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議員促港引入國歌法 未來球迷噓國歌或將犯法
港媒指出,國歌法若引入香港,未來球迷於足球賽事中噓國歌,或已觸犯法例。(圖片來源:香港東網)
梁美芬提出國歌法可以類似國旗法的模式,透過香港本地立法引入《基本法》附件三。(圖片來源:香港東網)
海外網6月23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草案)》22日上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按草案規定,如有人惡意修改國歌歌詞,或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將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對此,港媒指出,按草案條文規定,年前曾有部分香港球迷在足球賽事中噓國歌,行為很可能已觸犯國歌法。有香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提出國歌法可引入香港,但反對派議員則稱未見「立法需要」以及擔心易被藉機用作政治檢控。
據央視報道,在22日上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國歌法草案提請審議。這意味著,國歌和國旗、國徽一樣,將有一部專門的法律。草案規定,在公共場合,惡意修改國歌歌詞或者故意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損害國歌莊嚴形象的,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在會上介紹,國歌是憲法確立的國家重要象徵和標誌,制定一部專門的國歌法,通過國家立法對國歌的奏唱場合、奏唱禮儀和宣傳教育等進行規範,維護國家尊嚴,提升公民的國家觀念和愛國意識,是十分必要的。
據香港東網22日報道,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提出,國歌法可引入香港,以類似國旗法的模式,透過《基本法》第18條納入附件三引入香港,至於法例細節則透過本地立法處理。立法會議員陳淑庄反對稱,目前見不到香港成立國歌法的需要,認為國歌法在內地也只處於審議階段,質疑香港為何要如此快就進行討論。議員羅冠聰則擔心,國歌法會令政治檢控大增。
此前,2015年9月8日世界盃預選賽,在香港隊主場與卡達隊的比賽中,賽前現場奏起國歌時,場內傳來部分球迷發出噓聲。國際足聯對香港主場球迷「噓國歌」一事開具罰單,作為球隊隸屬會員協會的香港足總被FIFA罰款5000瑞士法郎(約為港幣39900元)。
而在此前40強賽中,香港隊主場與不丹隊、馬爾地夫隊比賽時,香港當地球迷也曾在奏響國歌時發出噓聲。國際足聯當時也曾致函香港足總,在調查與警告的同時,也要求香港足總採取有效措施避免類似情況重現。儘管香港足總一再強調對此事高度重視,並對相關行為進行譴責,但國際足聯還是認定,香港足總違反《國際足聯紀律章程》第67條1及3節相關規定,也就是說香港足總必須對其主場發生的球迷不當行為擔負責任。FIFA因「香港球迷噓中國國歌」及「有香港球迷故意向球場內投擲雜物」兩種不當行為,對香港足總處以5000瑞士法郎的罰款。國際足聯同時警告香港足總,如有再犯,將予以更嚴厲的處罰。
據港媒報道,對於部分球迷噓國歌的行為,香港社會普遍不認同。香港電台報道稱,有16日入場觀看比賽的香港球迷表示,不應將政治帶進球場。此前觀看過香港與不丹比賽的一名香港媒體人則表示,在場的西方球迷對港人噓國歌不解,不明白他們為何不尊重自己的國家?(綜編/姜舒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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