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同語言發表同樣研究算重複發表嗎?

 

相較於學院里另一篇討論學位論文轉成期刊論文的主題,我相信更多人對於已經發表過中文期刊的論文能不能在翻成英文之後再發表到英文期刊上更有興趣。

這個問題其實很值得研究,一樣的研究內容,用不同語言發表在期刊上,算不算重複發表?事實上,重複發表在目前算是一個灰色地帶,所有的作者,甚至期刊編輯們都不是很清楚,不過大部分的時候,重複發表被視為學術不端行為。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簡稱 ICMJE)則用「再次發表(secondary publication)」來稱呼可接受的再發表文稿,包含為了讓更多的讀者看到,在另一個期刊再發表或用另一種語言再度發表的研究。

相較於學院里另一篇討論學位論文轉成期刊論文的主題,我相信更多人對於已經發表過中文期刊的論文能不能在翻成英文之後再發表到英文期刊上更有興趣。

這個問題其實很值得研究,一樣的研究內容,用不同語言發表在期刊上,算不算重複發表?事實上,重複發表在目前算是一個灰色地帶,所有的作者,甚至期刊編輯們都不是很清楚,不過大部分的時候,重複發表被視為學術不端行為。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簡稱 ICMJE)則用「再次發表(secondary publication)」來稱呼可接受的再發表文稿,包含為了讓更多的讀者看到,在另一個期刊再發表或用另一種語言再度發表的研究。

不過,即使用其他語言進行重複發表,仍有幾項準則須遵守:

1. 作者必須獲得雙方期刊編輯的許可,再發表的期刊編輯一定要有首次發表的論文內容

2. 前後發表的時間至少間隔 1 個禮拜

3. 再發表必須要針對不同的目標讀者,並且確實呈現首次發表內容中的數據及解釋

4. 再發表的題目應表示出該論文已發表過,封面註腳必須提供首次發表的信息。

用另一語言重新發表已經發表過的研究,在不滿足上述情況時是會被視為一搞多發的,最重要的是應該告知兩邊的期刊編輯並且編輯們都接受再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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