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特現象學本體論的理論構建及其現代性質(3)

  虛無首先是意識的一種特性,其次是作為存在的意識即「意識之有」的一種心靈能力。就特性而言,意指「我思」的非人格性、非實體性,毫無內容,純粹透明;就能力而言,意指自為對自在的純粹否定,總是能夠拉開與世界和自己過去的距離,使人們在不斷的否定(或說選擇)中造就一個統一的世界。在薩特看來,意識是虛無,而那種使虛無得以顯現於世的存在,其本身必定也是一種虛無,因此,作為「我思」意識的本體化,自為本身與意識的虛無特性一樣,是作為空穴包含在存有之中,完全以無化的資格而存有,在某種存有的缺乏中構成,通過對自在存在的否定並化歸已有,自為才成為充實的存有,才獲得其自身的意義。由此而言,自為就它自身的建立,是否定的湧現,所謂湧現,就是拉開我與事物的距離,甚至因此使事物存有。這樣一來;意識之有的虛無能力在否定自在的過程中保證了自在之在的顯現,又使得人不斷地從自身移開,處於從所是的到將是的無限否定過程之中,這就在顯現與顯現者的意義上使自在與自為獲得了統一。薩特說:「自為和自在是由一種綜合的聯繫結合起來的,這種聯繫不是別的,就是自為本身」。[(3)]   薩特的哲學本體論構建是現象學與存在論相互融通的產物。作為現象學本體論家,薩特始終是以現象學的方法來確立哲學起點和討論存在問題的。由於是從原始主客未分的非實體性非人格性的「我思」意識出發,這就避免了傳統哲學由於誤解哲學起點而引發的或「心」或「物」的種種爭論,而作為「我思」意識的本體化,「意識之有」的哲學意義也並不具有自然科學上的派生性質,它無力構成客觀的東西。所以,薩特的世界統一觀是現象學本體論的,既不同於傳統哲學從實體性出發所作的統一,也不同於海德格爾從人的親在的自我領會與體驗所達成的主客交融,更有異於胡塞爾僅僅停留於意識功能描述上所作的純現象學描述,而是主張通過現象學還原法,將存在物歸之於顯現,再由顯現導引出顯現者。作為這種顯現者核心之有的意識的超現象存在,其本體性地位並不表現在它是一個實體性的人格性的創造者,而是作為萬物顯現的根據和意義的激發者得以確立的。因此,儘管自為之有的存在和實現有賴於自在的存有,但哲學的目的決非去確證世界的存在,因為這種探索至多只是關於自在之在的解釋性理論,對於薩特來說,世界的存在是已經在那兒的事實,我們的目的是要越過這種自在奔赴其存有的意義,這就使薩特跨過了作為自在存在的「世界」這座高山,又回到了意識,回到了「意識之有」。薩特認為,這才是真正具有哲學意義的「第一存在」,這種「第一存在」不是時間性的,亦非實體性的,而是現象學上的,它在不斷「非其所是,是其所非」的否定中,賦予了世界以意義、價值、美醜等等無限的規定。

  顯然,薩特的現象學本體論是現代西方哲學中相當重要也是極具現代性質的一種本體觀,試圖以一種非實體性的統一概念去解釋統一的世界,充分顯示出作為非實體主義存在觀與傳統本體論的義趣差異,也為後來諸多新哲學(如場有哲學等)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啟示和思維空間。但由於薩特明確主張從意識出發,從「主觀性」出發,因此,不管他怎樣標榜通過現象學方法尋找到了一種主客未分的原初意識,以此超越了傳統哲學的唯物論和唯心論,擺脫了令哲學棘手的「二元論」,而代之以徹底的「現象一元論」,然而實質上,薩特的現象學本體論仍然是一種唯心主義本體觀,只是更具遮掩性而已。

  注釋:

  (1)薩特《存在與虛無》陳宣良中譯本 第11頁

  (2)薩特《存在與虛無》1977年英文版 第92頁

  (3)洪謙主編《西方現代資產階級哲學論著選輯》第39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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