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赴金鐘協助執行禁制令 清除佔中障礙物
人民網11月18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高等法院上周延長對旺角及金鐘「佔領區」的臨時禁制令,原訴人及警方在過去一周部署如何執行。警方17日表示,已準備全力協助執達主任18日到金鐘中信大廈出入口執行禁制令,強調若任何人阻撓禁制令執行,警方定會果斷執法。另外,申請對旺角「佔領區」禁制令的小巴團體,18日會在報章刊登最新禁制令通告,並預料執達主任最快於明日清除障礙物。
執達吏是為香港法庭服務、負責執行和傳達法官裁決的官員,負責官員稱執達主任。
警方17日晚間指出,與中信大廈出入口禁制令的原訴人和執達主任,就執行禁制令舉行會議,並已準備全力協助執達主任18日到上址執行禁制令。
警方強調,執達主任是得到法庭的授權執行法庭命令,任何人的行為若構成阻撓,會幹犯「刑事藐視法庭」罪,如任何人阻撓或使用暴力衝擊執達主任執行職務,警方定會果斷執法,呼籲非法霸佔道路人士遵守法庭命令,儘快移除障礙物及帶走私人物品,停止佔據道路。
小巴公司今報章登禁令通告
而禁制令原訴人之一、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將於今日在報章刊登最新的禁制令通告,並預料執達主任最快於明日到旺角展開清除障礙物的行動。
潮聯的禁制令指,目前「佔領」者在旺角「佔領區」內搭建的障礙物,嚴重妨礙所經營的小巴路線業務運作,有關禁制令主要禁制所有在「佔領區」內的人士,不能攔阻、阻撓或容許攔阻、阻撓該道路的通道、出入口或提供通往該道路的場地,並且不能放置任何東西,以造成嚴重的阻礙。
禁制令強調,執達主任有權採取一切合理及所需的步驟,清除和移走現場的相關障礙物,而且當獲授權及指示時,在有需要時可要求警方協助。禁制令又指,警方有權拘捕和移走阻礙禁制令執行的人士,並說明當警方採取拘捕行動時,會先行將禁制令的要點通知在場有關人士,若他們不理會的話將會被捕,更有可能被裁定藐視法庭而被判監禁、罰款或扣押資產。警方的拘捕行動,並不抵觸香港法例第二三二章《警隊條例》。
(原標題:香港警方將赴金鐘協助執行禁制令 清除佔中障礙物)
本文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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