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對人性中根本矛盾的解決
佛法對人性中根本矛盾的解決
人性的概念及佛學對人性的看法
人性,是自古以來東西多家學說所著力探討的一個重要問題,常被作為倫理道德和社會教化的最終依據。先秦儒家對人性問題特為重視,《中庸》以「能盡其性」(窮徹、發揮個人的性)為盡人(別人)、盡物(大眾)之性,從而參贊天地化育之本,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關鍵。這裡所說「性」大略相當於現代人性的概念。「性」字的本義,是人心中的生氣或生來所具的心,一般指人生來所具的本性,俗稱「天性」。《中庸》解釋說:「天命之謂性。」天命,指自然給予人的決定不可變改的稟賦。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又說:「滅絕人性」,意謂人有由人這個類屬所決定、凡是人皆應具有的、難以改變的本性。西方學說中相當於人性的概念,有「人的本性」、「人的本質」、「人深深隱藏起來的本質」等。
有沒有人性這種東西?若有,它是什麼?是善還是惡?這是東西諸家哲人長期以來聚訟不已的問題,孔子說:「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肯定眾人有生來相近的共同人性,而因社會的習染,人格有了千差萬別。《中庸》曰:「自誠明,謂之性。」以「誠明」(由至誠而具理性)為人性最重要的特性。孟子說性本善,因不修養而有了惡;荀子、韓非等則說性本惡,主張用政治管理、社會教化來改造為善。後來張載分人性為天命之性與氣質之性,前者至善,後者為各人稟賦的素質,或有不善。王陽明更從體用的角度,說性之體無善無惡,性之用為善。張、王二人之說,都受了佛教心性論的深刻啟發。基督教說人生來繼承有人類始祖所犯的「原罪」,又稟有「聖靈」,實際上認為人性中有善惡二元。弗洛伊德、弗洛姆等心理學家也說人本性中有矛盾衝突,弗洛伊德主性惡論,說「人對人是豺狼」,弗洛姆以自我意識、理性為人的本性。費爾巴哈以理性和意志心為「形成本來人性的東西」。第三心理學派的羅傑斯說人性中本無惡。近現代西方學者還從生物學、人類學、社會學等多角度,深入探討人性問題,或說求需要和願望的滿足為人的本性,或說人性只有人的生物屬性,或否認有普遍共具的、不變的人性存在。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佛學中的心性、佛性、自性,其含義並不能完全等同於諸家所說的人性。這裡的「性」,梵文原義為本來具有、不依他起、不變不改的東西,《大智度論》解釋說:「性名自有,不待因緣。」(卷三一)「諸法本生處名為性」(卷八三)。《中論·觀行品》云:「性名決定有,不可變易,如真金不可變。」謂性為不依條件而獨存、因而也就不變不改的東西,為諸法生起的本元。智者大師《法華玄義》卷二釋云:「性以據內,自分不改,名為性。」其《摩訶止觀》卷五更詳釋性有三義:一不改義;二種類義,即各種屬所具的特性,名為「性分」;三實性,即極實無過的理性——佛性。太虛大師《性釋》總結中印佛典中的「性」為本現成、不變壞、遍一切三義。
從佛典中「性」之自存不依他、不變不改的含義來說,世間諸家學說所言具善惡屬性、矛盾衝突、生物屬性等意義上的人性,及儒家所言各人天賦的氣稟之性,皆因緣所生法,非不變不改的東西,從嚴格的、絕對的意義上來說,都稱不起「人性」二字。佛學,尤大乘性宗之學,說一切人,乃至一切眾生,都具有自存不依他、不變不改的本性,此即心性、佛性,此性雖真正稱得起人性,但卻未必被世間學說尤西方學說所認同。
然而,從佛法的世俗諦來看,兒童期以後的人,並不無屬於人這個種類,尤其是區別於動物的普遍共具的特性,相當於智者大師所說「性」三義中種類義「性分」者,如自然主義倫理學所說對需要和願望的滿足、費爾巴哈所說的理性與意志、弗洛姆所說自我意識、理性等被看做人本性的東西。其次,除斷了煩惱的佛教聖者之外的絕大多數凡夫位人,雖然其人格、品性多受社會、文化條件的決定,但社會、文化條件,僅僅是形成人格、品性的外緣,外緣必仗內因才能起作用,作為內因,應有先天的、生來即具的因種,從各人的先天因種中,不難歸納出具普遍性的人類本性,可假名為人性。這種先天的因種,以佛法法相唯識學解釋,即是眾人心識共同的基本功能,尤其是阿賴耶識中所藏的「異熟種子」。異熟種子由無量世的業行熏習而成,在今生遇緣而成熟結果,故名異熟。近現代生物學、人類學等所說由人類一代代的社會、文化活動所形成的遺傳基因,可包攝於異熟種子中。另外,佛經中常說眾生種種「性慾不同」,這裡的「性慾」,不是現在所說男女兩性的性需求,而是指由異熟種子所決定的稟性,即儒家所說氣稟之性中的欲求、愛好。
人性中的矛盾衝突
俗諦意義上的假名人性,在佛教教義中實際上被作為極重要的問題,被歸於心識的相用中、可看做人類普遍天性的心識功能,法相唯識學說有八識(或九識)、五十五種心所法(隨八識而生的心理活動),大略可歸納於西哲所說知、情、意三大基本功能。這三大功能互相交涉,加上阿賴耶識中異熟種子的作用,表現為人類共具的本性。這種人類本性,與其說是純善或純惡的,還不如說是具有矛盾對立的為切當,善與惡、情與理、向上與向下三類矛盾,在人性中諸矛盾間最為根本,由此派生出佛典中常說的染與凈、迷與悟、煩惱與菩提、明與無明等矛盾。這些矛盾是導致人們各種內心衝突和社會矛盾的根源,是諸家倫理學所著力探討的重大問題,也是促使人發向善心、出離心、菩提心,學佛修道的內因,被佛學列為學佛過程中著力解決的主要問題。
善與惡的問題,最為諸家倫理學所重視。作為判別人們行為的社會倫理準則,善與惡可謂人性中最有賴於社會歷史條件的東西,嚴格說來算不上人性,只能說人性中有能生起善與惡的因種。就此而言,性善論和性惡論都是片面的。若說人性本善,則惡便成了無因之果、無源之水,反省內心深處,每個人都不難發現自己心府有惡的、低劣的動物性衝動;若說人性本惡,則善便成了無因之果,反省內心,不難發現誰都不無先儒所說見孺子落井自然而生的惻隱之心。實際上,絕大多數人天性中都是善、惡因種並存,即極善之人,也多少會發脾氣,極惡之人,也起碼愛他的子女。唯識學所說心所法中,便有善惡之分。所謂善,指能使自他得今生、後世、究竟的利樂者,反之則為惡。心所法中有「善心所法」,包括信、慚、愧、精進、不害等十一種心理功能,其中慚、愧二法,被強調為轉惡為善之本,經中稱「慚恥之服,最為莊嚴」,無慚無愧,被佛陀斥為畜生,意謂這種人喪失了應有的人性。心所法中屬於惡的,有煩惱與隨煩惱兩類,煩惱,意謂惱亂身心不得安寧,有貪、瞋、痴、慢、疑、惡見六根本煩惱。隨煩惱即副煩惱,有忿、恨、覆(掩飾過錯)、惱、嫉、慳、驕、無慚、無愧、懈怠、放逸、失念等二十種。善、噁心所法作為人所共具的心理功能,自有其生來攜帶的因種,遇緣而生或善或惡的心理活動,引起或善或惡的行為,產生或善或惡的果報。善、惡因種的比例及多寡,因人而異,但只要他沒能修道斷盡煩惱,其藏識中便有煩惱因種潛在,必然會出生惡業,導致生死輪迴的苦果。欲出離生死,就必須斷盡煩惱的現行及因種。煩惱與菩提,於是成了學佛人內心的一大矛盾。
理(理性、理智)與情(妄情、人慾)的矛盾,較善惡矛盾更深一層,為人性中一對最為根本的矛盾。人為理性動物,理性,為人區別於動物的最重要特性,這一點,幾乎是古今中外諸家學說所公認。理性,主要是第六意識的殊勝功能。有了理性認識的能力,具自我意識,能認識世界、反省自心,思考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和存在的價值、意義,便能出生智慧與知識,自覺地接受社會教化,按一定的倫理規範約束行為,棄惡行善,提高精神境界,塑造自己的人格形象,乃至反思自身存在的根本矛盾——生死問題,修道學佛,追求超出生死,獲得永恆幸福、絕對自由。但人類還有先天的貪、瞋、痴、慢、疑等煩惱、隨煩惱的因種,有先天的本能性自我執著,表現出自私自利的本性,遇社會生活之外緣,貪著財色名位而希圖佔有,難免出生種種與世俗倫理、宗教信條相悖的人慾,當人慾勝於理性時,便會導致殺、盜、淫、妄等侵犯他人和公眾利益的罪惡行為,造就今生後世的惡報苦果。人慾妄情,往往出於本能,發自深心,帶有不自主性,與理性形成尖銳矛盾。儒家理學宣揚以天理勝人慾,但儒者們也往往有人慾難勝天理之時,知、行相悖,被人譏為「假道學」。學佛修道者,也往往苦於煩惱難斷,人慾難除,被煩惱所惱,甚至有被煩惱戰勝理智而破戒、著魔者。
向上與向下的矛盾,指人類本性中,有佛學所說心所法中「欲」(意欲、慾望)的不息躍動,有意志力,這是人生命活動的重要特性。意欲與意志力,隨各人心識中的善惡因種、情理矛盾,及社會、文化外緣的制約影響,既有可能隨順理性與善,出生向上的追求,求完善人格、提高精神境界、升華生命,超越生死,從而出生佛學所說精進、不放逸等善心所法,成為修道學佛的動力;也可能隨順妄情與惡,沉淪於向下的追求,對低層次的生物性慾望的滿足沒有限度,耽溺酒色,貪名利權位,不擇手段地擴張私我的佔有慾,乃至營私舞弊、貪贓枉法、偷劫詐騙、吸毒販毒,醜化人格,污染社會,被世人斥為衣冠禽獸,謂其喪失了應有的人性。實際上,這種向下的欲求,雖可歸咎於社會經濟結構、生活方式、政治制度、文化教育等外緣,但若人性中無先天的因種,亦難以形成惡業的現行。對於人性中這種向上與向下的矛盾,歌德《浮土德》第一部通過浮士德心中的兩種精神的鬥爭,予以揭示:
「一個沉溺在迷離的愛欲之中,
執拗地固執著這個塵世;
另一個猛烈地要離去凡塵,
向那崇高的靈的境界飛馳。」
在未斷煩惱的佛弟子心中,這兩種精神的鬥爭往往也很激烈。
對於人性中的矛盾,基督教「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獸」的說法,可謂相當精闢深刻。一半是天使,意謂人因具有理性、靈性,有超越人慾的向上追求之本性;一半是野獸,意謂人因其動物性的軀體和生活方式,有人慾和向下淪墜的本性,人性中的這種矛盾,又稱為聖靈之性與魔鬼之性的矛盾。
正因為人類本性中存在著矛盾衝突,所以人類社會從來便充滿了善與惡等的矛盾鬥爭,歷史舞台上扮演著唱不完的正義與姦邪、智慧與陰謀、光明與黑暗、道德與墮落、進步與反動等鬥爭的活劇,現實生活中處處都可見到人性正面的光明和人性負面的污穢。因為人性中有善性、理性、向上性的正面,故歷來有代表人性正面的社會倫理、宗教信仰等,發揮著社會教化的作用,力圖創造強緣,促使人性正面的光輝放射,使社會文明、世界和平,人們的精神境界得以提高,人性負面的消極、破壞作用被抑制。但由於人本性中畢竟有惡性、破壞性、向下性的負面,人的生活方式和人類創造的財富總是提供誘引人向下淪墜的外緣,所以儘管賢哲們在不斷地立言說教,宗教家們在虔誠地勸化感化,社會文化用各種方式不斷地灌輸正面教化的信息,政治法律在力圖制止罪惡的破壞性行為,但代表人性負面的種種罪惡與墮落,仍舊在頻頻出現,至多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被抑制,出現較少而已,到今天為止,還沒有哪一個社會教化體系和政治制度可以徹底消滅人間的陰暗面、醜惡面。即使在原始的共產社會,部落成員們可能有在今天看來頗為高尚的道德,出現過先秦道家們所嚮往歌頌的羲皇之世,但即便在那個時代,部落、種族間爭奪撕殺之殘酷,大概也要超過動物群之間的爭鬥。中國遠古有黃帝血戰蚩尤之傳述,今日地球上尚可看到生番食人的太古遺風。就是在物質財富相當豐足、科學文化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人性負面的創造物,並不比古代少了多少。扒偷劫盜、謀殺詐騙、作姦犯科、貪污受賄、販毒吸毒、道德淪喪、縱慾無度等醜惡現象,在哪片國土上都遠未被消滅,戰爭的殘酷性和規模,遠遠超過了古代。科學、財富、社會進步,不但無力消滅人性中那獸性的、破壞性的負面,而且還能起放縱、誘長人性負面的消極作用或副作用,使人逐物不返、沉迷不覺。但人性負面所造成的罪惡和墮落,終究掩蓋不住人性正面的光輝,具有刺激和推動人反省追悔、追求向善向上的作用。飽嘗墮落沉淪之苦,更易於發起求解脫向上的道心。黑暗、醜惡的社會現象的存在,能促使人們反省科學、財富、文化和教化體系的功過,反省自心,探究堪以補救文明過失、凈化社會人心的大道,眾生因人性負面而起惑造業,輪轉三途,備受諸苦,促使菩薩發起大悲心,精勤求道,成就佛果,故經中喻眾生苦難為生長養育菩提覺樹、結出佛果的田地。《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云:「一切眾生而為樹根,諸佛菩薩而為華果。」
佛法,正是發揮人性正面的光輝,以理性對社會人生和人性中的矛盾進行深刻反省的結果。佛法不僅如實揭示了人性中的各種矛盾及其因緣果報,而且深入挖掘了人性負面的根源,開闢了一條堪以解決、消融人性中根本矛盾的大道。
證自性空消融矛盾
佛陀運用緣起法則,在禪的清澈定心中觀察一切,反省自心,發現人性中煩惱之負面,終歸以人們違悖真實的我法二執為根荄,以自我中心的立場為基礎。欲圖消滅由煩惱造成的生死流轉,必須徹底斷除煩惱的根子我執,轉變凡夫自我為中心的立場。欲期達此,唯有發揮人性正面理性的特殊功用,如實觀察諸法無我的真實,獲得現證真實的智慧。佛法三乘,皆以得如實覺照真實的智慧,以智慧斷煩惱,為超生死、人涅盤的通途。只有現證真實的智慧,方堪以解決人性中的諸矛盾,解決人存在的根本問題,從而解決一切社會問題。所謂現證真實的智慧,按大乘性宗的圓滿了義之說,終歸為明心見性,證見佛性真我,亦即那真正稱得起人性的、超絕依待的不變不易的自性。作為凡夫不覺真實、起惑造業之本的無明,終歸是不明自心佛性,不認識真正的自我,迷昧不覺。轉迷為悟,即超生死。無明與明、迷與悟,於是便成了產生人性中一切矛盾的最根本矛盾。
依大乘如來藏緣起論,佛性、心性、自性,乃絕對之物,大無不包,細無不入,宇宙萬法,無有一法能出其外。故從究極了義而言,不但人性中的善性、理性、向上欲求,是心性中所本具,即煩惱、惡性,亦心性中所本具,為心性本有的一種功能。天台宗依此義立「性具」說,謂「一一諸佛,一一眾生,悉具染凈二性。法界法爾,未曾不有。」(《大乘止觀法門》)其性具說的突出論點,在於「性惡」(惡乃性中本具)。《天台傳佛心印記》云:「今家性具之功,功在性惡。」天台宗分惡為性惡、修惡兩種,性惡指性體上本具能惡的功用,修惡指凡夫由無明現起的惡。諸佛亦不斷性惡,只是斷盡了修惡;眾生亦不斷性善,只不過缺了修善(應修的善行)。這種性具說,既不同性善論、性惡論,又不同於善惡二元論,可謂一種體用論的人性論。
密乘無上瑜伽則從心所乘的質、體的角度,說一種體用論的性具論。謂屬於善的慈悲、智慧、方便、精進,與屬於惡的貪愛瞋嫉,都是聚眾生深層生理機制「細身」中兩種生命能量凝聚體——「明點」的功能。陽性的生命能量凝聚體「紅大」(紅菩提),有活動、進取的陽剛之性,即能隨善緣而出生精進、方便,又能隨惡緣而出生瞋怒嫉恨,俗話所謂「肝火旺」,即紅大功能亢進之意。陰性的生命能量凝聚體「白大」(白菩提),有冷靜照察及情愛的功能,既能隨善緣而出生慈悲、智慧,又能隨惡緣而出生貪愛、愚痴,俗話說「痴情」,即有愚痴與貪愛同源的意味。凡夫因缺乏智慧,不識心性,致使明點成為業明點,與煩惱和合,將性體本具生命能量作負價值的使用,出生貪瞋,起造惡業,嘗受苦果;諸佛以智慧觀照,轉業明點為智慧明點,使性體本具的生命能量作超越性的正面發揮,創造利人濟世的最高價值。問題並不在性體上本具的生命能量,而在於能否以正智去使用它。無上瑜伽還把煩惱中的「五毒」(貪瞋痴慢嫉)分為正邪二種,正五毒指性體上本具能生起五毒的功能,如能貪的功能為不能離,能瞋的功能為摧壞,能痴的功能為無分別,能慢的功能為不退,能嫉的功能為不容;邪五毒,為凡夫由無明而起的貪瞋痴慢嫉的現行。正五毒即天台宗所謂性惡,邪五毒即天台宗所謂修惡。
由此深秘了義而言,視煩惱如怨敵,亟求斬絕斷盡,只是小乘不了義的方便之說,或者說斷煩惱,應僅指斷凡夫的修惡、邪五毒。煩惱既然是性中本具,便不可能被斷除,尤其是性體上所具能現煩惱的性惡、正五毒,是不可斷的,此若斷除,則慈悲、智慧、方便、精進,便都失去了根本,豈非斷了佛種?故禪宗、天台宗、華嚴宗、密乘,都說煩惱不須斷。如果說斷煩惱,應該說煩惱中的痴、無明、邪見,是必須斷盡的,至於貪瞋等煩惱,應以智慧照破,以智慧轉化,轉煩惱為菩提,轉凡夫擴張私我佔有慾的貪愛為對佛法真理的法愛、對眾生的慈悲,轉瞋恨為精進不已的精神,轉傲慢為對必定成佛的自信。就是無明,若深究其實,亦依明而有,乃本具覺性的妄動,亦宜轉而不宜斷,應轉之為明為覺。轉煩煩為菩提,被無上瑜伽稱為「轉位道」,作為與斷煩惱而證菩提的大乘(般若蜜多乘)道的重要區別。實際上,轉煩惱為菩提,乃大乘圓教之常談。即大乘漸道,也說見了道的悲增菩薩,為度化眾生,故意不斷盡貪愛等煩惱及煩惱習氣,以「誓扶習生」、「留惑潤生」留作與眾生結緣以方便度化的因種,只要證得智慧,能自主其心,不被修惡、邪五毒所轉,而能自在迴轉煩惱,則煩惱不妨用為度化眾生的方便:以貪愛去度多貪眾生,如《華嚴經》中的婆須蜜女;以瞋怒去降伏暴惡眾生,如佛菩薩現為忿怒威猛的金剛、明王以調伏諸魔。密乘法以有相的本尊形表示這一深義,以文壇城中文靜慈祥、莊嚴俊美的寂靜諸尊,表眾生自性中的慈悲智慧,以武壇城中猙獰兇猛的忿怒諸尊,表眾生自性中的精進方便。無上瑜伽還設有即煩惱為道,轉瞋怒為菩提的拙火定、轉淫慾為菩提的欲樂定等法門。無上瑜伽秘密三昧耶戒中,有不斷五毒一戒,不僅正五毒不可斷,即凡夫之邪五毒,亦不應斷,只作迴轉。禪宗的參究法門,則是即根本煩惱中的「疑」為道,由疑而悟,有「大疑大悟、小疑小悟、不疑不悟」之說。禪宗人還說,煩惱愈是熾盛的人,一旦翻轉身來,見道成佛的速度往往愈快。為什麼?煩惱熾盛,說明其生命能量強大,能轉為修道之動力者也就大,佛不是說他是因「欲心不止故得佛」嗎?煩惱熾盛,因煩惱所受的苦痛必深,由痛苦激發的道心就易於堅固,也易於由反省痛苦、煩惱而出生智慧,看破煩惱。
不用說見道成佛的聖人不能缺了煩惱的方便,即凡夫眾生,若缺了貪瞋等世俗的方便,也難以過好生活。做父母者對其子女沒有愛,做子女者對其父母沒有愛,夫婦之間沒有愛,同志、朋友、師徒之間沒有愛,這個世界便會成「三冬無暖氣」,社會關係便無法和諧。做父母、老師者對孩童、學生一味溺愛,必要時不嚴厲斥責和處罰,則難以施教。當政者對惡人、罪犯不嚴加懲治,社會便難得安寧。對此類順益正常世俗生活的貪瞋,佛法是給予肯定的,在世俗諦的意義上並不以之為應斷的煩惱、為惡,而說為應行的善行。
要之,對人性中正負兩面矛盾的解決,並不在於負面的惡、煩惱之有無,而在於有無能照破陰暗面、超越矛盾對立的正智光明,在於是否以正智為宰,使用本具的正負性能。只要有正智的照了主宰,則人性中本無矛盾可言,正負兩面的性能,並非水火不容,而是相互配合,有如人的二手、二足,缺一不可。不但正面的善等性能是至善,即負面的性惡,亦可作至善之用。若無正智照了主宰,則正負敵對,善惡衝突,從無明所生的修惡、邪五毒,乃至煩惱業種,只要一絲未盡,便會惱亂身心,障礙人出離生死。無上瑜伽等說五毒不應斷,主要是說不應執煩惱為實有而視如怨敵,而非不加對治,強調不可隨煩惱而轉,必須觀煩惱本空而轉為菩提。若未得如實智,空談圓理,口雖說空,心行於有,縱任煩惱,不予對治,乃至藉事事無礙,破戒作惡,假修密法之名,行淫亂倫,密乘稱為未了悟人行了悟行,必遭惡業果報。永明延壽大師曾教誡僧徒:「若割心肝如木石相似,便可食肉;若吃酒如吃屎尿相似,便可飲酒;若見端正男女如死屍相似,便可行淫;若見己財他財如糞土相似,便可侵盜,饒爾煉到此田地,亦未可順汝意在。直待證無量聖身,始可行世間順逆事!」(《緇門警訓》)至於未真見道而發心留惑潤生以度眾生、弘佛法,不願往生凈土者,其精神固然可嘉,但恐怕改頭換面之後,連佛法也都難信。未得正智的凡夫,即使行世俗應行的貪瞋等方便,也難踏水不濕鞋,往往自惱惱他。
世間教化體系對人性中矛盾的解決,大抵是用以正克負的方法,以善止惡,獎善懲惡,力圖發揮人性之正面,以克制負面。理學倡發揮理性,以天理勝人慾,基督教則以對上帝的愛來止惡防惡。佛法進行社會教化,教人修行,也首先用以善止惡之法,強調在信三寶、受三皈的基礎上,嚴持佛所制的各種以防非止惡、力行眾善為實質的戒律。七佛通戒偈云:「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凈其意,是諸佛教。」概括了佛教的基本教化思想。這種以善止惡,是十分必要的,也是行之有效的。
然而,從圓深義理而言,以善止惡,尚落在矛盾對立的關係之中,不可能徹底消滅惡,並且難以避免矛盾雙方的轉化所導致的因善成惡、因愛生恨、因親生怨等後果。無論是法律制裁、倫理教化、宗教戒律、對上帝的愛等,都無法超越善惡等的二元對立,故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人性中和社會上的諸矛盾。不得如實智,不改變私我中心的立場,即使依佛法修行,持戒行善,布施修定,也還是難以避免由矛盾轉化規律所決定的惡果。因修行而感得人天福報,會使人貪著世間福樂,今生精勤修行,來世很可能會生成個吃喝嫖賭的花花公子,這從出世間的角度來看,則善成了惡。修行好了,名聲大大了,地位高了,往往我執也跟著增大。講經講得好,文章寫得好,有才幹,有定力,有神通,都可能增益我執,因善生惡。若遇讚頌奉承,則驕慢自滿,遇低估非議,則憤恨不平,遇德高才大者,則嫉妒難禁。這種現象,在世俗人和修行人中,都不難發現。即使能以信仰、信念壓抑煩惱,嚴持禁戒,若未以智慧消融,煩惱種子被壓抑於藏識中,愈積愈多,一旦遇到強緣,壓抑不住時來個總爆發,煩惱便會大得嚇人。若於臨終時、中陰境爆發,則隨業墜入惡道,一生修善,反得惡果。
總之,沒有一種能超越矛盾對立的智慧以轉化、消融自性中之負面,是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人性中的矛盾的,是不可能徹底止惡行善的,所以大乘六度中的戒度,須以智慧為導來持戒,才稱得上能度到涅盤彼岸的波羅蜜,否則便成為世間法。虛雲和尚說得好:只有明心見性的人,才真正能「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欲得堪能超越矛盾、消融衝突的智慧,唯有依佛法之正見,觀諸法無我之真實,破除我法二執,令自心與自性本空的實相相應不住著於一切。自性空中,無人無我,無生無滅,無能無所,無任何矛盾衝突,任何矛盾衝突,到這裡都消歸一味,有如眾流趨歸大海,有如雨雪落於江河。真空即妙有,絕對的空中,是絕對的有,恆具自然與真如相應的智慧和無緣的大悲,能隨緣活用自性本具的正負功能,以順逆方便度化眾生,使性惡亦作至善的功用。
證自性空、轉煩惱為菩提的關鍵,在於體證煩惱本空。當一念煩惱生時,當及時覺察,以正見觀照,觀其從緣而生,因心而有,念念變滅,無有住處,無自實體,本自無生,本來清凈。於煩惱妄念息滅之處,更觀能觀之心亦不可得,執心外有法的本能性執著——無明,亦無實自體。當真能照見無明本空,心與空性相應無間時,便會明見自心佛性,煩惱自然轉為菩提,人性中明與無明、迷與悟的根本矛盾,於焉解決。若已明心見性,便有了消融煩惱的巨大力量,煩惱縱有所起,亦不須著意觀修對治,只要保持所見心性不亂,則煩惱妄念即時融歸自性空中,轉為菩提,有如水上畫字,隨畫隨滅。禪宗及藏密大手印、大圓滿法等,皆以此訣迴轉煩惱。
這超絕對待、矛盾的正智,乃佛法之心髓。若人人都能依佛法自凈其心,明心見性,則隨人性中正負矛盾的消融,人們自然眾善奉行,諸惡不作,各種社會矛盾也就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也許有人會問:既然佛法堪以從根本上解決各種社會矛盾,那為什麼在佛教極盛的時代、全民信佛的地區,也仍有罪惡和社會矛盾?答曰:說佛法堪以從根本上解決社會矛盾,只是就其理論、方法而言,至於佛法能否被社會認同,被人們普遍實踐,則取決於眾人及社會政治、文化等各種因緣。實際上,即使在佛教極盛期和全民信佛的地區,由於人們的根性和文化條件的限制,多數人對佛法的了解和實踐,也僅在佛法中的世間法範圍之內,真正得正智、明心見性的人並不多,故尚不能根除罪惡,解決一切社會矛盾。但與無佛法流行的時域相比,其社會矛盾較為緩和、罪惡較少,大概是不難驗證的事實。設若將來社會高度文明,人類高度自覺,具備了全體實踐佛法的條件,欲圖根本解決人性中及社會上的矛盾,則舍佛法自凈其心、明心見性之道外,別無他途。這應是可以由理性思擇所認同的真理。
——1992 年 《法音》 第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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