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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術中的特殊技法《放法.》

  文/王傳敏 2011年

所謂放法,就是在不傷害對手的前提下,利用自身的整體力或爆發力將對方擲出或使對手跌倒於地。武術的技擊方法非常豐富,搏擊者可根據雙方的臨戰狀態或欲形成的實際效果來施以不同的技法,如擊打法、擒拿法、點穴法、絆摔法或發放法。其中的發放法是一個特殊的技法。此法多在推手中應用,如太極拳的推手和大成拳的單、雙推手,詠春拳的「黏手」均有放法的應用。

發放法的意義在於:第一,檢驗自身的功力大小。放人越遠,說明功力越大。第二,作為武友之間的技藝交流。使用放法可加深雙方對控制與反控制的體驗,如此互相試試身手,則不必使用具有穿透性的力量加以對搏,僅以放法的使用即可分出高下。第三,技擊中起到威懾作用。在非拚命性的技擊中,要以控制對手為主,並不能將其致傷致死,僅用放法即可消滅對方之氣焰。當然,在生命攸關攸關的對打搏鬥中,放法的應用也具有獨到的重創作用。比如,在觀察周圍有硬物的情況下,可在重擊對手的同時再將其擲出,使其頭部正好撞到硬物,或者在擒拿對手之後在將其向後放倒,以形成對手摔倒時後腦著地之勢,如此均可使對手遭到致命的打擊。

實施放法時,通常以掌根接觸對手胸部,然後以整體力將其放出。實際上,不論推手或實作,雙方的肢體位置始終處於不定的狀態,只要具備了身體多部放人的條件,即可以該部施以放法,完全不必刻意地強調以掌施放。比如,我以拳擊打對手時,對手若向後閃身,我立即進步跟上,以肘部橫撞的方式將其放出,對手若向左右閃身,我則以小臂為觸點橫向將其放出。

人之所以能穩當地站立與行走,關鍵在於平衡的把握,一旦失去平衡,就要摔跟頭。明白了這個道理後,放人時就要盡量破壞對手平衡,使其失去重心則更易被放出。比如,在我手掌、手腕和小臂接觸對手後,並不急於施以放法,而是先在觸點部位以螺旋力作用於對手,使其肢體左右搖晃,或者先以輕微的彈抖力使其造成略向後退之勢,此時若以篤實的整力進行發放,對手必跌於丈外。為了增加放人的效果,還必須遵循一些力學原理,如合力原理、力偶原理、槓桿原理等。合力原理的應用在武術中常被稱為借力打力:我發放對手時,對手若以力相抗,或者對手以推力作用於我時,我與對手形成頂牛之勢,此時的兩力方向相反,合力勢必減小甚至為零,如果改變一下戰術,在閃開對手推力的同時,再給對手一個同向的作用力,兩力的疊加會很省力地將其向我旁側放出;當對手以力拉我時,我並非與之掙脫,而應順勢進步,再給對手一個向前的力,對手必被輕易地放出。這些即為「捨己從人」或「借力打力」的合力應用。所謂力偶原理就是兩力平行、方向相反而使物體發生旋轉。操作時我左右兩腕同時作用於對手兩臂或身體兩側某部,以相反的力量施加對手;或者,對手以右拳擊我,我左臂在控制其右臂的同時向後發力,右臂則作用於對手左側向左前方發力,對手定會以螺旋的方式被放出。

放法是武術中的一個獨立技法,但在實際實施時並非孤立存在。由於技擊是多變的過程,因此必須要使各種技法協同作戰。如打放結合,就是在發放對手的過程中再施以打法,即使這種打法是一種假打的形式,也可分散對手的注意力,以利於放法的實施。如果以高強度的擊打力重創對手的要害部位,可使對手在受到一定傷害的情況下被放出更遠。如能在重擊對手的同時又將對手放出,則是穿透力與發放力最完美的融合。將擒拿法與發放法相結合,即是在發放對手之前先擒拿對手肢體某部,使其關節受限而負痛,此時若及時施以放法,效果極佳。此外,如能在發放的同時以腿、足鉤絆對手下肢,則又能收到摔的效果。下面舉例加以說明。  

一、擒肘絆腿法  

對方以右拳擊我頭部,我先以左腕向外磕擋,再使左臂內旋以扣按其右腕,與此同時,右腕向其右肘下方穿出,兩臂同時擒拿對方右肘;不停,我右腳向前上一大步,置於對方右腳外側稍後,以絆其右腿,將其放出(圖1—3)。

二、撞胸整體放  

我與對方相持,先以左拳向前做一個虛假的擊打動作,對方意欲以右臂由外向右磕開,我左臂沿其右臂向前滑動,在我左腳向前墊步、兩臂向下掛其上身的情況下,右膝撞其胸部,待右腿落地後,以整體撞力將敵放出(圖4—6)。

三、鉤腿撞擊放  

對方以雙掌從上到下向我劈來,我向後閃身的同時,以雙臂外側迎擋;然後,兩臂驟然向外彈開,對方受到彈力的震動必然重心不穩,我立即使右腳向前上步,以足尖鉤住對方右腳內側稍後,兩掌向前撞其胸部(圖7—9)。

四、鉤鏟驚抖放  

對方右腳在前,以左拳擊來,我右臂由外入內向右下方旋掛對方右臂;在我右臂繼續控制對方的前提下,右腳尖快速的鉤掛對方右腳,再反向鏟踢其左腿,使其重心不穩,待我右腳落地之際,雙掌以驚抖之力擊其胸部(圖10—12)。

五、扭臂掃腿放

對方以右拳進擊,我左腳略向左前方上步,以形成左閃之勢,在右腕外側迎擋其右臂之後,右臂內旋,右手抓其右腕,左掌拍打對方右肘;然後,兩手猛力向右下方扭拿對方右臂,右腳向前鉤掃對方右腿(圖13—15 )。

六、截劈絆腿放對方左拳擊來,我兩臂迅速上抬,右腕向右上方戳擋對方左臂,右掌則立掌如刀,向下劈砍對方鼻面部;敵若向後閃身,我立即使左腳上步,置於對方左腳內側稍後方,絆其左腿;然後,兩掌向前發力,將其放出(圖16 —18) 。

七、擋架旋動放

對方右拳擊來時,我左臂上抬並向左格擋;待其攻勢失利之時,我迅速使右腳上步踏其中線位置,在我左臂繼續保護自我的前提下,兩掌觸及對方胸部,向右旋動敵方,使其上體失重而晃動,我雙掌再以整體的爆發力將其撞出(圖19-21)。

八、截拳拉腿放

對方左拳向我進擊,我稍向右閃身,同時,右臂向上架擋;然後,我右腳略向前墊步至其中線位置,上身彎腰以左手扳拉對方右腿,右臂下沉,右拳變掌向前撞擊對方胸部,對方受到下拉上擊的槓桿之力必倒無疑(圖22—24 )。

九、連擊進步放

對方成右格鬥式,不論其右拳是否出擊,我先以左臂向左磕擋,再以左勾拳擊其面部右側,待其頭向左偏之際,右拳向前擊其面部;對方受到左右拳的連擊,必本能後撤,我立即使右腳上步,左腳跟進,雙掌發力將其放出(圖25—27)。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不論使用何种放法,首先自身要有一定的整勁和內勁功力,只有這樣,才有放人之資本;其次下肢要有較強的重心穩固性,只有自身站得穩,才有可能不被人放出,才能談得上放別人。此外,身法步法要靈活,這樣,當對方身形有所變化時,亦能隨之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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