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婚後收入共同所有
05-28
本期座客律師:陳旭(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
問:我朋友
最近
應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請問這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答:在離婚案件中,認定爭議財產的性質,要看其取得的時間。
這也就是說
我國婚姻法第17條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有明確規定,即只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才能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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