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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都是全能王

古代官員都是全能王

2012年03月28日 10:04 本文來源於 財新網 | 評論(7) 單頁閱讀

標籤: 張口說史

   放眼看去,古代官員都是全能王,哪裡有需要往哪跑。這是不負責任、不正常的現象,卻是君主專制和官僚體制的伴生物

張程|文

  古代官員是一個專業要求很高的職業,每天都要處理很多業務。比如教撫百姓、徵收錢糧、司法刑獄等常規工作,又比如水利、漕運、剿匪、實業等非常規工作,哪一樁哪一件不需要專門去學習,不要求負責官員掌握相應的業務能力?

  但是,我們看到古代官員似乎都是全能王,全面發展,到處開花,今天抓教育明天管財政後天負責軍事,甚至把吏禮兵刑民工六個部門的職務挨個當過去,令人嘆為觀止。「學在於長,業在於精」的規律在古代官場失靈了。為什麼官員們都是全能王?他們就真的是樣樣精通嗎,會不會「外行管內行」,對工作造成不良的影響呢

  政治第一業務第二

  古代並沒有針對行政或者做官的專門教育,有的是儒家理論的教育。客觀的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那一套和實際政務有很大的距離,對讀書人入仕後的實際工作幫助不大。

  而官府要錄取的恰恰是沒有經過專門教育的讀書人,而不是那些在財稅、水利、偵查、審訊方面有專長的人才。科舉考試不考錢糧刑獄,卻考君臣禮義。如果一定要找出和官場實踐有關的錄取標準,那就是唐宋之後選拔官員,要看能否寫一手合格文公,往俗了說就是看候選者會不會打官腔、寫官樣文章。專業歷史名詞叫作「判」,公文判詞能做到文辭通順、沒有紕漏,有說服力的候選人優先錄取。

  讀書人初入官場,對於實際工作內容,完全是兩眼一抹黑,一竅不通。他們所有的是滿腹的四書五經之中八股文章,能做的就是用儒家道德指導辦公。比如明代大清官海瑞當父母官,審案的標準就是遇到財產糾紛,寧可委屈士紳尊長,也要站在百姓卑弱的一方;但是遇到名譽禮儀的官司,寧宇委屈百姓卑弱,也要維護士紳尊長的利益。這就是從儒家道德出發的審案標準。至於朝廷繁複的律法條文和種種判例,海瑞可能並不精通,很多官員甚至都沒拿起來翻閱過,自然做不到「依法辦事」了。

  說到司法,古代官員常常會「法外施恩」或者「法外用刑」。對於貧苦孤獨或者情有可原者,父母官常常減輕甚至免於刑罰;而對於殘暴跋扈,激起民憤者,往往刑上加刑,動不動就先來四十大板殺威棍,甚至「立斃杖下」的記載也不絕於史。如此「有法不依」,古代官員非但不會受到處罰,反而留名青史,說不定離任時還會有紳民送「萬民傘」,「脫靴遺愛」,來個揮淚相別。說到底,還是儒家道德在其中起作用。司法如此,民政、教育等其他政務也如此,維護儒家道德是官員們首要的考慮,業務成效倒在其次。

  儒家道德的核心是「忠君」,是對君王忠義,在實踐中表現為對皇權的絕對尊崇,聽皇上的話、執行皇帝的命令。而皇帝考慮問題的首要目的是維護自己的威嚴,鞏固自己的統治,而不是什麼國計民生、百姓疾苦。他評價官員的首要標準,是忠誠,而不是業務能力。寧可用忠心的庸才,也不用異心的人才,是專制帝王用人的不二準則。就這樣,帝王用人和官員辦公,就找到了一個共同點:政治第一,業務第二。

  古代官場任何制度都使圍繞著君主專制而制定的,由於立法執法中的偏差以及君主個人愛憎,所謂職官管理成為君主控制官員、維持皇權的手段。帝王的好惡決定著個人前途榮辱。於是,官員「阿旨曲從,則光寵三族;直情忤意,則參夷五宗」。(《後漢書?宦者列傳序》)誰還去真正重視業務工作啊?

  按照現代政治理論,政府職能可分為社會管理和政治統治兩大類。歷朝歷代設官置衙,帝王都突出政治統治的衙門的分量。除了掌管具體業務、維持國家運轉的六部之外,唐宋之後的歷朝歷代無不設置了名目繁多、規模龐大、疊床架屋般的其他衙門,比如通政司、翰林院、都察院、太僕寺、太常寺、鴻臚寺、光祿寺、國子監、詹事府、宗人府等等,更不用說校書、錦衣衛、粘桿處等等了。這些機構或許曾經掌管具體的業務,或許仍然經手些微業務,但基本上是閑職,主要是為了維護帝王的威嚴、保證體制的穩定和忠誠而設置的。皇帝離不開這些「冗、虛、閑」的衙門,在其中安插了數目並不亞於業務部門的官員。他用這些閑職來犒賞效忠自己的官僚,安排體制內部的冗員,監視官僚隊伍的動向,或者考察、鍛煉、栽培某個官員。這就告訴那些只會八股文章、不識人間疾苦、不分豆菽麥稻的官僚們,不學無術沒關係,不會辦事也沒關係,只要效忠皇帝,仍然有大把的官位虛席以待。

  政績是浮雲

  如果官員都重政治輕業務,業務成績(政績)不好怎麼辦?比如錢糧徵收不足額,轄區內治安不好,怎麼辦?這就涉及第二個問題:業務考核。

  理想的業務考核能夠優勝劣汰,獎勵埋頭實幹有成績的官員,淘汰那些不幹實事甚至幹不了事的庸官昏官,從而促使官員們都鑽研業務、提升政績。

  可是,君主專制體制下的業務考核,是自上而下的考核,皇帝考核大官,大官考核小官。古代從來沒有百姓考核官員的制度。既然皇帝用人的標準是政治第一業務第二,那麼考核起來也是先講政治,再看政績,有時候甚至是政治壓倒政績。總之,皇帝覺得「忠心耿耿」的大臣、對維護體制穩定有用的大臣,哪怕政績不行也能穩坐泰山乃至平步青雲。「德才兼備」,「德」為先,「才」只是錦上添的花。這裡的德,執行的標準就操縱在皇帝和上司的手中了。後者覺得被考核者有「德」,他沒德也有德;反之,後者覺得被考核者失德,他再德才兼備也沒戲。比如,唐宋官員考核標準都是「四善」,即德義、清慎(謹)、公平、恪勤,都是非常道德化、缺乏可操作性的大標準。實實在在的政績和「四善」中的任何一項似乎都有關係,可又沒有關係。

  其次,官僚體制一旦建立,就擺脫人類控制,產生自己的邏輯,會根據自身利益和慣性運轉下去。而保持體制的穩定是它的一大追求。實打實的考核產生的波動,顯然不利於官僚群體的利益,也影響體制的穩定,是官僚體制不願意發生的。因此具體到實踐中,每個考核單位都要為自身的利益和穩定考慮,主持人多不願秉公執法,破除情面。東漢王符在《潛夫論》里說:「尚書不以責三公,三公不以責州郡,州郡不以討縣邑,是以兇惡狡猾易相冤也」,考核制度的陋弊幾乎是與該制度本身同步發展起來的。考核的結果,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好,極少有人會因為考核不合格而貶官罷職。如果真出現那樣的「反常」情況,人們總是習慣性地認為不合格者不是得罪了上司,就是人緣太差,在官場上得罪的人太多了,或者就是政治鬥爭、派系傾軋的犧牲品。

  宋代是官員的「天堂」,考核官員採用磨勘法,即規定文官三年一秩,武官五年一秩,凡到期沒有過失的人都可以陞官,因此在實際操作中考核就變成了論資排輩,結果造成官員「不求功實,而以日月為限,三年而遷一官,則人而無死,孰不可公卿者乎?」糊塗官只要活得足夠長,就能列位公卿。如果你是宋代官員,你會去鑽研政務、認真工作嗎?

  明朝戶部十三個司,自孝宗弘治以來,借口公署不大,只留郎中一人治事,其餘戶部官員只在授官之日(也就是任命的時候)出席而已,實際上就是掛名不幹活。《清稗瑣綴》記載光緒、宣統年間,國事紛擾,京官們卻渾渾噩噩、頹廢得很,每年早晨到所在的衙門點個卯,不到中午就回來了,稱之為「上衙門」,至於有多少時間在衙門、都幹了些什麼,自己都無所謂了,也沒有人在乎。他們在乎的是上司的喜好、衙門的空缺和黨同伐異的安危禍福。這些明清官員,相信其中絕大多數人年年考核合格,部分人還考核優異,該享受的待遇一樣不落下,該升遷的照樣升遷。在這樣的環境中,還會有幾個官員去扎紮實實地干業務,追求政績呢?

  總之,古代官場的業務考核流於形式,主要不是看政績,而是看權力上端的好惡和體制的需要。政績的作用,似乎如同浮雲飄忽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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