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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經菩薩戒本講記

七,聲聞戒待緣制與菩薩戒不待緣制:教化眾生的言教,不唯佛一人說,可以通五人說。製成輕重的制教,唯佛一人可制,餘人無能得制。所以,不論聲聞戒,不論菩薩戒,都是佛所親制的。雖同樣是佛所制,而製法有所不同。即聲聞戒是待緣而制的,亦即有了犯戒的事實,佛始隨所犯的如何制戒,告誡弟子們以後不得再犯。如果犯了就有不可饒恕的過失,必須給予嚴格的制裁!可是菩薩戒不然,根本不須要待犯戒的事實,然後才制定戒律,而是如來一時頓制的。如本經開經偈頌後的長行說,釋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成無上正覺已,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既一成正,就結菩薩戒,豈不是頓制的最好證明?為什麼一時頓制而不待犯戒因緣?就理論上講,當然有關眾生的機宜。菩薩是大根機的人,不需要瑣碎的這樣那樣,所以頓制。聲聞是小根機的人,如不個別的待緣而制,他們則難以接受,所以別制。就事相上說,古德提出三個理由。

一,菩薩具有深刻的信心,頓聞如來創製大乘戒律,能不違逆的當下接受,而不感到任何驚奇,聲聞人的信心淺薄,假定如來一時為之頓制,那他就會不能承受得了,而感到學佛的困難,甚至退夫為道的勇氣!

二,菩薩是要到各地去度化眾生的,不能時刻的隨侍在佛的左右,沒有可能遇到不如法的事情,立刻就去稟白佛陀,講佛決斷是否合法,所以一時頓制。聲聞人是佛的常隨眾,經常隨侍在佛左右的,一旦發生有違德行的事件,立刻可以去稟白佛,由佛如何加以決斷,所以待犯方制。

三,本經所制的菩薩戒,源起於盧舍那為妙海王子受菩薩戒。當時在座的諸大士,法須說此十重,四十八輕,所以一時頓制。聲聞戒起於各個犯戒的因緣,隨犯隨制,所以待緣方制。總說一句,菩薩戒法,是就理善而制,名佛性常住戒。聲聞戒法,則多就事而制,名護世譏嫌戒。前者以復其本性為主,後者以避世譏嫌為主,是為大小乘成的制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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