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扎特K.364—懸崖邊緣的選擇
<2222211.12>明不住於相,即是正住
<2222211.121>正明無住
<2222211.1211>標示
(4)複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補複次----復是又、再的意思。次是次第。
法----包羅萬象一切事事物物,不論是眼見、耳聞的,或者是不能見、不能聽到的,而是從心中所想到的,也都叫做法。凡是世間法和出世間法,都包括在法內,所以統稱一切法。
應無所住----正是回答上面的應云何住。住是執著,眾生處處執著,不是著東,就是著西。世尊的這一回答,正是當頭一棒。
布施----布施是六度之一。六度也稱六波羅蜜。在《大般若經》中,將六波羅蜜一一舉出來。而本經只單說一個布施。從文字上講,是為了避繁就簡,布施可賅一切法,佛法要行不要住。這二句就好比講:應當無所住,而行一切法。(參見上海佛學書局出版之《布施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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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經中寫上複次二字時,說明本文同上面的經文,必有密切關係。
複次有兩重意義:一是為了補足前文經義;二是為了重申前文經義。所以,凡是有複次二字後面的經文是很重要的。上節經文回答的是降伏,本節經文回答的是住。看上去,好似另一經義,實質上卻是一回事。因為前面所講的降伏,已經包含著住而無住的意義在內。本節經文所講的無住而住,也包含著降伏意義在內。前後兩節經義是互相發明的。
還有前節經文講的是發大願,這節經文講的是起大行。願和行是不能相離的,有願必有行,有行必有願,並且這兩者也是不能分先後的,只有見之於行,方不是虛願。所以說先後經文有著密切關係。這就是補足前文的經義。
還有,在前經文中,只提到:發大心,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卻沒有談及度生的方法;而本節經文,正是講的度生方法,這是為了進一層重申前節經義。應無所住既是講不著有,而行於布施,又是講不著空,這就是不落兩邊的中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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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六度的意義,應當略為知道一些。六度就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這六度,不外是戒、定、慧對治貪瞋痴。
布施----布施有財施、法施和無畏施三種。以飲食、衣服、醫藥等日用品布施給他人的,因為必須用金錢,所以叫做財施。為他人講經說法,或印贈經典,乃至世間的典籍,只要是對人有益的,用這些來布施他人的,叫做法施。無畏施就是救苦救難。眾生在災難之中,必有驚恐,我們去救護他們,使他們不受驚恐,只要是能救護的,即使捨棄自己的身命,也不顧慮,這叫做無畏施。以上所舉的三種布施,其實是三即一、一即三的。如救人苦難,使他無畏,不外是用財、法二施;可見,在施財時,法施和無畏施也在其內了;又,對人說法,是法、財二施;送人經典,使他們增長福、慧,是法施,又是無畏施。
此外,布施還可以分為內施、外施和究竟施。如按《華嚴經》所說,布施的名目是很多的,但合起來,則仍然是一種。
修行布施是能破慳貪心,因為貪必慳,而慳者又是必貪。由於慳貪的作用而能造種種業,因而長久在生死苦海中,不能出離。所以,我們必須以布施破除慳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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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戒----戒是戒律。持和守這兩個字的意義不同。對戒律能拳拳服膺,一刻也不放鬆,叫做持戒。
戒有在家和出家的分別。在家的有三皈、五戒、菩薩戒,密宗的三昧耶戒。出家的有三皈、沙彌戒、比丘戒、菩薩戒。
五戒雖只有殺、盜、淫、妄、酒五條戒,而是一切戒的根本戒。即使出家人的戒律,也是依據這五條戒律而來的,但只是分析得更為詳細吧了。
出家人的菩薩戒,是有十重、四十八輕。這是佛為出家人制定的,也允許在家人受這菩薩戒,不過,必須自己先審量一下,能受得了方可受,若認為對出家人的菩薩戒不容易受,則佛又有為優婆塞、優婆夷所制定的菩薩戒,這比出家人的菩薩戒稍為簡些,是六重、二十八輕。所以,在家人以受這戒較為適宜。(詳見上海佛學書局出版之《優婆塞戒經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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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戒是學佛的基礎,最為重要。好比建造房屋,一定先要把屋的基礎打得牢固,否則,房屋必定會因基礎不牢固而崩壞的。因此,本經說:「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2222211.2121>。可見,一切佛法,都是建築在戒律上的。
戒的條目雖多,不外有二門,一門是止持,一門是作持。止持是在消極方面用功,而作持是在積極方面用功。止持便是諸惡莫作,作持就是眾善奉行。這兩句因被世俗常用,而不知是出自佛經。學佛的人先在止一方面持戒,然後再進而在作一方面持戒。如不殺生固然是好,但這只是止持;若再進而勸人也戒殺,這便是作持。不但戒殺,並且還要放生,那更是作持了。假如某事不曾對人說明,而以為是我所為,便犯盜戒。又如在公共機關,因私事而濫用公家的一信封、一信箋,也是犯盜戒。至於淫戒,佛制對在家人只戒邪淫,這也是方便法門。實則必須斷淫才是,因為對淫戒的能持與否,是關係到生死根本的大事。妄語戒,加上惡口、兩舌、綺語,可一分為四。如用惡毒的語言罵人是惡口,搬弄是非是兩舌,描寫男女之間的情感是綺語。
佛最初制定根本大戒時,原只有殺、盜、淫、妄四戒,後來因酒能亂性,所以再加上一條不飲酒戒。前四條是性戒,後一條是遮戒,所以酒戒有時可以開的,如因病須用酒當葯時,佛也是許可的。
持戒也須明白開、遮的道理,即:開則不遮,遮則不開,有時許可,開即不犯。所以必須將開、遮弄清楚,否則,持戒便不能圓滿。
佛所制定的戒律,比世間法更嚴密。如只受初步戒的人,不許閱看比他高的戒律,看了算是盜法。以出家人來講:沙彌不許看比丘戒,比丘也不許看菩薩戒。因為持戒的方法有不同,所以,凡不受那一種戒律的人,就不許看。在家人是不許看出家人的戒律的。因為出家人的戒律極為繁重,如比丘有二百五十戒,比丘尼就有三百四十八戒。為什麼在家人不許看出家人的戒律呢?這就是出於佛的苦心,恐在家人因此而造惡業,因為佛知道眾生犯有一種大病,即:責人嚴,而責己則寬恕。比丘戒實在是比較難持的,動不動就會犯戒,佛恐怕給居士看了,自己並不受,而對出家人的責備,反而更加厲害了。
還有:佛制定戒律,不象世間法的僅有條文,如:說某戒條,必定先要將應持的道理和事實,詳詳細細地說在前,然後才把這條戒定下來。當時,佛門中有許多已有很高程度的弟子,還是免不了要犯戒。佛恐怕學佛的人以為他們還犯戒,那我們對自己的犯戒,就更可以寬恕了,這便是佛所以不許我們看自己所不受戒律的原因。
持戒都是為了破除貪、瞋、痴的。如戒殺大多是治瞋,戒盜大多是治貪,戒淫和戒妄語大多是治貪和痴,戒酒則是治貪、瞋、痴的。
我們開始持戒,著重於行動和事實,若是受了菩薩戒後,那就不僅在於行動和事實,即使心中一動念,也算是犯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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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辱----忍辱也有譯作安忍的。忍辱是安忍中的一種。這忍字,不能作為忍耐來解釋,而是順受的意思。所以安忍,就是安心順受的意思。如:他人來侮辱我,是最最不容易忍的,但當我受到侮辱而能忍的話,則任何事情都能忍了。所以舉出忍辱來概括安忍中的其他忍了。
還有忍不但是對辱而講,在佛經中,還有叫做法忍和無生法忍。如:我們能遵照佛說的法去實行,一點兒也不參差,這就叫法忍。又如:我們對生本無生的道理,不但明了,還能實行,一點兒也不會參差,這就叫無生法忍。忍辱是破除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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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精進是講前進。有精細和精密二重意義。雖前進而並不盲從的是精細;按步前進而不躐等的是精密。(躐等:不按次序,逾越等級)
精進,是破除懈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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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定----禪定這個詞,是梵、漢兩種語言的混合詞。梵語叫禪那,漢語叫定。為什麼要梵、漢雙舉呢?是為了使人們知道:禪定是佛門的定,不是外道的定。猶如懺悔一詞,也是梵、漢雙舉詞:懺,梵語叫懺摩,悔是漢語。為什麼懺悔這個詞要雙舉呢?是為了使人們知道:我們佛家的懺悔有禮拜等種種方法,與普通的悔過有所不同。
把心寄存在一處,長久之後就能得定。得定就叫做三昧。
禪定是對治散亂、昏沉、掉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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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般若是音譯。表明性體上發生的正智,同世智辯聰是不相同的。因為世智辯聰是八難之一。為了恐怕同世間上所說的智慧混亂,所以不譯智慧,而用般若,以資區別。般若是對治愚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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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說六度,實則就是戒、定、慧,六度中的其餘三度,乃是補助這三學的。雖然說六度,而它的主腦就是般若。所以,如果般若不發生的話,其餘無度也就不能稱為波羅蜜了。因此,佛說五度是足,而般若便是目了。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從布施到禪定,在世間法中也有,但佛法的精微廣大、能普度眾生出離一切苦,了脫二重生死,乃至不住生死、不住涅槃等,都非要有般若正智之功不可。因此,如果不明了般若,就不能入佛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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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經對於六度,為什麼只舉了一布施為例,因為六度可以統攝萬行,而布施又可以攝其餘五度。布施除財施外,如:法施可以攝精進、禪定和般若。因為佛法最注重於定、慧。在因上,是止觀,在果上,則是定慧。說法的人,必定要有止觀,有精進的功夫,方能對人說法。又無畏施可以攝持戒和忍辱,持戒即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決不犯人,安忍順受,人不畏之,這就是無畏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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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德在解釋這段經文時,都說布施可以攝六度萬行,所以佛只說布施統攝一切法。但如果說布施即一切法也可以,譬如:法施能使人知道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同時也是在行餘五度了。又如無畏施,能使人了生死,可以使人得到無畏,而要了生死,也就必須實行餘五度。不僅如此,只要任意舉出哪一度來,也都可以包含著各度。如持戒,必須實行布施等餘五度,其他如忍辱、精進、禪定等度,都是這樣,都可以攝一切法。但必須指出:五度若離開般若的話,那麼,都不能見諸實行。可見般若乃是極深、極高,而且又是各度的根本。
但是,佛為什麼不舉出般若,而在這裡獨舉布施呢?《大智度論》說:「一切法不生,由般若生」。是教我們懂得:實行一切法的功夫,能夠不著相,這就是般若。又為什麼非舉布施不可呢?因為布施是講實行的,可見修學佛法的人,不但以明理為止,還必須實行方可。正因為布施是講實行的,所以只有布施能攝一切法。要知:如不修行一切法,怎麼能度眾生?但修行一切法而著相的話,也不能度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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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自度,先要度他,這是學習大乘者經常提到的一句話。但是,必定先要問一問自己:你究竟有沒有這個資格?如果,你不能切實用功,專門去做度生的事情,那就不免有向外馳求的傾向。因此《大智度論》說:「若菩薩發心,即去度生,無有是處。」那麼,究竟怎樣做才算對呢?應該說:先要發大心,還要修行一切法,那麼修行一切法該從哪裡修起呢?應先從實行布施修起。布施不但是六度的首位,也是四攝法的首位。(四攝:即布施、愛語、利行、同事。)佛的穿衣、吃飯,處處和眾生一樣,不外都是四攝。因眾生性情剛強,不容易聽從,所以必定先要根據他的需要,給他行布施。又以可愛和順的話同他交談,使他樂於聽受。又,不論是世間法方面,只要是他想去做的事,我們也應給他以利行,如求子得子,求財得財之類。並且還要與他共同做,這樣,眾生才能被我們所攝受。因此,本節經文,正是緊接上面度生一文而來,是指示我們怎樣下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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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即一切佛法。這話又是怎樣解釋呢?因佛法,自始至終,不外講一個舍字,而布施就是舍。以此類推:如持戒是舍貪瞋痴;忍辱是舍瞋;精進是舍懈怠、昏沉、掉舉;禪定是舍散亂和昏沉;般若是舍空有二邊和我法二執。所以六度無非是舍。因此,我們知道布施乃是一即一切,在修行佛法中,徹頭徹尾是一貫到底的呀。經文在度生的下面,只講布施,真是扼要。
小乘也有行舍的功夫,是說他能即行即舍。本節經文在「行」字下面,加一「於」字,其意義就是側重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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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所說布施,不外是一舍字,這是從橫的方面來講的。如果從豎的方面來講,也不外是一個舍字。如:聽經的人,能捨棄世間的娛樂而來學佛;天人捨棄欲界便升色界;舍色界便升無色界;舍我執便證阿羅漢;舍法執便是菩薩;如果把這個舍也能捨棄,便成佛了。所以,從豎的方面來講,布施也是一種徹底的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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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的說法是圓音,是面面俱到的,從表面看:「行於布施」是不取非法;但布施是舍,又是不取法。因此,只要舉一布施,便是二邊不著。本經中任何一句,都是講的二邊不著。或者有人會懷疑既不取法,又不取非法,學佛的人在這方面往往得不到要領,怎樣下手。其實不難,只要我們去行布施,便可二邊不著。當實行布施的時候,先不要住空,這是行於法。佛說過:「寧可著有如須彌山,不可著無如芥子許」。所以,先必須堵住空門,專心一意地去修法,在法上面著力,就是沒有斷滅相。在行布施時,只要一面去行,一面又不把它放在心裡,這樣便是二邊不著了。但如果抱著有所為而行布施,這便是住,便是著,不過是一種有漏的功德了。不但沒有什麼功德,甚至會因此而墮落的。
舍,這個字,用現代的新名詞來說,就是犧牲。我們在世做人,倘能為社會做出犧牲,這個人必定能公而忘私,國而忘家的。可知:布施這一法門,包括一切法門。因此,佛法不但為求出世間的人所必須學習,即使在世間做人,也不可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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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211.1212>指釋
(4)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補所謂----是指佛在從前已經說過的話,究竟怎樣才可以不住而修一切法呢?佛恐怕人們懷疑,所以佛又拿他從前所已經說過的話再重提一遍,如不住五蘊(按:指色、受、想、行、識),不住十二處(按:指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及六塵,即:色、聲、香、味、觸、法),不住十八界(按:指六根、六塵和六識),乃至不住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等。現在佛簡要地舉出:色、聲、香、味、觸、法的六塵來說。因為六塵是修行上「境、行、果」之境。只要舉出六塵來,就可以統攝一切法。
如:眼根所看到的各種景象,都是色塵。耳根所聽到的是聲塵。鼻根所嗅到的是香塵。舌根所嘗到的是味塵。身根所接觸的是觸塵。意根,起心動念的分別,有對色、聲、香、味、觸而起分別心的,也有對非色、非聲、非香、非味、非觸而起分別心的種類極多,沒有恰當的名詞來稱它,就稱它為法塵。
六塵的名稱有二種意義:一是說它的無量無邊,象微塵那樣的多;二是說它象灰塵那樣有污染的意義,人們如被這六塵一有沾惹,即受到污染。
不住----便是不執著。因為一有執著,心就不清凈。如以布施來說,倘使你是抱著有所為而去布施,或是為了爭自己的面子去布施的,這就是住於色。如果,又要使人知道你在布施,這就是住於聲。你又要人人聽到你布施的美名,這就是住於香。你又要人人從嘴裡稱道你的布施,這就是住於味。如果是為了要得到後來的果報而行布施,這就是住於觸。如果是存了心去行布施,這就是住於法。總之,在行布施時,必定要心中一無所住,這才是波羅蜜。波羅蜜是印度語,處處用得到它,波羅蜜就好比我們這裡所說的「到家」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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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菩薩於法」的法是指一切法。本節經文,獨舉六塵,其中有許多妙義。在這裡,我們必須用觀照的方法,一步一步地作觀,從外到內,從粗入細地作觀。
(一)佛不說一切法,而只說六塵,實際上是要我們知道一切法是不應住的。
(二)為什麼一切法不應住?應當知道:如果一住,就有被污染的危險。
(三)佛舉出六塵來的道理,極為深刻。為什麼?講到色,是因為有眼根的存在;講到聲,是因為有耳根的存在;乃至講到法,是因為有意根的存在。根和境是相對的,所以,佛舉出六塵,也就包含有六根。對那些程度淺的人來說,只能淺者見淺,僅僅做到不住於境。但對那些程度深的人來說,便深者見深,就能做到不住於心。
(四)根是根,塵是塵,它們是怎樣起交涉的?原來中間有六識在做媒介。若是識不生,那麼根和境(即塵)也就打不起交道來,即所謂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佛的意思:不但境界不可以住,就是識,也不可以住。使學佛的人知道:住境的禍根在於住識,也就是起分別心。所以,我們應在起心動念時下手,不住於識。這樣,一步進一步地觀照,便能消歸自性。
至於在起心動念時,如何留神?現在就拿布施為例說一說。在布施時,凡起心動念,不外有三種:1、為了自身,2、希望人家報恩,3、想得到果報。
布施,不外財施和法施二種。(無畏施包括法施)往往在布施時,自己先覺有捨不得的念頭,這是因為有一個我存在的緣故。又須知:財法二施,不外是六塵,這是決不可以住的。應當在起心動念時用功,先將自身撇開,這樣,才能破我執。如果在布施以後,希望人家來報恩,須知:所酬報你的,無非都是六塵,這是不可住的,應將望報的念頭撇開。如果在布施以後,希望得到果報,所得到的果報,也不外是六塵,這個決不可住,也應將果報的念頭撇開。
(五)時時刻刻不斷地觀照,而我見還是存在著,這怎麼辦呢?應進一步觀照三輪體空的道理,在布施的發生中,有施者(即能施)、受施者(即所施)和所施的物。現在,我們可以觀照,施者和受施者,當體即空。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他們都是因緣所生的緣故。施者和受施者既然都是空的,而所施的物也是空的,這就叫做三輪體空。若能在這個時間內抓緊用功,破除第六、第七二識,則我見便會自然消失,而證得自性了。
有人說:布施的三方面具足,為什麼叫輪呢?這是有深意的。第一,輪能運行。佛說:布施,是為了要度人,所以,輪是有度的意義。第二,是說:修行人在隨時布施中,能將煩惱碾得粉碎,所以,輪又有碾的意義。
本文講「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就是教我們要明白三輪體空的道理。財施是六塵,法施便是法塵,都是緣生之法。因此,我們既然知道當體即空,又何必住呢?既然能觀照三輪體空,當然能不住了。
<2222211.1213>結成
(4)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補如是二字,就是指上文「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而言的。
不住於相,並不是斷滅的意思,不住的意義就是舍。但是,能否徹底的舍,並一絲一毫也不住,要做到這一點,也並不容易。因此《華嚴經》把這個舍分為很多種,最後說究竟舍。必須做到心中一絲一毫不著,又不落二邊,這樣方是究竟舍。
這裡講不住於相,就包括不住於二邊。即既不住法相,也不住非法相。怎麼知道,這裡的一個相字可以兼括非相呢?可以從上文來證明它。應無所住是不住法相,行於布施是不住非法相。所謂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是不住有;菩薩應如是布施,是不住空。須知:不住並不是斷滅的意思。只有不住才能行,住了便不能行,行了便不能住。所以,修菩薩道的人,對於六塵,固然不可以住,但如果有斷滅見,便不能度眾生,因為眾生正是住在六塵境界之中,所以菩薩就應該從這六塵中去度眾生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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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講:「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下文便講:「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佛的意思是說:菩薩應當如我所說的那樣,要二邊不著,要行於中道。可見:無所住,並不是不行,不住相併不是空談。要在實行中間,既不著有,又不著空,方合中道義。全部《金剛經》所說的破相,就在這節經文點出來了。佛的意思是說並不是教你不住於法,而是教你不住於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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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修行,固然要離開六塵境界,但要不住六塵,又談何容易。所以,修行的本旨是不住,但在下手的時候,卻不能滅境。譬如:念佛時觀想佛像是色境;天樂、水、鳥等是聲境;蓮花的香潔是香境;飯食經行是味境;但受諸樂是觸境;憶念彌陀是法境。因此,必須認清這不住二字,決不是斷滅。因為斷滅就要落到空的一邊,也就是非法。※
布施統攝一切法相,也包括非法相。所謂不住,是既不住法,也不住非法。世上有人能捨棄生命,也是舍,不過是一種住相的舍。如盡忠報國,殺身成仁,至多不過成為神而已。倘使在捨命時,另有一種利己心,或瞋恨心,那就有可能墮落,青年男女為了愛情而捨命,也容易遭墮落。如果還夾雜著瞋恨而捨身,甚至還會墮地獄。地獄有鐵床、銅柱等慘酷的報應,正是為了慈悲眾生而設的。凡此種種,都是住相。假使存斷滅想而捨命的,如消極派,他們覺得世間上沒有什麼可以留戀而自殺的,這便是住於非法相。如果沉滯於空的話,倒不如不舍;如果斷滅沉空的話,或許也會墮落。因此,舍,不應住法,也不應住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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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為了眾生而捨命,也是有的。但是,若住於度眾生之相而捨命,也是不能成佛的。所以在本經後面的經文中,有「恆河沙等身命布施」,同「不如受持四句偈」的比較。要「恆河沙等身命布施」,非菩薩是辦不到的(因為凡夫沒有這許多身命可以布施),然而還不如自己受持四句偈,並為他人說四句偈所得的福多。因為受持、誦說四句偈能夠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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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些修行人往往不得受用?不外有二種病:一種是不得扼要;第二種是道理不明。如能扼要,又能明理,自能受用。不可以離開修行而說性,否則就是空談。也不能離開性而修行,否則就會盲進。所以本經處處在說性,又處處包含著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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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大願,行大行,方能入佛門。前科所講的降伏,就是發大願。本科講行於布施,就是行大行。必定要無所住而行於布施,方是大行。如果有願而沒有行,這個願便是虛願。從發願到實行,願固然十分重要,但是行更為重要。如沒有大願,則大行便不能發起,即使去行了,也不過是盲目的行。那麼,怎樣才算是大願?怎樣才算是大行呢?那就必定要有大悲、大智方可。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這就是大悲。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2222211.112>。因為知道佛與眾生同體,無所謂佛,也無所謂眾生,這就是大智。
只有悲、智具足了,方能發大願,行大行。「菩薩於法,應無所住」<2222211.1211>,可是我們凡夫的毛病,卻是處處執著。能不執著,就是大智。行於布施,就是大悲。沒有悲,則大願不能發;沒有智,則大行不能行。悲、智、願、行都大了,方是菩薩摩訶薩。必定要悲、智、願、行圓滿具足,方是無上菩提。
上文講到大願時,則先說大悲,是教我們不要住空,因為住空就不能發大願。
本文講到大行時,則先說大智,是教我們不要住有,因為住有就不能行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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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夫對一切事物,為什麼總是放不下?就是因為有一個我在。佛只說布施,較我們在布施的一下手處就要破我;再進一步在境界上破我;更進一步,在起心動念上破我。前科說了發大心,卻處處都是不住,就是要在潛移默化中去化掉我見。凡夫為「我」的這個念頭最重,如今為了眾生故,就應將我字拋開才好。
無論極愚的卵生眾生也好,無論極高的無想眾生也好,我們都必定要統統使他們入無餘涅槃而滅度。這就是教我們化除分別心,是針對著第六、七識下藥的。凡夫之所以輪迴六道,不能出離三界,也是由於第六、第七識的作用造成的。如今把這兩識轉移了,便成波羅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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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心要廣大,非廣大就不能化我見。修行則要細密,只有先發了廣大心,方能修細密行。所以,必先觀一切眾生是緣生,是本寂,是同體。還應知道自己習氣之重而潛移它,這樣方能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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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大心,為什麼要從降伏其心而說?起大行,為什麼要從應無所住而說?因為,要降伏,就應先知道自己的病根所在。應該知道:眾生之所以成為眾生,其病根就在於有欲、色、識的緣故,所以發心門說這類話,從這方面去用功,第六、七識就自然能轉化。當說到細密修行,佛又指出應無所住。可知,真正的修行,當然是要行,不要住。在這方面下功夫,正可以使第六、七識沒有存在的餘地,真心就自然而然顯露了,這就是不住而住。所以在下文要告訴我們:「應如所教住」<2222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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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導我們對所有一切眾生,都要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未自度,先度他,這是菩薩發心。
從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句中,使我們知道緣生、平等、同體等等道理。這樣的度他,就是度自己,事實上是自他同度。但是,為什麼佛一直不說度自己呢?這是因為我們的我執很重,所以佛不說。
那麼,度眾生該怎樣去度?就是要起行。行布施就能破第七識的執我,破第六識的分別心,這明明是度自己。所以,發心一定要大,度己先要度他,而度他就是度己。說到修行,應先除自己的病根,即:度他先度自己,度己就是度他。但是布施,一方面是在度己,而實際上是度他。這就是佛只說行於布施的精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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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說:「應無所住而生其心」<2222212.212>一句,可以貫通全經。實質上,本經的任何一句,都可以貫通全經。如「不住於相」<2222211.1213>這一句,同時也包括不住於非相,不落二邊,行於中道,何嘗不可以貫通全經?大乘佛法的巧妙,可以隨著各人的程度,從各方面去領會。所以稱大乘佛法圓融,不但見淺、見深,因人不同,即使見深的,個人所見也有不同呢?
* * *
前文的相字,是從我相上說的。這節經文上的相字,則是從法和非法上說的。本經往往後文為前文做註解。如「應無所住行於布施」<2222211.1211>,就是為上文度生一段經文做註解。又如:「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2222211.1212>,就是為應無所住做註解。再如:「不住於相」<2222211.1213>句,又為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做註解。有人懷疑《金剛經》前後文意義重複,這是由於他不善於讀《金剛經》的緣故。倘使他能夠懂得前後文之間的關係,那麼,不但不覺得重複,而且能領會到脈絡貫通著全經。
* * *
我們讀這段經文時,必須在觀照上用功夫。因為佛法是處處不離開觀照的,還須時時刻刻去思維方可。須知不住於相是徹底的。學佛者從初下手到成佛為止,都應是不住於相。倘使在布施時,存有一些見好的心,那麼,你就不知不覺地住於六塵了。因此,非要作觀不可。如果你不存什麼見好的心,而僅僅覺得有布施這回事,這就是住於法。所以,如果不作觀的話,即使住了,自己也不覺得。
* * *
又觀行於布施,是為了教我們成佛,但如果不作觀照,如何成佛?「應如是布施」<2222211.1213>,也是佛說的一句話。如果在行布施時,心中有應如是布施的念頭,也就是住於法了。我們如能事事依照佛所說的去實行,而心中卻若無其事,這才是不住法相;心中雖無其事,但又能依舊精進地去實行,這樣才是不住非法相。「應如是布施」,還只是講到外表,「不住於相」才講到向內追求,這正是我們用功的緊要處。
又觀不住於相,心中雖無其事,但存布施的念頭,則又住相了。因此,在作觀的時候,心中要一層一層深入細緻地去領會,如:境與心,法與非法,二邊不著,二邊雙照,我們的心雖然入細了,如果仍在對待上面轉圈子,就不好了。須知對待的「見」沒有忘掉,還是不能出世間的。因為世間的一切境界,無非是對待。(按:「對待」俗稱相對)如生死、老幼、高下、長短、大小等等。無非都是分別心。因此,所謂出世法必須離開分別心,並要在絕對上作觀,把凡夫的觀念,轉化到絕對境界,這就是證性。證性須要無念,一有念,就有分別心;一有分別心,就要落到對待中去。一落到對待,就要時時刻刻地去分別,而被意識所控制,所以,我們必須觀照到無念方可。但是,心中若存有「無念」二字,還是不行,仍然是住相。必須同時把無念的念頭也沒有了,並密密作觀,這樣方能達到性德圓明,方是真正的不住相。所以佛說:「能觀無念者,即為向佛智」。所以,我們要知道:要觀無念,非一時所能達到的。但我們應當向著這個目標去進修,所以叫做向佛智。
* * *
※念就是觀,觀就是念。「能觀無念者」這句話的意思是:教我們要念而無念。念而無念,必須用思惟,思惟則能轉分別心。分別心是向外弛求,思惟則向內尋求勝妙境界。當起心動念時,除去分別心,再依照佛所指教的方法,向內思惟,這就是念無念。如念佛也是這樣,久久念佛,就能相應,就能無念。※
<2222211.122>釋顯其故
<2222211.1221>徵釋
(4)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補徵釋的徵字是舉的意思。即將以上的經義再提一下,並作自問自答。
* * *
福德----就是福慧雙修。福和慧就好比車子的兩個輪子,不可稍偏。有人說:佛既然教人不住,但為何又要教人修福?豈不矛盾?其實是誤會了。因為若不修福,即使成了菩薩、成了佛,去度眾生,而眾生剛強難調,未必能度,因此,我們必先與眾生結緣。本經之所以處處講修福,而在實行時,只說布施,就是教我們要福慧雙修。
不可思量----思是窺測,量是度量。意思是不可以用心思去窺測,也不可以用數目去度量的。
不住相布施----不住相就是不住法,也就是不著有。布施就是不住非法,也就是不著空。不住相而布施,布施而不住相,這樣二邊不著,乃是佛的境界了。因此,福德之大是不可思量的,這裡所說的福德,乃是指成佛而言。上面經文說的「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就是指成佛的心,與這一經句是針鋒相對的。可見,不住相布施,就是成佛的法門。
* * *
無上甚深微妙法,就是指般若的極深、極細,所以本經句句象剝蕉,不容易了解它的深義。因此,要求講經者,必須攝相、觀心。聽經者也必須做到攝相、觀心,方能理解。經文處處講不住相,但又處處講福德,正是講不落二邊的道理。不住相併非就是福德不可思量,必定要布施而不住相,方才是福德不可思量。
* * *
大乘佛法,塵說、剎說、橫說、豎說,面面俱圓。最重要的是講破執。因為,一有執著,必然落入兩邊,不是著有,便是著空,這不是中道義。我們聽法看經也必須面面觀之;倘使著了一邊,學佛就得不到受用。
佛只說「了義」法,不說「不了義」法。把佛法說得徹底,還恐怕聽的人不明了,如果說得不徹底,又怎麼能使人了解呢?聽法的人也是這樣,否則對般若的道理,無法理解。所以,在講經時,必須面面都要說到,但又要說而不說,留一點,讓聽法的人自己去思考。若是將極深的道理,都一一把它說盡了,則聽法的人也就不再著力去用功了。因此,自古以來,禪宗祖師,對學人開示的時候,常常要留下半句,讓學人自己去悟。否則專門抄寫講義,自己不在這中間去努力,打一個筋斗的話,我看是沒有什麼用處的。
再看上節經文,明明是說:要不住六塵而行布施。因為,住於境而行布施的話,則心是不清凈的,必須一無所為才行。但本節經文卻又說:「福德不可思量」。那豈不是上、下兩節經文的意義自相矛盾呢?福德不就是相嗎?為什麼處處講不住,又處處講福德呢?須知上文,教人不要住六塵,是教我們不要執著,並不是滅掉六塵。這在下面講到於法不說斷滅相一節經文中,可以得到證明。
※因為要修行,便有境界,我們修行時,不是不要境界,而是要托境才能起修。布施而講福德,也是同一道理,就是指示我們修行時的下手方法。所以,教人學佛,必須托境,方可入手。我們自己學佛,也必須托境,方能下手。
本經說,不住六塵,而《阿彌陀經》卻全部描寫極樂世界的六塵,看上去好象相反,實則是相同的,並且正可以見到凈土境界的高超。苦惱眾生起心動念,都離不開六塵,而凈土法門之妙,在於能改變眾生的心。我們觀想極樂世界的六塵,就是不住空;由此而脫離五濁(按:①劫濁、②見濁、③煩惱濁、④眾生濁、⑤命濁)惡世的六塵,即不住有。所以,佛法講治心,不重降伏,而重轉移,使眾生的心,轉向佛境的六塵,也就是脫離五濁的六塵,這就是二邊不著的下手方法。※
<2222211.1222>喻明
(4)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
補不也,世尊的不字,古德注經,讀作弗音,但字書中,沒有這一讀音。因此古德在譯經時,感到要把梵文譯漢,沒有相當的字,往往就採用近似的字,而另讀一個音,以為區別,這也是譯經者的一番苦心。如各經中,凡遇到解字,都讀作懈音。由此表明,我們在讀經時,不但對文字必須了解,還必須消歸自性,我們既要不即文字,又要不離文字方可。「不」,在這裡讀弗,是表明不僅可作否決的意義來解釋,還含有一種唯唯否否的意思。如果在下文中沒有解釋的,便作為否決來理解;如果在下文中有解釋的,可作不完全否決來理解。
虛空無相,但並不排除諸相的發揮。這句話,最宜牢記。按我們平常眼光,以為虛空是一切都沒有的,這是不對的,乃是小乘的頑空之見。實則,虛空乃是包羅萬象的。大乘經所說的虛空,正是指包羅萬象而言的。其中有無數相在裡頭,方顯得虛空之大。佛所說的空,都應這樣去領會。須知:無所不容的空,乃是第一義空,也就是所謂空而不空。
所謂不可思量,並不是說它的「無相」不可思量,而正是說它無所不容,方是不可思量。佛在這裡先舉出一個東方,又舉出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並不是隨便說說的閑文,正顯出佛說法,只要隨舉一法,都是包含著十方的。
* * *
佛說法是面面俱圓的,我們決不可以僅從一個側面去觀它,例如《華嚴經》是專表重重無盡的義理。因為佛說法,都是從無量無邊的性海中流出來的,所以是重重無盡。如果把虛空不可思量認為只是比喻福德的話,仍是從一個方面去領會,實則是比喻「不住相布施」的。
* * *
佛以「虛空」作為比喻,只需舉一東方,也已經可以了解,但為什麼又說「四方上下」呢?這有五重意義:
(一)隨舉一法,當體即空,都不應住相,雖虛空,也是這樣,不應住相。
(二)須知東南西北四維上下,都是假名。因為望東才有西,望南才有北,本來是沒有一定方位的。可知一切法,也都是假名,沒有定法可得,所以都不可住。
(三)既然十方都是假名,因為假名是相,所以不可住。我同眾生,也是假名,也不可以住。然而一切法都是同體,在性體上原是一個。這樣去領會,方是心、佛、眾生三無差別。這樣的福德不可思量,這樣的不住相布施就是佛的境界。這種福德之大,豈可憑我們凡情所能窺測?
(四)十方都在虛空之中,實則都在一念心中。雖說十方,但並不妨礙同一虛空;雖同一虛空也並不妨礙十法界。由此可以使人們領會到因果同時不礙一法界,而一法界也是不礙因果的道理。
(五)雖舉十方,則虛空無相,但並不排除諸相發揮的道理,自然也就明白了。從這方面去觀照,乃是空、有同時,雖空、有而圓融自在,這時,方可明白布施不住相和不住相福德不可思量的意義了。
(按:以下一段文字,是江居士的親筆。因此,不嫌重複,也列在這裡)
拿虛空作為比喻,後又舉出東、南、西、北,四維上下來說明,並不是閑文,實則與重要的經義有關係,切不可忽視。
(一)十方都在虛空之中,使我們知道:十法界同居在人人的一念心中。
(二)隨舉哪一方,都是虛空,使我們知道:隨舉一法,當體即空的道理。
(三)所謂東南西北,思維上下,其實都是假名。這使我們知道:我、人、眾生,乃至一切法,無不都是假名。
(四)既然都是假名,所以虛空原是一個。使我們知道:我、人、眾生,乃至於佛,種種的差別,都是按假名的相來說的,至於按性體而言,則都是一樣,沒有差別。所以說: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名一法界。須知眾生因為不達一法界的緣故,「不覺」自動而有「無明」。
(五)雖有十方,而不礙同一虛空;雖同一虛空,而不礙有十方。使我們知道:十法界的因果森然,而不礙同一性空;雖同一性空,而不妨十法界的因果森然。這就是顯發虛空無相,但又不排除諸相發揮的義理。這樣空有同時、存滅自在,方是虛空不可思量,方足以比喻布施而不住相,不住相而又布施的福德不可思量。倘若只說虛空,那就屬偏空了,這難道是般若的第一義空?又怎能談得上虛空不可思量呢?所以,說到虛空時,就必定要兼說東、南、西、北,四維上下,道理就在這裡。我們應當這樣去理解它,只有這樣理解,才是正知。
<2222211.1223>法合
(4)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補十方虛空無相,但並不妨礙諸相的發揮,正象布施不住相,不住相而布施,正象虛空不可思量一樣。菩薩能這樣,即有而不有,空而不空,方是背塵合覺。
上節經文說不住相布施,而這裡把「不」字改為「無」字,是大有深意的。因善男子、善女人,既然已經發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就有成佛的資格,所以佛教我們要不住相布施。這裡教我們要用功,必須達到真正能夠無住,並且要無一絲一毫的未盡方可。
<2222211.123>結示正住
(4)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補只有歸結到無住,方才是正住。正住就是指應無所住,也是對「應云何住」提問的回答。上文都說不住、無住,而在這裡又為什麼忽然說:「如所教住」呢?佛的意思是說:應當依照我(佛)所說的教而住。明白地講,就是要住而無住,無住而住,所以不是斷滅。
佛在這裡提了「但應」二字,可見除了依照我(佛)所說的不住、無住以外,就別無他住了。所以但應二字含有降伏的意思,降伏就是要降伏這個住。但應,還有一個意思是說:應如我所教的不住二邊之住而住,方是正住。住又有主要的意義,那就是但應依照我(佛)所教的二邊不住去修行,根本要以不住為主,否則就不是大乘佛法了。
* * *
我們可以從上面「明發離相心,即是降伏」<2222211.11>和「明不住於相,即是正住」<2222211.12>兩科來看,是互相發明的。
前科講降伏,即含有無所住的意思。後科講不住,即含有降伏的意思。因此,降伏同不住,兩事就是一回事。修行的下手處,就是一個舍字。為什麼會捨不得呢?是因執有「我見」的緣故。佛講舍,就是要破我執。這個我執能夠舍一分,便破得一分,這樣一層一層地破下去,一直到究竟舍,我執方才破盡。等覺菩薩尚有一分法執未破,必定要到了佛的果位,方才是究竟舍。所以佛法自始至終只講到一個舍字。舍,就是要不住空,不住有,這就是離相心。心量要大到無量無邊,方才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是心量狹小,又怎麼能舍?佛為什麼不說住?因為成了佛,尚且還要不住佛相呢。所以禪宗祖師,完全用《金剛經》的方法,對學人只說半句而不說破,教學人自己去思惟,左又不是,右又不是,……於是將妄念打得落花流水時,忽然脫落,這正是妙住。
<2222211.124>更明所以
<2222211.1241>問答釋明
<2222211.12411> 問
(5)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補古德說:「菩薩但應如所教住止,一部《金剛經》,大義已盡,以下是一重一重斷疑。」斷疑,固然是對的,但意義還未完足。現在的分科用「更明所以」四個字,可見是很費斟酌的。正因為不明所以然,才有疑,倘若知道了所以然,則疑也就自斷了。
* * *
身相二字,舊時的解釋都是指三十二相的應化身而言。如果是這樣解釋的話,則與下文的三十二相豈不重複了。《金剛經》中的一字一句,都含有深義,決無重複的。這裡的身相二字,應該是就眾生的本身而言。如來二字,是指眾生本有的法身而言。在上文中,處處講不住相,所謂不住就是令人「會相歸性」的意思。眾生的心,稱做如來藏,是講眾生本來具有的法性,不過是藏在人我、法我之中。佛教導我們要不住相,就是教我們眾生自己能見到所藏的如來。這樣解釋,比較親切。佛的意思好象說:「你們眾生,能夠就『身相』見到你自己的本『性』嗎?」
* * *
本科經文是將以上所說的道理,再進一步說明它的所以然。上文所講的種種道理,其中最最緊要的一點就是反覆說明「不住於相」,而都歸結在「可以身相見如來」這一句中。
上文講了,「菩薩不住相布施」<2222211.1221>的福德不可思量,佛已經在這方面說明了它的原故,但是,還沒有說出它的所以然。因為不住於相的要點,就在於證性。可嘆一切凡夫,從無始以來,只認得一個相,因此,只知道向外弛求,而背覺合塵,因而將自己的本來面目忘了。
上文又講了不住法相、不住非法相。法是指的一切事事物物,而我們人的臭皮囊,是一切事物中最容易執著的東西。從無始以來,我們執著這個作為身相,將假的誤作為真的,卻不懂得無常生滅的道理。即使那些有稍高見解的人,雖然知道這個身體如幻的,尚且還要執著喜、怒、哀、樂的已發生的是情、未發而無動的是性。他們認為「心之官則思」,思有所稟受,但尋求它的根源卻不可得,於是就認為受之於天了,所以,他們就說天命就叫做性。這在世間都是這樣解釋的。它同佛法的解釋是完全不同的。
他們所說無動作的東西,正是佛法所說的相。佛所說的不動,是指性,因為性是不動的,須知七、八識的恆審思量,表面上儘是動作的起滅,而性則不動,即如喜、怒、哀、樂也是動作的起滅。如果誤認為未發者就是性,就必定被它所束縛。在世間,上自聖人,下至愚夫,完全是受這種種執著所束縛。實質上,總不外乎生滅。所以,我們必須去認得這不生不滅的主人翁,方可不為相所轉,而相為我所轉,要不跟著生滅無常中走,便可以了生死。佛教令人們不住相,就要在這上頭加緊用功。佛法裡頭的千言萬語,所說的也都不外這件事。本經一開始就說不住相,就是要我們認清這一點。
執相就是著有,不執相就是著空,這是一切凡夫的通病。小乘同凡夫相反,他能了知身相是虛幻的,即使未發的喜、怒、哀、樂也是相,從證得偏空,而了生死,出三界的。但同時又得著一種病,這個病就在於著空,這個空,其實仍舊是相。
《大乘起信論》說:空,就是要空掉那個妄念,必須連同起心動念的、沒有發生的喜、怒、哀、樂,也統統要空掉它,這才是住於無相。小乘以為偏空,便能了生死。卻不知著空,又住於非法相了。所以佛呵斥他不符合佛法。
須知:有體必有用,有性必有相。佛一向講到:凡夫的執著,總不外乎隨著相去追求,所以只須知道相是虛妄的便可以了。如果你又去執著空,你便墮入斷滅見了。
性同相是不一的,性是性,相是相,體是體,用是用。所以不可去滅相,滅相就好比一件東西只有底而沒有面。但性同相又是不異的。因為相就是性的表現,性是相的根本,如果只有根本而不表現,就是有體無用了。所以,佛是不住涅槃的。為什麼?因為一切眾生正是執著這個相,若是佛不表現這個相,就不能度眾生。所以證「性體」原是為了起行。因此佛對小乘,往往把他們呵斥為焦芽敗種,墮入「無為坑」。
這科經文就是發揮了這個道理,以便使人們進一步懂得不住法相,又不住非法相的所以然。
* * *
佛教我們修行,原是為了度眾生。倘使我們象小乘那樣,墮「無為坑」的話,又怎麼能度?所以般若,就是要不住二邊,必定不住有,不住空,方能稱為性。又性是無相無不相的。因為無相,所以不可著有,不可以住法;因為無不相,所以不可以著空,不可住非法。正因為只有性是無相、無不相,所以凡夫執著有的一邊,就見不到性;小乘執著無的一邊,也見不到性。千經萬論無非是為了說明這一道理。大德們的註疏,也無非是為了發揮這一道理。
* * *
所以,這裡所講的身相,不應作佛身來理解,必須從眾生本身的體相來理解。上至佛,下至一切眾生,都是這個相。因為佛證得法身,所以稱如來。一切眾生的喜、怒、哀、樂,起心動念,本來是不覺的。然而,所能夠成佛的,也就是這個眾生心,所以這個心就是如來,不過它被無明所遮隔,因此稱它為如來藏。
佛問:「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這句話,是想試探須菩提和大眾,乃至未來眾生,即佛在上文說了不住相,怎樣可以在相上見性呢?倘若回答說:「可以見如來」,則住於法相,是凡夫的見地;倘若回答說:「不可以見如來」,則住於非法相,是小乘的見地了。
<2222211.12412>答
<2222211.124121>雙明
(5)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補從來讀《金剛經》,對「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是聯作一句來讀的。妙熙(即江味農居士自己)持誦本經四十多年,在十餘年前,偶然悟到:應把這一句作兩句讀,但是還不敢決定下來。後來,當讀到南嶽大師講《法華經》:「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有三種斷句法。所以才敢決定分作兩句。但這種方法,只有「空宗」(即以空理為旨之宗。小乘的成實宗和大乘的三論宗都屬空宗。)的經和羅什大師所譯的經,可以用。
* * *
舊時解釋身相,當然是空的,從法身來說,應化身也是幻相。所以說:「不可以得見如來。」但照這種解釋,意義還不透徹,就會住於非法相了。須知「不也,世尊」的不字是唯唯否否的意思,不可以完全作否決來解釋。
在這裡,既然回答說,不可,但又說可以,因此是「雙明」。而且,如果完全是否決的話,那麼下一句何必加一得字。須菩提的意思是說,不可以拿「相」當作「性」,從身相上去見到如來。但是相是從性表現,所以說,也可以從身相得見如來。因此,下文又有「如來所說身相」的申明。
* * *
如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作一句讀,在事實上、道理上、文字上都說不通。
(1)倘使這樣回答說:「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須菩提還是只悟到相是相,性是性,仍屬小乘見解,落於偏空,不是第一義空。怎麼能稱解空第一呢?況且在前八會都是以須菩提為當機,並且曾代表世尊宣說不著二邊的道理。何以在這裡倒反而不明了呢?所以說這與事實是不合的。
(2)在本經的發起序中,世尊在穿衣、吃飯時,示現了大空三昧。(大空三昧即三重三昧的異名,是指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願無願三昧。《大日經疏》說,空與不空,畢竟無相而具一切相故,名大空三昧。)眾人是不知道的。但須菩提早已悟得其中的道理,一開口便讚歎:「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22112>。他是明明見得如來示現的凡夫相,見得相不障礙性。為什麼經過世尊的兩番開示之後,仍舊只見得一邊和性相不融呢?這樣在前文中的「希有」兩字,也就沒有來歷可言了。「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兩句話,也就一點沒有意味了。這在道理上是不合的。
(3)如果按照「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作一句讀法,表示完全否決的話,則只要「不也,世尊」一句話就可以了,何必多餘地加上「以身相見如來」和「得」字呢?因此,這在文字上是不合的。
<2222211.124122>釋成
(5)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補「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是二邊雙照。性即相的體,相即性的用。相沒有性就不能融合,性沒有相便不能顯露。離開了相,便無所謂性。離開了性,也就無所謂相。但看我們執著與不執著吧了。因為著相了,相就是障礙,就不得見性,所以回答說「不可」。如果能不執著,即相就可以見性。相好比是物的表面,性好比是物的裡面,倘使物的表面象玻璃那樣明徹,就能見到物的裡面。所以回答說:「以身相得見如來」。因為不執著,便不落二邊,正不必象小乘那樣的滅色明空,滅相見性,這就是下文不說斷滅相的內容。般若的道理,全在這裡了,須要觀照、仔細用功才是。
* * *
按相來說,是身相。按性來說,是當體即空,因為性本無相。
按相來說,相是相,性是性,相是虛妄,性是真實,所以回答說:「不可」。
按性來說,相本是當體即空,而性可以融合於相,於是真實的理就會顯露出來。又何必離開虛妄的相,得見真實的性呢?所以又回答說:「以身相得見如來」。
能夠知道相空就得見性,如此解釋,方與須菩提當機請法相合。眾人見到佛的穿衣、吃飯,示現凡夫相,便著了凡夫相,不見如來。而須菩提由相見性,知道佛的不住相,即見如來。這就是雙明的釋成。
<2222211.1242>闡義印許
<2222211.12421>明性本非相
(5)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補結集本經的人,在這裡安排了一句「佛告須菩提」,表示下文的道理十分重要。這句話還有印許的意思。以下凡有「佛告須菩提」句,都表示下文的重要和印許的意思。
剛才的一問一答,只提到身相。實則凡所有相都是虛妄的。須菩提回答說「不可」是很對的,因為性本來是非相的。
這一妄字是廣義,「虛妄」可以解釋為虛假。既然知道是虛假,就應當迴光返照,不可向外弛求於相,應從速歸性才是。因為性本來是真實的,豈能從虛假的相中見到真實的性呢?如能懂得這一點,那麼,凡夫的病也就可以避免,而不至於墮入輪迴了。
<2222211.12422>明即相見性
(5)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補「諸相」就是一切相。也就是凡所有相的意思。只須徹底明了一切相都是虛妄的,那就不會去追求妄,而知道有真實的性。所以見到「諸相非相」時,則相不能障性,便能見到如來了,何必要去滅相呢?因為,即相就可以見性。因此,須菩提回答說:「以身相得見如來」,是很對的。
這裡所說的「見」字,也有一定的功夫,要真能見到「諸相非相」方可。若只是說理,那是不能見如來的。
* * *
凡所有相既然是虛妄的,因此都不應當住。所以上面所說的法相、非法相,即包括一切相。佛說不住相,就是令人「見如來」。若是執著了應化身,便不能見到法身,因此,只有不住相,便令人見性。又不住相,就不執著。不執著就不被相所轉,並且相反,為我所轉。所以我們只須明了相是虛妄的,不必去斷滅,而且也不可斷滅,因為相本來是由性而顯現的。
佛教導我們對世間法,既不可以執著,也不可以厭惡。凡夫執相,是因為住於法相而生煩惱;修行人的厭惡世法,又因為住於非法相而生煩惱。須知:性,本來是無相無不相的,不能斷滅。我們在用功時,須先觀照,必須久久地觀照才能照住,最後才能照見。依照佛所說的二邊不著的道理去修行,行來行去,直到功夫純熟;深之又深,方是般若波羅蜜,方能真正見到「諸相非相」。也就是《心經》所說的「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心經》中所說的色,就是本經的相。受、想、行、識,就是喜、怒、哀、樂起心動念。能照到一切皆空,方是諸相非相。皆空就是三空,不是指小乘的但空。所以《心經》又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這樣來解釋色與空,恐不夠完整。所以又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這就是空有同時,這樣就同「凡所有相,皆是虛妄」<2222211.12421>和「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等四句相通了。「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與「空即是色」相通,因為一切假名都是當體即空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與「色即是空」相通。因為色就是空,可見空不在色之外,何必要滅色去明空,所以說:「則見如來。」
見如來就是見性。不執著相,就能度一切苦厄。苦厄是無量的,舉出它大的方面為例:凡夫的分段生死和小乘的變易生死便是。凡夫的身有長短,壽命也有長短,這樣流轉生死,就叫分段生死。小乘已經證得性是無相,既然得到體,本來可以現相,但因為他怕苦,不肯入世來救度眾生,在心中起著微細的生滅,佛稱這種生滅為變易生死。
若見到如來,便能度脫分段生死、變易生死這類苦厄。度苦厄是由於見如來,見如來是由於照見。所以用功最要緊的是作觀。
本科經文指出:若要消歸自性,則凡遇到一切相的時候,第一步功夫,就是要作觀,觀什麼呢?要觀「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至於對待色、聲、香、味、觸、法,就要觀「諸相非相」。
或者,你可能要懷疑在紛紛塵勞之中,不容易作觀。不妨以上海來講,我們終日所聽到的車聲、人聲、種種喧擾聲……,須知這些聲音,都是起滅不停的,這些來來往往的眾生,都在為衣食而奔忙,卻不能由自己來作主。然而,這實在不是什麼車聲、人聲、種種喧擾聲,而是苦、空、無常、無我的聲音,當體即空。但是明明是聲音,我們能這樣作觀,則既不著有,也不著空,這正是般若波羅蜜多的聲音。所以經文中,無論哪句,都可以作觀。在日常行、住、坐、卧中都不離作觀,便會受用無窮了。
如果要依文字起觀照,就必須先去讀經。這時,是經在轉我。至於作觀便是我去轉經了。經轉我,就是以經轉移凡情;我轉經,更是一種重要功夫了。
本經科文,是說明上文的所以然,也就是降伏其心、應無所住等的總結。所以依照本科經文去觀照,同觀照上文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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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見如來便是見性;見性便是不住相的所以然。見性見得一分,便是初地菩薩,便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見性見得究竟,便成佛了。就是上文「福德亦復不可思量」<2222211.1223>的所以然。成佛見性,法身顯現,遍滿虛空,就是上文用「虛空」作比喻的所以然。
須知本經說來說去,都是說無住。如前文:「不住於相」,就是解釋「應無所住」。因此,一開口先說:「降伏其心」和「所有一切眾生,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這就是教我們不住。「滅度無量眾生成佛」,是指示我們發心的法門。「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又將這法掃卻,是指示我們不住法相。後來又說:「菩薩應無所住」,也是教我們不住法相。「行於布施」,是教我們不住非法相。雖又說:「但應如所教住」,世尊的意思,仍然是教我們住於無住。所以古德說:「但求妄息,莫更覓真」。真就是真心,也就是真如;真,就是如如平等的意思。為什麼如如平等?因為性體本來如如平等的。有了這個性體,便能現出相來。所以,凡證得性體的人,切不可存著這個真心,倘若一有覓真的念頭,便是第六、七識,便成為妄心了。古德稱它為執異。所謂執異,就是去判別真和妄是兩回事,不是平等的。所以佛說:「但應如所教住」,以降伏妄心。而凡夫都是妄心,一定要將妄心分分除掉,真心方能分分顯現。但求妄息,莫更覓真,就是這個意思。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2222211.12421>,只要一住便成妄。所以前文一開口便講降伏,而不講住。為什麼又說「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2222211.12422>?這是講不住的利益。倘若能見「諸相非相」,便能見得真性。這就是上文不說住,而說降伏,「但應如所教住」<2222211.123>的總結。從這裡,我們可以知道《金剛經》的行文,正象天馬行空,而在說理方面,則象細針密縷,處處開,又處處結。讀誦本科經文時,猶如奇峰突起,看上去好象同上文銜接不上,實則上是上文的總結。正如重山疊水,層層包裹,處處有來龍去脈,處處有結穴。
再從文字來看,一面說,一面掃,正是不住法相,不住非法相,確是真正的文字般若。
凡讀或講本經時,前文必須與後文結合在一起領會;當講讀後文時,也應回顧到前文。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2222211.12421>,就要同下文的「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2222222.12212>四句偈互相照應著去領悟。又如「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同下文的「於法不說斷滅相」<2222222.12222>也是息息相通的。
(按以下一段文,是江老居士親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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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明所以」<2222211.124>一科有四要義:
(一)以上僅以虛空比喻福德的不可思量,闡明:應不住相行布施的原由。在本科中,更明確指出若不住相,就能見到如來性體。以進一步闡明福德象虛空那樣不可思量的所以然。
(二)以上說不住相,是為了防止不明了的人懷疑為滅相。而在本科中,則進一步闡明,所謂不取著並不是斷滅那個相。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這就是不住相的所以然。
(三)以上說,在因行的時候就應不住相,是為了防止有人懷疑,不但一切眾生都有苦果的四大五蘊身相,即使如世尊那樣的極果,還要現丈六八尺和三十二身相,怎麼說不應住相呢?現進一步闡明凡所有相都是不可住的。如按世尊的果德來說,住了就不能見如來;如按眾生的苦果來說,住了就不能見到人人本具的如來藏了。這就是「但應如所教住」<2222211.123>,也就是應不住相的所以然。
(四)小乘在性和相的認識上是不融通的。既以音聲和色相認作是佛,又在自修上取著,墮入無為坑。現在本科進一步闡明:供佛必須不著色相,方能見如來,在自修時,也不應墮入偏空。只有不著相,則色即是空,相即是性,性相圓融,才能無礙自在。這正是世尊所說的般若法,也就是使我們回小向大的所以然。
<2222211.2>生信
<2222211.21>揀示根機
<2222211.211>問
(6)須菩提白佛言:世尊. 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補本經凡寫上:「須菩提白佛言」句,是表示鄭重其事。提醒人們,這裡所講的話都是最要緊的道理。
頗----多的意思。
如是----是指上文「明示」<2222211.1>一科而言。
言說----就是指上文所說的法。
章句----並不是指一章、一句的意思。羅什大師,隨順我國的成語。因為漢人治經的解說,多稱做章句。這章句二字,是指上文所說的道理而言。
實信----並不是悠悠泛泛的信,是能了解如是言說章句的真實義。須菩提這一提問,重在實信。即開示我們對「如是言說章句」,必須生真實信方可。
上面世尊所說的微妙法,是甚深甚深的,一切眾生聽到了,當然能生信心。然而,能生實信的究竟多不多呢?恐怕不多。因為佛法的道理是這樣的深廣,非上根利智的人是不易生實信的。然而有此等根器的人,畢竟是不多見的。那麼,究竟必須上根利智人才能生實信呢?還是不必上根利智也能生實信呢?
<2222211.212>答
<2222211.2121>揀能信之機
(6)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補結經者安「佛告須菩提」五個字,是表示下面所說的話是很重要的意思。
莫作是說----這是世尊直截了當地堵塞住須菩提的嘴。意思是叫他不可以這樣說。不但現在大眾能生實信,即使在如來滅度以後,至後五百年,如有能持戒、修福的人,他們對本經的章句,也能生信心。他們之所以能生信心,就是因為他們對本經章句的真實義,已有所理解了。只有持戒、修福的兩種人,對本經的章句,能生信心,其他人就不能。
以此為實----此,也是指「言說章句」的。實,是說能夠明了本經道理的意思。依照本經所言說的章句去用功修行,所以能生信心,全靠要明了所言說章句的真實義。自古以來,有許多大文人看過三藏十二部不止一遍,但他們,並不依教修行,就是犯了不以此為實的大毛病。「以此為實」,正是針對須菩提所提出的「生實信不」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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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菩提提問的出發點,一是為了教人必須生實信;另一方面,又顧慮到這甚深的義理,非大根器人不能實信。他提問的用意也是這樣。
但是,佛為什麼要堵塞須菩提的嘴呢?含有三點要點,從下文可以看出來。
(一)不可以輕視眾生。在佛滅度後,後五百年,尚且有人對此能生實信,何況現今佛還在世的時候。
(二)不可以阻止他人的善念,使他人生退屈心。可參閱下文「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2222211.2122>這一段話就可明白了。
(三)不必是上根利智的才能以此生實信。只須持戒、修福的兩種人,便能生實信。
上述(一)(二)兩義就是從第(三)義中生出來的。
持戒、修福的兩種人,他們的智慧都是不高的。持戒、修福,都是為了求福報,他們對甚深的法門,原有退縮的念頭。所以,佛告誡須菩提,「莫作是說」,不要輕視他們。
以上的解釋,還只是從淺近的意義來講的。「莫作是說」一句話,還含有更深刻的意義,它是針對宏揚大乘佛法的人而講的。不但是對當時,同時也對後世宏揚大乘佛法的人講的。不但告誡須菩提「莫作是說」,就是現在,我們也不能這樣說。
佛的本意,是要竭力宏揚般若法門。本經是須菩提啟請的,在前八會中,須菩提還代佛宣說,可見須菩提是宏揚般若的人。在本經下文中,多次說到「有能受持讀誦,為他人說」<2222212.2213>、<2222212.3232>、<2222212.51212>、<2222221.32>、<23.112>的章句,佛的希望宏揚般若,於此可見了。倘使將「莫作是說」改為「作是說」,那就不是宏揚般若的本意了。
但是,要宏揚般若,正是不容易!如我國從宋代以來的大德們,見般若法門難修,大多不願講。他們以為眾生的業障深重,種種著相,不易領會,又恐怕人們聽了般若法門後,反要墮入偏空,甚至成惡取空,不如不講。世尊早已見到這類事情,因此才以「莫作是說」為戒。講般若之所以反墮偏空等病,乃是講經人不善於宏揚的緣故,並不是聽經人的過失。
須知般若正是成佛的種子,本經說過:「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2222211.33>。假使不去宏揚般若法門,則般若的道理就永遠不能明了,豈不是要斷佛種了嗎?因此,我們不得不竭力宏揚它。在下文中所以有「荷擔如來三藐三菩提」<2222212.512231>的話,就是這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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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大德,大多不講般若,而講三諦圓融,其實不容易使人了解。三諦是佛在法華會上講的,正是在宣說般若之後。所以佛已經預先告誡「莫作是說」,要須菩提宏揚這般若法門。意思是說,你不去宏揚,怎能使人了解?使人生實信?但你僅僅考慮到眾生不容易生信,而忘卻宏揚般若的大事,怎麼行呢?不但如此,你若不去宏揚,就會阻止人們的善念。所以應當竭盡全力去宏揚。但也不可以不慎重對待。
佛講般若時,已經是晚年了。佛初成道時,先說「華嚴」,因為在賢劫中,釋迦牟尼佛已是第四尊佛了,眾生離開佛已經十分久遠,不能不先將佛的境界完全說出來。然後即回頭講「阿含」,是為了教人親身去實踐。待到眾生的根機漸漸成熟,就講「方等」,將大乘的道理說明,教人回小向大。接下來才講「般若」。可見這般若法門必須慎重。既要宏揚,又要慎重,所以必須選擇那些持戒、修福根基的人。佛的意思是說:你恐怕人們不容易生實信,又顧慮生實信的人不多,只須依照我(即佛)所說的法去宏揚,從實踐上去用功,那就不致貽誤聽經的人。但看你宏揚的方法如何,何必去顧慮那些聽經人能不能生實信呢?
因此,「莫作是說」這一句很要緊,所有宏揚佛法的人,都應當這樣理解。
* * *
如來滅後----滅就是滅度。
滅度有二義。根本義,是指不生不滅的心。即所謂生滅滅已,寂滅現前,叫做涅槃。後來借用,凡一切佛菩薩圓寂,也叫入滅。
「滅後」是指佛的一切生滅相在既滅之後。滅當然是指應化身滅。如來是法身,為什麼能說滅呢?其中有精奧的道理在。佛為了要我們了解,特地說「如來滅」。如來滅有三要義:
(一)報身、應化身都是相。所謂滅,是報身、應身的滅。如世尊的穿衣、吃飯、示現凡夫相的滅,是應化身的滅。報身也是從法身顯現的,既有顯現,也就有滅。這裡為什麼不說應身、報身滅的道理,就是明白地告訴我們,如來不再顯現應身、報身了,要我們警覺。
須知如來所顯現的應身、報身,還是有生滅,即所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2222211.12421>。何況我們人的臭皮囊啊!還有,我們人的身相,生不知其所以生(生不知來),滅也不知其所以滅(死不知去),完全受業力所牽,自己不能作主。佛就不是這樣。他的應身、報身雖有生滅,然而如來能自己作主:要生就生,要滅就滅。我們雖是凡夫,但都有如來藏,應從速回到自己的本來面目。
(二)證得本性,名叫如來。然而法身是無相的,如何可見?可見的就是相。即使菩薩所見到的,不過是法身所現起的報身;而我們凡夫所見到的,則是法身所現起的應化身。然而,倘使能見到應身、報身之非相的,那就是見到如來了。因此,要見性的話,就應從非相而見,但決不可入於斷滅見。所以,佛警告我們:見如來是不容易的,必須勇猛精進,才能證得。我們要見如來,就應當從性上去求(從相上求,是見不到如來的)。說到性,則我同如來是自他不二的,能在自己的性體上理會一些,這便是見如來的良機。
(三)如來的報身、應身,還是相,還是要入滅的,但不是永遠滅,還是要示現的。須知報身和應身,仍然是法身的影子。我們知道:法身是不滅的,也就是說報身、應身又有示現的機會。古來,有人見到丈六金身佛的。也有勇猛精進如羅漢見到千尺佛身的。也有菩薩所見到的象須彌山大佛的報身的。又如智者大師在注釋《法華經》完畢後,親自見到靈山會上,佛還在那裡講經說法,儼然未散呢,這些事例,都可以作為明證。
總結以上三要義:第一義說:如來不再示現報身、應身,使我們警覺;第二義說:要見如來,必須在自身上用功;第三義說:如來不滅,只要我們能用功,還能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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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五百歲----歷來有三種解釋:
(一)這個「後」字,是指如來滅後的後來講的,也就是指如來滅後的五百年。
(二)以「如來」滅後第一個五百年為「前」,第二個五百年為「中」,第三個五百年為「後」。
(三)是說如來滅後第五個五百年。正法和像法各一千年(即四個五百年),末法是一萬年。如來滅後第五個五百年正是指末法時期的最初五百年。
如來滅後,正法一千年:初五百年解脫堅固;次五百年禪定堅固。所謂解脫,就是證得般若波羅蜜,度一切苦厄。所謂堅固,是指眾生的根器堅固。次五百年中,眾生的根器稍差,然而還能住於禪定。這解脫和禪定正是定慧,所以稱這個時期是正法。
像法一千年的初五百年,雖然也有解脫、禪定的人,但為數已經不多了,人們專事講理,卻不注重於實行,所以說多聞堅固。要知道:看經應著重於作觀,多聞也是徒然的。好比有人只數他人的珍寶,而自己呢,卻沒有半點分;又好比有人只空談吃食的事,而自己卻不會飽肚。世尊對阿難說:「在多劫以前,你同我一起修行,至今你仍做佛的侍者,其毛病就在於專務多聞。」像法的次五百年,雖然多聞的人也少了,但眾生只知道修寺、造塔,所以叫塔寺堅固。在這像法的一千年中,佛法的形式還存在著,但已經失去佛的本意,不過是相像而已,所以稱這個時期是像法。
至末法一萬年的初五百年中,佛法更衰微了,眾生只知道鬥爭,即新名詞所說的奮鬥。印度佛法的早滅,它的原因在像法時期已經多鬥爭了。我國也是這樣,在唐朝中葉,禪宗、凈宗、相宗……都自奮起門戶之爭,所以叫鬥爭堅固。本經上說的後五百歲,正是指這個時期。現在,則又在末法的更後五百年了,所以佛說:有人能夠在這個時候看到佛經,是真正不可多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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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為實」,是指能夠持戒修福的人。這有四義:
(一)般若是正智慧。慧是從定生的,定是從戒生的。因此,要起般若正智,就必須從戒入手用功,否則就無從生定和生慧。凡夫能夠持戒,方能離開外染。如果不能持戒,心就不能清凈,不能攝心一處,也不能作觀,怎麼能生般若?倘使不是從持戒而要生智慧的話,那就會墮入惡取空也不可知。因此福慧雙修象車的兩輪,缺一不可,修行的人如能福慧雙修,方能成為兩足尊。而且福和慧必須平等,決不可偏輕偏重。有人說,只要智慧就得了。其實這話有片面性,卻不知道重慧、輕福,就缺少大悲,萬萬不可。所以,諸佛教導我們要發大悲心。本經開口便說布施,足見修慧不能不修福。若不修福,則與眾生無緣;不但無緣,就是修行者的相好也不能具足。須知宏揚佛法的人,相好也是至關重要的。所以在佛經中處處講到佛菩薩的相好。羅漢的相就不如佛,這是有道理的。前面曾說過,證得體後要現相,都是為了眾生的緣故。因為眾生見到相好的,就容易親近。般若法門是教人成佛,而持戒修佛是成佛的根基。
(二)須知持戒的人,是必定少欲知足的,貪慾心較少。這類人修般若,方不會出毛病。因為修般若必須離相,而貪慾多的人是決不能離相的。
修福的人,是必定深信因果的。世間上的人要得到名利,依照世法去求得。這類修福的人,則依照佛法去求。因此能深信因果的人,是決不致偏於斷滅相的。所以不住於相,對於持戒的人來說,最為適宜。而不入斷滅相,則對於修福的人來說最為適宜的。
如貪慾多的人,當他們一聽到般若,毛病就很多。如有人曲解不住相,以為作惡也無妨,放言高論,無所不為,反而自以為深得般若之理;甚至對殺生、淫亂等,都以為不住相。因此,佛是不取這類人的,必揀那些少欲知足的人。
(三)前文曾說:發心行般若,應行布施。布施就是舍,而這兩種人,就是能舍的。持戒的人,能舍世間的欲;修福的人,能舍自己的財產精神,認為財、法、無畏布施於人,這正合般若的道理。
(四)修行這般若法門,宜先將非法相一門堵塞住。持戒、修福正是堵塞非法相。只要再在法相上,久久觀照,對於法相又不取著,便可有所成就。所以,佛要揀這兩種人。可見持戒修福,無異正是指的學般若法門的人。同時,也是對我們說:若要學般若,必須「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不作惡是戒,行善是福,要切切實實去履行,將自己學佛的基礎牢固地建築好方可。這兩種人是謹小慎微的,要能放舍一切,否則就不能入般若。能夠生信心的人,以信為入道之門,但必須這樣去實行,方能入門,否則,單是講講說說是不能入門的。
* * *
有人說:持戒修福是修般若的根本。先堵住偏空,這固然是對的,但對此尚有疑慮。經中明明說:「以此為實」,但這兩種人,畢竟智識不足,怎麼能明了本經的真實要義呢?
※我們說:這裡有緊要的道理在,為什麼呢?蒙佛加被的緣故。這類人是佛所揀定的根機,若能依佛所說,去實行持戒修福,必定會蒙佛的加被,就能「以此為實」。學佛的人,一定要在行、住、坐、卧中,時時刻刻求三寶加被。無論修哪種法門,哪類功夫,都應這樣。就是在講經時,也必須將平時的知見拋開,求三寶加被。我們若離開這一觀念,說明還沒有起信心。就以念佛來講,在念的時候,非要將平時的知見一切拋棄,心中應一無所有,專心一意地求阿彌陀佛加被不可。※
然而,又有人說,這樣只須去學那「愚夫、愚婦」就可以了。但為什麼佛又說必須讀誦大乘經典呢?這有二個意義:
(一)明了經典以後,學佛的功夫就能增勝,將學到的道理,蘊藏在八識田中,一旦相應,則三明(按:三明是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六通(按:六通是神足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盡通)就能一時發生。
(二)如果真能生信,就應學「愚夫愚婦」的信心堅定。無奈世間中等人多,決不肯自居於「愚」的一類中去,所以定須要他們明理。
* * *
古德著書,在開頭,大多有求三寶加被的話。大菩薩作論,在論前也寫有「承佛威神力故」。這是真實不虛,並非教你有依賴性,也不是迷信。倘使沒有這等觀念,就有一個我見存在,於是將自己的性靈障住,這樣對著書、作論怎能徹底?因此,非將我見完全拋開不可。
即使如世間法的孔子,他遇到任何事情,往往要歸之於天,也有這等意思。漢代以後的學者,就不這樣了。
<2222211.2122>示夙根之厚
(6)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
補上科講了「持戒修福」,到「以此為實」,本科正是為它作註解。
是人是指持戒修福的人,指明這個人,不是說人等。可見持戒修福,雖說是兩回事,其實是一回事,二者都不可缺少。
從一佛到二佛相距的時間,已經是非常長遠了,不知要經過多少劫數,才有一佛出世,何況要經過三、四、五佛呢?可見這個人的善根種得極遠了,而世尊在這裡又說還不止三、四、五佛,他已經在「千萬佛所種諸善根」。並且在千萬上面,再加無量二字,從時間來講,乃是不可說、不可說的長遠了。
這個人不但修一善,並且修諸善。諸善是指六度萬行而言,可見這個人對於般若是已經修得極其長遠了。種根,正是對持戒修福而言。是人所種的根,已經很深了,又是種種的善合成的根,真所謂難能可貴了。
* * *
世尊對於過去無量的事,都是無所不知的。如本經所說的「當知是人……種諸善根」是真實不虛的。如就我們凡夫的眼光來看他,這個人的持戒修福,已合道妙。為什麼這樣說呢?因上文中,世尊對須菩提一開口便說「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2222211.112>這是發的大心,應當先度眾生,這個大心就不會落空。其次是「實無眾生得度」,這是不住於相。接下來說大行,應無所住,先說不住相,後說行於布施,倘使住而不行,就是落空。這二段經文,是世尊在叮嚀告誡我們,必定要不落空,方可發心修行。「是人」就是從持戒修福下手的,豈不是同世尊所告誡的先不落空暗合嗎?
又在發起序中,世尊為了要演說般若,先示現凡夫,著衣、持缽等等,這就是持戒;又教眾生生慚愧心,這就是修福。因此,「是人」的持戒修福豈不是又同世尊的本意暗合嗎?
可見,若不是久遠以來種善根的人,是不能這樣暗合道妙的。從世尊的語氣來看,他似乎是極力讚歎「是人」的,其實也是在鼓勵我們,使我們聽到了這些言說章句以後,也能立即實行。因此,佛對須菩提才有「莫作是說」的告誡。因為,如果按照須菩提的說法,後來的人,必然會認為般若法門,這是聖人的境界,高不可攀,很難修行。其實並不難,只要從持戒修福下手就行了。這是世尊的大慈大悲啊!須菩提難道不知道發心修行,必須不落空嗎?----他是完全知道的,不過是代眾生向世尊請問吧了。所以,須菩提也是大慈大悲。
* * *
我輩苦惱眾生,如今能聽到這些言說章句,是希有的,也是曾經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的人。倘使不是這樣,那我們對於甚深微妙的般若,是不可能聽到的,即使聽到了,恐怕也等於沒有聽到一樣。如今,我輩已在末法的第二個五百年中,鬥爭更為堅固的時期,竟能來到這裡讀誦、受持本經,必定是不願意競爭,而又少欲知足,並有持戒資格的人。因此,我們決不要妄自菲薄。已持戒的人,更應用功,要求堅固一些;還沒有持戒的人,應當遵照佛所教導的那樣去持戒。那麼,諸佛必定會大歡喜。認為種下的善根,在此發芽了。我們有這個資格,又有世尊的加被,怎麼可以不自勉呢?
* * *
「以此為實」,既明了真實義,又能修行。六度之中,無論是哪一度,都可以歸結到修福。布施不必一定要破產,應量力而施,即使施捨少量財物,與人有益,就是財施。對別人說法,或是送人經典,就是法施。這並不是難事。還有,勸人學佛,必須勸他持戒修福,見到不持戒的人,更要勸。還有,見到已經持戒的,但是還不知道般若的人,更要勸他明了般若。能這樣去做了,福德之大不可思量。為什麼?因為這種勸人持戒修福,勸人明了般若,就是紹隆佛種的緣故。
※同時,還要勸人儘快地修習「凈土法門」,求生西方極樂世界。須知般若和凈土的關係是極為密切的。前面已經說過:學般若的人,必須先要不住相,不住相方能從文字般若起觀照,待觀照的功夫深了,實相般若便現前了,這就是性。修行的下手功夫,先要觀照,最後現「實相」,要做到這點是很不容易的。在我們的娑婆世界中,有著種種不利因素的引誘,如何能現實相?所以,大菩薩修行,發願修三大阿僧祇劫,不知要經過多少次輪迴呢?
「是人」雖善根深厚,然而還要經過千萬佛無量劫的長時間,還是在「能生信心」的境地,可見業障的深重。因此,要現實相的話,就必須發願求生西方凈土方可。※
※又如上文講到發大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上至非非想天,下至地獄,都有各類眾生,我們就要發這個大心去救度他們。我們該怎樣去度他們呢?實際上,就是要我們先觀照緣生平等的道理。倘若要滿度生的願,就非先證性不可;若要證性,就不可不先求生西方。但生西方決不是為「自了」,是為滿度生的願,只有這樣,方同阿彌陀佛的本願相契合,為了要滿度生的大願,可以證性的緣故。因此,普賢菩薩在《行願品》中說:
「虛空無盡,世界無盡,眾生無盡,我願無盡。」
這不是同本經為「廣度眾生」之願完全相同嗎?可見般若法門,同凈土法門是非一非二的,必定要有這個大願,阿彌陀佛方來接引。往生極樂世界決不是為自了。有了往生法門,方能成就般若法門。※
* * *
※「是人」能持戒修福,也是極不容易的。因為他曾親近過許多佛,但只種了善根。可見,要成就般若法門,就應親近阿彌陀佛,實相般若方能現前。
永明禪師說:「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所以,學般若的人,須速修念佛法門;修凈土的人,也必須速修般若法門。若不明了這第一義的話,念佛也是徒勞的,恐只生下品。因此提倡凈土法門的,不可僅僅說念佛為止。須知修凈土,正是為了滿大願,僅僅念佛下品往生,便不能滿願了。
永明禪師有偈說:「無禪有凈土,萬修萬人去,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這首偈只可勸「愚人」,不可勸利根人。世人忽略「但得見彌陀」一句,只注意了「萬修萬人去」一句,以為不必依照《觀無量壽經》的修觀,這是錯誤的。修《觀經》能明了第一義,這正是般若,倘若只生下品,是不能立即見佛的。※
<2222211.22>明其福德
<2222211.221>正明其福
(6)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凈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補「聞是章句」是指定持戒修福的人。這裡的「聞」字,同上文的「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的「聞」字相應。因為,只有聞得如是言說章句,以此為實,方能生凈信。
「凈信」二字,正是指實信。什麼叫做凈?就是後面經文中的「信心清凈,則生實相」<2222212.41311> 。「是人」能夠切實去用功觀照,這樣持久地去修行,一點不著相,凈信便能生起,也就是實相。這裡的凈字並不是對染來說的,這裡凈是絕對的凈。因為它對空、有二邊都不著,所以是實相。
「乃至」是超略之詞。
「生凈信」,有凈念相繼的,有多念的,最少限度是一念生凈信,不能多念,也不能念念相繼。
這裡「乃至」二字,不僅指的「是人」,也包括許多功夫不同的人。所以下文稱「是諸眾生」。然而,不論功夫淺深,如來是悉知悉見的。
「一念」就是起心動念。
「生」,就是龍樹菩薩所說:「一切法不生而般若生」的生。可見,非要十分用功,是不能生的。而且一念相應便是凈念相繼的根;凈念相繼便是從一念相應而來。這一念清凈,是沒有人能夠知道的,只有如來才能悉知悉見。為什麼?因為凈心是無相的,不是肉眼、天眼所可以見到的。但這種講法,還不是根本義。須知這一經句,正是「生凈信」的註解。
如來是法身,「是人」一念相應,便同如來心心相應,光光相照。所以如來能悉知,是性中的知,正是徹悟佛性的知。如來能悉見,是性光的照,正是初開佛眼。這種功夫是了不得的。所以古人說:「一念相應,一念是佛」,既是佛,其福德怎麼可以思量呢?
* * *
此二小科,正為「能生信心,以此為實」作註解。從「當知是人」起,一直到「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是說明持戒修福的因。又從「聞是章句」起,一直到「得如是無量福德」,是說明持戒修福的果。世尊極力讚歎「是人」,正是為了鼓勵我們,要我們發無上心,發大願,起大行,因而能得無量福德。
* * *
又從「須菩提,莫作是說」起,到「得如是無量福德」,正是為前「明示」科<2222211.1> 從「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一直到「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2222211.12422>一大段經文作註解。上文講了道理,這裡則舉出「是人」來證實這理。須知,只有持戒修福的人,方能這樣生信,這樣生凈信,這樣得無量福德。可以說,本經的文義,是處處相應,脈絡相通的。
<2222211.222>釋顯其故
<2222211.2221>正釋
(6)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補這一段經文是從正面來解釋生信為什麼能得福的緣故。怎樣能生凈信?怎樣能得無量福德?必須要除卻分別心方可。只有分別除卻了,正信便會自然現前。也正如龍樹菩薩所說的「一切法不生而般若生」的意思。「是人」雖然般若還沒有完全現前,但是已生凈信,與如來已經心心相印,光光相照,即得無量福德,這正是不容易。由於分別、妄想已經除卻,於是能「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是諸眾生」:眾生的範圍包括很廣。上文所說「一念生凈信者」是指那些程度最低的一種人而言。還有多念相應的、凈念相繼的……所以說「是諸眾生」。
「無復」二字的復,應當注意。是說:「是人」的我執已空,不復再有了。
「無法相、亦無非法相」是說「是人」已經沒有法執了。
* * *
四相,是從執我相引起的。佛經中講到四相,有很多意義。現在僅舉出它同本經契合的意義說一說,有廣義和狹義二種:
狹義來說,就是指執五蘊色身,這就是執我相,是凡夫的通病,一切忘不了,不但現在,還要計算到未來,計算到死後或升天,或升大梵天,即所謂補特迦羅,因此而起種種妄想,相宗稱它為遍計所執。未來同現在是相對的,在相對待的一方面來看,是人相。從這個身子而生起的盛、衰、苦、樂種種等是眾生相。再算計到五蘊色身,命根不斷,是壽者相。以上這些都是從自己的五蘊色身上種種計度、分別而發生的。
再從廣義來說,計度我這個色身,種種分別。對待,就是人。不止一人,就是眾生。這種計度,相續不斷,就是壽者。一起執著,便有能執和所執。「能」就是我,「所」就是人,起種種分別,就是眾生相。能執和所執相續不斷,就是壽者相。要知道,四相就是從我見開出來的,開就是四相,合就是我相。世尊為什麼要用開、合來說明呢?其中有妙義在。我見就是分別。執我的是第七識,起分別心的是第六識。般若正智,若要實相般若現前,非要將第六、七兩識轉移不可。只有第六、七識轉移了,五識和第八識也就同時轉移了。所以,世尊經常要說到四相,因為四相空,就是我執空,又叫做人空。
* * *
我相是從身上起執著,而法相是從法上起執著。無法相就是法執空,也叫做法空。非法就是無,就是空。亦無非法相是空亦空,叫做重空,又叫俱空。般若表顯三空的道理,以遣除執著為主。人我空後,又執法空,那還是不行的。因此,必須把種種執著重重地遣除,連空也要空。古人稱做:「窮空到底」。但這同偏空是大不同的,所以叫做勝義空,又叫第一義空。
* * *
這裡是解釋上科「已生凈信」的人,就能證到三空。三空包含著許多廣無量,深無底的道理。正如《普賢行願》所謂「甚深教海」。依照三空的道理來說,無四相是我空;無法相是法空;無非法相是空空。其實就是除我、法二執。無法相是空法執,無非法相也是要除法執,非法本無法,但是卻執著不得,假若一執,也就成為非法執了。所以,無法相的法執空是第一重;亦無非法相的執也空,是第二重。這二者合起來都是法執。同上文的四相卻是我、法二執對說。「是人」能生凈信,說明他的我、法二執都已遣除了。然而,我、法二執,都是從分別心而生起的,是屬於粗執。但還有俱生我法二執,它們是從起心動念而來的,是屬於細執,叫做隨眠,又叫住地無明。「是人」只能遣除由分別而起的我、法二執,但是還未能遣除俱生我、法二執。
* * *
上面已經講了:分說是三空,合說是空我、法二執。但又包含另一種要義:即又可以從空、有二邊來講。非法相是空,屬空邊;我和法可以並說,屬有邊。是人能生凈信,又能空、有二邊都不執著。
有邊叫俗諦,空邊叫真諦。所以這段經文又包含著真俗二諦。在其他佛經中,有說三諦的,也有第一義諦,般若是遣執的,只說二諦。其實遮照同時便合中道義,因此說二諦就已經含有三諦的意思了。能遣除二邊,便是雙遮,雙遮就是雙照,還必須遮照同時。但「是人」還沒有達到這種遮照同時的程度,僅能達到不執著二邊。只要細細玩味經文,便可知道。
凡是佛說法,都是徹頭徹尾、徹始徹終的。這是學佛者決不可忽視的。如上文所講:生凈信能得無量福德,也是有淺、有深的。總而言之,「是人」僅僅除卻粗執,還未能除卻細執。因此,佛愈說愈深入,以說明「是人」的除執,還只是初步,更須加緊用功。但「是人」到這一步,也是不容易,只要一念相應,已經是了不得了。凡是用功的人,常有這種境界,即覺得心中空空洞洞,乾乾淨淨,有時達半個月,或半年之久,都是這種景象。須知:這種功夫,離學佛的最高境界,還差得很遠很遠,決不可自以為滿足。否則就會產生二種病:對於經義,便會以深為淺;而對於自己呢,卻又會以淺為深。殊不知差得很遠很遠。如本經上所指的「是人」,他的分別、我執已經除去,貪瞋痴雖沒有完全去盡,但已經很淡薄了,還須再加倍用功。我們學佛的人,用功得怎麼樣了,可以自己審量一下,究竟同經上所說的合不合?
在這裡,想起古代有這麼一段因緣。在唐朝肅宗、代宗父子平定了安祿山之亂以後,代宗竭力宏揚佛法,密宗不空三藏(705--774年,今斯里蘭卡人)也在這時來到中國,那時的佛教可說是盛極一時。
有一天,代宗與宗國師談論佛法,大臣魚朝恩正在旁聽,便插口問宗國師說:「佛說一切眾生都是佛,那麼無明是怎樣起來的呢?」宗國師立即回答說:「你不配問這個問題。」朝恩為此表示非常惱火,因代宗在座不敢作聲,但是已經怒形於色了,國師便提醒他說:「你所問的無明就是從這個地方起來的啊!」
我們對這個問題,不妨也可以試試。假如碰到有人來毀謗我,能不能不生瞋心?如果碰到色、聲、香、味、觸、法等等,能不能不起念?如自己碰到貧窮時,連當天的飯米也沒有著落的時候,心裡頭能不能不起愁念呢?必須行所無事方可。否則,就是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了。若是能達到空空洞洞的境界,固然也是很好,但決不能到此為止,應當去行布施,六度萬行,都要去做。若以空空洞洞了事,這就執著非法相;若自己懷有度生的念頭,就執著法相了。因此,我們知道「是人」的生凈信能除卻分別心,確實是不容易,所以如來能悉知悉見,才許他明同佛心,開了佛眼,得到如是無量福德。
* * *
這裡不但解釋上一科,又回應「明示」一大科<2222211.1>,因前文未說明,此處正好點醒前文。如: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正合法相。
「實無眾生得滅度者」<2222211.112>,正合非法相。
「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2222211.113>就是「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2222211.2221>。
「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2222211.1211>,就是舍,也是破我。要我們先空我相,不住於相,也就是不住種種相,即無法相。
又以「虛空、四方、上下」<2222211.1222>為比喻,這就是無非法相。
「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2222211.12422>就是二邊雙融。因為,但見諸相便著有,但見非相便著空,只有見諸相非相,便是二邊雙融。這就是無相無不相,得見實相,所以說:「則見如來」。因為見如來的緣故,所以能得「如是無量福德」<2222211.221>,即上文所說的「福德不可思量」 <2222211.1223>。
總之,佛的意思是指「是人」能夠明了我(指佛)所說的法,去持戒修福,能生凈信,並且以此為實,當然就沒有我、人、眾、壽等四相,得如是無量福德。同時,佛也是在鼓勵我們,若要修習般若,應當從這方面著手,決不可落空,要先將非法的一面堵住它,然後,腳踏實地去躬行實踐。只有對法相、非法相都不執著,這才是學佛用功的要訣。
(以下都是江居士親筆。)
<2222211.2222>反顯
(6)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上科「正釋」<2222211.2221>是從正面來解釋什麼是凈信,以及為什麼能得無量福德。因為「是人」已見到三空之理的緣故。
什麼叫三空呢?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是人空(又名我執空);無法相是法空(又名法執空);無非法相是並空亦空(又名俱空),即連空也空掉,這就是三空。由於見到三空,從此精進,凈念相繼,便能證得清凈法身,所以說得無量福德。
* * *
本科名「反顯」,是從反面來顯明必應三空之理,並指出絲毫著相便是分別心,便不是清凈性。為什麼?因為「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的緣故。所以說著相,便是逐妄;逐妄,便迷卻真性。真性既然迷卻了,那麼依然是個起惑造業、苦報輪迴的凡夫,怎麼能得無量福德呢?
* * *
由此可知,世尊從正反兩方面進行解釋的用意,無非是要使眾生很快地覺悟,依著本經所宣揚無住的宗旨:一方面去勤修六度,一方面去觀照無相,發生凈信,以求證得三空的性體,超凡入聖吧了。這就是必須從反面來顯明的總義。
* * *
除了從反面來顯明「總義」外,還有「別義」,這是為防止有人讀了上文以後產生疑點。產生哪些疑來呢?
(一)我們知道:我、人、眾生、壽者等相都是從身見而生起的。但身是苦的根本,故對不應著相的道理,還是容易明白的。但對法相則不然。因為自度度他,必然有它的法。如布施等六度,不是明明有法?有法,便有它法的相。但如今卻說無法相,法要是無相,則那個法也就在「若有若無」之間了。第一個疑問就是:怎麼可以說無法相?
(二)若有身見,勢必有人、我的分別,一有分別,就勢必造業、受報。因此不應有身見,也不應有人、我的分別。而法本來是非身,其中哪有什麼人我?即使在法上起分別,那便是分別人、我。至於非法二字,無異是空的別名,既然名叫空,就哪有什麼相?但為什麼要將法和非法,同由於身見所生起的我、人、眾生、壽者四相,相提並論,並一概說它們無呢?這是第二個疑。為了要斷這種種疑,所以必須從反面來加以顯明的說明。
* * *
是諸眾生是指上面所說到生凈信、見三空的眾生。
若心取相的心字很要緊。須知心本無相,相不必專指色身而言,而是遍指一切境界相。心本無相,若有一種相,便取著了境界,若取著境界的相,豈不是已經迷了自己的心么?這正是背覺合塵的樣子,也是所有成為凡夫的原因。因此,更必須知道:究竟是誰在取著境界相?並非他人,而是我。可見心若取相便成我相。而所取的相,是從能取的我而有,猶如人相是由於我相而生的,因此,所取著的境,便成人相。所取著的相,疊起叢生,便成眾相。這個眾相不斷地發生,便成壽者相了。總而言之,無論取著哪一種相,便有能取和所取而叢生不斷。所以經說: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則為即便是,意思是說:一取,便著了。
* * *
所以,若取法相,也便是著在我、人、眾生、壽者四相之上。怎麼能說「法不同身」,其中無我呢?一取著,便有能所的分別,怎麼能說法上的分別,不是人、我的分別呢?且由此可知,上科經文所說無法相這話,是講它不取著吧了,並不是畢竟無法、無相。若是畢竟無,那便是斷滅相了。至於非法,固然是空的別名,空原來是非相的。但既然取著了它,便有能取的我和所取的人,這樣叢生不斷,四相則明明存在著。所以經上說:「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2222211.2222>。
曾見到一種刻本,不知是誰將「若取非法相」前的「何以故」三個字刪去了。刪的人可能認為:這幾句經文,本可以連貫說下去,義意已明顯,若在此加入「何以故」三字,反使語氣曲折而意義不明。嘉慶(公元1796—1820年)年間,有一刻本,雖不敢直接刪去這「何以故」三字,但注在下面說:某某的注釋,以及各種「正本」,都認為這「何以故」三字,是「衍文」(即抄刊古書,而誤增的字)云云。他所指的某某,大都是明、清之間的人。由此可以證明,本經的某些字句,多與古經本不同,原因是:在輾轉傳抄中,雖不無錯誤,但也不免被那些淺見的人妄加增刪造成的,真是可嘆!幸而近今的經本,又經明眼人將這「何以故」三字補進了。但在一些偏遠地區的經本上,還看到有刪去這三字的,那是萬萬不可跟從的。
* * *
在這裡用「何以故」三字,包含著精意,關係緊要,是萬萬不可少的。有人認為:用這「何以故」三字正可以下接上義,使我們知道:若取非法,尚著四相,何況取於法呢。這種說法,還比較淺,因為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不是已經把道理釋明了,那何必再須加「何以故」三字來下接上義呢?那麼經意究竟是為什麼呢?是為了防止有人不能深切領會經意,而特意加上「何以故」的。因可能有人雖聽到:「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然而還不明白怎樣才算是不取。若是見地不真的話,也許會誤取非法相,還自以為是不取法相呢!因此,在這裡用「何以故」三字來作為警問,以便使聽的人深思它的原故,而不可以誤會。於是經文接下來就說:「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可知倘使取著非法相的話,依然是著相,同取法相是一樣的。
所謂不取法,並不是畢竟不取。既不是不取,而是取了又著相。可見所謂不取,是教我們不取著相,要會歸自性的意思。怎樣才算不取呢?就是要在廣修六度萬行時,而心中則要若無其事,湛然凝寂,不為所動。這就是不取法相的真實義。這樣去實行:既不著法,也不著非法,這就是二邊不著,合乎中道了。而這裡有這「何以故」一句,則下文的「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無異是為上文「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作了註解。這真是世尊說法「如是,如是」之妙。若刪去「何以故」三字,則語氣上就覺得平列,不能顯出經的深義了。
* * *
須知:「有」是即空而有的有,而「空」呢,並不是離開有的空。所以《心經》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因此,本經處處講不取著,卻處處講不斷滅。不斷滅之話,雖在最末後才點出來,其實在本經的開頭,就全包含著不應該斷滅的意義。如度生無度相,開頭不僅說:「實無眾生得滅度者」<2222211.112>一句,又「應無所住,行於布施」<2222211.1211>,它的不斷滅意義就更為明顯。而「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2222211.12422>,更是結晶的話。「諸相非相」即使從理論上明白不取,還是不行,就是取了,也只見相而不見性,只有真正能不取,才能見相即非相,而會歸於如來藏性。所以經說:「則見如來」。
總之,相的本身,是沒有過失的,過失是在於取。所以,若舍相而取無相;舍無相而取能無的無,只要是取,便成相,便能障礙自性。可知:但能不取,雖有相而無妨;假如有取,雖無相也會成障的。在初學佛時,何必去滅相見性呢?因此緣故,世尊獨揀持戒修福,作為能信的機緣。因為持戒修福已不著空,再以般若熏習之,只待慧解一開,對法就不執了。於是,自然就能不著有,而又不再著空,容易合乎中道。與那些狂慧的人相比,真有天壤之別呢。所以經論上有這樣一句話:「寧可著有如須彌山,不可著空如芥子許。」這說明:著有的,相對來說,比較容易成功,而著空的就比較難以挽救。
又,這裡的取字,正同下文的舍字緊對著的。這裡明說不取法,並不是說可以取非法,下文說明的「法尚應舍」也並不是說非法不應舍。上下文的語意正是相同,都含有不可以離開「有」而談「空」的意思。總之,二邊都不應取,都應舍。所以在下科經文「結顯中道」<2222211.23>中說:「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2222211.231>,仍將是指歸中道。
* * *
又,用這「何以故」三字,更有一層意義:因上科經文「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2222211.2221>,是一直說下去以闡明三空的意義,這在前面,已經講過了。而本科經文的在「若取法」和「若取非法」之間,用「何以故」三字隔開,則是從另一方面來闡明不著空、有二邊的意義,以引起下文「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2222211.231>兩句來。
「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二句,本是總論。不可取相的相,也可兼指身相。而身相屬有邊,與法相同;非法相則屬空邊。在這兩者中間若不用「何以故」三字隔開,而仍同前文一樣直說下去,則意義就顯達不出來。同時下文的「是故」二字,便無處著落而承接不上去了。足見秦譯之妙!
<2222211.23>結顯中道
<2222211.231>以雙離結成
(6)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是故」的故,正是承接上文的。因若取法相和非法相,便著我、人、眾、壽四相,所以兩邊都不應取。也同上文的「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等經句相應。認為不取則無相,無相才能生凈信,才是如來知見,並得到無量福德。
總之,佛之所以這樣講,正是指示我們學佛的下手方法。先教我們二邊不取,漸漸能空相,心地便清凈了。於是從信到解,再從解到行,直到究竟,也不過是不著兩邊吧了。因為從觀照般若證到實相般若,實相就是無相無不相的境界,這不就是兩邊不著嗎?這便是所謂因賅(音該)果海,果徹因源。
(08-01月18日三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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