,便訪道人,道人云:

 

  怨親平等心,不務於財色;所事唯山林,空寂無所營;

  塵想既已息,蕭條倚空閑;精粗無所擇,乞食以資身。

 

太子回宮即思惟方便,欲求出家。因他出四門,見有老病死苦,常恐為此所逼,求道之念彌深。曾又見宮內彩女至夜分時,疲乏重眠,身形弊惡,不凈流溢,太子歷見,越感世間之不凈污穢,倍增厭離。

 

  四、出家(前537年)

 

    太子既洞觀世苦,終於在二月初八日晨,乘白馬逾城而去,來到藍摩國森林,剃除鬚髮,著弊服。同修有僑陳如、跋提、摩河男、婆濕婆、阿說示。太子初訪道於跋伽婆,次訪阿邏邏、郁陀羅。彼以非想非非想處為最上涅架,因知見非究竟,不得所求勝法,便捨去,入摩揭陀烏羅葉象頭山尼連撣河的森林裡靜坐思惟,苦修六年。

 

  五、成道

 

太子勤苦六年,不得解脫,形體消瘦,猶如枯木。悟知苦行非成道之真因,即從座起,人尼連禪河洗浴。浴畢,接受牧女蘇伽陽的牛奶供養,精神振作。僑陳如等五人見此事,很感驚怪,以為退轉,即便捨去,住在鹿野苑。太子獨至伽耶,於畢缽羅樹下,敷座而坐。自誓:

 「若不成正覺,終不起此座。」

端坐思惟,降伏三魔軍(一斯言宮廷被奪,二魔女淫擾,三怖兵威脅)。人深妙禪定,思誰真理。於十二月初七日夜翩夜得宿命通,知往昔諸事;中夜得天服通,觀眾生沖類差別;後夜得漏盡通,斷話無明煩惱,皆知世間一切困線之理。初八日拂曉,睹明星而豁然大悟,妙契真理,得天上正真之道。

 

六、轉法輪

 

從始成正覺,初七日中,自受用廣大法樂;第二七日,入海印三昧,不動道場,為十方深位菩薩,宣說自內證之真理一華嚴經;至三七日,本想先度初出家訪道二仙,聞已命終,遂往波羅奈國鹿野苑,度橋陳如等五人,為說四諦之法。此五人為最初五比丘——僧寶,四諦之法——法寶,釋尊——佛寶。以此為最初三寶。

 

成道二年,波羅奈國長者耶舍,歸佛出家,其父母也歸依佛,為最初優婆塞、優婆夷。耶舍朋黨五十人也歸佛出家。在波羅奈,得弟子五十六人。往摩揭陀國王舍城,度三迎葉,他們是事火外道。即優樓頻陽迎葉及其弟子五百人,那提速葉三百人,側耶迎葉二百人。此一千人同歸佛出家。次度有難陀、提婆達多、阿難陀、阿逸樓那、踐提利過、羅很羅等。又有婆羅門學者舍利弗、目鍵連二人,聞佛弟子馬勝比丘為說:「諸法困線生,亦從因緣滅……」之偈,於是將弟子二百五十人率往歸佛出家。從此為佛左右弟子,舉其大數,有千二百五十人。又度趔葉,此人佛涅家後,住持法化。在逆毗羅衛國時,度姨母、波周波提為最初比丘尼。由此具備了四眾弟子。隨後逐漸龐大了僧團。

 

佛在摩揭陀國,為國王頻婆婆羅王說法,王聞法後,並率諸大眾歸依佛,便在王會城大竹園建竹林精舍,奉佛說法。又有舍衛城長者須達(給孤獨),建極村給孤獨國精舍,奉佛法化。

 

七、僧團發展的原因

 

佛陀反對種姓制,宣揚眾生平等說;反對神創說和定命論者,宣揚緣起說和四諦法。主張物資公有,如土地、房舍、果樹、用具不可私用,不可出賣,屬常住所有。提倡四依住:即常色食、糞掃衣、樹下住,依陳棄葯。制定這些,是為除五欲食著。過著三常(衣、食、住)不足的生活,意在存念無常,勤求出離。

 

八、最後說法與般涅集

 

 佛陽自成道後,周曆四方;應機施化了四十餘年。有緣眾生已度盡,未度者已作度化之因緣。於是到年八十之際,欲示寂於拘屍那城。在婆羅雙樹間,右脅而卧。正在此時一位外道叫須跋陽羅來求見,佛為他說法,成為最後度化弟子。並最後接受了純陀的供養。此時阿難無比悲痛,不知如何乞教,於是眾中叫阿寫樓陀指數阿難請問佛陽四個問題:

 

一、佛滅後,以何為師?

二、以何安住?

三、惡性比丘云何調伏?

四、經典結集如何令人起信?

 

佛答:我涅架後,應以戒為師;依四念處住;惡性比丘默換置之;一切經典首句應安「如是我聞」等證信句子。又囑累弟子依法奉行,則是如來法身常住不滅。隨即示大般涅架,時是二月十五日

 

九、釋尊八相示現

 

八相示現是佛陀一代的足跡。一降兜率,從兜率內院,降生人間二托胎,降人母胎,三出生,四齣家,睹世無常火山修行,五降魔,六成道,七轉法輪,八人涅家。

 

第三節 何謂法

 

所謂法者,梵語達磨,澤雲法,軌持義。軌謂軌範,能生物解:持調任持,不會自相。合此任持良性軌範物解兩義,即名為法。此法,概括宇宙一切事物。佛法之法,指佛所覺悟之真理,不舍悲願,以世俗言說,顯示自內證的如實義,宣示世間一切有情的善巧教法,這種教法可為眾生軌則而成正覺,所以名為法。法者,道理義。於佛法中有四種:教、理、行、果。教法。指佛所說能破天明煩惱之名句文聲以及形之所示的種種施設,亦即三藏十二部的數典。理法,一切教法所詮之義理,能闡述宇宙人生之真相。行法,依理法起戒定慧諸行。果法,修行滿足所證之聖果。如來一代教法,不出此教理行果四法。因法顯理,依理起行,由行克果,四法收之,無不盡者。所謂信解行證,即與此四法相對而言。信者,信順佛之教法;解者,解悟其義理;行者,依教理起修行;證者,依修行證悟聖果。常略雲解行相資,解者知解,行者修行,與世所謂學理與實踐相近。然於佛典中諸多法門,若就對治而言,則有無量,就修持總綱說,只有成定慧三學。戒者戒律,防非止惡;定者禪定,靜慮澄心;慧者智慧,研真斷惑。依戒資定,依定發慧,依慧斷除妄惑,顯發真理。因位修學,不過此三。佛學簡言即三學。佛學中的種種言論,無非說明知解與行持,此二者不可截然隔別,所謂知則行立,依解起行,行不盲目,有行又反驗解。則是:「有數無現則罔,有觀無教則始。」經云:「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又云:「從聞思修人三摩地」。

 

 

第四節  何謂僧

 

所謂憎者,梵語僧伽,澤雲和合眾。即奉行佛陀教法的出家弟子。僧有四人僧、五人僧、十人僧、二十人僧四種。僧稱為和合,主要體現在六和精神上。一成和同修,即對所受戒法,善護受待,尊重愛敬,歡喜悅意,無違不凈,和合共住。二見和同解,對於出離盡苦的聖道能善巧如理通達,與諸修清凈梵行的道伴,見解一致共同修學。三利和同均,同衣食利養,對於如法獲得的財物,不個人隱藏,與諸同住者平等受用。四身和同住,同禮敬三寶的身業,有疾病違緣互相照顧。五口和無凈,同贊三寶功德,同修語業,有善法功德,互相讚歎鼓勵,有過失互相善意的諫止舉發。六意和同悅,同一信心,同修意業,念話道伴,皆是替佛楊化,皆是正法主持人,皆是自己的善知識。此六和是解決增團的思想上和經濟上得到和樂、清凈平等。見、戒、利的原則是平等、和諧、民主、自由、團結,此三為本質;身、口、意是思想行為,此三為表現。以上六和為事和。若約理和而言,指同證揮滅道理。

僧有聲聞僧,即修習小乘法,剃髮染衣,具足出家沙門的形相。菩薩增,即修習大乘法,或出家或在家的形相。出家僧眾有五: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式叉摩耶尼。在家有二眾,稱為白衣,即優婆塞、優婆姨。合為七眾弟子,成為整個佛教的信徒。

佛弟子以「法味同受,財利共享」為原則。佛自成道後十二年中無有廣成,僅有略戒:「善護於口言,自凈其心意,身莫作造惡,此三業道凈,能得此是行,是大私人道。」到了十二年後開始制廣律。之所以制定戒律目的在於治理增團,能使僧眾健全。有犯者給予制裁,不接受——按出。如律云:「大海不宿死屍。」這樣能使僧團和合、安樂、清凈。由此能得到眾人的信奉,佛法得到久住。佛法依僧弘揚,有和會增在,就有正法在。戒律中說,有五個比丘住世弘律弘法,正法住世。

總上所言為佛法僧三寶,為何稱為寶?因他是指示眾生斷惡修善,離苦得樂,解脫系縛,得大自在的導首,極為尊貴,如世間珍奇寶物,所以稱之為寶。《寶性論》以世間珍寶的六種譬喻來說明佛法俗稱為寶的意義。希有、離塵、勢力、莊嚴、最臟、不改。《心地觀經·報思品》以堅牢、無垢、與樂、難遇、能破、威德、滿願、莊嚴、最妙、不變十義說明怫法增得名為寶的意義。

    佛法僧三寶為組成佛教之三要素,佛陀為教主,佛法為教法,僧眾為教徒。

 

第二章  佛學之史略

 

第一節  印度佛學略史

 

一、結集三藏

 

佛應世時,親聞佛說,佛示寂後,依佛殖教,佛之遺教,由諸聖弟子所聞特結漠之法藏。然此法藏之結集,傳說非一。

第一次結集,原因是:佛世時,無文字電錄,依口頭傳誦,恐日久無憑而失傳。或恐外道邪說輸入。另種原因,佛剛滅度,有難調比法跋難防,歡喜而作揭言:「如來示寂,我曹安樂,若有印犯,誰敢河斥。」迎葉聽後甚悲,於是發動將佛一代教論結集起來。

此次結集,由跡葉為上首,選已證阿羅漢者五百人於王會城外七葉窟內,由阿難誦經,富樓即誦論,代波離誦律。為經律論三藏,此為上座部,或稱五百結集。    末加入窟內者,凡有繳千人,為窟外或外界大眾結集,以婆師婆為上首,除S藏外,還有雜藏、禁咒藏為五藏。稱為大眾部。

此外還有文殊、彌卻、阿難在鐵圍山結集大乘藏。第一次結集,有摩揭陀國阿圖世王的支助。

第二次結集是在佛滅後一百年間,出現第一次分裂。原因是當時徒眾分東西兩處居住,東部毗舍離有跋耆族比丘,與西部摩偷羅耶舍比丘在戒律上產生了異議。因毗舍離比丘向人乞錢被耶舍發現而引起爭執,於是西部以離姿多為上首,有七百人;東部以薩婆跡摩為上首,有萬人,在毗會離婆利避園中,舉行大結集。此後公開分裂為二部,七百人為上座歌萬人為大眾部。

第三次結集,在公元前三世紀時,阿育王在位,他極尊奉佛教。因佛教徒與婆羅門教徒往往紛凈,欲重行結集佛典,以救弊端。召集名德一千人,推目鍵連子帝須為上座,在華氏城,舉行結集三藏。之後並派請德各地宏揚佛法。

第四次結集,在佛滅後四百年間,有迎膩色沙王儘力尊佛。當時佛教部派崛起,各據已見,莫衷一是。於是招集五百羅漢,五百菩薩,五百在家學者,推脅尊者及世友為上首,在湖濕彌羅城,結集三藏,造三十萬頌,九百六十萬言。這為印度佛教經論有文字記載之始。

 

二、巴利語及梵語佛典

 

前面幾次結集都是以口授,到邊膩色迎王時,才有文字的記錄。記錄所用之語有巴利語和梵語兩種。巴利語之佛典,在阿育王時,王子摩曬陀至錫蘭布教,用印度普通方言,後世名為巴利語。在一世紀,錫蘭無畏波陽伽摩尼三即位,建無畏山寺以供僧。後寺內分派,互執異語。王即招集大德比丘五百人,就口傳之巴利語三藏,洋為勘正,戴之簡冊,是為巴利語之佛典,用錫蘭士請記錄。書寫依印俗,用貝多羅樹葉,兩面以針刺文字,染以墨,可年久不脫。至五世紀,中印怫音至錫蘭,復將三藏之注流,輯成巴利語,於是巴利語佛典才告完成,流行於南方。

梵語佛典,中印度之語言,印度貴族本有一種流行的雅語,濟謂合乎吠陽韻律之學問語,後來怫弟子結集經典,亦採用之,流行於北方。

 

三、南方與北方佛教

 

佛教所傳歷史之久,地方之廣,於時代、國土、民俗。有種種變化,教義組織及內容亦益豐富。佛教自阿育工以後,分南北二派,所謂南方佛教與北方佛教,簡稱南傳與北傳。南方佛教以錫蘭為中心,弘傳於南洋諸島,現今流佈於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等地之佛教。其經典用日利語,多小乘教義。

北方佛教,以大月支為中心,弘傳於安息、康居、及蔥嶺以東諸國。現今流佈於尼泊爾以北、中國、朝鮮。日本等地之佛教。其經典之原文為梵語,多詮大乘教義,兼含小乘。

 

四、三藏十二部

 

三藏者,經、律、論,佛典之總稱。經者,梵語修多羅,澤雲經。有四義、貫、攝、常、法。貫者,如線貫花,令不失散。諸法星羅,周散法界,聖人言說,能貫穿法義,令不散亂。攝者,貫穿深妙法義,攝持所化眾生。常首,三世後挪,隨既未留,戴花古今,不可改易。法者,軌道持義,十界同遵,永為楷模,不變規律。又譯契經,契者,契當至合之義。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所以名為經。藏者、庫藏、包含、蘊和之義。此藏包藏佛所說經典。

律藏,梵語毗奈耶,毗尼之義譯。此譯調優,調和控御身語等業,制伏滅除諸惡行義。或雲滅,滅三業之過非,此從功能為號。律即法規、規章之義。能防止身口惡法,如世法律,斷決輕重罪,佛所制定戒律,可以使人止惡防非。經典中,包藏有戒律的為律藏。

論藏,梵語阿毗達磨,新翻對法,是說以勝智對觀真理。對法是智慧之別名。對即對向涅架,法指諸法實相理。或雲天比法,此智慧是無比之勝法。論者,是問答抉擇諸法事理,生無比勝智,故名阿毗達磨。經典中的論議經,是佛自辨法相之義,佛滅後,請大菩薩准佛所說之義而解釋、論辯法相義理的論典為論藏。

三藏為佛說法總的內容,十二部經,是將佛所說的教法,分成十二類。或雲十二分經,十二分教,即是十二種形式。

一契經,有總有別,總攝十二部盡。十二分皆是契經,別即諸經中長行,直直說法義,不限定字句。

二應頌,梵語祗夜,義譯重頒,應前長行,重宣其義,或長行宣說,義猶未盡,更以領顯之。

三記別,梵語和邊羅那。記者決義。分別記事。有三義。

(-)記弟子生死因果;

(二)明記分別深密之義(酬答辨析真實義);

(三)對弟子接未來成怫之記。

四諷頌,梵語伽陽,即孤起頌,不說長行,直說揭句。

五自說,梵語優陽那,不請而說,為令當來正法久住,無有人問,而自喜說。

六線起,梵語尼陀那,又雲因緣。待線而起之義。

(-)因清而說;

(二)因犯制戒;

(三)因事說法(對治法門)。

七譬喻,梵語阿波陀那,為令本義得明。事歷

八體事,梵語伊帝目多伽.佛說弟子村去世的行業事歷。

 九本生,梵語閣陽伽,佛自述過去世行菩薩行之因緣。

十方廣,梵語毗佛略,直說廣大甚深之法。又雲廣破、無比,能破諸障,無法比類。

十一未曾有,梵語阿浮達磨,直說請佛及弟子最勝殊待驚異甚深之法。

十二論議,梵語優婆提舍,究問推尋辨明法相義。

此十二部中,契經、重頌、諷頌是指指經文上能詮之文體,餘九是從其經文所載別事立名。

 過去學者,為便於記憶,編成四句:

長行,重頌與記別 孤起無問而自說

比喻本生及本事 方廣論議未曾有

 

五、部派佛教

 

初百年間,由迎葉、阿難等傳持法藏,無有異議。至阿育王時,逐漸分裂,初僅是上座和大眾兩部。大眾部至佛滅後,二百年時,展轉分出一說部、說出世部、雞撤部、多聞部、說假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等八部。上座部反之,經二百年,一味和合,當佛滅後三百年初,展轉分出一切有、犢子、法上、賢胄、正量、密林。化地,法藏,飲光、經量等十部、以上十/榔,加根本上座大眾二部,合成二十部。

 

六、佛教在印度之興衰

 

佛滅度後,有阿育王及邊膩色迎王相續提倡。佛滅初五百年間,全印所宏傳者,唯小乘為盛,大乘法久湮聞於世,在一世紀時,北印馬鳴出世,外除異道,內抑小乘,獨揚大乘法。隨後有龍樹、提婆子南印盛弘大乘,宣揚般若性空妙理。四世紀,中印有無著、世親承彌勒論師瑜伽法門,闡揚大乘唯識學。還有德慧,安慧、護法、清辨、戒賢、智光造大論師盛極一時。佛教勢力,遂普及全印度。八世紀,印度有位商揭羅出世,鼓吹復古思想,重振婆羅門教,排毀佛教。繼則回教徒侵入印度,更受打擊,佛教在印度中原,幾至絕跡。                  

 

第二節 中國之佛學

 

一、經律論之翻譯

 

佛教傳入中國時間,有種種異說。為一般所公認有後漢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和水平七年(公元64年)。但在此之前,即前漢哀帝元壽元年(前2年)有博士弟子秦景憲,受大月氏王使伊存口授浮屠經的記載(《三國志、魏志·卷三十裴松之注)。最初有迎葉摩騰、竺法蘭二人以白馬載佛像經捲來洛陽,後建白馬寺。此為我國有沙門、有寺院之始。此二人並在白馬寺譯出四十二章經,亦為譯經之始。

至漢末西域譯經師相續而來,初有支婁迦讖自月支國來,首譯道行般苦、般舟三昧經等。安世高自安息國來華,譯經達九十餘部。三國至西晉,有康僧會、竺法護等澤師來華。東晉時有佛圖澄、道安等傳譯。姚秦有鳩摩羅什來長安,廣澤大乘經論,且宏講之,隨後有佛陀跋多羅,縣無誠、菩提流支,譯有華嚴、涅梁、地持對地經論等流行予世。至陳真諦斯澤唯識請經論,至唐代玄奧時澤傳最富。至玄類時譯經分新舊之別,玄類之前為舊澤,之後為新澤。還有義凈所澤亦間及唯識。開元時有善無畏,金剛智、不空,傳從事密教傳譯,宋時,施護天息災、法天亦從密部翻譯。

又曹魏時,曇摩跡羅譯有增抵戒心,立揭磨法授戒。至羅什始與弗若多羅共譯薩姿多部之十誦律,事半米就,得曇摩流支及卑摩羅叉續成,為中國有廣律之始。復由佛陀耶舍譯出曇無德部之四分律。佛陀跋多羅共法顯澤之增抵律。佛陀什譯彌沙皇部之五分律。當時四並傳行,唯後代獨宏曇無德部之四分律。至跡葉遺律,唯傳戒本,其廣律未傳。

 

二、宗派之成立

 

宗派之成立,首為姚秦時羅什所譯的中、百、十二門,大智度四論為主而立三論宗。同時以成實論為主,立小乘成實宗。以北涼曇無依所澤大般涅籌經,而立涅梁宗。以北魏菩提流支所澤的十地經論,而立地論宗。除真諦所譯攝大乘論,立攝論宗。梁達磨來華傳佛心印為禪宗之起源。又有依僅舍論而立小乘俱舍宗。陳本隋初智者依法華經開天台宗。至唐時,重四分律的道宣,立南山律宗。玄類西行東歸開法相宗之端緒。杜順、智嚴、賢首依華嚴經,創華嚴宗。凈土宗則萌芽於廬山慧遠之蓮社。成立於唐之善導。依善無畏等所傳的密教而立密宗。

除俱舍、成實二宗為小乘外,余均為大乘宗派,總稱十三宗。涅效地論、攝論、歸人天台、華嚴、法相,則為十宗。總結為大乘ju宗,小乘二宗。

 

三、唐末以來之變遷

 

唐武宗毀佛教而各宗衰落,禪宗以簡單易行,恢復後遂獨盛弘,人宋之後,影響為宋明理學,與中國之思想界發生極大關係。如天台宗、華嚴宗之學說,趙宋以來亦流傳不絕,而亦為能調和中國思想。至深入通俗之心理者,則為三世因果六道輪迴之說。普及民間者,則為密宗之誦詩,與凈土宗之度亡。曆元明而入清,禪宗既衰,求簡易篤切之行,頗有會歸凈土法門。而南山律宗,在宋及明清間亦有繼承者,故至今猶不絕。

早在七世紀頃,西藏國王雙贊思甘普在位,極信奉佛教,遣大臣端美三菩提,往印度求之。留學南天竺七年,帶許多經卷回國,根據梵語造西藏文字,翻譯經典,為藏語佛典。元代忽必烈侵入西藏,採用喇嘛教,從西,藏佛典譯成蒙古大藏經。自元明時西藏蒙古的刺嘛教人居中國北方各省,但與華主僧俗末發生大關係。清代佛教衰敗,諸宗不傳,唯有喇嘛教盛行於西藏蒙古,當時清廷亦奉此教。此時居土弘傳很多,如楊仁山,創車金陵刻經處,並從日本取回中國失傳的唯識典籍。近幾十年來,以日本及南洋西洋之交通便利,思想輸灌之影響,遍究佛典,非拘泥於宗派傳統,可謂佛教之新時代。

  

第三章五乘教法

第一節人天行果

 

一、皈依三寶

1、皈依三寶的意義:學佛必從受三皈依起,三皈依是皈依佛、法、僧。受了三皈依,才算是佛教徒。雖研習佛教,若不皈依三寶,仍不為佛教徒。學佛之入門,以受三皈依為根本。如《大乘理趣六波羅密經皈依三寶品》中,如來答彌勒菩薩問:「若欲求於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涅架者,應當皈依佛法僧。」

皈依是何義?皈是皈投、皈向,或迴轉義。依是依託、依止、信賴義。皈投三寶,以三寶為依託。凡迴轉信賴行為,都稱皈依,非但佛教之專用。

皈依即救護義。如《大毗婆按論》三十四說:「救護義是皈依義……造有皈依佛法僧寶,不破學處,不犯律儀,不違法制,便能救護。彼破學處,毀犯律儀,違越法制、更皈依三寶而不為救護。」學佛者,為解脫三途及流轉生死痛苦,皈依三寶,仰求救護,就必須以怫為師,以法為葯,以僧為友。尊佛、奉法、近僧就能得到救護。

皈依三寶為最先基層,往上還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菩薩戒,一切戒皆以皈依三寶為根本。所以皈依三寶的種類有五:一、翻邪三皈,二、五戒三皈,三、八戒三皈,四、十戒三皈,五、具足戒三皈。另有受大乘菩薩戒者,在懺悔與發願之前,也必先受三皈。因此,雖說不是戒,卻是一切戒之根本。

佛教對能皈依者範圍很廣,人、天、鬼、畜,只要發心皈依,皆可接受。對所皈依境,要選擇真正皈依處,天神不足皈依,因有造障礙,諸漏未盡,不堪為眾生作大利益。三寶具足無量功德,堪為人天之師,故應皈依。

 

2、如何皈依:應如何求受皈依?受皈依,既是形式上的問題,更是心性上的問題。受皈依時,不僅口中念著,身體拜著,心裡還得想著。主要還是在於心的領受。在佛世時,因受皈者根器厚,故不須儀節。如怫的第一個三皈弟子,耶舍的父親,在佛前如此說:「我今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唯願世首聽為優婆塞。」這樣一說,便算受了三皈依。皈依三寶的詞句,頗為簡單,為三皈三結即:

我某甲(法名或本名),盡形壽皈依佛,盡形壽皈依法,盡形壽皈依僧。(三說後)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三說)

前面三皈說三遍,是正投,後為三皈之結。受三皈時,說者聽者,必須明白清楚,不能馬虎。求受三皈,本來只要請求一位皈依師,在佛前三說三結便可。為了鄭重其事起見,見月律師定三皈正范中,共有八項:

 一敷座請師、二開導、三請聖、四懺悔、五受皈、六發願、七顯益勸囑、八迴向。

我們現在以事相為主,理應恭敬供養一切怫菩薩的聖像,一切經典,一切僧眾。不過本師佛是釋邊佛,本師僧是皈依師,為了報恩,偏重本佛,本師亦可。勿以為除本師怫,本師僧之外,其餘不為恭敬供養,錯也。

3、皈依後之行業:皈依三寶,可得救護,但必須修習正行,才能真正得救護。《喻伽師地論》說:「當知皈依,有四正行:親近善土,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善立即善友、善知識。《喻伽師地論》又說:「云何名善友性?謂人因緣故,應知一切種圓滿善友性。何等為人?謂安住禁戒,具足多聞,能有所證,性多哀怨,心無厭倦,善能堪忍,無有怖畏,語具圓滿。」《華嚴經》說:「……孜今發心求菩薩道,為欲成就一切種智,應當勤求真善知識。善男子!求善知識,勿生疲懈:見善知識,勿生厭足;於善知識,有所教誨,當念隨順,不應違逆;於善知識,善巧方便,但應恭敬,勿見過失。」又說:「一切佛法,如是皆由善知識力而得圓滿。以善知識,而為根本。從善知識來,依善知識生,依善知識住,依善知識為因緣,善知識能發起。」因為善知識有大思德,作弟子者應正念思惟,如法親近。對善知識應作師想。父母想。應承事恭敬供養。

承事供養善知識是為聽聞正法,正法是佛的教法,依善知識開解,學人依之起行。在起行之前,依所聞法理引起如實不謬的作意,即是如理作意。有此作意。則知見自能清凈,不起顛倒邪見,而起如理正行。正行,也即法隨法行。法指涅架法,最勝故。隨法即道諦,它能證涅磐法,隨順於涅籌故。行是學人管人自心中受待此法,為求涅梁精進修行正道,是為法隨法行。此為三皈後,所應行的四個次第。

二、五戒

1、總說五戒

學佛者,在受三皈後,實踐規則,即從受待五成開始。受待五戒能獲大功德,如《如阿難問事佛吉凶經》說:「受佛五戒者,是福德之人,無所畏避。」《辯意長者子經》說:「有五事行得生天上,何謂為五:一者慈心不殺群生,善養物命,令眾得安;二者賢良不盜他物,布施無貨,濟造窮乏;三者貞潔不犯外色男女,護戒奉齋精進;四者誠信不欺於人,護口四過,不得貪欺;五者不飲酒,不過口行。此五乃得生天。」《優婆塞五戒相經》說:「若有善男子受持不犯者,以是因緣當成佛道。」《大智度論》說:「大惡病中,戒為良藥;大恐怖中,成為守護;死暗冥中,成為明燈;於惡道中,成為橋樑;死海水中,成為大船。」經論把戒喻為大地,能生一切世出世善之依處。持成有下中上品,下品持戒,得生人中,中品生天上,上品可得阿羅漢乃至無上菩提。受持減法,守護無犯,能遠離一切災難恐怖,具足一切善法,為神之所護,三寶之所念。《大智度論》說:「待戒之人,無事不得,破戒之人一切皆失。」

戒是防止義,能防非止惡。戒與律常合稱,戒是有                                理所不為,律是有所當為;戒是不能如此,律是應當如此;戒是各人持守,律是團體活動。在梵文中,戒叫屍羅,律叫毗奈耶。五戒,為得人天善趣異熟報身的根本,亦為修行聖道與成無上菩提的基礎,進人佛門之後的在家弟子,便應受持,通常稱之為在家戒。

五戒的毀犯,自輕重別之,有可悔不可悔之分。亦即性戒不可海,遮戒可懺。五戒中,前四戒是性成,性是體性義,即殺生等四種事,本性上即是一種惡法,無論受與不受,作了都是惡性的罪行,最後一條,屬於遮戒,在飲酒本性上說,不是惡行,本性非罪,故飲酒不是性罪。但飲酒亂性,開不善之門,是生罪之困,可導致罪行,障礙善法。為防護凈行,遮令不飲諸酒。

2、別說戒相

l、殺生威:不殺生威。生是有情生命,殺是用各種器具,斷絕有情生命。殺戒以殺人為重,殺旁生異類為輕。殺人以具足五個條件成不可悔罪:一是人,二人想,三殺心,四興方便,五前人命斷。    殺人的方法,不外乎自殺、教人殺、造使殺。被殺者命斷,殺者犯了殺戒不可悔罪。若贊人死,其人因此而自殺,亦犯不可悔罪。殺人後果,有三種:

(一)當時殺死,犯不可悔罪;

(二)當時不死,以後因此而死,亦犯不可悔罪;

(三)當時不死,以後亦不因此而死,犯中可悔罪,所謂殺人,不限用刀槍,凡是能致人於死的手段,都稱殺人。殺人的動機,不外四種,犯罪亦有差別:

一、為殺人而作方便者(如設陷井、置毒、放火、放水等),人死,犯不可悔罪;非人(變化人)死、畜生死,犯中可悔罪。

二、為殺非人而作方便者,非人死,犯中可悔罪;人死與畜生死,犯不可悔罪。

三、為殺畜生而作方便者,人、非人、畜生死,皆犯下可悔罪。

四、作不定方便者,人死犯不可悔罪,非人死犯中可悔罪,畜生死犯下可悔罪。

以上所舉四種殺生動機,皆以動機對象邊得罪,不以被殺的對象進得罪。戒殺生,亦戒墮胎,若殺胎兒,胎死犯不可悔罪;股不死母死犯中可悔罪。俱不死中可悔。若殺母,胎死犯中可悔。    殺父母、阿羅漢犯逆罪。殺生以心為主,若無殺意,不犯重罪。意外誤殺無犯。

2.偷盜戒:不偷盜戒。偷盜是不與取,即他人財物,不與而盜心竊之,將其取離本處而據為己有,是為偷盜,具六緝犯不可悔罪:

一、他物,二、他物想,三、盜心,四、興方便,五、值五錢,六、離本處(位置,形狀,顏色)。

不論自取,教人取,或遣使取,或以勢奪取,或侵佔,或借用抵賴不還,或騙取,強奪、貪污、漏稅、吞沒等,皆是偷盜。無論地面上、地下、水中、高處、低處,樹上、空中、動物、植物一切財物,不論是國家、私人、佛教、團體、只要有所屬,皆不得偷盜。

還有盜心盜人,兩足離本處行兩步犯不可悔。盜舍利犯中可悔,恭敬心取無犯。經卷法器,一切三寶用品,莊嚴具皆不得盜。

盜值五錢或過,重罪不可悔;盜不足五錢,中可悔;作偷盜方便而未達成,下罪可悔。

無犯者:已想、同意、親厚、暫時用、無主、狂、心亂等。

3、邪淫戒:不邪淫戒。淫是兩性交會。邪淫是指除己夫婦之間的男女關係以外的非法淫事,乃至旁生動物行淫亦為犯。邪淫具四綴成犯:

一、非夫婦,二、有淫心,三、是道,四、事遂。

若受五戒信土,除妻室以外,四處不得行淫:男、女。黃門、二形。

男者: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黃門、二形、二處不得淫。

女者:人女排人女,畜生女,三處不得淫。

非人二形、畜生二形的三處不得淫。

若與以上淫者犯不可悔罪;兩身和合而未行淫犯中可悔罪;發起淫心而未和合者犯下可悔罪。除女性三處男性二處,於其餘部份行淫,皆可悔。於熟睡中,女性或男性行淫亦犯重罪。於死女性

男性行淫,死屍未壞或多半末壞,亦犯重罪。

無論有隔無隔,只要受樂即犯不可悔。若被強迫行淫,無受樂心不犯。

在一切邪淫成中,以破凈戒梵行者,罪最重。把比丘比丘尼武叉摩那、沙彌、沙彌尼,乃至受持人關齋戒於其齋田之佛弟子。破凈戒亦稱污梵行,但須第一次破,若雖曾受戒,已先被人破毀,再次與之行淫者,即不成破凈成罪,但為邪淫罪。若不受五戒而破他人凈戒,雖未受佛戒,而沒有犯成罪。但其永不得求受一切佛戒,永被棄於佛法大海之邊外,稱破凈戒者為邊罪。

4、妄語戒:不妄語。妄語是虛妄不實的語言。妄語有大妄語、小妄語、方便妄語。大妄語具五線:

一、所向是人;二、是人想;三、有欺班心;四、說大妄語;五、前人領解。

妄語定義是不知言知,知言不知;不見言見,見言不見;不覺言覺,覺言不覺;不聞言聞,聞言不聞。

妄語方法有自妄語,教人妄語,遣使妄語,書面妄語,現相妄語。凡存心騙人,不論利用何種方法,使得被欺人須解,成妄語罪。凡言過人聖潔為大妄語罪,不以大妄語騙人為小妄語,為救護眾生作方便妄語無罪。

大妄語具上五緣,重罪不可懺;若言詞不了或對方不解,中可悔。向天人作大妄語,無人解,中可悔,不解,下可悔。向畜生作大妄語,下可悔。

妄語中尚包括兩舌、惡口、統語,雖不算重罪,但犯可悔罪。作為佛弟子不應犯。

若說他人罪者,須具有見、聞、疑三根,若無根便犯謗罪,此應知。

5、不飲酒戒:酒,指一切可醉人,無論是谷酒、果酒。水酒、藥酒等,酒糟亦不得吃。但有酒色,無酒香酒味,不能醉人者不犯。

有三緣便犯:一是酒、二酒想、三人口。犯此戒者,結歸可懺悔罪。

3、五戒受持

五戒可隨分受持。《優婆塞戒經·受戒品》說:「若受三皈,受持一成,是名一分;受三皈已,受持二戒,是名少分;若受三皈,持二戒已,若破一戒,是名無分;若受三皈,受特三四戒,是名多分;若受三皈,受待五戒,是名滿分。」《大智度論》說:「是五戒有五種受,名五種優婆塞:一者一分行優婆塞,二者少分行優婆塞,三者多分行優婆塞,四者滿分行優婆塞,五者斷淫優婆塞。一分行者,於五成中受一成不能受特四戒;少分行者,若受二戒,若受三戒;多分行者,受四戒;滿分行者,盡持五戒;斷淫者,受五戒已,師前便作自誓言:我於自婦不復行淫,是名五戒。」五成中,於殺盜淫飲酒不作者,為身善律儀,妄語不犯,是口善律儀。隨分受,皆得戒律儀。

五戒受特時限,有一日,一月,一年乃至盡形壽。因戒有受法,亦有舍法,受了舍,舍了受,均不妨。若不能持隨時可舍。可逐條舍,可全部舍。恐不能持而犯戒罪,故行舍法。《薩姿多論》說:「遇惡因緣,逼欲舍威者,不必要從五眾邊舍,趣得一人即成。」

受五戒必是人道,余道不得受。人道中,五逆者不可得受,犯邊罪故。

受五戒方法:

一敷座請師

二戒師開導

三請聖

四懺悔

五問遮難(盜僧物、六親行建、污梵行、父母病時會去不顧、師長病時捨去不顧,殺害發菩提心眾生)

六受三皈(我某甲,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盡形壽為()分優婆塞,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三結時。我某甲皈依佛覺席沈、僧竟,余同。亦三說,如諸佛盡形壽不殺生,我某甲亦盡形壽不殺生:餘四戒文同。)

    七宣戒相

    八發願

    九勸囑

    十迴向

    受持五戒,能遠離修習善法的障難,具足增長善法的順緣。《法句譬喻經》說:「戒德可侍估,福報常隨己,見法為人長,終遠三惡道。戒慎除苦畏,福德三界尊,鬼龍邪毒害,不犯持戒人。」嚴持五戒,為得一切戒的根本,證得一切無漏功德和聖果所依處。《優婆塞戒經》說:「是戒即是一切善法之根本也,若有成就如是成者,當得額陽桓果,乃至阿那含果。」《大智度論》說:「持戒之人,常得令世人所敬養,心樂不悔,衣食無乏,死得生天,後得佛道,持戒之人無事不得,破戒之人一切皆失。」

三、五戒與十善

1、五戒與十善的關係

十善含攝在五成之中,故常有五戒十善並稱。修五戒十善,同得人天果報。十善亦為五戒之分化,離五戒並不別有十善。以類別而言,十善分屬身、語、意三業。持修十善之行,乃為生於善道之行,謂十善業道,反之為十惡業道。

業行的體相差別,非常深廣複雜。但一切業行,以十業道為根本。十業道中有善有惡,惡的名十惡業道,善的名十善業道。十惡業道即: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兩舌、惡口、絝語、貪慾、瞑恙、邪見。與十惡業道相反則為十善業道。

五成中的妄語,實則含攝不兩舌、不惡口、不縮語之三善。兩舌是挑撥離間;惡口是毀謗攻擊、罵著諷刺、刻薄語言等;緩語是花言巧語,言不及義等語。可知五戒概括了十善的身語二業的七支善戒。至於意業所屬的貪慾、瞑幕邪見三支,如不假身語二業的表現,便不成其為善惡之造作。意業三支,由身語七支所攝受,意業支配身語二業,身語二業表現意業,意業不能不假身語二業而有所造作。身語二業,若無意業為其造作惡的主宰,所造惡業。亦不成重罪,甚至無罪。所以,五戒即具十善。

五戒中的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即十善中的身三業,為救生、布施、梵行。五戒中的不妄語,即含攝十善中的口四業,為誠實語、和冷語、愛軟語、質直語。五戒中的不飲酒,可為十善中的意三業,即為不凈觀、慈悲觀、因緣觀。因酒能令人昏沉迷惑而失理智,貪、瞑。邪見亦為如是。

2、十業之果報

行十不善業的果報,在《華嚴經》中說得非常明了。即:「十不善道,是地獄、畜生、俄鬼受生因;十善業道,是人天因。十不善道,上者地獄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餓鬼因。於中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短命,二者多病。偷盜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邪淫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委不貞良,二者不得隨意眷屬。妄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被誹謗,二者為他所遵。兩舌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眷屬乖離,二者親族弊惡。惡口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常聞惡聲,二者言多掙訟。簡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言無人受,二者語不明了。貪慾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心不知足,二者多欲無厭。瞑素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長短,二者恆被於他之所惱害。邪見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生邪見家,二者其心館曲。」

行十善道,能成就人天乃至無上菩提。《十善業道經》說:「人天身、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皆以十善業道為根本而成就。」修持五戒十善,有出離心,方可證得賢聖果位。如果但求人天福根,或其威力薄弱,可不墮於三途,待因緣成熟,發出離心,越出三界。或持一二戒,亦可保住人身。以其所持戒力強弱,決定果報之殊異。滿持五戒,可生欲界第六天,多半是生到四天王天及三十三天。生色界及無色界為禪定之力,非此能得。作為佛弟子不應求人天福根,應求出世無漏聖果。

 

第二節  聲聞行果

 

 聲聞者,為小乘行果,速則三生,遲則六十劫間,修空法,終於現世,聞如來之聲教,悟四諦理,證阿羅漢果。因聞佛聲教,故名聲聞。《瑜伽師地論》云:「請佛聖教,聲為上首,從師友所,聞此聲教,展轉修證,永出世間,小行J、果故名聲聞。」

一、四諦法輪

法輪,從喻為名。法即佛所說法,輪指轉輪聖王之輪寶,有迴轉摧破二義,迴轉四天下,摧破諸怨敵。佛所說法,能迴轉眾生界,摧破諸煩惱,降伏諸邪見,滅諸苦痛。《大智度論》云:「佛轉法輪,如轉輪王轉寶輪,轉輪聖王,手轉寶輪空中無礙。佛轉法輪,一切世間天及人中,無遮無礙,其見寶輪者,諸災惡害皆滅。」轉法輪者,轉即說,法即為輪。佛初成道為五比丘說法-轉四諦法輪,或一代教化均稱轉法輪。輪如舟車,喻佛法能通達涅籌彼岸。

佛法浩如淵海,法門無量,總括如來一代時教從始  至終無非闡述四諦之理。自鹿野苑初轉四諦法輪,至雙林火滅時,復於遺教經中,三唱若干苦等四諦有所疑者,可疾問之。由此觀之,如《中論流》云:「如來一期出世,初後不同,同明四諦雲,所以初後告明四諦者,四諦是迷悟之本,迷加u六道紛然,悟之則有三乘賢聖。是故始終皆明四諦。」所以四諦是三乘共通之教理,非唯聲聞之法。

四諦即:苦、集、滅。道。諦者真實不虛為義。《瑜伽師地礎云:「彼目相無有虛班,及見彼故,無倒覺轉,是故名諦。」四諦又稱四聖諦,亦云四真諦,因聖者所見真理義。《瑜伽師地論》云:「唯諸聖者於是諸諦,同調為諦,如實了知,如實觀見,一切愚夫,不如實知,不如實見,是故諸諦唯名聖諦。」

1、苦諦

苦諦,即三界六道之苦報。此苦報包括有情及有情所依處                      間。苦以逼迫為義。《華嚴經》云:「苦聖諦此娑婆世界中,或名罪、或名逼迫、或名或名系縛本。」一切有漏色心,常為無常患累之所逼迫,故名為苦。

苦有多種,所謂二苦、三苦、八苦等無量諸苦。二苦者:有內苦、分身苦與心苦。身苦者、身患諸痛是;心苦者,有怨賊虎狼等災。

三苦:一者苦苦,乖緣逼迫為苦性,苦更增逼迫,即成苦苦。二者壞苦,樂相壞時,能生化惱。三者行苦遷流無常,不安穩故。    八苦:一、生苦,生為眾苦所逼,余苦所依。二、老苦,增長不寧,滅壞朽敗。三、病苦,身之四大不調眾病交攻,心之憂切悲哀。四、死苦,老病而壽盡,或惡線遭難。五、愛別離苦,親愛乖遠離散。六、怨僧會苦,怨仇憎惡,本求遠離,反而集聚。七、求不得苦,心所愛樂,求之不能得。八、五蘊熾盛苦,此身心盛貯眾苦。三界生死之果報告苦,無安樂性,此理真實,故名苦諦。

苦諦有四行相,無常相、苦相、空相、無我相。無常相者,無是除遣,非有義,常為不變,無常即生滅變異,遷流無間。苦相者,逼迫義,諸苦相差別。滅相者,無常終極。無我相者,諸法無實體性。

2、集諦

集以招聚為義。煩惱業能集起三界六道生死之苦故名為集。《俱舍論》云:「云何集諦?調諸煩惱及煩惱增上所生豬業,俱說名集諦。」《華嚴經》云:「集聖諦此婆婆世界中,或名系縛、或名滅壞、或名愛著、或名妄念。或名趣人、或名決定、或名網。或名染著。」此集諦,是集起生死苦放。世界人中,不凈、苦、無常、無我。可是眾生無諦觀其實相之明,以非為是,以妄為真。恣貪愛,興瞑意,長愚痴,起種種煩惱,造種種業,招感三界六道生死之苦,此理真實,故名集諦。

集諦四種行相,因相。集相、生相、緣相。集諦所有惑業,是引起後有苦果之原因,能引發後有習氣因。如種子還生本果之親因——因相。集相:集積惑業習氣,  在有情類中,能為相似種類的平等現起因,使其現行。如人與人相似,牛與牛相似。引其自果故。生相:由業之力量,決定於五趣四生三界九地等之生因。綠相:由業力助線有各趣有情差別,當來受生亦為現生所作業緣,舍已得自體而取未得自體。

3、滅諦

滅是滅盡義,滅盡惑業苦三種雜染法。指涅架寂滅果。《俱會論》云:「真如鏡上,有漏法滅,是滅諦相。」《華嚴經》云:「此婆婆世界中,或名無凈、或名離塵、或名寂靜、或名無相、或名出離、或名安隱。」此滅諦是究竟之真理,亦為佛陀所悟證的無上妙法。諸煩惱業滅敵,後世苦果永不相續。此理為佛教最終歸處,故名滅諦。

    滅諦亦有四種行相,滅相、靜相、妙相海相。滅相:生死業因滅盡無餘。靜相:在生滅法中,體悟無我。妙相:於諸煩惱苦,究竟離系,凈妙無喻。離相:出眾過患,永高愛等染業,安住解脫。

4、道諦

道是能通義,證擔架之正道。此道能通往涅架城故。《僅舍論》云:「云何道諦,謂由此道故,知苦斷集,證滅修道,是略說道諦相。」《華嚴經》云:「道聖諦,此婆婆世界中,或名趣寂、或名導引、或名通達、或名能度脫、或名簡擇義、或名斷相續。」

道有資糧道功n行道、見道、修道,究竟遭。資糧道,即發起希求解脫的善法欲,具足戒行,守護根門,九解脫之遠因。加行道,即已積資糧道,為證道放加功用行。見道,由無鋼館最初照見諸法真理。修道,依三十七道品,數數修習。究竟道,第四果無學道,離譜系縛,出三界。此究竟道,非是佛之無上究竟。《勝貨經》云:「阿羅漢、辟支佛,最後身菩薩為無明住地之所覆障。所證不究竟,名有過解脫,非離一切過解脫;名有餘清凈,非一切清凈;成就有餘功德,非一切功德;……得少分涅籌,名向涅架界。」

四諦十六相:

 

 

 

 

四諦為世間、出世間、生死,涅()的因果。苦為迷果——示相,集為迷因——追源,此二為世間生死流轉的因果:滅為悟道,道為悟因,此二為出世間還滅的因果。

三十七道品:

(一)四念處:身、受、心、法念處。

(二)四正勤:已生惡令斷滅、本生惡令不生、本生善令生起、已生善今增長。

(三)四如意足:欲、勤、心、觀。

(四)五根:信、進、念、定、慧根。

(五)五力:信、進、念、定、慧力。

(六)七菩提分:擇法、精進、喜、輕安、念、定、行、舍。

(七)八正道:正見、正思推、正語、正業、正命、正精

進,正念、正定。

(-)略說三十七道品

以上所述,在修道位中,依三十七道品而修習。三十七道品,亦名三十七菩提分。此三十七法,並順趣菩提故。道品即品類支分義。

四念處:一身念處,二受念處,三心念處,四法念處。凡夫緣色蘊之身以為凈;受蘊之受以為樂;識蘊之心以為常;想行二蘊之法以為我。起此四種顛倒,而起貪愛。為治斯四倒,以能觀智力,現身不凈,破凈倒;觀受是苦,破樂倒;現心無常,破常倒;觀法無我,破我倒。此四念處,以意為體。身等四法是所觀境,慧是能觀。常現此四法令心不妄——念處。

四正勤:又作四正斷。

一、於已生惡令斷滅精勤修習;

二、於本生惡令不生精勤修習;

三、於本生善令生起精勤修習;

四、於已生善令增長精勤修習。體一精勤,義用不同,分之為四。一心勤修名正勤,能除懈怠名正斷。

四如意足:又作四神足。欲、精進、心、現如意足。四念處修智慧,四正勤修精進。由精進故智慧增多,定力不足。此四種攝定,定慧均等,所願皆得故名如意足。欲7魯希求,由欲力故引發定起。精進謂勤策,加功用行,引發定起。心者。一心正念,由心力故,引發定

起。觀謂觀察,令心不馳散。謂神足者,神謂神通,妙用難測。足謂所依之義,依定力而發神通。四念處重於修觀,慧由觀得,非定生,所以修四神足之定,由定而發堅固之慧。

五根:信、精定、念、定、慧。於三寶四諦以及因果事理,能深忍樂名為信。勇猛進修為精進。於境憶持為念。專註所緣為定。真管現前,破諸謬見為慧。此五法能生一切善法,能生聖道的根本,如樹有根,能生枝幹,故名為根。

五力:即前五根的增長。信根增長能破諸疑惑。精進根增長能破身心懈怠。念根增長能破邪念。定根增長能破諸雜亂想。慧根增長能破諸惑。此五力能人聖道的主力。

七菩提分:又作七覺支,七覺分。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舍。於境明記為念。以智慧觀察是非、善惡、真偽、染凈為擇法。堅持不懈,使擇法之覺慧成就為精進。於意適悅為喜,調暢身心為輕安。專註所線為定。遠離沉掉,平等寂靜,捨棄染污為會。擇法為慧體,精進、喜、輕安、舍為慧用,由慧堅固定力,定慧相應,使生正念。前所修未覺,人正道為已覺。此七法處中,從迷啟悟,由未覺而成覺。三十七道品都稱覺,而覺的自體在乎此七分,故獨稱覺。

八正道:又作八聖道。

一、正見,離邪倒分別,正確體見諸法之理性而不謬誤,此為人正道之主體。

二、正思惟,離邪倒分別,思四諦理,離譜雜念。    

三、正語,修口善業,不作一切非理之語。起善思推已,發起種種如法言論。

四、正業,離譜身過,除身之一切邪業,住清凈身正身。

五、正命,清凈的身口惠三業,離五邪命。(五邪命是:一為利養故,詐現奇特。二為利養故,白說功德。三為利養故,占相吉凶,為人說法。四為利養故,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為利養故,稱得供養,以動人心。邪緣活命,名為邪命。)

六、正精進,止惡修善,以上五法,勇猛精進相續無間。

七、正念,憶持正法,於真理明記不忘。

八、正定,住無漏清凈之禪定,離譜散亂。此八法盡離邪非,放雲正。又名聖道,聖者正也,與正理會極為聖。

(二)八正道與三學

三十七道品,最重要者為八正道。此中更結歸三學,三學者,戒、定、慧。特戒律,清凈身口意三業為戒學。廣義講,則包含一切正行;狹義說,重在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以戒之力,而生四無量心,無殺心則無怨增,心生慈善,不偷盜、不淫慾貝生悲慰心,舍於妄語則心誠實。故此,戒業清凈,同情眾生苦迫,引發慈悲喜舍之心。在八正道中,正語、正業、正命是成學。

依戒生定,三業清凈,可修得清凈之禪定。習定在於調和心之平靜,但必須離欲為先,即呵五欲(色、聲、管味。觸)之過患。汪道中,正念、正定是屬定學。

因定而發慧,無漏慧之實證,以聞思修為方便。不聞、不思,則不能引發修慧,即不能得無漏慧。聞思修即親近善土,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是也。人正道中,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是慧學。或以正精進故。勤策三學之完成。以此三學,為證涅架之正道。此理真實,故名道諦。

道諦亦有四種行相,道相、如相、行相、出相。道相:以正見之道,摧破邪道,此為證涅架游履之跡路。如柏:如者理也,以正見之理,破非理。行相:以正見所行,正向涅維。出相:由此聖道,永離煩惱業苦,出生死網。

5、四席的因果次第

四諦是世間出世間,即生死涅架之因果。苦集二諦,是世間因果,雜染因果,流轉因果。苦諦是迷之結果,集諦是迷之原因。滅道二諦,是出世間因果,清凈因果,還滅因果。滅諦是悟之結果,道諦是悟之原因。為何如此次第?因為,在觀理修行時,先觀察世間之真相,知人生之無常苦空無我,即一切有漏果皆苦。其次探究招感生死苦報之原因。即是了知滅苦,必須滅因,所以先說苦諦,後說集諦。滅道二諦亦然,示滅生死因果的解脫涅磐之快樂,令生起求證之仰慕心。希求無煩惱之擾亂,無生死之患累的究竟果報。因而尋求解脫之正道,所以先說滅諦,後說道諦。故四諦是依觀理

修行的因果次第而說的。

二、果位差別

1、七賢位

聲聞乘人,從發心到證得涅維,總有七賢四聖五位的差別。七賢四聖擁伍位。即:

七賢:五停心、別相念、總相念為資糧位。暖、頂。忍、世第一為加行位。

四聖:預流向為見道位。

預流果至阿羅漢向為修道位。

            阿羅漢果為究竟無學位。

聲聞乘人,俄四諦理,急於求證涅籌。聲聞乘人,觀人生無常,諸苦逼迫,厭舍三界,發出離心。求解脫修涅架法,在資糧位時,首先修習法門為五停心觀。觀五不凈法,以停止內心的貪慾,引發觀察四諦的觀慧,而進趣加行位。

五停心觀是:

一、不凈觀,即現內外境界的不凈相,對治貪慾過思,而停止其心。貪慾心重者,宜修此觀。

二、慈悲觀,即於親怨等有情,觀其可憐憨相,而修與樂拔苦的慈悲意樂,對治瞑患過患,而停止其心。腹心重者修此觀。

三、因緣觀,即觀十二因緣,三世相續的道理,諸法無我體相,對治愚痴過患,而停止其心。愚痴者修此觀。

四、界分別觀,即以觀心分析地水火風空識,或十八界,對治一合想的我漫過患,而停止其心。我慢重者  修此觀。

五、持息觀,即以念特出入總,今心息相依,計算總數,對治散亂過患,而停止其心。散亂心重者修此觀。

別相念處位:由修五停心觀,心便得定。更進修四念處觀,即身、受、心、法念處。於身等四相別別觀察,名為別相念處。因修解脫行的障礙,首先於色身執凈,諸受執樂,心行執常,諸法執我。為對治此四種顛倒,修不凈、苦、無常、無我四法。現身受心法各別自性,即分折而別別觀之。但於法念處,有雜緣與不雜緣之別,不雜緣法念處,唯現法一境;雜緣法念處,於身等四境或合現二境、三境、四境。

總相念處位:即匯流排身受心法四種,不別別觀察,而直觀四法之不凈苦無常空無我理,以上三位為資糧位。

暖位:修解脫行者,在修司總相念之後,觀智漸次成熟。進入加行道的初位。無漏聖道,猶如於火,能燒;相脫如世間鑽市取火.更暖勻縣小食相份古鳴」此位能觀察四諦境,並具足觀修十六行相。

頂位:修習暖善根時,觀智轉勝,定觀分明。如登山頂,觀望四方,悉皆明了。

忍位:修須善報,漸次增長至最權成滿時,有殊股善根生起。於四諦之理信解印可決定,堪忍樂欲,而此。位善根堅忍無退墮,故名為忍。

世第一位:未入見道,而生最殊勝善根,修四諦之行,漸見法性,但未得聖道,仍是有漏,而於世間稱為第一。能開聖道門,引生聖道,是世間法最勝故,名為世第一法。

以上四位,謂之四善報,為加行位,及資糧位為七方便以皆為趣證聖果之方便行放。

2、四聖使

聲聞乘行者,從世第一位善根之間發起真無漏智,即能斷盡三界的見惑而成初果聖人。此後更不斷地數數修習無漏聖道,即能漸次地斷盡修惑而證阿羅漢。聖位中所斷的煩惱雖很多,但總之,只有兩類,即見感與修惑,只要把見修二惑的根本煩惱斷除,其餘隨惑也就隨之而斷除。

根本煩惱有六位:貪、瞑、痴、慢、疑、惡見。開惡見為五: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這十種煩惱中,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五種,使有情在三界中流轉生死之力極為猛利,故稱為五利使。貧瞑痴慢」。疑五種,力量較遲鈍,故稱為五鈍使。(使是煩惱異名,驅投行者心神流轉三界,隨逐系縛不令出離)。此十使中,又有迷理與迷事的差別。迷理,即此十種煩惱,昏迷於因果的四諦道理。迷事,即貪瞑痴慢四種煩惱,迷於宇宙萬物的事相。此中迷理的煩惱,名為見所斷惑,初見諦理,彼即斷故。開之成為八十八使。迷事煩惱,名為修所斷惑,要見道以後,數數修習聖道才能斷除故。開之成為八十一品。

見惑:見者,推度之義,以邪推度而起的迷情。即見解上的迷惑,以理起分別,此感為見道位斷之。十使於三界中所迷諦理差別,為八十八使。迷欲界四諦理。起三十二,迷色界四諦理起二十八,迷無色界四諦理起二十八。

八十八使見惑

五鈍使:貪、瞑、痴、慢、疑;五利使:身、邊、邪、見、戒。

                         

 

                 

 

註:斷三界見惑盡,得證初果。三界四諦具使頌日:

                    苦下具一切      集滅各除三

                    道諦除二見      上二不行瞑

八十八使見惑也,頌日:

        見惑欲界三十二    色無色各二十八

        三界共成八十八    俱舍廣明如此義

欲界三十二是:迷於苦諦理起十惑。十惑中,五見與凝直接迷於諦理,為親迷之感,貪瞑痴慢為流迷之惑。迷集諦理起七惑,因集諦是業因,諸有情無執業因為我體,故無身邊戒三見。迷滅諦理起七惑,撥無涅家是邪見,以邪為正是見取見,於涅籌懷疑不信是疑。以此三種為綠而起貴瞑痴慢四煩惱。迷道諦理起八惑,以修無想定為正道,妄計之E道為道的戒禁取見。

迷色與無色界的四諦理,各起二十八惑。即於四諦下之感各除一瞑,因為上二界是定地,不起粗動的瞑意。

修惑:又雲思惑。為思念之義,對事物而起之感,即對境生僧愛,此惑為修道斷之。總三界為十種。欲界有貧瞑痴慢,上二界除瞑,各有貪痴慢。因修感微細,不能如見惑一時頓斷,必須數數修習聖道漸次斷除,故分十感為九地之九品而分斷之。因此修惑有八十一品差別。九地所起的貪等煩惱,各有上中下三品差別,每一品中,又分為上中下三品共為九品。

八十一品修惑:(約三界九地)

 

上上品——潤人間二生

 

 

修道所斷惑,雖有八十一品差別,但約其惑體,欲界起貪瞑痴慢,上二界各起貪痴慢,合三界為十種煩惱。

四聖位,是斷以上的見、修二惑而取證。在修證斷惑上有差別,果亦成四級。從斷盡三界見惑以上之位次,皆名聖者,亦即無漏聖果。四級:初果預流二果一來,三果不還,四果阿羅漢。趣向於這四級果位的困行位,名為四果向。

初果預流:梵語須陀溫。流有生死流和道流、此位行者,能逆生死流,預入聖者之流。此位須斷三界見惑八十八使,經七番生死證極果。斷見感未盡為預流向,預流向為見道位。

二果一來,梵語斯陸含。斷三界見惑證初果後,進斷欲界思惑。欲界思感有九品,此位斷上上品乃至中下品,共六品,余有三品思惑再經一番生死的往來,方證極位。斷欲界六品思惑未盡為一來向。

三果不還,梵語阿那含。證二果後,進斷欲界後三品思惑(總斷欲界九品修惑)。此後不再來欲界受生,斷欲界修惑九品未盡為不還向。

四果阿羅漢。斷三界見惑思感盡。為聲聞第四果之權位。斷煩惱盡,為無學位。永無生死,不受後有,故澤雲無生。未斷盡三界修惑為阿羅漢向。

從預流果至阿羅漢向為修道位,阿羅漢果為究竟位。

 

第三節      緣覺行果

                                                                                                    

一、名義

緣覺乘,又雲中乘,亦云辟支佛乘,速則四生,遲則百劫間,修空法,不依如來聲教,感飛花落葉之外線,證辟支佛果,澤雲緣覺,或獨覺。言緣覺者,一謂因觀十二因緣,斷惑證理,一謂因觀飛花落葉之外線,感世無常,斷惑證理。言獨覺者,謂千元佛世,或觀十二因緣,或現飛花落葉,獨自善證寂滅理。《瑜伽師地論》云:「初發心時,亦值佛世,聞法思推。後得道身,出無佛世,性樂寂靜,不欲雜居,修加行滿,無師友教,自然獨悟,永出世間,中行中果故名獨覺。」《大智度論》云:「出值佛世,聞因緣法,名為緣覺。出無佛世,自然得悟,名為獨覺。」總之是所悟不出十二團綠之義理。

二、十二因緣

1、略釋十二因緣

佛陀成道,悟得有情之流轉生死,皆由無明為綠,造業受果,而輪轉不息。觀其循環的因果關係,不出十二有支,即: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有即三有,支是支分,無明等十二法,是有情流轉三有的支分。言十二因緣者,因是順益義,無明等  十二法,展轉能為順益生果。線是相借義,由十二法互相藉助,生死相續無有窮盡。

無明:總稱過去世所起造煩惱,此煩惱雖有種種,然一切諸煩惱,皆與無明相應。暗於事理,覆於本性,無所明了。

行:由過去世煩惱所造一切善不善行業,名為行。業名行者,造作義故。

識:由過去惑業相牽,至令此識,一剎那間,染愛為種,幻想成胎。於母胎正結生時一剎那位五蘊。此結生之初念位,色心二法中,心識力偏勝,故別標識。

名色:名即是心,心法不能以體示,但以名詮,故云名。色即色質,從托胎後,至第五個七日,身心漸發育位。於此位,不唯身體支節未完備,心識亦昧劣,故日名色。住胎問發育有五個階段:一凝滑位二瘡戒形位(二七日),三血肉位(三七日),四堅肉凝厚位(四七日),五支節形位(經五七日乃至出生前)。

六處:從名色以後,生眼等六根,為六處。形體完備,將出胎位。識之所依故名處。

觸:根、境、識三和合日觸。根與境接觸時,主觀上所引起,冷熱痛癢的感覺。從出服後一至三歲雖有三合,卻未了知能生苦樂會受三因差別,觸相顯故,獨標觸名。

受:五六歲至十二、三歲時,心識漸次發達,因六境觸對六根,即能領受前境,了知苦樂舍三受境之差別相。

愛:十四五歲至十八九歲時,起食愛淫愛資具愛等。

取:二十歲後,貪慾轉盛,為得種種上妙境界,周遍馳求,不辭勞倦。取有欲取:五欲追求。、見取:對真理起謬解。戒取:生活放蕩,起殺盜淫。我語取:於所受事物起我所有執。

有:因馳求諸境,積集能牽未來當有果之善惡業。有者業也,善惡業能有當來果,故名為有。此業能導至未來之果不亡日有。

生:有愛取有之感業,必有當來受生的果報。生即命、存、活義。從生至死或間的生命活動階段日生。

老死:從未來結生以後至死滅,是為老死。

2、以時觀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不外詳示有情生死流轉的因果。此中無明行是過去世起惑造業之原因,由此原因,而招感現在識虎色、六處、觸、受之果報。由現在世之果報又起惑造業,即愛取有為未來世之原因。有現在世之惑業因,招未來世生老死之果報。此為三世二重因果。

或過去無明行之因,招感現在識乃至老死之十支果報。或以無明至有為現在因,感未來生老死之果報。此為二世—重因果。

3、按性質觀十二因緣

無明是煩惱的根本,亦為生死之根本。愛染和取著亦是流轉生死之根本,所以無明、愛、取稱為惑,迷惑事理故。行與有為業,有過去現在的惑,以及過去和現在的業,必有現在和未來的果報,此果報稱為苦,即識、名色、六處、觸、受和生、老死是。此惑業苦,驅使眾生生死流轉無有窮盡。

4、順逆現十二因緣

順是順生死流,即是流轉門。由無明的蒙昧,而造身口愈等業,由業力而引牽托胎受報(識),此報由心識與色蘊的和合體(名色),具足六根,此六根與六境相接觸,而產生苦樂會之感受。對可樂境發生種種慾望(愛),並逐漸取為已有,又結下了定業,決定後之三有流轉。因此有他生的生命誕生,有生必有老死的終歸。此為流轉的生死。

還滅觀即是逆觀,是佛陀在菩提樹下觀想的緣由。以老死的由來推至無明為根源。有生方有死,生命的根源是身口意行為造作而招感。業(有)的產生是由追求五欲而來(取)有五欲的追求是由可樂之感受,感受是由很境相觸。此能感觸是六處,六處是五蘊和合體(名色)識之了別托於名色。此識之託胎受生是由業力所牽,此業因無明遮覆本性而妄執造業。

無明是不明事物之真相。萬法之真實相了不可得,悟此理則無明滅,無明滅則無有後之諸法,乃至老死滅。

十二因緣順觀,則為苦集二諦,逆觀則為滅道二諦。無明行愛取有是集諦,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是為苦諦。彼等十二支滅,為滅諦,若於緣生如實能知,是道諦。放雲如來一期出世,初後不同,同明四諦。

 

第四節      菩薩行果

           

一、大乘與小乘

乘者,運載義,引伸稱運載諸有情,度生死海,到涅架彼岸之教法,名為乘。大簡小而言,求佛之教法為大乘。求阿羅漢果辟支佛果之教法為小乘。佛果者,開一切種智,盡未來際,化益眾生,即三覺圓滿,萬行所成,故云佛果。大乘又稱菩薩乘,三大阿僧抵劫間,廣修六度行,證無上菩提。菩薩,梵語菩提薩捶,譯雲覺有情。菩提是覺義,即智所求果;薩捷是有情義,即悲所度生。就是以大智上求無上正覺果;以大項利益安樂一切有情,具有這種自覺覺地的修行者,具足自利和他的大願者,名為菩薩。小乘者,視三界如火宅,急求出離,不堪度生,永無悲願,以不度生故,則不成無上正覺。

二、所修勝行

大乘菩薩發菩提心是其根本,以大悲為基礎,以方便為究竟。《華嚴經》云:「發菩提心者,所謂發大悲心。」《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經》云:「菩提心為因,大悲為根本,方便為究竟。」菩薩觀察四聖諦真理而發四弘誓願:為解脫眾生之苦而發眾生無邊誓願度,為滅除眾生煩惱而發煩惱無盡誓願斷,為令眾生住聖道而發法門無量普願學;為令眾生得涅染而發佛道無上誓願成。

菩薩所行法門無量,以六度為其根本。《解深密經》佛合現自在菩薩說:「善男子!菩薩學事,略有六種,所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靜慮、智慧到彼岸。」

布施,梵語擅波,度澳食。有財施、法施、無畏施。財施是布施一切財物及生命資益有情。法施是為有情宣說如理正法,使有情止惡修善,斷染證凈。無畏施是為有情解脫逼迫之災難恐怖。

持戒,梵語屍羅,度毀犯。有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律儀戒是指菩薩所受的防非止惡的成,包括諸戒,即無惡不離。攝善法戒即菩薩所應修學的六波羅密多等善法。饒益有情成即菩薩以善法利樂有情。

忍辱,梵語展提,度瞑意。有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觀法忍。耐怨害忍是能忍耐他有情對己所作怨對損害。安受苦忍在修習道法時,於所遭自然界及自身上的苦痛能安然忍受。諦察法忍對甚深法義,以堅忍意志審諦觀察思惟,以求悟人。

精進,梵語毗梨耶,度懈怠。有披甲精進、加行精進直依弱精進。披甲精進於所修善法發起大誓意樂,勇敢不退。加行精進勤習五波羅密進趣不息。無怯弱精進為利樂清有情作清事業,無有退轉、無有喜足,勇悍策進。

禪定,梵語禪波,度散亂。有安住月沒心事三種。安住者,遠離昏沉掉舉等障定法,引生輕安寂靜的等待現前,而能安住領受其樂。引發者,由定力為依止,引發種種神通功德。辦事者,由定力為依,清除有情諸痛苦,成辦有情利樂事。

智慧,梵語般苦,度愚痴。有緣世俗諦慧、緣勝義諦慧。緣饒益有情慧。緣世俗諦慧,能通達調伏有情之世俗方便法。緣勝義諦慧,通達人法二無我真實智慧。緣饒益有情慧,作一切利益有情妙慧。

三、行位

菩薩行位,就因果台說,總有四十一位。即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佛果。若開十住中第一發心住所修信等十心為十信,於第十地之終別開等覺,則總為五十二位。但十信是十住中發心住所修,等覺是法雲地攝,故不別開。此四十一位,又束為五位:一資糧位,即地前住行向之三十位。二加行位,即修暖頂忍世第一法的四善根位。三通達位,即初地人心通達二空無我理的見道位。四修習位,自初地住心至第十地出心(等覺)中間,修習妙觀以斷除余障的修道位。五究竟位,即究竟斷惑證理的無學位。前四位是因,後一位是果。資糧加行二位是初阿僧抵劫;從通達位至第七地終是第二阿僧抵劫;從第八地至第十地滿是第三阿僧抵劫。時經三劫,行備四位,方證究竟的菩提大果。

資糧位:菩薩為趣證無上菩提,修集種種殊勝的福德智慧行,是資益已身成偉之糧,故名資糧位。此位有三十心。

(-)十住,菩薩在此位中,於無上大菩提創發安住之心,雖修六度等行,還未至殊勝,故但得名住。

一發心住,大發菩提心。於此位中修習十信:

l、信心,聞大乘法,心無疑惑。

2、念心,憶念三寶,明記不忘。

3、精進心,勤策三業,離於懈怠。

4、慧心,簡擇邪正,不起邪見。

5、定心,心能湛寂,離於散亂。

6、施心,等施財法,離於使貪。

7、戒心,住凈屍羅,三業無犯。

8、護心,護持正法,並餘九心。

9、願心,發四弘誓願。

10、迴向心,所修善法,迴向無上菩提。

二、治地住,凈治三業生一切功德。

三、修行住,觀真如理,修六度妙行。

四、生貴住,聞聖教生如來種。

五、方便具足住,有自利利他之方便。

六、正心住,心定不動正真安住。

七、不退住,心不動轉。(不退有四,第六住名信不退,

第七住名位不退。初地名行不退,八地以上名念不退)

 八、童真住,不受染法。

九、法王子住,凈心繼續佛位。

十、灌頂住,行股湛受灌頂之禮。

(二)十行:此位菩薩,於六度等行增殊勝。

一、歡喜行胭頂眾生,隨喜功德。

二、饒益行,利益一切眾生。

三、無毒行,怨對能忍。

四、無盡行,化現無盡。

五、無痴行,了達法門無顛倒錯亂。

六、善現行,善巧度化而順機宜。

七、無著行,心無著礙。

八、尊重行,緣般若而無著。

九、善法行,圓融之德能成十方諸佛之軌則。

十、真實行,如說而行,如行能說。

(三)十迴向:此位菩薩凡所修行,皆為回行。

一、救護眾生離眾生相迴向。

二、不壞迴向,正顯中道,歸趣本覺。

三、等一切佛迴向,運無線慈,度有情界。

四、至一切處迴向,以大願力,人一切佛上供養諸佛。

五、無盡功德藏迴向,常住法,授以與前人。

六、隨順平等善根迴向,行無漏善,不落二邊。

七、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性具平等。

八、真如相迴向,體法平等心無所依。

九、無縛解脫迴向,心無縛著。

十、法界無量迴向,心等法界,含攝周遍。

加行位:即第十迴向滿心之位。為趣見道而加功用行。因見道體斷煩惱,如火燒薪,故喻見道智慧如火,此位菩薩,未得火體,而得火相,立暖名。二項位,觀法之名、義伯性、差別四法,皆不可得,慧火轉盛。三忍位,印前順後,對諸法之理順忍悟達。四世第一位,所得智等,最勝故。

通達位:通達即證會義,即是見道位。見法之真如理,住極喜地,善達法界。

修司位:見道後,自初地中的住心出心至第十地終,為斷除俱生二障,數數修習無分別智。此修習位有十地差別。

一、極喜地,人怫之智,初見此理。

二、離垢地,遠離塵染。

三、發光地,智光轉股凈極明生。

四、焰慧地,慧焰增盛,斷煩惱如火焚薪。

五、難勝地,真俗並觀為難,非前四地能及為勝。

六、現前地,無生理明露。

七、遠行地,加功用行修無相法。

入、不動地,無賭u智任運相續,不為有相、功用煩惱所動。

九、善慧地,善巧利生。

十、法雲地,有勝智能藏眾德,能斷煩惱,法身圓滿,如大雲廣遍。此十地圓滿十波羅密(除六度外加願、力、方便智)

究竟位:究竟是佛果。佛位所得的菩提涅架是究竟無漏界,性凈圓明,所作皆辦,功德最勝無上,故名究竟。

菩薩所修的五位次第,斷二種障,顯二種穩,二障即煩惱障、所知障。二德即涅桑德和菩提德。煩惱障:煩是擾義,惱是亂義,根本煩惱及隨煩惱擾亂有情身心,不令出離生死苦海。障是覆蔽義,即煩惱覆蔽浸染不得解脫。所知障:障礙所知之境而不使現,障礙能知之智而不使生。此障由法執而生,障菩提。

菩提是能證的無漏管,是所生得。菩提是轉有漏雜染的八識而成四智。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此智為一切現行功德所依。轉第七識成平等性智,此智徵得諸法平等的理性,及自他平等。轉第六識成妙觀察智,此智善能觀察諸法自相、共相及眾生根器。轉前五識成成所作智,此智能成就為欲利樂有情的本願所能成事。六七二識為見道時轉,前五識及人識到怫果位時轉。

涅    是所證的真如理,是所顯得。證佛位四智圓滿時,所證真如理,安全顯現,即具得四種涅籌:本來自性清凈涅籌,有餘依涅架,無餘依涅架,無住處涅籌。

成四智,證涅桑而得三身,即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

 

第五節       三乘共學

一、三法印

印者,印定義,法相楷定不易之義。內外之分,真偽之辨,正邪之別,皆以法印印定其說是否正確。如世公文,得印可信。一切經教,若有法印印之,即是佛說。若無法印,即為魔說。欲知佛法真義,不可不知法印。此法印為識別真偽佛法標準尺度。此三法印是聲聞緣覺菩薩共通之教理。《蓮花面經》云:「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及寂滅漢架,以三是法印。」《大智度論》云:「得佛法印故,通達無礙,如得王印,則無所留難。」

一諸行無常:行,遷流轉變之義,即造作遷流二義名行。一切從困線生之有為法,即世間萬象,無一不遷流轉變,通稱世間萬象為行。其法眾多故稱諸行。常住不變為常。世間萬象,從於眾因緣和合而生,有生即有住有異有滅。無論色心、大小諸法,無不是遷流轉變之中,所以稱諸行無常。

無常有二種,一期無常,二念念無常。一期無常,於某一期間,遷流代謝,終歸壞滅,在人有生老病死;在物有生住異滅;世界有成住壞空。以人言之,短者才托胎即滅,乃至母胎一月二月,或從出胎一日二日,或十歲二十歲,或百歲,無非出於無常。

二念念無常,即剎那義。一切情與非情,不唯有一期之無常,一期相續上,又有剎那剎那生住異滅之無常。即念念之間,不得停住。

說此無常為破除眾生之常見,因眾生執法以為實有而起貪等煩惱,明此無常義,不生貪著,發起出離生死趣求解脫的向上心。

二諸法無我:我者,自主、主宰、實體義。有常一之實體,能為主,自在判斷事物日我。一切有情,於自他身,妄執有常一之實我,因於自他彼此之差別,生愛憎順違等煩惱。益我則喜,傷我則惱。有煩惱故,有種種造業,業則有六道之生死。六道生死之根本,在此我執,為破此執,故說無我理。無我者,有情之依身,只是依煩惱業集五蘊諸法所成。五蘊和合,假名人,虛妄不實。如磚瓦木石和合有房,離此則無別房。眾生假諸法和合而有,無實我可得,但有假名。佛以此無我理開示與眾生,令得知我空而引生無我智慧,破除生死根本之我執,我有二種,人我和法我。上所述是人無我,此通三乘。法無我為大乘義,法我者,於五蘊諸法,執為有實自體,五蘊法皆由因緣和合而成,無實體性。因眾緣生故,有為法即空無自性,而無為法亦即遍於有為法之空性,故稱法無我。

三涅籌寂靜:涅架是梵語,澤雲滅、滅度、寂滅、不生、無為、安樂、解脫等。或澤圓滅。滅、滅度者,滅生死之因果。滅煩惱故名滅。離眾相、大寂靜故名滅。《涅籌經》云:「滅諸煩惱,名為涅籌,離諸有者,乃為涅籌。」滅度者,滅煩惱障,度生死海。總之以智慧之力,徵得無為寂靜,永久安樂凈妙無擾的境界:眾生內迷於我,外迷於境,於我不知空,於境不知無常,因起感造業,流轉生死,招來生老病死,憂喜悲歡等種種擾值亂動、知無常無我,我愛執不起,我空慧生,三毒水盡,解脫生死輪迴的苦惱動亂,而證寂靜安寧的涅家。

涅桑寂靜,是四種涅綏中的目性清凈涅維,所謂真理是。即是無生滅遷流,無煩惱之累,或宇宙萬有之真。相,佛以此自內證,又開示眾生證此涅架。《大智度論》云:「佛出世間,正為欲度眾生著擔架境界安穩樂處。」又云:「一切佛法,皆為涅果故說,譬如眾流,皆入于海。」無盡教誨,無不從此一大真理流出,而又無不還歸此一大真理。涅果寂靜印為三法印之終極。說上二印,意在令證此印。

此三法印是四諦之理,諸行無常是苦諦,生苦之因(執法為常為我)是集諦,涅架寂靜是滅諦,知無我無常並修習之為道諦。

三乘都觀修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架寂靜,而發出離心,乃至知無常無我發救度有情的菩提心,而證聲聞涅籌,或圓滿的無住涅架。

二、一實相印

1、離言方便施設

一實相印是大乘不共之教理。《大智度論》云:「三世請佛,皆以諸法實相為師。」《法華經》云:「無量眾所尊,為說實相印。」實相具說即請法實相,真實不虛。諸經論所說的空性、無我、真如、法界、法性、一乘、中道、圓成實、勝義諦等,名相雖異,無非是顯示這諸法平等一味的實相。無相之相名實相,離言法性,即諸法之體性,離言辭相,離心念相。如來說空、真如、法界、涅家等名言,都是假名施設,隨世俗假立名相,以文字方便直說,令眾生依此假名言而悟人真實相。

2、真空

佛依此實相印,隨順眾生報器,演說無量教法,或說空或說有,都是對治眾生顛倒妄執。有一類眾生執一切法為常為我,所以怫為說無常、無我、空。此空非是斷滅的惡取空。《大集經》云:「如是避對寧起我見積若須彌,非以空見起增上慢,所以者何?一切諸見以空得解脫,若起空見則不除。」《中論》云:「請佛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請佛所不化。」《無上依經》云:「阿難若有人執我見如須彌山大我不驚怪,亦不毀訾,增上漫人執著空見如一毫髮作十六我不許可。」佛法重在  轉述啟悟,轉柴還凈。因為眾生有種種有見而執著彼此,所以佛說空以對治,令離此有見。

空,不是抹殺一切,意為推破情執。以有空理,才能建立實現覺悟目在,如非空而一成實有,又何須佛法?學佛修行又有何意義?但佛典的種種名言是從有邊說,此有為假有幻有。為對治斷滅惡空者,而說涅梁之妙有。

3、妙有

依三性三無性明妙有義。三性即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遍計所執性:遍是周普義,許是量度義。於眾緣和合的虛妄法上,起顛倒迷執,周遍計度。以能計之心,所計之境,所現無我法妄境,此境相無實體性可得,稱為情有理無。依此說相無性,指所計執的法,皆假非實有故。

依他起性:從因緣生之有為法。依是依託,他指因緣,依託眾因緣而生起之義。依此立生無性,指諸法由眾線和合的存在,無實體性可生。

圓成實性:指諸法真如。圓滿成就之義。真實是為簡別請法無常,而設此真如法性真實常住。依此立  勝義無性,在依他起的法上。常遠離前之遍計所執的  實我實性,二空所顯之理性。此理性即無生滅,絕諾對待,言語道斷,為度生放假方便說,非可取可得。對通計之妄有,說依他起為假有,令證圓成實之實有。此實

有對妄有而立,妄去實亦不立。

三性的關係是:無為法的真如,在有為法中,除了有為法,也找不出無為法的真如。即是圓成實性,就在依他起性中,對依他起法,不起妄執,知其性空義,即圓成實性理。於依他起法上起執著分別,則成遺計執。於千差萬別的諸法而悟人不生不滅的法性,即證圓成實性。

立三性意在顯三無性,令知諸法畢竟空放。遍計執是妄有無實體相,令知相無性;依地起是假有無實法可生,令知生無性;圓成實是對妄有而立實有,此是真空之妙有,令證勝義無性。即知諸法的存在是線生的幻有幻相,便可體悟真空之實相,此實相理非言語所能宣之,放說勝義無性。

 

第四章      佛學之宇宙論

第一節         三界六道及九地

 

對於宇宙天體的構造,佛教認為是有情業力所感佛陀說教意在轉迷啟悟,所說諸法重在心法上之辨解,對於世界之形成不過於追究,諸般多隨世俗而說,倘若細究則有礙於修道。

宇宙者,指空間(宇)和時間(宙)。」佛典中稱為法界,法是諸法,界是分界。又回莫如,因同一體性故。宇宙即世界,分有情世間、器世間二種。有情世間,即有情眾生,由前世之業力所招感的身心,即有情自體,五蘊假和合,成人天鬼畜等,別名有情世間。器世間,是有自體可依止之山河大地等。有情世間是正報,器世間是依報,容受有情故名器。世間:世為遷流義,破壞義;間為中隔義,一切有為事物個個間隔而為界畔謂為世間。

此世界有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種,又分三界有情為地獄餓鬼畜生人天五道,或加阿修羅為六道。界者,持義,各持自相;又種族義,自類相通;又差別義,彼此差別,不相混濫。道者,道途義,眾生輪迴往來之道途。或有五趣,趣是所往義,眾生業因差別所歸趣處。

一、旅界

欲者、貪慾,淫食二欲強盛之有情所居住之世界為欲界。此界有地獄、餓鬼、畜生、人四洲、六欲天之別。

地獄:不可樂,又雲苦具、苦器、受罪處。地獄有根本地獄,近邊地獄,孤獨地獄。根本地獄有八大地獄及八寒地獄。

八大者:

l、等活:死而復活。

2、黑繩:繩縛而據之。

3、眾合:眾苦俱通。

4、號叫:眾苦害故而發起悲號怨叫。

5、大叫:通於眾苦更發大哭聲。

6.炎熱:火隨身起,炎熾周圍。

7.大熱:熱中之極。

8.無間:受苦無間,無有休息。

八寒者:

1、短部陀:極寒通身起泡。

2、尼刺都陀:寒而泡裂。

3、短聽吒。

4、罐罐婆。

5、虎虎婆:此三寒通身而口發異聲。

6、溫缽羅:青蓮花,身裂所似。

7、缽特摩:紅蓮花,身裂之形。

8、摩河缽特摩:大紅蓮花,身裂之形。

近邊地獄:十六游增地獄。即人大地獄中,每一地獄又有十六小地獄增其苦處,則為一百二十八,加入大為一百三十六地獄。

孤獨地獄:由各人別業所感,獨在虛空或山野等。

鬼:鬼類中餓鬼最多,五趣中鬼就餓鬼說。常受饑渴名餓,恐怯多畏名鬼。

畜生:又雲傍生,傍行之生類,背負天,被毛戴角,多足無足等。

人四洲:多思慮故名之為人。人處有四洲之別。中須彌山為一小世界之中心,由有情業力,從空界中,十方風起,互相衝激堅密不動為妙風輪。決起金藏雲遍布虛空,大洪雨降注風輪上,結為水輪。次起風,擊此水,令上結成金,為金地輪,於金輪上有九山,須彌山(澤雲妙高)處中而住,出水八萬由旬,入水亦然。此高山外有持雙、特軸、擔木、善見、馬耳、象鼻、特邊,七重金山圍繞之,是為一小世界。須彌山與七山間,各有大海,名為內海。七山外有威海以鐵圍山為限,此為外海。外海即鹹海,四方有四大洲,亦云四天下。

(一)南贍部洲,此洲有贍部林,樹形高大,其果甘美。

(二)東勝身洲,身形勝敵。

(三)西牛貨洲,以牛為貨。

(四)北俱盧洲,於四洲中國土最勝。日月升起,北洲夜半,東洲田沒,南洲日中,西洲日出。

六欲天:天是指住上界之生類,樂勝身勝,清凈光明,世間無比名為天。』六天有欲名六欲天。

(一)四天王天,在須彌山腰,有東持國天、西廣目天、南增長天、北多聞天。

(二)切利天,又雲三十三天,在須彌山頂,四面各有幾天,中央是帝釋天。

(三)夜摩天,譯雲時分,彼天處時時多分贓。

(四)暗史多天,澤雲兜率即喜足,於自所受五欲樂生喜足心。

(五)化樂天:自化諸妙欲境,於中受樂。

(六)他化自在天:於他化諸妙欲境中,自在愛樂。此天能奪他所化而自娛樂。亦是四魔中之天魔。魔者,奪命,障礙、擾亂、破壞。四魔是:

(一)煩惱魔:貪等煩惱能惱害身心。

(二)陰魔:色等五蘊能生種種苦惱。

(三)死魔:死能斷人命根。

(四)他化自在天魔:能害人善事。或言第六天上,別有魔宮,魔王波旬(惡者)居之,非他化天王。    六天中,四五、切利、依須彌山而住,名地居天。餘四依空而居,名空居天、帝釋是四王、仍利二處天主,他化自在天王為欲界主。

二、色界

色,質礙為義。此界有情不但光男女欲,復離段食,寂靜清凈,唯有勝妙之形色,正報的色身,依報之宮殿國土殊妙精好名為色果。欲界雖亦有色,然彼欲勝但言欲。有色諸天修四種禪定所生之處,因禪定有四種淺深,生處亦有四處之高下。

初禪有三天:

(一)梵眾天:大梵所領所化。

(二)梵輔天:大梵之輔相。

(三)大梵天:廣善所生。此三天離欲界欲,寂靜清凈故稱梵天。

二禪三天:

(-)少光天:謂此天內光明最少。

(二)無量光天:光明轉增其量難限。

(三)極光凈天:光明勝前。又稱光音天,以光為語,口出凈光。

三禪三天:

(一)少凈天:意有樂受,離喜受樂為凈,凈不及上位名少凈天。

(二)無量凈天:此凈轉勝其量難限。

(三)遍凈天:此凈周遍。

四禪八天:

(-)無雲天:前造天依雲而居,此天依空而住。

(二)用生天:有勝福力。

(三)廣果天:果報最勝。又有於此立無想天,一期果報心想不行故名無想。為廣果天攝,無別處所。

(四)無須天:無煩雜。

(五)天熱天:意樂調柔,離諸熱惱。

(六)善見天:見極清徹。

(七)善現天:果德易彰。

(八)色究竟天:有色天中更無有處能過於此。後之五天為五凈居天,是三果聖者所生之天處。或於色究竟天上立大自在天居色界頂,主大千界有大勢力。

三、無色界

此界無形體之相,欲色並離。正報唯受想行識四蘊之假和合,無有色身。又無依報之國土,唯有以識心住深妙之禪定。無色故不能定其方處,因果報勝前,在色界上,此界修四空處定所得之正報,彈定壽命勝劣有殊差別有四:

(一)空無邊處天:厭色而作空無邊際之現解。

(二)識無邊處天:厭外空而思內識無邊際之現解。

(三)無所有處天:厭識而思無所有之現解。

(四)非想非非想處天:定心股妙,非下定粗想故名非想,有細想故不同無心名非非想。

阿修羅:澤雲非天,果報最勝,而無天德,故名非天。有大神力,或居海底海岸,或居半須彌山岩窟,好鬥戰。

三界又稱三有,生死境界有因有果故名為有。三界中的地獄、俄鬼、畜生為三途,或三惡道,以殺盜淫為因,招感此三惡道之果報。人、天、阿修羅為三善道、合上三途為六道,聲聞、綠覺、菩薩、佛為四聖,六道四聖稱為十法界。

三界又分定散二地,地依處也。欲界名散地,因心散亂粗動,不能注一境。色無色界能住深妙之禪定,定心微細寂靜,能專註一境故名定地。

四、九地

依三界施設九地,欲界一地,色界四禪分為四地,無色界四空分為四地,共為九地。

(一)五趣雜居地:同為散地故合而為一。

(二)離生喜樂地:色界初禪,離欲界之欲及惡不善法,生喜樂之受。

(三)定生喜樂地:即二禪天,離初撣尋飼,禪定轉勝,由定所生之喜樂。

(四)離喜妙樂地:即三禪天。離二禪欲,又離二禪粗動有分別之喜,住靜妙無分別之樂受,離喜之樂。

(五)舍念清凈地:即四禪天,離三禪之欲,有樂故有動轉,離樂及尋們心平等正直,心無動轉而能安住名舍念清凈,雖離喜樂尋伺而心不忘失,了了分明舍念清受名舍念清凈。

(六)空無邊處地:厭患身體質礙,盡滅一切色想,一心緣空,與空相應。

(七)識無邊處地:厭患虛空,混除空相,轉心線內識。

(入)無所有處地:覺住識仍有所依,厭患心識,依無所有寂然而住。

(九)非想非非想處地,定心股妙,無粗想非無細想。

光想定與滅盡定的區別。無想定是外道為了獲得無想天的果報而修混滅一切心想的禪定,能於定中心想不起,尚未斷惑證真,此定是屬色界攝;滅受想定是滅受想之心,斷見思煩惱而證聖果。火滅盡定者,則息諸想念斷除貧愛之心,求出世功德;入無想定,則妄計優心想以為解脫,求世間樂界。滅盡定是無漏業,不感三界生死果報;無想定是有漏業,感界內無想天果報。一滅盡定,既滅第六識兼滅第七識染分,無想定但滅第六識分另之見,不能滅第七識執我染分,並未斷清邪見。故有此世間與出世間、感果不感果等勝劣不同。

 

第二節           三千大千世界

   

下從地獄,上至色界諸天,一日月周遍流光所照方  處名一世界。即以須彌山為中心,九山八海的小世界。一千日月,一千六欲天,一千初禪為一小千世界。一千個小千世界為中千世界。一千個中千世界為一大千世界。一大千世界,含容小千中千大千三種千,合稱三千大千世界,此為一佛土,即一偉化境,號為婆婆世界。婆婆義為,此世界六道眾生雜處故。又堪忍義,此界眾生安於十惡不肯出離,從人名土故稱忍。《悲華經》云:「是諸眾生,忍受三毒及諸煩惱,故名忍土。」又諸菩薩行利樂時,堪受話煩惱義。

 

第三節             四劫

佛典分世界之成壞為成住環空四期,或稱四劫。劫者,澤雲時分、大時、長時。此大時不能以通常之年月日計算,時極少為剎那,時極長為劫。從人壽無量歲,每百年減一歲如是減至十歲;又從十歲每百年增至一歲,如是增至八萬四千歲。此一增一減為一小劫,即一千六百八十萬年。二十個小劫為一中劫,中劫又分成住環空四劫。在成劫中有二十個增減,即三億三千六百六十萬年。住環空亦如是,有四個中劫共有八十個增減,即有十三億四千四百萬年為一大劫。

(一)成劫:成劫為世界成立時的第一期。初一小劫成器世間,後十九小劫成有情世間。一切有情業增上力,空中漸有微細風生,風漸增盛乃至金輪的成立。成劫初有一有情從光音天(極光凈天)下生初禪大梵天中,是為梵王。後請有情漸次有生梵鋪梵眾,下生六欲造天乃至畜生餓鬼,至最後一有情生無間地獄,成大劫滿。

(二)住劫:世界成立後安穩存在時,初人壽極長,住劫初壽漸減,每百年減一歲,減至十歲為減劫,元增;第二十劫唯有增劫,無減。於劫末刀兵疾橫起。壞正報。。

(三)壞劫:安住既去歸於滅壞,初十九劫壞有情世間,後一劫壞器世間。壞劫與成劫相反,從地獄漸漸上升,至地獄都盡,各隨其業因,或升之禪,或轉生他方世界。末劫大火燒盡初禪以下二禪有水起,三禪風起,此器世間壞。

(四)空劫:此為破壞後唯有虛空時,亦有二十小劫。此時世界空虛,猶如墨穴,無晝夜日月,唯有大冥。

宇宙法界,虛空則無邊無際,世界有無量無邊,成住環空四時展轉不停;時則無站天終,絕前後本末,因果相連續,因前有因,永不能知其姐;果後有果,亦不能測其終。

 

第五章     百法之要略

第一節                                 百法分位

第二節                                  

宇宙間之萬有,其數無量無邊,佛典名之萬法,或稱諸法。法是總該一切事物之稱,也即萬事萬物。梵語達磨之本義為軌持,持即任持自性,軌是軌生物解。即是任載攝持自家之特性,能為軌範令他生解。宇宙間所有萬事萬物,無論大小,無形有形無不各自任持自家一定之持性,常不改變,而又令他生解等。

關於法界諸法有種種施設,《百法明門論》將其括為百法。又將此百法分為五位:

(一)心法:略有八種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

(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此中又分六位即    ①遍行有五:觸、作意、受、想、思。

①遍行有五:觸、作意、受、想、思。

②別境有五:欲、勝解、念、定慧。

③善有十一:信、慚、愧、無貪、無瞑、無痴、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會、不害。

④煩惱有六:貪、瞑、痴、慢、疑、惡見。

⑤隨煩惱有二十:忿、恨、惱、覆、班、餡、橋、害、嫉。惺、無漸喪煙、不信、懈怠、放逸、昏沉膀暉、失念、不正知、散亂。

⑥不定有四:睡眠、惡作、尋、伺。

(三)色法:略有十一種即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法處所攝色。

(四)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即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無想定、滅盡定、無想事、名身、句身、文身。生、住。老、無常、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方、時。數、和合性、不和合性。

(五)無為法:略有六種即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不動無為、想受滅無為、真如無為。

 

第二節       心法

 

心法,心作用的根本主體,自在線取各自所對境界,起分別慮知之作用。造善惡五趣輪轉乃至成佛皆由此心,又叫心王,共八種識,識是心的別名,本義為了別,了謂覺了,別調分另u,能於境覺了分別故名識。

眼識依眼根而起了別青黃等色長短等形之心。即是根對境而產生識——了別。根有勝義根和扶塵根之別,感取外界之現象,令內界之心識發動之功能名勝義根;扶持助成勝義五根其體粗顯之四大所成之肉體為扶塵根。境是謂眼根等所緣境界故名為境。

耳識即耳根了別青聲之心,鼻識依鼻根了別香境之心,舌識依舌根了別甘辛等味之心,身識依身很了別所觸之境。以上總名前五識。

意識:以第七識為依,廣向法境思推了別之心,凡思慮分另u告第六識之作用。意識有五俱意識與獨頭意識之另u,五僅意識是指意識與前五識同時起,不與五識同起叫獨頭意識。獨失意識有四種:夢中獨頭,即睡時緣夢境之境識;定中獨頭,禪定中緣定境之意識;散位獨頭;散亂心是;狂亂獨頭,癲狂所線之境。

末那識:澤雲意,以思量為義。此識恆審思量,無間斷以第八識為所依,並迷執為自內我之心。

阿賴耶識:澤雲藏,此有情根本之心識,而生起有漏無漏一切有為法之根本,又名本識。能攝藏一切諸法種子,變現一切現行諸法,故名藏。種子是第八識自體上親生各自界法之功能,現行是從第八識之種子顯現生起之—切法。

心法有六義:

(一)集起名心,集諸法種子,起現行故;-

(二)積集名心,含攝積集諸法种放;

(三)緣慮名心:攀緣境界,思慮事物之心;

(四)識:了別義;

(五)意:思慮義;

(六)心:積集。

 

第三節         心所法

   

心所法具雲心所有法,心王所領有貪瞑等眾多別作用。具有三義:

(一)恆依心起,依心三方得生起;

(二)與心相應,常與心王同依(根)同緣(境)及同時;

(三)系屬於心,離心不能自有,如王巨之不相離。

心工難緣取境界之總相,心所於彼不唯線取總相,亦緣取其另u相。如對一綠樹,知綠色樹之全體是心王,又了別樹之大小,何種樹等,乃至產生貪求和厭惡之情是心所作用。

(一)遍行:遍是普遍,行是行動。觸、作意、受、想。思此五個心所周遍與一切心王相應俱起,一切心作用生起時,必隨肩而發動,遍八識一切時地一切性俱能行起,有識即有故名遍行。

(二)別境:對各另帕界生起之心所,非一切境皆得生起故名別填。

(三)善:此善心所有十一,唯與一切善心相應僅起之心所。目性清凈離譜惡穢故名善。

(四)根本煩惱:此六種煩惱能煩擾有情身心令不寂靜。亦稱惑,調迷妄之心。

(1)貪:於有漏樂境澳宜不舍,越分追求,非義而取。

(2)瞑:於違逆之境,含恨熱惱。

(3)痴:亦稱無明,於諸事理愚痴迷暗,不了真實,以是為非,執非為是,因果迷亂。有僅生和分別二種無明,與身俱生我法二執,與俗同污起妄分另師分別我法二執。

(4)慢:侍己所長於他高舉。有七種之另u:

①慢:於劣計已勝,於等許已等而起慢心。

②過漫:於等計已勝,於勝計已等此為過漫。

③漫過漫:於勝計已勝。

④我慢:執五蘊之身為實我。

⑤增上慢:未得證稱得證。

⑥卑劣慢油甘卑劣不求上進。

⑦邵慢:慢上起邪,不尊賢聖。

(5)疑:對因果真理心懷猶豫。

(6)惡見:亦稱不正見,於因果真理顛倒推度。此不正見有五種,即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

以上六種煩惱是諸煩惱之根本,餘一切煩惱皆隨從此六種煩惱而起故名根本煩惱。

(五)隨煩惱:隨從根本煩惱而起之染污心所,亦稱隨惑。

(1)忿:於逆境不能忍受發暴惡身表業。

(2)恨:盆怨而結怨於心,懷恨不舍。

(3)惱:對逆境性情暴惡。

(4)覆:所造過惡隱藏遮護。

(5)班:虛偽惑亂。

(6)餡:館媚於人假現恭順。

(7)橋:恃己有德據激凌人。

(8)害:於他有情侵損通惱,心無悲慰。

(9)嫉:見他盛事妒忌不耐。

(10)懊:於財法等堅著不會。此十種各別而起,行相粗猛,唯第六識有,名小隨煩惱。

(11)無慚:於所造過惡不自羞恥。

(12)無愧:所造過惡不羞恥他。此二自類俱起,遍不善性,名中隨煩惱。

(13)不信:不信順三寶等。

(14)懈怠:不勤修善斷惡。

(15)放逸:放蕩縱逸心不防護。

(歷)昏沉:神志昏蒙。

(17)掉舉:心神輕躁浮動。

(18)失念:不明記曾習境。

( 19)不正知:謬解所觀境。

(20)散亂:心志不一流轉不息。此八種自類俱起,遍不善性及有覆無記,故名大隨煩惱。

(六)不定:此心所廣通三性,不定是善,不定是煩惱,不定遍一切心,唯意識有,唯在欲界及初禪,不定遍一切地,故名不定。

(1)睡眠:令心暗昧。

(2)惡作:又稱梅。追悔、懊悔

(3)尋:粗顯尋求其義理。

(4)伺:細伺察其義理。

 

第四節        色,不相應行及無為法

 

有質礙的諸法調色。色有顯色和形色,顯現分明之色彩為顯色,如紅黃等。體勢各別之形量為形色,如長短方圓等。還有不能表示心等令他了知的無表色。此色有五根五境及法處十一種。

(一)眼根:以青黃等色為所緣境,令眼識生起之作用。

(二)耳根:以聲境為所線,令耳識生起之作用。

(三)鼻根:能嗅香具之境,令鼻識生起之作用。

(四)舌根:能嘗甘辛等味,令舌識生起之作用。

(五)身根:能觸澀滑等境,令身識生起之作用。根能生義、境長義。此五法有勝用增上力,能發起眼等五識令緣取色等五境。色聲香味觸是眼耳鼻舌身五識所繳的五境。法處:此法是第六意識所緣,亦名無表色,無形無相不能表示,乃屬心力所攝持。

百法的第四位是不相應行法,指不與色相應,不與心相應,但是色心諸有為法上生滅流轉國果分位差別相狀。又非離色心心所三法,別有實體。但為第六識所緣境,而於上三法之分位建立之假法。非質礙線慮故名不相應;生滅無常故日行。相應行謂造心所與心正相應,不相應行即不與心相應。前三為實,依此三法而假立也。

百法的第五位是無為法,無為是無所造作,因為對有為法的無常變壞因緣造作,而言無為無所造作,不生不滅無去無來非彼非此的法性,相待而立無為名,即是真理之異名。此無為法體性甚深,若不約率以明,無由彰顯。故依前四位斷染成凈之所顯示,能顯四種是有為,此所顯的一種是無為。但此無為非名言詮解所及,情識之所測,為顯有為虛偽而假名安立此無為之真實。

 

第六章         有情之身心

第一節       五蘊

 

佛法以有情為中心為根本,情是情感活動,小至接蟻,大至人類,時刻在情感的生命狂流中。但有情各類有迷悟、有思想境界不同,總不外有情是物質和精神的和合物,故佛不偏物質,不偏精神,而二者合論。有情的身心不外乎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之範疇,亦即以此三科觀察有情之真相。

一、色蘊

五蘊,色受想行識。蘊是積聚義。色蘊,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即十一處色,此等色法有種種差別和會積集為一聚故名色蘊。色是質礙變壞義,身上皮肉筋骨等有形可見都是色蘊積聚。四大種是地水火風,此四大為質礙的色法所不可缺,故有稱四大為能造。地是物質的堅性,作用是任持;水是物質的濕性,作用是攝聚;火是物質的暖性,作用為熟變;風為物質的動性,作用是輕動。大有四義:一為所依大,與一切所造色為所依處,二體性寬廣大,地等四種,遍在一切色上,無一物而非所造,三形相大,大地大山為地大;大江大海為水大;猛焰赤紅為火大;疾猛大風為風大。種是因義類義。此四法能起造眾色為因義,種類各別不同是為類義。

地與風相對,水與火相對。地以任特為用,在困線和合中,有相當的安定性。堅定的反面是輕動性,如物質沒有輕動的性能,那永不會有變動的可能。地為物質的靜性,風是動性,為物質的兩大特性。水有攝聚的作用,即凝聚性能,火的作用是熟變,都由熟變,如人身有溫暖可消化食物一切固定物的動變,都由熟變力,使他融解或分化。水是凝聚,火是分化,此又是物質的兩性。四大是相互依存而不相離,從凝攝而成堅定,從分化而成動亂;動亂而又凝合。堅定而又分化;物質於此不斷過程為通遍特性。若加空識為六界,空是無礙性的空隙,由此無礙性,一切色法才能佔有而離合其間。有虛空才有四大,此為器世間,若有覺了的特性——識,即成有清了。

以上說明相成色的因素,此所造色有五根五境及法處。法處所攝色是意識所綠色,有五種:(一)極略色(極微)八二)極退色(空界)、(三)受所引色(無表色)。(四)遍計所起色(水月鏡像)(五)定所引色(定力所變之色)。前四種是倏法,無另實體,定所5!色有實有假。

二、受想行識

色蘊是屬物質範疇,受想行識是屬精神範疇。

受蘊:領納為受相。受有三種:苦、樂、舍,即按違順等境,領納苦樂會集為一聚故名受。有有形和無形之不同,接觸冷暖濕滑為有形,喜怒哀樂為無形。

想蘊:想是構想,取相為義。於境界取種種相,隨施設種種名言。或亂思不定為想,念一切法謂之想。

行蘊:行以遷流造作為義。五十一個心所中,除受想兩個心所外,其餘相應心所和不相應行法,都是行蘊所攝。一切有為法皆念念不住過變流動故名行。

識廢:議以了別為義。於色等諸法,能覺了分別。

 

第二節        處與界

 

處是十二處,處亦云人,生長義。六根六境能生長心o所法之作用,六識必托根方能生起。內六根處是識所依,外六境處是議所緣。由報及境為增上緣,識得生起。意即認識的產生,有能取的六根和所取的大境。此中以六境為中心,沒有此六境,能認識和所分別失去聯絡,不能分別境界。

界是十八界,界是種族義,謂十八法種類自性各別不同。又能持義,能持諸法自相義名界。又種子義,十八界種各別為因。六根緣六境而生起六識的覺了。識所依所線的六根六境為能生因,六識是所生果。此為十八界。

 

第三節       佛說三科的意趣

 

如來說蘊、處、界三科的意趣,如《俱會論》說:「愚根樂三故,說蘊處界三。」眾生愚執不同,法有區別,此為如來說的意趣。有愚心執為我,有愚色法執為實我,有愚執色心二法以為我。為破此三愚放說三科以對治其執,五蘊破愚執心,五蘊中多說心動所,分析無我之理。十二處除意法二處外,其餘十處皆是色法,為愚執色法有情,廣評色相。十八界破色心之愚,廣詳色心二法。此為愚執不同。二者根器不同,利根略說法義,便能解悟;施五蘊法;中根略加開演,方能了知,為說十二處;下根暗鈍,須廣說,才能開解,為說十八界。三者樂欲不同,樂略者為說五蘊,樂中者為說十二處,樂廣者為說十八界。

說此三科,意在說明有情身心的存在,是由眾多的元素和合體,是無常的相續,人我的假現,知此意故,則破我法二種實執,令證寂靜的涅維。

 

第四節         有情的延續

 

有情是蘊、處、界和合的生命流,非一期死了為結束,在因緣合會時,他將無限止的延續下去。能無限延續、須因緣的資糧。如燈有不斷加油,才能永放光明。約~期生命說,即須四食的資養。《雜阿含》云:「有四食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謂一粗持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食有資益增長之義,能使有情維持延長其生命擴展長大。經中常言道:「一切有情背依食住。」此意對外道苦行不依飲食的破斥。

一傳食:譯為段食。以香味分段而食。尤其欲色眾生,若無此段食,生命無法存活。

二觸食:亦云樂食。根、境、設三者和合時所起合意感覺或不合意為觸食。合意觸生喜樂愛,能資益生命力。如近代所言樂觀能使身以健康,失意。憂愁能令人生病甚至死亡。又如修定的人得到定中的喜樂,身心輕安,可少食少服。

三思食:又雲念食,意識思念所欲之境,即生希望之願欲,有此希能願欲,能使人精神振作,有資益身心。

四識食:以第八阿賴耶識為體。有識則身有知覺,無識如死屍。識線名色,此就是生命的展開,若無識的持執,有情生命就不能增長。

四食不但有關一期生命的延續,未來生命的延續,也依于思食和識食的再創。有思食的願欲,希望再生的力量,並有識的執持,便可構成將來生命之主體。

 

第五節     有情的出生

   

有情是生死死生,生生不已。一旦前一生命結束,即轉為另一生命。有清新生形態有四類:胎、卵。濕、化。

胎生、如人、牛、羊等。最初自體,必須寄於母胎中,待身形完成,才離母體而出生。出胎後。有相當幼稚期,不能獨立求生,須依生母乳哺撫養。人類更需父母師長教養,方能自立。

卵生:如雞、鴨、雀、鴿等,不同胎生,離母體時,未完成身形,須孵化脫殼而出生,或有哺養,或自動生存。

濕生:如魚、蝦等,母體生下卵以後,便脫離關係,待一定時期,自從卵而生,或一再蛻變,自謀生存。濕生與母體關係最為疏遠。

化生:如劫初人。從變化而生,不須父母外緣,憑自己之業力,忽然產生。胎與卵必依二性和合為動線;濕生即有但以自生分裂成為新的生命;化生更不需此肉體為憑藉,即隨業發生。

 

第七章業感緣起

第一節      緣起論

 

有神論者,以為一切現象,乃自神之創造而成,是為有神的宇宙論。佛教則不然,以緣起論說明宇宙萬有。萬有生起,完全屬於自己之因果律。現在之果,起於過去之因;過去之困,必成以後之果。又從以前之果而來。果上又生因,因又成果,前無始後無終之因果連續循環,前後不斷。

緣起即是因緣,因緣所生法,專就有為法說。因:指能生起諸法之種子;緣:彼法對此法有力能生,則彼法對此法即日緣。除因緣外,還有增上繳、所緣線等無間緣。對於此法相協增上之力為增上緣、所緣緣:前一緣是攀緣義,即思惟觀察知識的作用石一線是指境界。指心識為所思誰所觀察所知識,境界為所思察認識的對象。心心所法仗境方生。等無間緣:同類之法無有間隔次第相續而起。心法四線生,色法二緣生(因緣,增上緣)。

 

第二節          業感緣起論

 

業感緣起是指宇宙間萬事萬物,皆由有情業力所感生。《俱舍論》云:「有情世間及器世間各多差別,但由有情業差別起。」一切有情由感作善惡等業,由業感生死等苦。惑業苦三道,展轉互為因果,成三世起輪迴,生死相續。有情業因不同,所感的正依也各自有異。

何謂業力感招?業是思想行為,有造作義,即內心之思惟造作而發動行為言語的作用。業力:善業有生樂果之力用,惡業有生苦果之力用,力有用義,此物作用於他物。業感:以善惡之業因感苦樂之果報。感:與希求相應或與物相應為感。招有牽引。有情的身心世界皆由過去所造作的業因力量所牽引。

一、業的種類

業有心所思和思所作二種,即是思業和思已業。思業:身口將發行為、言語時,先由內心思誰造作之心理作用。思已業:於心中思誰造作以後,動身體發言語的外在作用。《俱舍論》云:「前加行起思推,思我當應

為如是如是所應作事名為思業;既思惟已,起作事思,隨前所思,作所作事,動身發語名思已業。」此思業思已  業又開為身、語、意三業。心所思是意業,思所作分身語二業。此身語意三業又開為五業,此三業中的身語二業各有表業、無表業,總成五業。表是表示,身表業能表示內心令他見的種種動作取會屈伸等;語表業能表示內心令他聞的言語名句文等。無表業,不能表示令他見聞的一種業體。意業是內心的分別思慮,不能直按表示於外,既不立表,也就不必另立無表之名。

將為一事,先於心中加以分別思慮的意業,發動於外,在身體上起種種行動是身表業。此身表業所造作之後的一種強有力的功能業體,無形無象,不能表示令他了知的業名身無表業。

在發語之前,先由內心中分別思慮為意業。思慮之後發動於外,起種種言說是語表業。此語表業所言說之善惡業體,領納在自己身中,無形象不能表示令他了知的業名語無表業。

二、業的體性及性質

思有三種:

(一)審慮思:將發身語,先審慮;

(二)決定思:起決定心將欲作;

(三)動發股思:正發身語動作事。第三動發股思又有動身思和發語思之別。意業以審慮決定二思為體性,身語二表業唯以現行的第三動發勝思為體。身表業以能令身體動作的動身思為體性;語表業以能令言語發動的發語思為體性。在身為身業,在語為語業,在內心思慮分別為意業,此三業都以思為體性。身語的無表業,只是思的種子,審慮換波、動身、發語四種現行思,於色心上熏成種子,此思種有防非止過之功能,在此功能上,假立無表,更無別體,即無表業以思心所種  子為體。

若在性質上觀察,業有善惡無記三性之別。五業中,意業及身、語二表業,皆通善惡無記三性。身語二無表業不通無記,唯善惡二性。從善性的意業發善身表業,有善身無表業。從惡性的意業發惡身表業、有惡身無表業,語業亦同。有無記意業發無記身語表業,卻無身語無表業。因無記是非善惡勢力微劣不能引發強無表業。三性業中,能招感當來果報者是善惡二業。

何謂善惡無記?能感得資益有情身心可愛之結果名善;能感得損害有情身心不可愛之結典名惡;不感愛非愛之結果名無記。

三、業力感果的時期

善惡業力感果之時期,有近速,或於現在,或於未來。未來中又有未來次生、決後生。次生名順次,次後生名順後。

就感果時期,區別業的種類有四種

(一)順現法受業,又名順現受業,即此生造業,此生受果;

(二)順次生受業,又名順生受業,即此生造業,第二生受;

(三)順後次受業,又名順後受業,即此生造業,第三生或更後受;

(四)不定受業,又名順不定受業,即此生造業而感果的時期不定。前三順現、順生、順後三業,感果之時期決定故云定業。後一時期等不定故名不定受業。

不定受業中又有感果定時不定,感果與時俱不定之另。異熟果報必定要受,於何時受而不定,為果定時不定。異熟果報和時期皆無定,為果時僅不定。順現順生順後有時報俱定(果報與時間都有決定),時定報不定(感果時期有定,感報結果不定)之另。

四、引業滿業

果報的種類分引業和滿業兩種。即由業力招感的果報有總別二受。總報:如同稟人趣,彼此受共同之果報;別報:雖同稟人身,而有男女貴賤美醜等別。引業是總報果之業力;滿業是招別報果之業力。亦即能招致人道、畜生道的業,稱作引業;能在人道之中分別男女好醜貧富的差別相稱為滿業。

五、業果

業力萬韓,招感果報亦各別。此果報不外有漏果和無漏果二種。有漏果是有漏業因所招感,此業因有善惡之別,十善業等是善法,十惡業等是惡法。善法招樂果,即人天等果報,惡法招苦果,即鬼畜等果報。無漏果由無漏善業因所招感,如三乘賢聖等。此漏無漏果各有依正二報,依報是有情所依止國土世界,正報是有情自體。此依正二報,皆是有情過去業力所感生。

  1、正報

今就有漏業生之正報而言,此約人趣論之。人趣  有情,有四期生滅循環,稱作四有輪轉。四有即死有。  中有、生有、本有。

(一)死有:由過去所造業力,招今世之果報,於前世最後命終一剎那之請蘊。即本有後,中有前,壽命將盡時之色心。

(二)中有:謂死有後,在生有前,於其中間,有五蘊起,未至生處之中間果報。又稱中陰。業力極善或極惡則無此中有身,非猛利皆有此中有。此中有在四生中屬化生,五趣同類,各別相見,異趣相望則不能見。此中有微細,有極凈天眼能得見。中有極長不越七七日住,短則不定,待生緣和合即去投生,長者待七七日決定得生緣。此業力極強盛,將往生處,任何有力不能抑制,亦不能轉。

(三)生有:從中有來托母胎,初受生時一剎那之五蘊中有將至所生處時,必起妄想顛倒心,馳趣欲境。由業力所起眼根,雖住遠方,能見生處父母,沒中有人母服藏,人股初念為生有。

(四)本有:本過去業感之有名為本有。在死有前,居生有後,於其中間所有五蘊。

如是從死有至中有,從中有至生有,從生有至本有,更起煩惱造業,次第從本有至死有,從死有至中有,從中有至生有,從生有至死有,展轉生死,故名四有輪轉。

2、依報

依報是有情所依止所居住的處所。即山河大地,國土房舍等。有情業因不同,所招感的正報身心亦有差別,所依止依報亦各殊。如人趣依土地、房舍、魚蝦依水而住。總之所依止的世界皆是有情的共業與不共業所決定。共業,自他共同造善惡業,招自他共通受用的苦樂果報。不共業:各別之業因,招各自差別即唯自己受用之果報。正報即有情不共業所招,依報即是世界,自他有情之共業感生,成住壞空的世界為共業所感。總之,有情自體及其所依止之世界,皆為業力所感。

 

第八章各宗要略

緒   

 

佛教雖產生於印度,自漢代傳入我國,隨著經典的翻譯。以及研習修學者的增多,遂而各宗發揮光大,且有系統的研究,確在中國,在唐代有十三宗,後多歸併,至今日以顯密大小分之,尚有十宗。宗派的成立主要原因有三:

(一)教理闡明,獨辟暖徑;

(二)河護見深,人主出織;

(三)時味說教,自謂承繼道統。

佛法大部,可分顯密二教,而顯教中又有大小乘之  分。但佛法的總目的是求覺悟,在未覺之前,必定有許  多途徑,所謂方法和歷程。佛教總的歸宿無二理,在途  徑上,不妨有諸宗之不同。

第一節       三論宗

一、史略

宗是宗旨,一人所主張的學說,一部經論的理論系統,皆可稱宗。宗有教派、有創始、傳授、有信徒,有教義,有教觀的宗教。三論宗,又稱空宗、性宗。與法相唯識為印度本有的空有兩輪。

佛滅後七百年項,龍樹菩薩造《中論人《十二門論》,《大智度論》等廣宣般若件空法門。龍村有弟子提婆菩薩造《百論》廣破世出世間之執。姚秦時鳩摩羅什翻譯以上四論,盛宏此宗,相繼至隋唐吉藏大師,廣作論疏,音宏般苦思想,遂而建立三論一宗的思想體系。

二、判教

本宗立二藏三輪。二藏是聲聞藏、菩薩藏。如來一代時教不外大小二乘之教義,故作此二藏之判。三輪是根本法輪,即佛成道之初,開顯一乘真實之教——華嚴經;技本法輪,有不能領受此華嚴大法,敢說阿含經等;攝未歸本法輪,攝三乘方便之末,歸一乘真實之本,如說法華經。

三、教義

本宗教義以破邪顯正和二諦、人不中道為根本。破邪顯正為本宗大綱,破邪是被外道,小乘及有所得大乘。破其執邪因果之外道、偏見之小乘、有得之大乘。邪腳任自顯——性空義理。

二諦,即真諦、俗諦。俗諦指宇宙森羅萬象之種種差別;真諦指萬象真理。俗諦示有,真諦明空。《涅籌經》云:「眾生起見,凡有二種,一斷一常,如是二見,不名中道,無斷無常,乃名中道。」如來於俗諦說有,於真諦說空,以破執有執空之迷。宇宙之真實,則言語道斷,心思路絕,是名人不中道。八不:不生不滅,不來不滅、不一不異、不斷不常。因眾生執一期生滅,以為有實法生和滅3一期常斷,即生而暫住以為常,壞滅以為斷;因緣和合的一合相為一,種種差別為異;從彼到此為來,從此到彼為去。此中生滅乃至斷常皆是因緣的存在,無實自體,故以不字否定,斥妄顯真,此是人不中道義。二諦以對立的統—,而說明中道。

本宗在行位的觀點是,依真諦邊說,則佛與眾生不二,無迷無悟;依俗諦邊說,則諸緣起,因果歷然,湖脅異,視其根性有利鉤,觀法修行亦有迅速,速一念之下,即人/壞正觀,而得道果。根鈍須積集萬行,經三阿增抵劫,方能成佛,歷經五十二位。

 

第二節        唯識宗

一、學統

唯識宗,又稱法相宗。說明萬法唯識所顯及分析造法相狀。

佛滅後九百年頃,彌勒菩薩應無著之請,說了《瑜伽師地論》,最初發明此唯識理。無著造《顯揚聖教論》,世親造《唯識三十論》,護法等菩薩造《成唯識論》。

南北朝時,真諦及菩提流支手法相經論雖有翻譯,但未竟全功。至唐代玄類大師親往印度,就學於戒賢論師,先後十七年之久,回國後進行澤傳,遂成立法相宗。有弟子窺基、慧沼、智周次第相承作論流,盛行一時。

二、典籍

本宗所依據的經論有六經十一論。六經:華嚴經。解深密經、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未有譯本)、阿毗達磨經、楞枷經、厚嚴經。十一論:瑜枷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經論、五蘊論、攝大乘論、百法明門論、分別瑜伽論、三十唯識論、二十唯識論、辨中邊論、雜集論。

三、判教

此宗依解深密經無自性品,立三時教。

(一)有教:諸異生趣無始來迷執沉淪生死,怫初成道後為說《阿含》等諸小乘經,示四諦十二困線等法。

(二)空教:聲聞、綠覺等小根執法為實有,著小果,佛以方便說般若等經,言一切法本性皆空,除其法有執,令回心趣大。

(三)中道教:為墮偏空者,開顯三性三無性理,說非有非空之中道,除空有之偏執,令人究竟了義教。

四、教義

此宗論究諸法之體相,故名法相宗,又依唯識論明萬法唯識之妙理。

萬法唯識為本宗的主要思想,將萬象略為百法,說明有情身心之相狀。宇宙萬物相狀千差,此宗略以三相(依他起,遍計執。圓成實)說明。闡述萬法是心識所變,意在破除人法二執,轉識成智,以智轉境為目的。

本宗以五重唯識觀為行果。

(一)造虛存實:造遍計執之虛妄,存依地,圓成之實有,為空有相對。

(二)舍濫留純:外境的相分是內識見分所緣,會除雜濫之夕十境,而存留純粹的心識。為心境相對。

(三)攝未歸本:見相二分是從心體上變出的作用故為末,識體為本,攝枝末歸心體。為體用相對。

(四)隱劣顯勝:識的自體有心工心所,心王為主體,心所為從屬,隱心所之劣,顯心王之勝。為王所相對。

(五)道相證性:心工具有事相和理性,事相是依他起相,理性是圓成實性,遣事相;證理性。為事理相對。

雖列五重,實際修證不一定重重經過,若修一重亦可證無漏智,俗中道理。但重在轉識成智為根本旨趣。

 

第三節       華嚴宗

一、宗義及學統

華嚴宗是依華嚴經而成立。釋等初成道,悟法界真理,於其管自心徵得而直說與人。但其義理高深,僅有大菩薩知真理。述說有情同具如來之智慧德相,只是妄執而不能自知自見,為令徵得此本具智慧,如來宣說法界緣起。此亦為本宗要義。

華嚴經有三種譯本。晉佛陽跋陀羅澤六十卷,唐實又難陀譯八十卷,唐般若澤四十卷。

唐代有社順,又名法順。依此經作法界觀,為此宗之初祖。繼其道智嚴,作十玄門。至法藏時,總判一代時教為三時五教,組織完密,稱為此宗的大成者。後有澄觀,依之而作懸談疏鈔。宗密廣宏此宗教義,為此宗五祖。

二、判教

本宗判佛一代教法為三時五教。三時:

(一)日出光照時:日出光照高山,喻佛初成道,說華嚴經為無上根本法輪。

(二)日升轉照時:回升轉照高原,喻佛為小乘人說阿含經等小教,後說般若空理,為依本起未法輪。

(三)日沒還照時:日將沒還照高山,喻佛在法華會上說—切眾生皆可作佛,三乘同歸一乘,為攝未歸本法輪。

五教:

(一)小教:佛對劣根小機所說我空之理。

(二)始教:大乘初門。有相始和空站之別,相始:立五位百法,示清潔之相,事相互不相融。五性各別(聲、緣,菩,不定、無種),不說一切皆成佛。空始:只說真空無相,未顯大乘妙理。

(三)終教:大乘終極之教,說成偉之理。

(四)頓教:疾速頓悟之教,直指真性,妄念不起即得證真,不立階次。

(五)圓教:玄妙之理,圓滿具足一乘。

三、教義

1、十玄門

真如法界隨緣轉動而成差別之諸法,諸法各各緣起圓融無礙,稱為十玄緣起無礙。

(一)同時具足相應門:總說時空相即相人。

(二)一多相容不同門:萬有異體相人之關係,一中有多,多中有一。

(三)諸法相即自在門:萬有同體相即之關係,空有相即,諸法融通。

(四)因陽羅網境界門:萬有相即相人不只一重,一珠中有無數珠影,互相映現無有窮盡。

(五)微細相容安立門:極細微中,亦容攝一切萬法。

(六)秘密隱顯俱成門:表裡俱成無礙,無有前後。

(七)諸藏純雜具德門:諸法相互攝藏,一法中具一切法為雜,諸法融成一法為純。

(八)人對世隔法異成門:過現未三世,三世各三為九,攝在一念中成十世。前後差別無礙異成。

(九)唯心迴轉善成門:或善或惡,皆由心之轉變。

(十)託事顯法生解門:以上所說甚深難解,故託事物令生解。以淺近事法,顯深妙之理。

事物相即相人無礙自在,而差別之相歷然分明,實具重重無盡緣起一體之關係。故觀一微塵:可舉法界而全收之。此事事無礙玄妙不可思議的道理,稱十玄門。

2、大相

(一)總相:一法含多法而成。即一含多德。

(二)別相:法有色心田u。多德非一。

(三)同相:事物雖有多義,而同成一總,不相違。

(四)異相:多義相望而各異,雖差別會成一體,然又不失其各部分之特質。

(五)成相:部分相依而成全體,由差也融成—體。

(六)壞相:差別而各住自法不可移動。

3、法界觀

為顯示法界緣起,以十立、六相表示事事無礙,相融相即。

法界有事理之別,事:法是諸法,界是分界。諸法各有自體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總該萬有回法界。如天台家之十法界不同。理:指真如之理性謂法界,即實相、實際、法性等答法界之異名,其體一故。界有因義,依之而生諸聖道,或性義,諸法所依之性(同一空性)。

五教分別各一個緣起:

    小乘,業感緣起,即惑、業借三道展轉。

    大乘始教,賴耶緣起,藏識執持種子,遇緣現行,由

現行法再熏習成種子,以種子起現行,現行熏種子三法

展轉同時因果。

    終教,真如綠起,如來藏俱染凈二道,染道為生滅

門,隨染緣現六道;凈道,隨凈緣現四聖。以真如之體,

生滅之相,因緣之用,說明緣起。

頓教,性空緣起,諸法雖性空而不礙緣起之假有。或說頓教知妄即真不立緣起。

圓數,法界緣起,即是本宗的思想。即法界之事理,有為無為,色心、依正盡為一大綠起,更無單立以一法成一切法,而以一切法成一法,萬有緣於萬有而起,稱法界緣起。

法界只是一心,此—心總該萬有,名一真法界(絕對真實的真如)。就其融攝萬有而言,便成四種法界。

(一)事法界:—一差別事法各各分齊。

(二)理法界:無窮盡的事法都同一體性。

(三)事理無礙法界:體性與差別的事法不相妨礙。

(四)事事無礙法界:諸法各自差別,各住自性而事事相望,各別緣成,一線通盡多緣,力用交涉,無礙自在,重重無盡,—一事法不壞本相而互相涉入無礙。

以事法界為體,建立三觀:

(一)以理法界立真空觀:觀諸法無性,當體即空。

(二)以事理無礙法界立事理無礙觀:觀理遺於事,事法無不是真理。

(三)以事事無礙法界立周遍含容觀:真理遍在事相上,事相與真理無礙。

 

第四節       天會宗

一、學統

北齊慧文禪師,讀《大智度論》悟一心三觀。南嶽慧思承此一心三觀,並依《法華經》的義旨構成諸法實相論,遂為此宗主要思想。陳時智者依此理居天台山,組成他的學說系統,為天台宗。此後相繼有灌項、智威、立朗、湛然、道播。道速將法傳日本,為日本天台宗之始祖。

二、判教

此宗判一代時教為五時八教。五時即華嚴時,阿含時,方等時、般若時、法華涅籌時。華嚴為顯示;阿含為誘引;方等為彈呵;般若為淘汰;法華涅架為歸實,此是五時漸次。

八教分化儀、化法H種。化儀是指佛化導眾生之儀式和方法,即頓、漸、秘密、不定為化儀四教。化法是五時說法的教理內容淺深不同,即藏、通、別、圓為化法四教。

三、教義

此宗中心思想為諸法實相論。萬法千差萬別的事相,皆是顯示法性真如的本相。以一念三千和圓融三諦說明之。

1、一念三千

十法界(六凡四聖)中每一法界都具足其餘九界,為互界,每界具足十如是(性、相、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為百界千如,而千如中各有三世間(眾生世間,國立世間、五盛世間),為三千世間。此三千諸法,但在一念心中之所具,故名一念三千。

2、三諦國融

三諦圓融又稱一心三觀。在修三觀之前,先修工止。

(一)體真止:體真空,止妄相;

(二)方便隨緣止:隨線歷境,安心俗諦;

(三)息二邊鋼處:雙寂空有。

三諦即空、假、中諦。本宗對萬象以三諦來說明,觀一切現象皆倏為世俗諦,現象本體即空為真諦,雖假而空,但有妙用,作如是觀為中道諦。

依此三諦修三觀能斷三惑(見思、塵沙、無明)成三智(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證三德(法身、般苦、解脫)。

在行果上,從凡至佛有六種位次:

(一)理即佛:眾生告具佛性;

(二)名字即怫:聞三諦之妙理於名字中了達一切法皆佛法;

(三)現行即佛:依名字起觀行,言行—致;

(四)相似即怫:觀慧轉明,相似見道;

(五)分證即佛:觀慧增盛,破無明見佛性理

(六)究竟即佛:斷無明顯法身。

 

第五節       禪宗

 

一、源流

怫教分顯密和教宗之別。宗指禪學,禪宗是以心傳心,見性成佛,教外別傳,不立文字。佛在靈山會上站花示眾,邊葉契悟,相承至達摩,於梁代來華,初至廣州,後到金陵,與梁武帝談而不契,遂赴洛陽後往嵩山少林寺,面壁九載。有得法弟子慧可,付與衣法,為撣宗之源始。

二祖慧可傳法與三祖僧保。僧保傳道信為四祖。四祖道信以下,分兩系:一為黃梅弘忍,為本宗正傳,稱五祖。一為牛頭法融,稱牛頭禪,為旁系。

五祖弘忍以下,也分兩系,正受法者為六祖慧能,化行南方,稱南宗禪;次為神秀,化行北方,稱北宗撣。慧能所弘為頓教,稱南頓;神秀所弘為漸教,稱北漸。此後北漸趣衰,南而日盛。

六祖門下,傳心得法者有:南嶽懷讓、青原行思、菏澤神會、南陽慧忠、永嘉玄覺。以上五師各化行一方,其中尤以懷讓、行思兩大師,傳法最盛。

懷讓傳馬祖道一,道一傳百丈懷海。懷海下又分兩宗:一為黃梨希運,希運傳臨濟義玄立臨濟宗。二為偽山靈信,靈信傳仰山慧寂立偽仰宗。

行思傳石頭希遷,希遷下又分二系:一為道悟以下相承有崇信、宣鑒、義存。義存下又分兩家:一為雲門文僵立雲門宗,一為師備,備傳佳深,深傳文益立法眼宗。希運下另一系是惟嚴,法嗣相承有曇最、良價、本寂立宮洞宗。

以上五宗,雖各有傳承,而尤以臨濟、曹洞二宗為最盛。有天下臨濟、曹半邊之稱。

二、宗義

從迎葉脈脈相傳,以心傳心,不立文字,是故不依經論根據。而達摩是以四卷《楞伽經》傳法。至四祖道信,五祖弘忍,盛唱金剛般若,維摩法等經。六祖曾聞金剛經中的「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故此宗修現從心下手,即不思量一切,萬線放下,排除雜念為根本。《楞嚴經》云:「心生即種種法生,心滅即種種法滅。」《維摩經》云:「欲得凈土,當凈其心,隨其心凈,即佛上凈。」《遺教經》云:「制心一處,無事不辦。」故知一切善惡皆由自心,轉此妄心成真心即是諸佛,放心為根本。欲求解脫,先須識本達源——心。若不知此理,於外相求,無有是處。

求佛智慧,要即禪定,若無禪定,念想不息,功德難生,所以妄想不生,明見本性日禪定。即是見本性無生之心,所謂明心見性,見性成佛。歷來祖師求法者,總以反法追問,令迴光返照,竟令於自心中見取,非從外得。

三、二入四行

禪宗的宗旨是單刀直入,直示心性,以徹見此心性而成佛,根據達摩的二人,四行學說,把人道的途徑區分作理與行兩種稱為二人。

(一)理入:憑藉經教的啟示,深信眾生同一真如本性,但為客塵妄想所覆,不能顯了,所以令舍妄歸真,修心如牆壁堅住不移的現法,遣盪一切差別相,與真如本性之理相符,寂然無為,此為理人。

(二)行人:行入分四種行:依理人之理而發於行動名行人。

(1)報怨行:溫冤親愛憎,逆來順受的忍辱行。

(2)隨緣行:苦樂得失,無動於心,無所願樂,萬事隨緣隨分無貪著。

(3)無所求行:無所貪求,息心息念。

(4)稱法行:安心無為,任運與法性之理相稱而行,即合於諸法實相,行廣六度,而無所著。

 

 

第六節        凈土宗

一、史略

彌陀凈土,源於晉代慧遠大師,於廬山結白蓮社,在阿彌陀佛像前立音發願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到了東魏曇鳥大師才有所發展。駕師依龍樹的《十住毗婆沙論·易行品》,著《往生論流》立難行、易行二道之說。繼承法系有唐代道綽、善導。綽原學涅籌,因睹曇駕事迹之碑文,深有所感,於是專修凈業,並撰有《安樂集》,立聖道凈土二門。善導聽綽師講凈土之旨,後專修並弘揚凈土法門。著有《觀經疏》,完備凈土一宗的宗義及行義。《觀經流》傳至日本,立凈土宗,為日本凈宗之始。此後相承有:承遠、法照、少康、永明、省常、蓮池、落益、截流、省庵、徹悟、印光。

二、修法

本宗主要經典為三經一論:無董壽經、觀無量壽經、阿彌陀經、往生論。

在行持中,分難行、易行。在五濁惡世,並無怫在世,永不退轉地為難行。信佛所言,憑藉彌陀願力便得往生入不退轉為易行。

凈土法門,唯依彌陀行願,普收三根,徹上徹下無所不該。上至文殊、普賢、龍樹、馬鳴,莫不發願導歸;下至思夫愚婦,無不可依此法門而往生。阿彌陀怫在《無量壽經》中,發了四十八大願,願生者壽命無量,國上莊嚴,入不退轉。其中度生之願為第十八最懇切:「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故此世尊應末世之根機,開此法門,勸令往生極樂。

1、信願行

往生西方以信、願、行為三要素。非信無以發願,非願無以導行,非行不足滿所願,證所信,三者缺一不可。

信:信婆婆之苦,極樂之樂,信念佛能往生。

願:厭離婆婆,欣求極樂,立深音願,遠離惡法,誓不更造。勤修正道,誓不退惰,誓成正覺,誓度眾生。凈土得生與否,全視願力之真切與否,即信而發願,起真實修行。

行:此行專指念佛法門。念偉行業為內因,以彌陽願力為外線,內外相應,決定往生。念佛有稱名念佛。觀想念佛、實相念怫三種。

稱名念佛,又雲持名念佛、即口稱佛號。其中有默持、金剛持、高聲持。此外還有和緩念、追頂念、禪定念、參究念。

此持名念法是依《阿彌陽經》中的「……執持名號若一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哪得往生阿彌陀怫極樂國土。」

觀想念佛:觀佛相好功德。實相念佛:觀法身非有非空中道實相。

2、正助雜三行

專依凈土經而修行業為正行,修餘一切諸善萬行為雜行。讀誦、觀察、禮拜、稱名、讚歎供養阿彌陀佛為五正行。但讀誦、觀察、禮拜、讚歎供養為正行中之助行,唯稱名為正行中之正行。善導大師的凈土法門是舍雜歸正,專修正行,旁修助業,一心專念彌陀一佛名號,念念不舍,以期往生凈土。

3、三輩九品

念佛的目的是願求往生極樂世界,但隨行人的根機不等而往生的程度也有上中下之別。《觀無量壽經》中說:「行人必須有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方能往生。」此為往生的根本依證,但所修凈業正因深淺有別,而往生的品位有高下不同。上中下三品,各有上中下三生,為九品、上品必須具足戒行,讀誦大乘,深信因果,發無上道心,願求往生等條件。中品必具戒行,不造五逆,孝養父母等條件。下品雖造罪,隨其造罪深淺,但於臨命終時,遇善知識教念念佛而生者。

修凈業不可不知修福之助緣,《觀無量壽經》云:「欲修凈業者,得生西方極樂國土。欲生彼國者,當修三福,~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如此三事,名為凈業。」落益大師說:「得生與否,全由信願之有無;品位高下,全由持名之深淺。」

第七節        律宗

一、住流

從第一次結集,代波離尊者誦出律藏為最初律部。隨後二次三次四次的結集。自此以後,邊葉、阿難、商那和修、優婆調多五師傳持。佛滅後一百年間,純是一味和合,一百年後產生異見,部派分裂,因著律儀上的爭執,旋復至優婆窗多以後,更分為五種律部。

五部:

景無德部——四分律——法藏部

薩婆多部——十誦律——一切有部

迦葉遺部——解脫戒——飲光部

彌沙塞部——五分律——化地部

摩河僧批部——僧抵律——大眾部

實際傳來中國只有四律,迎葉遺部僅傳戒本。

四律:十誦律、五分律、四分律、僧抵律。

還有五論:

毗尼母論、摩得勒伽論、善見論、薩姿多論、明了論。

在中國弘傳最廣的是《四分律》。早在曹魏時,縣摩迎羅於洛陽譯出《僧抵戒心》,並立揭磨法,與中國出家人正式投戒。從譯出《四分律》後,先有法聰開講,口授弟子道覆。至慧光下有道雲、道洪、智首、道宣相承。

與道宣同時弘幗分律》共有三派。有南山道宣。根部法勵、東塔懷素。三者見解不同,故分三派。法勵、懷素但盛一時,道直至今弘傳不絕。

二、判教

化制二教為本宗判攝。化教:教化眾生,有種種隨機言教,指經論二藏,所詮定慧法門。制教:制止過非,指律藏所制定的戒法,詮解戒學法門。通過制戒的戒,能攝住三業不犯,便生定慧,由定慧伏斷煩惱,證人道果。

此宗更於此二教內判立三教三宗。

化教中,更判為三教,以攝如來一代說法。

(一)性空教,俱會、成實析法明空是小乘教。

(二)湖空教,般若、三論等直談無相是大乘權教。

(三)唯識圓教,華嚴、深密等是大乘中道實教。

    制教中,更分三宗,以攝一切戒律的戒本。

(一)實法宗,以色法為戒體,立一切法為實有,小乘有部。(懷素所依)

(二)假名宗,以非色非心為戒體,一切法唯有假名,無實體,大乘空教。(法勵所依)

(三)圓教宗,以心法種子為戒體,調萬法難識,大乘唯議圓教。

三、宗義

道宣的四分律宗,是依大乘唯識圓教而立義。並主張四分律宗通大乘說,從律文中,有五種理由證明:

(一)沓婆回心:沓婆證阿羅漢後。求堅圓法,回心

(二)施生成佛:戒本本謁云:施一切眾生,告共成佛道。

(三)相召佛子:序文有諸佛如是行,佛子亦如是。

(四)會財用輕;捨墮成中,會財後僧不還,犯輕罪。

(五)識了塵境:妄語戒的見聞知覺的了別,通唯識義。

戒有四科:

戒法:聖人制教名法;

戒體:納法成業名體;

戒行:依體起護名行;

戒相:為行有儀名相。

戒有五戒、八戎、十減、具足戒。戒的內容廣泛,以止作二持攝盡。止持是約戒條,止一切惡,不該作者不作。作持是約體道辦事,修一切善,諸如受戒、說戒、安居、自恣、懺罪等。所謂諸惡臭作,眾善奉行,自凈其意,是諸佛教。

大乘菩薩戒,不同小乘戒。聲聞戒唯人得受,大乘成諸趣通受;聲聞戒有受有舍,菩薩戒有受免會,是盡未來際受待。菩薩成主要體現在三聚凈戒上:

(一)攝律儀戒,七眾所受別解脫戒;

(二)攝善法戒,奉行—切善法;

(三)攝有情戒,廣修善法以利益眾生。前二自利,後一利他,合為二利圓滿,雖只講戒,而與定慧相連。如把心停止,不起妄念,攝意業為定,詳細觀察思惟,此應作,彼不應作為慧。如盜戒具三凈戒:自不起盜心並防護為攝威儀,見有盜機而維護為攝善法,轉告保護為饒益有情。其他戒也一樣,一戒一行圓觀解,具足一切行即為大乘妙行。

 

第八節        密宗

 

一、史略

密宗又稱真言宗。以大日如來所說的《大日經》為一切如來秘密之教。大日如來所說此教後,上首之金剛薩捶,以所說者集為經文,藏於南天竺之鐵塔中。咒語在古印度久已流行,但發展成為專宗修學的途徑,是從龍樹開始,相傳經典是龍樹從鐵塔中取出。但在其他經典里也有咒語.隨著翻譯的增多而增多。龍樹傳龍智,龍智傳善無畏、金剛智,金剛智傳弟子不空。

在唐開元年間,金剛智、善無畏、不空來長安,譯出《金剛項經》。大力弘揚密法,於大興善寺為根本道場,建立了真言宗。還譯有《大日經》、《蘇悉地經》等。

不空有繼承弟子惠果,住青龍寺,繼續弘傳。公元804年,有日本空海(弘法)人唐求法,學於惠果。回國後,在日本高野山建立了日本真言宗。世稱東密。

晚唐,漢地密法失傳。到宋初有無息災、施護、法天來洛陽,建立譯經院,譯出密典,興於一時。從唐初密法傳人西藏。

二、宗義

此宗與他宗全異,前所述諸宗皆以理為本,此宗則於理之外,特重事相。主要修法是以持誦密咒而得破惑證真為根本目的。

1、兩部囊榮羅

曼茶羅,澤雲壇、道場、聚集、輪圓具足。修法時,築圓土壇安置諸尊於此,而此壇中聚集具足諸尊請德。

金剛界:有堅固不壞義。立此壇在西,表終極。意味如來圓智堅固不壞,能摧破煩惱,如金剛之妙用。

胎藏界:有持攝含藏之義。立此壇在東,表出生。意味攝持含藏如來一切功德。如母股攝藏嬰兒。

此兩部曼茶羅是標誌大日如來理智二德之法門。胎藏表理性平等,為本有本覺,是因,表本具。金剛表智慧差別,為修生始覺,是果,表現行成功。

2、四種是榮羅

(一)大曼茶羅:法界森羅萬象,皆依地、水、火、風。空五大而顯。

(二)三昧耶曼茶羅:譯為本誓,說明諸法各自有特性。

(三)法曼茶羅:諸法各有名稱,含有軌持之義。

(四)揭磨曼茶羅:萬象悉有業用動作。此四種對法的解釋。另有對佛菩薩等四種汶萊羅的解說。

(一)大,指請佛菩薩本身,以彩刻繪畫顯佛菩薩形像。

(二)三昧耶,表佛菩薩之本願,或執刀表示憤怒破邪之相,或執蓮花表慈悲度生。

(三)法,法以文字詮表義理,使人信而生解。佛名號、真言以經論文義皆是法。

(四)揭磨,譯為威儀事業,佛菩薩之行止,皆為度生所顯之動作。前一是總,後三為別。簡而言之,大,諸尊之體像;法,諸尊所說之法門;三昧耶,諸尊所持器杖;揭磨,諸尊所作度生之業。

3、六大五管五怫

地、水、火、風、空、識名目六大。體性廣大名大。遍一切法,此六大能造一切佛,及一切眾生器界等類,為宇宙之根本。前五大是色法,識是心法。

依六大之識,又可分為五智。金胎兩部曼茶羅各有五怫,以表五智。

(一)法界體性智:包含萬有為法界,諸法所依名體,法爾不變名性,轉第九庵摩羅識所成,是法界身體之大日如來。

(二)大圓鏡智:無邊名大,具足無缺名圓,實智高懸萬象影視名鏡。轉第八阿賴耶識,是金剛堅固菩提心體之阿  如來。

(三)平等性智:無差別名平等。轉第七識,為平等金剛福聚莊嚴身體之寶生如來。

(四)妙觀察智:以五眼高臨,巧妙觀察諸法差別。轉第六意識,為說法利生佛智身體之阿彌陽如來。

(五)成所作智:自征化他二利應作名所作,圓滿成就名成。轉前五識,為調伏眾生自在變化身體之不空成就如來。

4、三密加持

以三密念念相應,便可轉識成智,B踢成佛。

(一)身密:手結契印,召請聖眾。

(二)語密:口誦真言,文句了了分明無謬誤。

(三)意密:心觀實相,入本尊之三摩地。

吾人與大目如來,共以六大為體四曼為相,本無差別,而以惑業所纏,遂致迷悟殊途。今以三密修行,身持大日之行,口誦大日之真言,意契大日之心。於是大日如來之光,映現於年合人之心水。

5、三種成怫

(一)理具成怫:本具佛德,與大日如來無異,五大為胎藏之理本,心為識大,是金剛之智德。

(二)加持成佛:本具本覺之功德,與三密加持相應,由加持之力而成佛。

(三)顯得成佛:成就三密之修行,顯現法性萬德。

此三是調即身成佛,余宗日心成,此宗為身成。觀此身等同造佛,具足一切功德。因為六大為萬法因果行位之本源,宇宙人生之整體。在凡是五識,在聖轉五識而成五佛。

在修行中,觀地大為菩提心,堅故;觀水大為智慧門,能洗故;觀火大為福德聚,能燒故;觀風大是精進業,能吹故;觀空大能到彼岸,無礙故。以此觀成,即轉妄識而成大智。

 

第九節        小乘二宗之略要

 

自佛滅後百年余,佛教產生異議而逐漸分裂,義學紛法。直至佛滅後九百年初,世親造《俱舍論》,又九百年中,河梨跋摩造《成實論》。因這二部論典的傳播,而形成俱會成實二宗。

一、俱舍宗

俱舍宗是依俱舍論而立宗的。俱舍論是阿毗達磨僅會論之略,譯雲對向法論、對為對向涅架,對觀四諦,法,勝義法為涅架,法相法為四諦。即以無漏智,現四諦法而證捏架。有兩譯,陳真諦澤此論,即開俱會宗。唐玄類重澤。此論共三十卷,九品,初解萬有,次論迷之因果,後明悟之因果,本述無我之理。

在教義上立七十五法,修四諦及十二因緣。所證

果位同第二章聲聞行果之漸次。

七十五法:

(一)色法有十一:五根、五塵,無表色;

(二)心法有一:心王;

(三)心所法有四十六。

(1)大地法有十:觸、作意、受、想、思、欲、勝解、念。三摩地意;

(2)大善地法有十:信、慚、愧、無貨、無瞑、勤、不放逸、輕安、舍、不害;

(3)大煩惱地法有六:痴、放逸、懈怠、不信、昏沉、掉舉;

(4)小煩惱地法有十:忿、恨、惱、覆、班、餡、僑、害、嫉、怪;

(5)不定地法有八:尋、伺、睡眠、惡作、貪、瞑、慢、疑;

(四)不相應行法有十四:得、非得、同分、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質服、生、住、異、滅、文身、名身、句身;

(五)無為法有三:擇滅排擇滅、虛空。

二、成實宗

成實宗依《成實論》而立宗。此論發揮二空之理,恰與恨舍論相反。本論觀察宇宙萬有,分為世界門和第一義門。世界門,立一切法為有,人我非無,然造法皆因緣而生,離因緣則滅。雖有亦假,似有實無,進而入第一義門,則說人空法空。人空者,喻如瓶中無水,五蘊假和合中毫無家常這人我,為人空觀。法空者,如瓶無實,五蘊諸法們有假名.並於立忱為注曲曲么空深理,為小乘空部最後之發展。姚秦鳩摩羅什澤此論,遂傳中國,南北朝亦有弘傳此論者,稱成實宗。唐吉藏判為小乘,其思想近大乘三論宗。

(此論共二十卷,明五聚之義。即發聚及苦集滅道)

如上所述的各宗教法,便是吾人趣向佛道的種種途徑。無論顯密大小及宗教,都不出一實相印或三法印的法教。只是依據不同,在解說上而各異。但無非是在斷煩惱證涅籌,轉凡成聖。

 

 

 

 

 

 

 

 

 

 

 

 

 

 

 

集語:

凡事應三思之,弗覺,體實而再行之,  不可聞言而從,亦不可聽之否虛,三思之  下實施無道者,當進而窮根之研。欲覓高  天彩虹而遇烏雲之布,則疑霞輝之弗成  也,是為過失。

                                                                                摘自《了諦篇》

譯文:

凡遇到一切事情,包括別人說的任都要經過再三思考,如果這還不夠一環命當經過親身體驗,然後作出決定辦理。不能聽說風就是雨,也不能一聽說就輕易否定。譬如我們要上高天去觀察彩虹,中途被低空密布的烏雲遮掩,就以為上面不再有霞輝,這就是犯了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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