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孢菌素類到底要不要做皮試?
近年來,頭孢類抗菌藥物引起的過敏反應、過敏性休克甚至死亡的糾紛時有發生。糾紛的焦點就是:使用頭孢類抗菌葯到底應不應該做皮試?
你是看到的,是否也是一片亂象?有的醫院做,有的醫院不做;同一醫院有的科室做,有的科室不做;有的是所有頭孢都做,有的是某些頭孢做;有的選一種頭孢菌素皮試液做,有的是頭孢原液做···不僅如此,還有很多問題沒有公認的答案。皮試液的濃度?皮試液如何保存和保存多久?患者再次用藥,間隔多久需重新皮試?
我們普遍擔心頭孢類藥物與青黴素同屬β- 內醯胺結構藥物,可引起過敏反應。事實上,頭孢藥物所含β- 內醯胺環並非過過敏反應的標誌性結構。青黴素的母核是β- 內醯胺併合氫化噻唑環,其抗原決定簇的特異性區域涉及到整個母核;母核的穩定性差,容易發生重排、分解和聚合反應,使過敏反應複雜化、嚴重化。頭孢菌素為β- 內醯胺併合氫化噻嗪環,抗原決定簇主要和側鏈結構有關,其母核較穩定,不容易形成致敏的聚合性雜質成分。
所以對青黴素過敏,對頭孢類不一定過敏。又因側鏈的不同,各種頭孢菌素類藥物之間也並非完全交叉過敏。
中國藥典委員會主編的《臨床用藥須知》和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後衛生部聯合發布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兩個重要文件中,明確規定使用青黴素類藥物之前要進行皮試,過敏者禁用;而並無頭孢類藥物進行皮試的規定。並同時指出:對青黴素過敏病人應根據病情權衡利弊使用頭孢類藥物。
青黴素過敏患者原則上仍然可以使用頭孢類藥物,對此時所用頭孢也無皮試的要求。
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頭孢皮試可準確預測是否發生過敏反應,不少皮試陰性的情況仍然發生致死性過敏反應,假陽性的情況又限制了患者的合理抗菌藥物選擇。藥品說明書中,僅頭孢美唑注意事項中有「用藥前進行皮膚過敏試驗為宜」的要求,其餘各葯均只註明「對青黴素過敏者慎用」。自然,對於這種說明書中明確註明了需要皮試的頭孢菌素,皮試是不可免的。因為 SFDA 批准過的說明書上具備相當法律效應的。
也許您會說,頭孢類在臨床上確確實實有過敏反應啊,怎麼能不做皮試呢?
頭孢過敏固然存在,只是做皮試根本不能準確預測和預防這種過敏,而皮試的假陰性反而讓我們疏忽大意。與其堅持做這種毫無科學根據的皮試,換取一個完全不可把握和預測的結果,不如任何時候都做好過敏搶救的準備。不知道怎麼做準備?趕緊看看前兩天關於過敏性休克的內容吧。
本文來自用藥知識問答和丁香園合理用藥版塊各位站友討論。
編輯: 黃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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