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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10·5」慘案偵辦紀實

 

      湄公河「10·5」慘案偵辦紀實

東方網  2012-09-18 07:11:57(轉自新華報業網)         

  這是一起震驚世界的慘案。

  2011年10月5日,「華平號」和「玉興8號」兩艘中國貨船在湄公河泰國水域遭武裝人員襲擊,造成船上13名中國船員全部遇害並被拋屍入水。

  案件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和雲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不惜一切代價,務必查明案情、緝獲元兇。公安機關迅速抽調部、省、州、縣4級多警種力量組成專案組,長期駐紮在邊境一線,全力以赴偵辦此案。

  2012年4月25日,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區特大武裝販毒集團首犯糯康落網。公安部、雲南警方與3國聯合執法,運用了非常的智慧和手段,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終於將糯康繩之以法。

  專案組查明,自2006年以來,糯康等人相互勾結,開始在湄公河「金三角」流域販運毒品,2008年後桑康、依萊等骨幹成員加入,團伙勢力逐步發展壯大。在糯康的糾集下,長期盤踞在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帶,主要依靠販運毒品或對來往販毒船隻收取保護費獲利。

  「10·5」案件,是因緬甸軍隊曾徵用中國船隻清剿糯康犯罪集團,打死打傷其數名成員,糯康犯罪集團為此懷恨在心,繼而為報復中國船隻,同時為得到泰國不法軍人袒護,獲取集團船隻進出泰國水域方便和獲得槍支等武器支持,與泰國不法軍人相互勾結、共同預謀、精心策劃並嚴密組織實施,栽贓陷害中國船隻武裝販毒,讓泰國不法軍人查獲從而取得立功機會,悍然劫持並槍殺13名中國船員。

  高度重視,堅決保護我國公民權益

  我國政府歷來高度重視並採取有力措施保護我公民在境外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根據案件偵查需要,公安部決定由公安部、雲南省公安廳聯合成立「10·5」專案組,雲南警方火速集結各地區、各警種200餘名精幹警力分赴西雙版納一線和境外,將「10·5」專案偵辦置於首要任務,由廳長直接負責,3名副廳長分線指揮,全面啟動案件偵查和抓捕工作。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密切關注案件進展,案發後即親赴邊境一線實地查看,研究指導處置和案偵工作,先後30餘次對專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明確要求要從維護國家尊嚴和公民權益的高度看待這起案件,讓犯罪分子接受我國法律的嚴正審判,給人民和受害者家屬一個負責任的交代,切實保護我國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0·5」案件發生在距我國境200餘公里外的「金三角」地區,涉案人員都是外國人且長期在老、緬、泰3國交界的特殊地理和複雜社會環境下作案和藏匿,給我們偵查工作造成前所未有的困難和挑戰。可以說該案是我國公安機關偵辦的條件限制最多、案件線索來源渠道最複雜、採取手段最特殊的刑事專案。在10個月的艱苦偵查中,專案組圍繞「查明案件事實真相、依法嚴懲作案人員」的目標,多手段、多方向、多策略,想方設法推進各項案偵工作。全案偵辦過程,充分體現了我國政府和公安機關積極主張我司法主權,高舉法律武器,堅決打擊侵害我公民生命財產行為,保護我公民合法權益,維護我國家民族尊嚴的堅定態度和決心。

  多方聯動,建立高效國際合作機制

  中國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與世界各國特別是周邊國家的國際執法合作。早在1985年,我國政府就申請加入了國際禁毒公約,1997年與緬甸簽署中緬邊境管理與合作協定,1999年與寮國簽署刑事司法協助條約,2003年與泰國簽署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同時,雲南警方充分發揮地緣優勢,長期以來積極加強與周邊國家相鄰地方溝通聯繫,建立了一系列地方警務合作機制。在各項合作機制的推動下,近年來,我公安機關與泰國、寮國、緬甸警方在禁毒、出入境管理、情報交流和聯合辦案等方面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增進了相互了解和友誼,取得了顯著成果。

  「10·5」案件雖然發生地域在國外,作案人員為外籍人員,但案發地在中國船隻上,被害人員全部為中國公民,對此,我國依法擁有管轄權。由於該案「兩頭在外」的特殊性,與在國內偵辦案件有顯著區別,由我單方直接開展案件偵破面臨諸多難題。為切實保護我國公民在境外生命安全和合法權益,我國政府和公安機關堅決主張我司法主權,積極推動與老、緬、泰3國開展深入務實合作,建立並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層面多層次、多角度的司法協作和警務合作模式。國家層面,在我國政府積極倡導下,2011年10月31日,中、老、緬、泰4國在北京決定建立湄公河流域安全執法合作機制,進一步加強交流情報信息、聯合巡邏執法、聯合整治治安突出問題、聯合打擊跨國犯罪、共同應對突發事件,共同維護湄公河國際航運安全和沿岸地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該機制的建立為協作偵辦專案奠定重要基礎。

  在案件偵辦過程中,專案組建立緊密的專案聯絡協作機制,為偵破案件提供了及時、準確、有力的情報支持;探索創新證據交換和審訊調查協作方式,進一步充實完善證據鏈,為我準確查明案情、依法懲治犯罪分子提供了有力支持;與老緬泰赴華工作組共同審訊糯康等犯罪嫌疑人,積極配合泰國來華對死者家屬和船務管理部門的取證工作,先後3次主動向泰方提供證明泰國不法軍人的證據材料,有力支持了老緬泰對糯康犯罪集團的打擊和泰國對涉案不法軍人的深入調查。此外,老、泰兩國應我方的司法和警務協助請求,派員來華出庭作證,直接支持我國對糯康等犯罪嫌疑人的審判,開創了國外執法人員到我國出庭作證的先河。

  精心謀略,不惜代價實施抓捕

  「天高皇帝遠,這一帶地形非常複雜。」 雲南省禁毒局局長鬍祖俊回顧起自己加入專案組的過程,無限感慨。

  由於金三角附近的4國民族不同、語言不同、發展程度不同、風俗習慣不同,導致在這一帶進行有效的執法非常困難。胡祖俊說,就在「10·5」案件發生之前,糯康販毒集團就已經進入了雲南警方的視野,開展了長期的調查工作,並初步掌握了該集團的部分主要骨幹信息和犯罪情況。該犯罪集團盤踞在「金三角」地區特別是湄公河流域大肆進行殺人搶劫、武裝販毒、劫持船隻、綁架船員、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從「10·5」案件的作案裝備、手法、地點等線索分析,並比對近年來該水域頻繁發生的搶劫、敲詐勒索來往船隻、收取保護費等案件,初步判定糯康犯罪集團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當時,我國也與緬政府提出如何合作,對糯康犯罪集團實施打擊的措施。緬方的態度是積極的,但是,因為糯康犯罪集團地處3國交界處,儘管實施了多次打擊,甚至雙方都付出了代價,仍然沒有傷及其根基。

  如何才能有效地打擊糯康犯罪集團?又如何能在短時間內抓住糯康?這是一個難題。「我們當時只掌握糯康一張20年前的照片。」胡祖俊說,特殊的案情決定了我國警方不能用以往的工作模式和思路去辦。另外,他們所面對的是多個國家,加之人數眾多、語言混雜,糯康為人狡猾,藏匿地較多,給抓捕造成了極大的困難。

  糯康,又名宰糯康、岩糯康,男,1969年11月8日生,撣族,原籍緬甸臘戌,身高1.68米,體態中等。

  1996年,「金三角」大毒梟坤沙向緬甸政府投降,坤沙的下屬糯康也跟著投降,「不過他投降並非真心的,而是為了掩人耳目,繼續從事販毒等勾當。」大理州公安局法制處的馬駿說。

  自2006年以來,糯康對當地土著居民施以小恩小惠,在這一帶發展成了坤沙式的人物。但是胡祖俊認為,他又不是坤沙,「毒梟在我們的想像中,面相應該是十分兇惡的,他還算文靜。」

  「表面上看老實文靜,但是他生性多疑,非常狡猾。」胡祖俊說,本來在坤沙集團里糯康並不突出,只是一個小角色。後來之所以逐漸發展壯大,與他收買當地民心有關。「在一般人眼裡,毒梟是冷血、殘忍的。不過,糯康非常狡猾,他知道,要想在當地立足,就必須與當地人搞好關係。」糯康時不時給當地的窮苦民眾一些甜頭和小恩小惠,與當地的老百姓稱兄道弟。

  正是在當地有很深的根基,糯康才敢在那一帶開始橫行不法、肆無忌憚。胡祖俊說,自2006年以來,糯康等人相互勾結,開始在湄公河「金三角」流域販運毒品,2008年後桑康、依萊等骨幹成員加入,團伙勢力逐步發展壯大,在糯康的糾集下,長期盤踞在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帶,主要依靠販運毒品或對來往販毒船隻收取保護費獲利,「近年來非法收入摺合人民幣達數億元。」他說。

  在確定糯康就是幕後策劃、主使後,抓捕工作緊鑼密鼓。根據案件偵查需要,公安部決定由部、省、市、縣4級公安機關聯合成立「10·5」專案組,雲南警方火速集結各地區、各警種200餘名精幹警力分赴西雙版納一線,將「10·5」專案偵辦置於首要任務,由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孟蘇鐵直接負責,3名副廳長分線指揮,全面啟動案件偵查和抓捕工作。

  雖然調集了精兵強將,但不少專案組成員都坦言當時都沒有什麼把握。胡祖俊介紹,曾經有幾次極好的機會,專案組知道了糯康的位置,但等到抓捕時,卻因為有人事先報信,使其逃脫。

  2011年11月底,專案組獲取糯康犯罪集團一名骨幹人員正在中緬邊境湄公河流域進行販毒活動的線索,敏銳地意識到這是從外圍入手突破案偵的寶貴戰機,迅速協調緬有關方面守候布控,成功將其抓獲,打開了查明案情、貼近糯康的第一扇窗戶。經突審,該人交代了糯康犯罪集團重要成員近期活動情況。專案組循線深追,將正在逃匿躲藏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糯康犯罪集團三號人物依萊抓獲,實現專案的關鍵突破。通過將審訊情況與專案組調查證據及掌握的情報進行綜合分析,相互支撐,相互印證,專案組進一步掌握了糯康犯罪集團重要成員、組織結構等具體情況,主要涉案人員的行蹤、動向進一步明確。

  依萊被捕後,糯康犯罪集團主要成員轉移至深山老林中躲藏,極少活動和聯絡,抓捕工作更加困難。針對糯康犯罪集團骨幹成員四散逃竄的情況,專案組果斷決定實施 「斬手斷肢」行動。在繼續協調緬甸、寮國軍警加大對糯康抓捕力度的同時,全力偵查糯康犯罪集團重要骨幹及參與「10·5」案件人員行蹤,力爭發現一個抓捕一個。4月20日,專案組在緬泰邊境成功抓獲了糯康犯罪集團二號人物桑康。4月25日,專案組獲知糯康由緬甸潛入寮國波喬省孟莫縣活動,立即通報寮國軍警在湄公河沿岸加強戒備盤查。當晚,專案組與寮國警方聯手,在寮國波喬省成功抓獲糯康。

  依法辦案,作案元兇難逃嚴懲

  雲南省公安廳大理州公安局法制處的馬駿是「10·5」專案組證據組的成員,探索創新證據交換和審訊調查協作方式讓他印象深刻。

  馬駿介紹,在證據交換中,他們曾3次赴泰國進行證據交換,泰國警方給他們提供了案發現場勘驗以及毒品、槍支、彈道的鑒定。通過地方警務合作,他們曾赴寮國、緬甸開展訊問工作,並通過與泰國進行證據交換,獲取泰方現場勘驗報告、屍檢報告等證據材料17份、480餘頁和200餘張照片,多方收集固定糯康犯罪集團犯罪證據,與老緬泰赴華工作組共同審訊糯康等犯罪嫌疑人,積極配合泰國來華對死者家屬和船務管理部門的取證工作,先後3次主動向泰方提供了近600頁證明泰國不法軍人勾結糯康犯罪集團實施「10·5」案件的證據材料。

  證據組還去緬甸交換證據。馬駿介紹,當時一行3人在緬甸工作了32天,所在的縣離湄公河數十公里,生活環境很艱苦,但獲取了非常多的證實糯康集團犯罪行為的證據,比如證實了糯康集團長期盤踞湄公河流域,大肆從事武裝販毒、搶劫過往商船、綁架船員、隨機開槍射擊過往商船等事實。早年間,糯康就已經被老、緬、泰3國列為通緝的對象,比如緬甸從2009年就開始通緝糯康。

  通過證據組的努力,對全案進行了審核,形成了97萬字的審核報告,這份審查報告,徹底揭露了糯康集團策劃實施「10·5」案件的準備、組織,以及與泰國不法軍人勾結,報復中國船隻、達到獲取非法利益的陰謀。

  據馬駿介紹,證據組另外的工作職責還有在審核證據的同時,要確保在案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得到保障,以及對適用法律的研究。因嫌疑人會多種語言,所以嫌疑人在接受訊問的時候,有行使本國語言或者本民族語言的重要權利,專案組為每一名犯罪嫌疑人都配備了2至3名翻譯,「有了這些翻譯,可以根據他們自己希望選擇語言的情況來選擇翻譯,訊問時我們會徵求他的意見。堅持全程訊問錄音錄像。」

  中國警方還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所擁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如,徵求嫌疑人的意見,可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在押、詢問期間,確保嫌疑人的生活起居有足夠的休息時間。同時,庭審糯康犯罪集團時,泰國、寮國的警方執法人員還將到中國出庭作證,這在中國是從沒有過的先例。

  糯康、桑康、依萊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後,均心存僥倖,或拒不認罪,或避重就輕,態度頑固不化。「審訊糯康也是十分艱難的,他為了達到不交待的目的裝病。」胡祖俊憶及審訊糯康時的情形說,糯康生性狡猾,所以他不可能一經抓獲便完全都交待了,他們給糯康配備了專業的醫生,身體稍有不適就給他檢查。他曾經多次裝病耍賴,後經醫生檢查,他的血壓和心率都是正常的。「用事實揭穿他的偽裝。」

  儘管審訊艱難,專案組在審訊過程中仍作出了相當的努力,如專案組通過各種渠道全面收集掌握了每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況、成長經歷、個人喜好等詳細情況,逐人分析其性格脾氣、價值取向等心理特點,敏銳捕捉嫌疑人不時流露的心理弱點和情感變化,有針對性地進行談話規勸和情感引導,促使犯罪嫌疑人面對現實、認罪伏法。

  通過專案組全面、客觀、細緻、認真的調查,收集掌握了大量證人證言、書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與辯解、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現場照片、鑒定結論、證明資料等證據。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移送案件證據卷宗37卷、6000餘頁,做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準確,形成了真實、客觀的證據鏈,充分證實了糯康犯罪集團實施「10·5」案件的犯罪事實。

  慘案的製造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鏈接】

  「10·5」案件大事記

  ●2011年10月5日,兩艘中國商貿船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區水域遭劫持,13名中國籍船員在湄公河泰國水域被槍殺。

  ●2011年11月3日,成立「10·5」案件聯合專案組。根據孟建柱部長、張新楓副部長指示,決定成立由公安部、雲南省公安廳、西雙版納州公安局等國內相關執法部門組成的聯合專案組,由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劉躍進具體負責偵破工作。

  ●2011年12月10日,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正式啟動。中國、寮國、緬甸、泰國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首航儀式10日在雲南西雙版納關累港舉行,4國聯合巡邏執法正式啟動。10艘商船跟隨聯合巡邏執法船一同起航出發,湄公河國際航運黃金水道全面恢復通航。

  ●2012年4月25日,糯康被抓獲。繼糯康集團骨幹分子依萊被抓獲,桑康在2012年4月20日被抓獲後。在中老警方合作下,該集團首犯糯康在4月25日被抓獲。

  ●2012年5月10日上午,首犯糯康由寮國依法移交中方。16時50分,糯康被押送抵京,在機場,中國公安機關用中緬兩種語言向糯康宣讀了對其的逮捕令。10日23時22分,糯康被押解至雲南「10·5」專案組的工作基地。

  記者 蔣敏 李輝(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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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湄公河「10·5」慘案主犯糯康等人將於20日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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