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盜墓大軍何懼秦始皇祖墳
秦始皇祖墳被盜!這個重磅消息不止「性質惡劣」,一些細節同樣令人震驚。「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破壞嚴重,盜墓者手段先進,炸藥、鼓風機等輪番上陣,通過36米盜洞直通主墓室…[詳細]
透過這個案例,我們可以感受到方興未艾的盜墓狂潮。據悉,我國活躍著近10萬盜墓者,形成了一條高效的產業鏈,專業化、組織化、暴力化運作,所盜文物3天就可流出境外…[詳細]
人們前赴後繼,「就算它是一個陷阱,也要絕處逢生」…[詳細]
文物保護機制不足為懼
文物保護部門作用有限
「三五個人,一兩條狗。」這是文物田野保護的窘況。由於沒有多少年輕人願意接茬,有些地方乾脆變成了「老人和狗」。
往上,對應的文物保護部門也並不「專業」,有的歸文體局,有的歸文物旅遊局,有的歸文化廣播局,還有文管所、文物旅遊辦公室等多種「婆家」,名不正言不順,可謂先天不足。
盜墓活動是有跡可循的,特別是一些重大墓葬,往往會用到炸藥。如果能夠在資金、技術以及後勤配套等方面予以改善,建立現代化的安防系統,建立健全有效的責任機制,應該可以在一些重點地區扼制盜墓勢頭。…[詳細]
盜墓的法律風險不高
《文物保護法》第七章列舉了一系列非法行為,但並未規定相關刑責。
根據《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盜墓的刑期彈性很大,一般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有以下情形,也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盜掘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2)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3)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4)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雖然也有極刑,但一般盜墓犯罪的法律風險並不高,「早知道有這條路,打死我也不會去販毒」。在司法解釋中,又會根據文物等級定罪,這種事後懲治並不能有效震懾犯罪。
再說了,法律制裁畢竟是結案之後的事,事實卻是,在盜賣文物的案件中,破案率並不高。…[詳細]
「群防群控」行不行
顯而易見,盜墓者最顧忌的就是被舉報,因此通常在夜晚作案,並且善於偽裝真實意圖,為了方便行動,甚至吸收當地人入伙。倘若居民有組織地防範,盜墓者也確實難覓機會。
比如,某地村民堅信他們的先祖是明朝建文帝,利用了一切可能的措施,「伺候」盜墓者。…[詳細]
在另一個村莊,村民們日夜巡邏,讓數百個盜墓者空手而歸。
然而,「群防群控」也不是普遍適用,有些地方的村民「近水樓台」,爭先恐後盜掘古墓。而且,當盜墓者武裝犯罪,明火執仗,村民的力量就顯得很單薄了。…[詳細]
自古有墓就有盜,「懷璧之罪」今更囂
每個古墓都有被盜的「覺悟」
「無不抇之墓也」——2200多年前,《呂氏春秋》已經指出了盜墓的猖獗,亦可見盜墓的歷史多麼悠遠。
在戰亂時期,還經常有軍閥通過盜墓籌餉,赤眉軍、曹操、黃巢都干過這事,一旦鎖定目標,很難倖免。
這並沒有阻擋人們厚葬的衝動,反而催生了層出不窮的招數,防止盜墓,像「伏火」、「伏弩」、「積沙積石」之類。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明清以前的帝王陵中,除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合葬的乾陵,幾乎沒有哪個逃脫被盜的命運。…[詳細]
什麼都有人要,什麼都有人盜
過去,盜掘通常選擇人少偏僻的地方,近年來不少盜掘指向了國家級、省級重點保護區,從盜掘無名墓轉向帝王將相的墓。根據我國法律,盜掘上述保護單位將是重罪。
像這次盜掘秦始皇「祖墳」,令人詫異的不止是專業水準,還有「賊膽」。
過去,盜取的通常是墓葬里的金銀器皿,現在連地面大而笨重的石刻雕像、古塔也不放過了。
可以說,任何能夠交易的東西,都成了盜墓者的目標。…[詳細]
與其坐等被盜,不如主動發掘?
既然每個古墓都無法避免被盜的命運,是否果斷一點,乾脆由專家來統一發掘?
答案是否定的。一方面,目前科技水平有限,出土後,文物可能迅速失去原有特色,這方面的教訓很多,而且像木器、紙張、紡織品等,保存與修復都是未能克服的難題;另一方面,不確定的因素太多,無法保證出土文物不「經世亂」,過於集中的發掘需要擔心腐敗問題。
所以,「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這樣的原則並沒有錯,關鍵還是落實。
文物走私太容易了
盜墓也算是「渠道為王」
「沒點管道,你敢幹這行啊?」
一頭是盜墓,一頭是文物走私,很難說誰是誰的「源頭」。一般來講,文物交易市場有四個層次,最底下是盜墓的,往上是地區文物販子,再往上是走私販,頂層則是國際買家。
然而,文物交易並非推銷式的流動,在高度的組織下,往往文物一出土,相關的渠道就已經打通,現在還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先找好了買家,或者先下好了「訂單」,再盜墓。
因此,身處行業鏈條的最頂端,國際買家的影響力不言而喻。著名作家吳樹在《誰在收藏中國》一書中披露,我國被盜掘文物的主要流向是境外。
這種走私還有一個好處,就是把文物「漂白」,經過國外倒手,再流回國內,這些出自古墓的文物可以合法化,堂而皇之地被炒作、拍賣,並最終被頂級藏家收藏,而盜墓者也將永遠逍遙法外。…[詳細]
被海關查獲的幾率很小
2004年之前的10年,僅深圳、廣州海關就查獲走私文物5萬件,其中2002年查獲8780件,而這還僅是在海關對出境貨物5%的抽查中發現的。
有的文物販子根本不經過海關,將文物交給經常往來內地和港澳地區的菜農,讓他們把文物藏在裝菜的背簍中,這樣偷運出境幾乎暢通無阻。
有人形容,改革開放以後的文物走私,「八十年代開始走,九十年代開始跑」。現在,海外出現了大量的中國佛像、石雕,這些不可能攜帶的東西,只可能是集裝箱出去的。…[詳細]
暴富不休,盜墓不止
「要想富,盜古墓,一夜變成萬元戶」
「每個鄉鎮都有一支專業的盜墓隊伍,盜墓行為幾乎每天都在發生」。在一些文物重點區域,盜墓日益群眾化。
「干一輩子不如挖一鏟子」,在這個信念的導向下,盜墓成了很多人的選擇,而且一旦陷入進去就難以自拔,身邊有那麼多的傳說,「就算它是一個陷阱,我也要絕處逢生。」
在盜墓產業鏈的最底層,熟練的「下苦」也不計其數,他們農閑時聚集到陝西等地,等待「支鍋」的僱傭。…[詳細]
如果成功「上岸」,沒人追究「原罪」
盜墓不像其他的犯罪,墓葬的損失無法登記,除非人贓俱獲,如果文物順利脫手,幾乎沒有追訴、追繳機制。這種「原罪」,太容易漂白。
從這個角度講,為了不鼓勵犯罪,很有必要建立統一的文物檔案,對來路不明的文物追查到底。
該不該怪《鑒寶》?
「鑒寶類節目給了觀眾一個誤導,那就是——這個東西太值錢了,如果我沒有怎麼辦?盜墓!」
相當多的專家把盜墓狂潮歸咎到相關節目,然而在邏輯上這是說不通的,此類節目開播才幾年?盜墓熱持續了多少年?蟲草、硅化木、黃龍玉等玩意兒能夠暴漲,一些「重器」的天價也並不過份。
文物的高價是客觀存在,這確實催生了犯罪,但不能把這種高價怪罪到文化節目上。如果盜墓者掌握了更多文物知識,在盜賣文物時少破壞一些他們看不中的文物,那也是功德。…[詳細]
結語:
盜墓者連自家的祖墳都不會放過,秦始皇的祖墳又能如何。…[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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