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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婚了,卻比從前過得更幸福'

1

2009年,我在南陽實習。公司黃姐對我特別好。經常中午請我去她家吃飯。所以,我也經常能看到黃姐的老公。一個文質彬彬,高高瘦瘦的男人。一副無框眼鏡架在高高的鼻樑上,雖然穿著銀行的制服,但莫名卻有一種校園陽光男生的氣質。

那時候,黃姐與他一起生活了10年了。戀愛7年,結婚3年。已經有個可愛淘氣的兒子,放在娘家由黃姐媽媽照看。但他們看彼此的眼神,卻依舊像是初戀時的甜膩。我經常打趣黃姐:"以後叫我去吃飯,就挑姐夫中午值班的時間吧。不然我這單身狗在旁邊被這一把把狗糧甜齁了"。黃姐哈哈大笑,眼裡眉梢都是幸福的模樣。

後來,黃姐果然是挑她老公中午值班的時間,叫我過去吃飯。

黃姐在廚房摘菜的時候,跟我講他老公做菜時的樣子,還模仿他老公炒菜時手忙腳亂的狼狽。在客廳吃飯的時候,開著電視,告訴我他老公最喜歡看哪個節目,喜歡哪個明星,看電視時最喜歡的姿勢。飯後,她打開電腦,放著行雲流水一般的古箏音樂。音樂從音響中流淌出來,整個房子都瀰漫著一種恬靜安然的味道。黃姐說,他老公最喜歡抱著她,兩個人窩在電腦前的雙人沙發上,她閉著眼睛聽音樂,他一手摟著她,一手打遊戲。我除了讚歎他老公的神操作,更羨慕黃姐有這樣一個寵愛她的老公。忽然就覺得自己一個單身狗,天天看著、聽著他們的幸福浪漫生活,簡直是找虐。

後來,我自己在出租屋,用黃姐閑置的煤氣灶,開火做飯。有陣子輪到他老公值班的時候,就變成她跟著我,到我那簡陋的出租屋搭夥吃飯了。其實後來我想,他們那時候所謂的幸福日子,大抵多部分是停留在黃姐自己的印象中。但那時候我還不懂愛情,更不懂婚姻。只覺得那時候,黃姐過得很幸福。

之後我離開南陽,來到深圳。因為要適應新的工作和環境,有大半年時間沒上過qq,沒更新過空間。漸漸,就跟黃姐也斷了聯繫。

2

2014年的某一天,前同事因為一票貨要從深圳出,找到我問一些問題。聊完工作後,我隨口問了一句:"黃姐過得好嗎?"哪知聽到的,竟然是黃姐離婚的消息。

原來,黃姐老公外面有個小三,一起混了三年多。最近那個小三特別想轉正,一哭二鬧三上吊,弄得黃姐老公心情煩躁。被黃姐發現了異樣,慢慢起了疑心,最後才終於東窗事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她老公所在的信用社年底查賬,發現她老公利用職務之便,挪用了三十萬公款。而這公款,都花在了小三身上。

信用社念及黃姐老公是多年的老員工,又是有些沾親帶故的背景,倒也不想太為難,但也不能太姑息。限其一個月內歸還這筆公款,並解除其銀行職務,以此兩清,既往不咎。

後來的事情,前同事沒細說。不久之後某天,黃姐跟我提及我原來在南陽的公積金和社保的事情,我們才重新搭上話。

也是那時候,她親口告訴我,她離婚了。並聲淚俱下地控訴了前老公的種種傷害。我聽了,也是各種唏噓。

黃姐與他17歲時開始戀愛,談了7年,期間做了三次流產術。婚後,還一度因為輸卵管堵塞而無法懷孕,各處求醫,受盡苦痛,終於成功懷孕,生下兒子。黃姐前夫說,黃姐為他受了這麼多苦,不能再讓帶孩子累苦了她。建議將孩子送回奶奶家帶。但奶奶帶不好,黃姐就送回娘家帶。孩子半歲多的時候,黃姐留著孩子在娘家,自己回到市裡的房子,與前夫過著逍遙自在甜蜜如初戀一般的日子。

前夫出軌事情敗露後,黃姐才知道那些年她是過著怎樣被愚弄的生活。一時哭天搶地,要死要活的。但聽說前夫可能因為還不上那30W挪用的公款而坐牢的時候,又心軟了。賣了自己一百五十多平米的房子,替前夫歸還了公款。然後撕心裂肺一般地辦完離婚手續。

離婚後的黃姐,狀態非常差。她那時候才明白,這段婚姻中,她最對不起的就是自己的兒子。於是她又用賣房子剩下的錢,在南陽最好的地段,買了一套80平的房子,將兒子接在身邊。但她的情緒狀態極度不穩定,情緒失控的時候,會控制不住做一些傷害孩子的事情。事後,那種愧疚到無以復加的心情又折磨著她。她想加倍補償,卻又總是被六歲的兒子拒之千里。無奈,她只得又將兒子送到全封閉式學校去就讀。

經過這段失敗的婚姻,她的自信心備受打擊。總是覺得離婚的原因是老公嫌棄自己不漂亮了。所以那時候她特別在意自己的相貌。對我說,她割了雙眼皮,有個男人正在追她。下周準備再去做個豐胸……

一時我竟不知是該安慰黃姐,還是該勸說她。後來乾脆只是嘆了一口氣,什麼都沒說。

3

黃姐再次跟我聊天,是2017年元旦前後。

那時候,她開始在做微商。想拉我做代理,我因為家裡的一些事情,並沒有接受她的好意。謝過她之後,隨口問了一句:"最近過得好嗎?"於是,再次拉開了對話。

這次,黃姐的狀態明顯不一樣了。說話的語氣乾脆直接,字裡行間,也不再是離婚後的哀怨與憤恨。更多的是,對未來生活的憧憬與期待。

她說,前夫離婚後,不到半年時間,小三也離他而去。還憤憤說自己白瞎了三年時光,跟了一個窮光蛋。離婚沒把房子弄到手,真是個窩囊廢。她前夫這時候才知道悔恨,才知道回頭,才想起來黃姐的種種好。回來找黃姐,想要復婚。

黃姐有過一陣子的猶豫。畢竟那時候她已經35歲了。就職的公司又瀕臨倒閉。自己還沒有什麼拿得出手的本事。又是一個帶著9歲孩子的離婚女人。再嫁,也不會有什麼好人家了。

但黃姐到底是沒同意復婚。黃姐說,那些年她全部的愛,和整個兒青春,都毫無保留地奉獻給這個男人了。賣房子為他還清公款之後才離婚,是對自己對他最後的一份愛,也是對自己深愛過的人,荒唐度過的青春,做最後的道別。她不想繼續在同一個沼澤里,陷入第二次。餘生,她不再對愛情和婚姻抱任何期待。一切隨緣隨心。她只想為自己而活,為兒子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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