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紐約客 | 來自:紐約文摘鐵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婦? 婚姻法新解衝擊中國婚戀觀
鐵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婦? 婚姻法新解衝擊中國婚戀觀
時間: 2011-08-21 紐約文摘 推薦 來源: 僑報 作者:劉思文 文茜
婚姻法新解真的像一些網民說的那麼不堪么?北京市長安律師事務所資深婚姻家庭律師郭萬華為《僑報》讀者分析了部分網民理解中存在的幾個誤區。
僑報特約記者劉思文 文茜北京報道
對於婚姻法新解,在大陸的互聯網上支持者有之,認為新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拜金女」、「逼房丈母娘」,「還婚姻一片愛情的凈土」;反對者亦有之,認為婚姻法新解表面上強調男女平等,卻忽略了兩性關係中女性在事實上的弱勢地位,使「全職太太」成為最危險職業。但支持者和反對者都有一個共識:婚姻法新解將在很大程度上衝擊中國現有婚戀觀。
偏激女性:不如人工受精生小孩 寂寞找個男人玩
婚姻法新解被很多人認為在很大程度上使「強者更強、弱者更弱」,還有網民戲稱「鐵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婦」,調侃婚姻法新解過度強調男女平等,而忽略了對女性的保護。
31歲的楊小姐在接受採訪時顯得很氣憤,她認為婚姻法新解「很荒謬」,「看起來是強調了男女平等,但其實生理、心理特徵上的先天差別就註定了男女根本沒法完全平等,婚姻法新解這樣規定,讓本處於弱勢的女性群體更加沒有安全感。」
目前,一條關於「新婚姻法的出台告訴我們」的微博在網上熱轉:咱們女性同胞還是自己掙錢,自己買房,到醫院弄個人工受精,自己生小孩。不用陪車出嫁,不用陪家電陪裝修,不用相夫教子,不用又要出外上班又要忙家務活,不用侍奉公婆,不用擔心丈夫出軌,不用擔心人老珠黃的時候凈身出門,實在寂寞的時候找個男人玩玩,好聚好散。
「儘管內容有些偏激,但看得出婚姻法新解讓女性們有了強烈的不安定感。」中國社會工作協會社會心理健康服務指導中心心理諮詢師劉草蔭表示,「女孩對於婚姻的不安定感一方面來自於對婚姻穩定性的不確定,另一方面也來自於中國長期『男主外、女主內』思想的影響。」
全職太太成最危險職業?
在北京的王小姐今年32歲,5年前結婚,婚前她在一家500強企業工作,事業發展很不錯。但結婚後,因為老公要經營自己的公司,家裡的事情完全顧不上,再加上兩人都非常想要個孩子,所以他們商量決定,王小姐辭掉工作,全心全意在家「打點後方」。
「其實我當時也非常捨不得自己的工作,但為了家庭,還是選擇了放棄。現在看到婚姻法新解,突然覺得心裡很不踏實。尤其是當年房子是老公買的,房本上也只有他的名字。雖然我們倆現在感情非常好,孩子也已經三歲,但婚姻這東西,誰又說得准呢?」王小姐在接受僑報記者採訪時,顯得憂心忡忡。
在現在的大陸,特別是在京津滬等一線城市,社會帶來的巨大壓力讓很多女孩的理想職業是「全職太太」。婚姻法新解公布後,讓很多「全職太太」和憧憬「全職太太」生活的女孩對未來產生了疑問。
重慶網民「麗江洛洛」在微博上表示,婚姻法新解改變了自己的婚姻態度,「家庭主婦已成為最危險職業,不再納入我的考慮範疇」。
她說:「現在想通過婚姻來尋求安定生活的渴望變得越來越不現實,自己掙錢自己花才是最踏實的。」
除了婚戀觀,婚姻法新解甚至影響到了部分女孩的生育觀。
25歲的北京女孩小溪就認為:「結婚後一定要守住自己的事業,而且千萬別因為孩子拖累了自己,最好勸老公做『丁』克,事業和生活上都沒有牽絆,雙方才能平起平坐。」
中國社會特徵逼出婚姻法新解?
針對諸多抱怨,北京大學臨床心理中心副主任姬雪松認為:「婚姻法新解對於『房產個人化』的規定,不僅更符合中國人的文化特徵,同時也是社會迅速變革的必然產物,是相對公平的。」
他認為,婚姻糾紛案件在中國長期界定不清、最難處理的根本原因是由中國人特有的文化特徵造成的,「比如,男女雙方在結婚前首先應到公證處進行財產公證,這樣如果不幸離婚,財產分割就有了相應的法律保障,省了很多不必要的糾紛。但偏偏中國人的文化特性決定了大多數人不願意去做這樣的公證,認為『不吉利』、『傷感情』,儘管這些年進行公證的夫妻不斷增多,但比例仍非常小。中國人這樣的心理習慣無形中給離婚時的財產分割造成了很多困難。」
他認為,婚姻法新解這樣規定,在房產問題上明確規定,「婚前貸款買房歸個人」很大程度上為其提供了清晰明確的法律保障,讓婚後財產分割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糾紛。
姬雪松還認為,婚姻法新解做出這樣的規定考慮了社會發展狀況和房屋市場價值等現實狀況。「10年前房子的價值還沒有高到觸動民眾最敏感神經的地步,男方出資付房子首付還是很多家庭可以接受的,而現在房子首付動輒幾十萬、上百萬元人民幣,很多父母辛苦攢了一輩子才為兒子交上了首付,而一旦離婚,女方就要分走男方一半房產,這讓很多父母很難接受,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家庭關係不和睦。」姬雪松認為,這也是婚姻法新解將婚前房產界定為個人私產的現實考慮。
北京市長安律師事務所資深婚姻家庭律師王秀全也對婚姻法新解表示支持,認為它在離婚財產糾紛案的判決中起到了「一錘定音」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同一案例各地判決差異性過大的問題,實現了全中國範圍內的公平。
心理學家:新解鼓勵女孩自立
北京國奧醫院主任醫師、資深心理專家盧苓則認為:「婚姻法新解對女孩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她建議,女孩們其實更應考慮如何在婚姻家庭中扮演自己的角色,因為「房子不是維繫婚姻的全部,懂得經營婚姻、打點愛情才是王道」。
「要自立,但切忌強勢」,盧苓說,如果說以前女孩自立、追求事業是實現自我價值的選擇,婚姻法新解則在很大程度上讓這種選擇變成了必須。
「當女孩們能夠在事業上闖出自己的一片天,可以獨自賺錢買房的時候,對於房子帶來的不安定感才能降到最低,但是所謂的獨立絕不等於『強勢』,在家庭生活中,女孩們也要注意轉換自己的角色,別把工作中的『頤指氣使』帶回家,懂得轉換角色,學會處理婚姻與事業的關係,才是真正為一個安定的生活上了『雙保險』。」
對於女孩們因害怕婚後事業受影響而選擇「丁克」生活的態度,盧苓則認為:「女孩們首先一定要看到,婚姻本身應該是美好的、幸福的,而孩子則是愛情的結晶,千萬別因太多物質的東西折損了愛情本身的美好。從另一方面看,婚姻法新解頒布的初衷也是希望去除愛情中過於物質的東西,摒棄一切,追求一份無雜質的愛情相信是每個人踏入婚姻殿堂時最嚮往的。」
雖然認為女性首先應自立、自強,但盧苓同事也認為婚姻法新解對於房子產權的規定有偏頗之處。她認為,女性在體力上較男性來說較差、女性在找工作時所遇到的歧視還無法消除等現實問題,在事實上造成了中國女性的相對弱勢地位,「婚姻法新解在執行時還是應綜合考慮雙方結婚時間長短、對家庭的貢獻等因素,這樣『直接將產權劃分於購買方』有些不合理。」
並非為了保護「富二代」
誤區一:解釋三就是為了保護有產階級,保護「富二代」。
郭律師說:「網民認為婚姻法新解保護了『富二代』,使『強者更強』,但現實狀況卻是,中國傳統『男方娶媳必有房』的觀念使得很多父母舉債或者用一生的積蓄去為自己的子女買一套房。而在離婚案件涉及的房產糾紛中,大部分人都是出自於中、低階層,因為這些財產對他們來說太重要了。」
「而反過來說,對於媒體和人們眼中的『富二代』,出入豪車、花錢如流水的那部分人,真的有因為他們不在乎為了一套房子爭得頭破血流的么?也許婚姻法新解有,但肯定是少數。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是保護了中低階層人的利益,其具有維護社會穩定,減少矛盾衝突產生的功能的。」
房產歸一方所有 規則早已有
誤區二:如果不是因為婚姻法新解,一方父母在夫妻婚後出資購買的房屋,不論是否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都一定是歸雙方共有的。
郭萬華解釋,「其實沒有婚姻法新解,婚前房產也不一定屬於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如果父母願意,完全可以去辦理相關公證,將房子產權劃分到自己子女名下,這是法律所允許的。婚姻法新解其實只是將解釋二明示的義務改為默示的權利。」
他認為,婚姻法新解這樣規定是出於情理和司法程序考慮的綜合結果。
「簡單來說,從情理上講,婚姻法新解解決了那些一方面擔心子女離婚、自己半生積蓄為孩子購買的房子會被即將淘汰的兒媳婦或女婿瓜分去一半,一方面又怕影響家庭關係,不好意思明說房子只給自己孩子的老人們內心的糾結和焦慮。從實用性角度和司法程序上講,婚姻法新解會杜絕一部分訴訟中因為爭奪房產所有權而出現的各種難以認定的約定。」郭律師說。
男人敢玩小三
仍會付出代價
誤區三:婚姻法新解會導致離婚時,男方所有的財產肯定不會判給女方,因此,男人可以肆無忌憚地找小三了,毫無顧忌地要求離婚了。
婚姻法新解規定:夫妻雙方如果因為男方與他人同居或重婚等其他過錯離婚的,應當給女方賠償;如果夫妻離婚時,一方會因此生活困難,另一方應當用其個人財產,包括住房,給予一方適當的幫助,至於是如何幫助,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請求法院裁判。
「因此,婚姻法新解並沒有剝奪婚姻雙方中弱勢一方或是無過錯一方的正當權利,簡言之,如果男方因為『小三』而要求結束婚姻,女方可以要求男方進行賠償和補償,其中當然,也包括房產方面的補償。」郭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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