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類
【從政】
四一七、
[原文]
眼前百姓即兒孫,莫謂百姓可欺,且留下兒孫地步;
堂上一官稱父母,漫道一官好做,須盡些父母恩情。
[譯文]
縣官眼前的百姓就是兒孫,不要認為百姓可欺,應該為子孫留下餘地與後路;縣衙堂上的官就是父母,莫要以為一官好做,應該盡到父母的責任與恩情。
四一八、
[原文]
善體黎庶情,此謂民之父母;
廣行一陰一騭事,以能保我子孫。
[譯文]
從政能善於體察民情,便是民之父母;為官應暗中多做好事,以保兒孫吉祥。
四一九、
[原文]
封贈父祖易得也,無使人唾罵父祖難得也;
恩蔭子孫易得也,無使我毒害子孫難得也。
[譯文]
因本人的官位使父輩受到封爵是容易的,但從政治民,不讓別人來唾罵父輩,卻是很難做到的。憑本人的功勛使子孫得到官銜是容易辦到的,但教子成材,不使子孫受到毒害,卻是很難做到的。
四二十、
[原文]
潔己方能不失己,愛民所重在親民。
[譯文]
自己廉潔,才能保持氣節清名;愛護百姓,重在與民親近無間。
四二一、
[原文]
朝廷立法,不可不嚴;有司行法,不可不恕。
[譯文]
朝廷制定法律,不能不嚴肅嚴厲;官員執行法律,不能不稍加寬恕。
四二二、
[原文]
嚴以馭役而寬以恤民,
極於揚善而勇於去奸,
緩於催科而勤於撫字。
[譯文]
指揮衙役要嚴明,而要寬恕地體恤百姓;表彰善行要竭力,而要狠狠地剷除姦邪;催交租稅要和緩,而要勤奮地愛撫眾人。
四二三、
[原文]
催科不擾,催科中撫字;
刑罰不差,刑罰中教化。
[譯文]
催征賦稅不能驚擾百姓,既要徵稅,又要安撫,養育百姓;執行刑罰不能有所偏差,要通過刑罰教化百姓。
四二四、
[原文]
刑罰當寬處即寬,草木皆上天生命;
財用可省時便省,絲毫皆下民脂膏。
[譯文]
執行刑罰應當寬大處就要寬大,雖一草一木卻都是上天賦予的生命;錢財能省時就要節省,雖一絲一毫卻都是勞動人民的血汗。
四二五、
[原文]
居家為婦女們愛憐,朋友必多怒色;
做官為左右人歡喜,百姓定有怨聲。
[譯文]
在家裡受到妻子、兒女的愛戴,但疏遠了朋友,必會引起朋友的不滿;在官場官官相護,官員們你喜他歡,黎民百姓一定會怨聲載道。
四二六、
[原文]
官不必尊顯,期於無負國法;
道不必博施,要在有裨民物。
祿豈須多,防滿則退;
年不待暮,有疾便辭。
天非私富一人,托以眾貧者之命;
天非私貴一人,托以眾賤者之身。
[譯文]
做官不必求位高權重,只要無愧於朝廷和父母。行善不必廣泛,只要對民生有利。做官的傣祿不需太多,夠養老即應退休,不需等到年老,有病就應辭官。
四二七、
[原文]
在世一日,要做一日好人;
為官一日,要行一日好事。
[譯文]
活在世上一日要做一日好人,做官一天就要做一天好事。
四二八、
[原文]
貧賤人櫛風沐雨,萬苦千辛,自家血汗自家消受,天之鑒察猶恕;
富貴人衣稅食租,擔爵受祿,萬民血汗一人消受,天之督責更嚴。
[譯文]
貧苦的人為了生活終日勞苦,自己的困苦自己承擔,上天看了覺得可恕。而做官的人食衣住行都是由百姓的血汗所供養,因此上天對他們的監督更加嚴厲。
四二九、
[原文]
平日誠以治民,而民信之,則凡有事於民,無不應矣;
平日誠以事天,而天信之,則凡有禱於天,無不應矣。
[譯文]
平時誠懇對待百姓,百姓信任,有事需要百姓出力,則沒有不答應的。平日以虔誠事奉上天,上天信任,若有祈求於上天,則沒有不回應的。
四三十、
[原文]
平民肯種德施惠,便是無位底卿相;
士夫徒貪權希寵,竟成有爵底乞兒。
[譯文]
百姓若願意積德布施,便是沒有官位的大官。做官的人如果利欲熏心,便是有官位的乞丐。
四三一、
[原文]
無功而食,雀鼠是已;肆害而食,虎狼是已。
[譯文]
無功於民而食俸祿就像老鼠、麻雀一樣;殘害百姓而食俸祿,則是兇猛的虎狼。
四三二、
[原文]
毋矜清而傲濁,毋慎大而忽小,毋勤始而怠終。
[譯文]
不要孤芳自賞,不可只謹慎大事而忽略小事,做事不要有始無終。
四三三、
[原文]
勤能補拙,儉以養廉。
[譯文]
勤勞彌補拙劣,勤儉可以培養廉潔。
四三四、
[原文]
居官廉,人以為百姓受福,予以為錫福於子孫者不淺也,
曾見有約己裕民者,後代不昌大耶;
居官濁,人以為百姓受害,予以為貽害於子孫者不淺也,
曾見有瘠眾肥家者,歷世得久長耶?
[譯文]
做官的人清廉,別人都覺得百姓有福,但我認為他的子孫受福最多,可曾見過對待自己儉約的人而厚待百姓的官,他的後代有不昌盛的嗎?做官不清廉的人,人以為百姓受害,但我認為他的子孫受害更多,可曾見過壓榨百姓而厚待自家的人,他的後代能長久嗎?
四三五、
[原文]
以林皋安樂懶散心做官,未有不荒怠者;
以在家治生營產心做官,未有不貪鄙者。
[譯文]
以安逸享樂的心做官,政事沒有不荒廢的。以自家經營產業的心做官,沒有不貪婪的。
四三六、
[原文]
念念用之君民,則為吉士;
念念用之套數,則為俗吏;
念念用之身家,則為賊臣。
[譯文]
以國家和百姓的利益為重的人則為吉祥的人,凡事作表面功夫的是俗吏,只追求自身利益的人便是賊吏。
四三七、
[原文]
古之從仕者養人,今之從仕者養己。
古之居官也,在下民身上做工夫;
今之居官也,在上官眼底做工夫。
[譯文]
古代做官的人撫恤百姓,現在做官的人則關心自己。古代做官的人在百姓身上下功夫,現在做官的人則在上司眼皮底下做功夫。
四三八、
[原文]
在家者不知有官,方能守分;
在官者不知有家,方能盡分。
[譯文]
在家的人不知道有官,才能守本分;做官的人忘卻自己有家,才能盡其本分。
四三九、
[原文]
君子當官任職,不計難易,而志在濟人,故動輒成功;
小人苟祿營私,只任便安,而意在利己,故動多敗事。
[譯文]
君子做官不計較事情的難易,其志在於幫助百姓,所以經常成功;小人則貪圖私利,只做容易的事,目的只是為己謀利,所以往往身敗名裂。
四四十、
[原文]
職業是當然底,每日做他不盡,莫要認作假;
權勢是偶然底,有日還他主者,莫要認作真。
[譯文]
職務是應盡的,每天做不完,要認真不要以為是假的;權勢是偶然的,有朝一日會失去,所以不要把權勢太當真。
四四一、
[原文]
一切人為惡,猶可言也,惟讀書人不可為惡,讀書人為惡,更無教化之人矣;
一切人犯法,猶可言也,惟做官人不可犯法,做官人犯法,更無禁治之人矣。
[譯文]
其他人做壞事都情有可原,只有讀書人不能做惡,否則沒有可以教化百姓的人。百姓犯法還說得過去,惟獨做官的人不能犯法,否則便沒有可以執法治世的人。
四四二、
[原文]
士大夫濟人利物,宜居其實,不宜居其名,居其名則德損;
士大夫憂國為民,當有其心,不當有其語,有其語則毀來。
[譯文]
士大夫救助接濟別人,應該落在實處,而不應追求名聲,追求名聲就會損害道德;士大夫憂國事愛百姓,應該發諸真心,而不應滿口空談,滿口空談,就會招來毀謗。
四四三、
[原文]
以處女之自愛者愛身,以嚴父之教子者教士。
執法如山,守身如玉,愛民如子,去蠹如仇。
[譯文]
像處女自愛那樣愛惜自身的名節,像嚴父教子那樣教誨後生的品學。執行法令,像山脈那樣毫不動搖;保持節操,像美玉那樣潔白無瑕;愛護百姓,像對親生兒子般盡心;剷除奸賊,像對仇敵那樣不手軟。
四四四、
[原文]
陷一無辜,與操刀殺人者何別?
釋一大憝,與縱虎傷人者無殊。
[譯文]
陷害一個無辜者,這和操刀殺人有什麼區別;釋放一個大惡棍,這和縱虎傷人有什麼兩樣。
四四五、
[原文]
針芒剌手,茨棘傷足,舉體痛楚,刑慘百倍於此,可以喜怒施之乎?
虎豹在前,坑阱在後,百般呼號,獄犴何異於此,可使無辜坐之乎?
[譯文]
針刺扎手,茨棘紮腳使人全身疼痛,難以忍耐,酷刑的慘烈比這要痛楚百倍。父母官們啊!能夠僅憑著自己的感情,就隨便施行種種酷刑嗎?虎狼撲來,深谷在後,令人百般哭號,恨不得速死;牢獄的折磨和這有什麼區別。父母官們啊!能夠把無辜者投入大牢,去遭受這無端的摧殘嗎?
四四六、
[原文]
官雖至尊,決不可以人之生命,佐己之喜怒;
官雖至卑,決不可以己之名節,佐人之喜怒。
[譯文]
官位雖然顯貴,但決不能拿犯人的性命去迎合自己的喜怒而草菅人命;官職雖很卑下,但也不可拿犯人的性命去討好別人的喜怒而陷害無辜。
四四七、
[原文]
聽斷之官,成心必不可有;
任事之官,成算必不可無。
[譯文]
判決訟案的官員,決不能心存成見;辦理事務的官員,決不能沒有成熟的計劃。
四四八、
[原文]
無關緊要之票,概不標判,則吏胥無權;
不相交涉之人,概不往來,則關防自密。
[譯文]
無關緊要的訟案,不要隨便判決,這樣那些想伺機濫用權力的差官就無機可乘;與自己不曾結識的人,一律不相來往,這樣那些投機鑽營者便被拒之門外。
四四九、
[原文]
無辜牽累難堪,非緊要,祗須兩造對質,保全多少身家;
疑案轉移甚大,無確據,便當末減從寬,休養幾人性命。
[譯文]
無辜的人受到牽連總是令人難為情,故假如不是重大案件,只要傳雙方當事人就行了,這樣就可使許多人的名譽得到保全;複雜疑難的案件,缺乏足夠的證據,就應該從寬處理,盡量使涉案人性命能夠保全。
四五十、
[原文]
獃子之患,深於浪子,以其終無轉智;
昏官之害,甚於貪官,以其狼籍及人。
[譯文]
痴呆的人比放縱的人給社會的禍患更深,因為痴呆的人心裡永遠不會明智;昏庸的官吏給人們帶來的危害,比貪婪的官吏更大,因為昏庸無能會使大量無辜的人受到傷害。
四五一、
[原文]
官肯著意一分,民受十分之惠;
上能吃苦一點,民沾萬點之恩。
[譯文]
做官的人關注百姓一分心意,百姓即受十分的實惠;做官的吃一點苦,百姓即能受惠萬分。
四五二、
[原文]
禮繁則難行,卒成廢閣之書;
法繁則易犯,更其滅裂之禍。
[譯文]
禮節繁雜難以遵行,最後就束之高閣。法律龐雜,百姓不小心即容易觸犯,其危害甚於死罪。
四五三、
[原文]
善啟迪人心者,當因其所明而漸通之,毋強開其所閉;
善移易風俗者,當因其所易而漸反之,毋強矯其所難。
[譯文]
善於教導百姓的官,用漸進的方法因勢利導,而不能強迫他明白。要改善風俗的人,從容易處漸漸引導,而不用強制手段去矯正難以改變的風俗。
四五四、
[原文]
非甚不便於民,且莫妄更;
非大有益於民,則莫輕舉。
[譯文]
如果不是非常有利於百姓的事情就不要輕舉妄動。
四五五、
[原文]
情有可通,莫將舊有者過裁抑,以生寡恩之怨;
事在得已,莫將舊無者妄增設,以開多事之門。
[譯文]
情有可通的,就讓其存在,過度抑制原先就已存在的民情,會使百姓產生怨恨。事有不得已,不能做前所未有之事,否則只會增加百姓的麻煩。
四五六、
[原文]
為前人者,無干譽矯情,立一切不可常之法,以難後人;
為後人者,無矜能露跡,為一朝即改革之政,以暴前人。
[譯文]
先人不要為了名聲造作,而立不能執行的法律,使後人難以執行。而後人不要為顯露才能而施行短時間即須改革的政令。
四五七、
[原文]
事在當因,不為後人開無故之端;
事在當革,毋使後人長不救之禍。
[譯文]
應當沿襲的舊法,不要改革,以免為後人開啟無故的事端。應當改革的陋規,不要沿襲,以免徒增後人難以彌補的禍害。
四五八、
[原文]
利在一身勿謀也,利在天下者謀之;
利在一時勿謀也,利在萬世者謀之。
[譯文]
如果利益只在身邊的人,則不必謀取;如果是為天下公利則當盡心策劃。利益只是眼前的,則不必費心;反之,是萬世的利益當盡心策劃。
四五九、
[原文]
莫為嬰兒之態,而有大人之器。
莫為一身之謀,而有天下之志。
莫為終身之計,而有後世之慮。
[譯文]
不要像小孩一樣,要有宏大的氣度;不謀自己的利益,要有替天下謀福的志氣;不是為自己一生,而是考慮到後代子孫的利益。
四六十、
[原文]
用三代以前見識,而不失之迂;
就三代以後家數,而不鄰於俗。
[譯文]
用古代聖賢的經驗,就不會落入俗套。
四六一、
[原文]
大智興邦,不過集眾思;
大愚誤國,只為好自用。
[譯文]
用智慧振興國家,乃是凝結著多數人的智慧。愚蠢而使國家遭受禍害,只因為剛愎自用。
四六二、
[原文]
吾爵益高,吾志益下;
吾官益大,吾心益小;
吾祿益厚,吾施益博。
[譯文]
官位愈高志氣愈低,官位愈大慾念愈少,俸祿愈多施捨愈廣。
四六三、
[原文]
安民者何?無求於民,則民安矣;
察吏者何?無求於吏,則吏察矣。
[譯文]
怎樣使百姓安樂?即不向百姓索求財物,百姓就會安樂了。怎樣監督官吏?即不向官吏要求太多,他們就可以清明了。
四六四、
[原文]
不可假公法以報私仇,不可假公法以報私德。
天德只是個無我,王道只是個愛人。
[譯文]
不能借國家的法律來報自己的私人仇怨,不能憑國家律法來報私恩。公德在於無私,王道在於愛民。
四六五、
[原文]
惟有主,則天地萬物自我而立;
必無私,斯上下四旁鹹得其平。
[譯文]
只要有主見,則對待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的準則;定要沒有私心,這樣才能公正平和地對待一切。
四六六、
[原文]
治道之要,在知人。君德之要,在體仁。御臣之要,在推誠。用人之要,在擇言。理財之要,在經制。足用之要,在薄斂。除寇之要,在安民。
[譯文]
治國之道的關鍵在於了解人情,君王的德行關鍵在能體恤和仁愛,統御臣下關鍵在以誠相待,用人的關鍵在善於納言,理財關鍵在經濟制度,豐衣足食關鍵在輕征薄賦,消除盜匪關鍵在於使人民安樂。
四六七、
[原文]
未用兵時,全要虛心用人;
既用兵時,全要實心活人。
[譯文]
和平時期,為政者要虛懷若谷,一心延納賢才;戰爭時期,為政者應愛惜生靈,切忌窮兵黷武。
四六八、
[原文]
天下不可一日無君,故夷齊非湯武,明臣道也,不然則亂臣接踵而難為君;
天下不可一日無民,故孔孟是湯武,明君道也,不然則暴君接踵而難為民。
[譯文]
天下不能一天沒有國君,所以伯夷叔齊指責湯武,這是申明為臣的道理啊!不然,作亂的臣子接踵而來,謀權篡位,豈不是使國君寢食不安嗎?天下不能一天沒有人民,所以孔子孟子肯定商湯周武,這是申明為君的道理啊!不然,暴虐的昏君接連繼位,害民禍國,豈不是使百姓倒懸水火嗎?
四六九、
[原文]
廟堂之上,以養正氣為先;
海宇之內,以養元氣為本。
[譯文]
朝廷上,要保持帝王凜然的剛正之氣;四海內,須養護萬民生命的本源。
四七十、
[原文]
人身之所重者元氣,國家之所重者人才。
[譯文]
人們看重的是保持元氣,國家重視的是培養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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