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篇:千古難題――「婆媳矛盾」
婆媳矛盾的成因與化解
從古到今,家庭里最難處理和解決的矛盾是婆媳矛盾。多少年來,這個千古難題,令許多英雄好漢大傷腦筋。
在舊社會,做媳婦的是屬於「弱勢群體」,與婆婆「分庭抗禮」。那時的婆媳矛盾,表現形式只能是「媳婦受婆婆的氣」。
在新社會,婦女的文化素養、社會地位、家庭地位提高了,家庭成員之間講究民主平等,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了,媳婦不再忍受婆婆的虐待。媳婦和婆婆幾乎是「勢均力敵」,可以分庭抗禮。於是,今天的婆媳矛盾就形成了「對抗」的局面。
婆媳矛盾一旦形成,是很難解決的。但是,我以為,還是可以試著尋求一些解決問題的辦法的。
要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還得從分析矛盾形成的原因開始。
有人說,婆媳關係不好,是因為雙方沒有血緣關係。也有人說是代溝的問題。這是個原因,但不是主要的原因。
你看,公公和兒媳婦也沒有血緣關係、有代溝,但他們之間一般沒有矛盾。岳父、岳母和姑爺之間同樣也沒有血緣關係、有代溝,有矛盾的也不多。常言說:一個女婿半個兒。多數情況,岳母對姑爺甚至比對親兒子還好。
因此,婆媳之間矛盾多、難解決,恐怕還得從「女人」的性別特徵上和婆媳之間的特殊關係上尋找原因。
首先,自古及今,家庭生活中一般是「男主外,女主內」。這種長期以來形成的習慣的分工,使婆媳都是管錢、管物、管孩子、管飲食起居生活安排、管家庭環境布置、管一家大小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等等家庭事務。他們管的事務太具體、太瑣碎,而婆媳原來又不是來自一家人,生活習慣各不相同,再加上兩代人之間的「代溝」,觀念上的差異,難免在一些具體的家庭事務上產生分歧和磨擦。
第二,女人有許多優秀的品性,如勤勞、節儉、能幹、能吃苦、溫存、忍讓等,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等。但往往也有敏感多疑、心胸狹隘、過於注重小節、愛嘮叨挑剔等弱點,一般沒有男人那樣豁達。再加上人的天性本來就是「異性相吸,同性相斥」。這樣,婆媳之間難免在一些小事上發生衝突。
第三,女人重感情且外露。婆婆愛自己的兒子,媳婦愛自己的丈夫。婆婆為兒子生活得好而善待媳婦,媳婦為使丈夫高興而孝敬婆婆。與此同時,婆婆的思想深處又怕媳婦對兒子太好了,兒子忽略了自己;媳婦潛意識裡也擔心婆婆對丈夫太好了,丈夫冷落了自己。這種內心深處的矛盾、擔心和戒備,往往成為激化婆媳矛盾的潛在的「催化劑」。
針對上述原因,要消除婆媳隔閡,緩和矛盾,建立和諧的婆媳關係,我以為:
一是婆媳之中有一方要主動「讓賢」,放手讓一方全面主持家庭事務,當「甩手掌柜的」,儘可能做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不該自己管的別瞎攙和。
二是雙方各自加強修養,自覺克服自身的弱點;同時,對對方取寬容態度,而不要企圖改變對方,努力做到求同存異,和平共處,盡量適應對方。
三是「一身兼二任」的兒子丈夫,要學會從中斡旋。這非常重要。善於斡旋,誰都疼你,則會「福有雙至」,能享「雙重福」;若斡旋不好,鬧得里外不是人,就會「禍不單行」,遭受兩面夾擊,要受「夾板氣」。
四是做兒子丈夫的,既不能當「裁判」或「法官」,評論、判定誰是誰非,因為家庭是個講情不講理的場合;更不能當一方的「衛道士」或「辯護律師」,而應充當應對自如、左右逢源的「調解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背著媳婦勸婆婆長期以來,兒媳婦和婆婆似乎天生地就是一對難解的「冤家」、「死對頭」。有人曾開玩笑說,誰要是能發明一種妥善處理和解決婆媳矛盾的良策,能化干戈為玉帛,使所有婆媳矛盾雲消霧散,得以化解,就是世界級的重大發現。那麼,下一次諾貝爾獎金的獲得者,便非他莫屬!我贊成這個提議。
婆媳矛盾在古今中外,都是普遍的社會現象,也是一個十分棘手的難題。說難,的確是難;但也不能袖手旁觀,聽之任之。
婆媳矛盾,表面上看來,是整個家庭生活的局部問題。其實,它具有「全局性」意義。「城門失火,殃及池魚。」間或的家庭局部「內戰」,還影響不大,不大要緊;要是連綿不斷,三天一大打,兩天一小打,那肯定要波及全家人,使整個家庭動蕩不安,那就誰也甭想過安生的日子了。因此,為了建立和諧家庭,還是應當試著尋求一些解決問題的辦法。
婆媳之間有矛盾,日子最難過的並不是兩個當事人,因為他們面對的只是各自的一個對手,還比較好「對付」;而被夾在中間的、兼任雙重角色的「兒子」、「丈夫」,那罪過可就大了去了。
面對媳婦和母親之間的矛盾,他是誰也得罪不得,誰也遷就不得,真是進退維谷,左右為難。一邊是媳婦,深深愛著的人;一邊是母親,生養自己的人,矛盾雙方都是關係最親密的人。他們之間要是矛盾重重,打得不可開交,這做丈夫、兒子的可就要受「夾板氣」,吃「二遍苦」,遭「雙重罪」了。對此,許多男人感同身受。
倒不是說兒媳婦一切都對,無論怎麼說怎麼做,做婆婆的就應該無原則地放任遷就。那也不成。我是說,做母親的最愛自己的兒子,又是「老家兒」,是長者。我希望處理婆媳關係中,做婆婆的首先要高姿態,展現一下長輩人的度量和風采,誠心誠意採取主動態度,以贏得晚輩人由衷的尊重和愛戴。
婆媳之間的矛盾,一般並不是由於什麼大的不了的原則問題而引發的。常常是在一些雞毛蒜皮的具體的家務瑣事上,有不同的意見或主張,而產生摩擦、糾紛。比如,管錢、用錢、管孩子、家庭環境布置、生活習慣、生活安排、刷鍋洗碗之類,等等。婆媳都是女人,都想「主內」掌權,都想按照自己的主意辦,都想一個人說了算。
從前,在兒子沒娶媳婦時,是做母親的主持家務,獨攬整個家庭的「黨政財文」大權沒商量;兒媳婦過門以後,特別是在有了孫子輩人以後,家務主持便自然要逐步向兒媳婦方面傾斜、過渡、轉移,這是不可逆轉的趨勢。再加上有的剛過門的年輕兒媳婦,考慮問題不是怎麼周到,把問題看得簡單了,沒有想到婆媳相處跟女兒與親媽相處這二者之間的巨大差異,處理問題過於簡單化。這樣,一直由婆婆一手把持的「家務大權」,眼看著就要旁落他人,做婆婆的很容易產生一種失落感,甚至有一種不被尊重、被奪權、被拋棄的感覺,心裡很不是滋味。
於是,在家庭日常生活中,時不時地會以雞毛蒜皮的小事或細枝末節為「導火線」,與兒媳婦發生一些分歧或不愉快。比如孩子吃飯、穿衣、管教、入幼兒園、報特長班、上小學等問題,兒媳婦想自己做主,婆婆非要插手干涉,為這類事發生矛盾、衝突的不在少數,甚至為此導致兒子婚姻的破裂。
在舊社會,兒媳婦是絕對的弱者,不能跟婆婆直接對抗,婆媳之間形不成一對矛盾,婆婆壓迫、虐待兒媳婦那是再正常不過的社會現象。只要婆婆健在,兒媳婦就甭想有出頭之日,想翻身做主,主持全家事務那是痴心妄想。兒媳婦就得逆來順受、忍辱負重地熬著,等「多年的媳婦熬成婆」了,才能得以堂堂正正地主持家庭事務。
「此一時,彼一時也。」現在是新社會,時過境遷,物是人非,此兒媳婦非彼兒媳婦,今天的兒媳婦可不再是舊社會受婆婆氣的受氣包了,他們不再忍辱負重、逆來順受。
特別是伴隨著改革開放長大成人的「獨一代」兒媳婦,沒有傳統倫理道德的束縛,有個性,敢想、敢說、敢為,獨立自主的慾望非常強烈。不想「熬成婆」才主持家庭事務,在婆婆還健在的時候,就不由自主地、情不自禁地躍躍欲試,想提前主持家庭事務。對此,不少老人很不適應。
《韓非子》中說過:「一家二貴,事乃無功。」家務事要是有兩個人主管,意見很難統一,那就什麼事也甭想做成。
做婆婆的為這個家庭操勞大半輩子了,可以說是勞苦功高,功不可沒,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兒子、兒媳都會心存感激,感恩戴德,感恩圖報。要我說,早「讓賢」,早放手,早輕鬆,瀟瀟洒灑地頤養晚年,何樂而不為?
再者,在料理家務方面,做婆婆的是比兒媳婦更有經驗,這沒人否認。但也不能不考慮,自己的經驗中是否有陳舊過時的生活方式和習慣?是不是還適合現在年輕人的口味兒?與其在持家中固執己見,不如與媳婦商量,你的意見她願意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就隨她去了;與其過多干預,不如權力徹底下放,圖個輕閑自在。
做婆婆的一般都有一把子年紀了,生活履歷要比兒媳婦豐富得多。一定要想開了,別鑽「牛角尖」。家庭本來就是這麼一代一代地延續下來的,「長江後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強。」老年人遲早要退出「歷史的舞台」,家務主持人早晚要由晚輩人來承當。這就像水由高處向低處流一樣,是不可逆轉的發展趨勢,是歷史的必然。
依我之見,晚「交權」,不如早「讓賢」,主動「讓賢」要比被動「交權」好多了。主動「讓賢」顯得開明、豁達、大度,迫不得已被動「交權」,則像是「無可奈何花落去」,倒顯得很沒面子。
其實,婆媳矛盾,有時也說不清究竟誰是誰非。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站在她們各自的角度,婆媳雙方都有他的道理。我勸做婆婆的,最好不要跟兒媳婦太過較勁;太過較勁,明擺著的,那就是給你的親兒子出難題。
您想啊,兒子跟母親是血緣關係,跟媳婦是愛情關係,兩種關係都是不可分割的。非要讓兒子在婆媳對峙中旗幟鮮明,明確表態,說清楚誰是誰非,這是一件非常難辦的事,頭疼的事。說母親對,媳婦不幹;說媳婦對,母親不依不饒。你非讓兒子說出個子丑寅卯、誰是誰非來,他說不清楚;就是心裡清楚,也不能說清楚。您說,這不是讓兒子受「夾板氣」嗎?
婆媳之間發生矛盾、衝突,雙方在氣頭上都覺得對方「十惡不赦」,「天理不容」。其實,凡事就怕「設身處地」,等心裡平靜下來,換一個位置想一想,站在兒媳婦的角度考慮一下,也許你會覺得兒媳婦說的也不是一點兒道理都沒有,兒媳婦也不是一無是處。您說,不是嗎?
比如有的婆婆認為自己冒著「九死一生」的危險把兒子生了出來,一把屎一把尿,苦扒苦曳,經歷了千辛萬苦,克服了千難萬險,好不容易才把兒子拉扯大。最後,竟然讓外來的兒媳婦給「俘虜」了去,總覺得有點「心不甘,情不願」。
可話又說回來了,當年,你這做婆婆的丈夫,不也是被你這個「外來人」把你婆婆「一把屎一把尿、苦扒苦曳」拉扯大的兒子給「俘虜」到手的嗎?
天底下的事就是這樣,這是上帝安排的,你得心甘情願。別老覺得兒媳婦享受了你生育、培養、教育的「成果」,奪去了你的「人之所愛」,你心理不平衡。
當年,您不也是這麼乾的嗎?誰也甭說誰,怪誰,彼此彼此。想開了,你就「心理平衡」了。
有的當婆婆地說,這個兒媳婦我就是看不上眼。要明白,您是「局外人」,你看得上眼看不上眼,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情人眼裡出西施」,你的兒子是看上眼了,你不能干預,你不能依仗您的「權威」,企圖「棒打鴛鴦」,把他們給拆散了,你沒有必要做這個著人恨的「惡人」。
現在,時代變了,是新社會。過去,女人結婚叫做「嫁人」,是嫁到婆家,人們稱之為「娶兒媳婦」;如今,不這麼說了,而稱之為「結婚」,言外之意就是這是兩個當事人之間的事,跟你們當公公婆婆的沒啥關係了。你若是非干預不可,那可就是剝奪您兒子和兒媳婦的「婚姻自主,婚姻自由」的合法權益,就是違法了。
目前,「80後」夫妻離異的很多,這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雙方老人兒子和兒媳婦的生活干預得過多,介入得過深,管得著的管,管不著的也管。年輕夫妻之間的事,做婆婆的最好還是少插手,就讓他們小夫妻自己去「磨合」就是了。老人不該介入,不該干預,放手讓他們小夫妻自己解決。
俗話說:「夫妻沒有隔夜仇」,「天上下雨地上流,小兩口打架不記仇」,「床頭打架床尾和」。老人不干預,不介入,沒準兒矛盾很好解決。老年人一干預,一介入,很有可能會把簡單的問題給人為地複雜化了。
我勸做婆婆的,省省心吧。最好還是不做這種「費力不討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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