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即命運」岳飛殺了岳飛

 

「性格即命運」岳飛殺了岳飛

   紹興十一年臘月二十九日(公元1142年1月27日),除夕夜,岳飛在臨安大牢「仁」字型大小監室內飲下毒酒,悄然死去,與此同時,他的養子岳雲、愛將張憲在同為主戰派的楊沂中監斬下,在風波亭被斬首處死。比起488年後另一位岳飛式的人物袁崇煥身受3543刀剮而死,岳飛被皇帝賜死似乎顯得不那麼血腥。但是,圍繞著岳飛之死,當時即已謠言四起,有的說岳飛系被秘密勒死,有的說岳飛系被凌虐致死,甚至有傳言說岳飛與岳雲張憲一道被扒了皮……這些謠言真偽難辯,莫衷一是,像黑色的野草一樣蔓延開來,甚至一直蔓延到了今天,讓現代人備感歷史之紛紜。善與惡,奸與忠,功與過,曲與直,歷史事實與傳說交織,民族情感與寄託藕合,再經由評書、小說放大,讓岳飛成為了一個神,武穆之死成為一個民族心結,令人百感交集,糾結不已。岳飛是民族英雄,他武功高強,忠心報國,廉潔奉公,但是同時,岳飛又是一名罪犯,岳飛之死經過了法定司法機構大理寺和「查勘院」依程序判決和行刑,因此,有必要從一個法官的角度切入塵封的歷史,探究真相,體味真相背後的沉重。

  一、誰能殺得了岳飛

  宋高宗紹興十一年,岳飛已經貴為樞密副使,還加有少保、武勝、定國兩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的名頭,位高權重,名滿天下,試問誰人能殺得了他?現在分析起來,能置其於死地的不外三種人:自己人、敵人和本人。

  自己人,其實就是皇帝一人,岳飛效忠的大宋朝天子--皇帝趙構。周禮講究的「君君臣臣」,在封建專制之下被賦予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內涵,對於岳飛這樣的下屬,皇帝當然可以根據自己的好惡殺掉,但是宋太祖趙匡胤在立國之初即有「不殺大臣及上書言事者」的誓約,而實際上,岳飛可以說是有宋一朝為皇帝所殺的唯一一名大臣。之所以出現這種違約行為,原因在於作為岳飛的老闆,宋高宗趙構是一個一直被誤解低估的人。趙構是徽宗趙佶的第九個兒子,本與皇位無緣。與他那生性輕佻的老爸和文弱膽小的哥哥欽宗趙桓不同,趙構能文能武――論文,聰穎強記,善寫文章,一手小字也寫得頂呱呱,被陶宗儀贊為「天縱其能,無不造妙」;論武,他自幼習武,能開一石五斗硬弓(跟善射的岳飛差不多)。雖然素質出眾,但老九趙構的帝王之路完全不順,自繼位開始就被金國人追得夾屁而逃,自商丘逃建康,再逃揚州,再逃越州、明州,直到坐船入海奔溫州,一路之上,幾多肝膽俱摧,幾多傷心艱難,淪落到寫信給敵人哀求「見哀而赦己」,尊嚴無存不說,還被嚇得陽痿不舉,導致唯一的兒子死後,他因無法再生育而絕後。剛剛消停沒幾天,又發生苗劉兵變,堂堂皇帝被迫直面政變者的刀鋒,當場自己宣布自己退位。紹興和議時,金人強硬要求趙構跪接詔書,簡直沒把這個南宋皇帝當人看。作為皇帝,趙構承受了中國曆朝皇帝中少有的恥辱與困窘,連民間都有「泥馬渡康王」的辛酸傳說(肥城有康王河,即與逃跑中的趙老九有關),堪稱狼狽到極點。但所有這一切,他不僅挺了過來,而且硬是在不可一世的金國武力威脅下,維持住了江南半壁江山,開創了南宋一百五十年歷史。沒有帝王的精明強幹、馭國有術,這一切都是不可想像的。有這麼一個貌似無能實為精明的政治家作老闆,岳飛只能盡心輔佐,輕易不敢忽悠糊弄。作為大BOSS的趙老九智力上不輸於岳飛,政治上遠比岳飛成熟,政治手腕更是可以輕鬆KO沒心機的岳鵬舉,因此,如果他要想殺岳飛,應該有此實力。

  敵人,就是踏破大宋河山的金國一方,尤其是號稱四太子的完顏宗弼(金兀朮)。金人崛起於白山黑水之間,以區區幾萬人即擊滅強大的契丹遼國,又揮師南下滅亡北宋,兵鋒所至,幾乎無城不屠,對中原農耕文明破壞之大,不次於幾百年後他們的後代滿州人。在對待宋朝問題上,金國統治者不僅要把宋朝土地全數掠奪,更對宋朝漢人欺壓備至,尤其是對大宋皇室盡情污辱,把趙氏皇族全體女性,上至七十老婦下至一歲女嬰,全部擄至黑龍江,驅入浣衣院充為軍妓,女嬰女孩,自小為奴,待長大後再趕到浣衣院供軍人輪姦淫虐……文青皇帝趙佶死後,屍體被金國人扔入冰坑燒灼,按土法提煉人油供燃燒照明。靖康之恥,最可恥者當在於此。可以說,岳飛的金國對手是中國農耕文明被五胡摧殘之後最殘暴最兇狠的暗黑力量,岳飛雖然盡忠報國,雖然神勇善戰,但在對金作戰上其實並沒有多少便宜可占。據考證,《宋史·岳飛傳》主要史料取自岳珂《金佗粹編》,明顯有誇大虛構之處,所謂朱仙鎮大捷和十二道金字牌之說,均屬子虛烏有。穎昌之戰堪稱岳家軍大捷,但也不過是殺敵5000,俘敵2000,而當時金軍總數為30000騎兵+100000萬步兵(就是這個戰果也只是宋軍戰報的一面之詞),郾城之戰岳家軍也是大捷,戰果不過是奪取戰馬200多匹,而所謂岳家軍陣斬金兀朮的女婿「夏金吾」,更是毫無史料佐證的一家之言。因此,岳飛對金國的威脅,並沒有《宋史》所渲染的那麼大,所謂金人「至以父呼之」,如果屬實,喊爹的也一定不是正牌女真人,只能是金人佔領區的「二鬼子」――「簽軍」。雖稱抗金柱石,但南宋立國也沒到全賴岳飛一人之功的程度,在抗金名將排行榜上,在他前面的還有張浚,還有韓世忠。由此引申,所謂金兀朮遺書趙構要求先殺岳飛乃准議和的說法(僅見於《宋史·岳飛傳》),也只能是意淫而已。金人與岳飛僅是戰場上的對手,即使和議在即,金人也沒有十足的必要立置岳飛於死地。

  本人,就是岳飛自己的性格路線與所作所為。所謂「性格即命運」,岳飛是一個個性十足的人,可以說充滿了人格魅力,但也有自己的人格缺陷,這也算是古往今來所謂有才之人的共同特點吧。論文韜武略,岳飛均出類拔萃,筆者至今還很喜歡岳飛詞,夜深人靜之時,經常想到「起來獨自繞階行」,吟出「欲將心事付瑤琴,知音少,弦斷有誰聽」;論廉潔愛民,岳飛律己甚嚴,家無餘資,岳家軍餓死不擄掠凍死不擾民,乍聽起來很像是南宋就出了八路軍,但基本上是史家公認的史實。岳飛為人,剛正不阿,對人毫無機心,更不知防範官場風險,雖然官做到樞密副使(相當於南宋全國軍隊副總司令),但在很多事上表現出來的政治幼稚,令人訝然。四大中興名將中,岳飛的提拔速度堪稱火箭,忠誠正直的一面曾使他一度成為趙老九最欣賞的武將,岳家軍番號正式改為神武后軍,老九就秀了他那飄逸脫俗的小書法,親筆題寫了「精忠岳飛」戰旗,並賜銀2000兩犒賞。但這種溫馨和諧的局面並未維持多久,趙構對岳飛時信時忌,岳飛對此卻全無察覺,只是一味依著自己個性處理與高宗的關係。紹興七年,岳飛上書建議立皇儲,無論他的真實意圖是什麼,這個倒三不著兩的盲目舉動還是一下子觸到ED患者趙構的痛處,被皇帝叫到辦公室痛斥一頓,以至於岳飛退出後面如土色;紹興八年,岳飛再次要求增兵,又率先亮明觀點反對議和,更是顯得不看頭勢,為高宗加深忌恨。在皇帝看來,岳飛的直言進諫應當屬於朱熹後來所稱的「驕橫」吧,這種覺悟不高,至少應當是岳飛身死的原因之一。

  二、判決書告訴我們什麼?

  岳飛一案有兩件關鍵的原始資料,即始作俑者王俊的誣告狀和判決書。岳飛的判決書,正式名稱是判決省劄,由距岳飛之死80年後的李心傳在《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2《岳少保誣證斷案》中記載傳世,真實性不容置疑。

  應當說,《判決書》中所認定的事實是清楚的:第一,岳飛指派手下親信孫革寫了一封信給張憲,要張憲「措置別作擘畫」,即改變計劃,又令「看訖焚之」,令張憲向上級報告「探得四太子(金兀朮)大兵前來侵犯上流」,孫革按照岳飛的意思寫了一封書信交給岳雲;第二,岳雲將孫革的書信「看訖焚之」後,自己另寫了一封信,轉述了岳飛的意思,要張憲「可與得心腹兵官商議擘畫」,岳雲命手下智浹將書信交給張憲,並支付給智浹勞務費「金、茶、馬」等,摺合「銅錢三百零二貫」,右朝議大夫於鵬也根據岳飛的授意給張憲寫信,要張憲想辦法讓岳飛回到鄂州繼續領導岳家軍,並明確要張憲向朝廷申報「無糧,進兵不得」;第三,一根筯張憲收到岳雲的書信,為幫老領導脫困,就產生了「劫諸軍為亂」的想法,他首先叫來和尚澤一商議,澤一建議「不如先差兩隊甲軍防守總領運司衙門」,偽造樞密院文件,「發兵過江」;最後,張憲又叫來反骨仔王俊商議此事,「因王俊不允許,方有"無意作過』之言」,而僅僅向朝廷報告了「探得四太子大兵前來侵犯上流」,及「無糧,進兵不得」;第四,王俊怕惹火燒身,舉報張憲意欲造反,張憲、岳雲被拘押,岳飛的老戰友王處仁得到這一消息,立即派出干公安的小弟蔣世雄奔到岳飛處通風報信。這就是岳飛判決書中認定的全部犯罪經過。

  因此,「飛子云與張憲書」一事,有張憲、孫革、於鵬、僧澤一、智浹等證人證言相互印證,又有「金、茶、馬」等物證,這些證據已經基本形成了證據鏈,岳飛暗地裡操縱張憲、岳雲,欲製造混亂形成朝廷難以平滅的假象以促使皇帝再授岳飛兵權從而重返抗金前線的事實,足以認定。之所以說證據鏈基本形成,是因為沒有找到「書信」這一直接證據,但我們很容易就會得到合理解釋,那就是早已「看訖焚之」。上述事實看似無懈可擊,實則存有漏洞,就是岳飛案定案的依據都是口供,且主謀岳飛至死也沒有承認,缺少其他有效證據印證,在訊問式的審判方式下,且不說收買證人和脅迫證人互相串通不能排除,就是屈打成招也是很正常的,這也正是為什麼後世一直傳言是秦檜一伙人指使王俊首告和偽造事實的原因所在。但是翻遍我們目前所能看到的歷史資料,都找不到秦檜等人指使或授意王俊、張俊誣告的任何證據,此說當不能成立。此外,有專家指出此判決書是秦檜等人在事後採取倒填日期的方法炮製的,用以遮人耳目,但從判決書的內容看,南宋大理寺在岳飛一案上是盡職鞫審了的,對岳飛事件的來龍去脈審查清楚,問題在於,因張憲早已自行打消了「劫諸軍為亂」造反的念頭,因而判決書最終認定岳飛造反是完全沒有事實依據的。由此可以看出,老九趙構欽定岳飛賜死,可能是因為其他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在大理寺初定的判決結果中,岳飛和張憲是死刑,岳雲只是流放,但後來也被趙構改為與張憲一併處斬,單從這一點來看,說秦檜老賊全力謀害岳飛父子,似乎也是證據不足,作為「查勘院」詔獄,要殺岳飛的絕不是秦檜,而只能是趙構。

  判決書所不能記載的是,宋朝統治者根深蒂固的抑武揚文傳統。宋朝皇帝對於任何武將都不可能完全信任,宋仁宗朝的狄青東征西殺,為大宋建立不世奇功,但仍遭貶黜,他一時想不開,就跑去問當時的宰相文彥伯:「這是為什麼呢」,文的回答是:「無他,朝廷疑爾」。高宗趙構深知武將不可盡信的道理,他按照自己的邏輯,難以判斷岳飛是忠臣還是野心家,對趙構來說,維持住自己的江山是第一位的,如果有野心,別說一個岳飛,就是十個八個岳飛,該翻的臉還是一定要翻的。岳飛的修養接近士大夫,又清廉耿直,頗得軍人擁戴,而能發出「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命,天下當太平」的論斷,又顯示出他懷有與眾不同的遠大志向,在皇帝眼裡,雄心與野心往往是一回事,因此在趙構無法確認岳飛是否忠誠的情況下,他寧可錯殺,岳飛抗金心切到不擇手段,終於賠上了性命。

  詔獄中的岳飛曾聽一個獄卒說:「君臣不可疑,疑則為亂,故君疑臣則誅,臣疑君則反」,不禁悲憤難當,然而也只能大書「天日昭昭」而蒙冤赴死,可能他至死也不會明白,高宗趙構的疑忌加上自己的性格缺陷,才是導致他送命的原因。

  三、與岳飛有關的四大潛規則

  岳飛之死有著極其複雜的歷史背景和撲朔迷離的原因。岳飛死後之所以會獲得殊榮,以至於在江湖上被抬到僅次於關二哥的高度,與他身上充滿的正能量有關。時至今日,細細審查岳飛之死和岳飛現象,會讓我會對社會對人生都有一些別樣的認識。筆者試總結岳飛之死折射的四大規則如下。

  第一個潛規則,「數盲」規則。王小波曾經設想過不識數的「數盲」領導社會,導致全社會出現逆文明現象的反諷局面。黃仁宇先生在《萬曆十五年》中明確提出,中國社會之所以會停滯不前,原因在於領導者不懂得用數目管理社會。王小波與黃仁宇對中國社會的分析,可以說是殊途同歸,但是在特定的封建專制政體之下,社會是完全不需要數字管理的,「數盲」掌權才是適者生存。中國古代社會,立國之本是農桑,只要農民有糧吃,有衣穿,有孩子生,社會就會穩穩地進入所謂「超穩定結構」,農民吃得好,穿得好,孩子生得多,社會就會進入可比擬堯舜聖君的所謂「盛世」。因此,對整個社會和國家來說,存在的目標十分實用而且易達,在這些目標實現之後,統治者很容易因茫無追求而陷入沉落,甚至二世而亡,社會成員很容易因茫無追求而陷入不擾自亂,這也正是中國封建社會總是朝代更迭原地踏步的根本原因。岳飛這樣能力過強的人才,在一個漸漸步入超穩定的社會環境下,是沒有多少生存空間的,因為大家都把有飯吃當成根本目標,而這一目標是如此容易達到,只要老天下雨潤濕種子就可以了,完全不需要再有更高一層的追求空間。

  第二個潛規則,「任人惟情」規則。無論什麼人當皇帝,最重要的事情無非是選人任人,所以李世民可以笑稱「天下英才盡入吾轂中」。但任人惟賢還是任人惟親,就成為一般史家區分明君與昏君的硬標準。而實際上用人與所有歷史現象一樣,充滿了變數與複雜性:明君可以任人惟親,如朱棣任用邱福招致漠北之敗;昏君也可以任人惟賢,如楊廣親手創立科舉制度。對於封建統治者來說,真正通吃的用人原則其實是「用人惟情」。這裡的情字,既可以指親情、私情,也可以指恩情,當然更可以指愛情,總之一切足以引起皇帝動容關注的人情,都可以歸入此類。面對同樣的人選,皇帝自然會傾向於底實人、臉熟者,是為有情人自有天然優勢也。岳飛貴為樞密副使,卻不知道經常去給領導拍拍馬屁上上香,到一把手辦公室聯絡聯絡感情,反而經常因為張嘴亂噴而惹得上頭不高興,這樣的人,皇帝對他真有私人感情才怪,儘管有事時也會酸兮兮地題個字寫個表揚信啥的。所以岳飛在戰時可以躍馬疆場無限風光,若在平時,只怕不會在官場上走得太遠吧。

  第三個潛規則,「小夥伴」規則。有道是「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只怕豬一樣的隊友」。出來混,選擇一個什麼樣的環境,關鍵看有什麼樣的同道可以抱團。正所謂臉熟好辦事,人熟好說話,有一夥抬你的小夥伴,你就可以諸事順遂天天開心,有一夥踩你的小夥伴,你就只能諸事不順天天讓別人開心。團隊裡面的隊友間關係處理好了,達到一團和氣,可以相互補位遮羞,可以及時打招呼、通信息,總之是能共同進步,有利於提升戰鬥力。反之如果處理不好關係,那就很可能當面淚汪汪背後來一槍了。岳飛在這一點上,就有些不太夠哥們意思,戰場上總是自顧自作戰,不太搭理小夥伴,朝堂上也不大甩那些文臣武將。紹興十年、十一年東線戰事方殷,韓世忠和張俊都曾出現緊急情況,岳飛一概不管不救,這實際上成為後來趙構動殺心的誘因之一。組團到楚州城視察前線防務,岳飛對前線形勢一番議論,惹得張俊當場變色,岳飛對此卻毫無察覺,任由誤會放大,直至矛盾不可收拾。紹興九年宋金第一次議和成功,第二次當上宰相後羽翼尚未豐滿的秦檜因為代皇帝叩拜金國聖旨、替皇帝在議和文件上簽字而登上人生高峰,岳飛對此卻視而不見,一點也不注意搞好與後方同志的關係。「淮西事變」言語不和徹底得罪了張浚後,岳飛一氣之下請病假3個月不肯復職上班,惹得本是他的老部下兼粉絲李若虛都看不下去,嚴厲斥責:「是欲反耶?」不注意搞好與小夥伴的關係顯然也是岳飛「杯劇」的一個原因。

  第四個潛規則,「言刈其楚」規則。《詩經·漢廣》有言「翹翹錯薪,言刈其楚」,說明在林木混雜生長的地方,最先被砍掉的,只能是長得最快最突出的那一個。撇開性格缺陷不說,單從能力和修養上來評論,岳飛幾乎是一個完人,整個是一個「高大全」,其武功雖然沒有《說岳全傳》鼓吹的那麼神,但也應當是弓馬嫻熟,熟知兵法,野戰經驗豐富,其治軍極嚴而且有人情味,說他是戰神也完全不為過。在南宋正規軍一般要麼畏敵如虎、要麼貪婪如狼的情況下,領兵打仗自成一家的岳飛顯得格外出眾,正好符合「言刈其楚」的標準程式,一旦出現致命事件,「刈」的程序就會啟動。要想避免自己被「刈」,最好的辦法就是學會藏鋒,藏鋒的有效途徑就是該裝傻時就裝裝傻,有事多隨隨大流。遺憾的是,在戰場上無往而不利的戰神岳武穆,在做人和官場上卻完全是個菜鳥級別,在主疑臣死的時代里,要想不被皇帝給「刈」了,只能是奇蹟,封建社會的人才逆淘汰,無逾於此。這也正是為什麼古代忠臣能臣沒有好下場,庸臣奸臣往往爽得長久笑到最後的原因所在。岳飛殞命,實際上再次昭示了逆淘汰這個難解的結。

  岳飛之死,令人痛惜,《宋史·岳飛傳》在最後一段連用兩句「嗚呼痛哉」,實在是說出了千載而下中華兒女的心聲。無論他是不是罪人,就憑他盡忠報國的一腔赤子之心,就足以讓看慣了萬千忠臣悲劇的國人心痛不已。在800多年前的那個黑夜裡,手捧毒酒的岳飛想了些什麼,我們已經不得而知。面對岳飛現象,我們應當繼續多方思索,以期有所得,作為後世之師。最後,感懷岳飛的忠義與冤屈,讓筆者用明代文學家文徵明的一首反思岳飛現象的《滿江紅》來結尾吧。

  「拂拭殘碑,敕飛字依稀堪讀。

  慨當初依飛何重,後來何酷。

  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

  最無辜堪恨更堪憐,風波獄!

  豈不惜,中原蹙,

  豈不念,徽欽辱,

  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

  千載休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

  彼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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