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動中的宗教與人類社會——關於宗教現象的思考
互動中的宗教與人類社會——關於宗教現象的思考
[ 來源:中國宗教學術網 | 發布日期:2012-10-06 ]
吳雲貴 內容提要:作者從新舊世紀之交的角度出發,從歷史和現實的若干現象入手,對宗教與人類社會多重複雜的關係進行了認真的思考和論述,認為宗教道德文化很可能成為宗教在未來社會中的基本方位;一個道德資源缺乏、道德層次低下的宗教,在未來的人類社會中是沒有前途的。
當今的人類正處於新舊世紀之交,20世紀即將與我們匆匆告別,21世紀正在向我們頻頻招手。按照慣例,每逢新世紀來臨之際,人類總是對之抱以厚望,企盼新世紀之光能使人類交上好運,也總有一批預言家會爭先恐後地去展望未來。說句實話:預見未來是宗教先知的「專利」,凡夫俗子不敢抱此非份之想。因為「預見」不過是對未來作某種推斷,而推斷可能是靠不住的,甚至是荒唐可笑的。 對下一個世紀的人類世界,我只能講一句人云亦云的套話:挑戰與機遇並存,困惑與光明同在。但願世界會變得更加祥和美好,人類會變得更加成熟,更富有理性和愛心,人與人之間會有更多的理解、寬容和溝通。 宗教與人類社會的互動性中國道家有句至理名言:道可道,非常道。的確,人世間確有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事理,而宗教無疑是其中的顯例之一。古往今來,無數的宗教家、哲學家都言說過宗教,又都時常對宗教現象感到困惑不解,甚至至今連何謂宗教也諸說不一、未有定論。這種情狀固然可解說為宗教現象的複雜性,但複雜之物未必不可認知。宗教現象之所以難以說清,首先因為宗教或宗教意識是屬於人類情感世界的事情,而人的內心情感本來就具有「只可意會、難以言表」的特徵。因為對虔誠的善男信女說來,他們篤信宗教一般並非出自理性的思考,而是出自內心情感的需求嚮往。即使科學已經發展到完全能夠解釋人類起源的高水平,人們出自情感的需求,也還會相信上帝創世之說。可見,宗教信仰的前提就是不能說破宗教,不忍心使善良的信徒失掉心靈中那片神聖的凈土。「信則有,不信則無」——這是人之常情,不必過於認真。當然,從理念上說,我是不信教的,不屬於「在教言教」之列。
此外,宗教信仰、宗教研究中主客體的「互動」,也是不易說清宗教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於二者的主客體皆是「變數」而非「常數」,皆受時空和主體價值判斷的制約和影響,因而在歷史的長河中形成種種見仁見智的宗教觀,宗教也就成為一個內涵、外延極為廣泛的、富有彈性的動態概念。不僅在宗教神學家的觀念中,上帝未曾有過常駐常在的原型樣板,在研究者的筆下,上帝的形象和品格也千姿百態、變幻不定。以基督為例。留心的人們一定會注意到這一事實:早年的教父神學、中世紀的經院神學直至近現代的基督教神學都自認為是對基督信仰的權威解釋,並且都曾對其信徒的精神生活產生過重要影響,而它們彼此之間又相去甚遠、反差巨大。而且,每一個時代的神學又有多種不同的版本。其它宗教也都有類似的情形。這種情狀提示我們,即使根據宗教自身的傳統,也還是應當用發展的而非靜止不變的觀點來觀察和認識宗教,研究宗教現象。 概而言之,宗教現象的複雜性、多變性,正是豐富多彩、複雜多變的人類社會生活使然,宗教多種不同的形態、趨向和功能,都曲折地映現了作為社會主體的人類在不同時空、不同境況下的意願、情感和追求,都不過是人類自我的「影子」。宗教思想史上常以「神本主義」來界定宗教神學中被顛倒了的主客體關係,這在宇宙觀、本體論上自有其內在的根據。但從辯證邏輯關係看,神本主義也是「變數」,也可以看作某種扭曲變態的「人本主義」,並且在一定條件下可能轉化為人本主義。因為宗教信仰中的上帝或神明不論多麼崇高,多麼威嚴、神聖不可侵犯,實質上都是人類理想、情感、欲求的一種寄託,都寓含著強烈的功利主義目的性。任何宗教信仰都有屬靈和屬世兩個相輔相成的方面,而二者又都屬於人類社會經驗史範疇。照此看來,人類的宗教史實際上也就是宗教與人類社會的關係史,而人類主體只能在宗教與社會的「互動」中確定自我的方位,獲得相對的知識,求得主客體辯證的統一。 顯而易見,人類社會經過漫長而艱難曲折的歷程發展到今天,宗教主宰人類命運的時代早已宣告結束。在一個科學昌明、理性發達的新時代,宗教在人類社會生活中固然仍有自己的位置,但它已不再雄據社會舞台的中心,不再扮演光彩照人的主人公形象,而只能充當配角。在未來的歲月中,宗教仍將會對人類世界發生一定的影響,但人類社會的走向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宗教的走向,而不是相反,雖然二者仍將是「互動」的關係。 宗教與人類社會的協調性社會的現代化與宗教的世俗化
目前不論是虔誠的宗教家還是以客觀、冷靜著稱的宗教學者,一般都把「世俗化」看作是宗教社會影響衰弱的重要標誌之一。而宗教世俗化則是與社會現代化相伴生的一種現象,所以思考宗教的未來不能不分析現代化與世俗化的關係,認清它對宗教前景的潛在含義。 為了簡約思維,我們不得不省棄許多歷史細節。「世俗化」(Seculariation)一詞,原本是歐洲基督教文化背景下的一個專用語,指的是將一部分原屬天主教會控制的領土和權力轉讓給世俗的地方統治者。這當然是一場長達30年的「宗教戰爭」的一個結果,而在戰爭中獲勝的歐洲基督教新教諸侯也就成為世俗化的始作俑者。在其後的發展中,世俗化的內涵愈益寬泛,泛指宗教觀念、宗教情感的淡化,宗教活動領域的縮小,宗教社會功能的減弱,宗教價值觀的失落等現象。總之,世俗化可以理解為部分宗教功能逐漸被非宗教性的社會功能取代的過程,或宗教與社會影響此消彼長的總體趨勢。廣義而言,由於人類各種宗教自產生之日起都有神聖與世俗兩個方面,即使在被稱之為「宗教世紀」的中世紀,也不乏世俗化現象,所以世俗化現象非自近代而起,也不限於基督教,而是各種宗教共有的現象。歷史上各種宗教都是在神聖化與世俗化的辯證關係中曲折發展的。 這裡,需要我們思考的一個問題是世俗化產生的根源,以及世俗化是否意味著宗教正在走向衰亡。應當說現代意義的世俗化傾向,從根本上說,反映了在由傳統的前工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轉型過程中人類主體意識的增強。這一轉型過程,就世界範圍而言,當然是不平衡的,有遲有早,有表現形態和強度上的差別。但作為一個統一的發展過程,則必須看到它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如果我們堅信,現代化是人類走向更高級文明的必由之路,那麼我們就必須把世俗化看作某種合理的前提。從宗教與社會發展史的視角看,世俗化的根源主要包括:(1)宗教群體聯繫的減弱與非宗教性的社會聯繫的增強。這一趨勢以三大世界性的宗教尤為突出。例如,按照傳統的宗教教義,基督教只能有一個教會,即普世教會(The Church of God),而這一宗教理想從未變成現實。同樣,按照伊斯蘭教《古聖經》啟示的精神,全世界的穆斯林應當組成一個以共同信仰為紐帶的社會共同體「烏瑪」(Umma),而這一宗教理論從未兌現。究其原因,從根本上說,是因為群體組織的形成離不開共同利益的驅動,而全世界的信仰者沒有共同的利益,當然也就無從建立普世教會或共同體。此外,各種宗教都更加看重精神而輕視物慾,而唯有人類社會組織才能最大限度地滿足物慾。因此,宗教群體聯繫的減弱和社會聯繫的增強有其必然性。今天「基督教世界」、「伊斯蘭世界」這類稱謂,已不再具有宗教的意義,而在虔誠的宗教家看來,任何有悖宗教初衷的現象都是世俗化的結果。(2)宗教信仰個體化與價值取向多元化。宗教信仰作為一種社會現象,當然離不開人的社會性,但就精神世界而論,宗教信仰的初衷是企圖確立信仰者個體與所崇拜的上帝或神明之間得體的精神聯繫。這一初衷後來由於有組織的教會、僧團的出現,產生了某種「包辦代替」的傾向,教會首領成為信仰者個體與上帝或神明的中介。但自近代以來,由於在先進的西方工業社會出現了重視個體價值的趨向,宗教信仰逐漸被還原為個體的私事,認同信仰如同在市場上購物一樣,完全成為個人的自由選擇,表達信仰的方式也多種多樣,並非一定要進教堂。與此同時,在現代多元化文化的社會中,宗教信仰已不再是獨一無二的價值體系,人們在價值觀上有廣泛選擇的餘地。因此,宗教世俗化又是社會多元化的必然結果。(3)現代社會的制度化和層次化。傳統的中世紀社會缺乏明確細緻的社會分工,是一個「大一統」的社會,而宗教作為社會的靈魂,作為法律、秩序和社會良心的象徵,當然具有崇高的地位。進入現代社會以後,民族國家成為社會認同的基本單元,國家政權愈益完善,像一部不斷運轉的機器一樣,分為不同的層次和部門。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法律制度、文教制度等部門的興起,把原本屬於宗教機構控制的系統納入自己的管轄範圍,使宗教處於不斷尋覓理想家園的困境。作為一種回應,宗教只得與社會各個領域重新建立聯繫,實行廣泛的認同,以收復失地。(4)宗教教義、宗教神學思想的變遷。它與宗教的世俗化可以說是互為因果。作為對社會現代化潮流一種積極或消極的回應,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三大世界宗教,以及印度教、猶太教等「民族宗教」內部,都出現了傳統主義與現代主義潮流,以及介於二者之間的新正統主義潮流。傳統主義強調正本清源、返樸歸真,凈化信仰、回歸正道,對世俗化持嚴厲批評和抵制的態度;現代主義具有某種程度的世俗化傾向,主張以革新、開放、靈活變通的積極態度順應時代發展潮流,協調與人類社會的關係;新正統主義堅持中庸之道,既主張實行適度的改良圖新,又強調堅持宗教信仰的「基本要道」。世俗化雖然有其必然性、合理性,但世俗化不僅有其限度,而且世俗化本身並不意味著宗教已經走上窮途末路。從現實情況看,現代化儘管為人類社會的發展帶來希望,但現代化進程中的迷失也給人類造成巨大的苦難。如在高度發達的美國和西方社會,至今仍同樣存在著飢餓、貧困、失業、暴力犯罪、道德水準下降、種族歧視等陰暗面,人類社會還遠非是一個理想、公正、合理的「人間天堂」。只要生老病死、失望、煩惱、不幸、恐懼等天災人禍仍困擾著善良無助的人類,人類也就還需要從宗教那裡得到某種情感的滿足,宗教仍大有可為。世俗化只能改變宗教的形態、趨向和功能,而不會導致宗教的衰亡。這可以解釋為「水漲船高」,因為宗教是人類的情感和行為,而人類具有廣泛的適應性。
宗教與政治的關係 政治作為社會經濟利益的最高指導原則和集中體現,無疑會對人類社會發生決定性的影響,社會制度的差異首先表現為政治制度的差異。這裡我們無意比較不同社會制度的優劣,只想強調現代政教關係的一個基本走勢:作為現代化、世俗化的直接後果,宗教與政治相比,已退居從屬的地位。如同世俗化潮流一樣,政教分離傳統也源自近代西方的基督教,並波及其它宗教。由於近代興起的基督教新教確認「上帝的當歸上帝,凱撒的當歸凱撒」的「二分法」原則,從而為政教關係確立了新的基礎,歷史上長期紛爭不休的一大問題終於取得了較為一致的認識。這一帶有普遍性的趨向,從一個層面反映了隨著時代的變遷人類宗教觀念的深度變化。同政教合一的中世紀傳統相比,政教分離和宗教信仰自由被視為社會現代化的前提和社會進步的根本標誌之一。這一理念在西方社會中有廣泛的基礎,在近代的東方社會中也獲得比較廣泛的支持和認同。就佛教、伊斯蘭教而論,雖然有少數佛教國家和28個伊斯蘭國家仍以佛教或伊斯蘭教為「國教」(State religion),但實際上這些國家也大多實行某種事實上(未公開宣布)政教分離的原則。如佛教影響最深重的國家莫過於泰國,而佛教在泰國的政治生活中只是一種政治合法性的象徵,包括憲法規定的佛教為「國教」,國王必須信奉和保護佛教,以三色旗中的白色代表佛教等等。而在國家實際的政治生活中,在君主立憲體制下的泰國國王並無實權,全國100多個佛教組織均為群眾團伙,真正參與政治活動的是執政的或在野的政黨,而政黨並非在佛教教義基礎上組建的。又如在素以「政教合一」著稱的伊斯蘭世界,在二戰後取得獨立的伊斯蘭國家中,未有一個是屬於宗教政黨掌權的國家。北非地區大國埃及也曾宣布以伊斯蘭教為「國教」,但已故薩達特總統生前曾明確宣布,「宗教中無政治、政治中無宗教」。即使在政教合一的沙烏地阿拉伯王國,也是政治高於宗教,教權服從王權。 自然,談及政教關係,我們不能不注意到伊斯蘭教的特殊性,特別是在當代伊斯蘭復興運動勃然興起以後,確實出現了某種可稱之為「宗教政治化、政治宗教化」的原教旨主義傾向。80年代以來,由於伊斯蘭原教旨主義力量相繼在伊朗、阿富汗、蘇丹三國奪取政權,在中東的大部分伊斯蘭國家中都出現了以宗教為旗幟的政治反對派,致使原有的政教關係的格局陷於混亂無序的狀態。原教旨主義以「真主主權論」、「先知權威論」、「政治協商論」向中東各種非宗教性的現代民族國家發難,以宗教的神權否定世俗的人權,以超越的宗教律法否定世俗的國家立法,企圖創建一個新的名副其實的神權政體。原教旨主義思潮的興起反映了二戰後發展中的伊斯蘭國家在社會轉型過程中傳統與現代精神之間的斷裂。由於原教旨主義在發展觀、價值觀上排拒西方政教分離的模式,在意識形態上強調「不要東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蘭」,主張走獨立自主的「伊斯蘭發展道路」,確實對企圖稱霸中東、稱霸世界的唯一超級大國美國構成挑戰。因而,原教旨主義又使伊斯蘭教與國際政治發生關聯,成為易引起轟動效應的前沿性研究課題。 這裡一個實質性的問題在於:當代伊斯蘭復興運動的興起是否會改變政教分離的基本方向? 依筆者之見,不會。理由有二:一是傳統的政教合一的伊斯蘭政治制度是以封建制度為基礎,而復辟封建制不合時代潮流,不得人心,難以形成氣候。二是原教旨主義缺乏系統的政治理論,只是一種「投石問路」。例如:革命後號稱建立了伊斯蘭共和國的伊朗,在政治體制上仍然沿襲了源自西方的「三權分立」模式就是有力的證據。區別在於,在原教旨主義看來,凡屬於從外部引進的東西必須首先「伊斯蘭化」,取得「合法化」即合乎宗教傳統,然後才能心安理得地加以利用。因而可以認為,政教分離的大勢不可逆轉。即使出現局部性的回潮,也是暫時現象,不足以改變這一必然的大勢。所以在未來的歲月中,宗教在政治領域仍將繼續處於邊緣化的境地,宗教主宰政治屬於例外,而政治支配和利用宗教即使不是通例,也會時常發生。 宗教與文化的關係 如果我們全面地看待人類宗教現象,也許不妨把宗教解析為宗教意識形態、宗教文化方式和宗教社會群體三個互相關聯的層面。宗教作為觀念形態的信仰體系,不論社會如何發展,仍將在宇宙觀、人生觀、價值觀方面佔有一席之地。現代化、世俗化潮流的衝擊,很可能繼續使宗教意識形態在多元的現代社會中處於非主流的地位,但不會消逝。宗教作為社會群體,關涉到體制化的教會或宗教組織在未來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問題。儘管宗教信仰愈益個體化,但宗教信仰者不僅有共同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情感而且有某些共同的利益需要維護,因而在未來的社會中,教會或宗教組織仍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諸如主持日常宗教生活、加強信徒個體間的聯繫、開展宗教文化活動、致力於人道主義和社會公益事業等等。但由於社會愈益世俗化、商業化,表達信仰和參加宗教活動的方式會變得更加靈活多樣,傳統的宗教體制會有個適應、創新的過程。宗教作為傳統的文化方式,由於源遠流長、根深葉茂,在未來社會中,很可能成為人類宗教在社會中的基本坐標。關於這一主題,有三點議論。 首先,在現代化進程中需要大力開發、合理利用包括宗教文化在內的人文資源。如果現代化所需求的現代精神在時間上可視為歷史文化傳統的延續,在空間上可以視為現代精神自先進的西方向後進的東方轉移,那麼現代化對後進的東方國家和民族,不僅意味著從傳統文化的母體中開發出現代精神,而且意味著在批判揚棄的基礎上學習和借鑒西方現代化的有益經驗。在此過程中如何處理好本民族的包括宗教文化在內的傳統文化與近代西方文化的關係,顯得格外重要。由於西方近代的強勢工業文明具有擴張性,而後進的東方國家大多在西方殖民化的浪潮中受過侵害,包括文化霸權主義的侵害,由此而萌生的東方民族文化情結猶如一塊深深的傷疤,長期難以平復。例如,當今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就因為仇視西方的殖民統治和強權政治而陷入盲目排拒西方的迷失之中,而對本土的宗教文化缺乏科學的揚棄,又使宗教文化固步自封,從而使傳統與現代處於絕然對立之中。可見開發、利用傳統的人文資源是一項相當艱難的工程,宗教文化資源豐富既可成為現代化的動力,也可為現代化的歷史包袱。 其次,在現代化進程中需要理順民族文化與宗教文化的關係。西方的現代工業文明是多種文化因素的綜合體,至少包括古希臘的哲學、科學思想、古羅馬的法制思想、基督教的人道主義思想和現代資本主義精神四種因素。西方在現代化進程中雖然也出現過某些偏失(後現代主義即是一種回應),但它比較成功地理順了基督教文化與現代化的關係,很少聽到基督教阻礙社會進步的議論。而在包括中國在內的東方國家現代化進程中,這方面則尚未有成功的經驗模式,有論者把亞洲「四小龍」的崛起歸諸為「儒教工業文明」,但儒教之說能否成立,學界尚有不同意見,人們對此說多有保留。理順宗教文化與傳統文化的關係,對單一的宗教-民族國家,或許問題要簡單些。如對中東的阿拉伯伊斯蘭國家、伊斯蘭文化即是宗教文化也是民族文化。所要解決的問題主要是傳統的宗教文化與現代民族文化精神的融合、改造、利用問題。而對像中國這樣多種民族多種宗教並存的國家,情況則更為複雜。因為現代化在這樣的國家不僅要注意到多元一體的民族文化內部的差異性,而且不能忽視宗教文化與非宗教文化的差異性,只能以共同的民族利益、共同的民族文化為現代化的動力。 最後,宗教道德文化很可能成為宗教在未來社會中的基本方位。如同世俗文化一樣,宗教文化大體上也可以分為器物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個層次。寺院、教堂、聖像、聖書、聖地等宗教器物是宗教意識的物化形態,它們必將長久存在下去,從而為未來的宗教活動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宗教制度是宗教意識的結構化、體制化,只要有人信教就必然還會有宗教組織,發揮其不可替代的社會作用。宗教制度文化即宗教信仰的觀念形態體系,它是宗教文化的核心,也是區分宗教文化與世俗文化的根本標誌。由於宗教文化與世俗文化並不是絕然排拒的關係,也還有互相滲透、互相吸納的一面,因而宗教文化也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教育、藝術、倫理等諸多領域。現代化、世俗化的結果,很可能使宗教道德在宗教文化中的地位凸顯,成為宗教社會功能的主要體現,而各種宗教最重視的也正是以善惡之說來教化信眾,達到人格的高尚完善。可以認為,一個道德資源貧乏、道德層次低下的宗教,在未來的人類社會中是沒有前途的。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1998年4期)(編輯:張雪娥)推薦閱讀:
※人類社會中的最重要的影響因素
※人類不可能永生,因為已然永生
※如果天父上帝存在,人類可是其唯一的逆子?
※一點微小的想法
※當今社會引發人類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