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美國綠卡的主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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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成為美國公民,先要拿到美國綠卡。很多小夥伴都因為愛國情懷等原因遲遲猶豫不決是否要入籍公民,可是對於綠卡,所有人應該都不會拒絕。有了這張綠色的卡片,就可以永久居住在美國並且合法工作,也基本享有美國公民待遇。

沒錯,就是下面這張小小的綠色卡片,讓多少人朝思暮想魂牽夢繞。

盯著看5秒鐘,接著仔細閱讀此文章,然後朝著目標努力奮鬥吧!通過親屬獲得綠卡

許多人通過親屬獲得綠卡,最常見的就是和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結婚。美國公民可以為自己的配偶,父母,孩子,兄弟姐妹申請綠卡。綠卡持有人可以為自己的配偶和子女申請綠卡。通過親屬獲得綠卡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幾種:

·和美國公民/綠卡持有人結婚

·父母是美國公民

·父母持有美國綠卡

·21歲以上公民可以為父母申請綠卡

·在美國產子,等到孩子21歲時父母可獲得綠卡

·被美國公民收養

·是成年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但是這個排期時間非常長,要等10年多職業移民綠卡

大部分人都會感嘆,留學生想要獲得美國綠卡,簡直比嫁/娶個美國人還難!非也非也,不要那麼悲觀。如果有能力找到合適的工作,運氣好遇到善良的老闆,那獲得綠卡也不是那麼難的事。

·傑出人才可遞交EB1綠卡申請。這種綠卡要求比較高,申請者需要在某一領域(比如:科學,教育,藝術,體育,商業等)具有突出貢獻,發表過論文,獲得過獎項,在業內有較高的知名度。

EB-1A:

EB-1A 傑出人才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是職業移民第一優先當中的第一類;申請人具有一定專業能力的水準,且能證明申請人是該領域中少數的頂尖人物之一。

EB-1B:

EB-1B 申請中的職業人才是指在國際上享有聲譽的在某特定的科學或學術領域的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 EB-1B 申請需要僱主的支持,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諾。通常,這個工作承諾都是由大學或者其他類似的學院或科學研究機構提供。

EB-1C:要求在過去的三年中,受益人必須在美國僱主的海外機構(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工作過至少一年,而且申請人必須在美國其公司從事經理或者管理工作

· EB2和EB3是兩種較為常見的職業移民綠卡,也是很多小夥伴拿到H1B之後的下一個目標。兩種職業綠卡都需要由僱主提交申請,並且申請程序一樣。

EB2:

職業移民的第二類優先,申請人必須擁有碩士或碩士以上學位,或學士學位加本專業五年以上連續工齡,或者在科學、藝術及商業領域有特殊能力

EB2中有一類比較特殊,無需僱主支持,可以由個人自己申請,即「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移民申請。對美國做出貢獻的人有資格申請,需要證明申請人將來會極大地有利於美國的國家利益。

EB3:

職業移民的第三類優先,是職業移民中最普遍的一種。申請者需要是擁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的專業人員,或者是至少2年培訓或工作經驗的技術工人。

第三優先類職業移民EB-3為所有能在美國找到僱主的外國人提供移民美國的機會。通過受雇獲得永久居住權必須符合三個基本條件: 1.必須有一個美國僱主提供就業機會和擔保,並代為申請勞工許可證 2.必須受過適當的教育,並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保證有能力從事僱主所提供的工作 3. 沒有合適的美國人願意或者能夠從事這項工作。

EB4:

主要適用於特殊移民。以下特殊移民有資格獲得第四優先簽證:包括:宗教宗教廣播人員,伊拉克/阿富汗翻譯人員,曾協助美國的伊拉克人,國際組織員工,內科醫師,武裝部隊成員,巴拿馬運河區員工,北約6退休員工,北約6已故員工的配偶和子女

·為了吸引外資,創造就業機會,刺激美國經濟增長,美國政府於1990年創立了職業移民第五優先,又稱 EB-5投資移民,鼓勵外國投資者通過投資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

EB5:投資移民是指在美國的一個地方創立一個企業,投資金額為50萬美金以上(新投資移民法案規定最少為80萬美元),並為美國公民或者綠卡持有者創造了10個就業,就可以獲得投資移民綠卡。對申請人的背景,年齡,文憑,語言沒有限制。申請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同時獲得綠卡。綠卡抽獎為了促進移民多元化,美國政府每年會提供50000個名額給指定國家(一般是來美國移民比率低的國家)的公民參加美國綠卡抽籤機會,被抽中的經過面試後可以獲得綠卡。要求申請者必須具備高中學歷或有兩年工作經驗,確保在美國有獨立生存的能力。申請人必須出生在有資格參加移民抽籤的國家。如果申請人出生地是無資格抽籤國家,而配偶出生在有資格抽籤國家,可以用配偶的出生國獲得申請機會。或者,如果申請人的父母出生國屬於有資格抽籤國家,可以用父母一方的出生國獲得申請機會。無資格抽籤國家名單孟加拉國、巴西、加拿大、中國(大陸出生)、哥倫比亞、多明尼加、厄瓜多、薩爾瓦多、海底、印度、牙買加、墨西哥、奈及利亞、巴基斯坦、秘魯、菲律賓、韓國、英國(北愛爾蘭除外)及其屬地、越南。十年豁免

這需要通過法律程序,在移民法庭向法官求情不要被驅逐處境。

條件:

·證明入境美國居住滿十年

·有直系親屬是美國公民/綠卡

·在美國境內品行良好,無犯罪紀錄

·證明如果申請人被遞解出境,會給美國的直系親屬造成極大的困難U簽證美國創建此類簽證是為了加強執法界調查走私人口,性暴力,家庭暴力等罪行,保護受害者。若在美國因犯罪行為而遭受嚴重身體或精神的傷害,受害人可申請U簽證,獲得U簽證三年後可申請綠卡。難民綠卡若原籍國發生戰亂,或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可申請難民身份拿到美國綠卡。政治庇護申請人在原籍國遭受迫害,美國政府出於人道主義提供幫助。迫害可以來自政府或受政府控制的社會團體,也可以來自政府不能或不願意控制的社會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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