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與少年早戀
文|鄭慶友 壹心理專欄作者
莎士比亞名劇《羅密歐與朱麗葉》的故事家喻戶曉:兩位年青人相愛,卻遭受家族世代仇怨和門第之見的百般阻撓。但外界的阻力並未能使戀情熄滅,反而使他們越愛越深,最後以殉情作為終極反抗,捍衛了至死不渝的愛情。
心理學家受《羅密歐與朱麗葉》故事的啟發,對戀愛中的學生作了調查,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凡是受到家長反對的戀人,關係比原來更加密切。而沒有受到家長反對的戀人,倒有一部分逐漸疏遠了。心理學家把這種現象稱為「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指如果出現干擾戀愛雙方愛情關係的外在力量,戀愛雙方的情感反而會加強,戀愛關係也因此更加牢固。
俗話說,哪個少年不鍾情,哪個少女不懷春。早戀對於12-18歲的青少年而言,是正常而普遍的現象。這是處於青春期的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發展的階段性特點所決定的。青少年時期,生理髮育迎來了人生的第二次飛速發展階段,各項生理指標已接近成人,心理上也處於半成熟狀態。生理的成人化使他們產生了成人感,希望與成年人一樣交朋友、談戀愛,獨立自主,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再受到長輩的約束。這個階段的青少年,性慾和性意識逐漸覺醒,對異性由童年期的疏遠逐步過渡到好感、親密,以至產生愛慕和依戀。
他們喜歡與異性一起活動、遊戲、學習,喜歡與異性交朋友,對鍾情的異性,會產生與之成為戀人的願望。除了生理、心理因素,社會因素也對青少年早戀起推波助瀾的作用,如:生活水平提高使青少年營養過剩,激素分泌異常,過早蒙生性興趣。電影、電視、報刊雜誌等傳播媒體對戀愛及相關情節的過度渲染,以及成人的戀愛行為,同學、同伴的戀情等等,都使青年少從中觀察、學習、模仿,或產生從眾行為。正是這些生理、心理和社會文化等多重因素的綜合影響,共同催生了青少年的早戀行為。
面對青少年早戀,許多父母通常的反應是大驚失色、緊張焦慮,似有大禍臨頭。他們認為孩子的早戀必定帶來災難性後果:從無心學習、成績大幅下滑,到產生性過失,繼而考不上理想的中學、大學,最後一生前程暗淡。這種在認知心理學中稱為「糟糕至極」、「以偏概全」的歪曲觀念,必定導致父母以權威者的姿態,對孩子的早戀實行極端的、蠻橫的干預,例如:不分青紅皂白地批評、訓斥、打罵、羞辱,勒令禁止雙方來往等,希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及時把早戀的火苗「撲滅」,讓孩子懸崖勒馬,回歸正途。然而,這種做法往往事與願違、適得其反。長輩的干涉反而使戀愛雙方走得更近。
甚至於,原本倆人只是互有好感、情素朦朧,或只是談得來的異性朋友,因父母的「擾和」與「貼標籤」行為,反而加快情感進程,相互聯繫更加緊密,形成一致對外的「抗戰聯盟」,建立了名副其實的戀人關係。「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就這樣產生了。
是什麼心理機制讓這些「棒打的鴛鴦」關係更密切呢?「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是怎麼產生的?在一個實驗中,心理學家讓被試面臨A與B兩個選擇,在低壓力條件下,有人告訴被試:「我們選擇的是A」,在高壓力條件下,有人告訴被試:「我認為我們兩個人都應該選擇A」。結果,低壓力條件下,被試選擇A的比例為70%,而在高壓力條件下,只有40%的被試選擇A。由此得出,如果選擇是自願的,人們會傾向於增加對所選擇對象的喜歡程度。而當選擇是被迫的,便會降低對選擇對象的好感。因此,當戀愛雙方被強迫作某種選擇時,會產生高度的心理抗拒,這種心態會促使他們作相反的選擇,甚至會增加對自己所選擇事物的喜歡程度。
另有一種解釋從維護認知平衡的角度出發,認為:人們通常對自己的行為均從內部和外部尋找理由,當外部理由消失後,就會從內部去尋找依託,反之亦然。戀愛的雙方在親人採取簡單否定的態度時,便削弱了戀愛的外部理由,這導致戀愛者的認知出現了不平衡,於是他們只好把內在的情感因素升級,以解釋自己的早戀行為,使自己的認知重新處於平衡狀態。因此,戀愛雙方越是受到外部的否定和干擾,內心對戀人的愛越是深厚,越是傾向於符合自己內心意願的決定和行為。
了解了「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及其產生的機制,明智的父母均能從中獲得啟發。對青少年的早戀不應採取簡單粗暴的干預方式,以避免青少年的逆反心理。父母理性對待孩子早戀,應做到如下幾點:
首先,認識到青少年早戀是身心發展階段性特點和社會文化環境決定的,是普遍的、正常的現象,不必過於驚慌和緊張。
其次,辯證地看待青少年早戀,認識到青少年早戀也不全是壞處,也有一些好處。例如:可以鍛煉與異性的交往能力,使個性更趨完整。可以在學習上相互勉勵、促進,在生活上可以相互幫助等。
第三,以平等、共情、真誠的態度與孩子一起討論早戀行為,循循善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因勢利導。首先肯定他們的珍貴情誼,再與孩子一起分析早戀行為產生的原因,判斷早戀的類型,是愛幕型、好奇型、模仿型還是從眾型。接著雙方客觀地討論早戀的利弊,在探討弊端方面,強調早戀雙方心智的不成熟性、衝動性、易變性、關係的不穩定性等對雙方身心的損害,戀愛時過於關注對方以致對學習效率和未來前程的不良影響,太早確立關係對未來婚姻生活的負面影響等。父母以長者的經驗和智慧,與孩子分享自己的觀點,提出自己傾向性的建議。同時,要相信孩子,給予他們考慮與自己作決定的機會。
一言以概之,父母以開明、理性、充滿同理心的態度面對和處理青少年早戀,必定比以獨裁者的姿態粗暴干涉、橫加制止更有效。父母的簡單禁止,只會導致「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的產生,而民主、平等的溝通與協商,將更有利於青少年順利、健康地渡過青春期早戀頻發的危險階段。
文|鄭慶友 壹心理專欄作者
配圖:123rf
責任編輯:謝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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