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制定看守所法 強化辦案約束防刑訊逼供

(原標題:我國將制定看守所法)

據新華社電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29日發布。行動計劃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外交部牽頭編製,確定了2016—2020年尊重、保護和促進人權的目標和任務。

行動計劃分為導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特定群體權利,人權教育和研究,人權條約履行和國際交流合作,實施和監督等部分。

採取措施防範刑訊逼供

行動計劃指出,將制定看守所法,提升被羈押人權利保障的立法層級,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行動計劃指出,要規範涉及公民人身的執法行為和司法行為。採取措施防範刑訊逼供。規範監管場所,保障各類被限制人身自由人員的權利。

完善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司法監督。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健全冤假錯案的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落實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並逐步擴大其適用的案件範圍,試行重大案件全程同步錄音錄像隨案移送制度。

行動計劃說,強化對公安執法辦案活動的剛性約束。改革完善受立案制度、執法質量考評制度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執法辦案場所辦案區使用管理,深化公安執法信息化建設。

同時,行動計劃提出要健全刑事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發現不需要繼續羈押或患有嚴重疾病不適宜羈押的,應當釋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變更強制措施。預防和清理久押不決案件,嚴格落實換押制度、超期羈押報告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此外,要完善被羈押人投訴處理機制,暢通被羈押人權利救濟渠道。

將全面貫徹證據裁判原則

行動計劃指出,我國將完善對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要尊重司法運行規律,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行動計劃說,要加強訴訟過程中律師的知情權、申請權、申訴權等各項權利的制度保障,落實相關法律賦予律師在訴訟中會見、閱卷、收集證據和發問、質證、辯論等方面的執業權利,保障律師依法行使辯護權、代理權。健全完善偵查、起訴、審判各環節重視律師辯護代理意見的工作機制,落實聽取律師意見制度。禁止對律師進行歧視性安檢,為律師依法履職提供便利。

根據行動計劃,我國將全面貫徹證據裁判原則。落實直接言詞原則,嚴格落實證人、鑒定人出庭制度。貫徹疑罪從無原則,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進一步明確非法證據的範圍和排除程序。

完善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明確被告人自願認罪、自願接受處罰、積極退贓退賠案件的訴訟程序、處罰標準和處理方式。

此外,行動計劃提出禁止讓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穿著具有監管機構標識的服裝出庭受審。健全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有序推進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

本文來源:大洋網-信息時報 責任編輯:吳楚基_NN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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