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如何避免糾紛?這樣保留關鍵證據

資料圖

一、可簽訂婚前協議

現實生活中,結婚前,很多家庭的做法是男方買房,女方負責裝修和家電傢具。按照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如果將來離婚,女方比較吃虧。

雙方可以簽一份書面協議,如果離婚,按照各自的投入比例分割財產。假如男方買房花了40萬,女方買車買家電花了40萬,那麼將來財產分割時一人一半。

不過,婚前協議在很多人看來是傷感情的一種做法,所以是否簽訂要因人而異。

二、房產證上寫名字

無論是哪一方出的裝修和傢具家電,都不如將這筆錢投入到買房之中,這樣可以要求房屋產權登記時寫上自己的名字,更能夠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保留好轉賬憑證

很多人,尤其是老年人,不會也不習慣用轉賬的方式付款,只會用現金。但婚前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最好不用現金,一定要用銀行轉賬。因為銀行轉賬憑證可以作為證據,證明買房是有父母出資的。

即使房屋產權登記時沒有這一方子女的名字,如果父母保留好銀行轉賬憑證,在離婚時可以按共有財產主張分割財產。

此外,無論婚前男女雙方出資買房,還是婚前男女一方出資買房,都要注意保留銀行轉賬憑證。在還月供時,也要保留相應的記錄。(搜房網房天下)

婚前共同買房需要注意哪些?

1、對內關係,是按份共有,以雙方實際出資額確定比例份額。

2、對外關係,均為房屋共有人,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兩人同意。

3、一方要取得全部產權需協商一致,並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但如有按揭未清,需先還貸解押,再重新辦理抵押貸款,其間還涉及承擔一系列稅費,會耗費不少精力和金錢。

房子登記雙方名下

如果房子登記在情侶雙方名下,但產權上未記載份額,雙方也未另外約定份額,則按共同共有半數。在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沒有約定的按實際出資份額分割。因此,購房時不要忘記對各自出資額做約定公證。

認定雙方出資情況

大多數情侶在買房、裝修過程中的出資情況不同,有的房產證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如果最後難以認定兩人的出資情況,就容易引起矛盾。

保存支付房貸憑證

戀愛期間購買的房屋,一般來說登記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如果是兩個人合買即登記在兩人名下,如未取得產權證,則看購房合同上是否有兩人名字,則按照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但女方也出錢了,那麼分手時,房子歸男方所有,但男方應當返還女方錢財。前提女方有充分證據證明自己支付房款,如沒有證據很難得到保障。

律師提醒:戀愛期間合夥買房要慎重,簽訂出資協議,保留出資憑證。戀人婚前購房最好採用「聯名」方式,把兩個人的名字寫到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上。「聯名購房」的程序並不複雜,在購房合同買受人一欄中同時填入兩個人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等到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男女雙方都向房管部門交納相關證件。(國搜河南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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