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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麼叫親子依戀?
A:親子依戀是孩子在兩歲前與母親或主要撫養人之間建立的一種特殊的情感聯結紐帶。母親不僅能滿足嬰兒的生理上需求和情感的「飢餓」,而且是孩子心理上的「安全島」和快樂的源泉。只要母親在他身邊,他就能安心、愉快地玩耍,探索周圍的環境。這種早期依戀形成的能力和需要根深蒂固地附著在我們的生命中。早期這種強烈的依戀正是嬰兒日後建立各種其他關係的基礎。
Q2:親子依戀缺失會導致什麼樣的問題?
A:安全的親子依戀缺損,是一種愛的缺損,而在愛的缺損中長大的孩子,不是滋生關愛的病態需求,就是滋生出敵意、對抗等防禦與攻擊行為。在他以後的生活中很難感受愛的存在,但他又強烈地需求愛,甚至會發展為「獲得安全,避免焦慮」的神經症性傾向。這種神經症傾嚮往往以對內苛求自己,對外苛求別人,自責自恨,妒忌敵對,或是以攻擊性語言、攻擊性行為去傷害別人或傷害自己。這些都無一例外地表現在他的親人關係、夫妻關係、朋友關係、同事關係等各種現實的人際關係之中。
在12年的心理諮詢中,我接待過很多這樣的案例,舉案例來闡述。
案例一、梅梅,女,15歲,正在讀初三,因為早戀嚴重影響自己的學習而自己又不能自拔,和父母一起前來做心理諮詢調整。在心理諮詢中梅梅自述:「我也希望和那個男孩分手,但是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就是分不了,每當看到媽媽為我傷心,我都心痛不已。很多時候冷靜下來,發現自己內心深處也並不是很喜歡那個男孩,和那個男孩在一起,也有讓自己不舒服的地方,有時候他試圖做出進一步的親密行為,我不想這樣,我們還小,但卻不知道如何更好的拒絕。更重要的是我也希望自己能夠專心學習,但是分開後總是莫名的煩躁,內心很不安全,很希望有一個人能陪自己說說話,所以不久我們又在一起了,就這樣反反覆復多次,最後總是分不了。」
在諮詢中了解到媽媽在生梅梅之前,因為丈夫的反對和當時客觀條件的艱難,不得已曾經墮胎三次,對此梅梅媽媽一直內疚自責,對其丈夫也一直耿耿於懷,夫妻感情很淡漠。母親雖然很愛梅梅,但這麼多年總是經常自覺不自覺的流露出對前三個墮胎孩子的懷念(梅梅本人並不知道媽媽曾經墮胎三次),這種情況讓梅梅總是感覺自己好像是多餘的,內心一直沒有安全感和家的歸宿感,知道父母愛自己但卻親近不起來。經過幾次心理諮詢後,梅梅真正了解到自己和那個男孩子所謂的「談戀愛」,只是希望給自己的內心找一個依靠,自己的內心太孤獨了!
這是親子依戀缺失導致的一種補償行為,缺少和家長正常情感依戀的孩子,很容易轉而尋求外界的情感補償。這種情感依戀缺失的補償現象在女生中更為明顯。
Q3:親子依戀過度又會導致什麼樣的心理問題產生?
A:親子依戀缺損會產生很多問題,那是不是親子依戀越強越好呢?也不是,任何事情都有一個度,過猶不及。過度依戀也會導致問題產生,親子依戀過度會剝奪孩子自己動手和思考的機會,導致孩子缺乏獨立性,以自我為中心;同時自尊心很強卻又內心脆弱,經不起挫折,遇到問題逃避,很難良好地適應社會。
案例一、彬彬(化名),男,15歲,在私立貴族學校讀初三。脾氣暴躁,在家稍有不順心就大發雷霆。從初二開始經常上網逃學,初三下學期死活不進學校。母親自述:由於早年與丈夫一起經商,生育較晚,彬彬出生後把全部心血都放在孩子身上,一直到孩子上小學三年級時還給孩子刷牙、擦屁股。孩子沒有獨立生活能力,不能一個人處理完全屬於自己的事情,在家庭里一切必須以自己為中心,成了一個四肢健全的殘疾人。
案例二、嬌嬌(化名),女,18歲,是家裡的獨生女,從小父母、爺爺奶奶就都寵著她,除了學習方面對其嚴格要求外,其他方面都依著她。當嬌嬌十八歲上大一的時候還什麼都不會做,學習以外的所有事情都由家長包辦了。她不會和同學交往,不會洗衣,不會整理自己的東西……雖然讀大學後母親經常來學校幫自己拾掇,但她和室友的關係依然不可挽回的變得越來越糟糕,因為她從來了不打掃寢室衛生,我行我素。在與同學多次爆發激烈衝突後,嬌嬌開始對學校恐懼,再也不願意回到學校,一個人在家天天上網,同樣是一個四肢健全的殘疾人。
Q4:如何把握親子依戀的程度?
A:適度的親子依戀對孩子的成長極為重要。孩子會通過這種安全、穩定的依戀關係,獲得積極的自我認定,並按照這種自我認定去塑造自己。因此,適度的親子依戀有助於建立孩子的自我信任感,和對他人的信賴感,從而影響他未來的生活。建立適度依戀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父母要參與子女的撫養,如果幼兒與父母不在一起或者孩子由其他人代養,子女和父母缺乏在一起的時間,必然會導致親子依戀缺乏。
第二、作為父母要合理適度滿足孩子必要的生理及心理需求。
第三、孩子自己能做的事情,決不代勞。例如可以讓孩子自己吃飯、穿衣、洗手絹等,還可以讓孩子為大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這樣孩子在服務自己和他人的過程中,就能體會到做事的樂趣,逐漸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Q5:許多寶寶對於父母或者長期與其相處的祖輩、保姆都會存有依戀,如何判斷這種依戀是否太過了?如果寶寶對於某些親密的人過分依戀,對於其心理成長會有什麼負面影響呢?
A:寶寶的依戀對象並不是唯一的。寶寶對祖輩、保姆存在某種程度的依戀並不是什麼問題,關鍵是寶寶與父母之間有沒有建立起依戀關係。如果寶寶和父母建立起依戀關係,而同時也與祖輩、保姆有比較好的依戀,這是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的。如果只是和祖輩或者保姆等其他人建立了依戀關係,而沒有和父母建立起依戀關係,這會導致親子關係生疏,心理產生距離感和隔閡感,等到父母行使監護義務時,親子的不和諧就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了。
案例一:一位年輕的媽媽因為患抑鬱症前來做心理諮詢調整。她本來家庭很和睦,丈夫很愛自己、公公婆婆也很疼愛自己,孩子出生後一直是公公、婆婆照看,即使是坐月子,晚上都是婆婆照看,孩子餓了,就抱過來喂一下,自己不用為照看孩子費心,很早就上班了,同事們都很羨慕自己。但慢慢地自己發現孩子跟爺爺奶奶特別親,跟媽媽總是像隔了一層什麼似的。有時候帶孩子去超市買東西,因為平時跟孩子在一起時間少,總想補償她一些什麼,想給孩子買吃的玩的,可是孩子什麼也不要,而是回家向爺爺奶奶要,這讓她這個當媽媽的很傷心,晚上帶著寶寶回家去,可是等到睡覺的時候,孩子說想爺爺奶奶了,(孩子每天都跟爺爺奶奶睡覺)。媽媽說,那你回去媽媽也很想你啊,孩子說,那你看我的照片吧,媽媽無語了,本來孩子應該是和媽媽最親的,可是現在呢,媽媽成了一個外來人,當媽的怎能不傷心,怎能不難過呢?由此感覺是婆婆搶走了自己的孩子,與婆婆的關係也越來越不好。
案例二:丁丁,男,16歲,叛逆、厭學,在家裡父母管不著,動不動就向父母發火。他小時候父母因為工作忙,跟隨鄉下的爺爺奶奶長大,一直到中學才回到城市父母的身邊生活。雖然很不適應,和同伴相比感覺自己很多方面不夠好,但也很高興,終於和父母在一起了。但沒想到自己很多方面父母都要約束,認為自己這裡不好,那裡做得不對,認為自己之所以這樣,還不都是因為這麼多年他們拋棄自己導致,感覺父母根本沒有資格這樣指責自己。
Q6:如果寶寶把對人的依戀轉移到了物件上,如玩具等,這發展下去是否會讓寶寶出現扭曲的戀物癖?我們該如何正確看待這個問題?又能採取什麼樣的應對呢?
A:如果親子依戀缺失,或原來形成的安全感消失,或者根本沒有建立其安全感,寶寶會本能地從其他的人或物品中,建立新的安全感。在對她來說紛繁而混沌的環境里,她遇到了什麼就會選擇什麼。當然寶寶也會把這種依戀轉移到玩具等其他物件上,形成戀物,但並不一定都發展成扭曲的戀物癖。對於這種情況,我們要認識到孩子這種行為背後的動機所在,然後及時修復、重建親子依戀,如果孩子在後來能夠重建親子依戀,就不會發展成為戀物癖,他對某物的依戀,要麼會慢慢淡化消失,要麼僅僅發展成為個人愛好而已,如長大後特別喜歡玩具熊。
「 戀物」本身不會對孩子的成長有消極影響,而是「戀物」的源頭——安全感的缺損才是父母要認真對待的。當你的孩子突然對一件物品產生了特別的興趣,甚至須臾不可分離,這個時候父母應注意兩個方面:
(1)要把對孩子「戀物」的煩惱轉化為生活的樂趣,並以此為親近了解孩子習性的契機,讓孩子與家庭成員之間建立穩定的依戀關係;
(2)重新審視自己和孩子的關係,尋找安全感缺失的原因,及時修補,問題自然迎刃而解了。
Q7: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會不會比雙親家庭存在更多的親子依戀缺失問題,如果他們到了學齡時,以師生關係的依戀來補償親子依戀的缺失,這對於孩子的心理發展會有什麼影響嗎?這與師生戀有沒有什麼聯繫?對於單親家庭的孩子,我們應該如何正確對待其親子依戀缺失?
A:單親家庭里長大的孩子,會存在有一定的親人依戀缺失。到了學齡時,良好師生關係的依戀補償,對孩子有良性影響。這與師生戀沒有多大聯繫,師生戀的原因,主要是與自己父母親依戀關係的一個延續和補償。對於單親和雙親問題,如果雙親家庭里存在著關係不睦,意見不一致等問題,對比起來,單親家庭中親子依戀關係建立得更牢固,更有利於讓孩子長大後在情感中表現得穩定持久。再則多人關愛的家庭里,建立了多重依戀關係,寶寶長大後,人際情感反而顯得不夠專一,挑三揀四,喜歡追求完美。
親子依戀關係,多則不專,少則穩定。親子依戀總是有所缺失的,所以,對於單親,我們沒有必要一定要區別於雙親的孩子,去強調他的缺失。和雙親的孩子一樣去對待,他們也就不會去關注自己親子依戀的缺失,也就不會去傷感憤怒命運對他的不公,這樣,單親與雙親只是社會家庭的一種常態形式,單親的孩子也就沒有所謂的單親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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