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驛站】法律幽默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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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幽默 二審水平就是高兩家農戶的公牛和母牛在田裏交配,損壞了鄰居的莊稼,因賠償糾紛而訴諸法律。 母牛農戶說:「是公牛強奸了母牛,應由公牛一方賠償。」 公牛農戶說:「是母牛勾引了公牛,應由母牛一方賠償。」 一審判決結果下來:雙方你情我願,各賠一半。 雙方不服,再次上訴。 經審議,二審改判母牛賠償三分之二,公牛賠三分之一。理由是:交配時母牛四腳著地,而公牛兩腳著地,比母牛損壞莊稼少一半。 公牛農戶感激萬分道:「二審水平就是比一審高,體現了司法公正!」 愛錢如命的下場
一個律師的妻子得了急病,在診治前愛錢如命的醫生對律師說:「你能保證在我看完貴夫人病後一定付給我出診費嗎?」 律師立即從身上掏出一張支票,說:「這裡是500元,無論你救活她,還是醫死她,我都如數付給你。」 醫生這才放心地檢查了病人的情況。 可是,雖然他全力搶救,病人還是死了。之後醫生提出要律師給他付出診費用。 律師問他:「我妻子是你醫死的嗎?」 「當然不是,我的診斷和用藥都是正確無誤的。」醫生忙說。 「那麽,你把她救活了嗎?」 「很遺憾,但我盡了一切努力。」 「這麽說,你既沒有醫死她,也沒有救活她,是這樣吧?」 「是的,先生。」醫生答道。 「看來我用不著給你付出診費了。」 愛情契約
愛情的確是張契約,權利是你愛我,義務是我愛你,忠貞不渝是約束力,相伴到老是有效期。 一,內容 1.雙方來自五四海,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走到一起,為的是共同努力,創造一份和諧幸福,溫馨甜蜜,以使雙方及其受益人(父母,子女)獲得一種最佳生存方式。 2.男女雙方共同投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共擔風險,利益共享。雙方必須經常註入新的資金,以維持這份和約的正常運行。投資比例由雙方協商自行確定,且可做不定期變更。投資比例與控股權無必然聯系。 3.雙方工作性質屬創造性。其工作具有不可重復性。成果先天具有不可仿造、模擬、盜版性。許多年前,義大利著名畫家就此神奇現象發出了慨嘆:世界上沒有兩個完全一樣的雞蛋,也沒有兩個完全一樣的愛情故事。由此,本契約鄭重聲明:如擅自仿製本契約簽約人工作成果者,後果自負。 4.生產原料:信任,關愛,理解,溫存,責任,金錢。產品:甜蜜,和諧,溫馨,舒適,歡樂,穩定。且要形成產銷一條龍。 5.隨著環保意識的增強,基於愛情這種一次性消費品可能對簽約雙方造成汙染和傷害,特提請甲乙雙方對此保持高度重視,並積極投身到「綠色愛情工程」中來。 二,違約說明 1.一方因某一原因(不管原因多麽的不成立)與另一方發生矛盾糾紛,以及由此引發的一系列行為,另一方應保持最大限度的剋制和寬容。無論事態發展如何,最後結局必須是化幹戈為玉帛。否則雙方均按違約論,各承擔責任之一半。 2.本契約操作範圍只限於締約雙方,絕不能有第三者的介入。否則,可能導致本契約的約束力遭到削弱甚至喪失。 三,和約解除一方欲解除和約,另一方不要悲痛欲絕,也不要歡天喜地,有句名言——買賣不成仁義在。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附:本愛情契約起草人「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爸爸是律師
小明的父親做了律師,小明非常高興,每天都玩到很晚才回家。 鄰居問他:「你這麽晚才回家,不怕你爸爸打嗎?」 小明說:「不會的,我爸是律師,就要講究法律。如果他想打我,我媽媽就會申請緩刑,再向我祖母提出上訴,就可以宣判無罪。」 辦不到
法官:「為什麽你要欺騙哪些相信你的人?」 被告:「因為要想欺騙那些不相信我的人,根本辦不到,法官先生。」 被判死刑的鸚鵡
太平洋島國某地法院的法官正莊嚴地開庭審理一起侮辱案。原告席上坐著自訴人,是一位漂亮的小姐。此時她正態度嚴肅,神情激憤,大有欲雪恥而後快之勢。被告席上卻是一對關在籠裏的鸚鵡。這對被控告為犯罪的被告仍在籠中歡蹦亂跳。那俏皮的勁頭,全然沒把一本正經的法官與怒不可遏的原告放在眼裏。 基本案情是:這對鸚鵡非常玲俐乖巧,會學說人話,但最擅長的幾句卻是罵人。尤其是一瞧見鄰居的這位打扮得花枝招展又高傲冷漠的小姐,兩鸚鵡每次爭先恐後、痛痛快快罵個不停。對鸚鵡這自發的「癖好」,鳥的主人也無可奈何;小姐更是屢制不止。這使她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刺激,一氣之下,告到法庭。 查明事實後,法官念鸚鵡無知,便責問被告:「你倆以後還罵這位小姐嗎?!」 誰料,鸚鵡毫不理睬法官的問話,仍然對著原告罵聲不斷。 法官勃然大怒,當庭判決:被告鸚鵡構成侮辱他人罪,並蔑視法庭,情節惡劣,罪在難赦。為此,判處死刑,交付原告執行!小姐大喜,馬上將鸚鵡拿回家,宰殺烹熟,一飽口福。 比比哪家的狗最聰明
醫生、建築師和律師在一起聊天,話題扯到了各自的狗身上,他們想比一下看誰的狗最聰明。 醫生的狗首先開始,它從門外銜來一些骨頭在地上擺了一幅人體骨骼圖。醫生給了它一些餅幹作為獎勵。 建築師的狗從外面銜來一些樹枝在地上搭了一個艾菲爾鐵塔的模型,建築師也給了它一些餅幹作為獎勵。 律師的狗出場了,它與醫生和建築師的狗交談了一番,那兩只狗便把餅幹都給了它。律師解釋說:「他的狗現在是那兩只狗的法律顧問了。」 不打自招
有個律師專做專利產品侵權案。一個手電筒侵權的案子,抱回一箱侵權產品。結果家瓜分了,開庭時一個都不剩。開庭時只好拿出路上現買的一個手電,說:「這就是對方生產的侵權產品。」對方律師拿過去看了看,「不是!這根本不是我們生產的!」本來到此為止呢,他就鐵定敗訴了。但對方律師接下來的舉動讓所有的人都大吃一驚。對方律師緩緩的從身後摸出一個手電筒,說:「這才是我們生產的手電筒!」 不分晝夜
警 察:「你為什麽要搶別人的東西?」 搶劫犯:「怎麽能說是搶呢?先生,我不過是來不及和人家商量,就把東西拿去用了。」 警 察:「你的膽子真不小,公然在大白天……」 搶劫犯:「先生,我的工作從來是不分白天黑夜的。」 不偏不向
一位法官對自己的摯友說:「請你想像一下,我們這裡營私舞弊泛濫到何等地步!前天,就在訴訟程序剛要開始,被告的辯護律師轉送給我1000美元。怎麽能這樣呢,啊?過了一會兒,受害者的辯護律師也硬塞給我1200美元。可我不是那種在訴訟程序中昧良心偏袒一方的人。所以,為了做到完全無偏見,我又歸還受害者 200美元。」 不是吃幹飯的,那就吃面條吧
某法院開庭審理一起刑事案件。 辯護人提出起訴書所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要求法庭宣告被告人無罪;公訴人則認為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雙方為此爭執不休。 辯護人強調其主張成立,並宣稱其出這樣的結論是經過充分調查的;公訴人則說,我們認為被告人有罪也是有充分依據的,並且強調說:「我們公訴人也不是吃幹飯的。」 辯護人當即表示抗議:「審判長,我認為辦案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至於公訴人是吃幹飯還是吃稀飯與本案無關。」 法官見雙方爭執不下,為了緩解氣氛,就說:「關於吃幹飯還是吃稀飯的問題,現在不要討論,中午我請大家吃面條。」 不忠實
在離婚訴訟庭上,聽了雙方的供詞後,法官說:「太太,照這樣看來,你確實對你的丈夫不忠實。」 「哦!是丈夫對我不忠實。」太太憤怒地叫道,「他說要出差一個星期,可是第三天就回來。」 超速趕到
K在高速公路上開飛車而被警察攔下。 那位警察笑瞇瞇地對他說:「小子,我今天一個上午就在這裡等著你了。」 K說:「警官,我知道。所以我以最快的速度趕到這裡!」 吃自帶的三明治
兩個律師走進一家餐廳,要了兩杯飲料。爾後他們從自己的公文包中拿出自帶的三明治開始就餐。 餐廳老闆走過去告訴他們:「餵,不許在這裡吃自帶的三明治!」 兩個律師相對無言,聳了聳肩,然後交換了各自的三明治。 遲 悟
「法官先生,有人把我說成犀牛,我可以告他惡意中傷罪嗎?」 「當然可以。他什麽時候把你當成犀牛的?」 「三年前。」 「什麽?三年前的事,你怎麽到今天才想起要起訴呢?」 「是這樣,法官先生,以前我從未見過犀牛,直到昨天我才知道犀牛是什麽樣子。」 處處有法
愛情是一部民法—— 戀愛是合夥法; 訂婚是合同法; 結婚是婚姻法; 生育是著作權法; 離婚是破產法; 離婚了還來找我,就是侵權行為法; …… 從未輸過官司的律師之道
有一個小有名氣的律師,他想看看自己的說服能力如何,於是就在一個偏僻的鄉下地方找到一個窮農夫,對他說:「我幫你的兒子找到一個很完美的妻子。」 農夫說:「可我從不插手我兒子的婚事。」 律師說:「但對方是S伯爵的女兒,你知道的S伯爵有錢有勢的……」 於是,窮農夫答應了律師的說詞。 之後律師又來到 M公司找到公司總裁,對他說:「我幫你物色好了一個總經理的人選,他年輕有為,是少有的人才啊!」 但總裁說:「我們公司並不缺總經理啊。」 律師說:「嗯,他可是S伯爵的女婿啊,你知道S伯爵有權有勢的……」 這樣總裁答應了律師的提議。 最後律師又來到S伯爵的別墅,他對 S伯爵說:「我幫你的女兒找到一位可以託付終生的丈夫,他年輕有為,是少有的丈夫人選啊!」 但 S伯爵說:「可我從不過問我女兒的私事啊。」 律師說:「可對方是M公司的總經理耶,你知道,M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公司之一,那年輕人的前途可想而知啊……」 所以S伯爵就替女兒答應了婚事。 由於律師的幫忙,窮農夫的兒子即當上了M公司的總經理,有娶到了S伯爵的美麗女兒。律師自己也得到了自己滿意的答案。據說,在他的律師生涯中,從未輸過官司。 打兒子
兒子:「老師說爸爸打兒子也是犯法的。」 爸爸:「笨蛋!老師說的國法,我打你用的是家法。」 盜車效率
法官盤問竊車賊說:「在上個月,你盜竊了十二輛汽車,效率真不錯呀,是嗎?」 「是的,法官先生,所以說,你們現在逮捕我可真是一大錯誤。如果你們再給我幾個星期的時間,我敢保證,咱們這個城市的車輛堵塞問題就可以得到徹底的解決了。」 等律師
法庭準備正式開庭審判殺人犯吉米,可是他的律師因故沒有來。 法官:「吉米,你的律師沒有來,你要等他嗎?」 吉米:「是的!法官先生。」 法官:「你是在作案現場被抓住的!對罪行也供認不諱,你等他有什麽用,他還能說什麽呢?」 吉米:「我也很奇怪,所以特別想聽聽他到底會說點什麽。」 等著吃芒果
一個死刑犯被押上刑場,法官問:「你最後還有什麽要求嗎?」 犯人答:「我想吃芒果。」 法官:「可現在不是芒果成熟的季節呀!」 犯人:「那我就等著好了。」 法律依據
小林因罵別人是豬而受到訴訟,結果法院判決罰他七十盧布。 「這太不公平了!」小林委屈得大叫起來,「我上次罵人家是豬,只罰了三十盧布!」 法官振振有詞地喝道:「你不知道豬肉早漲價了嗎?!」 法庭上見吝嗇鬼
法官在法庭上詢問被告:「你被指控用鋼鋸殘害一位教師。」 「私生子!」下面有人嚷道。 「安靜!」法官說,「你還被指控用錘子殺害一名報童。」 「吝嗇鬼!」下面又有人喊道。 「我說了,安靜!」法官很氣憤!又詢問被告:「你還有一項罪名是用鋤草機襲擊郵遞員!」 「驢子!驢子!」下面的那個人又喊起來。 法官無法忍耐了,指著下面喊叫的那個人說道:「如果你不說清楚你喊叫的原因,我要控告你藐視法庭!」 下面回答道:「我和他做了十年鄰居,每次我向他借這些工具的時候,他都告訴我說沒有!」 反對無效
公訴人問證人:「你剛才說案發那天你去拜訪了被告,那麽他說了什麽?」 「反對!」辯護律師說,「提問不符合程序!」 接著,公訴人和律師就這句提問是否符合程序的問題辯論了足足一個小時,最後法官裁決:「反對無效,證人必須回答這個提問。」 證人答:「沒說什麽,當時他不在家。」 奉陪到底
兩個冤家路窄的人在大吵大鬧。 一個說:「我要到法院去告你!」 另一個說:「奉陪!」 「我要把你告到最高法院!」 「奉陪。」 「我到地獄都要告你!」 「這個……到時我會請律師出庭的!」 個人意見
法庭上,律師甲誇誇其談,他看到對方律師頻頻搖頭表示異議,便說:「我想提請對方律師註意,我只是在發表自己的意見。」對方律師答道:「我也想請對方律師註意,我只是在搖自己的頭。」 工作時間
法官:「你竟敢在大白天闖進人家行竊!」 被告:「您前次審判我時,也是這麽氣憤地說:"你竟敢在深更半夜潛入民宅行竊!』請問法官,我該什麽時候工作合適呢?」 顧 忌
警方逮獲珠寶大盜,警員問訊:「你偷取別人的珠寶之前,難道一點顧忌也沒有嗎?」 大盜:「有的,我怕珠寶是贗品!」 紅燈可不可以吃
家有蘿莉一枚,三歲半。那天送她去幼兒園,途中闖紅燈被交警攔下開罰單時,女兒問交警:「紅燈是什麽?可不可以吃?」 交警還裝可愛地說:「不能吃。」 女兒突然大聲說:「不能吃?你還要我爸爸的錢?!」 回答問題
午夜遲歸的約翰,剛巧遇到小偷從他家中出來,他很輕易地抓住那小偷,並從他身上搜到了很多自己太太穿戴用的飾物、金戒指、鉆石之類。 約翰:「朋友,假如你能夠回答我一個問題,我就不把你送到警察局。」 小偷:「什麽問題?」 約翰:「你能不能告訴我,你是如何偷進臥室,而不驚醒我太太的?」 回頭見真假
一位律師在案子終結時做總結發言,他說真正的罪犯可能在任何時候走進來。所有的人都扭頭看看法庭的後門。於是,律師說;「看來你們對我的當事人是否有罪心存疑慮。」結果,該律師勝訴。 但這個伎倆並不總是奏效,另一個律師如法炮製,卻敗訴,百思不得其解。 事後,一個陪審團成員解釋說:「因為當時只有你的當事人一人沒有回過頭去。」 會一點
一個德國搶劫犯被帶到法庭,法官問他是否會講英語,年輕人答道:「會一點兒。」 「你會講什麽?」 「把所有的錢都給我!」 活 計
妻子探視完獄中的丈夫後,她立即去找監獄長,她苦苦哀求監獄長能為她的丈夫安排一個較輕的工作。 「在我們這裡可沒有像糊紙袋那樣輕松的活計。」監獄長說道。 「是的,這我知道。可我丈夫實在大累了,他告訴我,他每夜都在不停地挖地道啊……」 棘手的問題
「您聽好了,」被告向他的辯護律師說,「如果我可以只蹲半年監獄,您將得到另外1000美元錢酬金。」法庭上,律師絞盡腦汁,滔滔不絕。被告如願以償。 律師後來對別人說:「這可真是個棘手的問題,本來法官想判他無罪釋放。」 獎 勵
某年,某地中國人民銀行發出布告:凡能指出我國現行人民幣中的明顯缺陷者,授予二千元的獎勵。 公告一宣布,人們紛紛獻計獻策,見智見仁。恨不能用千倍的放大境來檢查這每天見面的「朋友」。一時間,美術界的人士、書法方面的權威、印刷工藝界的匠人以及歷史學家都從各自的角度評論,分析了人民市的褒貶,可謂百家爭鳴,眾說紛紜。但是,各家的意見均未採用。 這一天,一位青年人走進人民銀行辦公大廳,神氣地指著布告對工作人員講,他是來領二千元獎金的。接著便將口袋裏二元的人民幣拿出並說道:「這上面的一個字寫錯了,應該是這樣的"貳』。」銀行的領導聽罷,熱情地請年青人稍坐片刻,轉身走進裏屋進行驗征。圍在一旁觀看的人們頓時恍然大悟,原來費盡心思評價、尋錯,竟想不到結果是如此簡單。於是紛紛稱贊年青人聰慧,觀察事物的能力強。年青人也得意洋洋,一臉的喜色。 「你就那位獲獎的年青人。」說話的是銀行的領導,他的身後站著幾名警察。 年青人立即走上前,準備接受二千元的獎金。不料,呈現在他面前的是一張拘捕證。 原來,這是一個美術功底很深的人,他大量偽造二元的人民幣並且在市場上投入使用,但萬萬沒有料到,他無意中把人民幣二元的錯字改正成正確的「貳」元。假幣一出現,銀行就發現並報告了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與銀行便想出良計,將這個偽造貨幣的犯罪分子逮捕歸案。 交 換
一個判了死刑的罪犯被押赴四裏外的絞刑架。剛下過大雨,路上泥濘不堪,十分難走。 「我不怕死!」罪犯嘀咕著,」但是要走四裏爛泥地,真要命。」 押解他的刑警說:「你這算什麽,我們要走八裏哩!」 「為什麽?」 「你是單程,我們還要往回走。」 罪犯思忖片刻說,「那我們交換,你幹不幹?」 借 條
一個新手去收高利貸,他把借條拿出來,笑著說:「白紙黑字明明白白地寫著你欠我100萬!難道你想賴賬?!」 人家表示確實沒有那麽多錢。 他威脅道:「哼哼!別怪我沒提醒你!明天再交不出錢,你的房子就像它一樣……」他掏出打火機就把借條燒了。 經 驗
「尊敬的法官大人,」被指控交通肇事逃逸的司法的辯護律師說,「那個被撞的行人肯定是很不小心才被撞的,我的當事人已經有二十多年的駕齡了。」 原告律師道:「如果光靠經驗就能免罪名的話,我的當事人已經有四十多年的行走經驗。」 競 爭
「法庭判你入獄究竟為了什麽?」 「為了競爭。」 「競爭什麽?」 「是這樣的,我印的紙幣跟政府的一模一樣。」 酒後駕駛
有一個農夫和一個律師的汽車相撞,律師高傲地拿了一張名片給農夫,農夫也從他的後車廂拿出了一瓶威士忌,說道:「你好像受驚不小,喝一口吧!酒可以定定神……」 律師就喝了一小口。 「你的臉色還是很蒼白,」農夫說道,「再喝幾口吧!」 在農夫勸說下,律師又喝了5、6口,然後律師提議說:「你也喝幾口吧!」 「我不要,」農夫說:「我在等交通警察……」 看熱鬧
前天晚上,在路口查酒後駕駛,警察攔下一串小車,司機們聚在一起,有點緊張地等待檢查。 警察掃了一眼,發現一胖子明顯不對勁,眼是紅的,腿是軟的,靠在一棵樹上,拿報紙當扇子,拚命地扇著。 警察上前敬了個禮,說:「請出示駕駛證、記分卡。」 胖子手忙腳亂地把本本掏出來,哆嗦著說:「給……給你。」 警察:「你喝酒了?」 胖子:「沒……沒喝……喝多少……」 警察:「沒喝?都這樣了,還沒喝?到底喝了多少?」 胖子:「喝……喝了九……九兩。」 警察:「喝九兩你還敢開車?你不怕危險?也得為別人著想啊,弔扣駕駛證。」 胖子:「求……求您了,我這是今年第……第一次……喝……喝酒……」 警察:「你說什麽也沒用,卡已經刷了,明天到交通隊接受處罰。」 胖子委屈地擠出人群,掏出車鑰匙…… 突然,他大喊一聲:「唉!我的車呢?」聲音既洪亮又清楚,看來,他的酒已經醒了。 他在左看右看,慌得要命,然後拍拍腦門:「不對啊,為了來喝酒,我今天沒開車啊,我打的來的啊……哎,警察同誌……」 警察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沒開車,那你站在這兒幹什麽?」 胖子尷尬地說:「我……這不是看熱鬧來了嘛!」 老婆喜歡
「你承認四次非法侵入一家服裝商場?」法官問。 「是的。」疑犯答道。 「你偷了什麽?」 「一件衣服。」疑犯答道。 「只是一件衣服?」法官不解地問道,「那麽為何你要四次侵入那家商場!」 「唉,」疑犯嘆息道,「前三次我老婆不喜歡哪些顏色。」 馬上上訴
律師事務所的一個小律師被派往一個很遠的州去代理一宗當事人被控搶劫的案件。經過多天艱苦的審判,案子贏了,當事人被宣告無罪並當庭開釋。激動於自己的成功,小律師馬上電告其所:「正義已經取勝!」律所的高級律師緊急回電:「馬上上訴!」 你能看清多遠的東西
一位律師問證人:「你說事故發生的時候,你離出事地點 100英尺,你可以告訴我,你能看清多遠的東西?」 證人說:「早晨起來時,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太陽,據說太陽離地球是9300萬英裏。」 怕罪加一等
甲:「你是出了名的法官,為什麽不學點法律常識?」 乙:「我害怕!」 甲:「怕什麽?」 乙:「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奇妙的判決
有個農夫坐船,船上有一對富家夫婦,那貴婦已懷孕七個月了。因為船上擁擠,農夫不慎踩了貴婦人的腳,貴婦不依,扯住農夫要打。哪知道她用力過猛,自己先摔倒在地上,她便流了產。富人氣急了,就去告狀,要農夫賠他個兒子。法官對農夫說:「你把這婦人領回家,管她吃,管她喝,管她睡,等她重新懷孕個月,你再把她送還給這富人。富人一聽,氣壞了,趕緊扶著妻子走了。 如此問題
以下是美國律師曾問過的問題: 「你曾自殺了多少次?」 「車子相撞的時候它們相距有多遠?」 「醫生,當一個人在睡夢中死去後,在第二天早晨之前他自己是不知道的,對嗎?」 「再問你一次,最年青的兒子,也就是那個二十多歲的青年,他有多大?」 「你的相片被拍下來時你也在場嗎?」 「當時你是一個人還是只有你自己一人?」 「在戰爭中死去的是你,還是你的哥哥?」 「在你離開之前你是在現場的,對嗎?」 「通向地庫的樓梯,它也通向上的,是不是?」 如何是好
在法庭上,被告一直把手放在口袋裏,法官讓他要有禮貌。 他回答說:「我簡直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好!把手放在別人的口袋裏,你們懲罰我,放在自己的口袋,又說我沒禮貌。」 三打白骨精
唐僧師徒取經途中,悟空三打白骨精。 八戒說:「主觀故意,逐之。」 沙僧說:「正當防衛,無過。」 唐僧說:「悟空間歇性精神病發作,無刑事責任能力,免於刑事處罰。」 少見的情書
安妮收到未婚夫的來信,只見信上寫著:「親愛的,我想念你!想念你那金色的鬈發,淺藍色的眼睛,高高的顴骨,還有你左手上的傷疤以及1.65米的身高。」 安妮的女朋友見了來信,說:「這封情書確實少見!你的未婚夫是幹什麽的?」 「他在警察局裏專門寫尋人告示的。」 時 裝
兩個小偷經過一家報刊亭時,一個說:「等一下,我去買本時裝雜誌。」 「買它有什麽用?」 「我們得及時了解新潮時裝的衣兜在哪兒。」 時代的誘惑
法官說:「被告,您幹的這件事簡直令我們不能相信,您怎麽在80歲高齡的時候,想起偷汽車的事來?你為什麽在這種年齡去偷別人的汽車呢?」 被告:「法官先生,您當然無從了解,在我年輕的那個時候還沒有汽車呀!」 使用不當
某國一個小孩,燃放鞭炮誤傷了眼睛,家長控告到法院要求發明並製造鞭炮的鄰國賠償損失。可是商人過了兩個月才到,法官生氣地責問:「你怎麽現在才來?」商人答道:「法官先生,我一接到傳票就急忙駕著貴國製造的小汽車往這裡趕,途中撞在了一棵樹上,我立即向當地法院控告了貴國的汽車製造商,判決書到現在才下來,廠家不承擔因使用不當而引起的一切後果,我不服,又告到貴院來了。」 是否該請律師
一罪犯被法庭判處無罪釋放,出了法庭,罪犯就對律師說:「把我的律師費還給我。」 律師說:「為什麽啊?我辯護的不好嗎?」 「那倒不是」,罪犯說:「不過聽了你的辯護,我覺得我就是無罪的,那我為什麽要請律師?」 是否認識
在一個小鎮上,一位老婦人被傳去出庭作證,當問到她是否認識辯方律師時,她拍了拍手掌答道:「是的,他是個騙子。」 「那控方律師呢?」 「當然——他也是個騙子。」 於是,法官立即把兩位律師召到面前,低聲對他們說:「如果你們誰敢問她是否認識我,那我將以蔑視法庭罪處罰你們兩人。」 手 套
民國時,有個染坊工人到法庭上作證,舉手宣誓時,手黑得像墨一般。 法官見了,高聲叫:「你先脫掉手套,然後宣誓。」 他答:「請你戴了眼鏡,然後發言。」 誰的情書
A市某單位有位青年大學畢業生叫張兵,其人文質彬彬,工作認真積極,但書呆氣重,自尊心過強,他有一位情深意篤的女友卻遠在B市。女方喜愛文學,性格開朗,由於遠隔兩地,這對戀人一般只得靠書來信來往,鴻雁傳情,倒也精神充實。 後來,張兵的單位又來了一位青年,叫張斌,音同字異。這張斌卻與他大相徑庭。張斌乃「開後門」來的紈挎子弟,一慣遊手好閑,喜歡尋花問柳,不務正業;平日上班,巨大的嗜好便是泡在收發室裏,查找他多角戀愛的反饋信息,看看又有「哪條魚兒上鉤」。 有一次,張斌在收發室偶然看見一封來自B市卻署名由「張斌」親啟的信件。他先是一驚,自己在B市既無「目標」亦無親朋;再一瞧,字體出自女性的娟娟手跡。他由驚變喜,急不可待地拆開閱讀:親愛的兵:恕我冒昧,未徵得您的同意就更改了您的名字,確切他說,只是換了一個同音不同形與意的字,我想您會完全理解和接受的,「斌」乃文武雙全,是男子漢完美形象的標誌,比起那服從他人領導的「兵」顯然有意義得多,也符合您的形象…… 看到這裡,張斌自然清楚這是怎麽一回事,不免一陣懊喪,但他畢竟是情場老手,便趕緊以張兵的身份向這位天真的少女回信,激動地表示:我完全尊重您的意見。您的這一改名實為高見。的確,命名為「斌」,比那低人一等、為人不屑一顧的「兵」偉大、響亮得多。您今後寫信給我,請都冠以這象徵愛情升華的新名字…… 自然,姑娘後來的情書都落在張斌手裏,而姑娘卻一直蒙在鼓裏,還自鳴得意哩。 可憐的張兵自發出情書後,一個多月了一直杳無音信,弄得他神形交悴,食不甘味、夜不成寐,過份的自尊又使他不願再寫信去探詢。 後來,痛苦不堪的張兵一改坐在辦公室等信的習摜,也來到收發室查找。值班老頭想了半天,才提供情況:「嗯,好象那張斌伢仔經常收到來自B市的信,唔,從信封的字跡看肯定是女伢寫的。不過,信封上確實寫的"文""武"的斌,而不是你當兵的"兵"。」 此時,張兵預感到可能出了意外,疑惑、憤懣、焦躁的心情絞在一起。正巧又來了一封 B市的信,的確是女方的字跡,可收件人士卻明明寫著該死的「張斌」親啟。張兵什麽也顧不上了,馬上拿走拆開。一場誤會終於消除了。女友後悔得放聲大哭,張兵氣得咬牙切齒。倆戀人決定告張斌一狀,告他用卑鄙的手段破壞他人戀愛自由。 法院對這一少見的案件決定開庭審理。張斌接到法院的傳票後,卻是趾高氣傲地走上法庭的被告席,一付滿不在乎的神氣。 審理開始後,張斌竟然提起了反訴:「我收信及寫信的行為是行使自己的被愛與求愛權,絲毫沒有侵犯原告方的權利,相反,你倆個卻肆意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首先,每個公民都有神聖不可侵犯的姓名權,我對自己的姓名擁有排他的專有使用權,他人不得擅自盜用、改用我的姓名。而這位小姑娘寫信時擅用我的尊姓大名,無疑是對我的姓名權的侵犯;其次,公民的通信自由神聖不可侵犯。明明指名道姓由我親啟的信件卻被這男崽子非法拆封,這豈不是對我的通信自由的嚴重侵犯?!」 死裏逃生
斷頭臺的鍘刀發生故障,落到犯人頭上幾寸的地方就停住了。根據法國的法律,得將犯人釋放。那天,有兩個幸運的犯人因此而死裏逃生。第三個犯人勇敢地上了斷頭臺,堅持頭向上受刑。劊子手正要動手之際,這個犯人突然大叫:「等一下,我看出鍘刀的毛病在哪裏了!」 損失二十四頭豬
十二名陪審員端坐在陪審席上,審理一樁索賠案。原告是一個農民,他損失了二十四頭豬。原告律師聲情並茂地對陪審團說: 「我的當事人損失了二十四頭豬!女士們先生們,是二十四頭豬!是在坐的陪審員數量的兩倍!」 停電了
死牢裏,一個死刑犯焦急不安。 一個好心的看守對他說:「別怕,電流很強,也就一眨眼的工夫,絲毫沒有痛苦的。」 這時,從刑場那裏傳來撕心裂肺的慘叫聲。 「什麽聲音?」死刑犯戰戰兢兢地問。 「我也不知道。」看守說著就去刑場看個究竟,「沒什麽,趕上停電了,只好用蠟燭。」 統統發請柬
某縣法院行政庭受理了一起老百姓告縣政府某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案件,行政庭依法對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發出了傳票。該行政機關的法定代表人見到傳票跳起來,給法院院長打電話,告了行政庭一狀。法院院長責備行政庭不該不看對象亂發傳票。行政庭庭長無奈,遂建議今後審理案子通知被告一律將傳票改為請柬。此言一出,該法院院長亦愕然。 為什麽打架
「為什麽打架?」法官問。 「當時我很平靜地在電話亭內跟我的女朋友聊天,」小李說,「這時那個家夥走過來了,他要打電話,我不讓他打,他就把我從電話亭內趕了出來……」 「這也怪不得你發脾氣了。」法官想了想說。 「還不只這樣呢!」小李補充說:「他還把我的女朋友也趕了出來……」 偽證的結果
一家經營尚可的商行,突然宣布破產了前不久,這家商行還向社會集資作為發展資金。法庭認為,這很有可能是蓄意圖謀侵吞購股者資金的一個花招。 商行的女秘書被傳到法庭。法官嚴肅地告訴她要對她自己所說的每一句話負責。 「你應該知道作偽證將是什麽後果!」 「是的,我知道!我們經理答應給我1000美元和一件貂皮大衣。」 我有權保持沈默
法律課上,教授要求學生們讀關於公民權利的文章。 第二天,他叫一個學生說出十項公民權利。 那學生沒回應,教授說:「好吧,就列舉五項吧!」 學生仍不出聲,教授只好無可奈何地說:「只要你講出你身為公民的一項權利就行了!」 該生回答:「我有權保持沈默!」 無 奈
警長:「上次我曾對你說,以後你要洗心革面,今天怎麽又來了?」 嫌疑犯:「我曾把這話對這位警察說過,無奈他一定要拉我到這裡來。」 武法打虎
武法,系武松後人,精搏擊之術。 一日,其經景陽岡,遇猛虎,旋而急走。虎追而戲曰:「汝比汝先祖差矣!」 法憤曰:「吾非懼汝,乃懼《野生動物保護法》也!」 小朋友的疑問
一群幼兒園的小朋友來到警察局參觀,他們見到很多新鮮的東西。這時,一個小孩看見了墻上掛著的十大通緝犯的照片,他向警察問:「這些照片是那些通緝犯?」 「是的。」警察回答道。 孩子又問:「那麽,給他們拍照的時候,為什麽不把他們抓起來呢?」 一點不錯
某人站在被告席上,他的律師對法官說他是個聾子。 「你是聾子嗎?」法官問。 「是的,一點也聽不見。」被告畢恭畢敬地回答。 一個男人只能娶一個老婆
單身的小王問老李:「為什麽法律規定一個男人只能娶一個老婆?」 老李語重心長地說:「你有了老婆之後就會發現,其實這條法律是保護男人的。」 幽默的法學用語
1.我的甜心——對象不明。發出邀約或承諾須針對特定主體。 2.愛你一萬年!——顯然無法履行的義務,無效條款。但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3.為了你我寧願背叛我的父母和家庭;今生今世我只愛你。——違背社會的公序良俗,無效條款。尊老愛幼、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得傳統美德。 4.我對你的海誓山盟,有天地為證。——見證或公證應當選擇有資質的律師或公證機關。 5.我會給你最大的幸福!——約定不明。不同的主體對"幸福"的具體內涵理解不同。 6.如果你和我生活在一起,我會為你當牛做馬,包攬一切家務。——顯失公平,可撤消條款。家庭中夫妻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7.如果你不答應,我會在我們相識的小河邊悄悄結束自己的生命;當我的鮮血染紅了小河,那是我對你愛的證明。——首先,一方以威脅的手段訂立合同,合同無效;其次,造成環境汙染,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也應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8.如果我背叛了你,我願接受任何懲罰,五雷轟頂,千刀萬剮。——這兩種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違反法律規定。 9.愛你的小辣椒,於無眠的雨夜——沒有標明本人有效證件上的姓名和明確的時間不符合書證的形式要件。 有力的證明
在街上,一輛自行車碰倒一個小男孩。小男孩的母親告到法院,說她的孩子受了重傷。 法官問:「傷到什麽程度?」 母親回答:「他的手現在只能舉到下巴,再也上不去了。」孩子在旁邊舉舉手,很吃力地才舉到脖子,滿臉痛苦表情。 法官又問:「那麽以前能舉多高?」 母親說:「能舉過頭頂。」孩子為了證明母親的話,飛快地將手舉過頭頂,顯出很輕松的樣子。 右手入獄
這是一起盜竊案。 辯護律師說:「被告只是把右手伸進窗戶偷了幾件東西而已。他的右手不等於他整個人,怎麽能因為一隻右手犯了罪而懲罰整個人呢?」 法官最後判決:「辯護意見有理,予以採納。判決被告的右手一年徒刑。被告是否隨右手一起入獄,由他自己決定。」 律師飛快地幫被告把裝在右臂上的木製假手卸下來交給法官,然後拉著只有一隻手的被告揚長而去。 原來是夢遊
A先生和A太太是某大律師的忠實崇拜者,經常去法院旁聽大律師的精彩辯論。 一日,A太太在路上邂逅大律師,便恭維道:「您昨天那三小時的辯論真是精彩極了!」 大律師有點不高興地說:「可是您的丈夫在我講到最關鍵的時候卻走了出去。」 A太太抱歉地說:「真不好意思,他有夢遊癥。」 在河裏打水槍
警察在審三個犯人,問第一個:「叫什麽名字?」 「阿牛。」 「為什麽被抓?」 「我在河裏打水槍。」 警察想,這並沒有錯,就放他走了。 警察問第二個:「叫什麽名字?」 「阿毛。」 「為什麽被抓?」 「我在河裏和阿牛一起打水槍。」 警察也放他走了。 警察問第三個:「叫什麽名字?」 「我叫水槍。」 怎能不認得
審導者問嫌疑犯:「你見過這把刀子嗎?」 「當然。」 「這麽說你認得這把刀子!」 「一連三個星期了,您每天都把它拿給我看,我怎麽會不認得它呢?」 這個男人我見過
一個警察在一個居民區做過好幾次犯罪案的調查。最近一次當他向一個老大太調查情況時,按照慣例,他作了自我介紹,並且把警察身份證出示給老太太看。 「對!對!」不料老太太一看到警察身份證上的照片便激動起來,「這個男人我在什麽地方見過好幾次,但我想不起來是在什麽地方見過了!」 證 物
年輕的律師住在公寓,因公寓只有一個廚房,常要與樓內其他人員合用,所以他放在冰箱裏的食物常常不翼而飛。 有一次,他訂了一隻燒雞,這只燒雞本應該下星期一才送來的,結果在星期五便送來了。他為防萬一,放燒雞進冰箱時附帶了一張條子。 星期一打開冰箱時,燒雞果然還在。那條子上寫的是:「請勿觸摸!謀殺案證物。」 只能講親眼看到的
法官:「證人,在你作證之前,我應該告訴你,在法律面前,你只能講你親眼看到的事情,不要講從別人那兒聽到的事,明白嗎?」 證人:「明白了!」 法官:「請你先告訴我,你是何時何地出生的?」 證人:「天哪!我尊敬的法官,我無法回答您,因為這是我母親告訴我的。」 忠 告
有一個案子審到一半,被告固執已見,不肯讓步,法官宣布休庭十分鐘。 他對被告的律師說:「給你的當事人一點忠告。」 十分鐘過去了,律師回到法庭,被告卻不見了。 法官問:「被告呢?」 律師說:「我給了他一句忠告:"三十六計,走為上。』他走了。」 自行負擔
某地犯罪率急劇下降。各界探究原因之後,終於查明底細了。 原來各看守所和監獄貼出了這樣的布告。從今日開始,凡因犯罪或嫌疑進入本處的人,自行負擔膳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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