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愛情應該和能夠是怎樣的
婚姻是一個難題
自古以來,很多聰明人都對婚姻發過很多聰明的議論,說了很多刻薄的俏皮話,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好像一個結了婚的男人如果不調侃一下結婚的愚蠢,就不能顯示自己的聰明,如果他讚美婚姻的話,就簡直是公開暴露自己的愚蠢了。我就看到很多哲人或者是文學家,他們寫過很多調侃婚姻的話。譬如說蒙田,雖然那個話不是他自己說的,但他在書里用讚賞的態度引了這句話,這句話說:「美好的婚姻是由視而不見的妻子和充耳不聞的丈夫組成的。」「視而不見的妻子」,妻子裝作沒看見,沒看見什麼呢,當然是丈夫的外遇。「充耳不聞的丈夫」,丈夫當作沒聽見,沒聽見什麼呢,當然是妻子的嘮叨話。美好的婚姻原來是這樣的。
那麼如果睜開了眼睛,張開了耳朵,結果會怎麼樣呢?西方有一句諺語說:「我們因為不了解而結婚,因為了解而分離。」我們願意結婚是因為沒有看清對方,看清了就離婚了。什麼時候結婚合適呢?有人就說年紀輕時還不到時候,年紀大了就已經過了時候,反正沒有一個時候是合適的。英國的劇作家、小說家蕭伯納,有人問他對婚姻有什麼看法,他說,太太還沒有死,對這個問題不能老實回答。那麼,那個老實話當然是不
前面我說過,兩性關係包含三個因素,一個是性,一個是愛情,一個是婚姻。性追求的是快樂,愛情追求的是理想,婚姻又講的是現實,這三個東西必定會發生衝突。婚姻的困難就在於要把這三個不同的東西統一起來,這當然是太難的事情。婚姻本來是一種社會制度,它的主要的功能,從歷史上來看一個是經濟,早期是作為生產的單位,後來包括現在起碼還是作為消費的單位吧,一家子過日子嘛,有多少收入,怎麼開支,不同的家庭生活水平有高有低。另外一個是生產和教育後一代的單位,傳宗接代,主要是這麼兩個功能。但是現在我們在這兩個功能之外,還要加上性的功能,性的快樂主要在婚姻內部解決,還要加上愛情的功能,要很理想。有的人就說了,這樣是不是對婚姻的要求過高了,婚姻的負荷過重了。
我想,婚姻有很多問題,最大的衝突就是因為有了愛情的要求,如果不講愛情的話,婚姻會是很牢固的。譬如說,如果婚姻以傳統的倫理道德為基礎,根本就不準離婚,兩個人一旦結合就是一輩子的事,所謂終身大事,如果那樣,婚姻當然會很穩固。如果是以利益為基礎,比如在封建社會為了政治利益而結合,王室之間的政治聯姻,或者現在有些人因為經濟利益而結合,兩個人一起辦了一個很大的公司,就都很難分開了,婚姻都會比較穩固。但是,一講愛情,矛盾就來了,如果我們要求婚姻是以愛情為基礎的,那麼很明顯,這個道理就是這樣的:如果愛情沒有了,婚姻就應該解體。愛情本身又是一個容易變化的東西,它不像利益、不像倫理道德那麼穩定,它是一個容易變化的東西。所以愛情一變,如果你還要強調婚姻以愛情為基礎的話,那麼你沒有愛情了,兩個人中間只要有一個人愛情轉移了,或者愛情消失了,那個時候婚姻自然而然就應該解除,按照道理就應該是這樣的。所以,越是強調愛情是婚姻的基礎,實際上婚姻就越不穩固。
愛情是婚姻的基礎,可是婚姻好像對於保持愛情未必有利,好像是會摧毀這個基礎的。婚姻對愛情有什麼弊端呢?我覺得有兩條。第一,愛情是浪漫的,婚姻卻很現實,婚姻就是在一起過日子,日常生活是很瑣碎的,往往浪漫不下去了。第二,結了婚以後,我覺得婚姻有一種把兩個人捆綁在一起的趨勢,兩個人老在一起,朝夕相處,
時間一久,距離總是這麼近,就容易產生厭倦情緒。對這一點我們不能否認,就是所謂的審美疲勞吧。同時,因為太近了,太熟悉了,太習以為常了,也就容易不再珍惜,好像就這麼回事了,不像求愛的時候,要爭取她,要討得她的歡心,結了婚好像不需要了。
婚姻中的愛情應該和能夠是怎樣的
首先肯定一點,那種浪漫的愛情是不可能持久的。所謂浪漫的愛情,表現的形式就是一見鍾情,銷魂斷腸,如痴如醉,難解難分,像那樣一種狀態,可能持久嗎?我覺得不可能,不結婚也一樣,也持久不了,所以你這個不能怪結婚,怪婚姻。因為這樣一種感情,它是依賴於兩個人之間的一種陌生感、新鮮感,有陌生感、新鮮感才有這樣一種強烈的激情,依賴於某種奇遇,兩個人在某種特殊情況下的相遇,有那樣一種特別的氣氛,特別的情趣,甚至依賴於某種犯禁的快樂,紅杏出牆,兩個人之間的秘密,這種東西很有刺激性,有一種犯禁的自由感和快感。浪漫的愛情通常存在於婚姻之前和婚姻之外,譬如說未婚男女的初戀,很年輕的時候的那種戀愛,或者成年男女的婚外戀,都會有這樣的激情。從結婚來說,我想這種浪漫的戀情最多還存在在結婚的初期,隨著婚齡增長,激情必然會遞減,這個熱情必然下降了,不可能長久。這個責任不在婚姻,因為這種感情本身它的性質就決定了它是不可能持久的,時間久了,奇遇必然會歸於平凡,陌生必然會變成熟悉,新鮮感必然會消退。所以,這樣來考慮,這種浪漫式的愛情就不可能成為婚姻的基礎,如果婚姻是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那就是等於是建立在沙灘上,建立在激流上面,婚姻怎麼可能牢固呢?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們必須換一個思路,為婚姻尋找另外一種愛情形態,一種比較穩定的愛情,作為它的基礎,這樣的話,我覺得我們對愛情的理解就應該放寬,不能僅僅局限在那種浪漫戀,浪漫式的愛情,只承認那一種形態,應該承認還有別的形態,愛情落到地上後形態。英國作家斯威夫特說過一句話,他說:天堂裡面有什麼,我們不知道,沒有什麼,我們知道得很清楚,就是沒有婚姻。婚姻這個東西太不浪漫了,天堂里沒有它的位置。針對他這句話,我也說過一句話,我說:好的婚姻是人間,壞的婚姻是地獄,不要想到婚姻中去尋找天堂;不過呢,人終究是要生活在人間的,而人間也自有人間的樂趣,為天堂所不具有的。
那麼,我考慮這種能夠作為婚姻的基礎的愛情,它叫什麼樣的愛情呢?我把它和浪漫式的愛情相區分,稱它為親情式的愛情。一般來說,如果一個浪漫式的愛情它的質量是高的,它應該也必然會轉入兩個人一種持久的結合,你們結婚也罷,不結婚也罷,反正你們是生活在一起了,成了一家人了,這是一種自然的趨向。浪漫式的愛情如果它要持久下去的話,我覺得它必然會轉化成這種親情式的愛情,就是說,愛情裡面的那種浪漫因素必然會降低,會退居次要地位,也許還有浪漫的時候,但是它已經不重要了,不是主要的東西了。那麼那時候如果兩個人感情還是非常好的話,這種感情裡面主要的因素是什麼呢?我覺得主要的是一種互相的理解,一種信任感,兩個人在行為方式上的默契,不用多說話,就知道對方在想什麼,為什麼要這樣做。兩人之間有一種命運與共的踏實感,今生今世我們是不會分開的了,無論遇到什麼事我們都將共同擔當。一旦離別的話,彼此會有一種深切的惦念。像這樣一種東西,實際上就很像是一種親情了,兩人彷彿有血緣關係似的,彷彿從來就是一家人。實際上這種感情當然不是由血緣關係產生的,而是由性愛發展來的,所以仍然是愛情,我就把它稱為親情式的愛情。我認為,一個婚姻如果以這樣的感情為基礎,就不但是牢靠的,而且也是高質量的。
當然,我不否認兩個人之間即使有了這樣深厚的感情,有了這種親情式的愛情,以後仍有可能發生變化,因為世界上充滿了誘惑,我們都是紅塵裡面的人,難免會受到誘惑。但是我想,在這種時候,我們應該慎重,應該考慮兩點。第一點,你能保證你的這一次新的浪漫愛情,它一定比你現在得到的愛情有更加高的質量嗎,是一個更好的愛情嗎,這一點我覺得很難保證,有可能會較差一點,可是只要你去試,現在這個婚姻很可能就解體了,這樣的教訓太多了。第二點,你要考慮即使你又遇到了一次很好的浪漫戀,最後你跟她結合了以後,那個浪漫戀,那個浪漫式的愛情,遲早還是要轉化成親清式的愛情,它不可能永遠浪漫下去的,這個規律你是逃不脫的。那麼,我相信,如果認清了婚姻應該也必然要以親情式的愛情為基礎,把這個道理想明白了,我們對自身婚姻現狀的評價就會客觀一些,面臨抉擇時也會慎重得多。
關於這一點,我曾經寫過這樣一段話,我說:「喜新厭舊乃人之常情,但人情還有更深邃的一面,便是戀故懷舊。一個人不可能永遠年輕,終有一天會發現,人生最值得珍惜的乃是那種歷盡滄桑始終不渝的伴侶之情。在持久和諧的婚姻生活中,兩個人的生命已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血肉相連一般地生長在—起了。共同擁有的無數細小珍貴的回憶猶如一份無價之寶,一份僅僅屬於他們兩人無法轉讓他人也無法傳之子孫的奇特財產。說到底,你和誰共有這一份財產,你也就和誰共有了今生今世的命運。與這種相依為命的伴侶之情相比,最浪漫的風流韻事也只成了過眼煙雲。」我還說過:「大千世界裡,許多浪漫之情產生了,又消失了。可是,其中有一些幸運地活了下來,成熟了,變成了無比踏實的親情。好的婚姻使愛情走向成熟,而成熟的愛情是更有分量的。當我們把一個異性喚做戀人時,是我們的激情在呼喚。當我們把一個異性喚做親人時,卻是我們的全部人生經歷在呼喚。」這些話確實都是我的切身體會。(周國平)
評語摘錄:
親情式的愛情,我很贊同這種說法。我和老公之間就是這樣的。我們結婚十三年了,一直都相處的比較好,在周圍人的眼中算是一對模範夫妻。當我遭遇網戀的時候,從未體驗過的浪漫的激情讓我對我的婚姻產生了懷疑,我覺得對老公的是親情,沒有愛情。我幾乎要放棄這個在我看來沒有愛情的婚姻。老公對我說: 即使離婚了我會再等你三年。帶著困惑痛苦矛盾的心情我看了不少關於愛情婚姻方面的作品。就象
第一點,你能保證你的這一次新的浪漫愛情,它一定比你現在得到的愛情有更加高的質量嗎,是一個更好的愛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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