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整治煤礦超層越界開採
05-28
國土資源部等三部門
聯合整治煤礦超層越界開採
《 人民日報 》( 2017年03月02日 06 版)
本報北京3月1日電 (記者常欽)1日下午,國土資源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聯合召開視頻會議,部署開展煤礦超層越界開採專項檢查整治行動,整治行動從3月開始持續到8月末,將把超層越界開採作為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處罰。
近日,國土資源部、國家安監總局以及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聯合發布通知,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按照國務院令第446號規定,將超層越界開採作為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處罰,責令煤礦停產整頓,同時並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煤礦企業負責人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本次整治行動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共同開展,專項檢查整治的範圍為全國所有的煤礦,重點是檢查整治超層越界開採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要求各地在全面摸底掌握本行政區域內煤炭開採情況基礎上,制定好本地區專項檢查整治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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