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命口訣導讀
大凡看命,先看月支有無財官,方看其他,月令為命也。
導讀:一般看命局,首先要看月支有沒有財星和官星,再看年日時。在子平三元體系中,月令被定義為地元命,與天元日干、人元日納藏,並論為三元論命。
月取支神,年取天干,日取天干,流歲取天干,月為本,日為主。
導讀:一般看命局,主要先觀月支、年干、日干,流歲干。以日為主,月為本的體系。子平術以日為主,月為本(同時又為用)。此為子平術的核心內容,即主本,亦稱主用。
如月有正官及偏官,而時又入他格,只以月中取,他格無用。如月令全無可用,方看他格。
導讀:重申先看月支財官的核心思想。
《古歌》云:三宮帶格混難詳,不曉憑誰是貴方。一任三宮皆帶格,除非只得用提綱。是也。
導讀:此處引用經典名句歌賦,來進一步強調。
月令用地支,假如官星,須要上下干支透出為妙,或干透出,支中不透,主聰俊。
導讀:此承上文『月取支神』加以詳釋。
忌年與時沖,月支、日支自沖不妨;大運及歲君來沖月支,則禍。
導讀:年為根,時為歸宿,二位相衝則凶。月支為用,日支為本家,月日沖有入本家之意,多不甚忌。月支為運元的起點,大運及歲君來沖,則多根基動蕩,故以禍論。
凡正官一位,乃君子、貴人,篤厚純粹、剛直廉明。年時有印,尤妙,多則反主成敗;四柱純官,仕宦虛名。
導讀:正官星月令一位,是君子貴人之像,為國之棟樑。印為印綬,權力之印章,護官之使者,故官星喜於佩印;印星多則分官之氣,反成敗筆;四柱純官,則有變官為煞之嫌,乃虛名爾。
凡七煞一位,聰明伶俐;二位、三位,先清後濁;四柱純煞,有制貴,無制貧。
導讀:經雲『聰明不過七殺,伶俐不過傷官』,兩三位七煞則濁矣,少時聰俟,及中年後當犯渾事;四柱純煞,此指四位煞,非為從煞,故有食神相制則貴,無制則貧。
凡財一位,務要得時,富貴成家,為人性躁緊急;二位,性氣減半;三位四位,耗氣身衰,若身旺甚,則可成立;弱則勞苦生受。
導讀:務要得時,指月令財星。財多、財旺則自能生官,以無生有,身弱,則耗氣官逼,勞苦生受可知。
凡印不論一位、二位、三位、四位都好;格中不宜見財破印。
導讀:此指印格復遇二三位印,非為其它格局見四位印,此格不宜財破印綬。
大凡行好運,日干傷流年歲君幹頭禍輕;行不好運,日干傷歲君幹頭禍重;若已發,過則死。
導讀:日干傷流年幹頭為征太歲,亦稱犯太歲。大運吉,則十分就五分。大運凶,則五分應十分。若已發,過則死。字面意為:如果已經發生了,那就十分危險了。
辰戌丑未各有三分餘氣,如行午運,至未有三分火氣;行子至丑有三分水氣之例,不可全作土論。
導讀:辰戌丑未為四雜氣,不可全作土論。如辰納水木土,余類推。大運亦如此,午運至未,承午之火氣,尚有三分火氣。行子至醜類推。
凡羊刃格,歲運最怕沖合。
導讀:羊刃格,如甲人卯月生是也,又有日刃格(丙午),時刃格(甲人卯時)等同怕歲運沖合。
太歲干合日時干者,為晦氣煞;日時干支與流年干支同,為轉趾煞。如庚申日見庚申或庚寅太歲之類,輕則遠遷,重則毀屋破財。
導讀:晦氣煞與轉趾煞是太歲與日主關係最重要的神煞之一。起法,及作用原文已舉例。
年月日有吉神,要時引歸生旺之處;有凶神,要時引歸制伏之鄉。若時上帶吉神或凶神,亦要年月日上吉者生之,凶者制之。
導讀:時為歸宿之地,年為根,月為苗,日為花。吉凶神皆要扼其惡,而揚其善。
月上有用神,得祖宗力;時上有用神,得子孫力,反此則否。
導讀:此以宮位而論,年月為祖上父母位,日為己身妻妾位,時為子孫後代位。
凡看命,以日干用為天元,是以干為祿;日支、月支用為地元,是以支為命。
導讀:此處講明子平天地兩元,即以日干祿為天元,月日支命為地元。
假如壬癸日己未月,干支透出財官是也。
導讀:例水日主用土為官星、火為財星,未月為雜氣財官,又透出己官,是為干支透出財官也。
財官論原有原無,地支原有財官,天干不露出者不問;若地支無財官,只是天干透出,雖行好運,亦不濟事。
導讀:人命以財官為本,財官論原命局是有是無。假如原局沒有,歲運有亦不濟事,此無原無之故。若原局財官虛浮,同不濟事。
看流年歲君,只用天元,若行運雖重地支,亦要看運天元。
導讀:流年歲君,以天元為要旨(即流年天干),大運重地支,亦觀天元。
人命柱中或有官星,或有偏官,有制伏太過,而運干見官煞,可發;運支無財,而運干是財,亦可為福運;支無煞而運干是煞,亦可為禍。
導讀:此承前文『大運重支亦重干』,故言原局官煞制伏太過,運干見官煞可發;運支無財,干有財亦為福;支無煞,干有煞,亦禍。
人命以當生之月為運元,最怕大運並歲君來沖為禍;以當生官星為祿元,最怕沖壞。如丁日生人,以壬為官,而生亥月,亥中有壬是丁之祿,若年與時有巳字則沖壞祿元。
導讀:此意甚詳,唯值得注意一點為:丁用亥祿,忌『年與時』有巳字衝破,而未言及日。此正承上文『忌年與時沖,月與日沖不妨』。
以當生財星為馬元,最怕劫奪。如庚日生人,以甲乙木為財,而生寅卯月,寅中甲木偏財,卯中乙木正財,若年時有辛字,卻有爭奪之患,歲運同論。
導讀:官怕傷、財怕劫,食怕梟、印怕破,歲運同論。
凡年幹上有日之官星,福氣最厚;有日之七煞,終身不可除去。
導讀:年為根,分三限,而統攝一生,故有福神則愈福,有惡神則終身不得脫。
官星為祿,財星為馬,行官星發官,行財星發財,二者不可缺一,各有所用。
導讀:子平術以官為祿,財為馬。與祿命法有區分,祿命法即以干祿為祿,驛馬為馬。讀者日後讀古典時宜相區分,不可混淆。財官為人命之本,相互依輔,各有所用。
年月上有財官,必生富貴之家,祖父根基,少年便行官祿運,多是幼年拜命,早發功名。年月無財官,日時有之,則是自己成立。
導讀:《定真論》云:『四柱中以年為祖上,則知世代宗派盛衰之理;月為父母,則知親蔭名利有無之類,以日為己身......』年月有財官,則是以此宮、主為論,年月為祖上、父母宮,又為初主30歲前,故早發功名。若日時有之,則主自身宮、中主,則自己成立。
人命以財官為本,柱中但得其一,亦可發福。
導讀:此為子平術普遍的主本論,以日為主,財官為本。財官但得其一發用,即可為福。
若四柱原無官星,不入他格,年月日時干支財多,又行財旺運,亦能成就功名,以財旺自能生官,須身旺方許。
導讀:財多身旺,以財能暗生官,故能成名。食旺生財等同理。
年月無財官,幼年又行不好運,多是出身卑微,破祖傷父,無見成之福。
導讀:此再次引用宮、主論,祖上、父母宮位,及初主,不見祿馬,行背祿逐馬運,則主出身卑微,破祖傷父也。
傷官合神重,男子犯之,耽迷酒色;女人逢之,不媒自嫁。
導讀:合神即三合、六合、雙鴛合等等。
凡看命,以日干為主,取提綱所用之物為命。譬月令以金、木、水、火、土為用,但有一件,取其節氣先後、輕重、淺深、成局、破沖,細加考究,曰官、曰印、曰財、曰煞、曰食神、曰傷官,以此六法消息之。
導讀:干為祿元,月令為命元,的主用體系。前文已提起,此重申。月令五行,取其一件,論節氣先後(分三旬而)、輕重(旺衰)、淺深(節氣淺深)、成局(三合、三會)破沖(六衝為主),後與日主相較而成為子平術的基本六格大綱。
逢官看財,逢煞看印,逢印看官,取四者不偏不倚,生克制化為上;遇破害休囚,為下遠。有生、有去為福;有助、有剝為禍。
導讀:官喜財生,煞喜印化,印喜官生。後論秉氣中和,扼惡揚善的至理。
亦有用年、日、時支合成格局者,然皆以月令為用。假令用金只用金,用火只用火,十八格內取六格為重,用相生定格合局,卻用年、日、時下以推輕重淺深。
導讀:其間牽帶到用神的問題,月令為用神,但用神並不一定必是格局。故有年、日、時支合成格局,然皆以月令為用是也。至於何為十八格,請看博客之『淵海十八格』。十八格中尤以財、官、煞、印、食、傷六格為重。
如逢官用印不怕煞,是煞局印,印局身,還作上局取之;逢印看煞,但有官煞在,命行官煞鄉,亦作貴論。
導讀:逢官用印,意為用神為印,即月令為印,重點申明印格見官煞混亦貴。又雲印喜官煞為助,又不獨其為助,旦逢官煞即可為貴,歲運同論。
月令通官,柱遇財,財旺生官,乃富貴。
導讀:月令通官,官格,喜財相生,富貴之象。
柱中見財,要入財旺運,發福。但見一煞,則以煞為重,不可用財。若行財旺運,乃財生煞黨,作貧賤言。凡格以煞為重。
導讀:柱中見財,意為三元內外有財,不一定是月令為財,故喜入財旺運而發。三元內外見財又見七煞,則財生煞黨,以煞為重,歲運同論。格為何以煞為重。
(註:自此以後,進入祿命法部分)
凡命,先看干神有無克制,支神有無刑沖,干支納音有無戰鬥、降伏。如甲以寅為祿,而寅上有何干?甲以辛為官,而辛得何支?
導讀:如甲子年出生,甲祿元,以寅為祿,看其寅祿上居何干。且如甲子年,得丙寅,幹上為丙,同時壬來戰克,是也。如甲子年,甲祿元以辛為官,且如甲子年得辛亥,支中又有巳來沖,是也。
干不侵支,則天乃尊;支不犯干,則地乃卑;五行不相賊,則人乃順;四孟不相害,則馬乃能馳。
導讀:以干為天,支為地,的天尊地卑體系。四孟者,寅申巳亥,為馬星所居,故四孟不相害,馬方能馳。
若干侵支犯,五行相賊,又當分別主本有氣無氣,有用無用,有救無救,成格不成格,則干支錯綜,五行變化,造化在其中矣。
導讀:若相犯則尊卑異位,人元相害,當分主本有氣無氣,用神有力無力;又看是否有救應,格局成敗等,則人生造化在其中矣。
李淳風云:『五行生旺,觀福氣之往還;五行死絕,在吉神之救助。』
導讀:引用李淳風的話,申明上文。
若五行得地,納音相生,吉神無助,亦榮;五行無氣,納音相妨,縱有吉神,不用。
導讀:此突出五行在神煞先的論命宗旨。
凡命,天元喜地元有祿,如甲己喜四季,乙庚喜申酉,丙辛喜亥子,丁壬喜寅卯,戊癸喜巳午。
導讀:天元即年干,喜月支有祿。如甲己年出生,喜月支為辰戌丑未;乙庚年出生,月支喜申酉。皆以化氣論,余類推。
地元喜天元有合,如子丑喜戊,寅喜己,卯辰喜庚,巳喜辛癸,午未喜甲壬,申喜乙,酉戌喜丙,亥喜丁。
導讀:地元即年支,喜天干有合。如子丑喜戊,丑為癸刃,子為癸祿,以戊合癸。余類推。
天元、地元皆有,平生福氣。高崇皆無,名利無成。壞天元者,三十九以前名利難發;壞地元者,四十歲福不如前。
導讀:命喜天元有祿,地元有合。二者皆有則平生福氣,皆無則名利無成。故壞天元者三十九前名利難發,壞地元者四十後福不如前。
若天元秀氣生祿,如癸得子,甲得寅之例,不貴即富。
導讀:天元透氣生祿,如癸年生人,生於子月;甲年生人,生於寅月之例,則不貴即富。
地元忌天元相剋,如子丑怕己,寅怕庚,卯辰怕辛,午未怕乙癸,申怕丙,酉戌怕丁,亥怕戌,更看喜忌何如,不可執定。
導讀:地元則忌天元相剋,如子丑年生人怕己,因為子為癸祿,丑為癸刃,故怕己克,余類推。
凡命,取干支與納音同類,壬子、壬午真木;己酉、己卯真土;丙子、丙午真水,戊子,戊午真火;乙丑、乙未、庚辰、庚戌真金。
導讀:古法重化氣,壬丁為真木(即壬丁化木),又壬子、壬午皆納音木,故壬子、壬午為真木。丙辛化水,丙子、丙午納水,故真水,余類推。
若乙酉日、庚辰時為精金,丁巳日、丙午時為精火,癸亥日、壬子時為精水,己丑日、戊辰時為精土,甲寅日、丁卯時為精木,以上遇者,俱主富貴。
導讀:乙庚、辰酉,金旺於酉;丁巳、丙午四火旺於午;癸亥、壬子四水旺於子,余類推,旺之極為精論。以上者真氣清純,皆以貴論。
若火人丙日辛時、辛日丙時,木人甲乙己時、己日甲時,土人戊日癸時、癸日戊時,水人壬日丁時,丁日壬時,金人庚日乙時、乙日庚時,雖為五行真貴重犯減福。
導讀:火人即年柱納音為火,得正財自身六合為貴。如辛為火之財,丙辛六合。如果重犯,如二丙合一辛,則減福矣。
凡命,先論化氣。考《五運篇》,以甲丙戊庚壬合五陰乾為太過,乙丁己辛癸合五陽干為不及。太過不及之間,有權存焉。
導讀:此論五陰、五陽合之太過,而有化氣存焉。古法重化氣,萬育吾先賢云:單提作體,要認為主者之端,為化氣,為本體。入門便要通變,識得主幹,有本象,有化象,方可消詳。
考《天元變化書》,又分晝夜。如六甲日生,夜生化土,故六戊人得甲,取日生為鬼,夜生為官用;六乙人日生用金,夜生用木,故六己人見之,日生為官,夜生為鬼。獨六己、六庚不變。是以五陽干晝生為本體,夜生作化看;五陰乾夜生為本體,晝生作化看。
導讀:化氣又分晝夜之說,以五陽干晝生為本,夜生為化(取其陰象,非化氣五行也);五陰夜生為本,晝生為化。故戊人晝生得甲為之鬼,夜生為之官。余類推。獨六己、六庚不變,六己者,地之餘也,乃子歸母位,是陰氣散發,一同複本之氣,故無晝夜之分。六庚者,則為天之餘,為眾陽之首,亦無晝夜之分。別外,順便引申:六己、六庚因此緣故,亦不忌倒食也。
六般陽命,男犯祿鬼,倒食,須取夜生,反凶作吉,呼鬼為官,倒食為喜神,卻以夜生為順;六般陰命,男犯祿鬼、倒食,須取日生,反凶作吉,卻以日生為順;余並同前,女人皆反此求之,此晝夜氣象,是陰陽配合,剛柔體用也。
導讀:此續論上文,若男命戊人生以甲為祿鬼,喜夜生,取甲之陰象,反化鬼為官。戊以丙為倒食,夜生取其陰象反化印綬之喜也。余類推。這就是陰陽配合,剛柔體用之大道也。
凡命,五行下生上曰助氣,主一生自享其福;上生下曰盜氣,主一生供人之福。上克下曰順,主有威勢而制人;下克上曰逆,主多沉滯而難發;死絕尤緊,生旺差慢。
導讀:此非後世所謂蓋頭截腳之說。年為君,月為臣;日為主,時為賓。上者,年日也,下者月時也。年為正朝,月為佐;日為從朝,時為輔。上者,年月也;下者,日時也。五行下生上,如月生年,時生日;上克下,年克月,日克時;反之亦然。
四柱納音鬼多,主本當時,名曰:名星乘旺;納音財多,主本無氣,名曰:財多害身。
導讀:納音鬼多,如甲子金遇丙寅、丙申火之類。納音財多,如甲子金遇己巳、己亥之類。
凡命,五行貴陰陽相等。如兩金見兩木,或兩火、兩土、兩水之類,各自成象方吉。若太過、不及,如三水一木,一水三木等類,俱不為福。假令金人,三金一木,金克木為財,三金爭一木,是分擘其福,多主財物不遂。若一金三火,火多金少,煎熬太過,主一生不閑。
導讀:此皆以納音論。
又如甲人,逢三壬、三己,謂之三吞三偶,主不吉。若逢兩己、兩庚,謂之重偶重傷,視三尤凶,不貧即夭。余以類推。
導讀:吞者,吞焰煞梟神是也。偶者,配偶之意,夫妻之象,五行正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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