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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麼痴情,還不是只感動了自己

前幾天,從我的朋友小信那裡,聽說了一個挺讓人唏噓的暗戀故事。

女孩喜歡了男孩十年,從情竇初開的中學時代,就一直默默暗戀著他,偷偷關注著他的一舉一動。一個女孩子最好的十年時光里,滿滿都是這個男孩子。可是,男孩並不喜歡她。她眼睜睜看著他一個一個地換女友,他有時也會在失戀後找她傾訴一場。可他的目光,從未落在她身上過。

後來,女孩子出國了。即使遠在異國,她滿心裝著的,還是只有他。

女孩專程回國參加同學聚會,只為了能再見到他。而男孩,居然為了躲她,故意沒有去同學聚會。

女孩幾乎心碎,找到我的朋友小信,請他幫忙問男孩,為什麼躲著她。

她足足喜歡了他十年啊。

現在的她,已經到了親戚催婚的年紀,可除了一次暗戀經歷,她的感情史幾乎蒼白。

小信去問那個男孩,男孩子也很無奈,說:我告訴過她很多遍了,我真的不喜歡她。

那個女孩子的感情很真摯、很濃烈、很感人,可是——也真的很傻。

痴痴地愛著一個根本不可能的人,一等就是十年。我為她感動,也為她惋惜。

想起我媽媽曾跟我講過她的一個老同學,大才子,熾熱地愛著一個很美的姑娘。後來姑娘和他分手了,他受到很大刺激,久久走不出那段感情,甚至出現了精神障礙。他精神恍惚地站上橋頭,翻越欄杆,想要跳江自殺,還好被路人救下。而美人呢,從頭到尾,對他不聞不問。

對不愛你的人而言,你的喜怒哀樂,都無關痛癢。

你那麼痴情,到頭來,只感動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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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甚至很害怕痴情的人。

以前有一個人追我,而我無意於他,明確地告訴對方我的心意,再陳列出我們不適合在一起的各種理由。可是對方異常執著、異常堅定,總以為每天給我打一通電話,在微信上噓寒問暖,經常約我吃飯,做個中央空調級暖男,就能打動到我。

這樣苦追我的人,只讓我感到不安。對方已經到了該結婚的年紀,我不想耽誤他的時間,可他遲遲意識不到:不是對一個人好,就能讓對方愛上你的。

你的痴心不改,在不愛你的人眼裡,甚至是一種負擔。

或許有人會說:你一定是沒有真正愛過,才理解不了那種難以自拔的情緒。

其實,我也喜歡過一個男生,六年時間。

現在想來挺傻的,年少時時間過得飛快,六年時光倏然而逝,只是眨了眨眼,男孩就從少年變成了青年。

和那個女孩一樣,我六年如一日地單戀著。活動課時間,偷偷看他打籃球;走路擦肩而過時,會故意把和身邊人說話的聲音揚起個幾度;掐好時間,只為了在上學路上和他偶遇……

那是怎樣小心翼翼的喜歡呢?跟他通電話前,我都要準備好草稿,以免自己忘詞。關注他喜歡的鋼琴家,下載他喜歡的音樂當手機鈴聲。他打遊戲,我就也玩同樣的遊戲,只為了和他多一點交集——我想陪陪你,哪怕在虛擬世界裡。

我知道他不喜歡我。沒有半點喜歡。

高考前,我寫了一封信向他表明心意。他特地來找我,當面說了對不起,也回了封信拒絕了我,理由是:你很好,我很感動,但是對不起了,我要好好學習。

所謂的十動然拒,就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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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放下一個人,哪有那麼簡單。

念了大學後,不在一座城市,我還是喜歡他。去旅遊,我會寄明信片給他。生活已經沒有了交集,寫在明信片上的寄語,也大多空泛單薄,是最尋常的祝福了。

有一次,我參觀了一家美術館,展區里有一個區域,參觀者可以在那裡寫一封永遠寄不出的信。你寫下的字字句句,美術館會幫你保存在玻璃展館內,從此再也不會有人知道。

我看見一個女孩子,蜷曲在木質展台的角落裡,一邊寫信,一邊小聲抽泣著。燈光昏黃,四周安靜極了,只有筆沙沙作響和她隱隱約約的抽噎聲。

我也蹲坐下來,寫了一封信,給那個我暗戀很久的男生。

我在心裡對自己說,該有個結束了。

我突然覺得,自己的痴情,不過是一場自我感動而已。

從那個展區出來後,我和那個哭過的女孩子聊了兩句,互換了微信。分開後,我見她發了條朋友圈——我終於要放棄你了。

這世上不知道有多少人啊,痴心愛了一場,最後的最後,給自己在心裡畫了個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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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裡慢慢放下他以後,我發現,其實自己真的沒有那麼喜歡他。

我所喜歡的、我所懷念的,是那個喜歡他的自己啊。

他於我而言,更多的是少女情懷的寄託。我只是需要在那樣的年紀,那樣的時節,喜歡一個那樣的男生而已。該有的情緒已經一一經歷,也沒有理由沉溺於過去,遲遲不願離開了。

後來,我遇到了我喜歡、也喜歡我的人,有機會經歷了新的喜怒哀樂。一切都很好。

影響我們這一代人很深的一部劇,叫《惡作劇之吻》,女主角湘琴平凡無奇,而她用執著和痴情最終感化了男神江直樹。這真的很美好,美好得不像生活。

愛情,和感動、同情從來不是一回事。不愛你的人,不會因為感動而愛上你。愛情從來不是一件精誠所至、金石為開的事。過分執著,有時候就是一種愚蠢。

年少時期的喜歡,很容易便是三年五年。可是隨著年齡漸長,一年時間,對我們而言就足夠寶貴了。我們不會再有大把時間,去等待一個不可能的人了。

等一個不愛你的人,就像在機場等一艘船。

你明知站錯了地點、等錯了人,為什麼遲遲不肯走出來?

我很羨慕我的一個閨蜜,愛的時候熱情奔放,被拒時哭得撕心裂肺,但她能很快地從傷痛中走出來,真心誠意地投入下一段感情。她被愛傷過許多次,卻仍然全心全意地相信愛情。

很認同這樣一句話:意識到對方不喜歡自己,就能快速抽離的人,也是情商高的一種。所以別說什麼情難自已,苦戀一個無果的人,就是情商低。

如果明知對方不愛你,那就瀟瀟洒灑地放開手,痛痛快快地和過去一刀兩斷吧。

只有讓過去過去,才能讓未來到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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