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伯溫黃金策千金賦總斷新編
動靜陰陽,反覆變遷
釋:動就是發動之爻,靜就是安靜之爻,安靜的卦爻是沒有變化的,若卦爻發動則必然有變。陽爻發動則變陰,陰爻發動則變陽。
段中此文的動字可當極字解,古人曾云:物極則變,器滿則傾。陽極變陰,陰極變陽。這就是動靜陰陽,反覆變遷的意思。
雖萬象之紛紜,須一理而融通
釋:此段中著重在一個理字,萬象,當作「萬事」之意,理就是浩然宇宙中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也就是說卦中的動靜生克制化之間,預示著世間萬事萬物必須遵循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辦事,否則必然事與願違。
夫人有賢不肖殊,卦有過不及之異,太過者損之斯成,不及者益之則利。
釋:人之賢與不肖乃是人生之不齊也,卦有過不及之異則為卦中格局,要認真加以區分。太過者損之斯成則意為卦中格局,為從格時,則必須順其勢而行則事可成。不及者益之則利則為卦中格局需要生扶拱合之時,用神出現則為大得利益之象。
由此段文字可以看出劉老先生於數百前年即以洞悉周易六爻之真諦。在其具體運用時,對卦爻格局以運用自如,才有如上見解,只可惜後人多未參透其玄機。
生扶拱合審時而定,時雨滋苗當得其時,用則為吉,忌則為凶。
釋:生者即木生火類之五行相生,扶者即亥扶子、丑扶辰、寅扶卯、巳扶午、未扶戍、申扶酉、丑辰對未戍,當觀卦爻之格局及時令狀態,後再論扶與不扶。拱者即子拱亥、辰拱丑、卯拱寅、午扶巳、酉拱申、戍拱未,合者有二合、三合、六合,生扶拱合,必須先審卦爻格局來確定用忌之分,如若用神需要生扶拱合,而得到生扶拱合,就如旱苗得雨,必然興旺。倘若卦中用神格局不喜生扶拱合,且忌神喜生扶拱合時,而得生扶拱合者,謂之助紂為虐,其為禍則重。
克害刑沖當觀卦爻格局之旺衰,旺者逢之則以時雨滋苗論,弱者逢之則猶如秋霜殺草。
釋:克者是相剋,即金克木,土克水等,害者即為六害。即為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戍相害,刑者,子卯午三刑,寅巳申之三刑、丑未戍三刑、辰、酉、亥三支自刑,沖者,即六衝,子午相衝,丑未相衝、寅申相衝、卯酉相衝、辰戍相衝、巳亥相衝等類。前接上文卦中遇到刑衝剋害時。必當先審卦爻格局之旺衰,後才能判定吉凶。卦爻格局旺者遇刑衝剋害時,當以吉論故為時雨滋苗,卦爻格局弱者,遇刑衝剋害時,大為不吉之象,故有秋霜殺草之論。刑衝剋者卦中應驗比較多,六害之用在六爻中應驗概率不大,但在四柱預測體系中則不可忽視,在應用上這應當注意。
長生帝旺宜於世、用者,爭如金谷之園。
釋:長生者即:木長生在亥、火長生在寅、金長生在巳、水土長生在申。
帝旺者即:木帝旺在卯、火帝旺在午、金帝旺在酉、水土帝旺在子。
世、用遇此為益者,雖衰弱者亦作有氣論。故以金谷比之。長生、帝旺,不論在立卦、變卦,但凡看其是否對世、用有益,不能機械地以反伏吟等理論來看。易者要跳出狹義的相對論圈子要用正確的矛盾對立統一的辨症觀點來作為指導思想,才能走出研究及斷卦的誤區。觀其力量來講,大凡用神長生於日辰上主遲因長生則猶人初生長期。養以漸旺,帝旺則猶如人之壯時,其力正銳所以有長生遲,而帝旺速之說。
死墓絕空損於世用者,乃是泥梨之地。
釋:死者為木死在午,火死在酉,金死在子,水土死在卯。
墓者為木之墓在未,火之墓在戌,金之墓在丑,水土之墓在辰,絕者為金絕於寅,木絕於申,水絕於午,火絕於子。空者即為旬空。死者為亡也。猶人病而死也,墓者為入穴而蔽,猶人死而葬於墓穴之處。絕者:猶人死亡而氣息斷絕。空者,即虛無,泥梨乃傳說中極其險惡的地獄之名,藉此形容兇惡之處。
這段文字的意思就是說死墓絕空之象損於世,用神時,是極其兇險的預兆。
日辰為六爻之主宰,喜其滅項以安劉。
釋:日辰即日建,是卜卦預測之主,不看日辰則不知卦中吉凶輕重。此皆因日辰能衝起、沖實、衝散卦中動、空、靜,旺的爻象,能生、扶拱、合,能填月破之爻。卦爻弱,受日辰之作用能得到扶助之益。卦爻旺者能受日辰之作用得到抑制,發動之爻能被制住,伏藏之爻能被提拔,可以助其成事,可以助其壞事,故視為六爻之主宰。
日辰制住世用則為凶,日辰制住忌神則助世用則為吉,故以張良助漢滅項興劉為比喻。
月建乃萬卦之提綱,豈可助紂為虐。
釋:月建為卜卦預測之綱領,與日辰同功。月建亦可救事亦能壞事。故言為萬卦之提綱。如若卦中有忌神發動來傷用神並遇月建益於忌神,這便是助紂為虐之事。如若忌神來傷用神,月建制住忌神,那就救事了,大凡月建判斷福禍之事不過月建司權之月卦爻與月建論通常為月破、休、囚、旺、相、生、克其他根據個人經驗來運用。
最惡者歲君,為忌宜靜兒不宜動。
釋:歲君者為本命太歲,也即為年建,係為天子之象。此既能最惡又豈不能最善,此段中之「惡」應理解為利害權威之意。若是太歲入卦並且那一爻臨忌神發動來傷世、用,則主一年為災厄不利之事,故為最惡,故臨忌宜安靜不宜動。若太歲之爻來助益世、用者,則主一年之內喜慶之美,當言最善,亦宜發動,年建的力量是日、月建不能相比的,這要引起重視。
最要者世爻,扶傷當以格局定。
釋:世爻是六爻預測體系中最為重要的時空信息獲取平台。但是要預知其吉凶禍福,則必先判斷其世爻的旺衰格局後,才有取准用,忌的依據,否則則一切無從談起。
世為己,應為人,格局既定,益世為要,動為始,變為終,交爭當審。
釋:世爻為自己,應爻為他人。在格局已判明的的情況下,選擇益世之用神最為要緊,本卦發動之爻為事之始,變爻為事之終。發動之爻變克變沖時謂之交爭,應當謹慎思考,做出正確判斷。
應位遭傷當慮他人之事,世爻受制必思自己之謀。
釋:應爻之事為他人他事,如占親友及自己投資產業時,則應該世、應相互參看不可機械遵循定義之應為他人他事,六爻預測卦以世爻為己,如世爻受制豈利自己之利益?
世應俱全,人無准實,定當詳審。
釋:此段接引上位而言,但凡謀事託人世空則為自己心裡沒底或不實之象,應空為他人,他事不實,但應爻臨空還應觀其是為世爻之益忌,若為益時臨空不吉,為謀事無果,或謂虛言而無誠信,如為忌臨空則吉,謀事可成大益之象。
內外競發,事必翻騰。
釋:所佔之卦爻,內外紛紛亂動、亂沖、亂克時主事物體多亂,也主事體反覆翻騰之象。
世應交重,兩目顧瞻於馬首,應如發動則似托於猿攀。
釋:交重為發動之意。此段主要講世應如都發動之時,則像馬首東張西望或像猿猴攀於樹上,自心不定,不知高攀低躍一樣而不能一心一意謀劃一事左右搖擺不定,古云:應動恐他人有變,世動自己遲疑。故接引上段文字引申為世應為彼我之意。如競相發動則必翻騰變化。其事吉凶當觀其相互作用結果。
用神有氣無他故而益世者,所做皆成,主象徒存更被傷,凡謀不遂。
釋:用神有氣者,則得月令之助益,這樣益世方有力,所謀劃必隨心所欲,不成無可。如用神被日、月建所制而不能益世時,凡事枉費心機,最終無果。
益、製為用爻格局所定,但凡用爻需得生、扶拱、合時,用神得生、扶、拱、合為益,當用爻需得刑、沖、克、害時,用爻得刑、沖、克、害則為益。
制則同理,用神當需生、扶、拱、合時遇刑衝剋害則為用受制,用神需刑、沖、克、害時遇生、扶、拱、合時為用受制則為害。
益與制不可一概而論,必須先判明卦爻格局後才能正確選定喜忌。
世、用有傷須救,無故勿空。
釋:世爻,用神如有被制之象,逢卦爻及四建之力來助益者為吉,如有傷而不得助益者為不吉之象。故者為何故,為問其原因所在之意。在此文中引申為受傷、受制之意,卦爻逢空為不得益時,不空臨空,卦爻受制而逢空則為避受其制,為正得益時,宜於臨空為避凶避難之意。
用空逢沖受益逢而有用,用合遭破為忌受制以無功。
釋:用神逢空因受沖而受益時則為有用之爻,蓋因沖則必動,動則不空,不空之爻才能與卦爻發生吉凶作用。用神因合而有用為吉時,如遇刑衝剋害而為忌,事必臨成而散,為不得其實之象。
用空化空為凶,必成凶咎。
釋:用神值旬空,變卦又化出空爻,則言謀望之事不成,如若為動化空時,則動有變更,化出之空為為則不利,化出空為忌則為有利之象。
古語有一說法:動不為宜,動而化空也不算空,吉凶都在沖,沖及逢填空的日子應驗,這一點值得後人借鑒。
刑合克合,當審乖張。
釋:合者合也,凡占遇之當先觀其為用,為忌再論吉凶,世人見之多以吉論,謬也。此為不知其中有刑合,克合,生合,絆合之分,更不知其用,忌之力而形成吉凶之因。
用神、忌神逢合,當審其合後對世爻忌用神的制、益作用來定其吉凶。
動值合而絆住,靜待沖而暗興。
釋:大凡動爻不遇合則為動,若有合則為絆住而不能動,不能動則不能與其他卦爻發生作用而生物克物。如日建合之,須待沖其本爻日至時可應事之吉凶,如旁爻動來合之,須待沖那旁爻之日至時可應事之吉凶矣,假如丑土財爻遇子日合之,待未日沖而應事,又如財爻弱,子孫爻動而被合住,則不能生財,待衝動子孫爻之期方為有財,余皆仿此。
大凡不發動之卦爻也不可便言安靜,若被日辰沖之則雖靜亦動、亦破,當看卦爻格局及節令,暗動之爻,猶如人卧而被人呼喚,即不能安然而睡,破者如人大病而無力之象,雖有如無。卦中發動的爻也能沖得安靜的卦爻,且爻遇暗動者,猶如人在私下做事,暗動之爻扶益於我必定私下有人幫助,倘若制害於我定有人私下謀害於我,其理深微,應事在於日月。
入墓難克,帶旺非空。
釋:入墓難克者,言動爻入墓不能去克他爻也,又言他爻入墓不受動爻所克也。假如:寅木發動去克土,倘若遇未日佔,那寅木入墓於未日,若動化出是未,是入墓於未爻墓也,則不能去克土矣,又如:寅木動克土爻,而土爻遇辰日則入墓於日辰或化辰爻而入墓於變爻,此皆不受寅木之克,故曰:入墓難克。旺相者,簡言之,即春令木旺火相,夏令火旺土象,秋令金旺水相,冬令水旺木相,四季之月土旺金相。古謂當生者旺,所生者相是也。此為爻帶旺而不作空論,又云:旺相之爻過一旬、出旬仍為有用故日非空。
世用有助有扶,衰弱休囚格局弱或從強者吉。
釋:此段指世爻及用神而言卦爻格局為弱或從強之時,如若春天占卦,用爻屬土則是衰弱休囚之象,主世,用爻沒有氣則為不好,倘若得日辰動爻生、扶、拱、合,雖無氣亦不作凶論,好比貧賤之人得遇貴人提拔相助之吉,若忌神無氣則不宜扶助。
貪生貪合,刑衝剋害皆忘。
釋:此段亦指世、用而言,世用格局為弱或從弱者遇到刑、沖、克、害皆非美兆,如卦爻格局為旺或從弱時,則吉兇相反,遇刑、沖、克、害時則為吉兆,皆因旺及從弱時須抑,逢生、扶、拱、合則為不吉之象,此參閱前章節中專門論述。卦爻若得旁爻生合則被貪生貪合自不為患,故日忘沖忘克。假如用神為巳火,卦中動出寅木來,且不在冬季雨水節氣之前,寅木本刑巳,但寅木此時不受時令影響能生巳火,故寅木貪生巳火而忘其刑也,又如卦中動出亥水,來衝剋巳火,又得動出卯木來,則亥水貪生卯木而忘克於巳火,又如寅木動則亥水貪合於寅木而忘沖於巳火,此乃貪生、貪合、忘沖、忘克、忘刑之例,余皆仿此類推。
別旺衰以明克合,辯動靜以定刑沖。
釋:此段專講卦爻旺衰動靜生克制化陰陽之理。若獨辨旺衰而不辨動靜則謬於所用矣!如卦爻格局為弱及從強時,旺相之爻本能克得休囚衰弱之卦爻,若卦爻安靜時縱然旺相也不能去克休囚衰弱之爻。休囚衰弱之爻本不能去克旺相之爻,若發動了就能克得了旺相之爻,該因動如人之起,靜如人之伏,雖為旺相,不過一時之目下之旺,雖為衰弱亦不過目下一時之衰,俊旺相者退氣,休囚衰弱者得生扶之時,則休囚衰弱之爻可克旺相之爻矣。
如旺相之爻克休囚衰弱之爻,被克之爻又無日辰救護者,則立時受其克也,惟是日辰能沖、克得動、靜之爻,但動爻不能生克日辰,如若是月建在卦中,那動爻也克得他。
如卦爻格局為旺或從弱時,卦爻得月令旺相則為忌,失月令休囚時則為吉,卦爻發動來刑、沖、克、害為吉,生、扶、拱、合時則為凶,不論動靜只要益於世、用者皆為吉,損於世、用者皆為凶,也就是說,因卦爻格局不同弱及從強格局者,按常規而斷,旺及從弱者需要抑製為吉,就是反常規而斷。此處的反常規而斷非為世上斷卦出錯者又對來人察言觀色的從新反斷來論,易學根本沒有反斷一說,反斷就是瞎斷、亂斷。反斷根本就是沒有科學嚴謹的治學態度。反常規而斷,它本身就是一種斷卦的格式。它本身只不過是根據卦爻格局而演化出的斷卦方法論。
並不並,沖不沖,因多字眼。
釋:並者,謂卦中之爻日辰之所臨也。沖者,謂卦中之爻為日辰沖也。不字當言為所並之爻不能並,所沖之爻不能沖也。
何謂不能並?假如子日佔卦,卦中見有子爻作用神而日辰出現並之,如為用神為益,則日辰並之便做吉論,然亦不可有子爻動而化損,此正所謂日辰變壞不能謂善於爻,而凶則反見於本日也,故日並不能並也。
何謂不能沖?又如子日佔卦,卦中見有午火作為用神,日辰沖之且子爻在卦中又動來衝剋午爻,但若得子爻化回頭為受制時,謂日辰化壞,不能為害午爻,而其吉則反見於本日,故日沖而不能沖,此二者皆因子日佔時,卦中多的這個子爻變壞之緣故。余者皆仿此。
刑非刑,合非合,為少支神。
釋:刑者,為三刑,自刑。例寅巳申為三刑,如卦中有寅巳二字而不見申,或有寅申二字而無巳,有巳申二字而無寅,則為少一字而不成刑。
如三合局之亥卯未合木局時,有亥卯而無未,有卯未而無亥,有亥未而無卯時,則為少一字而不成合局。
三刑三合之法必須見全,有二爻動則刑合得一爻起,如一爻動則刑合不得兩爻起,如卦中刑、合全見但尚俱安靜不動,便不成刑合了,如此占驗就明白很多了。
爻遇令星,吉凶待定。
釋:令星者,月建之辰也,如用神是月建之辰而月建乃當旺之令星,即使有動爻來傷之又有何妨,但月建如為忌神則本已不吉,再有動爻傷之。則更為不吉,所以爻遇令星時,吉凶當先辨明而後才能下結論。
伏居空地,事當詳察
釋:伏者,伏神也,六爻之內無,若為用神無,當查本宮首卦取之,卦中六爻為飛,飛為顯,首卦中取伏于飛爻之下的卦爻,伏為隱,若六爻之中並無用神而伏用又值旬空,當仔細審查卦爻之格局後再來論吉凶,用伏空為益時,當以吉論。用伏空不益且又無提拔者,謀事難成。
伏用無提攜終徒爾,飛不沖開亦枉然
釋:引上文之意,只要用神不出現,居伏於卦中,就必須用臨日建、臨日建之時沖開飛神,扶起伏神,伏神才能起作用。
空下伏用易於引發,用弱受制主難以維持。
釋:言伏神在旬空飛爻之下,因本爻即空則猶無攔絆,則伏神得以引拔而出也,引者生扶拱合之神,拔者亦為沖合走飛神,引領伏神之意。
如用神被日、月二建制損雖得動爻來助益亦不濟事。爻遇日月制損,如枯枝朽木,縱有如膏之雨也難以望其生長新根。
伏神不空而飛神空,此時,伏神就容易出現,為什麼呢?因飛神既然空了,伏神之就沒有壓力了,再遇日、月建之引拔就會脫穎而出。
日傷爻真罹其禍,爻傷日徒受其名。
釋:日辰為六爻主宰,總管其事,可為卦爻之用、忌。這要根據卦爻格局來看。六爻為日辰之臣屬分治其事者,是以日辰能制卦爻,則為真罹其禍,日辰又能益於卦爻,則為福祿禎祥,卦爻則不能對日辰有制、益之作用,月建與卦爻亦然。
墓中人當沖則沖,不沖不發,身上鬼當去則去,不去不安。
釋:大抵用神有入墓、入庫之分。用爻入庫則為吉,為躲災避難之象。用爻入墓,則多有阻滯,諸事費力難成,須得待日辰動爻沖之,或衝剋其墓爻方可有用。故古書云:沖空則起,破墓則開。
身上之鬼者,是借用而言世也,鬼持世不得四建之助益時,則官鬼為憂疑阻滯之象,須得四建及卦爻轉而對其有益之時,方可安然無憂矣。
用入卦而無謀不遂,忌臨身而多阻無成。
釋:用神入卦來益於世爻或日辰及四建益於世爻時,則無謀不遂,倘若忌神入卦則多阻而事無成。
卦遇凶星,避之則吉。
釋:凶星即為忌神,凡世用被日、月制害,不論空伏始終受制無處可避,如無日、月制害,猶遇卦爻中忌神發動來傷,若世、用值旬空伏藏則不受其制,謂之為避,待忌神受制之日其凶可自散矣。如世用出現不空便受其害,難免其傷,避之則吉。
爻逢忌殺,敵之無傷。
釋:爻者此處作用爻講,如求財,以財爻為用之類是也。敵,做救護之意,譬如求財,卦中財爻為用屬木,有金爻發動來制財爻時,或得火爻發動克金,則金爻自顧不暇,焉能克木。木爻無患矣!故曰:敵之無傷。
主象休囚怕見刑、沖、克、害,用爻弱而動變忌遭死墓空絕。
釋:主象即指世用也,如弱,從強格局時,值休囚已不能為事矣,豈可再見刑、沖、克、害之制,世用格局旺,及從弱時宜見休囚及刑、沖、克、害方為利。如用神發動,猶人勇往直前,弱及從強之爻豈可自化墓絕?
用化用有用無用,空化空雖空不空。
釋:用神化用神,有有用之用神,有無用之用神,有用者,卦爻格局弱,從強時,用神化進神為有用之用神;卦爻格局旺。從弱時,用神化退,化泄為有用之用神。
無用之用者,卦爻格局為弱,從強時,用神化退並伏吟卦也。卦爻格局為旺,從弱時用神化進並拱扶卦爻者為無用之用;故以有用無用分別也。
空爻安靜則不能化空,卦爻發動則能化,既發動則動不為空,化出之空亦因動而化,凡動爻值空,或動爻變空,皆不作真空論,出旬即為有用。
凶化長生,吉連沐浴、吉凶當審其詳。
釋:用爻化為長生者吉,如凶神化為長生者,則其禍根始萌而日漸增長,必待墓絕日鋤其勢。
沐浴其名敗神,又稱沐浴煞,卦爻格局弱,從強時遇之,乃無廉無恥之神,其性淫敗。然有輕重分別;即金敗於午、敗中兼克,寅敗於子、敗中兼生,卯敗於子、敗中兼刑,水敗於酉、敗中兼生,土敗於酉、敗中兼泄氣,火敗於卯、敗中兼生。
卦爻格局旺,從弱逢之不以沐浴之敗論,只以生克、刑、沖、用忌論。
用戒回頭之制我,勿反德以扶人
釋:回頭之制,乃用神動而自化忌神,凡用神發動有益於世爻者,是有情於我。謀則易成,如用神發動不益於世爻而反助益應爻及旁爻及忌神者,皆為反德以扶人,凡占遇之則所求不易,是損己利人之象也。
惡曜孤寒,怕日辰之並起。
釋:惡曜即指忌神而言,孤,孤獨無生、扶、拱、合也;寒,為衰弱無氣也。凡占遇忌神孤寒者,則對我無損害也,惟怕日辰並起而孤寒得勢,終不免受其損害。如值日建真可畏也。
用爻重疊,喜墓庫之收藏
釋:如卦中用爻重疊太過,最喜用神之墓持世,謂之歸我收藏也。
事阻隔兮為忌間發,心退悔兮世爻逢空
釋:間者,世、應當中兩爻是也,蓋此二爻居世、應之中隔彼此之路,為忌動時則有人阻隔要知是何等人阻隔,以六親五行推之,如父母動即尊長之輩是也。如世爻旬空者,其人心怠意懶不能勇往直前精進以成其事,故曰「心退悔兮世爻逢空。」
卦爻發動須看交重,動變比和當明進退。
釋:凡卦中發動之爻須看交重,交主未來(老陰之爻)重主已往(老陽之爻)。如占逃亡見父母朱雀發動,若爻是交,當會有人來報信,如值重爻,則信己先知,余皆仿此。
動變比和者,指進退之神而言。如寅木化卯木、卯木化寅木,當依格局論進退。
煞生身莫將吉斷,用克世身作凶看,蓋生中有刑害之兩防,而合處有克傷之一慮。
釋:煞者,即忌神也。如卦中忌神發動則有傷於世用者,即使是生合世用也為忌神,這裡之生合是指卦爻為旺及從弱格時,如為弱及從強格時,生合之中有刑有害亦不為美,不但謀事無成或所求不得,恐因謀而致咎。
刑害不宜臨用,死絕持世當審吉凶
釋:凡卦爻格局弱及從強時,用神、世爻遇日辰相刑必主不利,占事不成、占物不好、占病沉重、占人有病、占婦不貞、占文卷必破綻、占訟有刑害,動而化刑時也是如此。
死絕於日辰之爻持世臨用者,諸占不利,動變化生者亦然有絕處逢生之辨,學者宜知。
卦爻格局為旺,從弱時,世用遇日辰相刑則主有利之象。但看五行六親之事為何則知,動變而化刑者也是如此。
旺或從弱死絕於日辰之爻持世臨用而益世者,諸占皆利,動變化刑、克者亦然,格局變化,必當明察,方無誤斷,研易者必明知之。
用動逢沖有事當散與不散之變,用絕逢生有事成與不成之分。
釋:蓋用爻被沖不可一例推之,如:旬空要安靜之爻逢沖日起,旬空發動之爻逢沖日實,安靜不空之爻逢沖日暗動,卦爻格局為弱,從強之爻發動不空逢沖日散,又日沖脫。凡動而逢衝散脫者,吉不成吉,凶不能成凶。卦爻格局為旺,從弱之爻發動不空又逢沖者為益,又日助力。此凡動而逢沖則不為散,為速成之象,此為格局不同,動而逢沖有益、散之分。
大凡用神臨絕地,要分清卦爻格局而後方可斷出吉凶。卦爻格局為弱,從強時,世、用臨絕或化絕,若遇生扶,乃凶中有救大吉之兆,名曰絕處逢生。
卦爻格局為旺或從弱時,世用臨絕或自化絕乃喜慶和合之兆,若遇生扶反為不美,當防喜中生悲,成中有敗之事發生。
如逢合住,有須衝破以成功。
釋:卦中之爻,如遇日辰合,或自化合或有動爻來合,當先辨明,三合、六合、合化、合絆之分。如和者對世、用不益時,則須待衝破之日期應事之吉凶,如合者對世、用有益時,則逢衝破之日期反為不吉之應,故有合者須沖,有合者不須沖之分。
世、用若遇休囚,必待得益時而成事。
釋:斷日期之法不可執一,當以活法推之而無差誤。卦爻格局為弱、從強之時,如用爻合住以沖日之期斷矣,或用爻休囚必生旺之期能成其事,故無氣當以旺相之月、日斷之,如用爻旺相不動,則以衝動月、日斷之,如用爻有氣發動,則以合日斷之,或有氣動合日辰,或日辰臨之動,或日辰臨之動來生合世身。即以本日斷之,若用爻受制,則以制煞日月斷之,若用爻得時旺動而又遇生扶者,此為太旺當以墓庫月、日斷之。若用爻無氣發動而遇生扶,即以生扶月、日斷之,若用爻用旬空發動,即以出旬值日斷之,若用爻發動旬空被合,即以出旬沖日斷之,若用爻旬空安靜被沖,即以合日斷之,若用爻旬空發動逢沖,謂之沖實,即以本日斷之。
卦爻格局為旺,從弱時,如用爻合住則以沖日斷之,用爻休囚逢制時必成其事,用爻旺相則逢受制日斷之,故無氣時當以休囚月、日斷之,如用神臨月旺相不動,則以臨休囚逢衝動受制月、日斷之,如用神有氣發動當以受制日斷之,或有氣動合日辰,或月辰臨之動,或日辰臨之動來生合世、用即以沖、制之月、日斷之,若用爻受制,即以本月、日斷之。
若用爻得時旺動而又遇生扶者,此為太旺為忌,當以受制之月、日斷之,若用爻無氣發動而遇生扶,即以制生扶之月、日斷之。若用爻旬空發動即以出旬受制日斷之。
若用爻發動旬空被合,即以出旬逢沖日斷之,若用爻旬空安靜被沖即以沖日斷之,若用爻旬空發動,逢沖,謂之沖實,也以本日斷。
以上斷法撮其大要,其中至妙之理學者自當融通活變,分其輕重,別其用忌則斷無差矣!
世旺爻動而克世則速,世弱爻靜而生世則緩。
釋:此亦斷日辰之法若用神動而克世,且世爻格局為旺或從弱時,則必有喜慶之事來期甚速,如忌神動而克世,世爻格局為弱或從強時,則必有災禍之事來期甚速。
如卦爻動而生世世爻格局為弱或從強時則主事遲,用動生世預示喜慶之事來期較緩,若忌神動而生世則災禍之事來期亦緩。
如卦爻靜而生世時,則吉凶之期更遲,推斷六爻必宜以旺衰動靜來深入推究方無一錯之憾。
父為用亡而事無頭緒,福為用隱而事不稱情。
釋:此段指言公事當看文書,即父母爻也,亦或指父母爻所應之事。凡看私事須看福神,福神者即子孫爻,也指子孫爻所應之事,凡父母子孫為用之時,占功名、公門、公事以父母為頭緒,當首賴文書次尊言鬼,如文書爻空之,恐事未確定,故曰父為用亡而事無頭緒。
凡占私事以子孫爻為解憂喜悅之神,又為財之本源,豈可伏而不現,故曰福為用隱而事不稱情。
父母、子孫爻如為忌神時,反以父母空亡之期為事有頭緒之應期。子孫伏而不現之期為解憂、喜悅財源廣進之應期,此當深辨而正確使用方無差錯。
鬼若為忌雖為禍災,伏猶無氣。鬼若為用即為官貴,伏亦無用。
釋:官鬼一爻為忌時雖言其災禍之神,但為用之時即為官貴扶助,吉祥之用,所以六爻之內亦不可無,為忌宜出現安靜,為用則宜發動,不宜藏伏、官鬼藏伏謂之卦中無氣,況且官爻為用、為忌,諸占皆有可賴之處,故此要他,即如占名位以官爻為用,占文書以官爻為原神,占訟以官爻為官,占病以官爻為病,占盜賊以官爻為盜賊,占怪異以官爻為怪異,占財若無官爻恐兄弟為忌當權則不無損耗之憂。
究父母推為體統,論官鬼為斷吉凶禍福,財為用則為祿神,子為用則為福德,兄弟交重為忌,必致謀多阻滯。
釋:此雖概言五類之大略,然亦有分別之用。假如占終身以父母爻論其出身,如為用臨貴人當是官宦家之後、如為忌或為用臨刑害無氣乃貧賤之兒。
如占吉凶福禍,當先看官鬼爻為用、為忌,並附臨何獸而斷之。
財為用乃人之食祿故曰祿神,如為忌則必損財破家。
子孫為用可解憂克忌,曰福德,若為忌時財斷子劣。
兄弟為忌、為同輩劫財,劫財為惡神爭奪,故曰:凡謀多阻滯。若為用神則為同輩助力,又另當別論。
虎興而遇吉神不害為其吉,龍動而逢凶曜難掩其為凶。玄武主盜賊邪淫必臨凶忌為其應,朱雀本口舌之神,然須兄弟為其惡,疾病之象大宜受制,若臨凶宜必生悲情,出行最怕往亡之忌,如遇吉象終獲利,是故吉凶變化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這一理而融通。
釋:大抵卜易者,當執定五行六親不可以神煞專斷,蓋古書神煞至京房先生作易亂留神煞、吉星、凶曜以迷惑後學,如天喜、往亡大煞、白虎、玄武之類,今人皆以為宗無不敬信,然神煞太多豈能辨用乎?
以六獸而言其法莫不以青龍為吉,而以白虎為凶、見朱雀認為口舌之事,見玄武以為盜賊邪淫、不分所臨持為用、忌之神,或原神,仇神、蓋以六獸之性斷這,大失先天之妙旨,何則白虎動固凶也,若臨喜用之爻而益於世用則何損之有?故曰凶不為害其為吉。
青龍動固吉也,若臨所忌之爻,則損害於世、用則何益於事而稱其吉,故雖為吉神而難掩其為凶。
朱雀雖主口舌事非,然非兄弟為忌並臨則不能成口舌也。
玄武雖主盜賊邪淫若非官,財爻臨列忌神之位則不能稱盜賊邪淫也。
蓋六獸之權,依五行六親生克故也。又如吉象占病遇之,雖病勢兇惡但不能以死斷之,因吉象有救之故也,占病忌神臨凶制世、用,且世、用無救者,必以為悲、不以為喜斷之。
出行遇往亡官為忌者,不利於出門遠行,若益於世、用者,必對世用有利而不以為害,蓋因神煞之權輕而五行之權重之故也。
由是觀之世、用遇吉則吉,世、用遇凶則凶,余於此而不繫於彼,於驗於理則不驗於神煞,何必徒取幻妄之說,徒為斷易之多歧哉!而不若生克制化之一理為妥矣。能明其理,則用神活變自有條理而不惑矣!六親本也,六獸未也,然六獸但可推其性情形狀,至於吉凶得失當專以六親生克制化為主,學能如此,則本未兼顧斯不失其妙理,而以一理融貫矣!
嗚呼卜易者知前則易
釋:世人卜易,皆泥古法,能變通鮮矣,故有龍虎推其悲喜、水火斷其雨晴,空亡便以凶看,月破皆言無用,身位定為人身、應爻概稱代卜,凡此之類難以枚舉。
劉伯溫先生作是書,取理之長舍義之短闡古之幽正今之失,凡世之執迷於前法者,亦莫不為之調解,有志之術者,敬能究明前說,自各悟出通變之道,解其易者,為何!
以上為全篇總說斷易之法,乃通章大旨,不如此則諸事難決,有志於此者當先觀此篇,若能反覆審視,熟讀理解,易理既明,則由事至物占之其所疑迎刃而解矣,明其易者,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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