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切實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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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 2016年11月08日 星期二

往期回顧人民網檢索數字報用戶中心返回目錄人民日報圖文資料庫(1946-2016)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全面切實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 人民日報 》( 2016年11月08日   04 版)本報香港11月7日電  (記者連錦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指定的公職人員就職宣誓作出清晰解釋和說明,他和特區政府表示支持,並將全面切實執行。梁振英說,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對基本法條文進行解釋,是香港特區憲制和法律制度的重要部分。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次所作的解釋,清楚地說明了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含義和違反該條文的後果,亦明確了指定公職人員的宣誓要求。他說,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依法宣誓就職,必須在宣誓中真誠莊重地承諾擁護香港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是符合法律和憲制性要求的必要之舉,也是參選或出任該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特區政府和社會大眾對任何刻意違反上述規定、蔑視依法宣誓程序,甚或藉機侮辱國家民族、鼓吹分裂國家和主權的行為,都必須遏止,嚴正依法處理。「我和特區政府對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通過的解釋表示支持,我作為特區的首長,有責任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執行基本法,我和特區政府將全面切實執行。」梁振英說,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全體香港市民有責任維護國家的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以及民族的尊嚴和利益。我深信社會大眾都會認同,每一位特區立法機關的議員,都有責任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且貫徹執行「一國兩制」下的憲制安排和規定。返回目錄    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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