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伊斯蘭聖戰觀的發展演變
[關鍵詞] 伊斯蘭教義學 |
近20年來,隨著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思潮的興起,在中東等暴力衝突熱點地區,人們時常會直觀地覺察到一個相當普遍的現象:哪裡有暗殺、爆炸、劫持客機、綁架人質等惡性事件發生,那裡就有伊斯蘭;哪裡有伊斯蘭,那裡就有接連不斷的暴力恐怖事件。近年來,由於美國和西方傳媒的不斷渲染,「伊斯蘭威脅論」流傳更加廣泛,似乎進一步認定和證實了人們的直觀印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當今世界主流的政治話語是只譴責暴力恐怖主義而不問恐怖主義產生的根源,不區分正義與非正義的暴力,這種一邊倒的輿論導向勢必造成思想混亂。 伊斯蘭教本質上是崇尚暴力的嗎?是什麼力量扭曲了伊斯蘭教在世人心目中的形象?究竟應當怎樣認識和看待伊斯蘭教與暴力衝突的關係?這些都是值得嚴肅思考的重要問題。鑒於許多暴力恐怖行為是在伊斯蘭教「聖戰」思想支配下發生的,對傳統的伊斯蘭聖戰觀予以歷史的審視,有助於我們全面客觀地認識這些問題。 一、中世紀伊斯蘭「聖戰」觀的形成 「聖戰」一詞,源自阿拉伯文「吉哈德」(jihad)一詞,但它並非一個非常貼切的譯名。在阿拉伯語中,「吉哈德」一詞含有「努力」、「奮鬥」的意思,在不同場合有多種不同的用法。它可以用來指稱「克服」個人內心邪念的過程,或為弘揚伊斯蘭教而付出的「努力」,也可以用來指稱完善、凈化宗教道德而採取的各種措施。「吉哈德」並非僅指與伊斯蘭教的「敵人」浴血奮戰,大膽地表達一種正確的見解也可以稱為「聖戰」,即所謂「舌的聖戰」、「心的聖戰」。所以,將「吉哈德」簡單地等同於「訴諸武力」,實在是一種誤解。而且,歷史上即使在「聖戰」觀念廣為流行以後,仍有許多人主張「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故把口頭或心靈的聖戰稱為「大聖戰」,而把不得已才訴諸武力稱為「小聖戰」。這在被稱之為「教中之教」的蘇非主義文獻中清晰可見。 「聖戰」觀念產生於伊斯蘭教興起後在統一阿拉伯半島過程中與多神教信徒的鬥爭。《古蘭經》中多次提到的「不信道者」或「以物配主者」,指的正是一度盛行於阿拉伯部落中的多神崇拜。顯然,早期的聖戰觀念難免會受到部落習慣的影響,如認為部落間的戰爭是必然的,受攻擊的一方是正義的,以及在戰爭中不得殺害沒有戰鬥力的兒童、婦女和老弱病殘者,等等。後來隨著阿拉伯半島歸於統一,伊斯蘭教成為新興的麥地那穆斯林社團的指導思想,與此相關的許多主張以真主啟示的名義收入《古蘭經》,成為伊斯蘭教聖戰思想的基礎。其基本內容涉及自衛反抗的權利(22:39),以生命和財產支持對「不信道者」的戰鬥(3:157,158),為主道而戰者必將受到真主豐厚的獎賞(3:169~172),拒絕主命者必將在後世遭到痛苦的懲罰(9:81;48:16),以及善待戰俘、戰利品的分配、簽訂停戰協定,等等。此外, 還有一些具體的規定,諸如何種情況下可免除聖戰義務,禁止在禁月、禁寺舉行聖戰等。《古蘭經》中唯一講得含混不清之處是舉行聖戰的「條件」問題,即只准許自衛性戰鬥,還是可以隨意以武力去對付「不信道者」。兩種主張都有多節經文為據,這就為後世的不同解釋留有很大的餘地,爭論也就在所難免。 8世紀下半葉,隨著宗教法學的興起,少數教法學家開始撰寫論文,較系統地論述聖戰思想。由於「聖戰教義」形成之際正是阿拉伯哈里發國家大規模向外擴張之時,「征服性聖戰」的正義性得到教法學家們的讚許,以往的爭論似乎有了明確的結論。這時期的聖戰思想以兩大特點而引人注目,並對後世產生深廣的影響。一是系統性和規範化。聖戰作為以《古蘭經》、聖訓和教法制度為基礎的宗教思想,不僅內容變得更加充實,而且具有不容爭議的權威,它已成為伊斯蘭教基本信條之一。二是聖戰主體從信徒個人轉化為國家行為。儘管聖戰對穆斯林個體來說仍然是宗教性義務,但它愈益成為穆斯林社團(烏瑪Umma)集體的義務,或國家對外征服的群體行為。其前提信念是從宗教角度對當時政治現實所作的一種「認定」,即世界上只有一個大一統的伊斯蘭帝國,所有臣民都必須聽從國家元首哈里發(亦稱穆民統帥)的召喚,在哈里發的統率下對不信「正教」的「異教徒」舉行聖戰,直到在大地上普遍建立起「真主的統治」。新的聖戰思想對被征服的民族提出兩種選擇:改奉伊斯蘭教或表示臣服。不願改變信仰的被征服民族,在完納人丁稅後可享受宗教自治。這類得到保護、俗稱為「有經人」的迪米人(Dhimmis,順民),最初只限於基督教徒和猶太教徒,後來也包括波斯火祆教徒,其地位僅高於奴隸,為哈里發國家中的第三等級。 10世紀下半葉,統一的哈里發國家發生分裂,出現了軍閥割據、多個哈里發政權並存的局面。13世紀下半葉,蒙古鐵騎西進,阿拔斯哈里發帝國宣告滅亡。這些不斷變遷的外部環境迫使教法學家們一再修訂稱之為「哈里發制度」的伊斯蘭政治學說,聖戰思想也隨之發生某些相應的變化。其中以馬瓦爾迪(?~1058年)和伊本·泰米葉(1263~1328年)兩位宗教學者的著述影響較大。他們提出的聖戰思想有兩點最為重要。一是不僅對異教徒,亦可對穆斯林叛教者、叛逆者舉行聖戰。叛教者、叛逆者大致可分為3種情況:1.對相信異端邪說但並未抗拒哈里發權威者,所謂「聖戰」意即按照教規對他們予以懲罰,使他們迷途知返;2.對脫離正確信仰並聚眾反對穆斯林社團者,必須以聖戰迫使他們屈服;3.對背叛「正信」、無視哈里發權威並獨立徵稅、獨立發布「教令」(法特瓦Fatwa)的叛逆者,必須以聖戰來制止他們的分裂行為,迫使他們屈服於哈里發的權威。1但對穆斯林叛教者、叛逆者舉行聖戰,不同於對異教徒舉行聖戰。由於訴諸武力只是為了使他們「改邪歸正」,因此通常不得殺害他們,不得沒收他們的財產作為戰利品。二是對領導聖戰的權力予以靈活的解釋。傳統上領導聖戰、保衛國土是哈里發的專權,他人不得染指。但在13世紀以後,由於哈里發大權旁落,地方軍閥紛紛擁兵自立,這種新的情況要求對傳統聖戰思想予以新的解釋。伊本·泰米葉提出,在哈里發無力領導聖戰的情況下,距敵人最近的地方統治者有義務領導聖戰、保衛國土。2這種解釋對後世影響很大,特別是在哈里發國家解體後,許多地方政權的統治者一般都自稱為「聖戰者」(穆賈希德Mujhid),以取得正統地位。 概而言之,中世紀伊斯蘭聖戰思想以3方面的功能最為重要。第一,動員穆斯林積极參加反對異教徒的戰爭。由於「聖戰」是以弘揚主道、履行主命的名義發布的,參加聖戰被視為一種「善功」,獻身於聖戰的殉道者(沙希德Shahid)可以不經過「末日審判」而直接進入天堂,因而它對廣大信徒還是頗有號召力的;況且,聖戰還可以帶來可觀的戰利品。第二,借聖戰之名來增強封建君主的合法性。歷史上不僅那些正統的哈里發(632~661年)和古典時期的哈里發們(750~1258年)皆以領導聖戰來標榜其正統地位,即使那些以武力奪取政權的地方割據勢力,也都經常通過對異教徒舉行「聖戰」來增強內部凝聚力。第三,為處於敵對狀態下的伊斯蘭國家提供了對外關係的基本準則。通常穆斯林與穆斯林之間訴諸武力在法理上屬於「受譴責」的行為,而一旦通過一位穆夫提(Mufti,教法權威解釋者)發布一項宣布敵對政權「叛教」的教令,對之討伐就成為受到「嘉許」的義舉,己方也就因此而成為「正義之師」了。 二、近現代伊斯蘭聖戰思想的演變 中世紀可以說是伊斯蘭教的「黃金時代」。在穆斯林軍隊對外征服過程中建立的三大帝國(伍麥葉、阿拔斯和奧斯曼)把幅員遼闊的伊斯蘭世界聯成一片,使基督教的歐洲不斷受到威脅。新月對十字的戰爭,雖有十字軍的多次東征而出現過起伏波折,但它未能從根本上扭轉西方的劣勢。伊斯蘭帝國對外擴張的歷史對聖戰觀念最突出的影響莫過於二元對立思維方式的確立。這種思維方式在群體關係上把世人簡單地區分為穆斯林與非穆斯林,在政治理念上把世界區分為「伊斯蘭國土」(Dāral-Islam)和「戰爭國土」(Dār-hab),而聖戰的根本目的就在於不斷地擴大伊斯蘭國家版圖。然而,近代以來,形勢出現逆轉。歐洲經過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工業革命、啟蒙運動直至資產階級革命等一系列社會變革以後變得愈益強大起來,它在資本輸出過程中對東方伊斯蘭世界的侵略擴張,從根本上改變了二者的關係格局。由不可一世的強者轉變為任人宰割的弱者的痛苦經歷,使包括聖戰觀念在內的整個伊斯蘭宇宙觀、真理觀和價值觀受到一次空前劇烈的衝擊,由此而引起的各種回應成為近現代伊斯蘭社會思潮和運動的基本內容。 就聖戰思想而論,近代以來伊斯蘭教為回應時代的挑戰而進行的自我調整,表現為互相對立的兩種潮流。傳統主義的回應基於「宗教興則民族興」的理念,以號召對異教徒進行「聖戰」為主要形式,由此人們再次在世界各地聽到聖戰的吶喊聲。這些聖戰運動主要有18世紀發生於阿拉伯半島的瓦哈比運動,19世紀發生於印度西北部的聖戰者運動、印尼蘇門答臘的巴德利運動、北非的賽奴西運動、東北非蘇丹的馬赫迪運動和西非奈及利亞的聖戰者運動。這些運動本質上都屬於自發的伊斯蘭復興運動,都以號召聖戰為動員民眾的基本方式,除瓦哈比運動和西非的聖戰者運動外,都在不同程度上包括反對殖民統治(英國、義大利、荷蘭)的內容。此外,還有以聖戰名義發動的泛伊斯蘭運動,它也是近代各種形態的民族主義和民族解放運動興起以前伊斯蘭世界規模最大的一次以宗教為旗幟的政治運動。運動的領導者哲馬魯丁·阿富汗尼是19世紀伊斯蘭教最富盛名的哲學家和宗教思想家,他對許多問題的認識可以說是代表了當時伊斯蘭教知識界最高的認識水平。但縱觀包括阿富汗尼領導的泛伊斯蘭運動在內的所有聖戰運動,可以看到它們在聖戰思想上並無新的創見,而只是把傳統的形式與現代的內容有機地結合起來。 上述聖戰運動,在宗教思想上表現出明顯的回歸傳統的保守傾向。第一,仍以忠於哈里發為正統觀念。蘇丹的馬赫迪運動於反英起義獲勝後一度建立一個馬赫迪政權,其統治者自稱為哈里發。北非的賽努西運動是以蘇非教團為組織形式的武裝抵抗運動,它在反對義大利軍隊入侵過程中尋求奧斯曼蘇丹-哈里發阿布杜勒·哈米德二世的支持,吸收其為教團組織成員,以擴大影響。阿富汗尼深知奧斯曼蘇丹腐敗無能,但他在「大難當頭」之際首先想到的領導聖戰的人選仍是奧斯曼蘇丹。這些都表明傳統觀念是難以逾越的。第二,仍以傳統的聖戰觀念為指導思想。印度的聖戰者運動把穆斯林聚居區稱為「伊斯蘭國土」,而把西北部錫克教信徒居住區稱為「敵占國土」,並企圖以聖戰來「收復」失地,典型地反映了以信仰區分人群的謬誤觀念。因此,才不顧在英軍壓境的情況下向錫克教徒開戰,導致兩敗俱傷。奈及利亞的聖戰者運動也把穆斯林移居的邊疆地區視為「伊斯蘭國土」,作為向異教徒控制區發動進攻的根據地,以收復「敵占國土」。此外,有些出身卑微的宗教領袖為取得領導聖戰的資格,還以多種方式來抬高自己的地位,如蘇丹民族起義的領袖自稱為信徒期盼的救世主「馬赫迪」,奈及利亞聖戰者的領袖自稱為「穆賈迪德」,即穆斯林宗教傳說中百年不遇的「信仰復興者」。這些做法都是為了取得相當於哈里發那樣無可爭議的領導地位。 對聖戰思想的另一種解釋來自與傳統派對立的現代改良派。現代改良派在印度次大陸的代表人物是以親英的穆斯林知識精英賽義德·阿赫默德汗(1817~1898年)為首的阿利加爾學派,而在埃及則是曾任全國總穆夫提的宗教哲學家、思想家穆罕默德·阿布杜(1849~1905年)及其弟子拉希德·里達。阿赫默德汗認為,自1857年印度民族大起義失敗以後,英國殖民當局轉向拉攏印度教徒的政策,而對印度的穆斯林採取懷疑的態度。因此,欲改變英國人的政策,穆斯林方面必須表現出「友善與合作」的態度,他重新解釋聖戰這一敏感話題正是為此目的。阿赫默德汗根據對《古蘭經》啟示所作的新的解讀,重新肯定了「有條件聖戰」的思想,但又不完全等同於「自衛性聖戰」的原則主張。他提出穆斯林只有在受到「明確無疑」的壓迫、乃至其基本信仰遭到破壞的情況下才有義務舉行聖戰。1他把殖民統治與宗教信仰看做互不相干的兩件事,認為既然英國人並未強制印度的穆斯林改變信仰,也未乾預其宗教生活,因此在「英屬印度」沒有理由舉行聖戰。相反,他認為英國殖民統治是「世界上最美好的現象」,印度的穆斯林應當做大英帝國的忠實臣民。 較之印度的現代改良派,埃及的阿布杜及其弟子未能走得那樣遠。他們在解讀經文基礎上提出了以自衛原則為主的聖戰觀,認為和平共處是歷史上伊斯蘭國家對外關係的「常態」,戰爭屬於特殊情況,伊斯蘭國家只有在遭到外敵侵犯時才能舉行聖戰。這一解釋符合現代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影響相當廣泛。後來一些穆斯林學者據此提出「伊斯蘭國際法」概念,賦予傳統的聖戰思想以新的時代內涵,使聖戰觀念愈益失去宗教意義。 三、當代聖戰觀念的多重解釋和應用 二次大戰以後,隨著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國際形勢發生了巨變。在世界民族民主革命運動的推動和影響下,亞洲、非洲一系列伊斯蘭國家相繼擺脫殖民統治,贏得獨立。在反對帝國主義、殖民主義鬥爭中形成的各種形態的民族主義,成為新生的伊斯蘭國家主流的政治思想,得到社會成員廣泛的支持和認同。現代民族國家的建立極大地提高了民族主義政黨和領袖人物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與威望,而在爭取民族獨立鬥爭中扮演次要角色的伊斯蘭教力量則顯得暗淡無光,並且在隨後興起的現代化潮流中逐漸被推向邊緣化。可以認為,從二次大戰結束到60年代末,是世俗的民族主義興旺發達而傳統的伊斯蘭教思想影響漸衰的一個時期。由此決定了聖戰觀念的命運,它已隨著泛伊斯蘭主義的破滅和有名無實的末代哈里發國家——奧斯曼帝國的解體而被人們忘卻。 二次大戰後,聖戰思想在國際政治中的首次閃現是在1967年第三次阿以戰爭以後,它也是伊斯蘭教重新介入國際政治的一個「信號」。由於阿拉伯國家在「六天戰爭」中遭到慘敗,失地、喪權、辱國,使阿拉伯民族主義在信念和感情上遭到一次重創,其威望和影響降至歷史的最低點。其後不久為建立反對猶太復國主義廣泛統一陣線而成立的伊斯蘭會議組織,實際上也標誌著中東政治思想的「易幟」:阿拉伯民族主義逐漸讓位於泛伊斯蘭團結意識。由於以色列軍隊在戰爭中佔領了被奉為伊斯蘭教第三大聖地的耶路撒冷老城,發生了焚燒座落於聖殿山上的阿格薩清真寺事件,這兩大敏感事件成為戰敗的阿拉伯國家激勵宗教感情的重要工具。人們注意到,正是在此期間伊斯蘭會議組織在明確表示對外「用一個聲音講話」的同時,號召世界各國的穆斯林團結起來,用「聖戰」來打敗以色列「惡魔」,解放聖地耶路撒冷。用一個擁有四十幾個成員國的國際組織的名義來號召舉行「聖戰」,這在戰後國際政治史上尚屬首次。儘管聖戰的呼喚只起到激發宗教感情的心理作用,但在更廣泛的意義上也可以認為,它為後來一系列濫用聖戰的事例首開先河。 70年代以來,伴隨著伊斯蘭復興運動在中東等地蓬勃興起,傳統的宗教思潮猶如決堤的洪水一瀉千里,難以遏止。與此同時,各國政府也都「因勢利導」,有選擇地利用傳統的宗教文化資源,包括傳統的聖戰思想以穩定大局。如今阿拉伯國家政府都異口同聲地譴責「宗教極端主義」,但不應忘記,穆斯林極端組織在反對本國政府鬥爭中所訴諸的「聖戰」也是當年它們在反對猶太復國主義鬥爭中經常使用的思想武器。例如,在以「齋月戰爭」著稱的第四次阿以戰爭中,埃及和敘利亞軍隊就以「白德爾之戰」為這次軍事行動的代號,而「白德爾之戰」正是當年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率領早期信徒在與麥加敵對勢力的聖戰中取得勝利的首次戰鬥。精心選擇這一代號顯然是為了用當年的聖戰精神來激勵阿拉伯軍隊的士氣。此外,今天高喊反「國際恐怖主義」的美國和西方盟國,當年也曾大力援助反對蘇軍入侵的阿富汗伊斯蘭聖戰者組織(七黨聯盟),特別是高舉聖戰旗幟、具有強烈的原教旨主義傾向、以希克馬蒂亞爾為首的阿富汗伊斯蘭黨武裝力量。這些現象提示我們,傳統的聖戰思想在當代國際衝突的背景下再度興起,與各種政治力量的濫用和默認有直接關係。聖戰是把「雙刃劍」,出於政治功利主義默認、鼓吹或支持聖戰而不顧可能引起的後果,勢必要遭到「報應」。80年代以來中東地區不斷發生暴力衝突和一系列令人震驚的恐怖事件,原因固然很多,但顯然與鼓吹和濫用聖戰有密切的關聯。 公正地說,聖戰思想的復活和濫用與當代伊斯蘭復興運動有直接關係。作為復興運動主流思想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所鼓吹的「行動主義」,既包括合法的「常規」行動,也包括非法的「極端」行動,行動主義被推向極端就是如今遭到中東各國政府和國際社會嚴辭譴責的以「聖戰」為名的各種暴力恐怖活動。當然,伊斯蘭復興運動的興起以及暴力恐怖事件的發生,原因相當複雜,撇開具體原因而專註於後果顯得有失公道。好在我國學者已就此發表過許多論著,不至引起誤解。 簡言之,少數穆斯林極端組織訴諸聖戰的重要目的之一,是為了用這種「極端」手段來傳播其「激進」的原教旨主義思想。為此,它們必須批判和拒絕以強權政治為主導思想的西方資本主義制度、文化方式和價值體系。它們把對美國和西方的敵對情緒與對「異教徒」舉行聖戰的傳統觀念結合起來,很容易找到對付「大撒旦」的理由和辦法。相比之下,作為宗教政治反對派,他們以推翻本國政府為目的,這就使他們陷入法理和道義上的困境,因為這些當代的聖戰者們必須向世人解釋清楚「穆斯林何以要以暴力來反對穆斯林兄弟」。傳統上伊斯蘭教在臣民與國王關係問題上所提倡的是一種「忠君報國」思想,其典型表述是「國不可一日無君」,「60年不義伊瑪目的統治勝於一日沒有蘇丹」1。所以,「犯上作亂」很難在傳統宗教思想中找到根據,唯一可行的辦法是宣布統治者「叛教」,而叛教者按教法規定應受極刑。當代鼓吹聖戰的極端派正是沿著這條思路來解釋傳統的聖戰觀念的。例如,當代著名的原教旨主義宗教思想家毛杜迪,在界定理念中名副其實的伊斯蘭國家時,就把那些無視真主主權、先知權威、拒絕以宗教法為國家根本大法的穆斯林國家一律定性為「非法政權」。另一著名宗教思想家賽義德·庫特卜,在其《路標》等著作中也提出了類似的觀點,他把實行政教分離的埃及納賽爾政府稱為「賈希利亞」(Jahiliyya),意即埃及社會仍處在伊斯蘭教前信奉偽神、愚昧無知的狀態。這樣愚昧統治的政權理當推翻。鼓吹聖戰另一有影響的人物,是1981年曾參與刺殺薩達特總統的埃及國民衛隊軍官哈利德·伊斯蘭布利中尉。他是埃及秘密的「聖戰組織」發起人之一,也是該組織秘密散發的宣傳小冊子《被遺忘的義務》的作者。書中提出,聖戰本來是每一個穆斯林應盡的義務,如今卻被他們淡忘或疏忽了,因此很有必要加以強調。作者以13世紀的伊本·泰米葉為答覆信徒疑問而發布的兩個教令為據,得出一個富有煽動性的結論:既然當年的穆斯林可以把念過清真言、但拒絕以伊斯蘭教法為國法的蒙古統治者視為「不信道者」,今天我們當然也可以把拒絕全面引進和實施伊斯蘭教法的埃及政府領導人視為「叛教者」並予以懲罰。據說伊斯蘭布利在開槍刺殺薩達特總統後曾毫無懼色地高聲自報其名,高喊:「我殺死了法老王,我不怕死!」2他說的法老王也就是伊斯蘭教的「敵人」,而處死「叛敵」也就光榮地履行了對真主的義務。可見聖戰思想影響之深。 就阿拉伯國家而論,當代聖戰思想以在埃及、黎巴嫩、巴勒斯坦等地最為活躍,這些地區都是中東各種矛盾和衝突的交匯點,與那裡的極端組織的頻繁活動有直接關係。埃及作為中東地區的政治大國、文化大國,它在重大國際問題上的態度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正因為這種重要性,戰後埃及一直是東西方兩大營壘競相爭奪的對象。70年代以來,由於國內外矛盾不斷加深,埃及不僅成為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思潮的策源地,也是中東各國中宗教政治反對派最活躍的國家之一。埃及3屆政府儘管在同穆斯林兄弟會的長期鬥爭中堅持了政教分離的原則立場,70年代後復出的兄弟會也明確表示反對訴諸暴力,但少數極端組織策劃的暴力恐怖事件仍使埃及社會不得安寧。埃及訴諸聖戰的暴力組織主要有伊斯蘭解放組織(穆罕默德的青年)、穆斯林社團(贖罪與遷徙組織)、聖戰組織和救出火獄組織。它們所從事的暴力恐怖活動包括:1974年4月武裝進攻開羅軍事技術學院、1977年7月綁架曾任埃及宗教基金部長的艾資哈爾大學教師海珊·達哈比、1980年10月6日刺殺薩達特總統和1989年12月企圖暗殺埃及政府兩位部長和一名新聞記者。此外,1993年3月紐約世界貿易中心爆炸事件也與它們有牽連,美國司法部門相信穆斯林社團領導人、盲人歐麥爾·拉赫曼是爆炸案的策劃者。 在黎巴嫩這一長期被戰亂困擾的小國,暴力恐怖事件連續不斷。在長達15年的內戰中,共有2位總統、1位總理、36名政治家和8名駐黎外交官員在恐怖主義槍口下慘遭殺害。這些暴力恐怖事件並非全部出自黎巴嫩真主黨,也不能簡單地把整個真主黨視為恐怖組織,但真主黨的名字經常與暴力衝突相聯繫則是不爭的事實。在黎巴嫩,真主黨下屬的「伊斯蘭聖戰組織」策劃的暴力恐怖事件大多發生在80年代,主要有:1983年和1984年兩次以自殺性爆炸襲擊美國和法國駐科威特使館、1984年和1988年兩次劫持科威特航空公司客機和1986年在巴黎製造的爆炸事件。製造這些事件的動機,顯然反映了真主黨的支持者伊朗的願望:一是為了改變科威特和西方大國在兩伊戰爭中支持伊拉克的立場,二是為了迫使科威特政府釋放因製造爆炸案而被關押的真主黨人員。由於真主黨武裝得到伊朗、敘利亞和黎巴嫩政府的支持,儘管它已被美國和以色列宣布為「恐怖組織」,但它在黎巴嫩的活動仍不受限制。 在被佔領土巴勒斯坦,聖戰思想與巴勒斯坦人民的解放事業交織在一起。早在1948年巴勒斯坦就出現過一個稱為「聖戰之家」的武裝組織,它是同年爆發的第一次阿以戰爭的產物,只是其聖戰思想在當時未引起外界的注意。第二個聖戰組織名叫「伊斯蘭聖戰之旅」,始建於1987年巴勒斯坦人民為結束以色列佔領而舉行的民族起義。有人認為它隸屬於巴解組織下屬的法塔赫游擊隊,其成員主要是來自被佔領土約旦河西岸的居民。巴勒斯坦最大的聖戰組織稱為「伊斯蘭聖戰運動」,它活躍於加沙地帶,直到1987年巴勒斯坦起義爆發後才引起外界的注意。該武裝組織母體是始建於埃及、發展於約旦和巴勒斯坦的穆斯林兄弟會,後因不滿兄弟會主流派的溫和態度而轉向聖戰。但它不同於埃及的聖戰組織,它不重視聖戰思想建設,而只把反對以色列的鬥爭視為一個穆斯林應盡的義務。其領導人阿齊茲·阿沃達曾表示:「不是讓巴勒斯坦事業服從伊斯蘭,而是要求伊斯蘭服務於巴勒斯坦事業。」1總之,它是一個類似「哈馬斯」性質的穆斯林抵抗組織,但其規模和影響不如哈馬斯。 (本文作者吳雲貴系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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