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對等律
「門當戶對」是曾經支撐了中國幾千年的婚姻傳統,毫無疑問是舊觀念,並且一直受到批判。舊日的婚姻首先講究的是家庭出身的對等,國王的女兒肯定不能嫁給農夫的兒子,富貴人家的小姐也不會嫁入貧苦人家。現今提倡的是婚戀自由,婚姻平等,然而,人們並不知道,過去的門當戶對被另外一種對等代替了,用我的話說,就是「個人條件綜合對等律」。
什麼意思呢?
現在的人結婚,有沒有感情因素呢?有。
完全是感情因素嗎?否。起碼我們在當代社會看不到一個完全由感情連接在一起的婚姻。
那麼,除了感情,還有哪些因素在促成婚姻呢?我們看到很多實際的條件和因素。
比如給女孩介紹對象,父母首先會提出問題,對方多大了?身高多少?學歷是什麼?從事什麼職業?每個月收入多少?對方的父母是幹什麼的?
在這個意義上說,現代人對於「門當戶對」的講究絲毫不遜於過去。
但現代的「門當戶對」講的是個人綜合條件,不光看父母、看出身,還要看個人方方面面的條件。假使父母很窮,也沒關係,只要你掙的錢和比爾·蓋茨一樣多,這就是一個很高的「門戶」了。再比如你雖然現在掙錢不多,卻是地地道道的「潛力股」,未來大有前途,也是「門戶」考慮的重要條件。父母家庭只是綜合條件的因素之一。
那麼,為什麼婚姻會形成「個人條件對等律」呢?
這是婚姻逐漸市場化的結果。譬如你想找最好的老公,別的女性呢,也想找最好的男士。這樣女性之間就有了競爭。接下來,男人是任人隨意挑選的嗎?不可能。男人也都想找最好的女人,他們之間也在競爭。婚姻向來是兩廂情願的選擇。每個男人都想找最好的女人,每個女人也都想找最好的男人。如此說來,每個人都處在競爭中,同時又處在選擇中。
結果會怎樣呢?
譬如女性都認定A先生是最好的男人,都想找他。而A先生呢,他肯定也想找最好的女性,這是A先生的選擇權。結果,最好的男性就和最好的女性結合了。再往下呢,第二好的B先生和第二好的B女士又挑選了彼此。這樣,男人間相互競爭,女人間相互競爭,男女間又相互選擇,最後形成的結果一般是對等的。最好的和最好的走在一起,次好的和次好的走在一起,逐層排列下來。
這就是「婚姻對等律」。
有人不以為然,說這不是把人分成三六九等了嗎?
不然。這樣講並不是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而是說現代自由婚姻中,有一種對等性的潛規則存在。每個人能夠提供的婚姻資源必須和對方有一種匹配和對等。婚姻要給彼此帶來幸福和生活保障,彼此的資源和貢獻對等,才有公平性。
「婚姻對等律」是規則,不管你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它都支配著現代的婚姻。就像不管你喜歡不喜歡商品的等價交換,它是商品流通的規律。對等,婚姻才有建立和維持的基礎。不對等,婚姻建立不起來,或者建立起來也有裂痕。今天對等,今天婚姻平衡;明天不對等,明天婚姻出現不平衡。諸如此類,都是對等律在起作用。
婚姻最先啟動的首先應該是愛情。這在戀愛階段就有了。可是隨著愛情轉化為婚姻,事情會發生變化,有的家庭只是共同撫養孩子和贍養老人,每日柴米油鹽,唯獨愛情沒有了。愛情跑到哪兒去了呢?可能是彼此喪失了,也可能是有所轉移了。於是有了所謂「三年之癢」和「七年之癢」。各種各樣的婚外情出現了。我總結的十點交換也是由淺入深的,有的交換是比較低層次、基礎型的,比如物質上互助,這個容易實現。可是如果再提高一點,要求互相理解、彼此尊重呢?在很多家庭難以做到。這就是交換的不完備。
說婚姻是一種交換,很多人感覺不舒服,覺得很難聽,好象一提交換就是物質的,似乎太理性了。還有的人說,愛情就應該純粹。
我從不反對愛情應該純粹。在不涉及婚姻的時候,愛情的純粹性比較容易做到。
一涉及婚姻,用不著我說,許多人自己就不純粹了。
所以,可以很絕對地說,沒有一個人在結婚的時候不會考慮感情之外的因素。
比如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感情特別好,但男孩父母是農村的,生活很貧困,還有兄弟姐妹上學需要幫助,父母生了病也需要他負擔。我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在這種情況下思想會完全沒有波動,面對父母的反對也毫不在乎,義無反顧地舉行婚禮。這樣的情況不是沒有,但少之又少。大多數是被種種考慮和父輩的反對扼殺了。這說明什麼?說明婚姻要面對太多的現實問題。這是目前這個歷史階段不可避免的。
也許隨著物質的極大豐富,人們在婚姻中更集中於愛情的考慮,那時,雖然還有交換,但婚姻的品質會更高,人們在感情上受到的困擾會更少,家庭生活也會更幸福。
還是回到你的問題上,你可以試著用柯老師書中提到的十種交換衡量一下和男友的關係,看你們的愛情能否經得住種種實際利益的考驗。(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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