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八字小常識
巳火的特殊性:巳屬性是火,但又是金的長生,故它兼有雙重性,當火旺有木生時,巳火表現克金的性質,當火弱時,巳見丑和酉就會歸順於金,合金局助金。是十二支中唯一的性質隨環境改變的一支。八字中遇到巳火時,要看局中是木火旺還是金水旺,以確定它的性質,但有時它還能隨著大運的改變而變化,遇之要細心辨別。若原局中巳火佔有主要位置的人,頭腦靈活,變化快,思維快,性格方而多有易變心理。見了巳火一定要分清是要用還是要制,歲運作用時要注意。
水的特性:子水壬水為流動之水,流蕩奔騰,不是很生木,癸水亥水為靜水,雨露之水,能生木。如何看待干支虛實幹支的虛實與我們通常所說的衰旺不是一回事,傳統命理講衰旺是參照月令來定的,民間我們講的虛實只就一柱干支而言,與周圍的生克關係沒有聯繫。虛與實本身就有象,在四柱中表示一定的含義:更重要的應用是看八字的應期。大幹之氣弱,地支之氣強,天干要依附於地支才能得旺,地支不生扶大幹,則為虛。虛實的基本原則是:大幹無根無生者虛,大幹有根有生者實。 實 虛 實 虛甲甲甲 甲甲甲 丙丙丙 丙丙丙寅辰子 申戌午 寅午戌 子申辰乙乙乙 乙乙乙 丁丁丁 丁丁丁亥卯未 巳酉丑 巳卯未 亥丑酉實 虛 實 虛戊戊戊 戊戊戊 庚庚 庚庚庚庚戊午辰 子申寅 申辰 子午寅戊己己己 己己己 辛辛 辛辛辛辛巳未丑 亥酉卯 丑酉 巳亥未卯壬壬壬 壬壬壬 癸癸癸 癸癸癸申子辰 戌午寅 亥酉丑 巳未卯虛是一種存在狀態,是弱化、輕化、氣化。當八字某字喜虛時,大運一旦通根見實,就是一種反常;相反,八字中某字在地支本以實為吉,大運一旦虛透天干,也是一種反常。這種反常現象要特別注意,以辯別吉凶。乾造:辛 丙 辛 癸 卯 申 未 巳此造時上癸水食神虛透,在本命中處於這種狀態很好,被巳中官星合而制之。但忌癸水變實,行子運變實,因子為癸的祿,原局癸水虛透被制,不能見根,且癸根又被未穿,戊申年死。水得長生之地得旺。乾造:壬 癸 戊 丙 辰 卯 辰 辰此造戊土日主坐辰為濕土,幫土力弱,辰為財庫沒有開庫,卯辰穿卯木是毛病,戊癸合財看身強弱,局中財重身弱,本日主難以負擔重財,局中戊癸合,喜癸水虛透合身,故能有富。走戊運的戊寅年開始轉運,申運就發財了,因申辰拱出辰中之財。走酉運也發,衝去卯木病神。乾造:戊 庚 甲 甲 申 申 寅 子此造殺旺克身,用印化殺,局中印實,吉,但大運行壬戌運,印變虛,這種印的狀態壞了,結果被單位開除,無所事事。虛透的含義:⑴、財星虛透天干:不主錢財,主才華、才氣,會來事,能說會道,以吉論。透在時上,能花錢,會辦事。如合印,主會溝通,有調解能力,會表達,當講師或者條件調解人。
乾造:丙 辛 乙 戊 午 卯 酉 寅此造戊土財星虛透在時上,戊土財星不主錢財,主才華,此人能說會道,口才特別好,很會辦事,能力很強,但透在時上能花錢。這個八字乙木有根無水為死木,卯酉沖為壞了乙木的祿,大運走乙未運不好。(2)、官星虛透:不為官職,為名氣、名望,頭腦聰明、伶俐,不主權。例:乾造:壬 辛 甲 己 寅 亥 戌 巳官星在月虛透,丙運丙辛合,出名。辰戌丑未為土的專值月令,旺於四季,分燥、濕兩種,辰丑為濕土,為土之陰,戌未為燥土,為土之陽。辰丑為濕土者,蓋因辰乃水庫,申子辰合申金為發水之源,子水為水之正旺,辰土納之而曰庫,寓為濕土。丑者,北方水之餘氣,方氣之餘近水而濕也。未戌土為燥土,戌者燥因火自寅生,至午旺極,戌納而為火庫,其性燥熱。未乃火方之餘氣,火氣之餘,近火而燥。此為辰戌丑未燥濕寒暖之性的由來。辰丑土見亥子水而緊鄰,水可以改變辰丑土的性質。土從水象,此時的土幫扶戊己土的力量很弱,不作為辰丑土的根。如局中有辰丑土而不見亥子水,不以從水論。土就是土,按正五行生剋論。即使辰丑土見亥子水,如土旺且眾或火旺而生土亦不從水,按正五行論。論辰丑土克亥子水,生申酉金,幫扶戊己土論。未戌土見巳午火時,如火的氣勢旺,未戌土以從火性論,如命局火受制或弱又雜以辰丑亥子者,未戌土還是以土論,以正五行論,生金、克水、泄火、耗木。未戌土以火論,有制金之能,〈子平〉曰之為脆,而不生金,見木以"生泄"論,見水以"相互"克制論。如單見未戌土而不見巳午者,或巳午與未戌遙隔者,火是火,土是土,各司其職。01、使辰戌丑未四墓發生變化的來源有三。一是因會合發生五行性質的變化;二是因壬癸亥子與其組合而發生乾濕變化;三是 因丙丁巳午與其組合而發生乾濕變化。正因為有以上三種組合,辰戌丑未有時生金,有時不生金,反而脆金泄金;有時克 水,有時不克水,反而幫水;有時晦火,有時幫火。02、甲乙木日干見辰戌丑未均論財,反過來說,辰戌丑未見甲乙木都以受克受制論。03、辰未分別是甲乙木的中氣根和餘氣根,甲乙木在一個命局中是否在二支真正有根,決定權在於辰未是否與卯木、壬癸亥水 貼身,如果卯木壬癸亥子與辰未貼近組合,那麼辰未就可以作為甲乙木的根,反之就不能作為甲乙木的根。甲木坐辰一般 示為有根。04、陽日干生於墓月皆以弱論,陰日干之墓無論臨年月日時何支都以弱論,都不能作為陰日干之根。05、陽日干(除甲木外)見年、日、時支之墓一般都以通根論,特殊情況除外,對日干具有增益和幫扶的作用,但當臨年支、 時支的辰土被火土包圍時,不能作為日干壬水的墓根。06、辰丑土為濕土,一般不幫戊己土,或者說一般不能作為戊己土的根,但特殊組合下可以作為戊己土的根。07、辰丑土只能生本柱天干之金,不能生天干其它位置的庚辛金,能生鄰支之金,不能生隔支和遙隔之金。08、辰丑土只晦本柱天乾的火,不晦天干其它位置的火,能晦臨近地支的火,一般不克水,其晦火的力量大於水克火的力量。09、局中水多時,辰丑土不以土論,而以水論。10、未戌是戊己土的根,未戌一般能幫扶戊己土,特殊組合下不能幫扶,比如火炎土弱時。11、局中火多,未戌以火論,其脆金之力大於丙丁巳午之力。12、未戌土一般情況下以脆金論,它不生金,但在特殊情況下能生金。13、丙戌、丁未、壬辰、癸丑四組干支為天干通墓根。14、丙丁壬癸見辰丑,一般情況下辰丑以水論;甲乙見辰丑,辰丑論財;庚辛見辰丑,辰丑以論印。15、丙丁庚辛見未戌,一般情況下未戌以火論;甲乙見未戌,未戌論財;壬癸見未戌,未戌以官殺論。16、命局辰戌丑未在命局中發生刑沖時,失去寒暖燥濕的特性,刑沖後的土為中性土,跟天干戊己土一樣。17、辰戌丑未分為陰陽,辰戌為陽土,丑未為陰土;辰戌丑未分為濕燥寒暖,辰土為濕土,戌土為燥土,丑土為寒土,未土為 暖土。18、當命局不見木時,戌未土當甲乙木看,當未戌為用神時,木上大吉;當未戌為忌神時,木上大凶。當命局不見金時,辰丑 土當庚辛金看,當辰丑為用神時,金上大吉;當辰丑為忌神時,金上大凶。19、辰戌丑未之間的作用關係是:辰丑土互幫,未戌土互幫;辰戌相衝,丑未相衝;丑未戌三刑;丑戌刑二刑;辰戌未三刑。20、以上辰戌丑未在特定條件下,辰丑不生金,能幫戊己土;未戌不脆金,能生金。辰戌丑未四墓庫,濕土燥土有區別。辰丑濕土內藏水,未戌燥土內藏火。辰丑晦火力量大,未戌煅金似煉鐵。濕土好比是泥漿,燥土熔岩無差別。濕土燥土若相見,燥濕不容必相剋。辰戌丑未相對沖,丑戌相刑未辰克。一、燥濕之分辰丑為濕土,類似於泥漿。辰丑既有土性也有水性,有時只表現出土性,有時只表現出水性,而有時卻表現出土水兩重性。未戌為燥土,類似於熔岩。未戌既有土性也有火性,有時只表現出土性,有時只表現出火性,而有時卻表現出土火兩重性。二、雙重性
1、甲乙日干見辰丑,辰丑是土,是甲乙日乾的財星。如果八字中有丙丁巳午火傷官食神,且與辰丑相鄰,辰丑又馬上表現出 水性,辰丑晦火即起到了印星的作用。 甲乙日干見未戌,未戌是土,是甲乙日乾的財星。如果八字中有庚辛申酉金正官七殺,且與未戌相鄰,未戌又馬上表現出 火性,未戌煅金即起到了傷食的作用。2、丙丁日干見辰丑,如果辰丑在日支,例如丙辰、丁丑日,辰丑表現出土水兩重性,辰丑既是丙丁日乾的傷食星,也是丙丁 日乾的官殺星。如果辰丑在年支、月支、時支,辰丑只是日干丙丁火的傷食星,不做官殺星論。如果地支有巳午火,且與 辰丑相鄰,辰丑表現出土水兩重性,辰丑得火之生為傷食星,辰丑也晦巳午火為官殺星,使巳午火減力。如果地支有亥子 水,辰土半合子水,使子水減力;辰土與亥水不作用。丑土合子水,使子水減力;丑土與亥水不作用。 丙丁日干見未戌,未戌是丙丁火之根,以比肩劫財論,不以傷官食神論。如果八字中有庚申申酉金,且與未戌相鄰,未戌 煅金表現出火性。如果八字中有壬癸亥子水,且與未戌相鄰,未戌表現出土性克水,即起到傷官食神的作用。3、戊己日干見辰丑,辰丑不幫戊己土,不是比劫星。如果八字中有丙丁巳午火印星,且與辰丑相鄰,辰丑又馬上表現出水性 ,辰丑晦火即起到了財星的作用。如果八字中有庚辛申酉金傷官食神星,且與辰丑相鄰,辰丑生金表現出土性。 戊己日干見未戌,未戌土幫戊己土,未戌土為比肩劫財星。如果八字中有庚辛申酉金傷官食神星,且與未戌相鄰,未戌煅 金表現出火性,即起到了印星的作用。4、庚辛日干見辰丑,辰丑是土,是庚辛日乾的印星。如果八字中有丙丁巳午火官殺星,且與辰丑相鄰,辰丑又馬上表現出水 性,辰丑晦火即起到了傷官食神星的作用。 庚辛日干見未戌,未戌表現出火性煅金,起到了官殺星的作用。如果八字中有壬癸亥子水,且與未戌相鄰,未戌又馬上表 現出土性克水,即起到了印星的作用。5、壬癸日干見辰丑,辰丑土不但不克壬癸水,還是壬癸水之根,為壬癸水的比劫星。如果八字中有庚辛申酉金印星,且與辰 丑相鄰,辰丑又馬上表現出土性,辰丑生金即起到了官殺星的作用。 壬癸日干見未戌,未戌土是壬癸日乾的官殺星。如果八字中有庚辛申酉金印星,且與未戌相鄰,未戌又馬上表現出火性, 未戌煅金即起到了財星的作用。三、燥濕土不相容 在不考慮旺衰的情況下,辰戌相衝、丑未想沖,相衝雙方各減力一半。丑戌刑,相刑雙方各減力三成。未辰相剋,雙方各 減力三成。如果有一方占月令,占月令者減力小,失月令者減力大。例如辰土占月令,被年支和日支戌土兩次沖,切莫說 辰土被戌土給衝散了,而是戌土減力大,辰土仍保留四成的力量。余仿此。 縱觀古人觀點「以旺為庫,以衰為墓」,此論點大致相同。何謂庫?簡言之,得氣為庫。例如:木命生於未月為庫,火、 土命生於戌月為庫,金命生於丑月為庫,水命生於辰月為庫。即是得到月令的幫助,不以入墓論斷。何謂墓?簡言之,失 氣為墓。例如:木命不是生於寅、卯、未月,而地支見未;火、土命不是生於巳、午、戌月,而地支見戌;金命不是生於 申、酉、丑月,而地支見丑;水命不是生於亥、子、辰月,而地支見辰。即是得不到月令的幫助,以入墓論斷。但地支見 到日主的根,例如:木命見寅或卯,火、土命見巳或午,金命見申或酉,水命見亥或子等。同時又有日主的墓庫,均不應 以日主入墓或入庫論斷。但假設日主在原局其根受沖,因根被衝去所以又要以入墓來論斷了。大運或流年沖走其根,也以 當年入墓論斷。命局中以日主入庫是比較好的。因為如果入墓是代表收藏之意,引申為思想內向,孤癖潛藏,意志消極, 體弱多病等。入庫則比較輕微,較無以上不吉的問題。又假設日主自坐墓庫者,因直接通根得氣,則不論是否當令,均以 入庫論斷。 1. 甲、乙木見辰戌丑未土,一般情況下均以財論。2. 辰土:在命局及歲運中具備申子辰或壬癸水干透之一,或命局中申子辰,癸、亥水特別多時,辰土以從水象論,然土性不 滅。3. 丑土:丑土在命局中同時具備亥子丑三會之局,又見壬、癸水坐亥、子之上。或者歲運壬、癸,亥子丑全,命局內無其它 土來幫扶的情況下,丑土以從水象論,然土性不滅。4. 未土:八字命局構成亥卯未,見甲、乙木坐寅、卯之上,未土以從木象論。例:丁亥 癸卯 乙未 丁亥,命局中亥卯未三合 化木,日元乙木生二月祿地而旺,故亥卯未三合木成局,此時未土以從木象論,然土性不滅。5. 戌土:命局中寅午戌同見,丙、丁火自坐巳、午之上,在不見水的情況下,戌土則以從火象論,然土性不滅。例:壬寅 丙 午 丙戌 丙申,命局中年,月,日,時寅午戌三合火局,月、日、時丙火透而旺,本局日支戌土當以從火象論,然土性不 滅。6. 命局中申酉戌並見,庚、辛金坐申、酉金之上,而不見火的情況下,戌土當以從金象論,然土性不滅。庚辛、申酉金見辰 、丑土,命局大運、流年不見水的情況下,辰、丑土則以印論。丙、丁火見辰、丑土,辰、丑土不見水的情況下,丙、丁 火以食傷論。命局中巳午未並見,又見丙、丁火坐巳、午火之上,不見水的情況下未土以從火象論,然土性不滅。下面舉
兩個例子說明: 年 月 日 時 干造: 壬 壬 戊 丁 大運:辛 庚 己 戊 戌 子 辰 巳 亥 戌 酉 申 02 12 22 32歲 此命戊土生子月失令,坐下辰土雖得時支巳火來生,然子辰半合水局,天干又透出壬水,故半合成化,辰土以從水象論之 。子水當令為財星取格,日干戊土以年支戌土為根,幸得時柱丁巳火印來生,所謂:「先財後印,反成其福」財、印互不 相礙,辰本為水庫可收水入庫而不致泛濫,可惜的是年支戌與日支辰隔衝破庫,則庫漏而水四處散漫矣,故此命不佳可知 ,因此更忌行運再逢金、水之運,如此則水勢泛濫不可收拾,同時也會壞印生身之力。 辰為水墓庫,戌為火墓庫,丑為金墓庫,未為木墓庫,其中土五行為本氣最重,如果不是本五行之庫,則遇四土不為庫也。例如:辰為水墓庫,則不是土與乙木之墓。 庫中所藏,如果透出,在沒有其他剋制情況下,即為能用而透清,比如:辰中戊土透出,是不需要「沖」出的,即不沖照樣能用,因為四庫同屬土為同類、同氣,雖然有沖(如辰戌沖或丑未沖),但因透出而無大礙。又比如:壬水透出可用,但有戌沖辰則土動,土動則克水,怎能說無礙,又怎能說衝出了水。注意:如果四柱中水多有辰庫,無沖時辰收水,沖辰時,此時水的力量不亞於土,則可以說戌沖辰而衝出了水。同樣地,命局中以乙木透出為用,沖則戌中辛金因土動能生金,辛金起而克木,這豈能算是乙木的好事,因沖的結果其實還是乙木受傷。結論:如果辰中透出癸水、乙木,辰被戌沖,其結果是癸水、乙木其根受損,如不透本來就不能起大用(在藏若透出則可用)。其實命逢四庫土時,首先察其是否為透出之根,而能用與否全在於通根透干有力與否,與沖無關。思路:四庫不沖時四庫藏干做為透出之根而有用,不透則本來就不能起大用,透出之神以庫中本氣、中氣、餘氣各自為根,沖時有如下變化:1. 土沖土為本氣,本氣旺,但在本氣不旺的情況下,則不能談旺。2. 土旺生金,金可克庫中之木。3. 土旺克水,土可克庫中之水。 上面2、3 條等於受沖後,被克之五行受損傷而不能用。己用壬為財,逢辰則為水止而不流,也稱入庫。入庫之水再旺也不為害,入庫之火再烈也不傷人,入庫即為有制。丁用壬為官,逢庫為官投墓。如果命局財官為用神,這種情況入庫墓則對命主不利。如果財官在命局為忌神時則反而為吉。所謂為吉,是說財官旺而多為命局之病,見庫被收,這時如果逢沖,則放病出籠(程度上必須是土克不住水的力量,或是丑、未沖反倒生金),豈能有利於命主。如果作為用神不宜入庫,應該透出引化方是正道,切不可指望衝出,因沖會傷損其根,是用神本在命局就弱,全賴四庫之根,這時的刑沖只會損傷根基。有些命理書在談到四庫相衝時,不管命局中有還是沒有,一見沖,就說「因沖而發」,試問:如沖庫中 之財,命局中財星只一點點,又怎能衝出原本命局少之又少之物,足見「因沖而發」的使用是有條件的!命局只有庫,庫中存物不多,憑你刑沖,焉能沖(生)出此物。所以所謂衝出財,衝出官,必是命局歲運有之,方才能談衝出。如原命局沒有,只有庫,只能算空庫,人之常情,人間之庫,雖為藏,但有實有空也。所以原命局中沒有,刑沖也刑沖不出來,刑沖不出來,又怎能解決用神少之又少的情況呢?那只有尋求引化之方(一是逢歲運,二是人為)。倘若庫在年、日、時支,有會、合可化而成局,則以新五行從象視之,如果是不能「化」,四庫也會因會、合而喪失庫墓的作用,當其未會、合化前是土自可以為庫、為墓,然當其會、合化之後已不是土,又怎可為庫墓呢?下面一一舉例。申子辰合化,辰改為水,若申子辰只合不化,辰仍為水之庫(因天干無化神),寅卯辰會成,辰變木(因寅卯辰為一方之氣,所以一般情況不需有化神便可成化),此時辰不收水。辰、酉合化變金,不化則辰貪合失功,辰不收水,或者說辰、酉合無化神時,辰、酉也化金(土、金相生本來就易助化成功),只是未透沒派上用場。注意:六合、半三合緊貼者為化,但不透不為化,實際是化,不透派不上用場。三合不引化也可化,只是在地支化對他支有損益,如透則在天干亦有損益,三會為一方之氣,也是透則在天干亦有損益,不透則僅在地有損益。(詳細的干支合化細論,請參考本站《? 論八字干支合化(釋疑篇) 》一文)對合化與合而不化的結論:一切符合於化的條件的五合、六合、半三合、三合、三會則都為合化。區別在於透者為在天有損益,不透者在地有損益,五合在地支有化神同理,即五合有化神為有根,無化神也成化但無根。由此而論:凡合者,都使四庫失去了土的作用,則不收物。但子丑合,因為化為土,所以丑土仍為庫。結論:四庫無合為土時(隔合成化不符條件時,仍為土)則為庫墓,具有收的功能。特別指出:日臨四庫,庫中有日干通根則為「通根身庫」,對日干有幫助作用,如無通根則無用。有的人說,也有逢沖而發的,那是何也?比如,癸生辰月,透戊土為官星。因戌沖辰是同氣,實際土並沒有受到傷損,反而有了力量,也就是說,作為戊土官星之根的辰中之戊,此根並未傷損,或僅受到一點影響,這受點影響即是有走動之象,或不順之象。但對透出之官卻沒有壞的影響,反倒因根沖土力增強而使戊透官星得發,但這不等於官星喜沖。十二支中,寅申巳亥之沖最劇,一般以多少、旺衰來分勝敗,子午卯酉有成有敗,但總的原則是喜用逢沖為敗,忌神逢沖為成,因忌神在命局力量大,因而忌被沖則為成。寅申巳亥、子午卯酉為衝剋之沖。戌丑未為衝動之沖,衝動之沖,有克有生,有成有敗。戊土不透,如:辰戌相衝,則不清也。透壬為印,如:辰戌相衝,將對壬水不利,不能說成沖開印庫。四庫之中,五行俱有,但卻以土為主,所以土沖則靈或稱可以,其餘金木水火,是不能以四庫之沖謂之動的。故財官屬土,沖則庫啟(動),如:甲用戊財而辰、戌沖,壬用己官而丑、未沖。這裡客觀點說,實際上,四庫有戊、己透干,即使不沖也為有用,並以四庫之土為根,至於財官為水,四庫沖而動,即克水,逢沖是傷損。如己生辰月,壬透為財,戌沖而劫財動,劫財動對壬財無利,所以,透戊、己逢沖可以說庫開,透金木水火逢四庫沖是不能叫庫開的。入墓舉例:干造:癸未 乙卯 甲子 己巳大運:辛亥 小運:庚寅 流年:辛酉此為岳飛四柱。年、月支卯未半合木局,未土改變五行不為墓,逢辛酉流年,太歲沖亥卯未中神,木局破未為墓,甲日干在酉為死地而無氣,群金圍剋死木,甲被克無救入墓而亡。
結論: 1. 命局中未墓,逢木在太歲處死地無氣受克,必收甲木入墓。 2. 未之木墓有合則改變五行(未變木),但合被破,未則為土,便是木的墓庫了。論辰戌丑未土的應用(一)由來 辰戌丑未為四隅月,為土的專值月令,諸書皆言土旺於四季,然其專值旺令中因其「方之餘,藏之雜「又各有不同。土分燥、濕兩種,辰丑為濕土,為土之陰,戌未為燥土,為土之陽。辰丑為濕土者,蓋因辰乃水庫,申子辰合申金為發水之源,子水為水之正旺,辰土納之而曰庫,寓為濕土。丑者,北方水之餘氣,方氣之餘近水而濕也。未戌土為燥土,戌者燥因火自寅生,至午旺極,戌納而為火庫,其性燥熱。未乃火方之餘氣,火氣之餘,近火而燥。此為辰戌丑未燥濕寒暖之性的由來。 我們在應用過程中,廣大易友往往忽視了四土的真正作用和應用條件,五行的生克關係誰都知道,就連不懂易學的常人也大多知道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的關係,那麼四土與其它四種五行的關係也逃不掉生克關係,但因其燥濕的特徵,生克的關係與其後四種(四行)又有所區別。 (二)不易 辰丑土的特性為濕土,未戌燥土,但土與金的關係是土生金,金泄土的關係,與火的關係是土泄火,火生土的關係,與水是土克水,水耗土的關係,與木是土耗木,木克土的關係,五行的生克特性永遠也改變不了,此為不易之理。 (三)變易 不易之中有變易,這又是「易「的魅力所在,變易不是把不易的改變了,而是要變通,用辨證思維去變。變要依理而變,依易之自然之理而變,而不是胡變、瞎變、亂變一氣。從「由來「節我們可以看出,辰丑土為濕土,是因為辰見申子之合,丑見亥子之餘而謂濕土,未戌土為燥土,是因戌見寅午之合,未見巳午之餘而言燥。由此推得,我們在命理應用辰戌丑未時,應辨證的應用,也就是說辰丑土與未戌土有其特殊的作用。 辰丑土見亥子水而緊鄰,水可以改變辰丑土的性質。土從水象,此時的土幫扶戊己土的力量很弱,不作為辰丑土的根。如局中有辰丑土而不見亥子水,不以從水論。土就是土,按正五行生剋論。即使辰丑土見亥子水,如土旺且眾或火旺而生土亦不從水,按正五行論。論辰丑土克亥子水,生申酉金,幫扶戊己土論。未戌土見巳午火時,如火的氣勢旺,未戌土以從火性論,如命局火受制或弱又雜以辰丑亥子者,未戌土還是以土論,以正五行論,生金、克水、泄火、耗木。未戌土以火論,有制金之能,〈子平〉曰之為脆,而不生金,見木以「生泄「論,見水以「相互「克制論。如單見未戌土而不見巳午者,或巳午與未戌遙隔者,火是火,土是土,各司其職。(另見命魂報第一期「易法自然「章節) 乾造:辛 己 戊 辛 運:戊 丁 丙 乙 甲 丑 亥 申 酉 戌 酉 申 未 午 63 73 83 93 03 戊土生亥月本弱,雖通根於年支丑土,因丑見當令之亥水土性不專,按從水論,不幫扶戊己土,月干己土被辛金所泄,日主以從弱論命。丑己戊為忌神,辛酉申亥為用神。 原局取象;根據喜忌組合與作用關係和六親的喜忌有無斷事如下: 1、從弱格忌印星,局中無印,印上應吉,有學識、技術、文憑,且坐下申金食神泄身,時柱得傷官坐酉金有力而泄,從弱格越泄越吉,食傷又代表人的才華,故此命有文憑。 2、從弱格喜官制,局中無官,此命無官,又因局中食傷干支全見,不宜為官,即使官出現亦發揮不了官的作用,格局不雜而顯清,此命可有工作,清貴之命。(驗) 3、年支丑土雖在分析旺衰時,以從水論不以戊己土根論,但丑終為土,為忌神,而制亥水用神不吉,年為父母宮,母必體弱多病,而能力不強,天干辛金泄己土發揮了好作用,父能力強於母,又因辛金坐丑土可知父有一定的文化,父母關係好,又因丑克亥水為財,母不掙錢,耗財且早年克父。(驗) 4、夫妻宮申金坐下有力,妻子能幹,但因亥水財星泄申金而夫妻關係一般,時好時壞,逢亥水旺時,申受制時不順。這又是用神與用神的作用結果。從弱格雖然食傷與財皆為用神,但不可忽視它們的組合與作用。如此命的組合即是如此。雖財、食傷皆為用,但因亥水泄了申金,在論六親時參照「星宮同參「的原則。論妻之能力關係時,不可忽視。此時論亥水(財星)泄申(妻宮)故斷其與妻關係一般,妻子能幹,但因亥財泄申宮而妻財運也一般。此為「用神制用神「的結果。(詳見《命魂實戰技法》)此節為說明辰丑濕土的具體應用,舉命主實事多件,以證此命從弱,丑不可用的原由。如只論一事而證之,有獨斷之謙,此節讀者深悟必有所獲。此例是辰丑土從水的例證 。下例是不從水的例證: 乾造: 壬 壬 戊 丁 運:辛 庚 己 戌 子 辰 巳 亥 戌 酉 2 12 22 此命戊土雖然生子月失令,但坐下辰土得巳火生,得印生助,又通根年支戌土,此命辰土勢眾不以從水論。因兩土夾克子水,土又有後源生助,土勢大於水勢,不以從水論,可論坐下強根,此命身旺論命,財星雖兩次受制,但因其當令,天干兩透不能論從強,應以身旺用財論。
原局分析: 身旺忌印局中見印,時柱丁巳,丁坐有力,干支一氣,不利母。年支父母宮戌土為忌神克子水為凶,按「星宮同參「可直斷此命克母。(驗,未滿月母即死) 本人初中未畢業,為糊口而隨父四處奔波,戌運貧困潦倒。唯申酉運略有好轉,然運雖好而亦非大富,因命局用財財星受制,命局早以決定了他不是大富之命,即使行通關好運亦非大富,這就是命局決定的,富貴貧賤是註定的,一定的,即使行好運亦非大富大貴的道理。 此命雖辰土見子水,因其土勢眾而不從水,此時土是土,水是水,是相剋的關係,要很好的運用辰戌丑未,一定要辨證而用,不可違反「易法自然「的道理,更不能硬性規定辰丑土就是水,不幫扶戊已土,這種近乎霸道的歸定不辯可知其錯。有心的易學愛好者一驗便知,易學不易的是理,變易的是依理而推導出深層變化。僅以此節以「變易「名之。 乾造:甲 甲 丁 乙 運 : 乙 丙 丁 戊 己 寅 戌 巳 巳 亥 子 丑 寅 卯 丁火生戌月,坐下巳火,時支巳火,月干時干甲已木正偏印透。火旺,此時戌土以從火論,此時寅木以生戌「火「論,八字從強格論命,命局分析:從強格喜印星,局中見印,干支具為用神,此命有文憑。從強忌官,局中不見可為官,但因局中有印而不生印父母有學識關係好而不為官,本人雖為官而不高,夫妻關係好,頭胎生男孩。早運雖行官運,貴在局中有印可化無大凶,丑運不順,最好者寅印已午運。辰戌相衝,在命局中不同的位置,有著不同的應事。無論男女命「辰戌相衝」在婚宮的話,,婚姻都很波折、不順,如果組合不好的話,難免婚災。丑戌未恃勢之刑:意氣雄豪,妨害孤獨丑戌來何以謂之恃勢?蓋且中有旺水,丑乃水中之土,戌中有墓火,丑恃旺水刑戌中之墓火;戌為六甲之尊,來為六癸之卑,戌恃六甲之尊刑來六癸之卑;未有旺土,復恃勢刑丑中之旺水。又云:未恃丁火之勢以刑丑中之金,丑恃旺水之勢以刑戌中之火,戌恃辛金之勢以刑未中之木,故曰恃勢生旺。主人精神意氣雄豪,眉粗面闊,以直交人;死絕刑露瘦小,精神乖狡,是非賤佞,樂禍幸災。入貴格則公清平正,人多畏懼;入賤格則多犯刑書暗昧之災。婦人得之,妨害孤獨。丑、戌、未之所以被稱為恃勢之刑,是因為丑中有旺水,戌中有墓火(丁火),丑憑藉旺水刑戌中的墓火;戌是六甲之尊,未是六癸之卑,戌刑來,就是以尊刑卑;未有旺土(己土),憑藉旺勢刑丑中旺水。也就是說,未靠丁火之勢刑丑中辛金,丑靠旺水之勢刑戌中丁火,戌靠辛金之勢刑未中乙木,所以叫恃勢。丑,戌、未相刑生旺,主人精神雄邁,眉粗而闊,性格直爽豪放;死絕主人形體瘦小,精神乖覺,是非不辨,有幸災樂禍之心。命中入貴格,主人公平清正,使人畏懼,入賤格會因不明確法律條文而犯罪。女人命中遇此刑,則會諸事妨礙,一生孤獨。丑未戍相刑的條件:丑未戍相刑之力符於土的三合局 大於其他三會、三合的力量,小於辰戍丑未土局,但命局 歲運必須有戊己土透干,如無,則只有刑之意而無刑之事,如在命局、歲運中出現與其他合局共支情況,都必須讓 位於相刑局。任何合局和會局都必須讓位於辰、戍、丑、未相刑和辰 、戍、丑、未四庫之沖刑土局和會土局也必須天干透出。若丑未戍三支並見,三干無戊己土透出,地支有 三合六合成功,則以三合六合成功論,不論相刑,但如果歲運中有戊己土透干則論刑不論合「胎元、命宮」論命兼介紹即將出版的命理古籍《星命抉古錄》 「胎元命宮論命」,是繼「多視角論命」、「加減災福論命」兩篇文章之後的第三篇文章。這三項十分重要的命理學「實務論命」原則,因種種原因,如年代久遠,經典古籍佚失等,形成祿命文化「斷層」。尤其在「後子平法」年代,此種「斷層效應」被放大,致使今日命理學陷入「瓶頸」。「會看書不會論命」者比比皆是;儘管業界自封「大師」者、號稱開命局「先河」、創造「新論」者屢有所見,但命理界在現實的社會的負面觀感和影響,卻有目共睹。對「後子平法」的形成的歷史原因及其局限性,我在《中華絕學兩岸緣 梁湘潤大師(台灣)評傳》一書中已經作過比較詳細的分析。近年來,部分重要經典命理古籍,有從海外迴流,或重新發掘的趨勢,一批經典命古籍,如《五行精紀》、《應天歌》、《蘭台妙選評註》等陸續面世,「胎元命宮論命」、「加減災福論命」等,重新進入命學界的視野,將與《三命通會》、《滴天髓》、《子平真詮》等「老五篇」倡導的「用神法、「格局法」、「旺衰法」等重新組合,極大地豐富了命理學的內涵。本文即是重點介紹「胎元命宮論命」。梁湘潤老師敏銳地意識到,命理學在新時期的首要任務不是創新,而是要加緊研究陸續面世的古籍,「恢復古制真相」、「重塑原始」(梁湘潤《祿命法千年沿革史》P186、548),儘可能弄明白整個祿命學的「法理體系」,及組成這個「法理體系」的各個「實務系統」,才可能談得上有新的突破。梁師身體力行,在生命的最後時日,出版了《宰公要訣》、《訣法今論》、《格局生旺庫今論》等重要著作,填補了命理學「法理體系」中「訣法系統」、「生旺庫系統」的空白,功德無量。 但由於業界「自我託大」的狀況由來已久,單純用「用神法」,或「格局法」、或「旺衰法」來論命的方法,經過數十年的打造,已經純熟運用,且自成體系,某些業內人士自恃一法,且以「XX派」自居,排斥他法的不良風氣已然成風,相互「口水仗」時有所見。殊不知,「XX法」只是命理學法理體系中的一個系統而已,豈能以一概全?打個不恰當的比方,猶如一位資歷尚淺的醫生,面對患重症的病人,竟然號稱可以不用各科醫生多方會診,而「大道至簡」「手到病除」。須知,要成為一位合格的醫生,除了漫長的八年的醫學院學習,還得經過多年門診住院實踐,方能成大器。而傳承幾千年,博大精深的祿命文化,年紀輕輕者甚至毛頭小伙都可以如此大言不慚,談何對祿命文化的久遠歷史和精深內涵的敬畏和尊重! 最近,一本重要的命理古籍《星命抉古錄》即將在出版,作者謝絸廬,民國時期命理學家。該書網上也有流傳,但內容嚴重不完整。謝先生在這本書的「序言」部分,披露了自己研習命理學的心路歷程。他說自己研究「子平法」(我註:其實是「後子平法」)多年,「試之驗者半(作者註:「後子平法」確有可取之處,但),不驗者亦半,幾欲廢矣。旋見古法,知學說為子平所淆,即以古法驗之,其驗如神。爰取古法,參以心得,錄而示諸門弟子。」謝先生所走過的「彎路」, 他的感悟,我感同深受。我知道不少愛好者也曾經走過,有些愛好者,乃至一些業內人士,甚至今可能仍在這條彎路上俳徊,而不明癥結所在。當然,謝先生的某些說法如「為子平所淆」、「其驗如神」等,值得商榷,但書中對「古法」運用的介紹,與目前用得最多的「老五篇」(如《子平真詮》等),確有著很大的不同。如「起四柱法」之後,緊接著就是「立胎元法」,將「胎元」作為命局除四柱以外的重要「構件」;如重「四見」、重「納音」、重「神煞」及重「行運」等等,均是「後子平法」的弱項。可以說,《星命抉古錄》這本書是民國年代,祿命學「重塑原始」,讓人一窺「古法」的重要技法所作的不可多得的發掘、疏理和總結工作,個人認為,從實務層面而言,其價值決不在《欄江網》、《子平真詮》之下。香港星易圖書公司即將出版的此書,由當代命理古籍專家莊圓先生校訂,為當代命理學走出「後子平法」的局限,從而認識命理學全貌,做了一件功德無量的事。 今後如有機緣,健康狀況也允許的話,我可能也會適當介紹命理學「古法」「今法」(以「格局」「用神」「旺衰」系統為主)共同形成的「法理體系」。但從愛好者們眼下比較關心的「實務論命」,介紹最為忽略的「胎命」、「多視角」、「加減災福」,論命理論和技術,可能更為緊迫。故提出「案例二」這個實例。半個多月過去了,雖然有一些接近的案例事實的分析,但這個案例若要取得相對完整準確的答案,不用「胎命」、「多視角」、「加減災福」,恐怕難以實現。機緣關係,在解釋「案例二」之前,博客上有一些不同意見的提出。我要真誠地謝謝這些朋友,讓我有機會將這「胎命」、「多視角」、「加減災福」這三項技法的原始由來,作一些介紹------不是我何某人的自說自話------而是歷代經典古籍,包括《三命通會》、《五行精紀》等早有過明明白白的記述,只是今人不重視,或不會用而已。這些文字確是我個人學習古籍的體會,寫出來與各位分享。我只是希望,在傳承歷史、尊重古籍的學術氣氛下,在對命理文化「道」、「術」層面認知的共識下,心平氣和地來對「案例二」進行研討。
最後要說明的是,我寫「多視角」、「加減災福」、「胎命」三文,均是我近期在「第四期梁湘潤祿命文化研習班」授課的若干講義之一;「案例二」也是我在節前「四期班」授課的重點案例之一。此次在博客上發表,只是希望與有緣的朋友交流分享。有不同意見也盡可提出,只是請註明出處,泛泛而談或空洞的反對,於交流無益,故請自重。 以下,介紹三項「實務論命」原則的最後一項----「胎元命宮論命」。所有引文,均註明古籍的名稱及所在頁數。 胎元、命宮(以下簡稱「胎命」)論命,為歷代命家所重。南宋《五行精紀》星易版第163頁起,專門有「五行胎息氣象」一節:鬼谷子說: 「胎中如有祿,生在富貴家,或值空亡中,貧窮起怨嗟。」王氏云:今談命者或不以胎月為意。。。。。。蓋胎月是四柱根苗。(《五行精紀》星易版P162)明代《三命通會》深化對「胎命」的論述,專辟「論胎元」、「」論坐命宮」兩節,萬育吾認為,「今談命或不以胎月為重。殊不思胎月是四柱之根苗。日時雖為緊。。。。。。胎月最為樞要。」他對命宮的重要性有如下論述,「神無廟無所歸,人無室無所主。故有命宮之說。不然流年星辰為吉為凶,以何憑據」(《三命通會》武陵版P125—127)《星平會海》更是認為「胎命」論命,是子平法之要旨:「子平曰,先胎息之由,次斷變通之理。精命者,不可不用此。」(《星平會海》蘭州大學1995年二月版P98、P412)今法對命宮、胎元,基本棄用,給命局整個架構造成重要缺陷,大大影響了論命的準確性。梁湘潤老師說:「批八字,不批流年,可以不用命宮(胎元);批八字,亦批流年,則須要用命宮(胎元)」(《流年法典 秘抄教材》P102)梁師特別介紹民國命學大家徐樂吾先生重視並善用「胎命」法論,徐樂吾認為「無胎元則無流年之可論」。(《四角方陣刑沖合會透解》P18) 「五行胎息氣象」 (香港星易版,P163--167) 假令甲子年,丙寅月、丁亥日、己酉時。胎月丁巳,入胎日壬寅,受氣甲辰,余皆仿此。又雲,夫人處三才之中,稟五行之氣,氣聚而形成,天地交合,化生萬物,欲知其氣所出,且先定其生時,遁取時之支合干,是何支幹。譬如辛卯年,十二月辛丑,丙戌日,己亥時。用己合甲,亥合寅,即知是甲寅。納音水為胎氣,胎氣屬水,其人形圓肥,亥時水得臨官,一生榮樂。又丙戌日生在當年閏二月二十一日,辛卯受胎,丙辛合,卯戌合,胎(日)中帶鳳凰支,官居眾宰。此是晏相命。又累其日至十二月二十一日逢丙戌,得三百日,除四介月小,盡實二百九十六日,合上隔胎有隔,余命仿此。286日至296日為上隔;266日至276日為中隔;246日至256日為上隔;大凡為胎數長,壽亦必長;胎數短,壽必短。常以受胎隔零數為壽限,遇德卻於零數增之,遇殺於零數減之,如正月生,四月受胎,此舉大綱,不必堅執其月,隨其閏行,但於受胎月尋取受胎日,皆以本生日支幹相合取之。(《金書要訣》)《神白經》云:或有不足月生者,或有出月生者,如何取的,曰不然。胎月者,乃天地父母會而始合,造化之月也。物豈無始,往往不曾窮其奧旨,得其妙論,所以失也。術曰:受胎之日,與所生之日為天地合,人乃方生。若受胎之月無是日,故有出月也;又術曰,胎與四柱交並,即有異母。《太乙降誕定經》引甘氏經云:胎與生日之干合,於受胎月中尋其日辰,或月內無,則推後一兩月尋之。 論受氣人受天地陰陽之氣,形體俱足然後生,故在胎三百日乃成,由胎中所受之氣,安得不論。如納音屬金年,懷胎即受金氣為形;或次年屬木,則受金木氣也。故遇金木氣得地,且如乙丑年三月受胎,至次年丙寅正月初一二間生,安得便作火命看,金氣多而火氣淺故也。是須通達造化之理,然後可以語此。今市卜者,止據古人歌訣推理,所以多不準也。予自得此說於一老先生,以此論命,多得人四柱不可推處,或雲勿用胎元者,其謬論耳。又云:胎氣不深者,不能耐久,發即易休,更看納音為何,謂如金年受胎,逢土年生即好;若金年受胎,火年生,即不堅固也。又云:胎元見貴,必受福蔭。(《希尹書》)郭景初引陳方(日字旁)說云:凡求胎月遇者,若今年受胎,今年生者,隨今年太歲干求之;若去年受胎,今年生者,隨去年太歲干求之。胎月遇去年貴者,差慢於今年貴也。又云:康子詳曰,雖去年受胎,便以今年太歲干為主,未知屬是?凡推胎月知人貴盛者,謂驛馬建祿在胎月也。假令甲子人十月生(亥月),胎月在寅,甲子人祿馬俱在寅,又寅與亥合,是生月與胎月祿馬俱合也。又陽命男順行,為向祿馬,干祿至亥為長生,支命到亥為臨官。此人三十以前必超越。但亥上空亡,少年多厄。若胎月在驛馬後二辰亦貴。假令丁亥人十一月生(子月),以亥人驛馬在巳,二月(卯)受胎,是馬後二辰(卯辰巳)又祿干是丁火,十一月生建祿胎也。他准此推之。(《三命指掌》)凡命以胎元論受氣清濁,如胎元支幹納音得地,定少年賢明。古詩云:胎中清氣旺連連,少年為性必須賢。如胎元無氣,四柱不相入,五行不相生,主為性愚懵,古詩云:胎元無氣無氣殺神虛,一世為人性更愚。凡胎元被年月日時刑、沖、破、害,帶殺、空亡,皆主破祖;若時、日好,雖破而中(年)末(年)主當自營業立興旺。(胎元)不可與時(柱)、日(柱)(地支)同位,主平生災滯;若更同干,主疾病或為廢人,有破無成。古詩云,時臨胎氣干莫同,此地同之禍必逢,名利縱然微得意,四肢不免疾相致。對胎破了元無福,此是平生失路翁。(原註:時胎互破,平生不立也。)《寸珠尺璧》云:凡胎與年不合,主骨肉不合;被年沖刑破害損祖,甚者離居。《神白經》云:胎與日、時同位,禍多福少;又云:對胎破了天元位,應作艱辛失路人。沖胎破祿也。凡胎元在六陽位,被時衝破,主父是過房,身卻是的子。古詩云:胎宮陽干共陽支,時克或衝破不奇。雖是親生的養子,父母應須是外兒。胎元在六陰宮,被時衝破,更在暴敗上,及納音元氣於年者,母多是娼尼婢妾,不然過房。古詩云:胎低支克母不止,更逢時殺是乾生。如胎元無氣,與年同位,亦主父母不正,不然克陷。凡胎元帶時羊刃,年劫煞,日破碎者,主生下便克父母,可抱養,及父母不見生;如四柱羊刃劫煞夭傷破碎,元辰往來於胎上,主損夭或襁褓中亡也。凡命以胎元主壽,時主末主。若胎(與)時(柱)支幹納音相生,不刑戮者,必壽至八九十之外。古詩云:時為末主胎為壽,盡在末年五十後,帝坐朝胎生氣誥,看取壽年多老耄。(《廣信錄》)《三命提要》云:古人以胎息定壽之長短,予驗之在納音,若月、日、時在身生旺臨官上,主壽;值鬼則夭折。 以上,為輯錄《五行精紀》論「五行胎息氣象」的文字。最後要補充說明的是,個人在學習《五行精紀》所做的的讀書筆記中,除了這段文字外,對「胎命法」的介紹,多達一萬餘字。雖然「胎命法」在古籍已基本失傳,但從這一萬多的文字中仍可以看出,如同「刑沖合會系統」「格局系統」、「用神系統」等一樣,「胎元命宮」論命,也是命理學整個「法理體系」中一個不可忽缺的「系統」,與命理學的其他系統,如格局系統、神煞系統、刑沖合會系統、大運流年系統等,關係緊密。故,其理論和運用,有待進一步的開掘、研究、完善。 近來,個人主要精力在進行「肝癌大數據」分析統計,從已經分析的一定數量案例中,發現幾乎每一個案例,都離不開「胎命法」的介入。如四柱、大運或流年沖命宮、胎元;帶命宮的三合「符門客」等,成為權重比較大的「論凶」重要指標。各位一定聽說過坊間論命有「動命宮」之說,論重疾死亡,不用「胎命系統」,是難以想像的。「案例二」,除了一些朋友看出的「大運丁巳沖年柱癸亥」一項凶象外,只要排出胎命後,可以發現大運「丁巳」還雙沖胎元「辛亥」,大凶的程度又增加了。當然,離對「死緩」的判斷,光有這兩項是不夠的,還要從其他「視角」看出更多的凶象,凶象疊加到一定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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