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碑文的寫法規範

墓碑碑文的寫法規範和父母墓碑的碑文參考碑文,是指刻在豎石上的文字。這種文字是專為刻碑而作。有些文章雖刻在碑上,但不是為立碑而作的,就不能叫作碑文。碑文這種體裁有文,有銘,又有序。立題時,看包括哪些形式而定,或直題為某某碑,或題為某某碑銘,或題為碑並序、銘並序之類,沒有固定的格式,有的就不題碑銘等字,直書文章題目了.墓碑,是碑文的一種。這類碑文是讚頌死者的,贊其人,不涉及成神顯靈等怪事。寫這類文章,往往溢美過譽。中國文學史上有兩個寫墓碑的大師,一個是漢朝的蔡邕,一個是唐朝的韓愈。蔡邕曾對盧子干、馬日碑說:"吾為天下碑文多矣,皆有慚容...顧名思義,凡是為制各種碑上寫的文字都叫碑文。我國制碑的俗習歷史悠久,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碑的出現,當時的碑,如宮館中的測影碑,宗廟中的系牲碑,墓旁的下棺碑,都不刻文字,後來有人刻上相應的文字,就逐漸形成各種碑文。碑文,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碑文,僅指為製作碑刻而寫的文字,廣義的碑文指的是所有刻在碑上的文字。我國從春秋戰國時期就開始立碑,但古代宮館中的碑沒有刻文章,只是用以取日影計時間的;而古代宗廟中的碑也不刻文字,是用來栓系祭祀用的牛羊的;墓上的碑也只是木頭柱子,鑿有窟窿,以便穿過.(一)墓碑墓碑通常有抬頭、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1.抬頭抬頭主要寫死者的生前職務、職業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寫。2.正文正文主要寫明立碑者對死者的稱謂及死者的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3.落款落款寫明立碑人的身份、姓名。立碑時間可寫可不寫。(二)墓誌銘墓誌銘常常由標題,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組成。1.標題標題一般由死者名和文種名組成。如《柳子厚墓誌銘》。2.正文一般而墓誌銘正文內容由三個方面組成。一是要簡單介紹死者的主要生平經歷;二是要評價死者主要的成就業績及其社會價值;三是要寫出立碑的意義,同時對死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之情。3.落款落款註明立碑的單位名稱、撰文者姓名,同時署上成文日期。需指出的是,有的墓誌銘立碑單位名稱或撰文者個人姓名已寫在標題下,所以落款只註明成文日期即可。(三)功德碑古代歌頌公德的公德碑在今天已基本絕跡,但今天為了表彰一些先進的個人,比如捐資建校等也會立碑以紀念,這可以稱作當代功德碑。這類功德碑通常也有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1.標題標題通常由功德人姓名稱謂和文種名稱構成。如《某某先生捐資建校紀念碑》。2.正文正文敘述在何時、何地、為何原因、何人作了什麼好人好事,同時正文也要闡明立碑單位或個人的感激之情。3.落款落款署上立碑者名稱或姓名,並署明立碑日期。碑文一般而言要求詩文並茂,讀來琅琅上口。敘事簡潔,抒情真摯、議論有力,只有如此才堪稱上乘。碑文在都能流傳後世,所以歌頌功德,寫人記事時,要客觀公正,不可虛誇事實,流傳謬語。不管褒也好,貶也好,以不失事實為貴,以公允持平為美。碑文格式並無太多死框框。特別是碑文內容,因撰者而異,所以今天書寫碑文要力求出新,以時代需要為念,萬不可死拘舊制,作繭自縛。碑文方式(例子)1.顯祖考某某太府君之靈(對祖父)2.顯祖妣某某太夫人之靈(對祖母)3.顯考某某府君之靈(對父親)4.顯考諱某某大人之靈(對父親)5.顯妣某氏老孺人之靈(對母親)6.顯妣某某太夫人之靈(對母親)7.岳父大人之靈(對岳父)8.故岳考某公諱××老大人之靈(對岳父)9.岳母某太夫人之靈(對岳母)10.故岳妣某門某氏老孺人之靈(對岳母)11.夫子某某大人之靈(對老師)12.先夫某某君之靈(對丈夫)13.先室某某夫人之靈(對妻子)14.某君某某仁兄之靈...中榜的吉凶字數墓碑、家中供奉的祖先神主牌及神明神位牌(以前人家多以紅紙書寫神明之聖名供奉)、喪儀的銘旌,以及婚姻庚書上中間的那一行顯眼文字,就叫做「中榜」(中主幅)。按照民間傳統,題寫中榜必須「合生」或「合老」,也就是說中榜的字數以「生老病死苦」分吉凶,全行最後一字順序念到「生、老」為吉數,「病、死、苦」為凶數。不過,這一套只為客家、廣府、潮州、閩南漳州人等採用,乃屬「三元」地理派傳出。另一組的系「三X」地理派的「興旺衰微」,「興、旺」為吉數,「衰、微」乃凶數,採用者大部分為閩南泉州人。另有一組「興旺死絕」,與三合派大同小異,用者屬部分的潮州人。 大紅花的國度  為了使中榜的字數遇到吉數,一般的做法有三種:增字、減字、橫排。增字──一般多在「墓」、「佳城」、「神位」等前加個「之」字,或在早期的墓碑上添加「皇清」、「民國」等字,或男死者改用「府君」,女死者改稱「孺人」等。諸如:皇清顯考諱長丕陳公之墓、顯考諱君星彭公府君之墓、顯妣謚勤淑羅母潘孺人之墓。減字──一般的減字法如去掉「諱」、「謚」、「顯考(妣)」、「民國」等字,或把「皇清」減字為「清」、「皇清顯妣」為「清妣」、「墳墓」為「墓」,抑或連「墓」也去除。如:顯考美棟王公墓、羅門觀妹周氏墓、清故亞記宋公墓、蔡公樹籃佳城、妣顏門曾水燕。橫排──一般的橫排法即把兩個以上的字打橫排列,以趨吉避凶。如:皇清顯考妣劉張關趙公義塚總墳墓。此外,有些墓碑中榜左右兩邊之上款(日期或風水紀錄資料)及下款(立碑者或籍貫資料)字數,也同樣要求符合吉數格式。至於婚姻的庚書,多選合生,比如:乾造己巳年十一月初四日酉時建生吉。倘若月份為單字(正月~十月),可以添字法處理,例如:坤造辛未年七月廿四日寅時瑞生大吉。前面曾提及,吉凶字數格式共有兩套,其一是「生老病死苦」,其二為「興旺衰微」。至於要以哪一套為準繩,則悉聽君便。所以,兩套皆有人採用,只不過後一套以泉州人為尚。就以我家祖先神位來談:「顯考諱寶源李公之神位」,設使以首一套為準,則合「苦」,不祥也;以後一套則合「旺」,吉也!倘若有人要遵守兩套的標準也可以,兩套共同逢吉數的字數,落在第1、2、6、17、21、22、26、37、41、42……。例如:「顯妣元妹楊氏」(字數6,首套合生,後套合旺)、「皇清誥授榮祿大夫諱祖仕謚學優柯公墓」(字數17,首套合老,後套合興)。最特別的還是有一種墓碑,整塊碑文中榜共3行,每行7個字,沒有上、下款。這類墓碑在檳城等地曾發現,太平市則僅發現一個而已。見下:太平坡都排公塚(合老)乙丑同歸師公立(合老)中華民國十四年(合老)行皆合老,全數21個字合生,這就是「三老合一生」格式。吉凶字數的趨吉避凶觀念,已在華人傳統習俗生活中根深蒂固,它已是一項民俗傳統。不過我的田野調查中,發現部分華人也沒遵守它。就以太平華人甲必丹陳亞炎之墓碑來說,中榜共19字,即合死。如果有人以為遵守吉數會帶來好運,那就是迷信。我舉太平頭家柯祖仕為例子,其碑文共17字,吉數也,豈料傳到了第二代,龐大的財產就毀個一無所有。因此,吉數不會帶來好運,凶數也不會導致衰運,要不要遵照此套傳統悉聽君便。祖宗牌位的規儀供奉祖上牌位的規儀  民間家堂上供奉祖上靈牌的位置,正中或左邊是奉祀神明的位置,右邊則為供奉祖先牌位(左右位是指家宅對外坐向而言),一般家堂上供奉祖先靈牌,大都以最親,如已故的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而祖先的神主牌皆依照傳統規矩寫上「顯考△△公靈位」或「顯妣△△媽靈位」字樣,或立祖宗牌位,正中寫上「△氏堂上歷代祖考妣之神位」。凡遇有新去逝的,則在左右依亡逝者性別分「男左女右」兩邊,挨次填寫名字上去,填寫時也有一定的字數與規矩,即要符合「兩生夾一老」。按,古例是依「生、老、病、死、苦」等五種字數定儀,字數須符合「生、老」為吉,若落於「病、死、苦」則易招來厄運!所以,祖先牌位或墓碑上的字數,皆須按其規矩,以祈吉祥避厄。故牌位或墓碑上正中,寫著往逝者或祖先稱謂名諱之處,須總共是七字、十二字等,以符「老(老去)」的字數。例如:「△氏堂上歷代祖考妣之神位」或「堂上△氏歷代祖考妣之神位」等,為十二字,符合「老(老去)」的字數。「顯考△公諱△△」或「故考△府君△△」、「顯考△公諱△倌」、「故男△府君△△」「顯妣△媽○太孺人閨名△△」、「顯妣○媽△太夫人閨名△△」「故妣○媽△△△」、「故妣○媽△夫人閨名△△娘」「顯祖考△公諱△」、「顯祖考△公△△」「顯祖妣○媽△太夫人△△娘」、「顯祖妣○媽△夫人閨名△娘」「顯伯考△公△△」、「顯叔考△公△△」「顯伯考△公△倌」、「顯叔考△公△倌」「顯伯考△公諱△」、「顯叔考△公諱△」上例的字數,若非七字即十一字,乃皆為符合「老(老去)」的字數。而其中所增的「男倌女娘」的字,乃為了符合字數的權宜規儀。牌位左右上生、卒(歿)的年月日時,(一般正常規儀是牌位的左方題生,右方題歿(卒)的年月日時)則須總共十一字。例如「生  民前庚子年端月初三酉時」、「生  民國丙申年荔月十三吉時」「歿  民國丁巳年臘月十七卯時」、「卒  民國庚午年菊月初一戌時」上例的字數,即一字加十一字,乃皆為符合「生」的字數。而其中生、卒、歿等,須和以下之字空一格,乃因雖是「兩生夾一老」,但牌位上之人已然往逝(老去),故以一字數(生),再加十一字數(生),又合「兩生」之儀,且一加十一為十二之數,又暗合「老(老去)」的字數。仍是「兩生夾一老」。墓碑的規儀墓碑上右上方刻鐫的修建時及左下方刻鐫建立者的位置,因屬生人(尚生存在陽世之人)所立,故字數須總共為六字或十一字,以符「生(生人)」的字數。例如「民國壬午仲秋」、「民國甲子三月」、「民國乙丑年春」、「民國八九年修」、「民國九二癸未年六月重修」「男三大房立祀」、「陽居男三大房」、「奕世子孫永祀」、「陽世子孫一仝」中央則鐫刻往生者之名例如:「顯考△公△△墓」、「故考△君△△墓」、「顯考△公△佳城」、「故考△君△之墓」「顯妣○媽△△△」、「故○媽△△△墓」、「故男△府△△墓」、「故女△氏△△墓」「故女△△△之墓」、「故男△△△佳城」這就是所謂的「兩生夾一老」的規儀。而且必須中規中矩,明白清礎,一來以示尊祟、二來合規儀、三來方便後代子孫查核、登載。舊時祖先的遺像都是畫製,衣冠有一定的格式,謂之「喜神」,每年三十除夕日要掛上祖先遺像,並舉行祭祖,稱為「年饗」,直到元宵落燈後才將遺像收藏起來。古代年祭祖方式,人們都以子孫穿上祖先遺下之服,並將子孫扮成祖上模樣,再把扮成祖上的子孫奉為上坐,全家舉行祭拜,即「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概念,旨在緬懷已故先人,追念祖上恩澤,故衍成民間信仰最明顯之標誌,就是「拜神兼拜祖」,故「單單敬神不敬祖」,或「單單拜祖不拜神」,都不是傳統的中國人。碑文的種類我國從漢朝以後,刻碑的風氣逐漸普及,幾乎處處可碑,事事可碑。有山川之碑,城池之碑,宮室之碑,橋道之碑,壇井之碑,家廟之碑,風土之碑,災祥之碑,功德之碑,墓道之碑,寺觀之碑,托物之碑等。前人實行,後人傚法,中國的名勝古跡,竟形成獨特的「碑石林立」的民族特色。因此,碑文竟成了使用範圍極廣的實用文體。碑的種類繁多,碑文的體裁各具特色,歸納起來,可分六類:碑文的種類很多,碑文的體裁特點也不盡相同。大致歸納起來,碑文有以下幾種。(一)功德碑!1.內容要求功德碑主要是為褒揚當時仍活在世上的人.(二)墓碑墓碑是最常見的碑文,這類碑文是讚頌死者的,贊其人,不涉及成神顯靈的怪事。墓碑碑文主要分兩種。一種僅僅標明墓中死者的身份,絕大部分由死者親屬所立;另一種墓碑除了表明死者的身份外,還簡單介紹死者的生平成就,功勞過失,這類墓碑也叫墓誌銘,如韓愈《柳子厚墓誌銘》、張溥的《五人墓碑記》(四)紀念碑紀念碑主要是為了紀念為人類文明進步作出巨大貢獻的偉大人物或重大的歷史事件,這種碑一般為國家機關或社會團體所建。如《人民英雄紀念碑》、《林公則徐紀念碑》。(三)記事碑記事碑主要是指用來記載當時較為重要墓碑碑文搞笑大全1)生時何需久睡,死後自會長眠。2)本人已死,有事燒紙。3)當你看清這行字的時候,你踩到我了。4)謝謝你來看我,我會時常上去看你的。5)如果可能,請把我叫醒……6)我覺得我還可以再搶救一下!7)我這裡一缺三,就缺你了。8)我都死了,你們還要來煩我!9)我從前是個胖子,現在和所有躺著的人一樣有骨感!10)我轉世在美國,現在電話還沒設定,E-mail:***@*****.com範例:王洛賓墓碑碑文公元一九九六年三月十四日凌晨洛賓仙逝,二十日向遺體告別,二十二日送骨灰進京,邊城烏魯木齊三降大雪。天公為其誌哀,世人無不稱奇。王洛賓原名榮庭,一九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生於北京,三四年肄業於北京師範大學音樂系,三七年投身抗日救亡宣傳。輾轉千里,駐足青海。四九年參加解放軍進入新疆。樂壇耕耘六十餘載,創作歌劇六部,搜集、整理、創作歌曲千餘首,出版歌集八部。情音怡神,中外沸揚,殊才飾疆,懿範流光。洛賓名重。其歌獲國家金唱片獎,《在那遙遠的地方》和《半個月亮爬上來》,為二...父母墓碑的碑文參考下面是一些寫給父母的碑文祭文,僅供參考。有需要用的,請自行對照修改。1.慈父於1926年01月29日在山東省廣饒縣出生,於2004年12月07日在北京仙逝。慈父幼年喪父,與祖母相依為命,十三歲獨自一人來到北京謀生,學徒經商,供養祖母,後娶妻成家,養育了兩兒兩女。因妻生病,慈父青壯年時光既當爹又當媽,家中三代人的生計重擔全壓在慈父一人的肩上,慈父勞苦一生,把子女撫養成人直至考上大學。慈父一生勤勉持家,樂觀開明,晚年更顯慈祥。慈父平凡的一生,在日常生活中所費的心思和所做的操勞,給我們生命中留下了無盡的思考,您是子女心目中偉大的父親,您的子孫很想念您老人家,我們懷念那段父慈子愛的幸福時光!2.我父***於生之時,上尊長輩,尤敬二老,提壺暖褥,全心為孝.養妻及女,盡心竭力,珍妻如體,為夫之楷,憐護愛女,言傳身教,日盼成材.3.我敬愛的父親XXX一生奮鬥不息,才華橫溢,聰明過人。可惜生不逢時,懷才不遇,鬱鬱而終.4.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在,奉父百年豈足?哀哉正當壯年,何意撒手竟長逝,只享春秋六六。5.敬其業亦志未酬,育我身矣恩未報,愧兒七尺微軀!幸也留芳他日,應是慈顏無相見,難尋瑤島三千。6.大思根深,流長追源遠!7.光明鄰上樹高春深,荔藍雙溪嗚咽湧流!8.天人同悲.媽媽,今天是您離開我們XX週年的日子,早晨我和弟弟一行,帶著鮮花前往八達嶺陵園看您。一路上,天空下著濛濛細雨,繼而又飄起了朵朵雪花,古老的長城披上了白紗素縞,寧靜的陵園顯得格外的肅穆。感物思人,我們的懷念之情更加濃郁……9.無私母愛(百日祭文)親愛的媽媽,今天是您去世的一百天,兒女們每時每刻的都在牽掛著您的冷暖,您在天堂還好嗎?媽媽啊媽媽,親愛的媽媽,您用那甘甜的乳汁把我餵養大,教我學走路,教我學說話…………每每想起這首歌,心中便會想起母親那對兒女們的無限關懷和對母親無窮的思念,母親總是用她溫柔慈祥的目光關愛著兒女們的行程,我們也在母親無私的愛中茁壯成長。媽媽您是那麼含辛茹苦,為了子女付出一切。為了子女們能夠有出息,您與經歷了多少的生活磨難,默默的為子女們奉獻著自己的一切而無怨無悔。10.爸,我無法也不願接受這個事實,有的時候,我真的感覺這一切都不是真的,我感覺您只不過是去出了一趟遠門而已,可是隨之我又會想起那麼多令我痛心的場景和黑色的記憶,竟然是那麼的清晰,抹也抹不去,令我不容懷疑,令我不能心存一絲幻想!接受嗎,我只能接受這慘痛的一切嗎?為什麼三個月以前您還是健康的,而短短的三個月之後,就讓我們陰陽永隔?老天為什麼這麼快就把您從我的身邊奪走了呢?是不是還有很多地方兒子沒有做好?是不是您不願意讓兒女們花錢太多才走的這樣匆忙?有很多的人在勸我想開點,給我講道理,其實所有的道理我都明白,可是明白道理也並不能減輕我的痛苦和思念啊!還有什麼比失去最愛的父親更能夠讓人心碎的嗎!給您燒「二七」的那天,姐姐們讓我在您的墳前念叨念叨,讓我別再想您了,而我卻沒有說一句話,我不說!我情願就這樣不停地想著您,就這樣一直不停地想下去!以下碑文,整自網路,僅供參考。有需要用的,完全可以對照修改即可。1.先(祖)父母合葬墓碑文先嚴張大人,諱學祿,陝西武功人。生於民國16年月日,無疾歿於中華人名共和國2004年正月初七。2.先慈路孺人,諱秀雲,陝西武功人。生於民國年月日,歿於中華人名共和國年臘月初四。3.先祖鄉中縉紳,雅望閭裡,敬天樂土,奉書勤業。持掌家祖事務,教家丁卯,少適耕讀。先嚴勤而有度,時與同齡夥伴相嬉為樂。至國中遭寇,外敵叩延關外,秦中震動,始輟棄學業,專心操勞農務,守祖業於亂世,直至國改。4.為父母撰寫的碑文仰懷先祖飲水思源父母養育恩重如山嚴父一生勤於農耕節儉持家忍辱負重為人忠厚鄰里稱頌天年康健樂享餘生5.齊xx父母碑文先父xx,乘甲子,適孟冬。垂髫喪母,乞荒踵兄。顛沛流離,動心忍性。總發拜塾,刺股炳螢,拙而不惰,遲而不凝。寒窗數載,弱冠師宗,傳道解惑,育人理校,兢兢業業者三十而終矣。6.先妣周氏xx,歲逢丙寅孟冬。受詩理,習織縫。淡心如水,柔情若虹。甲午歸父,苦度日無怨,勤持家有成。上奉而下養,內賢而外明。饑弗食而助災鄰,寒毋衣而予貧窮。生四女一男,樂以德教,愛以仁導,繼之人興也。適勞極而福至,噩起壬申仲秋,正寢壽終。悲夫命哉!7.李xx父母碑文先父諱名李xx,生於丙辰一九一六年臘月十二,卒於一九九七年臘月初十,享年八十一歲。先父出身農家,受先祖之教誨恩澤,以農為業,為本,為貴,躬親耕作,頤養天年;以家為職,為根,為重,苦心經營,終致殷實。忠厚老實待人,安分守己處事,耿直無媚,儉樸不奢。含辛茹苦一世,兢業操勞終生。八十一載平凡普通,淡泊寡慾與世無爭。無愧於蒼天厚土,榮耀於列祖列宗,堪為兒女之嚴父師表。8.張xx父母碑文家嚴張公諱xx,癸亥孟春二十九生,庚辰孟夏初九卒,享年七十八歲。幼孤罹難而志遠,躬耕自學而不倦。入杏林以濟世,涉梨園以教人,勤謹豁達一世也。雖一介農夫,其知其風,可師可表.9.邢xx祖父碑文先祖邢公諱x,庚申一九二零年季冬初八生,戊辰一九八八年仲冬初三卒,享年六十又八。先祖幼貧未塾,博聞見豐,傭耕壟畝,園藝庖丁。貧而樂道,勤謹至終。暮時諄諄,典史啟蒙,儕輩逢霖,與日俱成。鰥夫老矣,天倫融融。然樂未極而悲生,肺痼起而壽終。山號水泣,心摧骨慟,疚面深思,頓首涕零,其辭曰:******10.王xx祭父親文維農曆二零零三年歲次癸未,季春二日孝子王xx等牲酒時羞致祭於顯考王公府君之靈前曰:嗚呼,父秉性兮,孝友德全。生兒育女兮,訓誨淵源。余冀父壽兮,億萬期年。11.張xx祭父母文父親(張xx)出身農家,兄弟四人排行老三。幼時窘迫貧寒,衣食無著。八歲即放羊餵牛,打短工,拉長工。伯父叔父被抓壯丁後,杳無音信。他就支撐家業,下苦力謀生,奉養祖父、祖母、曾祖父、曾叔父。建國後,先後做過生產隊長、保管員、貧農代表。母親(邊xx)祖籍河南省xx縣xx鎮xx村,家境窮苦。一九四零年家鄉遭遇黃河決口之災,她與家人逃荒離散,隻身流落陝西,傭工乞討,漂泊無所。十八歲嫁到張家。******12.李xx父母碑文先父幼入村學,聰穎貌恭,好學強志,孳孳不苟,束身自修,頗為師喜父愛。及壬辰十五,厄運天降,凶歲三喪:祖父母相繼作古,伯母接踵病殤。先父抱戚銜哀,輟學而躬耕。越二年,以才見辟民辦教師授業於xx鄉。傳道之餘,憐病者之蹣跚,憫患者之呻吟,遂棄教研習診脈於xx聯合診所。苦讀揣摩,臨床實踐,三載未盡,受xx縣衛生局醫護員。明年,入xx縣紅十字協會,兢兢從醫,脈脈待患,扶傷五載,晉護士職。癸丑而立,修業於三原衛校暨西京兒童醫院,遷晉醫師。善內兒科,長中西醫辯證施治。回春之術,孺牛之德,乾永扶麟(注),皆盛口碑。壽至桑榆,不忍一生所得為時而湮,遂自立診所,懸壺濟世,傳醫術於膝下及鄉醫諸生。13.祭祖父母碑文祖父綏旺,表字兆甫宣統元年,誕於神木天賦異稟,幼入私塾精曉五經,嫻熟四書長而喪父,育弟侍母繼而喪母,獨立門戶率丁廿餘,營田百畝臥薪十載,終成望族名滿一方,不孚先祖年甫古稀,駕崩故土龐氏一生,尚道尊儒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祖母張氏,生在甲午諱名翠華,柔美賢淑秀外惠中,蘭心羅敷14.《雪屐尋碑錄》中康熙為孝懿後父母佟國維夫婦所樹碑文奉天承運。皇帝制曰。國重干城之選。宣力惟人。朝頒章服之榮。酬庸有典。爵首隆於五等。命宜錫自九重。爾一等公議政大臣舅舅佟國維。性資忠勇。器識宏通。依日月之光華。懋成勞於鐘鼎,際海山之清宴。食舊德於旗常。比晉秩夫崇階。益靖共於在位。心存天室。長存捧日之忱。貴列上公。彌勵循牆之節。欣逢慶澤。式煥新綸。茲以覃恩。特授爾階光祿大夫錫之誥命。於戲。懋乃嘉猷。允稱腹心之寄。膺茲寵獎。益彰閥閱之勳。只服訓辭。對揚休命。初任一等侍衛。二任內大臣。三任領侍衛內大臣。四任一等公領侍衛內大臣。五任今職。制曰。夙夜匪懈,********:贛州風水養生堂  曾祥裕(QQ175613195,電話13766307454)碑文,是指刻在豎石上的文字。這種文字是專為刻碑而作。有些文章雖刻在碑上,但不是為立碑而作的,就不能叫作碑文。碑文這種體裁有文,有銘,又有序。立題時,看包括哪些形式而定,或直題為某某碑,或題為某某碑銘,或題為碑並序、銘並序之類,沒有固定的格式,有的就不題碑銘等字,直書文章題目了.墓碑,是碑文的一種。這類碑文是讚頌死者的,贊其人,不涉及成神顯靈等怪事。寫這類文章,往往溢美過譽。中國文學史上有兩個寫墓碑的大師,一個是漢朝的蔡邕,一個是唐朝的韓愈。蔡邕曾對盧子干、馬日碑說:"吾為天下碑文多矣,皆有慚容...顧名思義,凡是為制各種碑上寫的文字都叫碑文。我國制碑的俗習歷史悠久,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碑的出現,當時的碑,如宮館中的測影碑,宗廟中的系牲碑,墓旁的下棺碑,都不刻文字,後來有人刻上相應的文字,就逐漸形成各種碑文。碑文,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碑文,僅指為製作碑刻而寫的文字,廣義的碑文指的是所有刻在碑上的文字。我國從春秋戰國時期就開始立碑,但古代宮館中的碑沒有刻文章,只是用以取日影計時間的;而古代宗廟中的碑也不刻文字,是用來栓系祭祀用的牛羊的;墓上的碑也只是木頭柱子,鑿有窟窿,以便穿過.(一)墓碑墓碑通常有抬頭、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1.抬頭抬頭主要寫死者的生前職務、職業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寫。2.正文正文主要寫明立碑者對死者的稱謂及死者的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3.落款落款寫明立碑人的身份、姓名。立碑時間可寫可不寫。(二)墓誌銘墓誌銘常常由標題,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組成。1.標題標題一般由死者名和文種名組成。如《柳子厚墓誌銘》。2.正文一般而墓誌銘正文內容由三個方面組成。一是要簡單介紹死者的主要生平經歷;二是要評價死者主要的成就業績及其社會價值;三是要寫出立碑的意義,同時對死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之情。3.落款落款註明立碑的單位名稱、撰文者姓名,同時署上成文日期。需指出的是,有的墓誌銘立碑單位名稱或撰文者個人姓名已寫在標題下,所以落款只註明成文日期即可。(三)功德碑古代歌頌公德的公德碑在今天已基本絕跡,但今天為了表彰一些先進的個人,比如捐資建校等也會立碑以紀念,這可以稱作當代功德碑。這類功德碑通常也有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1.標題標題通常由功德人姓名稱謂和文種名稱構成。如《某某先生捐資建校紀念碑》。2.正文正文敘述在何時、何地、為何原因、何人作了什麼好人好事,同時正文也要闡明立碑單位或個人的感激之情。3.落款落款署上立碑者名稱或姓名,並署明立碑日期。碑文一般而言要求詩文並茂,讀來琅琅上口。敘事簡潔,抒情真摯、議論有力,只有如此才堪稱上乘。碑文在都能流傳後世,所以歌頌功德,寫人記事時,要客觀公正,不可虛誇事實,流傳謬語。不管褒也好,貶也好,以不失事實為貴,以公允持平為美。碑文格式並無太多死框框。特別是碑文內容,因撰者而異,所以今天書寫碑文要力求出新,以時代需要為念,萬不可死拘舊制,作繭自縛。碑文方式(例子)1.顯祖考某某太府君之靈(對祖父)2.顯祖妣某某太夫人之靈(對祖母)3.顯考某某府君之靈(對父親)4.顯考諱某某大人之靈(對父親)5.顯妣某氏老孺人之靈(對母親)6.顯妣某某太夫人之靈(對母親)7.岳父大人之靈(對岳父)8.故岳考某公諱××老大人之靈(對岳父)9.岳母某太夫人之靈(對岳母)10.故岳妣某門某氏老孺人之靈(對岳母)11.夫子某某大人之靈(對老師)12.先夫某某君之靈(對丈夫)13.先室某某夫人之靈(對妻子)14.某君某某仁兄之靈...碑文的種類我國從漢朝以後,刻碑的風氣逐漸普及,幾乎處處可碑,事事可碑。有山川之碑,城池之碑,宮室之碑,橋道之碑,壇井之碑,家廟之碑,風土之碑,災祥之碑,功德之碑,墓道之碑,寺觀之碑,托物之碑等。前人實行,後人傚法,中國的名勝古跡,竟形成獨特的「碑石林立」的民族特色。因此,碑文竟成了使用範圍極廣的實用文體。碑的種類繁多,碑文的體裁各具特色,歸納起來,可分六類:碑文的種類很多,碑文的體裁特點也不盡相同。大致歸納起來,碑文有以下幾種。(一)功德碑!1.內容要求功德碑主要是為褒揚當時仍活在世上的人.(二)墓碑墓碑是最常見的碑文,這類碑文是讚頌死者的,贊其人,不涉及成神顯靈的怪事。墓碑碑文主要分兩種。一種僅僅標明墓中死者的身份,絕大部分由死者親屬所立;另一種墓碑除了表明死者的身份外,還簡單介紹死者的生平成就,功勞過失,這類墓碑也叫墓誌銘,如韓愈《柳子厚墓誌銘》、張溥的《五人墓碑記》(四)紀念碑紀念碑主要是為了紀念為人類文明進步作出巨大貢獻的偉大人物或重大的歷史事件,這種碑一般為國家機關或社會團體所建。如《人民英雄紀念碑》、《林公則徐紀念碑》。(三)記事碑記事碑主要是指用來記載當時較為重要範例:王洛賓墓碑碑文公元一九九六年三月十四日凌晨洛賓仙逝,二十日向遺體告別,二十二日送骨灰進京,邊城烏魯木齊三降大雪。天公為其誌哀,世人無不稱奇。王洛賓原名榮庭,一九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生於北京,三四年肄業於北京師範大學音樂系,三七年投身抗日救亡宣傳。輾轉千里,駐足青海。四九年參加解放軍進入新疆。樂壇耕耘六十餘載,創作歌劇六部,搜集、整理、創作歌曲千餘首,出版歌集八部。情音怡神,中外沸揚,殊才飾疆,懿範流光。洛賓名重。其歌獲國家金唱片獎,《在那遙遠的地方》和《半個月亮爬上來》,為二...父母墓碑的碑文參考下面是一些寫給父母的碑文祭文,僅供參考。有需要用的,請自行對照修改。1.慈父於1926年01月29日在山東省廣饒縣出生,於2004年12月07日在北京仙逝。慈父幼年喪父,與祖母相依為命,十三歲獨自一人來到北京謀生,學徒經商,供養祖母,後娶妻成家,養育了兩兒兩女。因妻生病,慈父青壯年時光既當爹又當媽,家中三代人的生計重擔全壓在慈父一人的肩上,慈父勞苦一生,把子女撫養成人直至考上大學。慈父一生勤勉持家,樂觀開明,晚年更顯慈祥。慈父平凡的一生,在日常生活中所費的心思和所做的操勞,給我們生命中留下了無盡的思考,您是子女心目中偉大的父親,您的子孫很想念您老人家,我們懷念那段父慈子愛的幸福時光!2.我父***於生之時,上尊長輩,尤敬二老,提壺暖褥,全心為孝.養妻及女,盡心竭力,珍妻如體,為夫之楷,憐護愛女,言傳身教,日盼成材.3.我敬愛的父親XXX一生奮鬥不息,才華橫溢,聰明過人。可惜生不逢時,懷才不遇,鬱鬱而終.4.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在,奉父百年豈足?哀哉正當壯年,何意撒手竟長逝,只享春秋六六。5.敬其業亦志未酬,育我身矣恩未報,愧兒七尺微軀!幸也留芳他日,應是慈顏無相見,難尋瑤島三千。6.大思根深,流長追源遠!7.光明鄰上樹高春深,荔藍雙溪嗚咽湧流!8.天人同悲.媽媽,今天是您離開我們XX週年的日子,早晨我和弟弟一行,帶著鮮花前往八達嶺陵園看您。一路上,天空下著濛濛細雨,繼而又飄起了朵朵雪花,古老的長城披上了白紗素縞,寧靜的陵園顯得格外的肅穆。感物思人,我們的懷念之情更加濃郁……以下碑文,整自網路,僅供參考。有需要用的,完全可以對照修改即可。1.先(祖)父母合葬墓碑文先嚴張大人,諱學祿,陝西武功人。生於民國16年月日,無疾歿於中華人名共和國2004年正月初七。2.先慈路孺人,諱秀雲,陝西武功人。生於民國年月日,歿於中華人名共和國年臘月初四。3.先祖鄉中縉紳,雅望閭裡,敬天樂土,奉書勤業。持掌家祖事務,教家丁卯,少適耕讀。先嚴勤而有度,時與同齡夥伴相嬉為樂。至國中遭寇,外敵叩延關外,秦中震動,始輟棄學業,專心操勞農務,守祖業於亂世,直至國改。4.為父母撰寫的碑文仰懷先祖飲水思源父母養育恩重如山嚴父一生勤於農耕節儉持家忍辱負重為人忠厚鄰里稱頌天年康健樂享餘生5.齊xx父母碑文先父xx,乘甲子,適孟冬。垂髫喪母,乞荒踵兄。顛沛流離,動心忍性。總發拜塾,刺股炳螢,拙而不惰,遲而不凝。寒窗數載,弱冠師宗,傳道解惑,育人理校,兢兢業業者三十而終矣。6.先妣周氏xx,歲逢丙寅孟冬。受詩理,習織縫。淡心如水,柔情若虹。甲午歸父,苦度日無怨,勤持家有成。上奉而下養,內賢而外明。饑弗食而助災鄰,寒毋衣而予貧窮。生四女一男,樂以德教,愛以仁導,繼之人興也。適勞極而福至,噩起壬申仲秋,正寢壽終。悲夫命哉!7.李xx父母碑文先父諱名李xx,生於丙辰一九一六年臘月十二,卒於一九九七年臘月初十,享年八十一歲。先父出身農家,受先祖之教誨恩澤,以農為業,為本,為貴,躬親耕作,頤養天年;以家為職,為根,為重,苦心經營,終致殷實。忠厚老實待人,安分守己處事,耿直無媚,儉樸不奢。含辛茹苦一世,兢業操勞終生。八十一載平凡普通,淡泊寡慾與世無爭。無愧於蒼天厚土,榮耀於列祖列宗,堪為兒女之嚴父師表。8.張xx父母碑文家嚴張公諱xx,癸亥孟春二十九生,庚辰孟夏初九卒,享年七十八歲。幼孤罹難而志遠,躬耕自學而不倦。入杏林以濟世,涉梨園以教人,勤謹豁達一世也。雖一介農夫,其知其風,可師可表.9.祭祖父母碑文祖父綏旺,表字兆甫宣統元年,誕於神木天賦異稟,幼入私塾精曉五經,嫻熟四書長而喪父,育弟侍母繼而喪母,獨立門戶率丁廿餘,營田百畝臥薪十載,終成望族名滿一方,不孚先祖年甫古稀,駕崩故土龐氏一生,尚道尊儒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祖母張氏,生在甲午諱名翠華,柔美賢淑秀外惠中,蘭心羅敷10.《雪屐尋碑錄》中康熙為孝懿後父母佟國維夫婦所樹碑文奉天承運。皇帝制曰。國重干城之選。宣力惟人。朝頒章服之榮。酬庸有典。爵首隆於五等。命宜錫自九重。爾一等公議政大臣舅舅佟國維。性資忠勇。器識宏通。依日月之光華。懋成勞於鐘鼎,際海山之清宴。食舊德於旗常。比晉秩夫崇階。益靖共於在位。心存天室。長存捧日之忱。貴列上公。彌勵循牆之節。欣逢慶澤。式煥新綸。茲以覃恩。特授爾階光祿大夫錫之誥命。於戲。懋乃嘉猷。允稱腹心之寄。膺茲寵獎。益彰閥閱之勳。只服訓辭。對揚休命。初任一等侍衛。二任內大臣。三任領侍衛內大臣。四任一等公領侍衛內大臣。五任今職。制曰。夙夜匪懈,********二、墓碑文注記在江西贛南、福建霞浦、泉州一帶,中間的銘文必須過紅黑道。所謂紅道是:「生老病死苦,神靈鬼哭哀。」逢生、老、神、靈四字為吉,餘字不吉。黑道是:「路遙幾時通達,道遠何日還鄉。」其中字,有「之」旁首的字為吉,即遙、道、達、通、遠、還六字為吉,余為凶,有的必須通過紅黑二道,如七字,紅道是「靈」字,黑道是「道」字。十一字,紅道是「生」字,黑道是「還」字。十七字,紅道是「靈」字,黑道是「通」字。均可通過二道。也有通過一道為吉的。在福建長樂一帶,則以「生旺死絕」四字為道,生旺則吉,死絕則凶。還有一種風俗習慣,在水池內有的放「五穀」,即稻、梁、菽、麥、稷五種,或麻、黍、稷、麥、豆,或黍、秫、菽、麥、稻。長樂一帶須放茶葉。在福建連江一帶放文房四寶,也有放錢幣和三字經的……等等不一。所謂紅黑道是出之於張道陵的道教,是一種迷信的產物,與乘生氣是無關的。但深入民心,作為民俗處理。祖先牌位-公媽之寫法祖先牌位-公媽之寫法一般以生老病死苦為用組成七個字...謂之吃到老第幾世應寫成橫向...名子為直向而外觀之子..應為2生合1老我也來提供一些經驗一般之寫法世    1     第顯      顯祖      祖阰      考名1    名1名2    名2如果單名...男加緯字名在下女加娘名在上姓      姓名1    緯娘     名1而三妻四妾之寫法....2種1...男為中...正房為右...次為左..如頒獎時之位置2...男為右...依序排列另外請教老師何謂九玄七祖我只知一半....九玄為....高祖.曾祖.祖父.父.我.子.孫.曾孫.玄孫七祖我九就不知ㄌ請問誰知各位是否有見到.......太孺人之寫法一般都寫在女性之下如..顯祖阰.....*氏太儒人此寫法為...科舉制度之封號有功名之妻...儒人.淑人.夫人.誥命夫人<銘謙>[附錄]祖先牌位祖先牌位是祖先居住的地方, 閩南人稱呼為公媽龕, 一般家中有供奉祖先者均有一個, 如家中繼承兩姓祖先者要一姓一個, 兩姓就兩個, 三姓就需三個, 對於祖先是被招贅的大都是拜雙姓祖先, 祖先牌位買回家後要填寫祖先姓氏, 堂號, 如楊姓人家堂號是[弘 農]  堂上楊姓歷代祖考妣之神位  丙子年、臘月立, 另有內板子要寫祖先姓名,使用黑色小毛筆舒寫每行共12個字以(生,老,病,死,苦)5個字作循環來數,均需數到老字,外牌則是數兩生抱一老寫法。堂號各姓氏不同除了祖譜上記載,墓碑上也有刻字、否則就查農民曆,年份以60納音寫法如丁酉年,月份以一個字表示11月用梅、12月用臘或用如表所示。月份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字        端       花       桐        梅       蒲       荔        巧       桂       菊        陽       葭       臘並加另上一種表示方法一月端 正 二月花 令 三月桐 嘉 四月梅 麥 五月浦 臬 六月茘 暑 七月瓜 涼 八月桂 壯 九月菊 玄 十月陽 良 十一月霞 辜  十二月臘 蠟內牌寫法參考如下前          後十            劉   徐一            滿   水世            妹   生祖妣考       卒生  卒生徐徐       民民  民民媽公       國國  國國劉水       七二  七十滿生       十十  十九妹之       九年  七年神神       年九  年四位位      六月  六月月十  月十十四  二八三日  十卯日子  三時申時  日時     戍時另例:公媽龕內字數,俗語說: 生老病死苦,兩生抱一老。例一:未婚者     例二:未婚者      例三:已婚者三                    顯                 顯           十世                    祖                 祖           二祖                                           世考                妣考          祖考                    諱                名諱諱                    名                香名         妣考名                     來                妃來         王名來                    富                王富         香來富                    洪                氏洪         妃富洪                    公                洪公         洪洪公                     之                媽之         媽公神                    神               神神         神神位                    位               位位         位位---------------------------------------祖先牌位的寫法 分類:道門知識分享區2007/01/30 17:20顯考00公靈位或顯妣00媽靈位字樣,或立祖宗牌位,正中寫上0氏堂上歷代祖考妣之神位」或「堂上0氏歷代祖考妣之神位等。在祖先牌位的安置、設立,按古例是必須依「生、老、病、死、苦」等五種字數來定儀,第六字至第十字,或第十一字至第十五字...依此類推,都依「生、老、病、死、苦」五字來定,而字數須符合「生、老」為吉,若落於「病、死、苦」則易招來厄運!須避用。所以祖先牌位或墓碑上的字數,皆須按其規矩,以祈吉祥而避厄。故牌位或墓碑上正中,寫著往逝者或祖先稱謂名諱之處,須總共是七字、十二字等,以符「老(老去)」的字數。顯考0公諱00或故考0府君00、顯考0公諱0倌、故男0府君00顯妣0媽0太孺人閨名00、顯妣0媽0太夫人閨名00   故妣0媽000、故妣0媽0夫人閨名00娘上例的字數,若非七字即十二字,乃皆為符合老(老去)的字數。而其中所增的「男倌女娘」的字,則往往是因為往生者名諱僅有單一個字而填增,或為了符合字數而填增的,乃屬權宜之法,以符合規矩儀制。並在其左右或名諱下方左右寫上往生者的生、歿年、月、日、時,(一般正常規儀是牌位的左方題生辰,右方題歿(卒)的年月日時),則仍須按「生、老、病、死、苦」等的「生」字來定,則須總共十一字。例如:左 「生  民前庚子年端月初三酉時」、右 「歿  民國丁巳年臘月十七卯時」,或左 「卒  民國庚午年菊月初一戌時」右 「生  民國丙申年荔月十三吉時」上例的字數,即一字及十一字,乃皆為符合「生」的字數。而其中生、卒、歿等,須和以下文字空一空格,乃因雖是「兩生夾一老」,但牌位上之人已然往逝(老去),故以一字數(生),再加十一字數(生),又合「兩生」之儀,且一加十一為十二之數,又暗合老(老去)的字數。仍是兩生夾一老。一、前言有清一代的漢族移民,從閩、粵等省梯山航海來到臺灣的行為,基本上是不受官府認可的,官府的立場甚至是多方的壓制。在自求多福的移民社會裡,藉由人際鈕帶(personal ties)的意識行為的運作,臺灣聚落初期的發展很容易形成以血緣或地緣的臍帶關係的人際網路,繼而發展出具有地緣或血緣色彩的聚落型態,而且通常是先血緣後地緣的運作。是故,過去臺灣多數的自然聚落(自然村)帶有血緣及地緣色彩,乃是一種常態。這樣的特徵在地理位置較為偏僻的西部沿海聚落至今仍然相當顯著。傳統聚落的研究是鄉土研究的核心之一,一直是相關學者所喜好的議題。透過血緣及地緣關係的運作,可能影響了最初聚落發展的原型、聚落的空間型態、聚落內部的人際關係、社會網路、特定區域內各聚落間的互動、甚至地方行政區(選舉區)的劃分,故確認聚落居民的血緣及地緣關係,是從事聚落研究的第一步驟。本文的研究過程是採用文獻分析法、地圖判讀法、田野調查法、網路檢索,累積較全面性的資料,進一步採取比較分析的方式。其次,在此作者必須對本文幾個論述上重要的關鍵詞加以釐清:1.本文所稱之「傳統聚落」有兩類:一類是指非都市化聚落,即一般的鄉村聚落;另一類是指位於都市內部,而在1960年代以前已經形成的老社區,而區內大部分的地段是未經都市更新或改建的社區。2.「聚落結構」討論的對象主要為傳統聚落之地緣性及血緣性結構,至於傳統聚落居民並不包括1945年以後來臺的新移民。3.本文所謂「祖籍地(或稱「原鄉」)」係指臺灣漢人來臺之前的閩東、閩南、閩西或粵東原居住地(或稱移出地)。4.本文所討論的「祭祀形態」包括祖先祭祀及神明崇拜兩個系統。5.本文所謂的「文化地理意涵」係指移民透過與移出地在文化上的連結關係,具體在移入地體現的地域性色彩(註1)。本文具體的研究目的有三:1.以圖、表方式呈現清代臺灣漢人移民的祖籍地,並以個案研究說明聚落發展的地緣及血緣特性。2.整理出臺灣地區聚落「公廟」與祖籍地對應的相關鄉土神,並藉以說明聚落與祖籍地庶民文化的連結關係。3.從族群形成的歷史背景及田野調查中整理出臺灣地區閩客族群的文化差異性。三、臺灣漢族移民的祖籍地臺灣的漢族移民大部分是明末至1948年間,由閩粵兩省梯山航海而來,若依移民所使用的方言區分包括:福州語、莆田(興化)語、閩南語、潮州語(有將之歸為閩南語中的一個「次方言」)(許燉極,1993:43-49)、客家語等五個,歷經數百年的同化整合,歸併為閩南語和客家語兩者,福州語、莆田語及潮州語不復被使用。若將移民在原鄉所使用方言對應其(清代)行政區,則使用閩南語的地區為泉州府、漳州府、永春州、龍巖州及潮州府等;使用客家語的地區為汀州府、漳州府西南部、龍巖州西南部、潮州府、嘉應州及惠州府東半部等;使用莆田語的地區為興化府;使用福州語的地區為福州府。(詳見表1及圖1)1926年臺灣總督府曾經對臺灣之漢族移民做過一次全面性的祖籍地調查,大抵可看出清代臺灣各籍移民人口的比例。(施添福,1987:14;許極燉,1990:28)清代臺灣漢族移民之祖先牌位及墓碑(圖2)所標示的地望大多數閩、粵祖籍地,少數則是中古時期華北地望(堂號),然而,這些祖先牌位及墓碑所標示祖籍地的地望(地名)(如圖2之「茶陽」、「靖邑」)一般人卻不容易搞懂。本文的研究目的之一就是釐清這些地名所代表的空間意義,研究成果則可提供相關學者及相關教師從事鄉土教學時,作為研究、調查、教學的檢索工具。

表3、臺灣漢人之主要祖籍地(以清朝中葉的縣級行政區為準)閩南族群主要分佈區福州府系(閩東族群)客家族群主要分佈區閩客過渡帶漳州府系泉州府系嘉應州系惠州府系龍溪(薌城、漳 州、清漳)*漳浦(金浦)雲霄南靖(蘭水、南 漳)平和(南勝)長泰海澄(含東山)詔安晉江(泉州、晉 水、鯉郡[鯉城]、溫陵、刺桐)惠安(螺陽)南安(武榮)同安(銀同)(含 金門及廈門)安溪(清溪)馬巷廳(自同安 分出,含金門 及廈門兩島)福州(榕城。閩 縣與侯官縣 合併成閩侯 縣)閩清永泰(永福)連江羅源古田福清長樂屏南程鄉(梅縣、梅 州)鎮平(蕉嶺)平遠興寧(齊昌)長樂(五華)惠陽(惠州。 惠東)歸善陸豐(含陸河)海豐長寧(新豐)和平永安(紫金)龍川河源博羅連平州含漳州府:詔安南靖平和龍巖州龍巖潮州府海陽饒平潮陽永春州系龍巖州系興化府系汀州府系潮州府系澄海永春(桃源)德化大田龍巖(龍岩、雜 羅)漳平寧洋(目前已廢 縣)莆田(興化、莆 陽)仙游(清源)長汀(汀州、臨汀)歸化(明溪)清流連城(蓮城)武平上杭永定寧化(黃連)海陽(潮州、潮 安)澄海(含南澳)潮陽(含汕頭)饒平惠來大埔(茶陽)揭陽(含揭西)寧普豐順惠州府海豐*上表中括弧內地名表示該地的現名或別稱或舊名。資料來源:徐曉望(1997)、譚其驤等(1996)、作者田野調查、網路檢索。1.地方行政區層級與行政區的變革討論臺灣漢人祖籍地,必須先弄清楚清代的地方行政區層級關係及行政區的變革,否則就容易對這些鄉土資料作時空錯亂的判讀。清代省以下的地方行政區建制分為府級(府、直隸州及直隸廳三種)及縣級(縣、散州及散廳三種)兩級。府、縣是一般行政區,州與廳則是特別行政區。直隸州的設制通常是因地理位置重要特殊,但面積或人口規格較小,缺乏設府的格局,而獨立設制;散州設制的情況與直隸州同,而其規格只相當一個縣級大小而受府管轄。州與廳最大的差異在於後者往往是任務性編組,而非常設性地方行政區劃,直隸廳可視為預備府的性質,清代通常在新開發地區先設直隸廳,作設府的準備;散廳設制的情況與直隸廳同,而其規格較小,為預備縣的性質,受府、直隸州管轄。(參考張勝彥,1993;許雪姬,1993及黃葦主編,1996:359-360)表3中的永春州(自泉州府分出)、龍巖州(自漳州府分出)、嘉應州(自惠州府及潮州府分出)為直隸州性質,連平州則為散州;表1中的馬巷廳及臺灣在清代先後設置的淡水廳、澎湖廳、噶瑪蘭廳、卑南廳等均為散廳。另外,明、清兩代的「道」其行政位階雖說是介於省與府(州)間,但因其為省府的派遣的虛級機構,是任務性編組,一般不被視為實質的行政區。(黃厚源,1995:1-26;韋煙灶,2002:162)民國以後行政區的變革:1928年分割龍溪縣之一部另置華安縣;1949年之後縣級行政區界略有調整,行政區分化及整併的情形也有。福建的龍溪與海澄合併龍海縣,寧洋縣廢縣,晉江東南部分設(地轄)石獅市,東山島另置東山縣,除廈門市外、泉州、漳州、龍巖均等升格為省轄市。廣東的惠陽析出另置惠東縣,陸豐析出另置陸河縣,揭陽等析出另置揭西縣,南澳島另置南澳縣;潮州、汕頭、梅州、汕尾(位於原海豐縣沿海)均等升格為省轄市。(韋煙灶,2002:74)2.祖先牌位及墓碑祖籍地的辨識祖先牌位和墓碑的地望除了少部分使用堂號(註2)(非閩粵兩省境內地名),少部分以鄉鎮級地名為祖籍地外,絕大部分習慣上是以縣級行政區為祖籍地。其次,辨識閩粵祖籍地外,基於地方性歷史文化背景的習慣用法,也讓一般人無法清楚辨識。作者從田野訪查、網路、中國歷史地圖集、族譜、閩國史(徐曉望,1997)等相關線索核對,將成果整理在表3,希望能建立一份研究調查時有可資檢索的鄉土工具。在田野調查時常遇到的祖先牌位及墓碑祖籍地地名的寫法有兩類:(1)以「×邑」的形式書寫:「邑」(「邑」原本應唸"ip4",但在使用到南邑、惠邑等用法,一般人卻唸成「安」[uann1])。邑是縣級行政區的意思,圖2(b)祖先牌位示意圖中「靖邑」為墓碑主人之祖籍地,係漳州南靖縣之簡稱,如義嘉縣簡稱「嘉邑」一般。其它習慣以此書寫的縣尚有:南邑(南安)、惠邑(惠安)、和邑(平和)、詔邑(詔安)、澄邑(澄海)、樂邑(長樂)、鎮邑(鎮平)、永邑(永定)、陸邑(陸豐)、海邑(海豐)、饒邑(饒平)、埔邑(大埔)等。(2)使用舊名、別稱的形式書寫:這部分的資料必須透過長期的田野經驗(如祖譜等)、配合網路資源、查閱相關地方志、核對歷史地圖等才能進一步確認,如安溪縣在北宋稱為「清溪」,南宋以後改今名,故以安溪為祖籍地的移民,「公媽」或墓碑祖籍地寫「清溪」或「安溪」的均有之。同樣的情形如「螺陽」係指惠安、武榮指南安(唐代該地曾短暫設置武榮州)、「茶揚」指大埔…,作者不一一列舉。而同安縣之東南部(含金、廈)在清代中葉,曾經一度設置特別行政區「馬巷廳」,故亦有以馬巷為祖籍者。此外,晉江、南安、惠安三縣合稱「三邑」(不過不用於祖籍地的標誌)。其次,用以誇耀地方特色的別名,代表地區為銀同(同安)、金浦(漳浦),閩南俗諺「金漳浦,銀同安」係形容兩地的富庶,尤其是銀同幾乎取代了同安的用法(至少作者多年來的田野經驗全部是如此)。再者,廈門別稱鷺江或鷺廈、金門別稱浯江或浯洲,但因廈、金在清代並不是縣級行政區(歸同安縣管轄),故不列入。墓碑祖籍刻如「蓬島」係指南安縣「蓬島鄉」(因蓬島易誤解讀成「臺灣」,需注意特別),這類以「鄉」為祖籍地的用法情況較少,但仍偶可見到,尤以閩南地區為多。二、傳統聚落的地緣性及血緣性1.傳統聚落的地緣性及血緣性按照聚落內部人群的血緣關係的強度,林美容將聚落的血緣關係分為一姓村(或稱同姓村、單姓村)、主姓村及雜姓村(多姓村)三類(註3)(林美容1991:11-30):著名的英國人類學家富利曼(Maurice Freedman),有兩冊專書分析華南的宗族組織(Freedman,1958,1966),他認為:「中國的宗族組織較常見於華南各省的原因,是由於華南是較晚開發的邊疆社會,而其農業屬稻作之水田。華南地區稻米的生產力高,易於形成剩餘資財,因而有利於宗族族產的設立與擴張」(莊英章,1994:109)。奇特的是臺灣的自然環境與閩粵兩省相近,族群相類似,但這一模式並不能完整地解釋臺灣的現象,學者大多認為大致有以下二個原因(李亦園,1981:215;唐美君,1981:233;莊英章,1994:109):(1)開發時間過短:從渡海來臺到進到「現代社會」的時間長者不過200年,短者不及100年,沒有足夠時間發展成如中國東南各省的宗族組織。(2)受清廷消極的治臺政策限制:臺灣開墾初期,少有能舉家遷臺,遑論舉族遷移,移民流動性大且性別率極不均勻,所以不易形成宗族組織。臺灣之傳統聚落就地緣關係,以清代行政區劃為準,可劃分為:同省、同府(州)、同縣之同籍性聚落與非地緣性聚落兩種。同省、同府、同縣之同籍性聚落是指來自大陸原鄉同省(如廣東、福建。大致可以作為區別閩南與客家族群的聚落)、同府、同縣所形成之同祖籍聚落。(註4)雖說臺灣漢族社會沒有發展出高度發達宗族組織,但這並不表示臺灣地區缺乏血緣性聚落,根據韋煙灶(1998)對新竹平原沿海聚落的調查發現:「新竹平原沿海地區普遍存在單姓及主姓聚落結構,這些構成單姓聚落的主要姓氏,通常即是最早來到這些聚落開拓或者最早定居的移民先鋒」。針對這些家族作訪查,作者清楚地得到一個結論:「相鄰的自然村在開發的初期,主要宗族不僅發展出血緣性聚落,彼此間移出的祖籍地亦有著鮮明的地緣關係」。其祖籍地全部為泉州籍,以縣為單位細分,由北而南大致為:惠安縣→同安縣→同安縣金門→南安縣→同安縣金門→晉江縣→惠安縣。(詳細資料請參閱韋煙灶,1998:63-96)2.個案研究分析新竹市港南里(原香山鄉港南村)的個案(相關地名請參閱圖3),在新竹平原沿海地區的聚落發展上,具有具體而微的代表性,加上是作者的家鄉,所熟悉的地方,故特別提出討論。作者對應新竹市第二戶政事務民國35年5月的戶籍資料並參酌當地居民祖譜、野外訪問資料及民國88年所編輯的「里民電話聯絡簿」,結果整理成表2、3,以作為統計的基礎,並藉以作為個案研究,檢視臺灣西部沿海聚落的發展過程。(1)最初的拓墾居民:港南行政村內三個主要自然村(南油車港、下罟寮、海口)民國35年5月各自然村的人口及姓氏資料:南油車港有69戶,以陳姓為主姓(佔57%),符合林美容(1991)及施添福(1996:16-27)所定義之單姓村之要件。下罟寮有36戶,以韋為主姓(佔50%),亦符合單姓村之要件,若加上入贅的外姓則達69.4%;海口有18戶,以黃姓為主姓(佔55.6%),符合單姓村之要件,若加上入贅的外姓則更達72%。顯然作為拓墾者的角色,僅有海口的王姓未發展成為單姓聚落。表2、民國35年港南村各姓氏及戶數全村總戶數:123戶*姓氏移入前之原居住地移 入 年 代戶數戶%居 住 地備 註陳福建省同安縣金門鎮約乾隆10-20年間3830.8南油車港(頂寮)罟生態條件最佳,私法物權篇中有多篇請墾記載韋福建省南安縣潭能港約乾隆20-30年間1814.6下罟寮分頂韋、下韋兩支黃"不詳"祖籍:同安"1850年以前"1810年前後1048.13.3"海口"南油車港"開基祖入贅陳姓楊鄰村虎子山楊姓1890年以前108.1南油車港鄭新豐鄉坑子口(祖籍永春?)1909年86.5下罟寮田厝填厝始祖鄭聰英逝,妻黃招招贅韋營而遷入本地蔡"福建省同安縣"不詳"1830年前後"1910-30年間614.90.8"南油車港"下罟寮"以砍柴及曬鹽起家"開基祖入贅韋姓何"不詳"沙崙(新竹機場內)"1900年前後"1940年524.11.6"下罟寮"南油車港"向韋姓租借土地(事載於大租調查書)吳不詳1890年以前43.3下罟寮開基祖入贅韋姓王"福建省同安金門約乾隆末年32.4海口林不詳約1925年21.6海口開基祖入贅黃姓郭(祖籍:惠安)新竹市南門莿仔腳1890年21.6下罟寮開基祖入贅何姓,一戶入贅韋姓而分出卓不詳1890年以前21.6海口李(祖籍:同安)約1910年10.8下罟寮開基祖入贅何姓曾"不詳?"不詳"約1910年"約1925年110.80.8"海口"下罟寮"海口黃姓所分出"下罟寮李姓所分出潘后里月眉→南隘→下罟寮1900年左右10.8下罟寮可能為平埔族後裔蘇鹿港辜家在本地鹽場及田地之管理人**約 1895年前後10.8下罟寮開基祖入贅韋姓(原籍嘉義縣東石鄉)童今竹北市崇義里山腳聚落童姓1906年10.8下罟寮何姓所分出洪瓦厝(現機場內)1938年之前10.8海口(港南橋邊)因機場興建遷入本村彭北油車港1915年10.8南油車港*表2係作者整理自日治時期的戶政資料。民國35年臺灣在戶政上仍是沿用日治時期舊有的表格,故現有的日治時期的戶政資料的登載,所見的內容為民國35年5月的實況。**本地在清末及日治時期為臺灣最北的日曬鹽場,史料上稱為「油車港鹽場」,為鹿港辜家旗下的「大和拓殖株式會社」所屬。表3、民國88年港南里各姓氏及戶數全里總戶數:474戶*姓氏戶數戶%姓氏戶數戶%姓氏戶數戶%姓氏戶數戶%陳10021.10卓91.90蘇40.84巫10.21林316.54康81.69范40.84姜10.21王316.54曾71.48朱40.84韓10.21韋306.33賴71.48戴40.84龔10.21黃275.70呂61.27黎20.42游10.21蔡234.85彭61.27邱20.42馮10.21何183.80潘61.27謝20.42儲10.21鄭173.59周61.27連20.42孫10.21張153.16洪61.27莊20.42溫10.21吳122.53徐51.05葉20.42許10.21劉112.32鍾51.05童10.21齊10.21楊112.32羅51.05唐10.21郭102.11池51.05江10.21李102.11古4084田10.21總計47499.97*戶數的統計係將同一住址歸為一戶計算。資料來源:整理自「新竹市香山區港南里里民電話聯絡簿」。

圖3、新竹市港南里境內各自然聚落的地理位置(2)不同移民移入的時間脈絡:將田野調查資料、民國35年港南村戶政資料與「里民電話聯絡簿」對照,本地區初墾之宗族有陳、韋、王三等姓,入墾年代為乾隆初~末年,為本里的第一波移民。其後清朝中葉至日治時遷入的移民,皆屬於臺灣島內遷移的二次(或二次以上)移民,為第二波移民。光復初期因本地沿海陸化的瓜熟蒂落及退輔會介入海埔地的開發,吸引大批桃竹苗「內山」地區人口飽和後溢出的客家族群陸續遷入,全部居住於新開發之「內海埔」,計有鍾、池、林、范、古、郭、江、徐等姓氏,為第三波移民。受惠於海埔地的開闢,退輔會售讓該處建地;新竹科學園區光環效應所帶動的新竹經濟榮景,帶來較多的就業機會;加以1997年底本段濱海公路的開通。因此在1980年代至現今以來,已經吸引大批的外來人口(移出地擴及全臺)與本村人士在今港南國小旁及濱海公路兩側建屋定居,為本里的第四波移民。對這種居民來源結構特性的掌握,可提供社區營造的規劃時參考之用。(3)血緣聚落演化脈絡分析:按理說,本區並無「與原住民對抗」問題,且與核心區(新竹市區)間並無空間(距離與地形)上的阻隔,開發年代竟較核心區晚約30-50年。可見控制本村開發較晚的主因,乃生態環境惡劣的邊陲特質,無法吸引更早期移民定居。聚落宗族、姓氏之雜異化過程,在早期(光復之前)主要透過(女兒、媳婦)招贅方式、領養或攜子再婚等手段,建立自己的姓氏,從取得原住宗族的土地,落地生根,進而發展宗族。這些外姓或異姓兄弟在經濟獨立後,往往另覓住所,形成獨立的聚落,如「田厝」之鄭姓即是一個典型例子。晚期則是透過遷移使村內姓氏更趨於多樣,使聚落由單姓村轉變為主姓村的形態,不過由於移入時間過短,新移入姓氏目前並未發展成較大的宗族。透過這些動態且自發的人口遷移運作,使原本姓氏單純的自然聚落,漸漸朝向雜姓化,參與最初拓墾的幾個主要姓氏,大致仍維持著優勢的比例,只是所佔的比例大幅下降。這種歷程可以是臺灣西部沿海傳統血緣聚落演化方式的縮影。四、臺灣地區閩、客族群祭祀形態的比較1.閩客族群間鄉土神崇拜及其差異性拓墾初期宗族組織既不發達,為了代替血緣關係所組成的宗族組織以產生作用,以原鄉「祖籍」為認同對象的結合焉是產生。其次,拓墾之初,移民必須面對他群的欺侮與對抗原住民,為了凝聚人群力量與維護共同利益,劃分「我群」與「他群」的界線,以供奉原鄉著名的鄉土神做為團體凝結整合的標誌。此種地緣組織誇張了同籍關係,同籍之人即使聚居數代,仍然以大陸原鄉為取向,加上地緣組織不如血緣組織可提供較佳的經濟支援,有路無厝的羅漢腳之類的遊民特多,在自求多福的社會裡,為了爭奪土地、水源、爭取祖墳風水,或其他私人恩怨,加上羅漢腳的煽風點火,逐漸累積而擴大成大規模的分類械鬥。雖說,到了十九世紀後半期,臺灣的分類械鬥逐漸減少,而表現在組織形態上的是,居民不再明顯地以大陸祖籍或鄉土神的供奉為中心,逐漸取代的是以現居地的村落,或其他行政單位為認同對象。在宗教活動上,原有的鄉土神祇逐漸超越祖籍意識,受不同祖籍而居住於同一區域內的居民共同膜拜,轉型為「村廟」(公廟)或以現居地為「祭祀圈」的宗教信仰成為新的地方神。以上的特徵表示,臺灣已由移民社會轉型成為「土著社會」了,械鬥型態的轉變亦是一例證。即便是如此,鄉土神可作為辨識聚落地緣性的線索,比較常被提及如廣澤尊王、保生大帝、清水祖師、開漳聖王、三山國王等都具有鮮明的祖籍地色彩(詳見表4)。表4、臺灣漢人祖籍地鄉土神之地域性分類閩南系客家系其他泉州系(含永春州)漳州系(含龍巖州)定光古佛(汀州系)、王公(汀州系)、三山國王(嘉應州及潮州系)、韓愈(潮州及嘉應州系)、民主公(永定系)、三官大帝、慚愧祖師、龍神伯公媽祖(中國〔東南〕沿海)、白馬尊王3(福州系)、五福大帝(福州系)觀音佛祖(三邑系為主)、臨水夫人(陳靖姑;古田系或泉州系)、保生大帝(同安系或泉州系)、清水祖師(安溪系)、廣澤尊王(南安系或泉州系)、水仙尊王(泉州系為主)、保儀尊王及保儀大夫1(安溪系及永春系)、武德尊侯(安溪系及永春系)、恩主公(泉州系)、法主公(永春州或安溪系)、靈安尊王(惠安系或泉州系)、王爺(閩南系尤偏泉州系)、玄天上帝(閩南系,泉州稍多)開漳聖王(漳州系)、三官大帝(漳州系及潮州系,桃竹苗客家地區奉祀甚為普遍)、敵天大帝2(漳州系)、三坪祖師(漳浦系或漳州系)、輔順將軍(漳州系)、慚愧祖師(或稱陰林山祖師。平和系、嘉應州系)、古公三王(漳浦系)、伯聖尊王(漳州系、龍溪系)1前者傳說為張巡;後者傳說為許遠。保儀尊王及保儀大夫是臺北盆地東南郊地區普遍的信仰,當地人暱稱「尪公」。2敵天大帝可能是德天大帝的轉音,或稱大帝爺、大師爺,相傳是問禮於孔子之林放。唐開元年間入祀孔廟,明代以其非孔子72弟子而除祀。敵天大帝崇拜可能是唐末、五代時隨漳州系移民傳到閩南的。3白馬尊王所奉祀的對象為五代閩國開國君主王審之,審之在家排行老三,甚得民心,因帶兵作戰時常騎者白馬督軍,故時人暱稱「白馬三郎」。(徐曉望,1997)白馬尊王是閩東族群非常普遍的信仰(如馬祖地區),在臺灣地區則甚少。另外,這也可以說明「尊王」的稱號並非閩南民間信仰系統所獨有的。參考資料:潘朝陽(1986)、高麗珍(1988)、原通好(1990)、臺灣私法(第二卷)(1990)、劉還月(1992)、譚其驤主編(1996)、徐曉望(1997)、網路檢索、作者田野調查。若某地公廟立廟主祀神為表4之鄉土神,則開發之初拓墾居民通常也會顯現出類似的地域性色彩,是一個追蹤聚落地緣性及血緣性關係有力的線索。如果兩者之間發生矛盾現象,則又可以解讀出另一層的鄉土意涵,如新竹縣寶山鄉大崎頭(今大崎村)位於「金廣福」(按:金廣福公館位於新竹縣北埔鄉,為國家一級古蹟)墾號開墾的「隘墾區」內(施添福,1990:1-68),為臺灣開發史上閩粵合作開墾的典範,大崎頭是金廣福隘墾區中較接近竹塹城的聚落,竹塹城是閩南人的天下,可能是地緣的關係,大崎頭初墾之時有較多的閩南人入墾(人數仍遜於客籍人氏),當地所展現的族群融合最佳的例證是:通行客家話,其村廟「保生宮」主祀神卻是典型的閩南守護神-保生大帝。2.祖先祭祀形態差異祠堂(廳堂)內的祖先牌位,在閩南人稱為「公媽(牌)」或「神主牌」;客家人稱為「阿公婆牌」或「家神牌」。祖先牌位及墓碑上標示的祖籍地(少部分為堂號),作為初步判釋聚落的血緣或地緣關係的依據。客家合院通常遵守著「祖在家、神在廟、畜在欄、人在屋」的規範,將純作祭祀祖先的屋舍稱為「祠堂」,一般不作為起居室及神明廳(例外的只有:(1)在側邊設有土地神像或牌位;(2)將歷史上著名的「同姓」先賢或祖先當作「家神」祭拜的情況)。祠堂的擺設壯觀,祖先牌位置於正中央,整個宗族歷代高堂祖昭穆有序,祖先牌位下方牆壁內凹設有龍神伯公(也有獨立置於側廳者)。受宗族組織的發達與否影響,祠堂普遍於臺灣客家地區,而閩南地區較少以建立祠堂來祭祀祖先者,而逕以祖厝公廳或自家大廳作為祭祀祖先的場所。閩南人習慣「各人公媽,各人祀(chhai7;sai7)」並將祖先稱為「家內神」,在分家之後,將個別祭祀直系祖先及拜神明的屋舍稱為「大廳」,陳設簡單,祖先牌位(公媽)置於進門向內之左側,龕上只寫著「堂上×氏歷代祖考妣之神位」,正中間則是供奉神明(一般多為觀音佛祖、媽祖及土地公等神明,基於以神為尊的思考,祖先牌位高度自然不得高於神明神像,中間位置也必須讓給神明)。客家人因習於回到「祠堂」祭祖,「公廳」及「大廳」反而少見,不過隨著社會型態的轉變,返鄉祭祖的行為,常為工作忙碌所限制,為方便祭祀祖先,祭祖場所有漸涵化(acculturation)為閩南格式的趨勢。其次,閩南人的大廳前方中央所懸的香爐,若為三條鐵鍊支撐為漳州系及潮州系閩南人的習俗,三條鐵鍊分別代表天官、地官、水官(三官大帝);若為四條鐵鍊支撐者為泉州系閩南人的習俗,四條鐵鍊代表玉皇大帝的四根天柱統馭四方,故亦稱「天公爐」;客家人之天公爐一般是置於大廳之外的(院牆神龕或庭院中央)。3.墓葬形制的差異臺灣漢人的墳墓碑石與塚墓是連在一起的「龜甲墓」,與中國大陸北方碑石與塚墓分離的型態是有分別的。基本上,臺灣漢人的墓碑在外觀上,閩客族群間是無太大差異的,碑文大致如圖2所示,但是處理方式則有很大的差別。作者處於閩客雜處的新竹地區,對兩族群文化特徵有較多的觀察機會,在此以新竹地區為例加以對比呈現:一般說來,兩者皆有撿骨重葬的習俗,死者往生一年後之忌辰,皆有「對年」請客的習俗,但因客家人較閩南人重視宗族,個別姓氏多有「祖塔」。在過去,閩南人基本上是無祖墓(祖塔)的設置想法,近年來,一方面可能受到客家墓葬習俗的涵化;另一方面可能鑑於土地日漸的取得困難及慎終追遠的想法,開始有祖墓(祖塔)的設置,此與祭祖時閩南人在各自大廳祭祀直系祖先,而客家人則必須回到宗祠祭祖的情況是如出一轍的。由於客家人非常重視二次葬(通常在下葬後5-6年撿骨),因此初次葬大多選在公墓中,撿骨後才重葬入祖墓(祖塔)中;閩南人初次葬與二次葬的間隔從5、6年至30、40年不等,(莊英章,1994:171-173),在習俗上對於重葬的規範不及客家人嚴格(相較之下則會更重視初次葬)。故表現在初葬時,客家人的墓碑、棺木、埋葬處理的方式遠較閩南人的為粗糙,墓地上棺木受風吹雨打暴露、墓碑傾倒的情況處處可見,墓地的更新、重葬率極高,因此客家地區少見零星散落山野的墓地,嚴格說來是較先進的處理方式,不僅土地利用較有效率,山坡地景觀也較為清爽,這可能是客家人遷移史上長期山居生活,所發展出來的生活智慧吧!4.問題與討論不同族群在文化激盪的過程中,移民移居到異文化的新居地或在文化接觸時,為了維生及實用的必要,必須融入當地的生活方式中,即所謂「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之意。實用的文化層面如語言很容易被吸收或同化,但屬於家族性及祭祀性等較私密性的文化體系,即使經過三、兩代也不容易被打破。作者在偶然的機會觀察到位於新竹縣寶山鄉大崎村(舊名大崎頭)雙園路一幢三合院民宅:榮陽堂(按:應為滎陽堂,鄭姓堂號,目前已改為休閒農莊餐廳),其開基年代可能在清道光時期。按其公媽牌上「惠邑」字樣及訪問求證的結果,房屋主人為福佬人(惠安籍),房屋主人的後裔使用的語言早已為客家話。然而,閩式的「大廳」佈局,如公媽、觀音蓮座畫像、神龕中的觀音佛祖神像陳設仍維持下來,並沒有改成客式的祠堂或阿公婆牌。臺北縣三芝鄉第一大姓江家的情形則恰巧相反,江家於乾隆中葉自原鄉汀州府永定縣,渡海到小基隆(三芝)拓墾,但處於閩南人包夾的人文區位,目前其子孫的母語完全改為閩南語(但作者訪談時多尚清楚其為「客底」),但一如寶山鄉大崎村鄭姓之例,江家原有之祭祀方式仍大部份保留客家傳統,如阿公婆牌擺設的形式、墓碑祖籍地刻寫「永邑」、元宵節過後期間的掃墓習俗、原鄉神祇:水口民主公王的崇拜…等,但漸漸滲入福佬形式,如民主公王誕辰時演的歌仔戲(按:理論上應為客家採茶戲)。五、客家及閩南族群形成的歷史背景及方言系統的比較從移民的時間及路徑上辨識,閩南族群之形成是五胡亂華及唐末兩階段大批移民先後入閩融合所成的,前者帶來閩南語的底層語言(主要為白讀音系統);後者帶來閩南語的文讀音系統,且透過先到移民與後到移民混居的程度,漸次分化為泉州系及漳州系兩個主要次方言群。(許燉極,1990;張光宇,1996、2001)客家人最初寓流在皖、蘇、浙、贛、湘、鄂,必有較長的時間再次與唐末、五代期間南來的北方移民融合,由於地緣的關係,因而吸收了比閩南語更多的唐宋官話,融入到客方言中。從地理的角度觀察及參照客家文獻(羅肇錦,1990;丁邦新等,1997;陳運棟,1999;陳子祺,2002)的說法,客家族群在唐末至宋末400年間,由北而南,由江淮及江南而贛省,由贛省而越過武夷山進入閩地,循著汀江水系南下,漸次向粵東擴散。這樣的遷徙路徑及族群分化過程,從圖1河川的水系網及語言系統的差異是可以判識的。作者以非隨機抽樣的方式列舉一些閩南語常用字的「白讀音」,比較偏漳州腔在發音上與「文讀音」較相近或相同的詞有(註5):過、街、歲、退、媒(muen)、郭、(標)會、月、果、雞、溪、細、題、地、齊、糜、用、飛、關(門)、熱、銀、園(huin)、光(kuin)、龍、做(作)、張、根;偏泉州腔與文讀音發音較相近的詞有:呂、豬、箸、平、彭、姓(、生、性)、青(、星、腥)、鄭、去、香、井。(參考許燉極,1990;董忠司等,2001)顯然漳州腔接近文讀音的比例較高。此外,許多發"b"的聲母在文讀音常化成鼻音"m",對應偏漳州腔的閩南語也有這種趨勢;還有文讀音中發"j"的聲母在偏漳州腔多仍發成"j",而泉州腔則清化成"l"(丁邦新等,1997:62)。從上述例證可看出:「偏漳州腔的發音較偏泉州腔的接近閩南語文讀音(即接近唐宋官話系統)」,可間接論證了「漳州系閩南人可能較泉州系閩南人混有較多比例之唐宋時期的移民」。其次,將上述詞例以相同的方法比對客家話發音(參考徐兆泉,2001)及參照表5,也可大致發現「客家語與閩南語的文讀音」較「客家語與閩南語的白讀音」的親屬關係更為相近,意即「客家人可能較閩南人混有較多比例唐宋時期的北方移民」,以及「客家話與偏漳州腔閩南語的親屬關係較為接近」,也可間接論證「客家人應比閩南人晚到的閩、粵地區」的說法。表5、臺灣閩南語和客家語發音的對比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臺灣「國語」yiersansihwuliouchhipachioushih閩南語文讀yitji(漳) li(泉)samsungo·liokchhitpatkiusip閩南偏泉州腔chitnngsannsigo·lakchhitpuehkauchap閩南偏漳州腔chitnngsannsigo·lakchhitpehkauchap客語偏四縣腔yingi(liong)samsingliukchhitpatchiusiip客語偏海陸腔rhingi(liong)samsingliukchhitpatchiuship本表使用教會羅馬拼音法,但不標記調號。"rh"之發音似"ㄖ,"ih"為空韻;客語之「二」也習慣唸成"liong"(「兩」);閩南語白讀音之"六"也有少數發音成"liu"或"liuh"者。參考資料:丁邦新等(1997);董忠司等(2001);徐兆泉(2001);韋煙灶(2002)。六、討論閩南族群的形成,基本上是透過五胡亂華及唐末宋初兩次離亂的大遷徙所催化成形的;客家人則在經歷了漫長的時間洪流,沿途吸納其他族群的份子逐步南遷所成形的。客家人在備極艱辛的山居生活環境及遷徙過程中逐步醞釀出「務本」之安土重遷的內地性格,如強烈的中原思想、重農的維生方式、集體主義、嚴謹的宗族組織等;相鄰的閩南族群則藉由靠海的地利,逐漸發展出「逐末」的海洋性格,如盛行個人主義、鬆散的宗族組織、重商以及向海的維生方式等。(施添福,1987)作者就目前的體驗及資料蒐集,彙整臺灣地區兩族群庶民文化的差異,當然這些庶民文化的差異並不是截然劃分的,只是一種整體的趨勢而已。詳細的論述條列於後:1.臺灣閩南人的居住地靠海,擅長經商、航海與捕漁(尤其是泉州系移民)是眾所皆知的;客家人對於海洋的認識似乎僅止於想像,絕少從事與海洋有關的行業,在水產方面,蝦、蟹不分,所有貝類均統稱蛤,魚類僅能大概區分溪魚和海魚。許多客家諺語的意涵(註6);冬(至)節(又稱「牛生日」),當天要請牛吃湯圓;以及將小男孩名字的末字加上一個附加詞「牯(ku)」(小公牛之意)來暱稱等習俗,均能反應臺灣客家人重農的民族性格,此與閩南人強烈的海洋性格形成強烈的對照。2.臺灣客家人的祭祖方式盛行以宗族為單位的集體祭祀(嚴格執行的一年三節集體祭祀行為);閩南人則盛行以家族為單位自行祭拜直系祖先,掃墓的行為也類似於祭祖。這種文化行為也反映在客家人多聚族而居(以有秩序地添加合院的護龍及院落方式),同宗輩份名字按字輩排列有條不紊;閩南人多半在分家後,在自己分得的土地上蓋房子,取名較少排字輩的規矩。其次,客家人在用餐時(尤其是晚餐),通常是集體用餐或者在最年長男性用完餐後,其他晚輩才能開動;閩南人這方面則較無嚴謹的常規約束,常常是各自端著碗公盛滿飯菜各自散開。這些生活習性多多少少對應出閩南族群偏向個人主義,而客家人則偏向於以宗族(或家族)為單位的集體主義。3.宗教信仰上,客家人奉祀的神祇較閩南人單純,且趨向於自然崇拜或者與土地息息相關的神祇(如表4所示),尤其在「伯公」信仰上更發揮得淋漓盡致。閩南人居住的西部沿海地區則盛行王爺、媽祖等與海有關的傳統民間信仰,加上處處有應公廟,田野調查時常常可聽聞與海有關之大同小異的神鬼靈異傳說。前者的農業性格與後者的海洋性格的對照又是一例。其次,撿骨及重葬習俗的差異也體現出客家人比閩南人對於現居地有更強烈「他鄉作客」的心態(中原思想)。4.臺灣漢人對追遠原鄉故土的空間符號,呈現具有「差序格局」(費孝通,1948:22-30)的兩層(甚至三層以上)認同關係。如;大廳正堂寫著以中古時期中國北方地望的堂號是第一層認同關係,這一層認同關係基本上在唐宋時就已經成形;而祠堂、公廳或大廳的祖先牌位及墓碑寫的是閩東、閩南、閩西、粵東等祖籍地,或者在臺、閩、粵自立堂號則是第二層認同關係(落實以祖籍地為主體的認同關係);若更進一步,將堂號及墓碑祖籍地改為以臺灣本地地名,則是第三層認同關係(落實以臺灣為主體的認同關係,雖然比例不多,但可能是未來的趨勢)。將臺灣的客家和閩南兩族群對照,似乎是前者較趨向於第一層認同關係;後者則較傾向於第二層,甚至第三層的認同關係。七、結論臺灣之傳統聚落就地緣關係,以清代行政區劃為準,可劃分為同籍性聚落與非地緣性聚落兩種。臺灣漢族社會沒有發展出高度發達的宗族組織,但在新竹平原沿海的傳統聚落的主要宗族不僅發展出血緣性聚落,彼此間移出的祖籍地亦有著鮮明的地緣關係。其次,在宗族姓氏之雜異化過程,早期主要透過招贅、領養或攜子再婚等手段,建立自己的姓氏,進而發展宗族;晚期則是透過遷移使村內姓氏更趨於多樣,但基本上未如早期發展出具有宗族的型態。臺灣的漢族移民大部分是明末至1948年間,由閩粵兩省梯山航海而來,歷經數百年的同化整合,歸併為閩南語和客家語兩群。使用閩南語的地區為泉州府、漳州府、永春州、龍巖州等,其次為潮州府及惠州府沿海地區;使用客家語的地區為汀州府、漳州府西南部、龍巖州西南部、潮州府、嘉應州及惠州府東半部等。臺灣漢人祖先牌位和墓碑的祖籍地,大部分習慣上是以縣級行政區為祖籍地,但卻常用習慣使用簡稱、舊名、別稱的形式書寫。拓墾初期為了使代替血緣關係所組成的宗族組織產生作用,於是產生以祖籍地為認同對象的結合。供奉祖籍地著名的鄉土神做為團體凝結整合的標誌。到了19世紀後半期,聚落居民逐漸以現居地的村落,或其他行政單位為認同對象,原有的鄉土神祇逐漸超越祖籍意識,並轉型為公廟或「祭祀圈」的形式。受宗族組織的發達與否影響,祠堂普遍於客家地區,閩南地區則逕以祖厝公廳或自家大廳作為祭祀祖先的場所,較少以建立祠堂來祭祀祖先者,這是閩客兩族群祭祖形態上最大的差異。在墓碑形制的差異上與祭祖的情況如出一轍。不同族群在文化激盪的過程中,實用的文化層面(如語言)很容易被吸收或同化,但屬於家族性及祭祀性等較私密性的文化體系,即使經過三、兩代也不容易被打破。從移民的時間及路徑上辨識,閩南族群的形成,基本上是透過五胡亂華及唐末宋初兩次離亂的大遷徙所催化成形的;客家人則在經歷了漫長的時間洪流,沿途吸納其他族群的份子逐步南遷所成形的,並逐步醞釀出「務本」性格;相鄰的閩南族群則發展出「逐末」性格。各族群在時間洪流中所累積、蘊釀出的地域性文化,其內涵泂遠深邃,並非短期或一人所能完全洞察,尤其是比較文化的研究題材,難度又更為提高。作者生於、長於閩客文化雜處的新竹地區,對兩族群文化及語言有較多的接觸機會,加上一直對這類議題有著濃厚的興趣,於是利用平時蒐集累積的鄉土資訊,不揣淺漏,以本文作為階段性的研究成果呈現。然而,文中定然仍有許多混沌及誤解之處,尚祈讀者先進不吝賜教。殯葬文書的書寫內容喪禮期間喪家所須使用之文件,或親友所致贈聮軸詩文,皆屬殯葬文書,種類繁多。台灣早期殯葬業服務未明朗時,多由家人、親友、鄰居互相幫忙家中殯葬大小事宜,在殯葬文書方面,亦由口耳相傳或依循各家宗教儀式進行。但禮儀之事繁重,也因此常有鬧烏龍的狀況。而今國人的喪葬服務多交由殯葬、禮儀公司或禮儀師等處理,家屬只要選擇符合宗教習俗的禮儀,其餘的身後事就讓這些專業人士負責就行了。因此,就連政府舉辦的殯葬禮儀技術士證照,也將書寫殯葬訃聞等文書內容納為術科測驗的一項。以下就台灣習俗一般常用的情形介紹:一、示葬:家有喪事發生,在喪宅門口明顯的地方通常貼上白紙或懸白布以示葬。一般喪宅門口所貼白紙用以表白逝者的身份。如:(一) 嚴制:父親去世;或家中男性最長輩去世用之。(二) 慈制:母親去世;或家中女性最長輩去世用之。(三) 喪中:尚有父母在世而去世者之用。(四) 奉祖母諭稱嚴制:祖父去世祖父在堂,而父親年老去世,徵得祖母同意者用之。二、魂帛(又稱神主牌或木牌):魂帛相當於臨時牌位,暫時代替神主牌位,昔日用絲絹作成當亡魂靈位,今日多改用厚紙,於上書寫死者姓名、農曆生卒年月日時。若供奉於正廳,燒香祭拜,為「豎魂帛」。一般委由道士或法師製作,魂帛既代表靈位,不可草率,必須詳填農曆生卒年月日時,中款寫亡者姓名,一般採「七」字或「十二」字,係按『生老病死苦』而計,「七」字或「十二」字屬「老」為吉。出殯時魂帛要隨隊上山,返主時要備魂轎接回,設香案供之。(魂帛有上山及燒掉,也有百日,對年或含爐才燒掉)。三、銘旌:銘旌是為表彰亡者,書寫其官階姓名而豎立於柩側的旗子(一)傳統銘旌:只有一條紅布,用膠汁、金粉書寫。例:顯考前○ ○鄉長○公○○府君之靈柩。(二)世俗靈旌:中北部風俗中,家中若出嫁女、孫女,其婿必須贈一旌,以長布料,上綴紙條三條(父青母黃),殯時張於靈堂,到出殯時請人舉之至墓地將紙條撕去,布料各人攜回。四、墓碑(骨灰甕) :(一)墓碑:墓碑文字可分碑眼,中款(要合老)年代,子孫(要合生)。即採所謂兩「生」兩「老」合一之寫法(二)骨灰甕:根據納骨堂塔,其高度寬闊購置「骨灰甕」,並於其上雕姓名或照片,如「民國七十三年」,「○ ○老師靈灰」。五、訃聞:訃聞用以報葬,報葬俗稱報白,撰擬其內容包含下例十點:(一)死者之稱謂,姓名。(二)死者之年,月,日,時及地點(三)誕生之年,月,日(四)享壽(年)幾何(五)隨侍在側等套語(六)停靈何處(七) ○年○月○日○午○時在○地舉行家.公奠禮(八)發引安葬於何地(或於何地火化)(九)叨在○誼哀此訃聞等套語(十)家屬稱謂。(排在第一個的一定要與第一項對死者之稱謂相對應,才不致鬧笑話)註:訃聞可附行狀或生平事略(一般人可省略):表述死者一生行誼,宜將死者的出生,學、經歷,家庭生活,社會服務,人生觀,子女成就,死亡原因等用生動宛轉的語句,如行雲流水般的表露,永垂典範,以表追思之意。六、謝帖與謝啟:(一)謝帖:用黃色或白色紙,勿使用粉紅色,但不可按訃聞中家族名單重印乙次,只須印家族有社交關係之人即可。(二)謝啓:係出殯後,由家族向長官親友表示申請之忱靈魂觀念中國人自古皆認為人有三魂七魄。三魂古稱胎光、爽靈、幽精,相傳「胎光」使人延壽,「爽靈」使人多災,「幽精」使人喪命。以現代語即陽魂、神魂與靈魂。附形之靈使回魂,附氣之神謂之魂。陽魂時而游離,神魂遇懼飛不附體,乃陽氣與精神二者,唯靈魂至死不散,散者必成植物人。祈夢、卜卦、感應皆為靈魂。人一嚥氣,陽神二魂皆循只留靈魂。遠古巫術之「起魂名」、「叫魂」、「引魂」、「點魂」等,認為人類死亡之後其「靈魂不亡」,故古來請靈位以招魂,敬魂帛如事其人,安葬時將魂帛點主以聚魂,乃是一方面安葬亡者,一方面安慰亡者之靈魂,以安排靈魂的歸宿,所以便形成了人們對靈魂的祭祀與處理。(一)魂帛:人死後以絹製成靈位,上書死者之生卒年月日時及姓名,象徵魂位,如不書生卒時辰,魂不自生。「魂兮歸來」必附其帛。神經七七、百日、對年,合爐始化帛入祖靈。(二)招魂橎:橎也道教始之,旌旗胡幅下垂者。上書逝者生卒年月日時,用以招鬼魂之魂。(三)魂轎:魂帛既像徵逝者靈位,故出入以轎子代步,今禮以幼子或長孫乘轎扶斗裝帛以示恭謹。(四)歸魂:人死當日算起第七日之子時起凌晨,通常有「魂兮歸來」之現象,故中國人「做七」,西洋人作「禮拜」皆為一「七」。(五)招魂:意外死亡,因車禍、海難、空難、戰亂而身亡者,屍體不易尋覓,抑或已獲屍首者,必逢呼姓名、出生時辰以招其魂,道教以招魂橎為之。(六)附魂:死後遊魂受招或自動附於他人身體,將意念由該體代為表示,魂離清甦則一應無覺。但常人魂必附體,否則必成癡呆,如柏金森症重則形成植物人。(七)魂魄:即人的軀體,乃依附於人之精神,以人之耳目為聰明,亦謂月亮輪廓之暗處亦曰魄。人有七魂即膽魄、氣魄、血魄、眼魄、體魄、力魄、精魄等,魄而不振,必失魂落魄。廣大無垠為旁魄。人之將死,七魄幾失,惟耳體(尚有知覺)與血魄尚有七小時動靜---------即心臟雖停止,但身體之血尚需七小時始凝僵,耳神經也幾乎最慢消失。故佛教界人士稱人一嚥氣須八小時才能慢慢換衣服,才不致增加其痛苦。道教界人士則認為嚥氣所穿戴的衣物,亡者才能「得」到。七魄又尺狗、伏矢、雀陰、容賊、非毒、陰穢、臭肺。▲TOP臨終之處理病人住院期間,院方開出病危消息,家族須沉靜應付,轉院或回家療養中採擇一項,絕對不可忐忑中誤信昂貴之偏方或騙術,至於臨終時之處理原則絕對不可慌張。敬僅熬過最後五分鐘,讓病者能安然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而嚥氣。 將臨終細節一一分述於後。一、反青:病者將死之前通常有迴光返照的現像,俗稱「反青」,會有託孤及立遺屬,或分手尾前給予子孫之行為。二、爬坡:假如氣息奄奄轉為冒汗,俗稱「爬坡」。其實是汗腺及泌尿系統已無縮緊之力。所以大小便突然失禁,全部溢出。三、路傍屍:乃閩南人極歹毒的咒人語,從前人在外去世者,遺體禁運回家中或村中,或謂其靈魂將被門神所阻不能進門,致在村內遊蕩,此係在當年學識封閉鬼神作祟下,地方鄉願惡棍之誑語,其實係因交通不發達,遠途移屍多日,由於屍臭感染病菌傳染瘟疾發生,而家中死了人自然忍氣吞聲地不敢反駁-結果造成此一陋習。以致有的尚在醫院急救當中,家人惟恐其變故而匆匆忙忙接了回去,致延誤急救機會。目前由於交通暢便,殮屍亦講究衛生,故皆可直接運回家中或殯儀館等場所。不可在路邊搭草寮停屍。四、水舖:以厚木板一張(六尺長三尺寬左右)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勿緊靠牆壁,客家人係將木板置於地面上不用椅凳架高。人將嚥氣時不可置於床上,謂日  後靈魂必自床上生。常人的床必有蓆與褥。但置屍身之木板不敷蓆褥。於其   上以水淨身,由於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如水一般的清靜,回復永恆寧靜。  有生必有死,如水平的公道,故此木板稱之為「水鋪」。從前屍鋪防蟲蟻,    故於四柱下必置一碗水。水舖者乃極潦草的一張床,意即同歸一空,淡然無 味有如水。也是一種分割儀式:即活人睡床,死人以木板為鋪,以石為枕(嚥氣後嘴巴才能合起來),象徵子孫能頭殼硬,子孫頭角崢嶸,即聰明之意)。水鋪也叫「水床」,覆蓋屍身之布也稱「水被」。淨身穿衣皆於其上處理。五、龍虎方:建築物之左邊屬龍方(進門之右側)謂之「金龍」,建築物之右邊為虎方(進門之左側)謂之「白虎」。建築物之前方謂「玄武」,後方為「朱雀」。從前三合院或四合院的房子,大門居中,長子居龍方,次子居「虎方」,一再東一在西,所以妯娌稱為「東西」。古禮人嚥氣前男徙正廳、女徙內室(  淨身換衣畢始移鋪於廳),故男歿曰正寢,女歿曰內寢。長輩置龍方,幼輩置虎方:夫妻同歿時夫在龍方妻在虎方(正好男左女右,女在男之右手方)。目前住屋結構格局不一,可因地形之便而置放,但需頭內腳外或橫置也可。六、乞水:係子孫向水神乞水以清除屍身之污垢。昔者人嚥氣後,家屬須以陶缽至附近溪邊或井旁汲水以供浴身用,又稱買水(請水),今人皆用自來水代替,以臉盆置舖上淨之。蓋水是流動的,現象為「活水」,意即讓子孫有活水(好利頭)之謂。七、淨身:俗謂人一生在世間數十年滿身垢:口沒遮欄-沒「口德」;行為處事缺善行-「缺德」,心中念頭乏善心-「歹心」,教子育女私心不重公德-「失德」,七情六慾不節制-「壞德」,以及滿身銅臭汗臭。故家屬向水神乞水以淨屍身,以令其順利赴陰府不致被認為「骯髒鬼」。其本意為病人久未洗澡,拭淨其身再著壽衣,讓子孫便於其旁守靈,再行入殮,其實乃係拭淨病菌,以免傳染病流傳,引起瘟疫之作用。又言人一初生即拭淨其身以踏入人間,要離開前也拭淨其身回歸樂土,兩不相欠。現行以濕毛巾拭其身即可。八、壽衣套衫:供死人穿之衣服,一般皆以奇數件,稱「重」或「層」,而不稱「領」、「件」。老年人通常在生前備妥壽衣,亦有已出嫁女兒為雙親六十或七十大壽生日時附帶贈送,稱「張老衫褲」。但現在通常不備,入殮前,家族先脫去亡者身上衣服,先予淨身,再者亡者生前喜歡穿之衣服即可,一般穿壽衣,由家屬親自為之。從前本省被滿族統治兩百一十二年,又被日本統治五十年,本省同胞不滿被異族統治。因此在為父母親穿戴壽衣時,必須在廳堂至一個「米蘿」(即敢壺),內置一矮凳,長子穿  戴笠立於凳上,反套壽衣於雙手逐件套起稱「套衫」。現在早回歸祖國懷抱,此俗已廢。九、套衫畢長子再進食黑糖麵線之例子同。也如新娘高凳坐矮凳疊之意思相同,亦即民族文化之抵制,即不願踩滿族、日本之土,戴笠則不願看日(日本)滿天。台灣光復後,此例自然消失。本省人向日人詭稱新娘凳疊隱身為讓新娘能終身大富大貴。騙日人「黑傘遮帛」係恐魂被日曬之意。從前男歿時有的為之理髮並戴上帽子,女性時,則由媳婦為之梳頭並且插下長壽針,女兒負責穿襪與鞋,即俗稱「媳婦頭、女兒腳」之意。佛道兩教信陰間十殿,有牛頭馬面,故亡者赴陰間不可穿皮鞋,宜著便鞋,如著皮鞋,必須用紙或膠布貼鞋底,俗信靈魂返家時才不致發出聲音。此當然係迷信所致,毋庸置疑。以石頭為枕,能讓子孫頭殼硬,即頭角崢嶸之意。古時婦女亡者之內衣為「貼肉綾」,係一種質軟而細的白綢製成,其上衫仔褲亦是白色,乃女性結婚時所調製,結婚日穿一次,保管起來,等收殮再穿,此俗已絕跡了。又入殮時亡者衣褲所有口袋均縫密,係「死不帶去」之意思,深恐帶了子孫之財物去,此俗亟應改正,即不讓亡者帶東西去,為何還要一直燒銀紙給他,甚或燒了一大堆靈厝、電器、交通工具及金銀財帛,乃活人心理作祟之行為。其實讓父母能帶些一應資  ,不但子女盡「孝道」,而且終生心靈也安慰,世代相襲,豈非也一大善舉哉。十、化妝:人嚥氣前往往由於痛苦的掙扎或由於躺在病榻上過久產生臉型變化等現象,子孫們宜在水舖上適度為其化妝,男性亡者修剪頭髮與鬍子,女性亡者擦倷拭化妝品與抹口紅,佩上耳環與項鍊等,在亡者之手指戴上其生前喜愛的戒指與子孫們贈送的首飾,穿戴整齊再蓋上屍被,可以不覆蓋臉部以備子孫至親能瞻仰遺容。口中置放玉或寶珠銀器等物(如無金銀玉石以紅紙代替),舉行火化者,入殮時宜將首飾等一一摘下收藏。從冰庫移屍經淨身後,其壽衣宜選用易吸水會腐化為原則。十一、        通知至親:以電話通知外地子孫盡速趕回送終,男歿通知伯叔父母、姑母及堂兄弟,女歿通知娘家-外公婆、舅父(母)、姨母(丈)、表兄弟,如無法連絡可以託人立即設法聯繫,嚥氣後子孫始趕回者應自大門外匍匐入內奔喪,女性在彌留之前娘家先來探視一番,但嚥氣時娘家通常不願再側,俟淨身換衣後娘家才來奠弔。嚥氣後,子孫應記得父歿跪接伯叔父,母歿跪接舅舅,無伯叔舅父之長輩,對平輩也應躬腰迎接。從前母喪時,兄弟必指派一人持一黑一白兩塊布奔母舅家報喪,扺母舅家跪於門外大哭「娘禮」,俟母舅出門出門牽起,收白布退黑布(黑不留到殯日接外祖用),故又稱「報白」。母舅持水讓外甥喝完水在報喪,以避免心慌著急產生休克狹心。如收黑布代表斷絕來往,母舅藉此至喪家興師問罪,並撻外甥。今人以電話立即向母舅報喪即可。部分地區連父喪都跪接「外祖」,係從前同姓部落聚居,當父歿前後伯叔父均因同廳而在側,舅舅從外地來奔喪,不明禮儀者總以為「在天為天公,在地母舅王」之教條,以為母舅處處居大,連父喪都跪接母舅。事實上在婚俗禮儀上母舅居大的場合,係婚筵之桌次,男方親友以母舅安排在首席,女方親友係以舅子為首席,整個禮堂上來說女方舅子之席次應賓於男方母舅之席次,故如今婚筵之場合,再也沒有當母舅者乃洋洋自鳴的堅持要居首席的心態。再如嫁女兒時,其女方親友之首席為「舅子」而非「母舅」,故「女舊居大」在禮儀上,唯「母喪」時一直備受禮遇。十二、       舉哀:彌留前家族進量不願哭出聲以增加其痛苦,嚥氣後經淨身換衣安置水舖後,子孫環伺水舖跪下號哭一陣。嚥氣後才趕回之子孫須匍匐號哭而進廳門。儒家重視父母之喪,哭泣辟踴(捶頭搥胸擂足號啕悲傷得撕裂衣物)以盡其哀;佛教界人士則認為人去世時禁止哭泣,逝者斷氣八小時後始可移動屍體,故信佛教的人在居喪期間是不供葷菜、不殺生,以唸經讓逝者自在解脫,登上彼岸,極樂蓮邦。基督教與天主教人士更認為人逝世乃是「蒙主因召」,作彌撒、唱詩、證道以求逝者得以永生。舉哀時不可拉扯屍體,或將眼淚滴在屍體上。十三、遮神:拼大廳、整理天公爐,由於神明祖宗有「看你活不願見你死」,即不願「見刺」的風俗,所以嚥氣前,家人將廳堂上所供奉之神明及祖先牌位,以紅紙或米篩遮住,俗稱「遮神」,意外死亡者亦立即以白布或草蓆蓋上。非停屍處之廳堂不必遮神,好比停屍在一樓,廳堂在二樓,或停屍在一樓東間,廳堂在北間也不用遮神,不住在同一處所之兄弟住家,更不必有這神之行為。十四、腳尾物:認為人死後必赴陰府者為之,以生人的念頭去推理陰間事理,故備:燈火(點白蠟燭一跟或一對稱腳尾燈,供亡者赴陰府時沿途能供照明)、飯(裏腹用,又稱腳尾飯,倒插一雙筷子,者熟一粒鴨蛋剖殼後置於飯上,剖殼取其分界陰陽兩隔之說,並可藉機吸收病菌之用。此碗飯並在殮前當香爐用)、紙錢(赴陰府時給予沿途之陰間好兄弟暨押解人員使費用,所以將小泊銀紙,一張接續一張慢慢地燒化)三樣物品。十五、乞米:從前生活的條件最重「食」,故本省同胞途中相遇,一定以「你吃飽沒?」作為打招呼,最恐懼飢荒,故年節必在米缸或倉  處張貼「滿」字以告吉,所以「接版」時(家屬於門口跪接壽版)必備一袋米入殮後出殯前,家屬備一鍋飯、一碗水、一把碗、筷,飯內插「春花」即象徵有春(餘)的意思。也有備一些米,由兒子倒入米缸之型態。客俗例由媳婦盛一碗飯及小菜作餵亡者狀,並說:「你以吃飽了,請留一些飯給子孫享用比例也有在出殯啟靈前於柩前為之。此習大不敬,應該革新。為人子孫縱然能讓尊親多  幾頓美食也不為過,怎可如此不盡孝道,不然在奠禮當天卻一再讀奠文之「尚 饗」乎?媳婦如此,為何身旁之兒子竟裝聾作啞呢?難怪目前一些老人家輪流由子媳家接受奉養時,「早一頓去不行,晚一頓走也不可」之行為出現,令人為之氣結。有部分地區,用小袋子裝成三袋米,一袋置柩內,二袋給家屬,其意為亡者得一餐,生者得二頓。故流行惡習早晨過世比較疼子孫,晚餐過後在嚥氣即最不照顧子孫,天亮前過世者是為子孫「留三頓」,捨不得花費子孫之不良念頭。此觀念應予改善,以免病人絕望時,在半夜子孫故意迴避,不予照料之心理作祟。另有人故意裝一包食米置亡者腹部,再由兒子向亡者參拜:「請留下這些米以惠子孫」。此「乞米」之動機與行為大大違反倫理道德與善良風俗至鉅。十六、驚貓(趕貓):當死者屍體體溫還沒完全散發以前,就必需由家人把四肢和頭部與身體擺直,這時最怕有貓接近屍體。原來貓是具有虎性的動物,據說萬一有貓從屍體上面跳過,屍體就會立刻跳起來,抱住活人或其他東西。因此當屍體停在屋裏時,喪主必須派專人輪流看守,一直到入殮為止,這就叫做「驚貓」(趕貓)或「守舖」。十七、哭路頭:出嫁女兒聞父母病危要立即趕回送終,如果父母已嚥氣時再奔喪回家,在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聲音極其悽慘,俗稱「哭路頭」。如係嫁得很遠時,則當父母親六十歲生日時,就已將「壽衣」備妥交兄弟或大嫂保管,萬一父母百年之事為其穿上,自己再遠途跋涉趕回奔喪。哭路頭有哭辭,有自編自唱,有請高人指點,例如:「我爸,我爸呵!也不多活幾年,來成子成兒哦!我爸呵你丟下了我們這群兄弟姊妹,我們要怎樣辦呀!我爸呵!你也沒留下一言半語就這樣走了,讓我們想孝順你的機會都沒有了,我爸,我爸呵!你這樣一走,也不知道是否吃飽穿暖呢?」二十一世紀科技時代,漓淚悲慟比哭路頭更感人。十八、接外祖:母喪時,兒子持白布去外婆家報喪後返家,立即準備迎接外祖事宜。一般風俗:母舅年幼時,由外公外婆杖親臨奠弔女兒;母舅長成而外公外婆年老,由母舅新臨向姊妹奠弔;如母舅年老體衰,應尤其子媳或孫子們代表前去向姑母或姑祖母奠弔。喪家忙碌中遠見外祖有人臨時,當即輕聲戶傳音訊:「外家到了」,並立即一擁跪到門外迎接,北宜等地區接外組織風俗更須於門外備一張桌子,把桌裙反過來掛上,備香爐倒插香(意即家中喪母,不成禮敬),外家人一到把桌子摺一角,將香正插入香爐,再把外甥牽起。接著外家就垂詢逝世原因,兒子哭喪說:「舅舅,我們兄弟真不孝呀!」立即哭哭啼啼地把母親最近身體狀況細述,到待奉無狀,藥石罔效竟讓母親昇天的情景一五一十向外家稟告,並辟硐自算地聲稱:「我們真不孝呀!」。假如外家發現死因有蹊蹺之處,或果真子女照顧有疏失之虞,當即以杖擊甥痛罵一番,或立即掉頭而走。如認為子女頗盡孝道,當即撫慰一番,並口中安慰說:「你們都是「孝」子、孝媳與孝女,只是令堂沒有福氣。」並賜「杖」與「服」給予外甥:此之杖即「喪杖」,服即「喪服」,所以文上父母喪者,以為外祖讚「孝」後,即紛紛自稱為「孝男」、「孝得」、「孝女」、「孝孫」…乃形同自榜,其實「孝」字閩南音係載孝的「孝」(彙音哈ˋ),所以  文不得自稱「孝」,須經由他人稱「孝家」,讀「ㄏㄚˋ  ㄍㄚ」。他人稱「孝男」、「孝媳」、「孝女」等,自己稱「孝男」係大錯特錯。▲TOP喪事發生後準備事物喪事一但發生需盡哀,但絕不可過分傷心而章頭大亂,致無法處理後事形成因噎廢食之現象。因而當父母臨終時需鎮靜,在前一節已將處理事項解說,接著是喪事厚接連三天內有幾點重要事項必須辦理的。第一天:找一位行家之親友協助治喪,聘宗教師,採辦棺材〈大壽〉,覓一家葬儀社,準備「收殮」事宜,或直接入殯儀館暫存冰庫。第二天:決定火化或土葬,辦理死亡證明及埋葬許可〈火化許可〉,聯繫殯儀館〈火化場〉事宜,因埋葬〈火化〉時間而決定出殯時刻,謄寫家族名單準備印訃聞。第三天:決定作七的方式是否要做法事,敦聘各項協助治喪人員、奠禮之應辦物品,安葬〈火化〉應備用品等,在寄發訃聞。一、棺柩〈一〉名稱:乃由六塊木板組成。蓋屬主板稱為「天」,底稱「地」,左右稱為「日月牆」即左日右月,頭為「龜頭」,尾為「龜尾」。經營此行業之店稱「棺木店」或「木壽店」,所生產之成品稱「棺材」。相傳遠古時期,一般百姓葬之荒野,用草覆蓋,沒有棺槨,富有及做官者死後才有石棺或木棺,得自「見官發財」,取名「棺材」。子女認為父母親置辦之棺木通常不稱「棺木」,必須稱買「大壽」、買「大厝」。當買辦談妥價碼後,於其上簽上註記後,改稱「壽板」;棺木店派土工抬壽板至停屍處之動作稱「放板」,沿途以「腳吹鼓號」迎壽板,從壽木店至停屍之行列稱「迎板」,家屬在停屍處前跪接壽板之行為稱「接板」。殮前曰「棺」,而殮後始曰「柩」。〈二〉選購:俗諺:「生意嘴,糊纍纍」,「棺木貨,黑面賊」。乃是一具棺材所開之價錢,家族實在無法瞭解其行情。其質料的好壞,接補穿填一般人是無法看出,但只要質地不差得很遠應當是沒問題的。目前在台灣所流行之型式大體為本地式與西式兩種,西式棺木也有用玻璃纖維製成。由於台灣受土地之限制,因此目前政府地利推展公墓公園化,採公墓七年輪葬方式,所以棺木也就不必講究太豪華了。〈三〉放板:棺木店將喪家所訂購之壽板及一應物品,如上板被下褥、庫錢、金銀箔、枕頭、七星板(目前大抵上已不採用)、子孫之麻衣、薴衣、敗布、藍布、紅布等,依喪家與宗教師所訂入殮時間,喪家所選擇放板之樂團──角、吹、西樂、中樂(八音、十音、子弟)等,擇簡單一種引導,由四名以上土公(抬板者)用小卡車運至停屍處,謂之「放板」。放板前家族均事先聯絡直系卑親屬趕回,屆時能「親視含殮」,並為鄰居之門楣(或門邊)貼上紅紙(掛紅趨吉),至奠禮後始一一為期撕去。〈四〉接紙:放板將抵達喪家時,喪主〈子、媳、女、內外孫、侄兒等卑親屬〉須至門外迎接,土公們將板運至喪家停於門外,立即唱到「大壽到」或「大厝到」,子孫當即跪接,謂之「接板」。棺木店並帶來接板四樣物品:細竹圈(象徵父母亡故後,子孫要團結,不可鬩牆之爭或立即要析產)、掃帚一把〈亡者要新居,子孫為其清除,並在出殯日啟靈時,作為淨宅驅邪用〉、米一包〈象徵亡者留下倉稟備之孫三頓用〉、金甕一隻〈捧飯、作七、作旬、百日、對年等燒銀紙用,至合爐當天裝上一碗湯圓舉行第一次家祭後,將金甕打破,即亡者以列祖龕,不另甕燒銀紙了〉,子孫們向板身行禮叩首、再叩首、三叩首後起立,於門外地上燒一百壽金給土地公,燒化一些小銀紙給隨板來的陰間好兄弟,長子趨前持該把掃帚於板天(棺蓋)從龜尾向龜頭連掃三下,象徵替代父母親清除新厝了土公將板天抬進屋,次將板身以頭內腳外方式入屋(俾便入殮時,頭內腳外,象徵要抬出去),扳身進屋後不可在屋內旋轉等事。接扳時無所謂沖煞行為(絕不可能沖煞到家人子孫),所以子孫不可避閃。在門外接板之理由有五:跪接為孝順尊敬的表現;掃板天即趨前瞼貨,查看瑕庇,因從前沒有電,大廳昏暗;施饋板後之陰間好兄弟;土公稍休息喘氣,並入屋探勘停擺位置;迎板時係腳前頭後,但進門時需頭前腳後入內;同時廳內狹窄,子孫跪得水洩不通,土公如何進行工作,自然以門外較適合。三、葬儀社當亡者淨身換衣置於水舖蓋上水被後,喪家為便於親友探望奠弔,乃要求葬儀社將水舖以白布帷(絕不可用紅布粉紅色)遮色(有分割的意味),並俟殮畢葬儀人員立即搭「孝堂」遮幃,懸遺像、豎魂帛,供親友奠弔▲TOP墓地的選擇或納骨塔堂一、葬說文:「葬、臧也,從死,在草中,覆一其中,所以薦之。」上之死者,葬在荒野,屍藏草中,用草覆蓋,沒有棺槨。在石器時代,無金屬可伐木作成棺,無揪可鏟坑屍,「反土埋石掩之」及「葬之中野不封不樹」以簡單雜草裹之,故「葬」字乃一死屍,上下以草覆葬之,親人拔籐拗竹斷木製成弓,以防止狼豺虎豹飛禽走獸卸啄屍體,是而持弓護屍是為「弔」。後人又發覺以香茅草裹屍可以防屍臭四溢,故今人辦喪事每多使用「香茅草」。(一)土葬:從遠古之「不封不樹」到歷代之寶城寶頂的福基,先民對祖宗的風水均很重視,土葬係農業社會產生的,以其親土、戀土及入土為安的意識,將死者埋入土中是最古老也流傳最久最廣的一種葬法,相傳女媧搏土造人的神話,既然人係由土造成,當然也回到土中去,而宗教流傳的地府觀念更加深土葬的風俗,土葬是民間所認同的方式。(二)火葬:將死者火化後,把骨骸(灰)罐再埋入土中築上墓基,或者將骨灰撒向海中如吳稚暉、鄧小平等人,或指定撒入某特定風景海灣,每年清明前後,子孫有空集體來此一遊並共瞻先德,佛教入傳中國,帶動火葬流行,上古時火化係由遊牧民族所用,與其不穩定的生活型態得免於年年祭祀之憂煩有關,也反映了原始人類借火升天,走向光明的信仰。如羌族、突厥人等,目前基於人多地少之環保觀念,政府也正大力推行火葬之方式。(三)水葬:將屍體拋入江海中(以直接拋入或以薄棺方式),一般水葬多被用來處理死喪的情況,如暴死、凶死、夭死或戰犯、思想犯之死牢等,示意惡疾隨流飄去,不再危害人們,尤其行船人等死亡亦如是,人生飄流於浩瀚宇宙間,藉水流登向彼岸之傳說(四)天葬:此係藏族人死後擇定日期,先由喇嘛誦經、擊鼓、煨桑供神後,並呼喚神鳥──兀鷹,由司葬者將屍體衣服剝去,並將屍體肢解供鷹鷲啄食,再將骨架搗碎伴糝巴投以餵鷹若屍體全被吃完,則表示此人可升入極樂世界。(五)樹葬:將屍體包裹好懸吊在樹枝上,待皮肉腐爛後再拾骨埋葬,類似早年台灣「死貓吊樹頭」之用意,流行於東北鄂溫克等族(六)崖葬:將屍體入殮後,把棺木放在崖壁上之天然洞穴、平台處陳放,此法流行於我國西南之少數民族。長江三峽岸邊亦有此俗台灣的葬式可分棺葬(凶葬又稱寄臭)、骨葬(金葬)、先民之衣塚等,由於受堪輿相墓之術所及,墓位以選位為重,少定位之制,遂使濫葬風氣瀰漫。二、葬的基本原則黃有志先生指出傳統葬制的基本原則,係以儒家的恩理節權為其內涵。恩指家族之間的私恩,以服製表示輕重。理指共同的社會價值孝恩為主,表現在祖先崇拜。節則指禮俗行事允宜有節,以不逾禮,過份靡費為準。權則指喪禮俗及儀式行事可權宜而行。然時代遷移,受到佛道思想及一般民間通俗信仰的影響,節與權者,在葬制上仍未充分發揮。至於恩與理者也已發生變化,喪葬行事日益低下粗俗,值得社會重視。席汝楫先生認為現代葬制的基本原則,可分為以下三項:一、                回報社會,精神不朽:提倡回饋社會,捐贈器官,以供移植,嘉惠病患,遺愛社會。或捐贈遺體,提供解剖作病理研究。凡此既可回報社會,亦可使子孫受人尊敬,因而得福。不但受惠者感恩,整個社會亦永存懷念。二、                調節環境,回歸自然:如同上述,從生態學觀點看,由於地理環境及氣候等因素,不同民族文化處理屍體方式不同。我國則多以入土為安,所謂葬者藏也。最終是形移物化,回歸自然。然以台灣當前濫葬的猖獗,實應由政府統一規劃喪葬業務,提供公園化公墓,限制亂葬濫葬,以免影響水土保持、土地合理使用,以維護自然環境,提昇生活環境品質。三、                定時祭祀、永久懷念:目前喪禮中在家奠之後,報告生平行誼、撫慰家   屬,再舉行公奠是一項值得推行之奠禮,年年祭祀,更能表達永久懷念之情。一、墓上古野葬田葬時期,既無棺槨墓室,亦不立標為記。所以葬處稱「墓」而不稱「墳墓」,蓋「墳」(墳)為土築高起者,周之後始在墓上堆丘為墳,為「墳山」,並植樹為記而稱為「墳墓」,簡易之「墳土」又稱「塚」。我國墓葬制度始於周朝,分「公墓」(貴族)和「邦墓」(平民)貴族王公之墓稱「陵」,老百姓為「塋」,富人廣設「墓園」,窮人只宜「塚仔埔」,多少年後又成「萬善祠」、「萬靈公」;族葬省地建「墓厝」,大者可容百人之骨甕,少則一個家庭「夫妻父子」等。(一)大凡亡者大殮之後(或初步料理完畢)即著手慎選墓地。其實亡者入土為安,「福地福人居」實在沒有什麼風水之問題,以選擇公墓為宜。近年政府推行公墓公園化,收費低廉,而且有美化綠化之環境、衛生與交通條件良好,是最理想的選擇。(二)如果非公墓之地區,宜選擇不要「粗頑塊石」、「水急灘頭」、「溝源絕境」、「孤獨山頭」、「神前廟後」、「左右休囚」、「山岡撩亂」、「悲愁風水」、「坐下低矮」、「龍虎尖頭」等處境即可。(三)如墳墓之附件興建大小、坪數、高度、墓碑、后土碑、扶手、石獅、金亭、鋪磁磚、龜角、龜陵、排水、植草等都須預先規劃常見墓丘龜裂大體是因土質排水與草質之不良而發生,要細心之。《康開元禮》對品官墳墓形式,有明文規定:「一品方九十步,墳高一丈八尺;二品方八十步,墳高一丈六尺;三品方七十步,墳高一丈四尺;四品方六十步,墳高一丈二尺;五品方五十步,墳高一丈;六品方四十步,墳高八尺;六品以下方二十步,墳高不得過八尺。其域及四隅,四品以上築闕,五品以上立土堠,餘皆封塋而已。」一、墓碑魏晉時盛行在墓中放「墓誌」用以表明身份,宋朝流行於墓誌中雕「孝子圖」,自明清以後,始以石碑立於墓頭以為誌。古人造墓時往往於棺柩落葬前,在底層置一塊石板,雕刻有關死者身世,稱「墓誌銘」,今人有將墓誌銘豎牌記載,常人無墓誌銘,通常以墓碑方式,僅於柩上覆旌而已。目前台灣之墓碑之內容共有四部份:上款(修或建之歲月)、中款(墓葬之人名)、下款(立碑人身份)、橫款(邵號、堂號、世次)等。(一)上款:墓碑的立碑時間:從前均採天干地支,如「民國丙辰冬建」、「民國庚申夏修」等。由於現代年輕人對「甲子」的推算不易,且一甲子是六十年,如丙寅年係民國十五年及七十五年,恐推算錯誤,最好直接用「民國七五年建」。以六字係取其「生」之意。1天干與地支十天干 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十二地支 子丑寅卯辰巳什未申酉戌亥2甲子推演算法(1)國元年歲次「壬子」,正逢「鼠」年。(2)民國一年至十年之天干順序是「壬、癸、甲、乙、丙、丁、戊、己、庚、辛」,故凡是以民國紀元時,其個位數逢「一」的天干就是「壬」、逢「二」的天干就是「癸」、逢「三」為「甲」、逢「四」為「乙」、逢「五」為「丙」、逢「六」為「丁」、逢「七」為「戊」、逢「八」為「己」、逢「九」為「庚」、逢「0」為「辛」。(3)地支「子丑寅卯辰巳什未申酉戌亥」即為十二生肖之「鼠牛虎兔龍蛇馬羊猴雞狗豬」,民國元年壬子年肖鼠、二年癸丑肖牛、三年甲寅肖虎、四年乙卯肖兔、五年丙辰肖龍、六年丁巳肖蛇、七年戊午肖馬、八年己未肖羊、九年庚申肖猴、十年辛酉肖雞十一年壬戌肖狗、十二年癸亥肖豬,「十」與「十二」之最小公倍數為「六十」,故六十年為一甲子。(4)民國七十五年之個位數五之天干為「丙」,七十五減十二(生肖)之倍數,是七十五減七十二餘三,三是寅肖虎,所以七十五年歲為「丙寅」,民國八十六年之尾數六之天干為「丁」,八十六減八十四餘二,二是醜肖牛,故八十六年為「丁丑」。(二)中款:墓碑中款的寫法:墓碑之中款的寫法:墓碑之中款即所埋葬者的名號,依「生老病死苦」之序,通常以七字、十二字或十七字均屬「老」。如「顯考蔡公溪松墓」、「顯妣張母彭罕墓」、次如「顯 考鄭公周禮 墓」兩位、「楊姓妣吳氏玉枝祖 考文鄂金榜 金地佳城」五位等。或者不用「考」、「妣」之寫法,如「何公  妣莊朗蔡儉諱水泗佳城」、「彭母張勉力之墓」、「吳禎祥先生墓位」、「林佳蓉小姐佳城」、  「彭賢鑫先生 之墓」等等。劉端梅女士(三)下款:墓碑之下款為立碑人,通常採六字屬「生」。如「男介雄立」、信雄「男三大房立石」、「奕世子孫立石」等,也有以女兒立石,如:「女家甄立」等。家鳳但一般活人之姓名通常不願書於墓碑上詀眾人祭拜。一、額:墓碑的橫額可分:1、郡號 2、堂號 3、世次1  郡號:「晉江」係郡號,如「同安」、「漳州」等,郡號:係紀念早期祖宗發祥之地,為血統根源之基本標記。中華民族發源於中原,由於歷史上數度變亂,中原氏族四次大舉南遷,為表示不忘根源,就在姓氏之上加郡號。閩粵居民既來自中原,台灣居民又來自閩粵,因此常見沿用姓氏郡號的情形,茲將本省常見郡號碑銘及屬該郡號之姓氏,略舉如下:A、潁川(潁字勿誤寫成穎、顈、潁):陳、賴、鐘。 B、西河:林、宋。 C、江夏:黃。 D、清河:張、溫、傅。 E、隴西:李、彭、董。 F、太原:王、郭。 G、延陵:吳、龔。 H、彭城:劉、金、錢。 I、濟陽:蔡。 J、弘農:楊。除若干姓氏以同一郡號為紀念其發祥地外,亦有若干姓氏有二個以上的郡號。2  堂號:係代表家族之榮譽事跡,或取義吉利祥瑞,或取義訓勉後人向上,是血統綿延之直接標記。茲將本省常見堂號碑銘及其所屬之姓氏,略舉如下:A陳:德裡、德聚; B、林:問禮、十德、孝忠; C、黃:紫雲、種德; D、張:百忍、金鑑;E、王:三槐; F、吳:至德、讓德; G、劉:藜照; H、楊:四知、棲棲; I、謝:寶樹; J、洪:六桂(宋朝翁乾度,生子六、分姓汪、江、翁、方、龔、洪等六姓氏共同堂號); K、郭:汾陽; L、曾:三省; M、莊:錦繡;N、朱:鳳陽;O、游:立雪; P、余:風采; Q、梁:梅鏡; R、古:國寶; S、戴:註禮; T、周:愛蓮。今台灣所見的堂號絕大數均係郡號,因此有誤將堂號當成郡號的說法,其實兩者是有分別的。3  世次:左昭右穆以譜序輩份如莊姓:「克國士維世紹忠良承祖德;齊家政治永垂孝友耀宗風。」如楊姓「日廷宇克慶侯爾宗孫世文人士式位元功」、「源宗進源烈丕建裕之孫鎰世嘉承德章毓修鉻輪」及「明時光祖範敦賢克孝建業振家聲鑄禮陶詩」。王姓「文章華國詩禮傳家修德克昌為善必慶」。張姓「河肇基光明世英崇寶德政昌大家聲洽穆綿盛菊桂長榮仁義禮智元亨利貞」。羅姓「開維秀振碧家慶吉仕際時來學賢國寶立業榮光興隆永世煥發其祥」。陳姓「惠成良有福三秉文啟子於學伯仲怡和世必光榮台鼎卿」。郭姓「允崇文太肖俞儲胤淑侯友子仲君方尚賢立志家聲克振」。蕭姓「日友禹德序彝倫振成可待育賢瑞俊黃則綿長」。蔡姓「鴻恆奕迪汝本然培惟爾榮華遵賢育才以啟有德」。4  籍貫:台灣多係閩粵人,所以墓碑一般不劇郡號,改刻祖籍地名、府名,如泉州、漳州、汀州、興化、潮州、惠州;刻州名如龍巖、永春、嘉應。刻縣名如晉江、南安、惠安、安溪、同安(以上泉州府)、龍溪、漳浦、南靖、長泰、平和、詔安、海澄(以上漳州府)、莆田、仙遊(以上興化府)、潮安、豐順、潮陽、揭陽、饒平、大埔、澄海、普寧、南澳(以上潮州府)、梅縣、蕉嶺、平遠、興寧、五華(以上嘉應州)、惠陽、海豐、陸豐(以下惠州府)。刻鄉鎮名如瓊林(金門縣)、心田(平和縣)、錢江(晉江縣)……近年來常見有刻本省縣市鄉鎮名者如關西、香山、羅東、大溪等。因地名沿襲從前名稱,如打狗為高雄、山崎為新豐、山城為苗栗、風城為新竹、雨港為基隆等…,目前台灣墓碑上之舊稱如下:福州(三山、榕城)、廣州(羊城)、晉江(溫陵、晉水、剌桐、桐城、鯉城)、南安(晉安)、安溪(清溪)、同安(銀同、銀城)、金門(浯江、浯州)、廈門(鷺江、鷺島、嘉禾、思明)、漳浦(金浦)、明溪(歸化)、永春(桃源)、潮安(海陽)、梅縣(嘉應、程鄉)、蕉嶺(鎮平)、五華(長樂)、惠陽(歸善)、彰化(磺溪)…。平埔族人漢化常見碑銘上刻「香祖」、「蘭邑」、「皇清」、潘姓之「滎陽」,日據時代實施皇民化、改姓氏,如「葉氏」,名為「大郎、二郎、三郎」、「正雄、富雄」,碑額加「皇氏」,教徒銘刻「信徒」皆係消除民族意識與模糊漢化之行為。一、照片:在墓碑上印上逝者的照片。五、納骨堂塔:決定火化時,就必須先洽商火化場之窆洞大小、「火化」時間及收骨灰之時間,靈骨塔進塔的地點位置,根據其高度寬闊購置「靈灰缸」(上雕姓名或照片)如:「民國七十三年」「許力行老師靈灰」,計劃進塔時刻,費用及紙錢。火化後也可以將「靈灰缸」埋葬,墓地就不必太大,其餘與土葬同。▲TOP安葬一、意義:靈柩到達墳地,置於壙旁,依地理師所擇時辰落柩下葬〈不用地理師者也可以〉,次掩土,在做墓頭等稱為「安葬」。二、民禮儀範例第五十四條:靈柩至葬所,舉行安葬禮,由家屬或治喪委員會主奠,其儀式如後:〈一〉        安葬禮開始。〈二〉        全體肅立。〈三〉        奏樂〈不用樂者略〉。〈四〉        主奠者就位。〈五〉        上香。〈六〉        獻奠品〈獻花、獻爵、獻饌〉。〈七〉        讀安葬文〈不用安葬文略〉。〈八〉        像墓位行禮〈本款之行禮指鞠躬但直系卑親屬行跪拜禮〉。〈九〉        奏樂〈不用樂者略〉。〈十〉        禮成。Δ接著燒化金銀紙或舉行點主禮。三、柩應適時安葬,已設置公墓地方,應葬於公墓內。四、常宗教儀式的安葬禮:當靈柩入壙掩土前,佛道教人士讀「落壙」經    文,基督教則由來牧師祈禱安息。並由仵工在靈柩腳步鑽一孔,使空氣流入,屍水能出,屍身能早點骨化,此謂之「放栓」。將柩徐徐下壙,覆靈旌〈銘旌〉於柩上,由兒子以麻衫衣裾盛土酒入壙中,以示親手埋葬親人之意,謂之「落葬」。五、柩安葬畢,就請地理師或風水師「立后土」,並請仕紳〈現均以道士為之〉舉行點主,再以牲醴拜土地公〈后土〉,以五味碗拜墓位,才奉遺像級靈位歸。六、來素重陰陽說,喪事、安葬最忌用重喪日,以及農曆正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已日,七月庚日,八月辛日,九月戌日,十月壬日,十一月癸日,十二月巳日。▲TOP火化一、義:出殯後,移靈柩至火化場,入窆、家屬奠拜燒金紙後,由子孫點火予以燒化稱為「火化」。二、民禮儀範例第五十四條:火化者,移靈柩至火化場舉行火化禮,由家屬或治喪委員會主奠,儀式如左:〈一〉  火化禮開始。〈二〉  全體肅立。〈三〉  奏樂〈不用樂者略〉。〈四〉  主奠者就位。〈五〉  上香。〈六〉  獻奠品〈獻花、獻酒、獻饌〉。〈七〉  像靈柩行禮〈本款之行禮指鞠躬或跪拜〉。〈八〉  靈柩入窆行點火禮。〈九〉  奏樂〈不用樂者略〉。〈十〉  禮成。三、火化儀式完成後,家屬奉遺像或靈位歸,並連絡時間取骨灰,裝入骨灰缸後,擇日進行安葬獲安置於納骨堂〈塔〉。有兩種方式如下:〈一〉骨灰土葬方式,其儀式如安葬儀式,只要將「靈柩」兩字改成「靈灰」即可,為節省土地利用及喪葬費用應以奉置納骨堂〈塔〉為宜。〈二〉納骨堂〈塔〉:將「靈灰」甕,納入「骨堂塔」內,有八卦方位供選擇,鄉鎮公所配合地方政府、宗教團體,舉行春秋兩祀,延請僧尼誦經超渡,羽化登仙。年各地興起利用山坡地興建福安樂園、民間建設景觀墓園,如雨後春筍般興建,並利用傳銷方式大量推廣,以財團企業經營方式。〈一〉方式:由數百萬至數億元不等,耗資巨大,並有預立生基位等。七、化塔位方式:有個人櫃、夫妻合櫃、全家人合櫃,其價碼由數萬元至數十萬元,外觀造型優美,靜肅莊重。八、仰不同之宗教,分區設置,讓家族自由膜拜選擇。九、多元化,從喪事發生至安葬完畢採一系列方式。其經營的理念與殯葬發展方面頗受矚目,唯骨灰塔位預購待生財之機會備受爭議,要脫售圖利的機會渺茫,只有健全的合理經營方式才能至臻理想。▲TOP祀后土一、意義:在墓位旁邊立一尊土地公神像〈通常是以石碑或石塊上寫「后土」兩字為之〉,作為保護本土之神稱為「立后土」或「祀后土」。二、方式:此乃民間信仰通常為道教界所流行,佛教界如之。當掩土完畢後,由地理師或風水師先立一土地公碑,上寫「后土」兩字,從前「祀后土」,往往請舉人或秀才為之,今罕見,通常由做墳墓的人立碑即行,特別目前公墓公園化,每個公墓皆只有一尊土地公神像〈亦即總土地公〉。姑不論係總土地公或家族立后土也好,其「祀后土」之儀式如下:〈一〉        立后土禮開始。〈二〉        全體肅立。〈三〉        奏樂〈不用樂者略〉。〈四〉        主奠者上香。〈五〉        獻祀品〈獻花、獻酒、獻饌〉。〈六〉        讀祀文〈註一〉。〈七〉        向后土〈土地公〉神位行禮。〈八〉        奏樂〈不用樂者略〉。〈九〉        禮成。註一:祀文通常由地理師或家人朗讀。例:「土地公〈后土〉在上,弟子OOO率家族等謹為先嚴〈慈〉OOO先生〈女士〉逝世,乞假貴地坐O向O,OOO〈處所〉OO坪為陰宅之所,其購置費用弟子一次付清,祈土地公〈后土〉惠予悉心照料,使先嚴〈慈〉能適得其所,並往生極樂世界。歲時令節,當率家屬前來叩謝。」三、一般的情形:祀后土家屬應備三牲一付、紅蠟燭一對、花、酒、酒杯、壽金或土地公等祭拜一番。(五)準備物品1、味碗:即五種口味之菜,備十二道(碗)(象徵豐盛菜餚共十二道菜,有如滿漢全席)。五味即酸甜苦辣澀,象徵亡者一生經歷甜蜜、幸福、悲哀、痛苦、坎坷五種滋味,死後陰陽兩隔,勿再唸唸陽間而走不開,其種類如下:◎ 雞粢(翅膀上截):吃雞粢子孫好賺吃。◎ 春干(「春」即有剩):吃春讓子孫時時春。◎ 韭菜(「韭」音久):吃韭讓子孫歲壽久。◎ 全尾小魚(「魚」即餘):吃魚子孫財有餘。◎ 魚丸(「丸」即員):吃魚丸子孫做議員。◎ 豆乾(「干」音官):吃豆乾子孫做大官。◎ 菜頭:吃菜頭子孫子采頭。◎ 豬腸(腸似男性):吃豬腸代代出男兒。◎ 芹菜(「芹」音勤):吃芹子孫做事勤。◎ 肉片:吃肉子孫大賺錢。◎ 黑豆(「豆」音老):吃豆子孫吃到老。◎ 蔬菜(任意菜):吃菜女兒嫁好尪婿、吃菜子孫做使。其他「吃頭子孫起大樓」、「吃尾子孫發傢伙」、「吃肚子孫好地步」等。2、麵頭山:又稱「子孫山」、「女兒山」,要「七」粒,每粒「七」層,「七」是喪事(祖宗)「七」摺、白袍與 頭「七」尺布祭祖用「七」雙筷、「七」個碗、「七」個杯等。麵頭山讓子孫財富足、人丁多、智識廣、地位高等,或謂亡魂如欲返家,必須要經過一重重的山嶺,使其知難而退,逕往陰間。紅圓(十二粒,閨年時多一粒,其實幾粒形式上即可)、發粿(子孫團圓昌旺)。3、三牲乙付(雞要公的)、杯三隻、鮮花、白蠟蠋各乙對、壽金(拜王官)、大銀(拜亡者)。4、誦經:逢大七時延請專人誦經(或每七誦、或總共誦一次),其餘由子孫自已唸一章經(跟錄音帶,幾次後即能琅琅上口。)(六)作七如何拜法1、前一夜先燃香稟告亡者:「明天作第○七;明天午前備菜餚奠之,屆時請來饗。」置麵頭山於靈案上成一列,開始為亡魂唸一章經。2、第二天午前十時餘備禮案,供三牲(頭朝外過王官)、酒、酒杯、壽金、置於魂帛之左側,將五味碗及一雙筷陳列在魂帛前,紅 圓發粿、大銀等置於蒐帛之右側。3、由子女輪番上香(先拜王官次拜亡魂),子女唸一章經。4、經半柱香後,以靈案之兩個銅板卜筊後,燒化銀紙及金紙。(七)作七的功能1、          報恩:以作七之奠弔,期望使父母在陰間能安然舒適、過王順利。2、          懷思:藉作七之動作,期使父母能回來一趟。故而頭七之丑時起相傳亡 魂都會回家一趟,「看看子孫是否能生活下去」、    「那件事情忘了交待」,因此有相當多地區的人,頭七會夢到親人,甚至有人當頭七時,於靈幃旁地上灑粉以便鑑別。3、          分割:利用水舖、辭生、入殮、捧飯、作七、五味碗等,一連串的舉動 ,以一次又一次表達陰陽之間的分割,一次比一次    遠離。4、          定界:頭七日午前亡魂依家人昨夜邀請,返來享饗,只見滿桌皆為五味 碗(仙凡路隔),故此後只好依子孫燃香邀請時再    返饗了,平常不隨便返家。5、          教化:作七的功能,國人很重視,促使生者「為善最樂」之觀念,可以 爭化心靈之提振。杖之準備(一)「杖」者又稱哭喪棒,乃搶代因喪親悲痛,跪地持久而憑以扶身之物,亦即扶杖而立跪之意,其父喪與母喪不同。禮記喪服小記:「苴杖,竹也;削杖,桐也。」(二)父喪:持竹,乃其節雖經四時而不變之意。禮俗:父親長年在外、披星戴月,都唸唸家中之妻兒,絕不在外金屋藏嬌,也從不作違背天理違反法律之勾當,一生正直不阿、清清白白高風亮節,其節操如竹之節(節在外),死後子為其持節(竹);如果生前為非作歹,不守父道,則死後子不為其持節(竹)。母喪:持苦芩或剌菖或梧桐,謂母恩重,即母親十月懷胎,三年哺乳之恩情重於山。禮俗:母親持家操井臼、胼手胝足,父親雖有時因賺錢出外,母親嚴守婦道,課子成人,教以忠孝禮義,一生慈慧、鄰里敦陸、清清白白高風亮節,其節操如桐如菖(節在內),死後其子為其持節(桐或菖):假若女子不守婦道、(三) 子之杖白布上綁麻布,而長孫而按紅、藍、白、萣、麻五色由下往上綁,五代者萣、白、藍、紅四代者萣、白、藍,三代者萣、白,以長孫杖作為暗示亡者已經幾代了。如有使用喪燈者,也可以將長孫杖,用萣布下白布紮著即可,如沒有子輩只有孫輩,則以萣代麻。杖古長四尺與心齊,粗約一寸,今者以一尺二寸七之間為宜,至墓前焚之,或攜回等滿七化紙時才一起焚之孝杖又稱打狗棒。從前孝杖採上圓下方,乃仿古時認為天圓地方之說,目前孝杖已慢慢流於形式了。(四)「杖」圖列(父歿用竹,母歿用苦苓木或刺菖或梧桐)白布上繫麻布以黑白線纏上(兒子用)五彩布即麻、萣、白、藍、紅(五代之意,長孫用)七、草龍:從前沒有路燈之設備,出殯行列之前導者,持一梱草繩紮而成之草把稱「草龍」,行列啟程開始點燻而行,路況不明時用口向草龍吹氣可引著火光照路用,如今各地早已不用了。八、招魂旛:俗稱:「旛仔」,也稱「幢旛」,係採一根竹子削成,而留尾端一部份葉片(所留竹葉要密且多,象徵子孫繁衍多),用以繫四條白布帶,上書亡者卒時辰及招魂祝文,一般皆由道士僧尼製作。幢旛如廟之燈篙、愈高長愈顯得神靈威嚇,所以旛長一般逾丈。招魂旛通常由長子以右手持之,引導家族行奠。次子捧香爐,三子捧神主,長孫捧豐鬥。九、摺蓮花座:蓮花座係佛教徒所用,引喻為觀世音菩薩所坐座之蓮花,一般均用「往生錢」一張一張摺成,再套上成蓮花樣,一樣以上面二十五張下面二十四張組成七七四十九長之蓮花座,另摺蓮花座之用意有三:(一)安葬、滿七煞飯化紙時燒化,有藉此讓亡魂早登西天境界的想法。(二)妯娌姑嫂請了喪假,一有空難免搬弄是非或有閒隙,藉坐在一起使感情更融洽,並能相互溝通治喪事宜。(三)邊摺邊守靈,讓婦女整合,使男人處理墓地及外面之事,並教育孫輩孝道之事。十、作旬:一旬為十日,有些地區做完滿七星山(四十九日)後繼續做四旬,拜祭四位判官。頭旬:崔氏判官  崔鈺、孫侯為「先死」判。二旬:李氏判官  李隆基;唐玄宗以姚崇;宋璟為相,為「查察」判。三旬:韓氏判官  韓文公、韓昌黎、唐韓愈,官至察御史,為「懲惡」判,又稱「罰惡司」。四旬:楊氏判官  楊業、楊延照父子又稱楊家將,為「賞善」判,又稱「賞善司」。五旬即第九十九日不作,於次日一百天作百日,有些地區作百日並不滿百日,有的百日扣除兒子與長孫人數作百日,有的卻以生前超過九十歲,如九十四歲,即以九十四日作百日。不明禮俗者,多將「作七」說成「作旬」了,尤以僧道人士說錯了更不應該。作旬之祭拜物品如作七一樣採五位碗。在居喪期間未出殯前不過節,遇祖先之忌日(逝世紀念日)也不拜。出殯後又祖先之忌日如往日祭拜。但過節(清明、端午、中元、冬r、除夕等)祭祖時,必須前一日中午先拜新亡(以數道飯菜),再於翌日祭祖。一、作合爐( 又稱『大祥』)(一)合爐意義:即把魂帛燒掉並將名字寫在祖先牌位上,將爐灰取一小部份至祖先香爐中,叫『合爐』。合臚昔日在做滿三年時舉行,後改成二十五個月,現今改為對年後選擇一吉日為之,有的甚至在『對年』當天行之。合爐當天中午舉行第一次家祭,用碗筷杯各七,煮熟食品祭拜。(二)合爐流程:1.  對魂帛上香、獻供,告以今日吉時欲將其名位寫進祖先牌位。2.  對祖先牌位上香、獻供,告以今日吉時要將靈位人名入祀神主龕內。3.  開神主牌,書寫新魂生卒年月日時,並將列祖列宗查明誰是誰之長子,誰是誰子媳,否則幾十年後如沒有『家譜』者,可能會弄不清這些祖先的關係。4.  焚魂帛去香爐(先將爐灰取小撮入祖廟香爐)5.  安神主位:子孫、姑姐都應回來祭祀,搓湯圓,貼紅對聯,表示除服復吉。6.  『合爐』前逢年節不可做年糕,端午、中元不可綁鹹粽,家中不能拜天公。(三)合爐祭拜方式:如作對年,備神案(圓桌或八仙桌)於祖宗牌位前。1.            備碗、筷、杯各七,餼一鍋(飯)附匙、大銀紙,出嫁者備金紙。2.            煮熟的菜餚,客家人用一付三牲三杯酒,《禮記,曲禮》『餕餘不祭』,意 即吃剩的東西不可祭祀。3.            向祖宗上香禱曰:「今天家父(母)○○○已入祀祖宗神主龕,期望列祖列 宗多予提攜與照顧,歲時令節子孫們當祭祀不   輟。」進第一次酒。4.            將湯圓以大碗裝著,放入居喪期間燒銀紙之瓷缸,表示祖宗團圓,進第二 次酒,讀祭文(無者略)。5.            進第三次酒,全體向祖宗行禮:鞠躬、再鞠躬、三鞠躬。向祖宗禱曰:「請祖宗繼續進膳,子孫們現在要燒一些紙金銀紙給祖   宗帶去使用。」不必擲筊。6.            持第四杯酒酹銀紙灰曰:「酹酒酹團圓,子孫皆團圓。餟酒酹金銀,財銀 滿廳堂。」7.            將湯圓所放置之燒銀紙瓷缸拿到門外摔破,象徵各項喪制全已功德圓滿。二、培墓與掃墓(一)培墓的意義:「培」,澆水、灌溉、巡查墳地建物《淮南子?齊俗》「鑿培而進之」,新墳完墳後三年內要「培墓」:子孫須要酒餚、三牲五果祭拜,第一年開墓頭要在清明前擇一日,第二日在清明當天,第三年在清明後擇一天。此後每在清明前後率子孫帶水果墓紙去掃墓。培墓又稱「挹墓」、「牆墓」、「填墓」等。(二)培墓的方式:1、今年是第一年(或第二、三年),培墓的時間取那一天,連絡該墓的子孫、集合時間、地點、物品何人準備、如何準備?2、物品:三牲乙付、杯三隻、酒一瓶、小紅燭二對、香一束、花二對、水果數樣、五味碗一套、壽金、大銀、墓紙、鞭炮一串、打火機、筷一雙、芋頭、熟鴨蛋、紅圓十二粒、粄粿、紅龜、水一些(澆草用)等。3、整理墓園:備鐮刀、鍘刀、手套,闔家子孫整理墓園。4、祭拜後掛好墓紙(鼎厝頂,也表示翻修屋頂),將芋頭與熟蛋之皮剝掉,丟在墓龜上,其意為芋(育子育孫)、蛋(卵子卵生),又取分割作用:陰陽兩界,脫殼之意,也由於芋頭皮及蛋殼富養分,有助墓草的繁衍之功能。燒完金銀紙後鳴炮,昔日有地方小孩成群「克墓粿」,如今已無此風俗。(三)培墓的祭拜儀式:1、○○○先生(女士)新墳第○年培墓祭拜開始2、全體子孫肅立3、主祭者就位4、向後士神位上香5、獻謝品(獻花、獻果、獻爵)6、向後士神位行禮-鞠躬、再鞠躬、三鞠躬7、向墓位上香8、獻祭品(獻花、獻果、獻飲料【代替水酒】)9、向墓位行禮-叩首、再叩首、三叩首10、掛墓紙(墓紙頭應置於後士與墓碑上以石頭壓住,像微已掃墓並表示鼎了多少頂修,剝蛋殼、芋頭)11、化金銀紙12、講述生平行誼(邊啖果糖、鴨蛋、芋等邊暢述)13、禮成14、鳴炮甲、掃墓的意義:凶葬後三年內須培墓,第四年起每年掃一次墓,故掃墓又稱「上墳」、「上墓」等,客俗習慣:每年春節後需要上墳,閩俗以清明節前後一個月(前半個月、後半個月)均可上墳。藉掃墓可以達慎終追遠的目的,讓子孫追思祖德,以維倫理教化的功能。乙、掃墓的方式:1、需約集該墓之子孫一起掃墓為原則,勿分批祭掃顯示親族不和諧。2、物品:小紅燭二對、花二對、香一束、水果飲料果糖一些、壽金、大銀、墓紙、打火機。3、整理墓園:自行攜帶器材或僱工清理。丙、掃墓的祭拜儀式:1、○○○先生(女士)墳墓民國○年清明(上元)掃墓祭拜開始2、全體子孫肅立3、主祭者就位4、向後士神位上香5、獻謝品(獻花、獻果、獻爵)6、向後士神位行禮-鞠躬、再鞠躬、三鞠躬7、向墓位上香8、獻祭品(獻花、獻果、獻飲料【代替水酒】)9、向墓位行禮-叩首、再叩首、三叩首10、掛墓紙(墓紙頭應置於後士與墓碑上以石頭壓住,像微已掃墓並表示鼎了多少頂修,剝蛋殼、芋頭)11、燒金銀紙12、講述生平行誼(邊啖果邊暢述)13、禮成※每年掃墓或紀念日要講述生平行誼,以激勵子孫緬懷祖德,教化人心、警惕世人不可做枉法匪類之事。三、新忌:「逝世」後第二次逝世紀念日,此後年年此日做忌日。(一) 方式:1、「新忌」前數日通知有關子孫及親友。2、當日晨間先點香稟告。3、中午祖先牌位前以酒餚祭拜之,其酒餚如對年一般。4、祭畢前需卜以聖茭(年節祭拜祖先不必卜茭)。(二) 儀式:1、肅立2、主祭者就位3、上香4、獻祭品(獻花、獻果、獻饌)5、讀祭文6、向祖先牌位(或遺像)行禮7、主祭者報告逝者生平8、禮成(四)也有部分地區除死日做「死日忌」外,尚做「生日忌」(愍忌),其方式與儀式同前。▲TOP返主一、意義:靈柩安葬完畢,殯葬行列自墓地返回喪宅。主要是要將神主牌位迎返供奉,故謂「返主」(「回籠」)二、方式:(一)殯葬行列仍依去時順序,但減少了靈車及墓地燒化物品以及靈旌等。(二)換了乾淨衣服,端坐「魂轎」中捧斗(神主安放在豐斗內),恭請神主返家供奉。(三)出殯行列去時「喪燈在前,喜燈在後」,返時「喜燈在前,喪燈在後」。所有子孫除了長孫捧斗坐轎外,其餘則跟隨「魂轎」而回。(四)接靈:「魂轎」距家門尚有一段路時,未送山的家人或親人友要出迎神主入。(五)安靈: 設靈棹排香案遺像,供物(祭品)等,如有做靈厝者也置放之。子孫就位,由長男當主奠者行上香禮,獻一對花(將奠禮所剩鮮花弄二束)、獻果(水果)行三鞠躬禮,以後每日晨昏二次捧飯,至滿七除靈,去靈棹,將神主牌及香爐供奉在祖先牌位之左側,改為初一、十五捧飯至對年(小祥)。也有每日供飯三餐至滿七日或百日,也有到對年(或至合爐止)事死如事生,以盡孝道。三、喪宴:若是出殯時間較長且逢用餐時間,喪家應備餐點,或飯盒供親友食用。▲TOP巡山及完墳一、巡山:(一)意義:安葬之後三至六日,家屬至墓查看墳墓有無異狀,稱之為「巡山」又稱「巡灰」,後來改為翌日或隔日巡山,但目前也有出殯當天為之。因從前逝者戴了一大堆金屬玉器入殮,在安葬當天被竊(劫棺)事件常發生(因灰土未乾),目前已不流行陪葬金飾了,且政府推行公墓公園化,有管理員負責管理,並按季節種植花木,已無巡山的必要,故「巡山」已流為形式而合併於當天舉行了。(二)   巡山的方式:子孫著素服(不必再穿喪服),攜帶壽金及三牲拜土地公,並準備大銀、連嬌芋、香、五味碗、紅龜、蠟燭、芋、蛋、烏豆等祭墓位,向墓位行團體奠拜方式,再燒銀紙始回。客家習俗稱為「送化把」, 出殯後連三天由媳婦送火上山,首日送至墓地,次日後漸縮短。二、完墳(一)   意義:又稱「完山」,亦叫「謝土」,亦即墳墓築成後,擇一吉日為之。(二) 準備物品:子孫備辦牲禮一付(拜土地公用),五味碗、酒餚、紅龜、紅圓及發粿(團圓昌發)、湯圓(表示新居落成)、金銀紙、香一束、酒杯、燭、炮、鮮花等去祭拜。三、完墳祭拜儀式如下:(一) 完墳禮開始(二) 子孫肅立。(三) 主祭者就位。(四) 奏樂(不用樂者免) 。(五) 上香。(六) 獻祭品(獻花、獻酒、獻饌)。(七) 讀祝文。(八) 向土地公神位行禮(本款之行禮指鞠躬或跪拜)。(九) 奏樂(不用樂者免)。(十) 禮成。向土地公祭拜完畢,次向墓行禮,其儀式如前。燒化金銀紙後,鳴炮一串。▲TOP除靈後各項儀節一、除靈做過「滿七」(煞飯)後(不論有否縮減做七日子),子孫拜供品後,即除孝(稱除靈),子孫可以理髮修容,並感謝治喪親友。也有地區返主後,全家人翌日起即可理髮。二、準備百日內嫁娶(一)   意義:居喪期間或喪事發生前,家中青年男女已和對方論及婚嫁已懷孕在身、未克等到合爐後才舉行結婚,古來乃設置「百日內嫁娶」之辦法以適應之。(二)   百日內嫁:己方屬於女性時,分煞飯前與煞飯後。1、    煞飯前嫁:準新郎在奠禮當天到靈堂帔紅(不加誌)奠弔,親迎日新郎前來女方家,雙雙在魂帛前上香,新娘當場脫孝,將孝寄放香爐,再到大廳,向神明祖宗舉行辭祖禮,再向父母親、長平輩親友辭別後,始送出廳上車,是日伴嫁人員由堂、表兄弟姊妹同學、親戚及族親長輩隨行,新娘家人皆屬「孝身」不得赴男方婚筵。2、    煞飯後嫁:準新郎在奠禮當天先到靈堂帔((不加誌)奠弔,親迎日新人在大廳舉行辭祖禮,先向神明上香行禮,次向祖宗與魂帛同時上香行禮(上香時,神明、祖宗及魂位均各三支香),再辭別家人始送出廳上車,該日女方家長及家人階得出席婚筵。(三)   百日內娶:已方屬於男性時,分順孝娶、煞飯前與煞飯後娶。1、    順孝娶:奠禮當天,新郎親赴女家門外等候,由媒人入內執行接新娘(遠道者新娘應早一天抵男家附近飯店住宿),親迎至男家鳴炮、拜轎、扶出轎、進大廳、過火破煞、進房等一一進行,唯不舉行拜堂。新郎逕行參加喪制活動,俟新娘奠弔時刻,新娘著新娘紅禮服加媳婦或孫媳婦之喪制,由媒人與新郎共扶持,步入靈堂,在魂位前上香,獻花、獻果、奠酒,新人相對行婚禮一鞠躬、再鞠躬、三鞠躬後,新娘與媒人在靈堂內觀禮。啟靈時送到辭客為止,脫下喪服再入新房,著輕便衣服出來稍為料理一些雜事。2、    煞飯前娶:準新娘在奠禮當天先到靈堂披紅龕頭參加奠弔,親迎日新郎先向魂帛上香並「寄孝」,抵達女方家依禮行儀,返回家門時,乃依婚禮進行,唯拜堂,向神明祖宗上香行禮後,須另到魂帛前上香致敬,才進房坐定,婚筵舉行簡單婚禮,不可僱請康樂隊助興。婚筵簡單舉行。3、      煞飯後娶:同前項,拜堂時,新郎新娘向神明神位上香行禮後,次向祖宗與魂位同時上香行禮(各持每次三支香),才相互行結婚禮後進房,婚筵前先舉行婚禮,婚筵正常舉行,唯不僱請康樂隊助興。三、作百日(卒哭)逝者當天起頁一百日所做的祭祀,稱「作百日」。(一)   子孫上墳向墓位獻花致敬(不必帶供品及金銀紙),其儀式如下:1、子孫肅立。2、主祭者就位。3、向土地公神位行鞠躬禮。4、向墓位行獻花禮。5、向墓位行禮(鞠躬或跪拜)。6、禮成。(二)   在家中廳堂神主前,祭拜供品(如除靈時的物品),其儀式如下:1、子孫肅立。2、主祭者就位。3、上香。4、獻祭品(獻花、獻爵、獻饌)。5、讀祭文(無祭文者免)。6、向靈位行禮(鞠躬或跪拜)。7、禮成。拜畢燒化銀紙。(三)部分地區亦有提前做百日,即依男兒的人數加上長孫,由「百日」的日數扣除之,如育有四男,則百日之天數扣除四位男孩及長孫,即九十五天作百日,也有些地區的習俗則稱:做百日的天數,以逝者的歲數,如逝者享九十三歲,則以第九十三天該日作百日皆可。四、作對年(小祥)逝世一週年所做的祭祀,稱「作對年」,逢閨年提前一個月,因亡者無潤。子孫親友到墓地、家中或利用公共場所舉行追悼會,稱為「祭禮」(又稱小祥)。(一)   在大廳神主前作對年,備神案(圓桌或八仙桌)於神主前1、七雙筷、七個酒杯、七個碗於神案之前端,一鍋(飯)附匙、大銀數只,出嫁之女兒與姊妹備「壽金」及祭品(水果、果餅、飲料、食品 皆可)。2、煮熟的菜餚,客家人用一付三牲杯酒。3、當日早晨先上香稟告:「今天午時作對年,請回家享祭」,約十一時左右備數道菜餚後,持香向門外遙請,插香門神處,始向神主上香進第一次酒。4、進餚,子孫上過香後,進第二次酒,讀祭文(無者略)。5、進第三次酒,全體向神主行三鞠躬禮後,持銅板卜之:「請一面進膳,子孫一面燒金銀紙供使用乎?「允杯」(准筊)後,子孫開始燒銀再燒金。6、四杯酒(最中間)酹爐灰曰:「酹酒酹圓圓,子孫皆團圓。」一則祈求全家圓滿,次則不讓金紙灰到處飛揚。7、禮成、撒案、利用些豐餚享宴親友。▲TOP祭禮一、家祭(一)意義:國民禮儀範例第六十四條:凡家屬宗親舉行之祭禮為家祭。同條:家祭在服喪期滿或歲時令節,或受祭者之冥誕紀念日在墓地或其他適當場所行之,如人數眾多,得由家長或族長主祭,與祭依行輩次序排列,由主祭領導行禮。但有祠廟者可於祠廟行之。(二)家祭禮儀式:第六十五條1、          祭禮開始2、          全體肅立3、          主祭者就位4、          與祭者就位5、          奏樂(不用樂者略)6、          上香7、          獻祭品(獻花、獻果、獻饌)8、          讀祭文(不用祭文者略)9、          向祖先牌位(遺像、靈位、墓位)行禮(本款之行禮指鞠躬,直系卑親屬行跪拜禮)▲TOP撿骨(一)意義:撿骨,又稱「撿金」、「洗骨」、「拾骨」等,乃西太平洋邊緣的幾個島嶼所特有的現象,尤為台灣之閩客族群乃明清兩代(特別是清乾隆以後)由大陸閩、粵移民而來,所以父母遺骸葬在台灣,歷經數年,挖起骨頭以罌裝,背返閩粵祖塋安放,所以才有撿骨之風俗,然一住下來七、八代定居下來,又逢一八九五年台灣受日本佔據,迨一九四五年十月光復後,旋即兩岸分裂,百多年以來,台民之祖塋再也沒有遷葬大陸之風氣,尤以一九六四年文化大革命以來,大陸之祖塋大體已被刨光,更不可遷葬於大陸祖塋,然而撿骨風俗已在國人心目中根深蒂固,十年來不撿骨,子孫心中就感疙瘩,禁不起風水師傅從旁編理,自然撿骨風氣儼然已成國人喪葬禮俗的一項固有文化了。(二)撿骨歲月1未滿十六歲死亡者不撿骨。2三十歲以內死亡者,可以選在五-七年撿骨。3四十歲左右死亡者,可以選在七-九年撿骨。4五十歲左右死亡者,可以選在八-十年撿骨。5年齡愈大死亡者,撿骨的時間也就愈晚。但是不撿骨可以嗎?當然可以。全世界的民族都不撿骨,大陸十二億的人以及我們的老祖宗不是也不撿骨嗎?所以埋葬以後墓地良好,三、四十年未撿骨有的比撿骨後來得好,家中平順何必把祖宗撿骨,家中不平順難道撿了骨就會平順嗎?(三)撿骨的目的1舜,大孝之人「像代耕田,鳥為耕草」,孟子:「[舜生於馮,東夷之人也。]崩於蒼梧之野,葬於九疑瓦棺之。其妻娥皇女英,不飲不食,日已繼夜的哭泣,淚灑在竹上,竹盡成斑,此種竹後人稱湘妃竹。故以瓦葬為舜時代產物,舜建都虞,又稱有虞氏。2將屍骨撿存,可保護骨骸,與求福避禍,一點關係也無,只是數十年來後墓基破損不堪,當然有撿骨之必要。3十年風水輪流轉,數十年後擇地而葬,俗人所信也。4將祖宗遺骨,集中一處建墓厝或另合建一墓,以利掃墓。5政府七年輪葬制度,撿骨對土地利用頗多正面功能。(四)撿骨的流程1先定流年,今年可否撿骨。2訪墓司,約定時辰(以卯辰巳三時為宜)及一應物品。3購置「瓦罌」(金罌),也是陶甕,又稱「金甕」、「金缸」。4聯絡相關子孫,準備物品。5至墳地祭拜后土及已逝之墓主(祖宗)。6開墳堆,先由手臂撿起,口中說:「○先生(○夫人)請您起來吧!」次為肩,在從頭一撿起。7依人坐姿樣置入金罌,一根一節仔細排好。8定吉地:仍葬原地,或換他地改葬,覓好地點依葬禮掩之,如山巖中、田野上、笠逢下、山壁間等。(五)撿骨的禁忌1客俗:屍骨不曬太陽,即不曝光,陰不見陽,故以棚或傘遮住棺頭,閩俗則屍骨見曝,乾燥輕鬆,不忌他光。2養屍:葬後多年未化,屍體變樣、變胖、不變化。3蔭屍:葬後多年未化,屍體不長毛、不變化。4撿骨不願見子孫哭泣,謂不能夠成長。△如遇養屍,蔭屍場合,不必驚赫,此因地質關係,子孫可用杖物撥動屍體衣物(勿用手動,以免中了屍毒),此種現象可以原地掩埋,或另擇他處壙埋均可,或以擲筊式請其暗示處理方式。(六)撿骨的處理1男性由左手撿起,女性由右手撿起,由上胳、下胳、手掌、手指、次另一隻手、頸項、頭骨、再下身一一揀起,清掉泥土,將其曝曬於陽光下,然後從腳趾、腿、坐骨、上身、雙手、頸、頭之序一裝入金罌內。2原地或另擇日覓地安葬(依安葬禮方式),或直接盡納骨堂內或祖厝內(依進塔方式)。3家族每年於清明節前後培墓三年再年年掃墓,進塔者,每年清明節前後子孫團圓,獻花、獻祭品、行禮追悼一番。一、生基(一)生基的意義:古人五十歲以上,即有人預覓葬地,稱「壽域」,又稱「壽葬」、「壽墳」;預購棺木,稱「吉棺」、「綵棺」,據聞借墓氣上昇,棺木靈氣,壽可添紀。(二)生基方式1生者之所穿衣物一套、頭髮一小撮、指甲剪一些(手腳指甲均可),過去所拔掉之牙齒、相片、鼻垢或耳垢、腳毛、硃砂寫上生辰八字、血型等擇數種。裝入觔斗或骨灰缸內,如有出生時之胎盤尤佳。2將手指刺一小洞,擠數滴血置其上,封蓋。此即人尚活在世,以能夠代表自己的東西封存。3將此觔斗葬在所預覓的壽墳內,利用天造地靈之力,透過葬埋的東西,使能治病延壽,藉以暗助功力,幫助創業聚財。4預立石碑,歲月浮雕。5每年清明節之前或上元節前後去燒香,整理一下墓園掛墓紙,燒土地公金即可。(三)吉棺生基法1預購棺木,棺頭繫紅布,平置棺木店。2以小木片將出生八字、姓名紅硃砂書其上當祿位,置於棺木之頭上。3每初一、十五託棺木店在祿位前燒個香,自己則一年中前去燒幾次香。(四)生基的功能1心靈的安慰:藉壽域、吉棺之靈氣產生力量,使活人心靈上增加信心與安慰。2心理準備:面對死亡的威脅,可以按部就斑的籌劃人生最後一件大事。3預購商機:產生商業行為。4生前選購,不致於死後才受人胡亂採購,漫天要價,可以減輕子孫的負擔。墓碑字數2010-01-09 22:35    古人寫墓誌和墓碑講究字數,有「生、老、病、死、苦,富、貴、貧、賤、絕」十字所對應的字數避諱。因此,字數合「1、11、21、31、41、51、61,71、81、6、7、16、17、26、27、36、37、46、47、56、57、66、67、76、77」等數者為吉。一些地方只用「生、老、病、死」( 或, 興、旺、死、絕)四字來合數,即「1、5、9、13、17、21、25、29、33、37、41、45、49、53、57、61、65、69、73」等奇數為吉。本區域民間喜用「21、37、45、49」等字數,煞費苦心籌足字數。一般情況用奇數,不用偶數,但也有特殊情況,依請托者意見而定。題寫壽匾也一樣講究字數。記得1994年題過一匾,用11字合「富」之對應字數。此說與名字數理聯繫起來看,我則更喜歡「21、37、45、47、57、65」吉數,「21」系官家大數,慎用或不用,其餘乃大好吉數,取名字、選號碼皆可用。備註:此文為網摘馬來西亞華人墳墓碑文的格式作者:王琛發前言人在去世下葬後,接下去最重要的工作是立碑。一般上,豎立墓碑是造墳的重點,立碑也是造墳工作的第一步。由於華人相信風水,風水上又傳統以來便有「以碑為 向」的說法,即以碑的形式與中線的方向決定吉凶;因此,傳統的造墳工程中,立碑並不是可隨時隨地進行的。一座墳墓的立碑必須根據風水上的吉向擇日擇時,若 按過去的風俗,造墓工作選擇動土的日子和時辰,也不會太近埋葬日(除非是特別加工),這是為了讓雨水使泥土結合,免得碑石容易凹陷。客觀上,由於這是說明死者身份的重要環節,因此風水上的安排亦表現得極謹慎,風水師及家屬也不會在先人下葬後立即立碑。他們除了可能要根據風水考慮碑的顏 色和定向,也會在豎碑前讓大家有一段時間去斟酌碑文的字眼及吉凶意義。因此,擇日擇時除了是風水上的需要,也給了大家足夠的時間去思考碑文的內容。閩粵省籍的華人墓碑,其碑文格式是有一套傳統法則,有著特定的基本格式。碑文必須完整地交待死者的姓名、籍貫、身份、子孫、安葬或重修墓碑的日期。由於造墳墓和立碑時是為了後人而選擇風水,因此風水狀況亦須藉立碑交代清楚。另外,墓碑的高和寬、字體的尺寸大小,也受到傳統信仰以丁蘭尺訂吉凶的限制。丁蘭尺一尺約合公尺的38.01公分,每尺分10格,依次刻著「財、失、興、 死、官、義、苦、旺、害、丁」等字,以「財」、「興」、「官」、「旺」、「丁」、「義」為吉。墓碑的所有文字須編排在合乎丁蘭尺吉度的面積裡,甚至對文字 大小也相當講究,當然是以符合吉度為佳。墓碑的面積,不論大小,在刻上碑文時,基本上都遵守著相同的原則,既要簡單明白地交代死者與立碑者的身份關係,以維持孝道與慎終追遠的精神,又要考慮到風水的吉凶。(A)葬者的籍貫對南洋華人來說,墓中人的籍貫相當重要。因此本地的墳墓,墓碑上端多刻有對陰宅主人原籍的說明文字。這類文字多數以橫排形式刻在墓碑平面的最上端。在中國大陸,也許是由於死者都落葬家鄉的土地,因此死者墓碑上並不一定要說明陰宅主人的原籍。尤其是宗族村落的公冢,墓碑上說明死者籍貫更是多此一舉。然而,在馬來西亞獨立之前,所有在本地去世的先人都被認為是「客死異鄉」,同時,他們的埋葬地點也往往是葬在與其他各縣籍人共同使用的公冢,因此,在墓碑的最上方註明陰宅主人的原籍,也相對地重要起來。一般墓碑碑文最上邊的左右兩個角落的字眼通常就成為考證死者祖籍的憑證。它往往是刻了由右到左的橫排雙字,說明陰宅主人的原鄉。墓碑上表明原鄉這些字眼有 些只是刻上府治名稱,如「惠州」、「潮州」,有些則刻上縣份名稱,如「台山」、「潮安」,或者,亦有的刻字「X邑」稱縣份。還有些墓碑上的籍貫說明,不是 皆一府一縣,而是專指死者所源自的宗族村落,墓碑上刻著其姓氏本宗族村落的發源地名稱,如檳城福幫五大姓之一的楊姓族人不用「同安」縣而用「霞陽」村,邱 姓族人也常用「新江」,而「石塘」謝姓則用「石塘」之類。這種專指宗族村落的籍貫說明,明確地交待了死者與其他同姓者有小宗之別,這是宗族社會移殖大馬, 並各自形成地方勢力的證明。過去,那種人物命名不複雜,而且可能雷同的時代,碑文上強調原鄉可加深辨認墳墓的作用;另外,這一作法也是一種無聲的教誨,提醒後人記住本身祖先的原鄉。(B)風水的交待華人相信風水,尤其是富貴人家的墳墓,為要子孫萬代昌盛,更加註重風水的設計。墓碑的左邊俗稱「龍邊」。在華人看來,左尊右卑,左邊為大;嚴格來說,如果是講究的造墓,墓地大而墓碑尺寸也相對的大;墓碑的左上角是用來說明風水的狀況。一般的墓碑,如果立碑的後人講究風水,則左上角亦會刻上墓碑的座向以說明墳墓是處於風水上二十四山的哪一個座山,及說明碑文正對的向山。更講究的作法則說 明山向的線度,或進一步說明其分金線。另外,也有詳細交代穴形及選擇風水的起源。這一作法是為了讓後人可以從碑上的文字追溯前人下葬時所盼望的「風水效 應」,從而理解前人的苦心。其實,這是擔心後人移錯風水、改錯風水,事先以墓碑說明,就是讓後代明瞭造墓的前輩們對後人的意願。本地的作法不能不由於公冢墓地一般大小,使陰宅遭到墳墓面積與方向難以選擇的制約,因此墓碑碑文對「龍邊」的處理則較簡化,多是以刻上立碑的「年、月、日」代替對風水線度的交代;只有寥寥少數墓碑在「龍邊」交待立碑之風水。不過,這也並不是表示本地墳墓造墓時不交待風水。實際上,陰宅主人的後代可能會把有關風水格局在墓側的墓表說明或刻在拜桌的立面;也有的以對聯方式刻在連 接墳墓的護手前面的矮柱或華表上。如檳城的邱四方,在他逝於1896年營造的墳墓,則利用其遮蓋墳墓的古色古香亭子的四根石柱上刻對聯,交待了下葬時所選 的方向與當時的四周景色構成的風水景觀,說明山勢、景象以及內外水繞之局,也說明所選墓向是「坐乾亥、向巽已」,向子孫交待先人慾完成的「蔚人文」意願。(C)造葬、重修或立碑日期墓的左邊,如未交待風水線,就必須交待立碑或是重修的日期,因此碑上的日期並不一定是死者去世的日期。之所以標明日期,原因亦與風水有關。由於一座墳墓設 計的外形以墓碑為主要配件,墓碑只要不移動,其碑向可隨時測出,因此後人如要進一步確定風水所要達到的效果與意願,就要看下葬和立碑所選的日期。交待日期亦有多種形式。如較古的墓則刻有朝代帝王帝號,如「嘉慶15年季春」或「同治乙丑」之類。進入民國後,便有刻上「民國」的字樣,但也有些只刻上當 年干支歲次及月、日,如「戊寅年1月16日」。有些墓則以「天運」或「龍鳳」等自起的年號代替清室帝皇年號,說明不接受清朝的統治,亦有沿用「皇明」字眼 以表示死者是對國祚已滅的明代繼續效忠的海外孤忠。因此,在東南亞,一些「明代」墓其實不一定是明代的,而是不接受清朝的會黨成員及前明遺孑的墳墓,老墓 碑上的年號其實反映了死者的「政治傾向」。大部份墓碑的造墓日期只刻上年、月、日,有的則通常刻上「吉日」便交代完畢。這一切其實和風水有關。風水界自認擇日造葬是高深的秘傳,不願輕易泄漏,而且 不公佈立碑的時和日也是為了保護有關陰宅的風水狀況不受破壞。因此,不少墓碑都未說明立碑或造葬的「確切日子」,更別說註明立碑的時辰了。至於有些碑上對月份的說明,往往是採用孟春、仲春、季春等字眼,其實是把正、2、3月視為春,把4、5、6月視為夏,把7、8、9月視為秋,10、11、12月視為冬。大馬雖無四季,但立碑者依然按照中國的習俗,把每一季的首月以「孟」字代表、次月以「仲」字代表、第3個月以「季」字代表。又,民間傳統, 以花卉名稱為12個月的別名。墓碑常見的月份代稱依序如下:1月  孟春 孟陽、端月 梅月、正月2月  仲春 仲陽、麗月 杏月、皓月3月  季春 陽春、蠶月 桃月4月  孟夏 槐夏、陽月 槐月、乾月5月  仲夏 天中、蒲月 榴月、姬月6月  季夏 未月、焦月 荔月、荷月7月  孟秋 肇秋、巧月 瓜月、巧月8月  仲秋 仲秋、獲月 桂月9月  季秋 暮秋、菊月 菊月10月  孟冬 初冬、應月 檀月、陽春月11月  仲冬 復月、暢月 葭月12月  季冬 暮冬、臘月 櫟月、臘月在交代立碑日時,有不少墓碑會用上「穀旦」、「吉旦」、「吉日」等字眼。穀旦此詞源自《詩經?陳風?東門之》。詩中有:「穀旦於差,東方之源」之說。《毛 傳》解說:「谷,善也。」《鄭箋》則解:「旦,明。」所以,碑上的「穀旦」即良辰之意。除了「穀旦」外,有些墓碑用「吉旦」、「吉日」等詞匯,意義都與 「穀旦」相同。用上這些字眼,除了是為了追求字面上的吉兆,很多時候又可能涉及字數吉凶的迷信。(D)墓中人的身份墓碑的中央部份,俗稱為「中榜」,刻著的是墓碑文字的主文,用最簡短的規格以交代墓中死者的身份。它所必須交待的重點包括死者的姓名及死者生前的最高官銜 或地位,它也說明死者與立碑人的關係。另外,在東南亞各國獨立前,南洋一帶的華人墓碑亦由於死者是葬在「異鄉」,較中國的墓碑的「中榜」不題國號的慣例, 多了強調中國意識的字眼,多數另加上「清」、「皇清」、「皇明」、「民國」、「中華」等字眼,說明死者雖是「客死異鄉」,但至死依然歸屬故國。明、清兩代華南一帶對墓碑「中榜」的字數格式也有一套講究風水吉兆的要求。墓碑中央的題名,有些是以「呼姓喚名」的方式稱呼死者,如「x公xx府君墓」,又如「祖考xxx公妣xxx氏」、「花仔xxx」、「花女xxx」。一般上,則以「連名帶姓」的刻文方式佔多數,如刻上「故xx林公之墓」、「顯考長水林公墓」、「顯妣玉水林氏墓」之類。按照封建時代流傳的規矩,女死者是以夫 家為首,因此,便出現如「祖妣xx邱門林氏之墓」的刻文,有的女死者的立碑則可能會有姓無名,如「顯妣邱門林孺人之佳城」。有一些娶番婦者,其妻子的墓碑亦是按照上述格式給某個翻譯之姓氏。「中榜」的一行,在述明死者的姓名的同時,尊稱死者姓名的上端會出現一些專門名詞,如「顯考」、「顯妣」、「顯祖考」、「顯祖妣」、「顯15世祖考」、「24世顯考」等字樣。這些專用詞是用來說明死者與立碑人的親屬關係。若是會黨同志所立的碑又或是說明其會黨的同志關係,則可能出現「義士」、「處士」等 字眼,代替上述親屬關係的尊稱。筆者82年曾發現埋葬在檳城廣汀州第一公冢的義興領袖鄭全墓。這位名字不見諸於任何英殖民地文件的人物,其神主則立在擺放義興黨人神主的檳城「名英祠」神 主龕的前排正中,佔了顯著的位置,他的墳碑在義山出現說明了他曾在檳城活動。而其墓碑直接用「鄭全大兄」稱呼,則較為罕見。以下列出一些可以反映立碑人與死者關係,以及死者身份專門用語:考、顯考──父親妣、顯妣──母親祖、顯祖、祖考、顯祖考──祖父祖妣、顯祖妣──祖母公、府君──男子氏、孺人──女子花仔──未婚男子(廣東人常用)閨女、花女──未婚女子(廣東人常用)24世顯考──依族譜排行,父親為24世祖先21世顯祖妣──依族譜排行,祖母為21世祖先處士、義士──處士,是不仕之人;義士,是獻身之人,墓碑上有這種字眼,多表明墓中人與會黨有關。在表現與立碑人關係之外,有時「中榜」行文的最上端會出現「清」、「皇清」、「皇明」、「中華」、「民國」、「皇清待贈」的字樣。這些雖都說明自認客死異 鄉的先人的歸屬感,但政治立場則顯然已不相同。尤其是同一時代的死者各用「皇清」與「皇明」的刻文,或者反清復明組織領袖碑上被刻上「皇清待贈」的字樣, 都表明政治立場的變化。其中也有些墓碑會把清朝或本地政府所賜給墓中人的官銜,或會黨的私謚贈號刻在中榜的姓名之上端,藉以說明墓中人生前的榮耀。中榜這一類與政治認同相關的字眼,其實也可說明立碑者本身的政治認同。實際上,馬來西亞墓碑中榜所用的字眼,亦受到中國大陸閩粵特殊習俗的影響。例如:在封建社會中,只有7品以上官員的母親或誥命夫人才可在墓碑上稱「孺 人」,但中國客家婦女的墓碑卻一律可用「孺人」稱之。據客人傳說,這是由於客家樵婦曾在梅村集體救駕,阻擋元兵。因此從宋帝咼便詔令封贈全體樵婦都以「孺 人」封號。在本地,一些客籍婦女甚至閩粵其他語系婦女也跟隨相同風俗,即使丈夫或兒子未曾獲得7品以上的誥封,家人卻依然在她們的墓碑刻上「孺人」字眼。因此,應注意馬來西亞的一些墓碑「中榜」對死者的尊稱,有時會用雙字詞「府君」代替「公」字、用「孺人」代替「氏」。這些字眼都是為了說明死者的性別,但 並不一定可以說明死者的地位。其實它們也通常被用來應付「中榜」字行的字數吉凶,是刻墓時根據吉凶數的需要,使用單或雙字的詞。(E)字數的講究

此碑文「中榜」共17字:「皇清顯祖妣金居娘邱門伍氏孺人之佳城」。「皇清」說明其僑民思想和政治傾向。「顯祖妣」3字表示死者是立碑者的祖母。17個字取得「生、老、病、死、苦」之「老」字吉意。「中榜」的字行在碑文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傳統的刻碑以為其字數涉及吉凶,馬虎不得。對碑文吉凶的判斷主要是以中榜的這行為根據。中榜文字的總字數要合乎「生、老、病、死、苦」五字,以「生」與「老」為法則。潮汕一帶,則有以「興、旺、 死、絕」為準,數字要合乎「興」與「旺」為好,「死」字為中等。如「顯二十二世祖考玉林邱公之墓」,全行總數13字,按「生老病死苦」順序,念下去,全行 最後一個字停在「病」字。這樣的墓碑便以不吉論。解決方案是把「二十二世」可改為「廿二世」,以使全行最後一個字停在「老」字;又或者把「之墓」的「之」 字去掉,以使全行最後一字停在「生」字。簡單地說,中榜介紹陰宅主人身份的一行,總字數以6、7、11、12、16、17為吉。為了不遇到凶數,可以用添字法或減字法,如添上「皇清」,或把 「清」字上的「皇」略去,又或者把「公」改稱「府君」,也有把「之墓」的「之」略去或改用「瑩」字法等等方法。有時也可把「顯考」或「顯妣」上的「顯 」字去除。例如:「皇清顯考」改「清考」,「中榜 」的文字之應用與增刪講究表達其人身份,增刪得符合「生老病死苦」的吉兆格式後,其意一樣,字數的吉凶意義則不一樣。閩南漳泉風俗又有對吉凶字數更講究的作法。這一作法強調不論是墓左的立碑日期或墓右說明立碑者之總字數,都應合於吉凶,必須符合「生老病死苦」的「生」與「老」字,如日期不合,則可能把「民國丙申年三月初十」改成「民國丙申年季春三月初十建」。其中最講究是除了代表籍貫的橫字不算在內,其他左中右3行字都 要合乎「老」字,而所有3份加起的總字數又合乎「生」字,這叫「三老合一生」。有些風水師不能應付這類流傳閩粵、傳播南洋的地方風俗,會以中榜6字為吉數。又有以為「皇清」等國號涉及的字眼不該歸在吉凶數字的計算中,以為它和橫字屬同樣性質,不算中榜正文。

此墓碑以突出「官銜」及輩份之故,排成21字行文,取得「生老病死苦」之「生」字吉意。值 得注意的是,靠近馬六甲華人甲必丹鄭芳揚墓葬地附近的「明故妣汶來氏墓」(1614年);陳育崧與陳荊和編著的《新加坡華文碑銘集錄》緒論中也提到馬六甲 三保山上這一塊明代墓碑寫「汶萊氏之墓」。編著者以為這顯示當時華人與土著人通婚的平常。我將之視為民俗史料,認為它足於反映早期的華人與土著通婚,女 方跟從了男方的信仰和風俗習慣。嫁給中國人為妻的汶萊土族女人的墓碑,按照了中國人立碑的中榜形式,採用了「生老病死苦」的「老」字為吉數。不過,從另一些資料可說明,明代和清初的馬六甲華人並不一定講究和注重清末以來對「中榜」的格式要求。例如,在三保山上清朝康熙28年(1689年)的「顯考盛祖鄭公壽域」就是一例。(F)立碑人的排名墓碑的右邊俗稱為「虎邊」,在墓碑這一邊的右下角地方,是用來記錄立碑人的名單。有些作法,如果左邊的「龍邊」刻滿了有關風水的記錄,則亦把落葬和立碑日期,移到「虎邊」的最下角右邊,刻在立碑人名單的右旁。墓碑的立碑人主要有3種;一是有關陰宅主人的直系子孫,由子孫或親人立碑。二是如果有關人物沒有子孫而其功績超常,則由組織立碑,如北馬各地公冢,常見註 明「義興館立」的黨人墓碑;或是由死者同鄉負責將遺體安葬立碑。三是由親屬立碑。尤其是早期在開榛辟棘的時代,立碑人可能是白頭人送黑頭人,檳城的一些義 山上猶留下不少由叔伯或兄弟立碑的清代墳墓。第1種由子孫立碑,「中榜」當然就可以用「顯考」或「顯祖考」的名稱去稱呼墓中人,以表明死者與活人的祖屬關係。其他人立的碑,則不能用「妣」,「考」之類的字眼,或者為了要避開全行「生老病死苦」字數,也只能用「故」代替(如:清故××蔡公墓)。如果墓碑的右方是死者後代的姓名,則必須按輩份又按男先女後的秩序排行。格式上的第一行為第一代後代;排法男左女右,男女分別,如果位置不夠,則男排上端 一行,而女接右下端第二行;第二代亦按此格式在第一代的下一行排列。如有第三代或第四代,也以此類推計算。每行文字,是年長者排在最右端。不管立碑的是子孫或長輩,墓碑的規格是把立碑人的名號都列在右下角。這裡遵循了一條「左尊右卑」,「死者為大」的傳統觀念。必須注意的是,所有墳墓,其子孫在為祖先立碑時,為了強調「孝」的涵意不只屬於生前,而且強調「孝」必須延續到死後,便根據照顧家族制度完整的精神,把已逝的子女及男女孫的名字也刻入「立碑人」行列。不過,基於華人講究子孫滿堂及人們可能對吉凶數字很執著,在過去的一些墓碑上出現的立碑人名單,也可能不符合現實。名單中會包括一些「未出世」或甚至是 「從未出世」的直系成員名單。其兒女可能會在死者尚未抱孫或孫子的名單不夠豐富之前,預先刻上一系列名單,以後生出的孫輩就按墓碑上的名單排列。這就製造 了「陷阱」,使後來的歷史工作者非要根據其他資料下苦功不可;不然可能就會錯誤判斷死者子孫的人數。

有關生平簡歷子孫、造葬時間及風水坐向及分金皆刻在拜台,以告知後人,祖先對他們的意願。後語以上有關陰宅碑文格式的論述,主要是針對民間一般的墓葬,並不包括僧、道的立碑規格。有關資料的來源,是多年來行山向風水界和刻石界老前輩學習的經驗,也是一種難以引用書面參考資料的知識。這篇考察報告所未能詳述的是墓碑的雕刻圖案。不同的墓碑,除了碑文的規格必須有所限制,其字體、尺寸,以及雕鏤的圖案,則允許了匠人發揮其美術天份,並且迎合民間信仰趨吉避凶的要求,可說是一種較未為人注意的民間藝術。(取自:華人義山與墓葬文化)民間家堂上供奉祖上靈牌的位置,正中或左邊是奉祀神明的位置,右邊則為供奉祖先牌位(左右位是指家宅面對外的座向而言),一般家堂上供奉祖先靈牌,大都以最親,如已故的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等,或有第幾世祖某某等,在祖先牌位內的都是家族的祖先或與家族有淵源的才可能登入祖先牌位內,傳家甚久的甚至有數百年、十幾代的祖先登載,這是慎終追源、追本溯源、飲水思源的意義!祖先的神主牌皆需依照傳統規矩寫上「顯考△△公靈位」或「顯妣△△媽靈位」字樣,或立祖宗牌位,正中寫上「△氏堂上歷代祖考妣之神位」。凡遇有新去逝的,則挨次填寫名諱上去,少數家族則會在牌位裡面依亡逝者性別分「男左女右」兩邊左右依序填寫名諱,填寫時也有一定的字數與規矩,即要符合「兩生夾一老」。按,古例是依「生、老、病、死、苦」等五種字數定儀,字數須符合「生、老」為吉,若落於「病、死、苦」則易招來厄運!所以,祖先牌位或墓碑上的字數,皆須按其規矩,以祈吉祥避厄。故而牌位或墓碑上正中,寫著往逝者或祖先稱謂名諱之處,須總共是七字、十二字等,以符「老(老去)」的字數。例如祖先牌位「△氏堂上歷代祖考妣之神位」或「堂上△氏歷代祖考妣之神位」等,為十二字,符合「老(老去)」的字數。又例如「顯考△公諱△△」或「故考△府君△△」、「顯考△公諱△倌」「顯妣△媽○太孺人閨名△△」、「顯妣△媽○太夫人閨名△△」「故妣○媽△△△」、「故妣△媽○夫人閨名△△娘」例如墓碑「顯考△公△△墓」、「故考△君△△墓」、「顯考△公△佳城」、「故考△君△之墓」「顯妣○媽△△△」、「故○媽△△△墓」、上例的字數,若非七字即十一字,乃皆為符合「老(老去)」的字數。而其中所增的「男倌女娘」的字,乃為了符合字數的權宜規儀。而牌位裡面登載的名諱下方左右上生、卒(歿)的年月日時,(一般正常規儀是牌位的左方(我們正面看過去的方向的右方)題生,右方(我們正面看過去的方向的左方)題歿(卒)的年月日時)則須總共十一字。「生  民前庚子年端月初三酉時」、「生  民國丙申年荔月十三吉時」「歿  民國丁巳年臘月十七卯時」、「卒  民國庚午年菊月初一戌時」上例的字數,即一字加十一字,乃皆為符合「生」的字數。而其中生、卒、歿等,須和以下之字〝空一格〞,乃因雖是「兩生夾一老」,但牌位上之人已然往逝(老去),故以一字數(生),再加十一字數(生),又合「兩生」之儀,且一加十一為十二之數,又暗合「老(老去)」的字數。仍是「兩生夾一老」。墓碑上右上方刻鐫的修建時及左下方刻鐫建立者的位置,因屬生人(尚生存在陽世之人)所立,故字數須總共為六字或十一字,以符「生(生人)」的字數。例如「民國壬午仲秋」、「民國甲子三月」、「民國乙丑年春」、「民國八九年修」、「民國九二癸未年六月重修」、「男三大房立祀」、「陽居男三大房」、「奕世子孫永祀」、「陽世子孫一仝」、這就是所謂的「兩生夾一老」的規儀!而且必須中規中矩,明白清礎,一來以示尊祟,二來合規儀,三來,免至衰敗家運,四來方便後代子孫查核、登載。規儀繁細,故一般人在安奉祖先牌位或新近亡逝而於對年「合爐(把新亡逝之名諱寫入祖先牌位總牌之內之謂)」之時,延請正統的道士、法師或知規儀的「先生」來擇取適合的吉日,祭拜之後,再一一按規矩與規儀行事。否則常有錯誤、荒謬、不清礎或不合規儀之處。而若一般人又不知規儀,若有錯誤、荒謬、不清礎或不合規儀之處而不知,不是造成不敬就是使後代子孫查核上莫明所以,或者在登載族譜時錯誤百出、或不知祖先生卒之年、壽有多少,有時又不知祖先牌位中所載之人為何或祖先之中彼此關係(夫妻、叔、伯、早亡之男等),皆因當初登寫之時不知規儀之故,而使往後子孫多增困擾。墓碑上的文字,以生老病死苦5字來排列,末字非老即生,所以每行字數都是5的倍數加1~2三組字數最好的組合是---兩生夾一老---作為可以長生到老的隱喻這墓碑右側6字--生中間12字--老左側6字--生合於這樣的規範清河是地名顯---三代先---兩代考---男性妣---女性此墓於90年前重修(1929)雖是女性,但有諡號(?)---客家用語,音"聳"--意為"執、推",康熙字典查得到。「諡」,原自周朝。大凡一個人服務於社會,在他蓋棺論定之後,朝廷依據他一生事跡,給他一兩個字的評斷,即是「諡號」。諡號是國家給予的榮典,資格有限。如果條件不符合,是無法得到的。有些在社會上聲望很高的人,對社會有卓越貢獻,因條件限制仍得不到諡號。因此出現鄉黨或門生私自給亡者一個諡號,謂之私諡。判斷這也是私諡!台灣的殯葬禮儀─土葬<蔣榮玉 >古代中國人認為,人死後稱為「鬼」,會回到祖神所在之處,因而產生「人死曰鬼」、「鬼者歸也」的信仰。戰國時代傳說認為,古代的死鬼住處約有三處:一、東方的泰山,二、西方的九原(九泉),三、南方的夔越。死了之後的鬼齊聚泰山獄的傳說,在西漢時已成為普遍信仰。死生事大 戒之慎之中國人對於身後事總是秉持著「入土為安」的傳統觀念,死生事大,生與死是中國人最看重的兩件事,尤其是死亡,牽涉許多喪儀禮制,禁忌繁多,不同種族、宗教、地域等都可能造成喪葬規制的差異,差之毫釐,失之千里,不可不慎。拋開宗教信仰的差異,對於死亡,「人死為大」,ㄧ般人總抱持敬畏的態度,對於臨終之人多半予以高度尊重與無限關懷。佛教經典將死亡區分為四種類別:1. 壽盡而死:即壽終正寢者,如蠟盡燈滅,壽限到時自然死亡。2. 福盡而死:佛經中所謂「世人無知生死,肉眼無知罪福。」個人福報一旦用盡,自然人死神去,即所謂「福盡而死」。3. 意外而死:即所謂的「橫死」,屬命不該絕,卻遭逢變故與意外而身亡,如戰死沙場、車禍亡故等,這類死亡事先難以預料。4. 自如而死:前三種死亡皆屬不可預料中事,自如而死卻是可以把握、能夠自主的,也就是佛門中「生死自如」的境界。佛教中大德之士多能以因緣聚散及道法圓滿為生死,不受生死大限所箝制。(圖一) 不論宗教信仰為何,喪葬儀式可謂「人生最後一場告別演出」,也是生死間的最後聯繫。傳統的喪葬禮儀 ~ 土葬國人的喪葬習慣,以土葬與火葬居多,雖然近年來樹葬、灑葬被廣為推廣,國人仍多採傳統習俗-土葬入葬。土葬習俗在中國至少有五千年歷史,相傳伏羲時代,因不忍將死亡者骸骨暴露荒郊野外,淪為鳥獸蟲魚肚中物,於是將亡故者骸骨埋藏於土中。黃帝時代,發現藏於土內骸骨多為水蟻侵蝕,於是命人作瓦棺盛裝屍體,土葬也成為古代漢族、匈奴、突厥、回紇、苗族等少數民族的主要埋葬方式。土葬方法是用棺木盛屍,挖掘葬穴,將屍體深埋土中,再以土丘為標記。不過,土葬過程中尚包含棺木、造墓、立碑、墓地風水堪輿與相關購置成本,如果加上傳統法事的開銷,土葬喪葬方式費用可以說是所有喪葬方式中最高的,此外,土葬五至七年後,必須經過「撿骨」(註1)程序,將死者遺骨重新放入骨甕中埋葬。土葬之喪葬習俗殯葬禮儀體制繁多,ㄧ般而言,本省喪葬習俗與閩南地區相同,臨終之時須依徙舖(註2)、豎魂帛、開魂路、乞水、套衫、抽壽、哭路頭、報外祖、守舖、埋喪、買壽板、圍庫錢、掛孝等儀節進行;入殮時則有納棺、辭生、放手尾錢、割鬮、洗淨、收烏、擱棺等儀式;居喪孝服、麻燈等也有一定的儀節須遵守;埋葬儀式則包括出山、轉棺、起柴頭、封釘、旋棺、絞棺、哭棺柴頭、弔祭、發引、排路祭、落葬、點主、返主、豎靈、孝飯、巡山等儀節,其他如做旬(註3)等儀節亦不可少。風水之說喪葬習俗中的風水,即指「墳墓地理」,主要由風水師(註四)擇定埋葬吉位。所謂風水,即為「藏風得水」之意,亦為天地之氣,除墳墓地理外,也多運用於建築、屋舍、寺廟擇地上。中國人篤信風水之說,對於埋葬之地的風水至為關切,認為一門好風水能讓家運興隆、後代子孫獲庇蔭而財官皆美。風水之說多以山脈象徵龍脈,龍脈突起處稱為「龍腦」,分脈處則稱「分龍」,脈起處稱「起龍」,脈終處稱「注龍」或「尾龍」。其中,分龍最吉,注龍為凶,無龍脈則為凶地。風水師擇風水時須按死者生卒年月日擇吉地。(圖二) 中國人篤信風水之說,認為好風水能為後代子孫招來各種福分。堂號與祖宗牌位台灣地區居民的祖先多來自中國大陸,如費心考查,多能發現歷代祖先的光輝歷史與家族榮光,傳統土葬所建置的佳城(即墳墓),多標明家族堂號做為彰顯祖先事蹟與延續家族傳承的重要指標。堂號代表每一姓氏的淵源,也是每一姓氏的代稱,堂號又稱郡號,郡是行政區域的建置。ㄧ般來說,客家人多會掛起祖先的堂號,以表飲水思源、緬懷先祖、繼承正統、光宗耀祖之意。(圖三)李氏祖先,隴西塋園。隴西堂:李、董、彭、牛、時、辛。秦時郡名,地當甘肅舊蘭州、鞏昌、秦州諸府。墓碑的構造與意涵土葬中的墓碑至為關鍵,從墓碑中可看出長眠此地者的基本資料。「顯考」者指有功勳之男子,「顯妣」則為其妻,ㄧ般墓碑上書寫「故考」及「故妣」,字數上也有所講究,每行最末字須為「生老病死苦」中「生」或「老」字,避「病」、 「死」、「苦」三字。墓碑左右石稱為「墓耳」,接於墓手,墓手彎曲處造印頭(方柱)石筆(圓柱),左右墓手圍繞墓庭(或稱拜庭),墓碑下設有墓桌,墓碑兩側豎立石獅。喪葬忌諱喪葬忌諱繁多,最好如實遵守,以免觸犯禁忌,招惹怨言,如:忌流淚在屍上,否則此人可能發瘋;守舖時忌貓跳上屍身,以免屍體受驚嚇ㄧ躍而起抱住旁人;入殮進壙時,凡生肖相剋者須迴避,以免沖犯;葬期忌「重葬日」,如正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八月辛日、九月戌日、十月壬日、十一月癸日、十二月己日;靈桌上的油燈燃油稱為莿油,勿碰觸,否則易感週身疼痛;腳尾飯(祭死者白飯)上插有筷子,平日忌模仿此類動作;入殮時忌逢雷鳴,傳死者因此腹肚易鼓脹,此時須以鑼蓋其身,做為鎮壓。離別是再見的開始中國人的死亡觀深受佛教與儒家思想的影響,佛教教義認為:「身體機能停止後,對於生存、持續之渴愛與意志,是一股可以推動整個生命乃至世界的極大力量(即業力),此ㄧ力量並不因身體機能的停止(死亡)而止息,繼續以其他形式出現。」臨終時是從輪迴解脫或往生善道、淨土的機會之一,也可以說是一件喜事。拋開宗教信仰與鬼神之說,人生在世短短數十載,不論緣起緣滅蘊藏多少貪、嗔、癡,隨著死亡,能捨的、不捨的、該捨的都該遺忘與放下,也許,透過喪葬儀式與無形的溝通,逝者與生者可以不再「兩茫茫」,心中也不再有罣礙。備註:註1:又稱「拾骨」,凡於土葬後五至七年,屍體已腐化,須擇吉日吉時開墳,洗、拾遺骨,曝乾後裝入高約二尺,直徑約一尺之圓形陶甕,再由風水師選地,擇吉日安葬遺骨。撿骨禮俗多在清明節前後十日間進行。註2:臨終之時,習慣將病人移至正廳中臨時鋪設的床板上,稱為「徙舖」或「搬舖」,中年以上有配偶與子嗣者移正廳正旁 ( 右側 ) ,女性則移至倒旁 ( 左側 ) ,徙移至正廳被認為是對死者最為安定之所;未成年而夭折者改移床前地上,不移正廳;家有長輩者,不移正廳,改移護龍 ( 側屋 ) 。徙舖者即將告別人事,此時家人需預備喪事。註3:出葬後,每隔七日奠旬祭ㄧ次,稱為「做旬」,有頭旬 ( 頭七 ) 、二旬、三旬、四旬、五旬、六旬、七旬等,二、四、六旬為小旬,奠祭從略,三旬又稱為「查某子 ( 女兒 ) 旬」,五旬又稱為「查某孫 ( 女孫 ) 旬」,七旬又稱「尾旬」、「做尾日」。旬祭最多至十ㄧ旬。註4:風水師即為地理師、堪輿家、擇日師、算命師的統稱,負責占卜墳墓地理方位吉凶。參考資料:佛光山西來寺官網 http://www.hsilai.org ,喪葬禮儀篇。參考書目:1.吳瀛濤 (1984) 。 《 台灣民俗 》 ,台北:眾文圖書公司。2.洪世明、洪正忠 (2009) 。皇家運民曆,台北:皇家運出版社。1.面板:市售之祖龕面板都已印好,一般只要於空格中填入姓及年月即可。由於其有字數講究,不宜隨意更動。年以甲子表示;月則以月令或"吉」字填入,不可填十一、十二;此處之年月乃記載安奉此祖龕之時;堂號一般記於陰宅墓碑,由於字數考量,祖龕面板不記堂號。(有些派別老師,尤其北部老師,主張記堂號,亦無不可) 。2.面板字數:每一行之字數以」生、老、病、死、苦」五字一循環。而面板須遵守兩生抱一老:即中行字數需是七、十二、十七…等」老」數,左右兩邊需為六、十一、十六…等」生」數,此為兩位生者合抱一老者之謂(如圖一)。另有派別老師主張記上堂號,符合兩老(左右兩行字數)合一生(面板總數)(如圖二)。3.要謄寫幾代?一般會影響陽世子孫者為最近之三代祖先。但我們常多寫一代以多一孝敬與保障,故由現存之最老輩分上算起,四代以下之所有往生者均應謄入。而更早之祖先若要謄入呢?只要內板夠,僅為紀念,多寫亦無妨。4.內板謄寫:依夫妻不分開之原則謄寫。一般一面謄寫一代,(不一定為兩位,若有偏室、續絃、再娶…等狀況,則必須數位祖先均謄寫於同一面) 。若欲謄入之祖先太多代而內板太少者,可一面同寫二、三或更多代,但謹記夫妻勿拆開便可。5.內板所載之月日均為陰曆,若為陽曆應對照轉換。6.若舊內板中生辰忌時有書寫模糊不明或未記載者,則填以」吉」字替代。7.一般內板寫法格式如下圖一。每位祖先知名諱與生辰忌日均遵守兩生合一老之寫法。

8.亦有另一種內版格式為如圖二。祖考於名下加一」公」或」官」字(姓氏不寫,外板已填)右下方記載其生辰八字,左下方記載其忌日逝時。祖妣之寫法則於名下加一」娘」或」媽」字,另加其娘家姓及」氏」字,下方之生辰忌時書寫法與祖考同。其記載法不去算字數,謹求資料清楚,字句通順,亦無不可。其他亦有派別老師主張各行字數為」生」數(我個人並不贊同,明明祖龕內都是逝者,強用生數似乎不太恰當)。其實,亦有多種派別演算法,如"天 地 人 富 貴 貧"、」興、旺、死、絕」等,恕不在此贅述。

其他還有許多不同派別有不同寫法、不同主張,無所謂對錯,只要該有的資料清楚明白即可。拜科技進步之賜,近年來台灣之高級祖龕製品引進電腦雷射刻字。論墓碑斷風水分類:風水2010/02/23 23:37這是篇引用文章墓碑看風水的看法很多這裡上部寫說是看1.4.7房理論上以青龍白虎觀念左邊看的是147房右邊看的是369房中間看的是258房如果以上中下分上面147中間258下面369交會的地方左上的一定是147正中間的一定是258右下的一定是369中國人喜歡在墓碑上刻字所以可以去看說那邊的字沒掉可以研究看看說到底是那一房較發達我有去看過我阿公的想一想還真是有點準當然不是看字那麼簡單還要看其他如牌面有沒剝落有剝落的一定是有問題當然還是得看時間多久如果還沒很久那肯定是問題大了因為環境絕對是異常才會造成風化子不語怪力亂神我不是個迷信的人但科學證據總不得不信了吧原本想轉貼黃田大師的那篇陰宅??可惜他的是香港的所以就................................................................................................................................................論墓碑斷風水2009/10/03 14:15墓碑和墳墓是亡靈居住之所,和陽宅一樣,若破損、淹水、潮濕、炎操、凹陷或有外物侵入,亡靈居住必不安,而對陽世子孫產生不一良影響。因之,保持墓碑和墳墓之完整清幽,是相當重要的事情,這也是為什麼中國人每逢清明節要到祖先墳墓去祭拜和掃墓的原因。清明節掃墓傳統,除了展現中國人慎終追遠、勉懷祖德外,另一作用,即在保持祖先墳墓不被破壞、踐踏或自然損陷......等。◆墓碑破損或破裂者,上部破損主克應一、四、七房頭部傷害;中部破損者,主克應二、 五、八房五臟六腑疾病或開刀;下部破損考,主克應三、六、九房足部傷害。147258369◆不可以自然石(未經裁整)為墓碑,否則子孫易有斷絕香火或殘廢、重病或成養子之克應不吉。◆墓碑之上,青苔叢生或雜草掩蓋、葛籐攀生老,主子孫久年病之克應。◆墓碑色澤暗淡者,主子孫運程較不順,且穴內易有水滿棺之現象。◆墓碑倒陷、埋於土中老,主子孫家庭不和、雜亂,且易出癲狂(神經分裂)之人。◆墓碑上有鳥禽在其上糞洩者,要馬上清理乾淨,否則子孫會有頭痛之克應。◆墓碑全部變為暗黑色老,主子孫運程不順遂,事業也會遭遇阻礙,勞心勞力。◆墓碑折斷成兩、三塊者,主子孫易有大血光之克應(墓碑上段為頭部,中段為胸腹,下段為足部,後面為背部),那部位破裂,那部位即會有災。◆墓碑內部有凹陷、傷痕考,主子孫易有背部病疾或殘廢之人。◆批墓碑上有大斑點或大瑕疵時,主子孫易有長久病之克應。◆墓碑頂部凹陷或破損者,主子孫有頭部傷害或精神異常之人。◆墓碑高短而橫長老,主子孫較勞心勞力,不得清閒。◆墓碑太過細長(高太長、橫細)者,主子孫壽命較不長壽不吉。◆墓碑下半部暗淡色者,主子孫腎臟易有疾病。上半部明亮,下半部暗淡者,主子孫在祖居發展不利。要外出才有發展機運。◆墳墓(墓龜)凹陷者,主傷女人。墓後裂傷者,主傷老人和女人。墓扶手裂傷,主傷小孩。墓碑裂損,主車禍、血光、損財。◆墳墓上面,經常被人踐踏成走廊者,主子孫在社會上常被人欺侮、卑視,成就不高。◆墳墓終年不被陽光照到,而使墓地太過陰暗老,主子孫生病不斷或有久年病人。◆墳墓長年被水浸棺者,主子孫易有風寒、風濕、酸痛、溺水、好酒食之人。◆墳墓外的樹木高大,覆蓋整個墳地者,主子孫有久病之人。◆祖先墳墓被盜,而屍骨曝露,被野狗啃噬移位老,主子孫易有血光、凶禍。◆墳墓上有插入竹竿、木條(好似一箭穿墓)者,主子孫易有血光、凶禍(插者也會有惡報)。◆墳墓上被磚石、舊棺板或其它廢棄物壓在其上者,主子孫易有中風或凶禍。墳墓前方、後面、旁邊亦不宜堆放水泥、磚石、石材、棺板、廢棄物亦同論(但禍較輕)。◆墳墓左右或前方有高大之墓地或建築物者,主子孫運程不順或有官訟是非。◆有些人,因為戰亂或貧窮,將祖先草草埋葬,無碑無墳老,主子孫漂泊不定、勞苦貧困、運程不順、事業無成。◆墳墓前方凹陷崩落,使墳地有搖搖欲墜之險象者,主子孫有血光、車禍、失足或墜樓之禍。◆切除墓地樹木時,若將樹齡比喪家還大之樹木,從根部切除,主切除者,家人會得急性病不吉(三十年以上樹木最凶)。切除枝幹細碎則無妨(要慢慢分十幾次切除整株樹木才吉)。◆墳墓整個用水泥封密(不透土氣)者,主父子分居(兒子分居或死亡)。◆墳墓遭受風吹地劫、殘缺破陷,又遭蛇鼠穿墓、白蟻啃噬者,主於孫出人不賢、好爭好鬥,而有仇殺、牢獄之災。◆墳墓內程之排水口太大著,主不聚財和膀胱之症。排水孔被阻塞老,主耳病、目疾、婦女陰症。◆墳墓旁有大樹考,易有樹根穿棺纏屍之現象,主子孫易有病痛、官非、不順之應。◆墳墓前堆積砂士、磚塊者,主子孫有腸胃病、腹脹或結石之疾。◆墳墓被埋沒,而有它墳又在上面置新墳者,主舊墳子孫一事無成、社會地位卑賤。在上面之新墳子孫,主家運不順、災疾不斷。◆墳墓四周圍牆,而無留進出之日者,主子孫有官訟或牢獄之禍。◆墳墓旁種植花朵競放者,主子孫風流,易有桃花之應。◆墳墓之土是火山灰或黑土著,主子孫身體欠佳,易有輕微殘障之人。(墓士質地太差,同此論)。◆墳墓周圍樹木高度比墓碑高一倍以上老,主子孫病災不斷,且子孫懶於到墓地清掃、祭拜。(遠方樹木無妨)。◆墳墓上方有高壓電通過老,主金錢會慢慢耗損(存不住錢財)。◆墳墓前方有門柱、鐵門、鐵鎖不吉,主子孫個性怪異孤辟,社會適應不良之應。◆墳墓被旁邊之土石自然掩埋者,主孫有重病之禍。◆墳墓建於人造陸地上老,主財運不佳,兩年內會有人死亡。◆墳墓建於懸崖或水井旁,主子孫運程不順、敗財或有火災之禍。◆鄰旁墓地較高,下雨時,雨水會流入木墓積水老,若自西方或北方流入老,主妻子短命或生病。自東方或南方流入老,主丈夫短命或生病。而該墓子孫亦主體弱多病。◆墳墓建於山頂上者,主子孫敗財,父親早死或過繼他人為養子不吉。◆墓碑風化剝落而使碑文不清者,主子孫有目疾眼病。若只金箔剝落者無妨。◆墓碑以花崗石(唐山石)最佳,取紋路均衡,米色微微透紅老,為最上等之石材。觀音石和澎湖石次之。另有一些高級石材,如星斗石、南非黑、義大利紅寶石...:.等(貴不一定就是好)。應取質地堅硬、紋路均衡、不含雜質老,為上等之墓碑石材。◆用紅色之碑石不吉,主子孫家庭不和、易有桃花、凶禍。◆花崗石墓碑下段有青苔、白苔者,主水滿棺(有時會有活物)。下段暗污黑漬二寸左右,主棺內或金斗入泥士也。◆花崗石墓碑呈紫赤浮光者,主棺內進水,易蔭屍。上段有污漬黑點,主長房有災.!中段有污漬黑點,主中房有災,下段有污漬黑點,主少房有災。◆墓碑明亮潔淨者,主子孫順暢、財運佳(有龍紋、如意、花紋...三等吉紋更佳)。◆墓碑中下段生青苔、白苔老,主棺內入水,易蔭屍。墓碑上有污漬黑點或枯暗色澤者,皆主不利子孫、病疾較多(須參看地理巒頭理氣,綜合論斷)。◆同一基石上,有二個墓碑以上(夫妻或其它人)考,主家庭易有二個主人(支配者),且易有輕微殘障之子孫。◆   墳墓建於室內或石室中者,主子孫身體虛弱,易過繼他人為養子,家中易有不為人知之秘密發生。

如何安神位與祖先牌位神位是指屋宅供奉神明的位置,通常會選擇屋舍進門客廳的一方,或尋專門提供一間房做佛堂。 而公媽祖先牌位安置要在虎邊(即神明位右邊),神明安置在龍邊,如果安錯,主家中易多有怪事,家人常多病痛、意外,事事不順遂。『安神』是指把請回的神明,經開光點眼後,安放在供桌上的一種儀式。 神位或公媽安置方法首先要注意擇日,安座的位置也必須配合陽宅之吉旺方,否則就會產生不好的作用。在八宅的座向中,簡易法-座東向西的房子宜取東方或西北方的位置,座西向東的房子宜取東南、南方或西北方為吉,座北朝南的房子應北或西南方吉,座南朝北的房子宜取宜取南方及東北方,座東北朝西南的房子宜取宜取東北方、西北方,座西南朝東北的房子宜取西北、西方、北方,座東南朝西北的房子宜取東南方和西南方。在一般家庭中常見供奉許多神明,而佛、菩薩及諸天神明各有其地位和位階,而必須依照位階來供奉,千萬不要隨便供奉神明,因此要瞭解你供奉的神明為何,若不知道的話最好請專業人士來處理。如果有祖先牌位的話,必須另行安爐、燈、供品等,不能以與神明共用一切供品。供奉神明;因為神的本身,靈體借於雕像相較圖片較容易產生電磁場感應,所以供奉神明還是建議以雕像為主。神位的安置還有一些禁忌如:神位不得為屋角、柱子、尖角所沖煞到,之前談過在風水學尖角的力量,其煞氣殺傷力非常的強,若神位遭這種力量沖煞,造成神位不安,反易造成對居住者的傷害,此時反而不安神位較好。神位背後的牆不能靠廁所,否則主財散失。※神位不可與房子座向相反。※神位不可面對廁所、廚房。※神位切記勿被樑壓。※神位下方不可置放雜物。※供奉神明金身有破損時應即刻修補。※初一或十五清理香爐時不可輕易移動。※神桌上不可置放雜物※神桌後方應為堅固牆璧,避免為窗戶或樓梯。※祖先牌位切勿比神像高※香爐不宜過高應於神像腰部以下。※神位前應視野廣闊,成為藏風聚氣之格局。※安設神明位須知(1) 神位的吉凶影響速度極快,神位安置不當,居者之身心靈總是多少會有些罣礙。(2) 神位的吉凶影響範圍較廣。陽宅的吉凶,必須是住在屋宅裡面的人才會有感應,但神位的吉凶只要是親人,不管住在何處,皆會感應。方位-取當年大利之方向。若無大利方向之位置時,可用浮爐「浮爐」乃爐 下放一盤子是也。(3) 一般人以為家中供奉神明,就一定可以保佑家人平安,這觀念是不對的,因為若家中陽宅有重大缺失,神明住了不舒適,及為了提醒供奉者,會故意讓家人不順、出意外、多病痛等等,所以如果還不改善,則將將會有更大的災禍。(4) 神位與屋向相背,主家人不和、身體多病痛、意外、傷亡。(5) 公寓的神位宜向落地窗以收氣。(6) 神位設在左右兩側向內者,主有傷心事。(7) 神位正對廁所,主無神、家人多病痛。(8) 神位正對廚房,主家人多爭吵、火氣大。(9) 神位壓樑,神會坐不安穩,主家人多頭痛、生活艱苦。(10) 神位「沖劍或刀煞」 ( 日光燈沖射神位 ) ,主家人多血光意外。(11) 神位向樓梯,主家人開刀、血光、坎坷。(12) 神位安於樓梯下方,主無神、家人無法發展,各方面均不順。(13) 安神位之地板凹凸不平,神坐不安穩,主事事不順。(14) 神位上下開窗,主破財。(15) 神位左右二旁開窗,主破財。(16) 神桌下方忌放會振動或會發出聲音之物,如電視、音響、魚缸等,神明會坐不住,家中無法得到庇佑。(17) 神位如見到不好的形煞,建議不宜安神,以免造成更大的災禍。(18) 安神的數目以單數為原則,不可太多,以三尊為限。太多則家中不平安。(19) 安神時勿把不和的神明安置一起,例如安孫悟空後,就不可再安二郎神。(20) 香爐最好用圓形無腳的瓷爐,因陶瓷為暖爐,其次是銅爐,再其次是用大理石爐。(21) 神明爐內可置五寶,再放入香灰八分滿,但祖先爐不必放五寶。(22) 爐內香灰平常不要滿過爐面,每月初一十五可將香腳拔除,使爐面清潔。(23) 爐面高度應在金身的肚臍處,太低可用刈金墊高,金紙第一張不用,其餘用紅紙包好再墊。(24) 神明爐上「安爐大吉」四字應向外。(25) 神明爐要高於祖先爐,香火最好高於人的眼睛。(26) 神格最高者坐正中央主位,次者坐龍邊,再次者坐虎邊。神格高低位階如下: " 佛 " 高於 " 菩薩 " , " 菩薩 " 高於 " 帝 " , " 帝 " 高於 " 君 " , " 君 " 高於 " 公 " , " 公 " 高於 「 爺 " 。(27) 神像如果安置在玻璃框裡,須留一小孔供神佛出入,否則無神。玻璃框有灰塵可擦拭,但神像不可擦拭,須等到每年農曆 12 月 24 日,才可擦拭神尊,但神像臉部不可擦拭,以免退神。(28) 焚香祭拜神明時,以單數為宜,每尊神明插一支即可,如有所求時,最多也用三支即可,不可多點,以免邪靈入室。(29) 祭拜貢品須注意以下幾點:*拜佛祖及觀音,一定要用素食,因為佛祖及觀音不吃葷菜。*拜神之水果為單數,每樣一個或三個、五個,供祖先則取雙數。*拜神之水果可取三樣或五樣,而非四果,蓋「四果」是「素果」之誤音。*水果忌用番石榴、木瓜、番茄、釋迦等果籽多,不會消化之水果。*供奉神明的茶水可飲用,但供祖先的茶水不能飲用。(30) 發爐意:1.指香爐自己發火燃燒,一般原因有二:*香爐內點的大香,熾熱的香灰掉下來後,引燃了爐中的香腳,這種的發爐情形,其香腳是由上往下燒,是假的發爐,並非神明或祖先有所指示。*另一種,爐內只有點幾支香,香腳自己卻燃燒起來,香腳是由下往上燒,這才是真的發爐,表示神明或祖先有所指示。2.神明爐與祖先爐發爐,吉凶不一樣。*神明爐發爐一般是好事,神來到住宅,會以發爐的方式來展現其神蹟。*祖先爐發爐表示祖先要告訴兒孫一個訊息,好事或壞事都有可能,應立即擲筊問清楚。(31) 只供奉祖先牌位,而沒有供奉神明,陰氣會稍嫌太重,因祖先的靈屬陰,而神明屬陽,陰陽配合較適宜。(32) 祖先牌位安置在虎邊,神明安置在龍邊,如果安錯,主家中多怪事,家人多病痛、意外,事事不順。(33) 家中若供奉二姓公媽,則主姓居龍邊,副姓居虎邊,中間用七寸紅線隔開。(34) 神主牌不可高過神像,神主牌過高,主男人事業不順、身體多病痛、女人掌權。*神位安置順序(1) 高度確定後 1 刈金清淨牆壁 2 釘架子 3 安神像圖片 4 神明燈 5 燭台 6 鮮花 7 香爐用壽金過火置寶 8 點三柱香、敬盞及清茶 9 五果 10 三杯湯圓 11 發粿。(2) 爐面高度最好佛像肚臍最適合。若不夠高,下面墊壽金。第一張不可用,然後用紅包好,再墊在下面。(3) 爐內置寶,用一元銅板三枚。正反正,也可放十二寶或(五寶:金銀銅鐵錫)。祖先爐內不可放寶。(4) 一切準備妥當後,雙手過爐,口中喊進進進第三聲時把神像固定。(5) 神像須選擇吉日開光,開光所用的鏡子和筆要固定神像旁。※ 安設或更新祖先牌位須知公媽牌在中國傳統習俗上,字數堅持 " 二生抱一老 " ,且應有之傳統儀式與禮節絕不可廢。安設 ( 更新 ) 祖先牌位,需先徵求家中長輩同意,再於祖先牌位前稟明擲筊得到允許後, ( 對年若需和爐,要再到墳上或塔位前去引靈回來和爐 ) ,才能進行安設 ( 更新 ) 工作。祖先牌位安置在虎邊,神明安置在龍邊,如果安錯,主家中多怪事,家人多病痛、意外,事事不順。祖先牌位分大牌及公媽龕有內、外板子。大牌是將祖先名字寫在最外面的,外板寫堂號、姓氏,內板寫祖先姓名,用「黑色毛筆」書寫。寫祖先牌位內牌一行字必須是 12 字,是以 " 生老病死苦、生老病死苦、生老 " ,每 5 個字為一個循環來數,均需數到 " 老 " 字,外牌則是數 " 兩生抱一老 " 之寫法。內牌木片的寫法有幾世祖及顯祖二種,為求全行有 12 個字,所以常用 " 名 " 、 " 諱名 " 、 " 閨名 " 、 " 之 " 、 " 神位 " 等字來增添。祖先牌位上的字不可由子孫書寫,否則是為不孝,須由有福氣之他人代筆。祖先牌位 ( 龕 ) 的材質以能防蛀、可散發自然清香之台灣檜木為佳,若要選用其他材質如檀木、沉木亦佳,花梨木、柚木為次。祖先香爐有把手,神明香爐則沒有把手,香爐材質以陶瓷最佳、銅質亦可,不宜用大理石。香爐高度以合門公尺的「益」、「利」、「添丁」為神像。神爐高度不宜高過神像肚臍。而神像、香火與爐位宜成一直線,為求其正位也。擇日要看家裡的主事人八字 ( 至少要年次 ) 配合家、埵身、生肖,再以神位坐向做全盤考慮,避免正沖煞家人。擇定日子後,先向祖先稟明,將舊公媽龕請下抄錄至新龕,再吊靈過來。然後將舊龕退靈。若需舊神桌 " 觀音彩 " 亦要退神,退神後換上新神桌。 ( 聰明的話,買新神桌時,先要求幫忙處理舊神桌,請送神桌的運走。 )神桌用文公尺量好左右尺寸後,先安神明,奉上 " 山珍海味 " 水果、紅圓、發糕等,點香念 " 安神疏文 " 拜拜。神明安後續安祖先。方位-取當年大利之方向。若無大利方向之位置時,可用浮爐「浮爐」乃爐 下放一盤子是也。祭拜完後,燒金紙,同時將舊公媽龕一起燒化即可!*重新換過祖先牌位 需要請到新的牌位裡擇換新公媽龕之吉日後,點三支香向牌位拜說, ▇ 家列祖列宗,子孫 ○○○ 給您請安,子孫要給您換新公媽龕,現在子孫耀打開公媽龕抄寫祖先名冊,請祖先在一旁等一下,讓 ˙ 孫抄寫完名冊,在請祖先回新公媽龕。三拜。插完香後再用手三拜然後雙手將公媽龕請起放到拜桌,再三拜打開抄寫,寫好後,關好公媽龕再三拜請回神桌。然後點燃三柱香向祖先牌位三拜說 ○ 家列祖列宗,子孫 ○○○ 給您請安,子孫已經抄寫完成請先回到公媽龕內。然後安神之吉日準備好三牲、酒、水果、金香炮燭,擺好在祖先牌位前,將新公媽龕擺於舊公媽龕旁,再點燃三柱香三拜連說三次○ 家列祖列宗,子孫 ○○○ 給您請安,今日良辰吉日子孫○○○要將公媽龕換新,請 ○ 家列祖列宗移往到旁邊之新公媽龕內,讓子孫繼續奉養,也保佑子孫一家大小身體健康,身體平安,事業發展。三拜。插完香過 10 分鐘後再點三支香拜拜。請 ○ 家列祖列宗,移請到子孫○○○ 新設之公媽龕內,現在 ○ 家列祖列宗,都已經移到新設之公媽龕內,舊的公媽龕現在子孫要請去化掉,請 ○ 家列祖列宗,移請到新設之公媽龕內。從神桌上拿下舊公媽龕並將新公媽龕放到正位。將舊公媽龕用刈金在火化掉,要丟入金爐前時說: ○ 家列祖列宗,這公媽龕要燒掉了,請您們到新的公媽龕去然後在丟入火中。*供奉祖先牌位的規儀不管祖先牌位裡面有幾代,都應完整的整理謄寫,與你認不認識無關,而且不管你認不認識,在你祖先牌位內的都是你們的祖先或與你們家族必有淵源的才可能登入祖先牌位內,這是慎終追源、追本溯源、飲水思源的意義!祖先牌位的謄寫有一定的規儀,最好找位夠專業的老師幫你們處理!民間家堂上供奉祖上靈牌的位置,正中或左邊是奉祀神明的位置,右邊則為供奉祖先牌位 ( 左右位是指家宅面對外的座向而言 ) ,一般家堂上供奉祖先靈牌,大都以最親,如已故的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等,或有第幾世祖某某等,在祖先牌位內的都是家族的祖先或與家族有淵源的才可能登入祖先牌位內,傳家甚久的 甚至有數百年、十幾代的祖先登載,這是慎終追源、追本溯源、飲水思源的意義!祖先的神主牌皆需依照傳統規矩寫上「顯考 △△ 公靈位」或「顯妣 △△ 媽靈位」字樣,或立祖宗牌位,正中寫上「 △ 氏堂上歷代祖考妣之神位」。凡遇有新去逝的,則挨次填寫名諱上去,少數家族則會在牌位裡面依亡逝者性別分「男左女右」兩邊左右依序填寫名諱,填寫時也有一定的字數與規矩,即要符合「兩生夾一老」。按,古例是依「生、老、病、死、苦」等五種字數定儀,字數須符合「生、老」為吉,若落於「病、死、苦」則易招來厄運!所以,祖先牌位或墓碑上的字數,皆須按其規矩,以祈吉祥避厄。故而牌位或墓碑上正中,寫著往逝者或祖先稱謂名諱之處,須總共是七字、十二字等,以符「老 ( 老去 ) 」的字數。祖先牌位書寫範例 ( 左右位是指家宅面對外的座向而言 )右邊 (6 字 ) 範例:甲申年臘月立中間 (12 字 ) 範例:堂上王姓歷代祖考妣之神位左邊 (6 字 ) 範例:陽世子孫永祀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農歷) 端   花   桐  梅   蒲   荔   巧   桂   菊   陽   葭    臘      月「 △ 氏堂上歷代祖考妣之神位」或「堂上 △ 氏歷代祖考妣之神位」等,為十二字,符合「老 ( 老去 ) 」的字數, 依「生、老、病、死、苦、生、老、病、死、苦、生、老」。又例如「顯考 △ 公諱 △△ 」或「故考 △ 府君 △△ 」、「顯考 △ 公諱 △ 倌」「顯妣 △ 媽 ○ 太孺人閨名 △△ 」、「顯妣 △ 媽 ○ 太夫人閨名 △△ 」「故妣 ○ 媽 △△△ 」、「故妣 △ 媽 ○ 夫人閨名 △△ 娘」例如墓碑「顯考 △ 公 △△ 墓」、「故考 △ 君 △△ 墓」、「顯考 △ 公 △ 佳城」、「故考 △ 君 △ 之墓」、「顯妣 ○ 媽 △△△ 」、「故 ○ 媽 △△△ 墓」上例的字數,若非七字即十一字,乃皆為符合「老 ( 老去 ) 」的字數。而其中所增的「男倌女娘」的字,乃為了符合字數的權宜規儀。而牌位裡面登載的名諱下方左右上生、卒 ( 歿 ) 的年月日時, ( 一般正常規儀是牌位的左方 ( 我們正面看過去的方向的右方 ) 題生,右方 ( 我們正面看過去的方向的左方 ) 題歿 ( 卒 ) 的年月日時 ) 則須總共十一字。例如「生   民前庚子年端月初三酉時」、「生   民國丙申年荔月十三吉時」「歿   民國丁巳年臘月十七卯時」、「卒   民國庚午年菊月初一戌時」上例的字數,即一字加十一字,乃皆為符合「生」的字數。而其中生、卒、歿等,須和以下之字〝空一格〞,乃因雖是「兩生夾一老」,但牌位上之人已然往逝 ( 老去 ) ,故以一字數 ( 生 ) ,再加十一字數 ( 生 ) ,又合「兩生」之儀,且一加十一為十二之數,又暗合「老 ( 老去 ) 」的字數。仍是「兩生夾一老」。墓碑上右上方刻鐫的修建時及左下方刻鐫建立者的位置,因屬生人 ( 尚生存在陽世之人 ) 所立,故字數須總共為六字或十一字,以符「生 ( 生人 ) 」的字數。例如「民國壬午仲秋」、「西元甲子三月」、「西元乙丑年春」、「民國八九年修」、「民國九二癸未年六月重修」「男三大房立祀」、「陽居男三大房」、「奕世子孫永祀」、「陽世子孫一仝」這就是所謂的「兩生夾一老」的字數規儀!而且必須中規中矩,明白清礎,一來以示尊祟,二來合規儀,三來,免至衰敗家運,四來方便後代子孫查核、登載。因規儀繁細,故而一般人在安奉祖先牌位或新近亡逝而於對年「合爐 ( 把新亡逝之名諱寫入祖先牌位總牌之內之謂 ) 」之時,建議延請正統的道士、法師或知安神規儀的「先生」來擇取適合的吉日,祭拜之後,再一一按規矩與規儀行事。否則常有錯誤、荒謬、不清礎或不合規儀之處。而若一般人又不知規儀,若有錯誤、荒謬、不清礎或不合規儀之處而不知,不是造成不敬就是使後代子孫查核上莫明所以,或者在登載族譜時錯誤百出、或不知祖先生卒之年、壽有多少,有時又不知祖先牌位中所載之人為何或祖先之中彼此關係 ( 夫妻、叔、伯、早亡之男等 ) ,在實例中常有遇過的錯誤、荒謬、不清礎或不合規儀之處不勝枚舉,皆因當初登寫之時不知規儀之故,而使往後子孫多增困擾不順遂。*祖先牌位安置次序(1) 1 燈 2 放妥祖先牌位 3 燭台 4 敬盞 5 三牲 6 由內而外。(2) 祖先牌位不可高過神像,勿置於神爐前,因屬陰宜低宜退。(3) 若右兩性牌位,主姓在左邊(俗稱大邊),副姓在右邊,再用七寸紅絲線隔於香爐中。(4) 祭祖時看祖先有幾位置幾付碗筷,不可太多。(5) 神桌上不可放剪刀及藥瓶,及其它雜物。(6) 全部安好後每人點七柱香口中唸曰:伏以農曆某月某日,吉日良辰,安神位大吉昌,佛光普照,鎮宅光明,保佑合家平安,萬事如意。身體健康,貴人得助,財源滾滾,全家事業成功,鴻圖大展。保佑家庭幸福,子女優秀,吉日良辰。念畢,默禱許願一分鐘。(7) 香過三分之二後開始燒紙錢,依大壽金、壽金、刈金、土地公金順序燒之。(8) 安神位之日黃昏時宜拜地基主。順序如下:1 便菜飯 2 酒三杯 3 紅燭 4 碗筷 5 湯匙。紙錢用銀紙、毛巾。拜於廚房,面向客廳,桌子不要太高。(9) 神位安妥之後,三天內香燭最好不斷。(10) 每年農曆十二月二十四日送神,可清爐等。(11) 若搬家時,祖牌位宜用「謝藍仔」下舖刈金,擇「出火」日最好零點至五點前移出,切忌勿為陽光直接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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