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轉軌中法政學人的使命
05-28
任劍濤:憲政轉軌中法政學人的使命標籤:憲政● 任劍濤 (進入專欄)上、憲政轉軌與法政學人的出場我想談這個話題,是基於三個機緣。第一個機緣是,中國的憲政發展已經隨著經濟的巨大進步而啟動。中國的GDP即將步入世界前二,中國的國際地位明顯提升。美國總統奧巴馬很嚴肅地跟溫家寶討論G2的事情。到這個關頭,中國的政治發展下一步究竟怎麼走的問題,需要有一個基本的斷定了。在我看來,中國政治發展就是要從一個中央集權的政治機制走向一個憲政的政治制度安排。這樣一個政治制度安排,有幾個要點,對於政治發展來說非常關鍵。第一,就是憲政民主的布局到底從哪裡開始的問題。今天,從官方到民間的主流學者,都在談「從黨內民主到人民民主」的政治發展路線,循此思路可以說,現代憲政民主實際上已經被安頓在人民民主這個平台上了。在這個意義上,作為當下中國民主起點的黨內民主,選擇一個比喻性的說法,接近於中共的訓政安排。通過一個黨內民主過程,對大家進行民主教育、民主訓練,進而全面推展民主制度。對此,我的一個認知是,既然確認了從黨內民主推向人民民主,確定了現代民主的基本導向或者基本路向,那麼,落定在現代民主的平台上,就有必要從理論到實踐上對憲政進行籌劃和推動。雖然從黨內民主到人民民主還不是一個關於民主發展的基本做法、基本制度,達到這樣的目標還有很遠的距離。但我認為把這個當作一個官方推進民主的標誌,是有理據的。可以斷言,作為執政黨的中共已經認識到,不能再通過軍政方式,就是毛澤東迷戀戰爭經驗或者是人們通常所講的舉國體制,來實現自己執政的政治目標。從黨內民主到人民民主目標的確立,可以被解讀為官方認可建立現代民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標誌。 ( http://www.aisixiang.com )第二,經過民間這麼多年的努力,推進民主的民間力量已經增強到一定程度。民間力量通過網路問政、維權運動、社會運動等方式和手段,在官民之間展開了相互間的博弈,再加上公益組織的實踐活動,民間的民主推進力量不可小視。可以說,民間對民主的推進,撐開了三個空間。一個是政治空間,民間開始有它自己的政治訴求;一個是市場空間,這三十年市場空間撐得相對比較大。儘管最近遭遇到國進民退,雖然上海的著名企業家劉永好認為國進民退是個偽問題,我估計這是劉永好自己政治正確的表態。因為民營企業家在最近的氣氛裡頭稍微感覺到比較緊張,所以他們表態認為這是個偽問題。儘管最近確實有這個國進民退的問題,但不管怎麼樣,市場被撐開了一個空間。我剛剛所提到的「社會」這一部分的成長,加起來構成了民間在政治實踐上推開的三維空間。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今天中國的憲政建構,其條件比之於晚清、民國推行憲政時的社會空間、市場空間及政治空間,要大很多。與那時國家獨大的狀態、整個國家的一元結構相比,我覺得今天中國的憲政建構條件要相對好一些。自踏入近代門檻以來,中國實際上還沒有一個長達三十年的時段來比較穩定地推進現代經濟形式,以及建設與現代經濟形式相伴隨的政治形式。今天中國的局面,不是說GDP的量做大了,它的形勢就好。而是從國家,社會和市場的三元分割,即從國家建構(state building)的角度來看,它與前此兩個時代相比,狀態相對較好。 ( http://www.aisixiang.com )第三,憲政轉軌對我們中國解決自身發展的難題來講,是一個必須的選擇。如果我們不進行憲政轉軌的話,無論是內在難題的克服還是外在難題的解決,都是非常困難的。就內在難題而言,中國的可持續發展可能就比較麻煩了,最近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領導公開強調,中國正在進入一個低速發展的階段。這個低速發展的階段有一個重大的問題,那就是如果中國目前的政府規模、政府結構、政府功能不進行根本改革,就會遭遇一個重大矛盾:一方面,基本上國家每年GDP的增長都要保持在8%-10%之間才能夠應付目前規模的政府正常運作。如果不是這樣一個增長率,政府可能就要負債運作。如果政府長期負債運作,就可能導致一個結果,那就是政府本身不足以應付市場和社會的需求。如果政府陷入一種財政破產狀態的話,必將引發災難性的後果。另一方面,如果要保證政府的財政支出,那麼一定要保持GDP8%以上的增長率,此時GDP的增長僅僅是名義上的增長。這個時候,經濟發展的低速增長現實和一個高速增長的財政比率之間的脫鉤,勢必要求持續推動經濟發展的政治體制的改革。 ( http://www.aisixiang.com )假如政府支出的增長超過GDP的增長,造成財政支出與財政供給之間的脫鉤,必然帶來嚴重的問題,其一,由財政支持的政黨運作怎麼安排?這一問題的提出,就是中國共產黨為什麼在十七屆四中全會大力推行黨的民主,以求適應嶄新發展局勢的現實動力。推進黨內民主,我相信是來自內在難題的體認,即不轉變財政支出方式,目前的黨政活動模式就會逐漸陷入難以為繼的狀態。 ( http://www.aisixiang.com )其二,中國政府運作基本方式的舉國體制,已經遭遇到了內在困難。從某種意義上講,奧運會之後中國的舉國體制已經無法繼續推行。因為全國上下一齊支持一個超級大型項目,必定超規模地損耗資源,使國家陷於顧此失彼的資源配置狀態。奧運之後的世博,是又一次舉國體制運行的大型國家項目,但與世博交疊運行的廣東亞運會,就遭遇了國家冷然相對的難題,從中不難看出舉國體制的尷尬。舉國體制推進的國際活動,只能一個一個間歇性地舉辦,假如連續或同時舉辦,中央和地方財政都不堪負擔。加之現有體制下國家喜好建設超大型的經濟項目,財力的吃緊,應該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就後者即超大型國家項目的善後而言,僅舉一例,就能說明問題。近期三峽工程的善後投入達到1700億,這1700億是對三峽工程數千億投資的善後投入。國家的大型項目如此之多,善後投入早已經變成了國家財政難以負擔的拖累。 ( http://www.aisixiang.com )其三,更為嚴峻的問題,不是政府財政困境和大型項目舉國體制的難以為繼。最重大的難題還在於黨內關係的安頓。黨內的各個權勢集團之間,他們對於權力順暢交接的認知,和對於十八大權力交接的安排,已經表現出跟以往幾屆中共進行權力交接不一樣的狀況。我們可以明顯感覺到有一種與以往不一樣的情緒在蔓延。人們完全有理由將之解讀為既往權力在代際之間的、長輩對晚輩的政治指定,或者叫做政治委託、政治授信機制,約束力已經十分有限了。這樣的內部難題必須要解決,否則執政黨的團結就會出問題。但這樣的權力難題如何才能得到有效解決呢?除非有一個憲政安排。就此而言,黨內民主手段可以是維持政黨統治的手段,也可以是規範權力交接的方式,關鍵是看推進黨內民主的領袖人物怎麼利用黨內民主這一工具。不論執政黨以過去上代指定下代的方式,或是以民主而非指定的方式推舉領導人,從一個非民主的授信方式到一個民主的投票方式的過渡,已經是一個趨勢性的變化。讓這一趨勢趨於明朗,就需要有一個相對可靠的憲政平台。起碼黨內民主可以成為內部操練的憲政民主,對中國而言一個比較好的制度安排,就可能逐漸浮現出來。這樣的政治制度才有可信性和可靠感。這是從內部來看。 ( http://www.aisixiang.com )從外部來看,30年改革開放,中國解決了國家內部的吃飯問題,這個斷言基本是沒問題的。從全國範圍來看,不少的地區生活水平接近了小康,整體國力確實明顯大有改善。這個時候,國家面臨的外部難題是什麼呢?在我看來,就是一個似乎日趨緊張的國際環境。在某種意義上,我認為從前年德國總理默克爾訪華開始,發達國家圍堵中國之勢就非常明確了。這個「圍堵」,我把它解釋為,不是中國想跟國際社會對抗,或者國際社會想跟中國對抗。而是來自於一個全球化時代,各個民族國家之間在辨認自身至高的國家利益的時候,要採用臨時性結盟和長期性結盟兩種結盟形式。今天圍堵中國之勢的形成,就是與中國國家利益有別的其他國家臨時性結盟的產物。發達國家想通過臨時性結盟,將太平洋、印度洋與大西洋掛起鉤來,從而保證自己國家的利益,這就是美國、日本、印度、德國結盟設想的由來,這也是當年默克爾提出來的國際陣線的由來。臨時性結盟不應該讓中國憂慮。因為中國也在多邊的臨時結盟中具有縱橫捭闔的優勢:比如歐盟就想與中印結盟,跟美國抗衡。歐盟既要拉中國抗美國,而美國也要拉中國對付世界壓力,要搞所謂G2。這種臨時性、甚至戰略性的國際聯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國國際環境的緊張,我們致力發展的國際空間有所收緊。我們不得不花更多的精力應付國際事務,而難以像改革開放初期那樣專註處理國內發展事務。 ( http://www.aisixiang.com )在面對外部壓力的時候,無形中就把中國內部的國內秩序整合變成了一個關鍵問題。如果國際政治的國內秩序安排沒有解決好,國際的政治運作就沒有了國內基礎,國際競爭必將落於下風。在某種意義上說,我們國家今天能夠提供的國際政治話語的道德力量,是嚴重匱乏的。我們只是通過原來的三個世界話語,繼續跟非洲和南美進行勾兌。但這種勾兌在西方建構的所謂新資本主義話語面前,已經式微下來。而我們怎樣走出西方的指責,說我們在南美和非洲吸取資源是搞新殖民主義,亟需我們建構一個在國內積聚道德資源的情況下,來應對國際政治的道德挑戰的新型話語體系。上述所論,可以說是中國的憲政建構已經走到拐點的第一個機緣。 ( http://www.aisixiang.com )第二個機緣是,在憲政轉軌當中,存在一個必須直面的社會科學學者和法政學者的嚴重錯位問題。在某種意義上,我們在座的幾乎都是法政學者。法政學者,我把它界定得非常清楚,不是一般的社會科學學者,他們不是經濟學學者,也不是社會學學者,而是專門從事法學和政治學研究的學者。為什麼說法政學者不是經濟學者和社會學者?因為在中國,主流的經濟學和社會學者,他們都不太關心政治法律問題。經濟學者只以部門經濟學的視野來談中國經濟發展的問題,甚至對政治經濟學都三緘其口;而社會學者大都津津樂道社會現象的實證研究。正因為如此,經濟學面對中國憲政轉軌的時候,比較失語。本來以前有一個罕見的例外,那就是一個經濟學者比較關注中國憲政轉軌的問題,可是天不假年,他英年早逝,這就是楊小凱。國內主流經濟學者基本不談憲政問題。到目前為止,他們基本上將中國的經濟改革,限定在一個部門經濟學處理具體問題的專業視角範圍內。從而逐漸形成一個以西方現代部門經濟學的視野,來看待中國宏觀社會政治轉軌中的經濟問題的定勢。 ( http://www.aisixiang.com )另一方面,中國社會學似乎拒絕承擔中國社會整體轉軌的理論供給任務。為什麼會這樣說?觀察中國現代社會學建立以來的歷史,不難發現,自費孝通以來,中國的社會學傳統就拒絕社會理論,只講社會學理論或者講實證社會學。這是我一直對中國社會學心懷遺憾的事情。中國的社會學不願意提供一個中國社會轉軌的、宏觀的社會理論。比如說中國今天最需要馬克斯?韋伯式的學者,但馬克斯?韋伯式的學者就是出不來。中國有社會學,但沒有社會理論。因此,在從傳統社會結構走到一個現代社會結構的過程中,社會學界只能因應國家的宏觀政策供給來對付社會理論的需求。比如說中央領導提出和諧社會的命題,李培林他們就論述和諧社會怎麼建設,就出版一本《和諧社會十講》。中國社會學界基本上沒有用宏大敘事來說明國家究竟要從一種什麼社會結構轉變為另一種什麼社會結構的興趣。這種興趣定格在費孝通的《鄉土中國》[1]和金耀基的《從傳統到現代》[2]兩本書中。《鄉土中國》,雖然是一本薄薄的文集,但提供了一個傳統中國社會結構的宏觀說明。當代中國社會學對中國傳統社會結構的描述與分析,還沒有超越它。大部分社會學者對傳統社會的說明,依據的都是費孝通的《鄉土中國》。金耀基的《從傳統到現代》,對中國轉型社會的狀況進行了較好的描述與分析。在金耀基以後,至少中國大陸沒有建立一個宏觀的轉軌社會理論。 ( http://www.aisixiang.com )在經濟學者與社會學者獲得較為寬鬆的治學空間的條件下,他們未能對中國的整體轉軌進行很好的描述與分析,那麼法政學者的狀況又如何呢?一方面,法政學者還沒有獲得經濟學者與社會學者那樣的寬鬆治學環境,另一方面,法政學者自身還有點失位。前者是一個客觀事實,就後者而言,法政學者的失位在哪裡?首先,就法學來講,最近十年法學研究是炙手可熱的。一者法學的理論貢獻很大,那就是促使執政黨樹立起「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理念。「The Rule of Law」這一理念的建立對中國法律運行的現代建構來說,是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法學界在憲政民主制度的理論清理上貢獻也不少,在部門法的建設上也出力甚多。但是,二者,法學事實上已經陷入一個比較麻煩的狀態:這種麻煩既體現為部門法學對理論法學的替代,從而將法學推向一個瑣碎的境地;同時也體現為法學理論的不知所措。不知所措的法學理論,或者陷入中國傳統法學的現代性蘊含挖掘上,或者一個勁凸顯現代性法學規範的窘迫,或者乾脆在後現代性法學中尋找自我安慰的學術趣味。這些因素合成一股力量,造成現代性法學理論在大陸沒有建立起來的結果。當現代性法學理論在中國剛剛冒頭的時候,就遭遇到上述兩種法學理論的夾擊——一種法學理論試圖回到傳統。一批學者一門心思挖掘法學的本土資源,致力從事法律的文化解釋,前現代性似乎不是有效轉變為現代性,而是有效轉變為後現代性。不是說傳統中不存在現代性的動力性思想資源,但現代性對傳統法律體系的排斥性斷裂,是人們在現代的情況下吸納傳統的前提。在沒有排斥傳統的情況下,就希望在現代性法律的平台上重建傳統法律,這不是一種歷史的、而是一種反歷史的研究態度。另一批學者熱衷於後現代法學。朱蘇力對《秋菊打官司》的法學解讀,堪為代表。文學藝術作品的法律解讀,以及這類解讀對結構化的現代性法學的攻訐,使其成為對法律規範的權威和理性的法律解釋的顛覆,這是對現代性法律理論的一個重大衝擊。[3]真正在現代啟蒙法學基礎上對中國憲政民主進行論證的,似乎並不是中國法學界的主流。季衛東這樣的法學理論現代性流派的人物甚少,而且他們的理論建構也不是太系統。[4]其次,法政學者也不是專註心力地從事自己的專業研究工作。比如說,賀衛方的現代性法學價值認同較為自覺,但是他晚近基本上是以雜文方式進入現代性法學理論的。這就使得前現代和後現代法學對現代性法學理論形成夾擊態勢。現代性法學理論本身還沒有建構起來,但前現代與後現代法學與之攜手出場的多元化局面已經提前到來。這是典型的、預支的多元。法學研究,沒有兌現官方和民間共同期待的現代中國的法學理論建構。今天官方給法學界提供的話語空間,要遠遠大過政治學的話語空間。但因為法學預支多元,反而脫離現實。法學對中國的憲政轉軌究竟能提供什麼樣的理論資源,已經是一個法學界難以回答的提問。 ( http://www.aisixiang.com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政治學及政治學者必須出場。但中國政治學的出場有難度。為什麼呢?外部原因不言自明。今天中國應當由政治學家發言的話題,基本上被社會學家、經濟學家和法學家所替代。譬如說產權問題,經濟學家似乎就講到頭了;譬如說社會轉軌的問題,社會學家似乎就講透徹了;譬如說法治建構的問題、從憲法到憲政的問題,基本上是法學家們在講,政治學家幾乎沒有聲音。此時,法政學人的攜手出場就應該有人呼籲。呼籲法政學者出場的意思,是基於中國社會對法學和政治學的強勢需求。但是在政治學界,政治學家的失語與法學的錯位同樣令人觸目驚心。政治學家自己有沒有勇氣擔當和有沒有能力擔當的問題,已經成為妨礙政治學家承擔相關責任的最大障礙。 ( http://www.aisixiang.com )對今天的中國來講,法政學者的攜手而為,無論是在理論上對中國的憲政轉軌進行推動,還是在政治現實的理論解釋、理論建構上作為,已經不是一個學者的意願問題,而是一個社會需要的問題。但錯位的法學與失語的政治學,似乎無力擔當這樣的任務。今天的政治學家們必須直面中國的憲政轉軌問題,同時必須直面政治學家的研究重任。政治學家必須接受這樣的質疑,你有沒有能力像當年的王世傑和錢端升他們那樣,不僅在理論上能夠說得清楚中國的政治局勢,而且能夠對憲法進行比較成體系的解釋,進而能夠給政府運轉提供一個系統架構?這不是一個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問題,也不是法政學者可以輕鬆快意地對付的問題。因應於前者,法政學者必須具備全盤通觀中國問題的理論能力;因應於後者,法政學者必須具備坐而論道與起而可行的雙重能力。但非常遺憾的是,我們現在的法政學者基本上在看問題的時候處於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窘境,而在投入行動的過程中又欠缺起碼的組織動員和有效管理的能力。如果法政學者要錘鍊出這樣的雙重能力,使自己在出場的時候不至於陷入尷尬狀態,就必須在政治的平台上去親歷政治,而不是退守書齋,進而在進取的政治生活中提煉政治學理論、法學理論,將政治實踐、法律實踐中蘊含的理論問題凸顯而出。 ( http://www.aisixiang.com )第三個機緣是,人文學者與法政學者的嚴重錯位亟需矯正。憲政轉軌的籲求不自今日始。但憲政轉軌的多年籲求,基本出自人文學者的登高一呼。曾幾何時,人文學者替代了法政學者,從人文科學的視角提供中國憲政轉軌的理論支持和實踐導向。這可以從兩類學者身上得到印證,一類是原來出身於文史哲、但懷有憲政民主信念的學者,譬如說出身於歷史學的蕭功秦,[5]儘管他是保守主義者,但他明確支持憲政民主;譬如說徐友漁,[6]原來是學分析哲學的,他轉向政治思考時支持憲政民主;譬如說學歷史的朱學勤,他的憲政民主言說為人矚目。但人文學者常常把憲政民主當作非政治的書齋工夫和人文態度。這方面朱學勤堪為代表。他強調自由主義價值立場,重視憲政民主的意義,但尋求的僅僅是「書齋里的革命」,[7]保持人文知識分子的姿態,一是要堅持自己的價值立場,二是要堅守書齋。前者是價值宣誓,後者是政治態度。如果一個人進入政治世界,就必然受到權力侵蝕,喪失價值信念。憲政民主的價值信念與政治參與似乎是完全背離的關係。需要一問的是,如果支持憲政民主轉軌的知識分子本身完全缺乏政治建構能力,或者說至少缺乏對策研究能力,那他如何有效推進憲政民主的政治發展,從而將自己的政治價值信念與政治生活實際對接起來?在某種意義上,建構憲政民主國家,需要表達憲政民主立場的學者,實際地去推動相關的政治實踐,而不是僅僅表達一種人文立場,否則那種立場宣誓不過是一種宣誓者內心信念的自我慰藉而已。就此而言,人文知識分子對憲政民主的立場宣誓,有必要轉變為行動導向。 ( http://www.aisixiang.com )另外一部分站在人文立場上對憲政民主表示支持,而後來從根本上挑戰憲政民主正當性的學者則別具意味。這部分學者以劉小楓為代表。劉小楓的價值偏好有一個顯見的轉變。他當年寓居香港的時候,為《二十一世紀》、《公共論叢》撰寫政治理論文章,對憲政民主是較為支持的,至少是持同情立場的。[8]當然因為他是學神學的,所以在我看來,他也是從人文立場對憲政民主表示支持的學者。他後來開始著力引進列奧?施特勞斯和卡爾?施密特著作的時候,政治價值立場發生大轉變。當他認定卡爾?施密特對憲政民主的民主批評不過是「恨鐵不成鋼」的時候,更是確信只有列奧?施特勞斯才能幫助人們真正跳出現代性陷阱,進而指引人類超越現代性方案的真正出路。[9]這種價值判斷是劉小楓完全脫離現代價值信念,投入所謂超越了現代性的古典政治哲學之中最重要的動力。劉小楓藉助列奧?斯特勞斯這個中介,試圖回到柏拉圖謀篇布局的理想國式的社會政治結構當中去。 ( http://www.aisixiang.com )我們不管劉小楓這種主張究竟是不是源自他內心堅定的價值信念,但他這類和前述來自人文背景的學者對於政治問題的論道,可以讓人得出兩個似乎突兀但其實能夠成立的結論,一個結論就是,人文知識分子對於憲政民主的闡釋是不可靠的。這種不可靠就在於,他們曾經對憲政民主的認同只是建立在價值立場上的可愛認知。而這種可愛可能隨時發生跳躍。就此而言,人文學者很難具有法政學人那種對現代憲政的堅強信念。法政學人的憲政民主信念是從它可信的角度獲得價值支撐的。崇尚可愛的人文學者,完全無法進入制度化的境界,因為制度在他們看來就是僵化的、反人文的、不利於人的精神沉潛反思的。只有個人化的、精英型的、內省的生活模式,才能滿足這類人文學者的生活意欲。憲政民主在制度上的缺陷明顯可見,那就更是給了這些人文學者嚴加拒斥的理由。另一個結論是,人文知識分子把憲政民主處理為一種可愛的信念,因而他們不可能對中國憲政轉軌的實際政治進程發揮任何作用,他們不可能介入政治事務和法律事務並將人文信念轉變為政治變遷。對前一部分人文學者而言,這關乎他們退守書齋的憲政信念問題,關乎他們拒絕被政治污染的認知;對後一部分人文學者而言,則關乎他們人文情懷的情感寄託問題,關乎他們對個人感性自珍自愛的人生趣味問題。因此,在中國憲政轉軌的當下,必須扭轉由人文學者替代法政學者推進中國憲政民主建構的局面,轉而由法政學人主導相關理論事務。 ( http://www.aisixiang.com )下、憲政轉軌中法政學人的使命在憲政轉軌中,法政學者的出場是既定的。當法政學者出場後,他們承擔著一些什麼樣的使命呢?對此,可以從三個方面加以闡釋。 ( http://www.aisixiang.com )第一,法政學者怎麼對待自己的理論疏導工夫,這是一個具有優先性的問題。截至目前,法政學者對於憲政民主的建構,在理論上的貢獻可謂很大。這類貢獻,一方面是對現代憲政民主理論經典的規模化迻譯。突出者,前有梁治平、賀衛方主編、三聯書店出版的《憲政譯叢》,劉軍寧、王炎主編、上海三聯書店出版的《公共譯叢》,劉軍寧主編、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民主譯叢》,後有范亞峰、馮克利等策劃、貴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公法譯叢》,以及江蘇人民出版社等出版社組織翻譯出版的政治理論譯叢。這些譯著,煌煌大觀,將現代憲政民主的重要著作譯介給漢語學術界,並給政界中人提供了了解現代政治的理論窗口。另一方面,中國的法政學人開始吸收、消化、撰寫具有明確中國關懷的政治理論著作,除開法學界活躍的理論撰著作品之外,政治學界也開始脫離被現實政治左右理論思考的困境,逐漸撰寫出具有理論意味和個性色彩的政治學著作,比如高全喜主編、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政治與法律思想論叢》、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政思想文叢》等等,收入這些叢書的著作,具有明確的現代政治取向,而且在撰著的形式上努力符合現代學術標準。 ( http://www.aisixiang.com )但是,法政學人的理論譯介和著作撰述,迫於所謂90年代的學術轉向壓力,遠遠不能直擊中國憲政轉軌政治現實的要害問題。總的說來,這些理論努力是在中國憲政轉軌的政治現實之外兜圈子。與80年代中國學術界在闡釋社會政治問題時的直截了當、傾向於宏觀總體籌劃相比,90年代至今的中國學術界儘力迴避理論活動的現實指向,傾盡全力凸顯所謂純粹學術的趣味。這與中國的憲政轉軌在80年代晚期的挫折具有密切關係,當然也與人文學者的自覺選擇有關。王守常、汪暉和陳平原主編《學人》,這個雜誌以學術取向為旗幟,致力扭轉所謂80年代的空疏學風,結果對中國學術界迴避現實問題發生了重大的影響。這種學風,對法政學者回應中國憲政轉軌、並進行相關理論籌備和理論闡釋的方式也發生了不容忽視的影響。法政學人對沉浸學術與診斷現實難以雙全的遲疑不決,就典型體現了書齋學術與現實政治嚴重疏離的法政學術研究的架空特質。 ( http://www.aisixiang.com )上個世紀80年代中國的法政籌劃,確實具有理想主義與浪漫主義宏大敘事的思想特徵,學術上的精緻程度實在是不夠的。但那個時候的法政言述,還能直接切合中國憲政轉軌的理論需求,法政學術沒有喪失它天經地義的實踐理性品質。當時的中國展望出版社、群言出版社、言實出版社出版的、關於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叢書,確實是一批言之有物、切合中國政治發展需求的理論作品。這些作品直接切中執政黨應該怎麼改造、執政黨如何專註於治黨、黨政關係應該如何理順、政府怎樣才能保證高效廉潔等中國憲政轉軌的重大問題。 ( http://www.aisixiang.com )90年代初期的政治壓力,以及學術轉向之後的思想壓力,導致了90年代學風為之一轉,學術的精雕細琢成為人文學者和法政學人的趨同選擇。法政學人承擔自己使命的方式就此發生重大改變,對於中國憲政轉軌重大理論問題敢於直言的法政學人少了,埋首書齋對法政理論的文本工夫進行較量的學人多了。這就使得當代中國政治變遷的憲政闡釋喪失了實踐品格,法政學人跟人文學者一樣,都認為自己首先應當重視的事務是書齋工夫。當然,法政學人要不要具備書齋工夫,不是一個需要質疑的問題。問題是,法政學人「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長此以往,他們必然懸擱自己推進憲政轉軌的實踐使命。完全沉潛書齋的法政學人,自覺不自覺地會認定,作為法政學者,學者的使命就是弄清楚法政理論問題的來龍去脈,不能懷抱高昂的熱情參與實際政治生活,不能成為行動主義者。在書齋里,誰的文本工夫深,誰能夠在字裡行間深耕細作,誰就能佔據學術研究的鰲頭,誰就可以成為令人尊重的政治法律學術大師。 ( http://www.aisixiang.com )客觀地講,這種文本工夫對於樹立法政學術的理論尊嚴是具有積極作用的,但同時也會導致一個不利的後果,法政學人從現實導向向文本耕讀的潰退,是一個難以穩住法政學術陣腳的潰敗。一方面,法政學人需要退到現代的原點上找理論根據,才能夯實現代基礎。但現代的傳統根脈,必然促使你繼續退到古典法政學術中尋找思想源泉,古典學的引入就成為必然。這樣,古典生活方式與古典政治思維跟著就會左右你的價值判斷和制度欲求,古今之爭的理論辨識,就必然成為漫無邊際的理論摸索,法政學術究竟應當為法政現實提供什麼指引,就必然淹沒在汗牛充棟的文獻甄別之中。人文學者可以在這種故紙堆中發現精神樂趣,因為他們就是以承續歷史為使命的。但法政學人不能無視自己所從事的學術志業的實踐品性。而且,即是按照古典學的回溯邏輯,眷戀古典的學術想像,也是無法坐實的幻想產物。法國著名古典學家庫朗熱就對法國大革命以後西方學者試圖回歸古希臘公共生活的嚮往之情加以嘲諷,認為那絕對是一種反歷史的假想。[10]因此,法政學人不能簡單跟從人文學者回歸古典的步調,否則就會喪失自己的價值信念、理論目標與現實使命。法政學人的現實導向或者世俗導向,決定了他們不可能到故紙堆中去尋找現代的支持理由,註定了他們無法從古典的行動方案中發現憲政轉軌的動力。法政學人的理論問題直接隱匿在當下的政治生活之中,他們必須去加以發掘、解釋。一切古典政治生活及其理論闡釋,只能成為法政學人闡釋當下問題的歷史支點,而非包辦一切、屢試不爽的萬用錦囊。比較而言,就古典言古典的學術努力與就古典言現代的思想嘗試,前者的學術還原與後者的牽強附會,高下立判。法政學人不能不慎重其事。 ( http://www.aisixiang.com )另一方面,法政學人轉向中國傳統典籍尋求支持。今天國學的興盛是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就法政學術研究來講,國學的價值導向有二,一是中國的憲政民主只能到儒家思想中去尋找。原始儒家裡頭確實徘徊激蕩著一個道德氣場,它是讓你感動的,會使人覺得儒家提供了現成的法政理念。不過精研儒家政治思想的徐復觀早就強調指出,在儒家思想中尋找精神氣場,不等於在儒家思想中發現現代制度。[11]現代新儒家因此主張要從「老內聖」(古代儒家心性之學)中開出「新外王」(民主和科學)。這一主張導致第二種價值立場,蔣慶就斷言,現代新儒家從內聖開外王的進路是一種誤導,其實古代也有政治儒學,完全可以從政治儒學的設計中推展出解決當下中國社會政治問題的方案。就此他努力從春秋公羊學的微言大義中尋找中國現代政治的合法性資源。這顯然是對現代新儒家進路的否定。但蔣慶的進路是否可行仍未可知。可見,在中國古典中尋找現代憲政轉軌答案的努力遠未成功。 ( http://www.aisixiang.com )90年代以來,中國的法政學人不可謂不努力,但在一種特殊的學術導向中,法政學人憲政理論文本的供給,明顯是蒼白的。面對中國日益緊迫的憲政轉軌,法政學人對西方理論文本的耕讀,與中國的相關理論需求之間,明顯是脫節的。西方的憲政民主經典著作是面對西方政治生活需求的產物,它絕對沒有任何因應和解決中國問題的企圖。因此,要把西方理論拿來,在中國本土生根,必然要求法政學人具備熟練的理論轉換工夫。這種轉換,與法政學人熟稔的西學工夫、國學功夫和現實體認緊密相關。法政學人要承擔起中國憲政轉軌理論闡釋的任務,就此不僅需要具備推進中國憲政轉軌的信念,而且需要具備三個基本能力,其一,在政治上必須能跟體制妥協,以保證憲政轉軌局中人的資格;其次在智識水平上要能夠執兩用中,以求不同主張的學人最大限度地認同;再次在實踐效用上要獲得不同階層認識的認可,以免凌空蹈虛。這絕對不是輕而易舉可以做到的事情,理論積澱與現實感受的大氣而精巧的融匯,是成就憲政新論的先決條件。 ( http://www.aisixiang.com )其二,理論建構上要能夠自圓其說。推進中國憲政轉軌的理論建構,一方面自身的價值信念要堅定、理論工夫要深厚、邏輯論證要嚴密;另一方面,要能夠具有巨大的理論容納能力。中西古典學問與現代憲政理論的水乳交融,勢所必需;價值邊際關係的辨認與價值互容關係的建立,同樣重要。須知一個憲政民主社會,乃是一個有容乃大的社會。像美國這樣的社會,列奧?斯特勞斯,馬爾庫塞這類極右和極左的人都有寬鬆的學術活動空間,自由的學術博弈是憲政民主理論脫穎而出的條件。西方理論在本土生根和本土資源的普世挖掘,需要我們在特殊主義和普遍主義之間踩翹翹板。僅僅申述普世話語,會導致特殊主義話語的抵抗;基於特殊主義話語來講憲政理論,又形成一個理論的反諷。憲政內蘊的凸顯與邊際關係的平衡,是中國憲政新論得以成功建構的兩個衡量標準。 ( http://www.aisixiang.com )其三,理論作品對公眾具有強烈的感染力。對作為個體的法政學者來說,你選擇什麼研究話題,那是你的自由;你願意以什麼方式擔當你的政治法律責任,那也是你的自由。但對作為整體的法政學者來說,你對公眾承擔法政啟蒙的責任,沒有任何理由推卸。今天中國的法政啟蒙,整體狀況還不如晚清時期。梁啟超那一輩學人,在古今中西之間信手拈來,輕鬆著文、極為可讀、讀者甚眾、影響極大。法政學人的著述,在當年所獲得的社會呼應比今天所獲得的呼應要大得多。在某種意義上講,今天法政學人承擔憲政理論闡釋的狀態,實際上只能稱之為「小圈子的自娛自樂」——法政學人內部相互都知道一個學者在講什麼問題,他的意圖是什麼,對中國憲政轉軌的應用性和有效性在哪裡。但對於社會人士而言,就不明究竟了。因為法政學人樂於操作專業話語,不屑公共化表達。這就促成一種雙向的冷漠:社會公眾冷漠地對待法政學人的理論思考;法政學人常常指責社會公眾不關心國家的法政大事。扭轉這種尷尬的狀態,需要法政學人從理論上自覺專業研究與公眾寫作的複雜關聯,從而將現代憲政民主的理念成功推向社會公眾。有必要強調法政學人憲政轉軌理論闡釋在方式上的豐富性和多元化。今天的法政學人中,像賀衛方、姚中秋,就有一種吸引公眾法政注意力的妙筆。大多數法政學者動輒下筆萬言,令人難以卒讀。這勢必難以完成像當年聯邦黨人那樣成功「推銷「憲政理念的理論使命,《聯邦黨人文集》已經成為憲政民主的理論經典,但也不過是報紙上豆腐塊文章的彙集。可見,重視法政學術的實踐理性品格,也就有一個要求法政學人重視面向公眾寫作的內涵。由於法政學人面臨理論上的學術壓力,不同專業的學者撰寫長篇大論,法政學人也就尾隨其後撰寫鴻篇巨製;古典學家致力於古典耙梳,法政學人也就面對古代經典深耕細讀。這實際上使法政學人無視自己固有的研究對象、理論品格和讀者群體。今天中國學術界像劉小楓、甘陽這樣長袖善舞的學者,他們有能力把學術研究當文化產業做。通過文化產業的運作機制,既製造話題、又製造思潮、還製造風氣,將人們引向一個又一個新的領域或新的話題,這對於法政學者穩定地抓住中國憲政轉軌的核心問題是不利的。對於法政學人來而言,穩住自己的學術陣腳,自覺吸引公眾的關注,乃是他們不得不分別注意的兩件大事。 ( http://www.aisixiang.com )第二,法政學人要承擔推進中國憲政轉軌的使命,必須具備相應的政治介入能力。這裡所謂的政治介入,一方面當然是指法政學人「坐而論道,起而可行」的實行政治行動能力,但另一方面更是指法政學人以學術影響中國政治生活的能力。從比較的角度看,今天中國學術界中嘗試回歸古典政治哲學的學者,反而具備自覺地引導現實政治發展的意識。而直接應接現代政治變遷的學者,卻往往標榜純粹學術的旗號。前者如中國的斯特勞斯主義傳播者,他們十分心儀美國的斯特勞斯學派分別佔領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副主席、國防部長職位。一個「述而不作」的古典人文學者,其強烈的現實針對感不能不說是對法政學人的耳提面命。倒是法政學人不以為忤,孜孜不倦地以一人一書的青燈古卷工夫,顯示自己迴避現實、沉潛經籍的「穩重」,似乎中國憲政轉軌是跟自己毫不相關的別國事務。這實在頗具諷刺意味。 ( http://www.aisixiang.com )從法政學人群體內部看,其行動取向同樣令人擔憂。今天的法政學人,政治學者幾乎從不問政,而法律學者大多埋首法律實務。致力於法律事務的法學者兼律師,樂於將法學變成自己謀生的手段或優雅生活的工具。進入司法機構的法學生則大有不問正義問實惠的趨向,「大蓋帽兩頭翹,吃了原告吃被告」就是對這一現象的準確概括。當然有些律師在從事維權工作,令人肅然起敬;當然有些政治學人在從事政策對策,成為良性行政的積極因素。但從主流上來看,法政學人缺乏明確而強烈的實踐導向:從理論取向上看,從事憲政轉軌理論闡釋的學者執意要保持清高,以為法政學者不是社會科學家,而是人文學者。於是在堅持人文價值的自我鼓舞中,完全與政治生活疏遠。為此,不得不強調法政學人的行動導向。 ( http://www.aisixiang.com )法政學人是否能承擔起中國憲政轉軌的國家使命、歷史使命與個人使命,受到兩個因素的重大影響。首先,法政學人能不能通過自己的理論建構影響一批有政治實權的人物,假如完全不能發揮任何影響力,那麼法政學人的存在價值都應當受到懷疑。18世紀啟蒙時代,最重要的法政學人們,他們都既能建構自己的理論,保障自己生活的富裕和優雅,而且能夠對政治高層保持強大的影響力。啟蒙運動的領袖人物伏爾泰,不僅在歐洲14國都有別墅,而且是王公貴族的座上賓。這使他足以保持強大的政治影響力。伏爾泰真是法政學人的一個典範。就其本質而言,憲政就是要限制權力、規範權力。[12]法政學人要成功限制權力,卻跟權力完全脫鉤,那麼試圖規範或限制權力不過就是一廂情願而已。以規範或限制權力為目的與權力熟練地打交道,才是法政學人成熟的權力觀念。 ( http://www.aisixiang.com )其次,法政學人要能夠打通理論與實踐的通道。假如法政學人在理論人物和行動人物之間沒有一種相應的勾連,那他就只能是一個清談家。法政清談自有其價值。但法政僅僅止於清談,法政現狀的改良就難以指望。在法政學人中,理論人物和行動人物之間拒絕溝通,甚至理論人物和行動人物之間存在溝通的鴻溝,那絕對是法政學人的不幸。同時,在具體組織維權的底層法政學人和從事高層政治行動的法政學人之間,也應當有一種溝通願望,從而促成國家政治生活的上下相通、互相尊重。再則,在圍繞憲政轉軌宗旨的前提條件下,不同領域的法政學人應當有分有合地推進憲政民主總體進程,而不能在理論邊界和實踐互動上面互不往來、相互輕蔑。曾幾何時,中國致力建構憲政秩序的政治自由主義者與經濟自由主義者都相互輕視、互不往來,這簡直就是一出悲劇——前者斷言後者是搞權貴資本主義的,因此與憲政民主的偉大政治理想背道而馳;後者認為前者僅僅申述一種價值立場,對於國家實際的政經事務完全隔膜,因此是一種懸空的價值囈語。結果這種文人相輕損耗了中國原本就稀缺的、憲政轉軌的智力資源。而且在政策引導上耗損了原本就單薄的理論動力。 ( http://www.aisixiang.com )第三,法政學人自身的行動是主動而為還是被動捲入,決定著他們發揮推動憲政轉軌能量的大小與效用的高低。從英國的憲政轉軌歷史來看,儘管亞當?斯密、約翰?洛克並不是在國家高端權力結構中進行行動的自由主義人物或推進憲政民主建構的人物,但是他們畢竟擔任過不低的政府職務、掌握過實際的政府權力,這對他們穩穩地拿住憲政經脈,十分重要。力求推進憲政轉軌的法政學人,只有具備介入實際政治生活的經驗,才能發現憲政轉軌的關鍵環節和重大問題,並從中引申出重大的法政理論命題、提出系統的憲政法治理論。 ( http://www.aisixiang.com )對於中國的憲政轉軌來講,如果推進者都是一批完全生活在中國政治之外的人士,那麼中國的憲政轉軌就永無實現之時。完全安於大學和研究院中的憲政研究的學人,只能蒼白地籲求憲政,而難以發揮實際的政治推進作用。一方面,法政學人要支持那些真正富有憲政理想、又有政治行動能力,還有政治抱負的人。另一方面,法政學人不必迴避參政議政的機會,「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實際地進入政治生活,對憲政轉軌發揮的作用將出人意料。回顧民國時期憲政轉軌的歷史,之所以民國的憲政建構收穫不菲,就是因為民國時期的那批法政學人自覺地認領了推進憲政政治轉變的行動任務。民國時期的憲政建構,不是胡適、陳序經這些思想人物落力的結果。而是像張君勱、錢端升、王世傑這批法政學人,直接參加黨派活動、立憲政治的產物。今天中國的法政學人,有理由沿循後一批人的行動路徑前行,否則勢難成就中國憲政的政治志業。 ( http://www.aisixiang.com )對於當下一些中國法政學人來講,承諾現實政治的正當性與合法性基礎上的功利性對策心理,正發揮著妨礙他們形成健全的憲政判斷力和良性的政治影響力的作用。中國的憲政建構,應當說以「社會主義民主和法治建設」的形態獲得了合法地位。但在理論詮釋上,這樣的民主法治形態是以「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統一的方式得到理論說明的。但這三者之間究竟能不能統一,如何統一,還需要理論上的突破性進展才能證成。而且需要人們思考的問題是,假如三者並不能統一的話,那麼中國的民主與法治建構又該採取何種進路,也是需要審慎研究的話題。可惜一些法學理論家竟然空口說白話地講三統一勿庸置疑地成立,使一個具有邏輯推敲餘地的理論話題喪失了理論研究的價值。起碼這不是一種慎重的法政學人思考進路。 ( http://www.aisixiang.com )對當下中國而言,法政學人要真正承擔起自己的學人使命,一個更為緊迫的現實應對任務是,怎麼緩解中國憲政轉軌進程中國家哲學的缺席問題。30年中國的改革開放,是以不確定的國家哲學為指南的。30年新的改革歷程啟航,需要的已經是具有確定性保障的國家哲學的指引。這樣的國家哲學,與中國的憲政轉軌需要的法政理論,恰好契合。試著可以提出這樣的問題,當某日國家領導人請求法政學人提供一個國家憲政建設的總體方案之時,法政學人能拿出一個理論上自洽、實踐上可行的方案嗎?恐怕今天誰也不敢自信自己能拿得出這樣一個方案。民國時期,孫中山為中國設計了一個憲政政體,但他對中國行憲不抱信心,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他還設計了一個從軍政、訓政到憲政的政治發展路線圖。而像孫中山目標既定、推進暫緩的雙重考量,今天的中國也還付諸闕如。假如說憲政民主建構是中國當下政治發展的必然處境的話,法政學人起碼也應當將最優的目標與次優的推進策略連貫起來思考,並對中國憲政轉軌的路線圖與時間表成竹在胸。[13] ( http://www.aisixiang.com )對於正處在憲政轉軌關鍵時期的中國而言,法政學人的使命究竟是什麼呢?複雜的表述也許讓人無所適從,簡而言之可以促人直探根本。首先,法政學人的理論闡釋很重要。這裡的理論闡釋不單是文本工夫。法政學人要勇於跳出文本工夫,承擔國家憲政轉型的理論設計使命。其次,法政學人要發揮實際影響社會的能力,有沒有能力把憲政、民主、法治的政治觀念推向社會,是其承擔憲政轉軌使命中最重要的環節。再次,法政學人的實際政治介入能力,對中國的憲政轉軌具有直接效用。這類實際政治介入,不僅僅是通過反抗政治或者抵抗政治的方法,而是通過人們所期待的政治建設手段,諸如中國憲法的執行、憲法的修改、憲法向憲政的轉變,來實現平穩的憲政轉軌目標。惟其如此,人們才有理由相信在中國的憲政轉軌中,法政學者能夠不辱使命。僅當此時,法政學人才可以無愧於心地說,我是一個真正的法政學人。否則,他們就被迫「躲進小樓成一統,管他冬夏與春秋」。 ( http://www.aisixiang.com )本文為2009年11月21日在清華大學法學院餐會上演講的記錄整理稿。感謝許章潤教授召集、組織餐會。感謝出席餐會的朋友們,尤其是作為我演講評論人的高全喜、林來梵教授和姚中秋先生。演講記錄稿承《戰略與管理》雜誌陳亮先生整理一過,為後期整理提供了很好的文本,自應鳴謝。 ( http://www.aisixiang.com )(任劍濤,《戰略與管理》雜誌首席顧問、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政治學教授)注釋:[1]費孝通:《鄉土中國》,三聯書店1985年版。此書僅僅百餘頁,但對中國傳統社會的通透觀察,令人嘆服。[2]參見金耀基:《從傳統到現代》,簡體字版自序,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3]兩方面的論著可參見朱蘇力著《法治及其本土資源》所收諸文,尤其是關於《秋菊打官司》和後現代思潮與中國法學的三篇文章,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修訂版。 ( http://www.aisixiang.com )[4]參見季衛東《法治秩序的建構》所收諸文,尤其是第二篇的幾篇文章,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5]參見蕭功秦《與政治浪漫主義告別》,自序,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以及《中國大轉型》,導言,新星出版社2008年版。 ( http://www.aisixiang.com )[6]參見徐友漁:《自由的言說——徐友漁文選》所收諸文,長春出版社1999年版。[7]參見朱學勤:《書齋里的革命——朱學勤文集》所收諸文。長春出版社1999年版。有評論者以「劍膽琴心」形容朱學勤的學術風格,可謂抓住了朱學勤的人文學者特點,參見江登興:《劍膽琴心朱學勤——讀<書齋里的革命>》,http://www.dangdang.com/dd2001/makebrw/01.03.00.00.00.00.asp。 ( http://www.aisixiang.com )[8]參見劉小楓《自由主義,抑或文化民族主義的現代性:對泰勒的現代性理論的若干疑慮》,載《公共論叢?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三聯書店1998年版;以及《施米特故事的右派講法:權威自由主義?》,載《二十一世紀》(44),1997/12。 ( http://www.aisixiang.com )[9]參見劉小楓:《施特勞斯與古典政治哲學》,導言,上海三聯書店2002年版。[10]參見庫朗熱著、譚立鑄等譯《古代城邦——古希臘羅馬祭祀、權利和政制研究》,第376-377頁,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設2008年版。 ( http://www.aisixiang.com )[11]參見任劍濤:《中國現代思想脈絡中的自由主義》,第2章「自由主義的兩種理路:西化自由主義與儒家自由主義」,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 http://www.aisixiang.com )[12]參見C.H.麥基文著、翟小波譯:《憲政古今》,第16頁,貴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13]有法政學人試圖擔負起這樣的理論任務,儘管其效果如何,有待觀察。參見周天勇等主編:《攻堅——十七大後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報告》,總論,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版社2007年版。 ( http://www.aisixiang.com )責任編輯:連樂來源:《戰略與管理》雜誌(內部版)2010年3/4期合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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