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無牙老虎」為何欲說還休(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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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07:14新浪江蘇《江蘇5名原廳級以上職務罪犯被重新收監》報道:去年江蘇檢察機關集中組織開展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共發現各類違法線索160件,經調查核實認定違法問題131件,提出糾正意見130件,已糾正100件。南京、無錫、南通、蘇州等市檢察機關分別建議有關單位對5名原廳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收監執行。在20日召開的全省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會議上,省檢察院檢察長徐安在講話中要求全省檢察機關切實增強做好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全面加強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著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堅決防止刑法成為「無牙的老虎」。

    「無牙老虎」?聽來頗新鮮,但稍一思忖,此「老虎」非彼「老虎」也。雖說都是一種比喻,這裡說的「老虎」並非中央反腐以來落馬的那些省部級以上高官,而是喻指法律的威嚴。上述「無牙老虎」,意即刑法失去了應有的威嚴。看了這一新聞,雖說將有5名原廳級以上職務罪犯被重新收監,但網友覺得這消息報道本身又似「無牙老虎」,對職務罪犯重新收監一事吞吞吐吐,欲說還休:

    那5名「罪犯」姓名呢?既然已認定違法,並建議重新收監,報道中就應該公布這5名廳級以上職務罪犯的名姓,具體是誰?因為他們原本是公職人員且犯罪,廣大民眾有權知道他們的情況,並監督有關單位是否接受檢察機關的建議。中紀委通報基層吃喝問題都指名道姓,而對已經判刑的職務罪犯的名字似乎避諱不肯公布,檢察機關的威嚴何在?而且檢察機關的「建議」本身,遠沒有「意見」那樣有執行力,所以,最終那5名廳級以上職務罪犯是否能重新收監還得打個問號。因為,大家知道,作為文件形式的「建議」是對不滿意的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或解決方案,希望改變或改進,實際操作中並不是必須執行的。 

    「有關單位」是哪些?與前同樣的道理,既然已認定違法,報道中就應當公布這些違法單位的名稱,並披露這些單位在職務罪犯判決生效以後,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工作中出現的違法行為,使之引以為戒並接受社會監督。司法的腐敗,刑法違規減刑等,常常就是一句話,一張紙,甚至一個電話,一個點頭暗示。所以,還應公布這些違法行為是誰的「一句話」、「一張紙」條,是誰讓刑法成為「無牙老虎」的?

怎不見責任追究?威嚴不可抗拒的刑法成為「無牙老虎」,令人震驚。無疑,此中有腐敗,亦同腐敗一樣,絕不是個別的。一個省的檢察機關就檢察了這麼多,全國更不用說了。司法腐敗,社會將失去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刑法成為「無牙老虎」,實際上就把對罪犯的最後處罰當成了兒戲,成為官場腐敗與刑法威嚴的交易。

猩猩惜猩猩,烏龜愛王八;官官相護,同病相憐。職務罪犯在官場,原本關係複雜,甚至與司法有染。於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中,頻頻出現搞假材料、靠官場關係、行賄受賄等等違法行為。周永康、奚曉明等政法、司法「大老虎」被拿下,表明中央對建立公正公平的法律制度的堅強決心。建立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最重要的前提條件是法官的清廉與公正,如果連法官都不乾不淨,不要說建立法治社會,即使是落實對罪犯的處罰,都會大打折扣或成為空話。因此,專項檢察活動,發現各類違法線索並經調查核實認

定違法問題的,除了提出糾正意見外,報道中更應有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的追責。假若沒有,這專項檢察活動,或許都有「無牙老虎」的嫌疑。

與國際接軌,時下貪腐數千萬上億一般都不判極刑了,刑法在某種程度上已失去了她往日的威嚴,快成「無牙老虎」了。而在中央堅決堅定反腐的今天,那些被拍打倒下的「蒼蠅、老虎」想到刑法這「無牙老虎」,無疑要暗自慶幸了。因為,這不僅減刑、假釋、監外執行讓職務罪犯又找到了一處避風港,而且恐也是職務犯罪層出不窮、貪官不收斂不收手的原因之一。

                   (圖片/網路 謝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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